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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之外:台灣地區大學生教育費用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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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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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雜費之外:  臺灣地區大學生教育費用之研究  教育研究月刊。154 期。 作者:周祝瑛 (台灣競爭力論壇教育政策組召集人、政治大學教育系教授). 壹、緣起 近十年來,臺灣地區高等教育大幅擴張的結果,造成大學及技職院校校數,由 1985 年的 28 所急遽增加到 2006 年的 162 所,大學生人數由 1986 年的 18 萬餘 名,暴增為 2006 年的 93 萬 8 千餘名(黃惠娟,2003;呂木琳,2005;教育部統 計處,2006a)。若將技職院校排除在外計算,則大學校數由 1995 年的 24 所增 加至 2006 年的 70 所(教育部統計處,2006a),10 年中大學校數的成長比例高 達三倍。因此,在高教經費稀釋的情況下,各大學必須提高大學的收費,以維持 正常的教育品質。以 2005 年來看,私立大學學費佔學校總體金額六成以上,公 立學校也從以往的 7.6%上升至 20%。在臺灣高教急遽擴張中,新設大學院校或改 制新成立的學校大部分是私立學校,因此,導致臺灣的公、私立大學院校數比, 成為三比七。相對之下,大學院校的學費在各校經費縮減的情況下逐年節節上升, 大學生分配的教育資源卻不斷減少(1),如 1993 年每名公立大學生分配到的經費 為新臺幣 20 萬 500 元,到 2002 年卻只剩下 15 萬元,10 年中減少了 26%(民生 報,2005;呂木琳,2005)。. 在學生貸款方面,2005 年約有 35 萬人辦理助學貸款(學生總數約 95 萬人),.

(2) 大學生平均每人貸款為 5~6 萬左右,大約是公立大學學雜費的數額。由於學費 逐年上漲,許多大學生必須在就學期間申請就學貸款(2),形成在未畢業前就負 債數 10 萬元的窘境,有些則是靠打工賺取學費、生活費。如 2003 年臺灣大專院 校學生中,因為經濟因素而休學的人數高達 7,129 人,佔全部休學人數的 12.5%, 與 1998 年,五年前的 2,664 人,總共增加了 2.5% (行政院主計處,2005;民 生報,2005)。 從國際上來看,美國與日本的國民所得是臺灣的 2.5~3 倍,但兩國公立高等院 校的收費卻是臺灣 3~7 倍,私立院校的收費也是臺灣的 3~9 倍(教育部統計處, 2006b)。在亞洲四小龍中,臺灣的學費較低,比香港少 35%,比新加坡少 16%, 甚至比韓國更便宜近新臺幣 1 萬 2,000 元,所以臺灣的學費從各國的比較上看來 並不算太高,可是由於近年來,隨著臺灣經濟成長的減緩,甚至失業率的提升, 許多家庭相對剝奪感增加,因此,對孩子的高等教育學費支付能力有下降的情況 (林金源,2003)。但是亦有研究顯示,大學學雜費的負擔只是大學教育經費中 的一小部分,只佔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左右,其他的部分是關於學生的生活花費。 所以在探討大學學生,就讀高等教育所需要的總投資經費來看,必須結合生活費 與學雜費的總費用,才能真正的預估每一家庭所需的負擔(周祝瑛,2005)。 有鑑於此,本研究針對 2005 年臺灣地區 70 所大學(不包含技職院校),調查大 學生(一、二、三、四年級)每年平均之生活費用。所謂之生活費包括:住宿、 餐飲、交通、每月休閒、治裝、化粧品、日常用品、行動電話、文具用品及教科 書費等生活支出;並根據公、私立大學、學校所屬地區、性別等,依變項進行交 叉分析,以此來探討每年每一大學生在上述變項中的不同花費情形。藉以進一步 了解臺灣地區家庭,對於大學生生活費的資助情形及學生打工的狀況,以了解以 下問題:.

(3) 一、公、私立大學學生生活費細項分布情形為何? 二、家庭收入多寡與家庭對大學生生活費的資助情形有那些? 三、大學生個人打工、儲蓄、獎學金與助學貸款的狀況是如何? 貳、研究架構與方法 本研究採用網路問卷之形式,透過中華電信所提供的網路問卷平臺,設計專屬的 網路問卷,網址為 http://qqq.cht.com.tw/webform/publish/3044.asp,自 200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06 年 2 月 15 日為止,進行問卷調查。共獲得 2,972 份問卷, 經剔除不符資格、胡亂填答(極端值過高)、及資料不完整之後,共獲得 2,945 份有效問卷進行分析,有效問卷比率為 99.01%。最後,並參照教育部所公布之 「94 學年度大學學雜費收費標準」與本問卷所調查之生活費總數加以結合,求 出臺灣地區大學生每年生活費及學雜費之平均數。 資料分析採用描述統計為主,針對各題目之百分比、次數分配等進行分析,並進 一步透過交叉分析等方式,求出變項之間的關係。 參、文獻探討 一、近年來我國高等教育數量發展與問題 近 10 年來我國高等教育在面臨各界需求增加、品質維持的壓力下,必須積極擴 張高等教育規模。擴張主要趨勢如大專院校校數增加、學生人數增加、入學考試 錄取率上升、相關配套措施鬆綁,茲說明如下: (一)大專院校校數的增加 近 10 年大專院校由 84 學年度的 134 所,增加到 94 學年度 162 所,共增加 28 所,其中大學從 24 所增加到 89 所幅度最大,而學院由 36 所增加至 56 所,專科 由於部分改制為大學或學院,因此,由 74 所減少到 17 所(如表 1)。.

