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BIM 化建管審查執行方式之建議

第四章 應用 BIM 輔助建造執照審查模式分析

第三節 BIM 化建管審查執行方式之建議

本研究根據第三章所提出之建造執照申請通案性流程,進行 BIM 化建管審 查之分析,主要針對每個流程中交付圖說及審查媒介,分析傳統執行方式、現況 BIM 輔助審查模式,並提出短期及中長期執行方式之建議,期望以不同模式之 資訊,提供更多建造執照審查輔助性資訊,以利其他有意願發展類似系統之中央 與地方政府參考,並減少各機關能夠自行摸索的時間與重複性的資源投入。

以現況而言,當建築師在將 BIM 導入建築專案時,可以歸納為兩種模式:

(1)模式一:以 2D 圖進行設計再建 BIM 模型;(2)模式二:以 BIM 模型進行設計。

現況執行方式說明如後。

一、現況 BIM 輔助審查模式 (一) 自我審查及掛號

由起造人/建築師先行透過系統進行模型檢測,並將紙本圖說掛號至收件局 處(檔案格式:PDF、IFC),系統畫面示意圖詳圖 4-13。

83

圖 4-13 BIM 模型自我審查系統畫面示意圖

(二) 行政審查 1. 模式一

2D 圖說(紙本)掛號後,由審查人員以紙本進行行政審查程序(包括:位 置圖、地籍套繪圖、現況實測圖、面積計算表、一樓平面圖及綠化圖等) (檔案格式:PDF)。

2. 模式二

2D 圖說(紙本)掛號後,上傳 2D 圖(PDF 檔)及 BIM 模型(IFC 檔),由審 查人員透過系統上傳之 2D 圖(PDF 檔)進行圖面審查(包括:位置圖、地 籍套繪圖、現況實測圖、面積計算表、一樓平面圖及綠化圖) (檔案格式:

PDF、IFC)。系統畫面示意圖詳圖 4-14。

84

圖 4-14 行政審查階段系統畫面示意圖

(三) 技術審查

1. 模式一(外部協審)

由審查人員委託外部協審單位(如:建築師公會),以 2D 圖紙進行技術 審查;外部審查完成後,由審查人員進行確認(檔案格式:2D 圖紙)。

審查建築示意圖詳圖 4-15。

圖 4-15 技術審查 2D 圖紙示意圖

2. 模式二 (內審/會審)

由審查人員確認系統檢測之 BIM 模型結果,並配合 2D 圖說(CAD 圖或 3D→2D 圖)進行審查(檔案格式:PDF、IFC)。系統畫面示意圖詳圖 4-16。

85

圖 4-16 技術審查系統畫面示意圖 (四) 發照&歸檔

完成所有審查程序後,即可發照,並進行歸檔作業(檔案格式:PDF、IFC)。

完成審查系統畫面示意圖詳圖 4-17。

圖 4-17 完成審查系統畫面示意圖

本研究所提出 BIM 化建管執行方式之建議,詳圖 4-18 所示,根據訪談及基 礎資料之分析,各階段、流程及模式詳細內容,分述說明如後。

86

圖 4-15 BIM 化建管審查執行方式之建議 二、短期建議

(一) 行政審查 1. 模式一

上傳行政審查必要之 2D 圖(PDF 檔),由審查人員透過系統上傳之檔案 進行審查 (檔案格式:PDF)。2D 圖面示意圖詳圖 4-19。

87

圖 4-19 2D 圖面示意圖

2. 模式二

上傳 BIM 模型(IFC、RVT、PHL、DGN 檔),由審查人員透過系統上傳 之檔案進行審查。(檔案格式:PDF、IFC、RVT、PHL、DGN)。3D 模 型示意圖詳圖 4-20。

圖 4-20 3D 模型示意圖

(二) 技術審查

1. 模式一(外部協審)

由審查人員委託外部協審單位(如:建築師公會),以 2D 圖(PDF 檔)進 行技術審查;爾後審查人員進行必要的確認。(檔案格式:PDF)。2D 圖 面示意圖詳圖 4-21。

88

圖 4-21 2D 圖面示意圖

2. 模式二 (內審/會審)

由審查人員確認系統檢測之 BIM 模型結果,並透過 BIM 模型產出之圖 紙進行審查。(檔案格式:PDF、IFC、RVT、PHL、DGN)。BIM 模型 產出圖紙示意圖詳圖 4-22。

圖 4-22 BIM 模型產出圖紙示意圖

(三) 發照&歸檔

完成所有審查程序後,即可發照,並進行歸檔作業;在此狀況下,由於廠商 提送模型的原始檔,故系統所接收的模型檔(檔案格式:PDF、IFC、RVT、PHL、

DGN),除用於審查外,未經起造人/建築師同意,不得挪做他用,如何方能確保 原設計者之權益。完成審查系統畫面示意圖詳圖 4-23。

89

圖 4-23 完成審查系統畫面示意圖

三、中、長期建議 (一) 行政審查

上傳 BIM 模型(IFC、RVT、PHL、DGN),審查人員透過模型檔案進行行政 審查程序。

(二) 技術審查

BIM 模型(IFC、RVT、PHL、DGN)透過系統進行檢測後,審查人員依 BIM 模型進行其它必要的審查(3D 模型、視圖、圖紙)。

(三) 發照&歸檔

完成所有審查程序後,即可發照,並進行歸檔作業;在此狀況下,由於廠商 提送模型的原始檔,故系統所接收的模型檔(檔案格式:PDF、IFC、RVT、PHL、

DGN),除用於審查外,未經起造人/建築師同意,不得挪做他用,如何方能確保 原設計者之權益。

第四節 小結

一、提出通用性之建造執照應用 BIM 之審查模式與流程

本研究已完成各縣市政府建造執照申請及審查流程基本分析,並透過各建築 師及建管相關人員訪談確認其可行性。本研究所提出之審查模式及流程,提供更 多的輔助性資訊,以利其他有意願發展類似系統之中央與地方政府參考,讓其他 機關能夠以本研究之成果為基礎,以縮短自行摸索的時間與重複性的資源投入。

二、提出 BIM 化建管審查執行方式之建議

90

本研究透過一般建築執照申請流程、審查方式、資料需求分析及 BIM 法規 樣版分析,提出設計成果 BIM 化後建管審查所需主要資訊及需簡化的建議,針 對每個流程中交付圖說及審查媒介,提出傳統執行方式、現況 BIM 輔助審查模 式、短期及中長期執行方式之建議。此成果除了可減化建築師於設計階段為了滿 足建造執照審查申請不必要之工作外,更可提高使用之意願。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