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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2.2 TOE M 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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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Ramamurthy, Sen, & Sinha, (2008) 針對組織是否採用資料倉儲的 實證研究中發現,若能了解一項創新科技的潛在好處以及與其相關的科技複雜度,

將有效提升組織使用該項科技的意願。當瞭解一個組織採用資訊科技的各項決定 因素之後,應該立即採取相對應的行動,以促進組織成員對於這些關鍵因素有近 一步的認識(例如:組織吸收能力),進而增加採用的可能性。

組織採用資訊科技之相關議題,一直以來皆為研究的一大重點,尤其是探討 影響組織是否採用創新資訊科技的相關因素。目前已有許多文獻探討過此一議題,

學者們大多採用下列幾種理論:科技接受度模式(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 TAM)、創新擴散理論(Innovation Diffusion Theory, IDT)、任務–科技配適度理論 (Task-Technology Fit Model, TTF)、計畫行為理論(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TPB)、

理性行為理論(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 TRA)等等。然而最常用於組織層級的 理論為科技–組織–環境模式(Technology-Organization-Environment Model, TOE) (Yeh, 2011)。

2.2 TOE Model

TOE 架構(Technology-Organization-Environment Model) 最早是由 DePietro, Wiarda, & Fleischer 於 1990 年所提出。其解釋一家公司採用創新科技時,會受 到科技、組織、環境,三個因素所影響之過程。這三個因素皆會在組織採用創 新科技時產生阻力與推力,並影響一家公司探索本身組織之需求、尋找或採用 創新科技的方式。(DePietro, Wiarda, & Fleischer,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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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 TOE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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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echnology 科技方面

科技方面包含了該組織之內部科技與外部科技。內部科技是指該組織內部目 前正在採用的科技與設備(Starbuck, 1976);外部科技則是指已存在於市面上,公 司可考慮採用,但尚未擁有之科技(Thompson 1967, Khandwalla 1970, Hage 1980)。

2. Organization 組織方面

組織方面是針對該組織狀態的描述,例如:組織規模、組織大小、管理結構 等(Oliveira & Martins 2011)。

External Task Environment

競爭壓力 合作夥伴壓力

政府支持

Organization 高層支持 組織規模 預期效益

Technology 技術相容性 技術複雜性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Decision Ma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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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nvironment 環境方面

環境方面所代表的是一間公司在日常經營的過程中,其所處的環境或活動場 所。例如:該公司之產業類型、競爭者、與政府之間的關係等等(DePietro, Wiarda,

& Fleischer, 1990)。環境方面也可以同時呈現出該組織採用該創新科技的機會與 挑戰(Oliveira & Martins 2011)。

TOE 模式針對資訊科技創新領域之應用有很大的潛力,在不同的研究中,科 技、組織、環境,這三個面向會各自擁有一些特定的因素(Oliveira & Martins 2011)。

TOE 架構已在許多實證研究中,被證實是一個在創新科技之採用上,能夠被 廣泛運用且有效的一個理論(Baker, 2012)。尤其當組織打算採用的創新科技將大 幅度改變整個組織原本的資訊基礎建設時,同時考慮科技面與組織面的相關因素 將十分重要(Ramamurthy et al., 2008)。

除了單獨使用TOE 模式以外,也有許多研究將 TOE 模式與 DOI 理論(創新 擴散理論)合併使用。例如:Premkumar & Roberts (1999)便透過 TOE 模式與 DOI 理論的搭配,探討組織採用雲端運算的因素。

若要探討組織採用創新資訊科技之議題,如雲端計算,可以透過 TOE 模式 考量科技、組織、環境三個面向,並加入創新擴散理論中不同創新採用者之類型,

這將會是一個十分科學的方式。如此一來可以提供學界與業界更全面性且更具價 值的洞見(Oliveira et al., 2014)。

TOE 模式針對組織採用不同種類的創新資訊科技,提供了一個有用的分析 框架,讓學者們可以透過TOE 框架,針對該議題進行研究。TOE 框架有著嚴謹 的理論基礎,並有許多實證研究佐證。如下頁表1,其列出了以 TOE 模式作為研 究架構的文獻(Oliveira & Martins 2011)。這些研究與本文之差別在於其大多限定 於單一資訊科技,而本文則未限定於某種特定之資訊科技,且將以彙整分析進行 資料分析。

˙ Factor Analysis(FA)

˙ Logistic regression

香港 575 家小企業所 analysis (MCA)

˙ probit mode

˙ discrimination analysis

249 家北美洲和加拿大 企業

(Teo et al. 2006)

˙ 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 (CFA)

˙ secondorder factor modelling

˙ logistic regression

˙ cluster analysis (CA)

˙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ling (SEM)

於 2002 年,針對總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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