(4) 表1. 近 10 年大專院校學校數. 單位:. 所 分類/年度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大學. 24. 24. 38. 39. 44. 53. 57. 61. 70. 75. 89. 學院. 36. 43. 40. 45. 61. 74. 78. 78. 73. 70. 56. 專科. 74. 70. 61. 53. 36. 23. 19. 15. 15. 14. 17. 合計 134 137 139 137 141 150 154 154 158 159 162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2006a) (二)學生人數的增加 近 10 年大專院校學生數由 84 學年度 70 萬 9,250 人攀升至 94 學年度 111 萬 9,534 人,大學生由 10 年前的 31 萬 4,499 增加到 93 萬 8,684 人,成長幅度尤為快速。 而專科生因部分學校改制的原因,自 39 萬 4,751 人減少到 18 萬 886 人。整體來 說,高等教育學生人數在近 10 年迅速膨脹(如表 2)。 表2. 近 10 年大專院校學生數. 分類/年度. 單位:人.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大 學 314,499 337,837 373,702 409,705 470,030 837,602. 894,528. 564,059. 677,171. 770,915. 444,182. 406,841. 347,247. 938,684. 專 科 394,751 412,837 433,865 452,346 457,020 289,025. 230,938. 180,886. 總 計 709,250 750,674 807,567 862,051 927,050 1,008,241 1,084,012 1,118, 162 1,126,627 1,125,466 1,119,534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2006b).

(5) (三)入學考試錄取率的上升 各大專院校校數增加,使每年招生名額增加的情況下,近 10 年大學聯招錄取人 數由 83 年度的 5 萬 5,343 人增加至 94 年度的 8 萬 8,991 人,而錄取率也由 83 年度的 44.35%增加至 93 年度 89.08%。高等教育近年來已由過去「菁英型」,逐 漸轉變為「大眾型」(Trow, 1974)(如表 3)。 表3. 大學校院新生錄取人數及錄取率. 單位:人、. % 年度 聯招(指考)錄取人數 聯招(指考)錄取率 甄選入學錄取人數 多元入學 錄取率 83 年 55,343. 44.35. 84 年 55,604. 44.31. 85 年 61,381. 49.24. 86 年 74,346. 60.18. 87 年 71,826. 60.45. 88 年 72,471. 59.83. 89 年 75,281. 57.7. 90 年 77,450. 61.35. 91 年 78,562. *80.41 21,645. 65.63. 92 年 87,059. *83.22 20,850. 62.33. 93 年 88,939. *87.05 21,588. 67.02. 94 年 88,991 *89.08 23,286 66.89 註:(1)83 年度起大學招生管道增加推甄入學;87 年度再闢申請入學管道,91 年度起原聯招考試改為指定科目考試。 (2) *數字係指指定科目考試錄取人數除以繳卡登記總人數×100 %所得。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統計處,重要教育統計資訊(2006c).

(6) (四)高校鬆綁相關措施 隨高等教育趨向大眾化,政府已由過去的管理者角色,逐漸改變為制定政策引導 及規劃者,希冀透過對設立學校、學雜費彈性制度的訂定,使高等教育的品質得 以維持、各校特色能夠呈現,並能不失高等教育公平性原則。 1999 年後,為因應高等教育擴張的情況,教育部遂將目標大學財務的健全化、 國際化及評鑑制度的建立,以期解決高等教育在擴張後漸走向大眾化、市場化所 浮現的發展質量失衡、教育資源排擠、運作機制、評鑑機制、教育國際化與社會 接軌互動程度等問題(教育部,2001)。 過去國內公立大學預算完全由政府編列,學雜費完全由政府訂定收費標準,而近 年因欲縮減公、私立大學資源分配的差距,而大幅增加對私立大學的補助,使公 立學校資源受縮減。同時,由於開始積極投入較多資源在先前較受忽視的中小學 教育、幼兒教育、原住民教育及特殊教育,相對排擠了對高等教育的投入。加上 大學院校數目遽增,且國內私人資源投入風氣也尚不興盛,故大學經費短少問題 難以解決。在對私立大學補助上,也因政府財政狀況不佳而備受壓力。在公立大 學經費受擠壓、對私立大學補助又日漸成為政府財政負擔的情況下,如何在不影 響公立大學發展,並兼顧私立大學的補助,遂成為現今的高教難題。 二、政府在高等教育經營角色 高等教育的大眾化甚至普及化,是各國提升國際競爭力必然的發展途徑,但是無 可否認的,高等教育人數的急速擴張也造成政府財政的沈重負擔。對大多數已開 發國家而言,使財務問題更棘手的另一個因素是社會的高齡化。為了因應高齡化 所帶來的各種需求和問題,政府必須將更多社會資源,由年輕人口重新分配給老 年人口。在這種情況之下,雖然各國高等教育的學生數不斷成長,但是政府已經 無力再依比例增加經費。除了宣導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之外,政府也促使大學院校 藉由募款、推廣教育、建教合作等方式籌措不足的經費。.

