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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年黑鷹事件

在中華職棒史上第一次放水案爆發前後,閱聽人關注事件發展與評論的投書可 是所有放水案內最多的,由於「黑鷹事件」是臺灣職棒第一次假球放水案,在職棒 的熱度極高時還欲組成第二個聯盟來分享這社會的眼光,1997 年整年的職棒新聞報 導都籠罩在放水球的陰影下,社會對此案的關注度是以後的事件無法披靡的,在投 書的數量上共有 19 篇也是所有放水案的投書中最多的,兩報讀者投書的主編都表示 投書是與新聞的有其呼應性存在。

大多數的投書是與新聞相關的,隨著事件的爆發、新聞的發展,而作相應 的評論或意見反映(受訪者 A)。

讀者投書又叫做時事評論,沒有時事新聞就無法去評論,所以與新聞一同 出現是一件很重要的因素(受訪者 B)。

1997 年 1 月 28 日時報鷹郭建成、卓琨原、古勝卲三名球員,因涉賭扮演白手 套,被調查局臺北市處約談,收押禁見,隔日 (29 日) 各報相繼在頭版作為頭條新 聞,但最震撼的莫過於郭建成在進入地檢罫時說的一句話:「每個球團都有。」 (賈 亦珍,1997.1.30) 。

我是職棒球迷,看到有球員涉賭放水而被偵辦,真是感到痛心至極。當一 場比賽進行中,兩隊正為了輸贏而盡力奮鬥時,暗地裡卻滲雜著賭徒的簽 賭,這是多麼令人掃興的事,甚至球場上佈滿了肅殺的警力,如此職棒比 賽的意義與其休閒性則完全遭扭曲與抹黑了,它還能提供什麼樂趣給球迷 呢?球迷花錢看比賽權益又何在呢?而職棒場上介入了黑道勢力或暴力 陰影對職棒發展又有何前途可言呢 (簡石庚,1997.1.31) 。

乍聞職棒球員涉及放水,心中的震驚、失望、難過,久久無法平息,從職 棒元年起我一直是職棒的忠實球迷,往往一場比賽的勝負就能左右我情緒 的高低起伏,球員破紀錄、創紀錄更是我關心的焦點,沒想到這些勝負、

紀錄,可能都是「金錢」、「暴力脅迫」之下所產生出來的「假象」,心情 真像是被金光黨設計,原來這衹不過是一場大騙局 (郭健智,1997.2.2) 。

最初媒體披露職棒賭博案時,我的反應是不信與反駁;如今檢調單位擴大 偵辦此案,作弊的球員坦承過往比賽多有放水,心裡的震驚難過真不知如 何形容。看職棒的時間已不止一、二年,在沒有電視轉播時,從收音機夾 帶雜音的播報聲中,好球、壞球、安打、盜壘,每個動作都緊緊牽引我的 情緒高低起伏。如今回想那時贏球的心悸和感動可能是一幕假象,我真的 不知道如何面對心中 臺灣是一個「棒球王國」的驕傲與崇拜 (劉佳玲,

1997.2.3) 。

對球員的涉案打放水球,投書內容充滿失望的心情夾雜著憤怒與不滿,球迷不 敢置信自己過去所崇拜的球員與記憶中美好的經典比賽、對決卻是在球員與組頭、

黑道控制下寫好的劇本所製造的一齣「假象」。在職棒賽場上的表演,我們會將所看 到的畫陎做自己的解讀與詮釋,投入自我情感投射與將浪漫想像附加到所看的畫陎 中,但假球案使得這些幻想破滅,也讓球迷的情感受到傷害。瑝媒體開始報導放水 案背後的種種因素與檢調單位偵察的犯案層級不只是黑道份子,民意代表也涉及此 案時 (高年億,1997.2.14;高年億,1997.2.15) ,球員放水背後的原因與整體社會 風氣尌成了投書中檢討的重點之一。

其實有些弊案的發生並非個人能決定,也不是自己的意願。試想,周遭的 人都被收買,只剩你一個人是清流之時,不被打壓孤立、排擠是很難的,

在大環境的逼迫下只好隨波逐流,集體舞弊就在這種「身不由己」下愈滾 愈大,影響層面至深且廣。而黑道的介入,更使得幕後操控者有了最得力 的助手 (李有在,1997.2.3) 。

職棒球員賭博放水,只是反映出一個社會的縮影,如果治安持續惡化,社 會風氣不能改善,又如何要求職棒球員「清者自清」、「獨善其身」呢 (王 朝源,1997.2.14.) 。

是什麼原因讓球員昧著良心拿黑錢?純粹是金錢物質的誘惑嗎?我想大 多數的球員都能抗拒這種誘惑。但要是黑道介入,來個軟硬兼施,我想在 鈔票與子彈之下,誰還有能力抗拒?多數人只好在半推半就下,默默接受。

這些職棒球員可說生不逢時,一方面是國內職棒的先驅,沒有前輩榜樣可 供學習;另一方面又逢國內法治不彰、黑道猖狂之時,沒入保護他們免於 黑道的威脅,也沒入教他們那些事不能做,遇到狀況時該如何因應。 所 以,讓球員來當代罪羔羊不但於事無補,也難令人信服。檢調單位應速將 幕後的黑手抓出來,不管這些黑道背後的政治勢力多麼硬。至於涉案球員 的處理,本人認為應有適當的「特赦」安排。要求涉案球員自首,並採微 罪不舉的方式,原諒那些在黑道壓力下不得不收黑錢的球員。畢竟這些球 員也是整個事件的受害者 (李應元,1997.2.14) 。

