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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但反之則不行。為鼓勵學校善用資助以支付教學人員薪酬,薪酬資助部分累積盈 餘超出上限的餘額,須退回教育局。 

3. 因應學校個別需要而提供的各項資助,例如租金資助、校舍維修資助等,分別有其 適用範圍,不得作其他用途。 

4. 累積資助盈餘上限:教育局鼓勵參加幼稚園計劃的幼稚園善用資助,以提供免費優 質幼稚園教育,因此並不預期這些幼稚園會有大額盈餘。這些幼稚園亦應避免出現 赤字,如有赤字,有關幼稚園須以學校經費承擔,辦學團體並須確保幼稚園能持續 有效運作。至於盈餘,幼稚園或有需要保留若干盈餘應急,以便及在人手調配及支 援學生方面,按需要調整策略。在任何情況下,不得把政府資助及學校經費作投機 性投資,並須遵守教育局通告第 14/2015 號「投資時的銀行選擇」所載的規定處理 盈餘。參加幼稚園計劃的幼稚園如能提供免費優質半日制服務,並把全日制/長全日 制服務的學費維持於合理水平,可累積有關資助的盈餘,但以一年的撥款額為上限 (租金資助、獲發還的差餉和地租、校舍維修資助除外)。其中涉及﹕ 

a. 教學人員薪酬和相關開支(例如強制性公積金、長期服務金等)的資助,即基本 單位資助(包括半日制資助、全日制及長全日制的額外資助)的相關部分(即 60%) 和過渡期津貼,盈餘會以這些資助的總額計算,亦是以該年撥款額為上限; 

b. 基本單位資助(包括半日制資助、全日制及長全日制的額外資助)的其餘 40%的 盈餘,以該年有關撥款額為上限。 

5. 以下是各項幼稚園計劃資助累積盈餘上限的安排: 

a. 租金資助計劃:原則上租金資助不會有盈餘,因此累積資助盈餘的安排,並不 適用於租金資助計劃。 

b. 差餉和地租:差餉和地租是以實報實銷的形式獲發還,因此累積資助盈餘的安 排並不適用於差餉和地租。 

c. 校舍維修資助:可累積的資助盈餘,以該年資助額的 500%為上限。若有過多 盈餘,教育局會根據經審核周年帳目收回超出上限的盈餘及暫停發放資助,並 會收回在有關學年以後已發放的資助額。當資助餘額回落至該年資助額的 100%以下,教育局才會繼續發放資助。 

d. 炊事員資助:可累積的資助盈餘,以該年資助額為上限。教育局會根據經審核 周年帳目收回超出上限的盈餘。 

e. 支援非華語學童的資助:可累積的資助盈餘,以該年資助額為上限。教育局會 根據經審核周年帳目收回超出上限的盈餘。 

       

2  一些運用盈餘補助薪酬或校舍開支的示例,見「財務事宜及會計安排簡介會(2017 年 2 月)投影簡報」第 20‐2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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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過渡期津貼:資助盈餘上限是以教學人員薪酬和相關開支的資助總額計算,即 過渡期津貼加上基本單位資助(包括基本半日制單位資助、全日制及長全日制 額外資助)的薪酬部分(即 60%)的總額。可累積的盈餘上限為該年這兩項資助的 撥款總額。教育局會根據經審核周年帳目收回超出上限的盈餘。 

g. 一筆過啟動津貼:這項津貼並沒有設累積盈餘上限。參加幼稚園計劃的幼稚園 可保留盈餘及使用津貼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教育局會根據經審核周年帳目收 回津貼的未用餘額。 

6. 各項資助的盈餘/虧損須獨立計算,當有關資助的盈餘累積至上述的上限時,教育局 有權調整向幼稚園發放的資助,即根據經審核周年帳目收回超出上限的盈餘時,教 育局會扣減撥款,或要求幼稚園直接退回款項。 

7. 有些資助是專款專用,例如租金資助、校舍維修資助、炊事員資助及支援非華語學 童的資助,不得互相補貼。 

8. 至於基本單位資助,參加幼稚園計劃的幼稚園可以基本單位資助的其他營運部分(即 基本單位資助的 40%)的盈餘(如有)補助教學人員薪酬及其他資助如校舍維修資助/

租金資助,而補助的金額亦只限於這些資助當年虧損的數目,如基本單位資助的其 他營運部分亦出現虧損,或其盈餘不足以全數補助指定幼稚園計劃資助的虧損,差 額須由學校經費承擔。 

9. 幼稚園計劃下發放的其他資助,如出現赤字而需以基本單位資助的 40%的盈餘填補,

補助的金額亦只限於有關資助當年虧損的數目。以下是各項幼稚園計劃資助處理赤 字的規定: 

a. 租金資助計劃:如基於校舍使用率、「雙重」上限和差餉物業估價署所評估的 租金以致實際租金開支與租金資助出現差額,有關差額可由幼稚園計劃資助及 /或學校經費支付。至於實際租金開支與差餉物業估價署所評估租金出現差額,