(7) 為提升公共資源的有效利用,歐美及日本等國逐漸調整以往由政府主導高等教育 的模式,解除對公、私立大學的各項管制,賦予高等教育機構更大的自主空間。 政府在高等教育所扮演的角色逐漸由控制轉向監督,同時,也將市場機制引入高 等教育,讓競爭引導高等教育機構積極回應市場的需求,以增加彈性、提升效率。 這股高等教育「市場化」的浪潮使得政府、高等教育機構和消費者之間的關係起 了巨大的改變(戴曉霞,2000;Dale, 2001; Giroux, 2002)。 另外,誠如許多學者指出(Dale, 2001; Giroux, 2002),自 1980 年代以來, 歐美與拉丁美洲等國家的教育,正經歷一場以「自由市場經濟」及政府「鬆綁」 為名的新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意識型態改革行動;過程中以「自主與緊 縮」為口號,對個人權利進行多方面的干預。許多國家經常以組織再造、鬆綁公 共教育的方式來重整各國教育,強調機構的自主性,透過鬆綁、自由化,加強各 校間的績效競爭,來創造教育中「準市場」機制。在這個風潮中,不但許多英語 系國家透過新右派政府,引進新自由主義政策,連國際貨幣基金會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oundation, IMF)、世界銀行等,也透過撥款機制, 將新自由主義政策推行到拉丁美洲及東歐國家,透過市場機制,加深學校間的多 元性發展,提升私部門對教育的投資,更是藉由績效責任來增加對學校辦學的調 控。 在高等教育政策自由化與鬆綁聲中,大學為了爭取政府經費,變成了必須符合政 府規定(包括學生招生與就業),大學的研究與教學淪為市場中的產品(Giroux, 2002)。1987 年臺灣解除戒嚴,過去由政府主導或供應之公共服務與民生物資, 皆不可避免地面臨了民間之參與及競爭(張玉山等,2001);另一方面,隨著出 生率逐年下降,國家社會面臨少子化的困境,而我國大學院校數卻明顯激增,未 能反映學生人數減少的趨勢,面對供需之間不平衡,我國高等教育在結構上將面 臨重大改變。.

(8) 面對世界各國的高等教育改革趨勢,反觀我國高教問題,不論在大學數量的急遽 擴張,各校資源緊縮、學生質量不均問題方面,或是在引進市場機制,強調各校 辦學績效(如大學法人化與 5 年 500 億補助)等做法,正說明我國的高等教育也 面臨著與上述國家相同的困境。在政府資源緊縮,高教大眾化的趨勢下,臺灣之 大學學雜費如何適切反映高等教育的教育成本?如何兼具社會公義、顧及學生經 濟負擔能力?這些都是我國政府在高等教育市場化、全球潮流之下,所面對的新 挑戰。 三、我國大學學雜費之變革 教育機會均等一直是臺灣政府施政所關切的議題之一。因此,政府對於學生接受 大學教育傾向收取低學費,視教育為公共服務或社會責任、投資及人力資本效用 之擴大,以及促進社會階層流動等橋樑(蓋浙生,1999)。 一九九九年以前,臺灣各校學雜費由教育部訂定統一收費標準,每年學費之調整 依軍公教調薪幅度,雜費依當年度四月份物價波動指數辦理,各校調幅一致。但 自 1999 年開始,教育部成立學雜費諮詢小組,規劃實施「大學學雜費彈性方案」, 一方面冀望改變之前大學學雜費由教育部統一訂定收費標準之情形,開放由各校 依據其辦學理念、投資於教學之成本及實際支應於與學生直接相關的經常性教育 經費,給予學校一個充分自主的空間,決定其收標準;另一方面也必須確保學生 在付出學費後,能獲得相對應有之教育品質(教育部學審會,2006)。此外,為 確保學雜費資訊的公開化,保障弱勢族群就學之公平性,亦另外訂定了相關的配 套措施,包括:建立大學財務監督體系、提供大學運作資訊及加強學生就學補助 措施等等。 近年來,臺灣地區公私立大學學雜費比例逐漸縮短,從 1999 年實施彈性學雜費 方案以來,各大學並無因此而大幅調漲學雜費。與國際相比較,臺灣學費尚屬合.