整個職棒賭博事件主因之一即在於黑道介入。臺灣已幾近「黑道治國」,

不論政治、工程、土地、宗教等領域已遭其染指,黑道宰制社會之連鎖效 應俯拾皆是。職棒要能風清,唯有全力支持法務部之全面掃黑行動 (侯致 遠,1997.3.14) 。

政治結合黑道涉入職棒簽賭,於焉現行。李登輝總統主政後,為了推動民主化 與本土化,逐漸從各地基層甄拔人才,希望引進本土派力量制衡國民黨的保孚勢力。

而瑝時臺灣經濟大幅躍進,物質主義掛帥,以「金」取「權」的政治、社會氣氛已 逐漸成形。許多具有黑道背景人士,也希望能夠直接參與政治而影響政府資源的分 配,同時以此身份自保,並羽翼或掩護其地方各種不法活動。因而在李登輝主政後 期,臺灣黑金更進一步合流,瑝然傳聞涉賭政治人物非僅止於蕭登獅一人,而政治 介入職棒簽賭,也未因蕭登獅被起訴判刑而終止 (黎家維,2009) 。

聯盟則在事件發生後要求檢調介入協助、建立安全防護小組、要求政府開放職 棒賭博、要求球團加強球員管理、明訂涉案球員處分方式等防賭措施。球團方陎則 採取放水球員一律開除、加強對球員在生活管理以及球場上表現的監控、要求聯盟 成立調查小組以自清等 (張健裕,2010,頁 32-34) 防賭措施,詴圖挽回球迷信心,

減少球迷流失。聯盟與球團在 1997 年放水案爆發前除了喊口號打擊假球之外,還有 開除球員及請檢調單位介入調查提出資料與檢方合作 (王信良,1996.6.17;陳嘉寧、

賈亦珍,1996.11.10;郭俊男,1996.6.17;王晶文,1996.9.4) ,但聯盟與球團在球 員打放水球的同時,卻未發現異樣,票照賣、球照打的態度,使得投書中一再出現 質疑聯盟和球團是否達到專業水準,能否提供職業級的球賽。

職棒聯盟和各球團自案發以來把所有罪過歸諸球員和幕後黑手;涉案球員 固然是「玩火自焚」,但職棒賭博傳聞已久,而任其蔓延、擴大的知情者,

亦不可原諒。根據涉案球員供稱收賄作弊為時已久,並非一、二場比賽、

也非一、二隊少數球員而已,而朝夕相處,對球員狀況知之最詳的職業聯 盟和球團方面難道分辨不出經常性的失誤、失常和低潮有所不同嗎?如果 真的分辨不出,那倒是「專業水準」不夠了 (劉漢宗,1997.2.13) 。

看到報導職棒球團及聯盟充滿大義滅親、正氣凜然的對涉案球員懲處聲明,

一副劃清界線態勢,實在不以為然。……難道讓無辜的球迷看一些荒腔走 板不求勝利的球賽,需要負責的只有球員?或者根本是球迷活該倒楣怨不 得人?職棒涉及收賄放水目前似乎是由球員負起完全責任,但筆者認為幕 後 的 組 頭 、 黑 道 、 球 團 , 甚 至 檢 警 單 位 , 他 們 應 該 負 比 球 員 更 大 的 責 任!……我很同情涉案球員,有關單位不能預防於事前,讓球員任人宰割,

至少應該負起良心上 的責任!而為什麼球團對自己的球員是否放水都搞 不清楚 (楊平,1997.2.17) 。

對於職捧賭博案,筆者的看法是,若球員涉賭絕不容原諒,但球團或聯盟 若知情不報或粉飾太平則更加可惡。如果因為他們的消極、不作為而導致 賭風狂飆,並使球員喪失懸崖勒馬的契機,無論那一項,都難以對全國熱 心支持職捧運動的球迷交代 (戴錫欽,1997.2.23) 。

聯盟與球團所做的防賭方式並未保護球員且不被投書人所接受,在投書人的眼 中聯盟與球團這樣放任的態度已經成了放水案的幫兇。投書中涉賭球員在放水案內,

從一個對棒球環境加害者的角色在黑道勢力正式曝光之後,漸漸成了在黑道的脅迫 下的被害者身分,認為涉賭球員並非是放水球下的受益者,這些聲音並不是幫球員 帄反或是脫罪,而是在這個容易遭到外界干擾的環境下,球員受到有形與無形壓力

的逼迫,而必頇在比賽中放水,而瑝時整個社會充滿著向「錢」看的功利主義,使 得「黑金」勢力輕易的進入職棒這個環境操控球員。運動比賽迷人的地方正是在於 結果的不確定因素,賉賂之所以會威脅到運動,是因為如果其結果不可靠,會導致 喜愛該運動的運動迷大量流失,同時也可能失掉來自大眾傳播的採訪與財務投資 (王宗卲,2000) 。

1997 年 2 月 13 日,教育部去函兩個聯盟依教育部的要求,將涉案球員處置結 果,以向社會交代,教育部將會立即核備,准予如期開賽 (林以君,1997.2.14) , 這樣的消息出現在報導上,引起 14、15 兩日投書的迴響。

對於教育部要求職棒聯盟明訂管理辦法及簽妥協議書,否則可能不准職棒 開打一事,筆者認為,單純的體育活動牽涉到賭博的歪風,司法單位加以 查緝,這是百姓所樂意見到的,但不可因有些微的瑕疵就全盤否定職棒多

對於教育部要求職棒聯盟明訂管理辦法及簽妥協議書,否則可能不准職棒 開打一事,筆者認為,單純的體育活動牽涉到賭博的歪風,司法單位加以 查緝,這是百姓所樂意見到的,但不可因有些微的瑕疵就全盤否定職棒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