有關差額不得以幼稚園計劃資助及學費支付,參加幼稚園計劃的幼稚園應以學 校經費(學費除外)支付有關開支。 

b. 差餉和地租:差餉和地租是以實報實銷的形式獲發還,因此差餉和地租發還不 會出現赤字。 

c. 校舍維修資助:如大型工程未能以這項資助支付全數開支,幼稚園應以基本單 位資助(只能用薪酬部分以外的 40%資助)支付。有關開支須於學費調整申請中 以大型修葺及保養工程費用入帳,並按年期攤分,以減低對計算學費調整的影 響。而於會計帳內,由於修葺保養工程費用並不屬於固定資產類別,故有關開 支須以整筆費用入帳,按年期攤分的做法並不適用。如基本單位資助的 40%部 分亦出現虧損,或其盈餘不足以全數補助這項資助的虧損,差額須由學校經費 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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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炊事員資助:如出現赤字,有關款額須由膳食費承擔。若膳食費不足以全數承 擔赤字,須由學校經費承擔。 

e. 支援非華語學童的資助:如出現赤字,可先由基本單位資助的 40%的盈餘(如 有)填補,若仍有不足之數,由學校經費承擔。 

f. 過渡期津貼:這項津貼是為幼稚園提供額外支援,以支付教學人員薪酬開支。

如幼稚園使用這項津貼後,仍不足夠支付教學人員薪酬開支,幼稚園可以基本 單位資助的其他營運部分(即基本單位資助的 40%)的盈餘(如有)支付薪酬,如 基本單位資助的其他營運部分亦出現虧損,或其盈餘不足以全數補助虧損,差 額須由學校經費承擔。 

g. 一筆過啟動津貼:這項津貼是一筆過的,並設有上限,一般而言,不應該出現 赤字。如津貼不足以全數支付有關開支,可以基本單位資助薪酬以外的 40%的 盈餘(如有)支付,如仍有不足之數,由學校經費承擔。 

4.1.2 學校經費    4.1.2.1 學費 

1. 幼稚園必須遵守《教育規例》及教育局通告內有關學費和其他收費的規定。任何調 整或新增收費必須事先獲得教育局批准。 

2. 原則上,政府資助足以讓幼稚園提供優質的半日制服務。因此,參加幼稚園計劃的 幼稚園不應就半日制服務收取學費。幼稚園應有效調撥資源(包括幼稚園計劃資助和 學校經費),提高服務質素,例如改善師生比例,並同時提供免費的半日制幼稚園教 育。如幼稚園申請收取學費,必須提交財務預算及充分理由及數據支持,證明有關 開支是必要的(例如位於租用物業的幼稚園因未能獲得全額租金資助而需要支付的 租金),教育局會按個別情況考慮。即使個別幼稚園收生人數偏低,亦應有效調撥資 源及適當地聘任和調配人手,以確保所提供的幼稚園教育質素,包括根據幼稚園計 劃的規定把師生比例維持於 1:11。然而,如個別參加幼稚園計劃的幼稚園有特殊的 情況,可向教育局提出其關注,以作個別考慮。 

3. 至於全日制或長全日制幼稚園,雖然在政府與家長共同承擔的原則上,家長須支付 部分的額外成本,但由於有政府的額外資助,學費應處於低水平。這些幼稚園收取 學費的申請,亦須具備充分理據支持。原則上,只有直接關乎學與教、學校運作和 維持全日/長全日服務的開支,才會獲得考慮。舉例來說,由於長全日制幼稚園的運 作時間較長,這些幼稚園可能要在 1:11 的師生比例以外增聘教師、增設主任、調整 校長職級,又或需要聘請較多校工安排學童午睡等,在審批學費時,教育局會因應 其個別情況,考慮有關開支,例如在考慮增加人手時,是否建基於現時的人手安排,

並在減輕家長負擔的大前提下,按需要聘請額外教師,以及特別處理一般不會全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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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出席的額外上課時段的人手安排(例如在上午 8 時至 9 時、下午 4 時至 6 時、星 期六等時段,一般需要較少的人手)。 

4. 無論是半日制、全日制或長全日制幼稚園,收取的學費應直接用於學與教、學校營 運及維持教育服務。幼稚園應審慎運用學費收入,並確保每項支出均合理和切合需 要。 

5. 教育局亦會參考基本單位資助額,為參加幼稚園計劃的學校設定學費上限。按 2017/18 學年基本半日制單位資助的款額計算,參加幼稚園計劃的幼稚園,在扣除 政府資助後,每名學生的每年學費上限,半日制為 9,960 元,全日制或長全日制則 為 25,890 元。 

6. 若學費收入有盈餘,應保留在學校經費的帳目內,不得以任何形式轉撥至其他機構 (包括辦學團體/營辦機構)。 

4.1.2.2 報名費和註冊費 

1. 幼稚園應按教育局通告第 6/2017 號「幼稚園收取報名費和註冊費、招生及資料提供」

所載的規定收取報名費和註冊費。簡單來說,報名費上限為 40 元,而半日制和全日 制幼稚園的註冊費上限,分別為 970 元和 1,570 元。教育局不會批准參加幼稚園計 劃的幼稚園收取超過上述核准上限的報名費和註冊費。學童如已繳付註冊費並其後 在該幼稚園就讀,校方必須在有關學年的第一個月把註冊費全數退回該學童。 

4.1.2.3 商業活動   

1. 幼稚園計劃資助和學費(如有)應足以支付與教學和營運的所有開支,包括所有學童 均需參加的常規校內及校外學習活動的開支。 

2. 為達到提供優質及易於負擔的幼稚園教育的目標,幼稚園向家長售賣的教育用品或 收費服務應盡量減至最少,並須遵守教育局通告第 16/2013 號「幼稚園收取費用、

售賣教育用品及提供收費服務」所載的指導原則,並注意以下重點: 

a. 家長購買用品或採用服務與否純屬自願。 

b. 須分項列明單項收費及數量,讓家長可選購部分需要的物品或服務。 

c. 須在有關學校通告或函件內清楚註明:「請各家長注意,選購教育用品或服務 純屬自願。家長可按個別需要選購。」,並在每項教育用品旁提供方格選項,

以便家長在選購時可在相應方格內填上‘’號。就此,參加計劃的幼稚園在準 備此類通告或函件時,可參考附錄 4.3「代辦項目價目表  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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