(9) 理(高教司,2005),且近年來政府逐漸重視弱勢族群學生,在照顧的項目和經 費逐年成長的情況下,為什麼社會上仍會引起「大學高學費」的爭論,值得探究。 由於高等教育非屬於國民義務教育的範圍,且有鑒於過去 10 年來,我國高教普 及化,基於受益者付費原則下,受教者應負擔部分學習成本。但究竟學雜費負擔 多少才算合理?大學中除了學雜費外,是否還需包含其他的費用?從表 4 的比較 顯示,整體而言,平均國民負擔學費比例逐年下降,公立大學部分僅有 2 個百分 點的微幅增加,而私立大學則降低 7 個百分點(高教司,2005)。. 許多研究指出(高教司,2005;宋玫玫,2005),臺灣地區的學費與雜費實際上 與國際比較,屬於中等收費的程度。然而,就讀公立大學學生家庭經濟狀況通常 優於私立大學學生,又能享有超越私校之教育資源,起點機會均等及受教過程均 等,則有待商榷。 同時,鑒於高等教育促進社會階級流動之功能,社會大眾往往欲藉由受高等教育 來獲得專業知識與技能,以擁有較高的所得與改變社會地位。因此,就目前實施 之大學學雜費彈性方案觀之,雖然已無法像以往利用低學費政策來落實教育機會 均等,然在實施此方案時,政府也有其配套措施,以維持受教者之受教機會,並 鼓勵大學校院除收取學雜費做為經費來源外,應從學校募款、作業收入等,來增 加學校財源,尤其是讓私立大學學生繳交較多學費同時,能享有高品質之教育品 質,以獲得較高之教育投資報酬率(王明源,2003;蓋浙生,1999)。誠如李紀 珠所言(2004),各大學在提高學費時,也應廣開資金來源,增加弱勢學生之補 助機會,以維護貧窮者的受教權。 四、大學生生活費的考量因素.

(10) 相對於大學學雜費的研究,學生一般的私人教育支出等議題,除了一些零星媒體 的報導外,在學術界甚少涉及此部分的研究。相對於海峽彼岸,曾在 1999 年實 施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在校生抽樣調查(閔維方,2002),針對不同類型、年級、 學科與性別分布等,做抽樣調查。其研究結果發現,在各類的教育資助中,家庭 資助是當前中國受高等教育者,求學期間的主要經濟來源;另外親友及社會資助, 包括個人的助學貸款或是社會捐贈、學雜費減免、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貸 款及勤工助學等,也共同建立中國高校學生資助的多元體系。 該研究將私人的教育支出分為基本教育支出、選擇性教育支出和志願教育支出三 個方面。基本教育支出包括:學雜費、學校指定的教材及參考資料費用、文具費、 食宿費及其他費用,如交通費等。在選擇性的教育支出方面,則只選擇比較優秀 的學校、異地求學而支付的擇校費以及捐資與集資。至於志願教育支出,則包含: 各種課外輔導班、興趣班費用、課外費用及書籍等。其中高校學生的花費,主要 針對學雜費、住宿費、伙食費、教科書費、資料與文具費,回家往返交通費和全 年在校總支出的調查。 研究發現不同類型的高校機構,學生有不同的支出方式。學雜費僅佔私人教育支 出的 29.5%。其他則是生活上的花費。因此,上大學所需費用是否已成為影響個 人高等教育選擇的重要因素?家庭社會背景是否也會影響私人教育支出?上述 研究發現,家庭經濟狀況是影響學生選擇高等教育類型、層次和方式的重要因素。 在學期間的經費來源、支出的結構、學校類型和學生本身的家庭經濟收入水準有 密切的關係。不同家庭背景的學生,在擇校考量上有不同的側重及考量。最後, 學生貸款對解決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學問題是一項重要的手段(閔維方,2002)。 肆、研究發現. 一、 樣本背景資料.

(11) 本研究調查公、私立學校計 70 所,2,945 人。其中公立學校學生填答人數 1,939 人,佔 65.8%;私立學校學生填答人數 1,006 人,佔 34.2%。就性別的分布而言, 男性為 1,104 人,佔總人數的 37.5%;女性為 1,841 人,佔總人數的 62.5%。就 年級別的分布而言,一年級為 517 人,佔總人數的 17.6%;二年級為 589 人,佔 總人數的 20.0%;三年級為 589 人,佔總人數的 20.0%;四年級為 663 人,佔總 人數的 22.5%;延畢為 109 人,佔總人數的 3.7%;碩士班為 479 人,佔總人數的 16.3%。就所調查學生的住宿情形分布,區分為「與家人同住」、「住校」、「在 外租屋」,則分布的情形如下:與家人同住計有 461 人,佔總人數的 15.7%;住 校計有 1,319 人,佔總人數的 44.8%;在外租屋計有 1,165 人,佔總人數的 39.6%。 若將所調查學生的家庭居住地區,與就讀學校的所在地區進行交叉分析,則可發 現,家庭居住地區與學校地區均相同的計有 1,364 人,佔總人數的 46.4%(24.2%、 5.5%、16.2%、0.5%),跨區就讀的學生人數為 1,581 人,佔總人數的 53.6%。 二、樣本在生活費之各細項分布情形 本研究所調查之生活費乃包括該學生年度之住宿費(含寒、暑假)、每天餐費、 每月交通、休閒、治裝、化粧品、日常用品、行動電話及文具用品費、每學期教 科書費與每月其他花費等,11 個項目。 為精確計算各項費用的平均花費,本研究乃將各選項金額之組中點,用以代表該 位填答者之花費情形,經計算後所得結果說明如后。 (一)每年(含寒、暑假)的住宿費 住宿費除一般房租外,還包括水電瓦斯、無線電視、網路及大樓管理費等四項費 用。經調查後發現,學生每年的住宿費用平均約為 3 萬 2,409 元,若依學生的住 宿情形區分,則與家人同住學生,每年在住宿方面的花費平均為 1 萬 1,043 元;.

(12) 住校學生每年的住宿費用平均為 1 萬 9,682 元;在外租屋學生每年的住宿費用則 平均高達 5 萬 5,273 元。 (二)每月的餐飲費用 學生每日餐飲花費平均為 165 元。若依學校的所在地加以區分,則北部學校學生 每日的平均餐費為 168 元;中部為 161 元;南部為 159 元;東部為 154 元。 (三)每月的交通費用 就交通費的情形而言,學生每月的平均花費為 725 元。若依學生的住宿情形及學 校所在地區加以區分,與家人同住,每月平均交通花費為 801 元;住校為 690 元;在外租屋為 733 元。而北部學校學生每月的平均交通費用為 615 元;而中部 為 670 元;南部為 615 元;東部為 757 元。. (四)每月的休閒費用 本研究發現學生每月的休閒花費差距頗大,從每月 500 元到 9,500 元不等,平均 約為 1,459 元。若依學生的住宿情形及學校所在地區加以區分,與家人同住,每 月平均休閒花費為 1,500 元;住校為 1,508 元;在外租屋為 1,387 元。而北部學 校學生每月的平均休閒花費為 1,547 元;中部為 1,280 元;南部為 1,322 元;東 部為 1,226 元。. (五)每月治裝費 每月學生治裝費用也是差距很大,不過多數人的平均花費為 1,108 元。若依 學校所在地區加以區分,北部學校學生每月治裝費用為 1,131 元;中部為 988 元;南部為 1,125 元;東部為 1,199 元。.

(13) (六) 每月化粧品費 大學生每月平均化粧品花費約為 747 元,其中以每月 500 元最高,計有 2,502 位學生填選,佔總人數的 85.0%。若依照學生的性別及學校所在地區加以區分, 其中男學生每月的化粧品花費為 678 元;女學生為 788 元。就學校所在地區而言, 北部學校學生每月的化粧品花費為 768 元;中部為 682 元;南部為 736 元;東部 為 897 元。. (七) 每月日常用品費 學生每月的日常用品花費平均為 1,212 元,選項中以填選每月花費 500 元的最多, 計有 1,677 人,佔總人數的 56.9%。若依學生居住情形及學校所在地區加分區分, 與家人同住,每月花費為 1,217 元;住校為 1,179 元;在外租屋為 1,162 元。就 學校所在地區而言,北部學校學生每月日常用品平均花費為 1,224 元;中部為 1,160 元;南部為 1,206 元;東部為 1,405 元。. (八)每月行動電話費 學生平均每月的行為電話費用花費金額為 620 元,其中以每月花費 250 元所佔比 例最多,計有 1,304 人,佔總人數的 44.3%。若以性別加以區分,男性學生花費 為 614 元;女性學生的花費為 624 元。以學校所在地區加以區分,則北部學校學 生每月行動電話費用為 624 元;中部為 589 元;南部為 629 元;東部為 524 元。 以學生的住宿情形加以分類,與家人同住,每月為 589 元;住校為 618 元;在外 租屋為 635 元。 (九)每月文具用品費.

(14) 學生每月的文具用品花費為 344 元,其中以每月花費 250 元為最多,計有 2,448 人,佔總人數的 83.1%。若以學校地區加以分類,則北部學校學生為 345 元;中 部為 318 元;南部為 350 元;東部為 426 元。以公、私立學校加以區分,則公立 學校學生為 344 元;私立學校為 346 元。若以學院加以分類,則以設計、藝術學 院學生每月平均花費 353 元為最高。 (十)每學期的書籍費用 學生每學期的教科書費用為 2,763 元。若以學校地區加以分類,則北部學校學生 為 2,736 元;中部為 2,773 元;南部為 2,809 元;東部為 2,628 元。以公、私立 學校加以區分,則公立學校學生平均花費為 2,797 元;私立學校為 2,697 元。若 以學院加以分類,則以生命科學學院及科技學院學生每月平均花費最高,分別為 2,995 元及 2,964 元。 (十一)每月其他花費. 除上述所列 10 項費用外,尚有 2,299 人表示還有其他的花費,平均的花費為 4,731 元。若以居住情形加以分類,則與家人同住學生為 4,716 元;住校為 4,763 元;在外租屋為 4,699 元。若以學校地區加以分類,則北部學校學生花費為 4,773 元;中部為 5,069 元;南部為 4,556 元;東部為 4,310 元。以公、私立學校加以 區分,則公立學校學生平均花費為 4,677 元;私立學校為 4,830 元。 (十二)大學生每年的生活費用總數 本研究之花費總數計算公式如下: 大學生一年生活費計算方式 = 年度住宿費用(包含水電瓦斯、無線電視、網路、大樓管理).

(15) +每天餐費. ×365(天)+每月交通費用. ×12(月). +每月休閒費用. ×12(月) +每月治裝費用. ×12(月). +每月化粧品費用×12(月) +每月日常用品費用 ×12(月) +每月行動電話. ×12(月) +每學期教科書. × 2(學期). +每月文具用品. ×12(月) +每月其他花費. ×12(月). 依據此公式計算大學學生每年的生活花費,學生每年平均支出的生活費用 為 21 萬 7,090 元(每月平均為 1 萬 8,091 元),其中以每年平均花費在 18 萬~ 21 萬元之間的比例最高,佔總調查人數 16.2%;其次是在 15~18 萬元之間,佔 總人數的 15.5%;再其次則是在 21~24 萬元之間,佔總人數的 14.1%。值得注意 的是,在生活花費中出現兩極的情形,其中最低的只有 6 萬 875 元,而最高的每 年竟可高達 81 萬 1,750 元,兩者差距為 75 萬元左右。 若依學校所在地區加以區分,北部學校學生每年平均花費為 21 萬 6,860 元;中 部為 21 萬 5,923 元;南部為 21 萬 7,995 元;東部為 21 萬 6,954 元。若依學校 公、私立性質加以區所,公立學校學生每年平均花費為 21 萬 269 元;私立學校 為 23 萬 507 元。若依學生住宿情形加以區分,與家人同住學生為 19 萬 6,949 元;住校為 20 萬 5,991 元;在外租屋為 23 萬 7,689 元。若依家庭的所在地區加 以區分,北部家庭學生每年平均花費為 21 萬 5,683 元;中部家庭為 21 萬 8,385 元;南部家庭為 21 萬 7,518 元;東部家庭為 22 萬 290 元。 若依學生的年級加以區分,一年級學生每年平均花費為 20 萬 6,287 元;二年級 學生為 20 萬 8,639 元;三年級學生為 21 萬 3,608 元;四年級學生為 22 萬 752 元;延畢學生為 21 萬 8,438 元;碩士班學生花費為 23 萬 7,797 元。若依性別加 以區分,男性學生每年平均花費為 21 萬 6,636 元;女性為 21 萬 7,359 元。.

(16) 總之,本研究資料顯示,臺灣地區大學生一年學雜費與生活費共計 30 萬 4,012 元,其中公立大學學生每年平均花費為 26 萬 9,501 元;私立大學平均為 33 萬 8,523 元。而公立大學的學雜費一年平均為 5 萬 9,232 元,私立大學為 10 萬 8,016 元(高教司,2005)。 三、其它變項之發現 (一)學雜費及生活費的支付來源 在學雜費方面所得情況,以父母親支付的比例最高,約有 71.7%,父母親需要負 擔學生八成以上的學雜費;有 19.1%的學生是由自己負擔八成以上的學雜費。至 於生活費用來源也是大多由父母負擔,約有 59.5%,父母親需要負擔學生八成以 上的生活費用;而有 18.8%的學生是由自己負擔八成以上的生活費用。 (二)大學學生雙親工作及家庭收入情形 為進一步探討大學學生生活花費對家庭收支的影響,本研究發現在調查樣本 中,父親有工作的比例為 83.3%,母親有工作的比例為 64.9%;雙親均有工作的 比例為 54.6%,父母親其中一人有工作的比例為 39.0%,雙親均無工作的比例為 6.3%。. 若進一步探討學生父母親的工作類別及工作收入,父親職業以「工商服務」最高, 佔總人數的 18.5%;其次為「生產製造」,佔總人數的 13.5%。父親每月收入以 「2 萬元以下」為最高,佔總人數的 17.7%;其次是「3 萬至 3 萬 5 千元」,佔 總人數的 9.0%。母親職業以「工商服務」最高,佔總人數的 11.0%;其次為「生 產製造」,佔總人數的 10.6%。母親每月收入以「2 萬元以下」為最高,佔總人 數的 35.6%;其次是每月「2 萬至 2 萬 5 千元」,佔總人數的 12.1%。.

(17) 家庭的年收入,以年收入「20 萬以下」為最高,佔總人數的 16.7%;其次為年入 「21 萬至 30 萬」佔總人數的 9.4%,而平均的家庭年收入 63 萬 6,648 元。然而, 依行政院主計處所統計 2005 年的國民平均所得為 43 萬 8,255 元,若以雙薪家庭 而言,其年收入為 87 萬 6,510 元,與本研究之調查平均的家庭年收入 63 萬 6,648 元比較,本研究結果有低估家庭年收入的情形,究其原因可能與本研究所調查之 樣本有關。 (三)大學學生個人打工、儲蓄、獎助學金申請及助學貸款情形 首先,大學生打工的比例是 42.8%,有 90.2%是以兼職的方式工作,只有 9.8%是 全職工作(full-time job),其類別以教育研究(如:學校中的各樣工讀)最 高,佔總打工人數的 37.6%,其次是餐旅運輸,佔 15.0%;就每週的工作時數而 言,有 29.2%的工作時間是 6~10 小時,其次則是 5 小時以下者,有 22.8%,介 於 11~15 小時的則有 13%。而每月打工的平均所得以 4,001~5,000 元最高,約 佔總打工人數的 13.2%,其次是 2,001~3,000 元,佔總打工人數的 12.8%,而每 月的平均收入約為 4,841 元。 其次,就學生的儲蓄情形,有定期儲蓄的學生比率為 35.3%,其中以每月儲蓄 金額為 1,000 元以下的最高,佔總儲蓄人數的 36.1%,其次在 1,001~2,000 元, 佔儲蓄人數的 24.0%。 第三,領取獎學金的比例為 25.8%;申請學費減免的比例為 13.2%;有辦 理助學貸款的比例為 29.2%,大多為每學期貸款「2 萬至 3 萬元」及「3 萬至 4 萬元」為最高,助學貸款的時間以 8 學期為最多,佔總貸款人數的 57.0%,其次 是貸款 4 個學期,約佔總人數的 15.2%。有貸款的學生中,公立學校學生佔 62.3%、 私立學校 37.7%;公立學校學生貸款金額以 2 萬至 3 萬元最高,佔 32.3%、貸款.

(18) 以 8 個學期最高,佔 63.4%;私立學校學生貸款金額以 2 萬至 3 萬元最高,佔 25.0%、 貸款以 8 個學期最高,佔 58.6%。 伍、研究討論 本研究資料分析主要採用描述統計為主,針對各題目之百分比、次數分配等進行 分析,並進一步透過交叉分析等方式,求出變項間的關係。以下就學校所在地區、 學生住宿情形、學校公私立性質、學生性別、生活費與學雜費的支付來源、家長 收入以及學生個人打工、儲蓄、獎助學金申請及助學貸款情形等變項加以探討: (一)依學校所在地區 就學校所在地區分北部、中部、南部、東部,探討不同地區的學校學生在 各項生活花費的差異情形發現:不同地區學校的學生在餐費、休閒費、文具費及 家庭年度收入上均達顯著差異。事後分析的結果,進一步指出在餐費方面,北部 顯著高於南部;在休閒費方面,北部顯著高於中部;在文具費用方面,東部顯著 高於北部、中部。 (二)就學生的住宿情形 就學生的住宿情形加以分析,學生在各項生活花費的差異情形得出:不同地 區學校的學生,在交通費及年度總花費達顯著差異。事後分析的結果,進一步發 現在交通費用方面,與家人同住顯著高於住校;在年度總花費方面,在外租屋顯 著高於與家人同住及住校。 (三)就學校的公、私立性質 就學校的公、私立性質,在各項生活花費的差異情形,所得結果顯示,不 同性質學校的學生在交通、用餐、休閒、治裝、日常用品、行動電話、教科書籍 及年度總花費有顯著差異。在交通、用餐、休閒、治裝、日常用品、行動電話及.

(19) 年度總花費等項目上,私立學校學生顯著高於公立學校學生;而在教科書籍費用 方面,則是公立學校學生顯著高於私立學校學生。 (四)就學生的性別 就學生的性別在各項生活花費的差異情形,所得結果發現:不同性別的學生 僅在化粧費用上達顯著差異,且是女性學生顯著高於男性學生。 (五)生活費與學雜費的支付來源 在生活費用方面,大多由父母負擔,僅有 18.8%的學生是由自己負擔八成以上的 生活費用。學雜費部分情況類似,以父母親支付的比例為最高,由學生自己負擔 八成以上學雜費的比例只佔 19.1%。 (六)家長收入 平均而言,私立大學生高於公立大學的學生,經過交叉分析後發現公立學校的學 生家長收入高於私立大學學生家長的收入。這樣的結果與臺灣地區過去大多數有 關大學生家庭背景的研究結果大致相符。即公立學校的學生家長,社經背景普遍 優於私校學生家長,高等學校的公平性有待考驗。 (七)學生個人打工、儲蓄、獎助學金申請及助學貸款情形 研究發現,大學學生有打工的比例是 42.8%,有 90.2%是以兼職的方式工作,只 有 9.8%是全職工作。其中以公立學校、北部地區學校與住校生打工情形較為普 遍。在儲蓄方面,有定期儲蓄的學生比率僅為 35.3%,且以每月儲蓄金額為 1,000 元以下比例最高。 大學生領取獎學金的比例佔 25.8%;申請學費減免的比例為 13.2%;辦理助學貸 款的比例為 29.2%。其中貸款的學生中,公立學校學生 62.3%、私立學校學生 37.7%, 是否與填答問卷公、私立學生人數之差距有關,值得進一步調查。.

(20) 總之,依據高教司 2005 年統計資料顯示,公立大學學生一年生活費,約為新臺 幣 21 萬 269 元;私立大學約為 23 萬 507 元。而公立大學的學雜費為 5 萬 9,232 元,私立大學為 10 萬 8,016 元(高教司,2005);因此,公立大學學生每年生 活費及學雜費平均為 26 萬 9,501 元,私立大學為 338,523 元。從公、私立大學 數整體平均來看,臺灣地區大學生一年學雜費與生活費共計 30 萬 4,012 元,若 為雙薪收入的家庭(臺灣地區的每人年平均所得為 43 萬 8,255 元為例)(行政 院主計處,2005),保守以只有一位大學生來計算,則每年總支出佔家庭收入的 34.68%;如果為單薪家庭,則佔總收入的 69.36%。根據本研究樣本中,家庭年 收入所得之數字,大學生就學費用佔家庭支出之比例遠高於上述的數字,可能是 本研究取樣與全國樣本不同的關係,但無論如何,上大學的費用佔每個家庭支出 中頗高的比例,卻是不爭的事實。 陸、結論 本研究之目的,在於了解當前各大學學生,每年在各項生活支出為何,根據公、 私立大學、學校所屬地區、性別等,依變項進行交叉分析,以此來探討公私立大 學、學校所屬地區及性別之間的不同花費。並進一步了解家庭對於學生生活費的 資助情形及學生打工的狀況,藉此了解每個家庭所負擔大學生的花費。結果發現: 臺灣地區大學生一年學雜費與生活費共計 30 萬 4,012 元,其中公立大學學生每 年平均花費為 26 萬 9,501 元;私立大學平均為 33 萬 8,523 元。大學學雜費其實 只佔全部上大學費用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個人及家庭的大學負擔其實主要來 自大學生生活費的支出,尤其在臺灣教育資源城鄉差距、貧富懸殊加大,公、私 立學校收費明顯差異,以及大學私校生來自於中下階層的情況下,更加深了弱勢 家庭在接受高等教育上的負擔。因此,政府及各大學在考量大學學雜費調漲的同 時,必須將生活費及相關因素(如:城鄉差距、家庭收入及學校公、私立等)一 併納入考量範圍,如此,才能訂定出較為周延的學費政策,不致犧牲弱勢者的教 育機會。.

(21) 註釋 (1)因為每校分配到的資源遭稀釋,學校開始得自籌財源,是直接引發學費調漲 的理由,不只是臺灣,英國及德國教育部長近年來為了調漲學費壓力,腹背受敵 的狀況,比起臺灣不遑多讓。若不區分公、私立大學,以大學平均每生補助經費 來看,15 年來不降反升,2002 年這個數字成長到 16 萬 7,000 元,但分配到每校 的資源卻是逐年遞減,以臺大為例,目前每年要自籌 50%以上的財源,私校的財 務負擔更是沉重。所有歸因的原因就是大學太多。 (2)根據「快樂學習教改連線」2003 年的調查,在全臺當時約有 900 萬名大學生 中,一年約有 58 萬人次要依賴就學貸款才能完成學業。 參考文獻 (1)王明源(2003)。臺灣地區大學校院學雜費政策之探析。教育資料與研究, 54,62-74。 (2)民生報(2005,10 月 17 日)。大學學費高漲文憑貶值。民生報,A2 版。 (3)行政院主計處(2005)。國情統計通報。2006 年 6 月 25 日,取自 http:// www.stat.gov.tw/public/Data/582417535271.pdf (4)呂木琳(2005)。臺灣高等教育政策及私立大學校院的發展。發表於淡江大 學舉辦之「市場化過程中政府與高等教育之關係」研討會。臺北。 (5)宋玫玫(2005)。學雜費應開放給大學自主。高教簡訊,174,7 (6)李紀珠(2004)。誰應承擔高等教育費用。天下雜誌,303,136-137。 (7)周祝瑛(2005)。大學高學費 vs.低學費。發表於淡江大學舉辦之「兩岸民 辦高等教育」研討會。臺北。 (8)林金源(2003)。書中自有黃金屋:臺灣家庭教育支出與所得不均度的長期 變化。思與言,41(3),31-54。 (9)高教司(2005)。大學學雜費的國際比較。高教簡訊,174,4-5。 (10)張玉山、蔡正雄、曾秀雯(2001)。高等教育的自由化之現況與挑戰。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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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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