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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新聞閱讀與對感染者與病患的態度:以針對年輕族群的訊息設計實驗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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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新聞閱讀與對感染者與病患的態度:

以針對年輕族群的訊息設計實驗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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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美苓、陳瑞芸、張皓傑、賴奕帆、林佳韻*

投稿日期:2005 年 8 月 2 日;通過日期:2006 年 2 月 28 日。 * 作者徐美苓為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e-mail: mlshiu@nccu.edu.tw。作者陳瑞芸為 政治大學新聞系博士生暨義守大學大眾傳播系講師;張皓傑為香港中文大學新 聞與傳播學院助理教授;賴奕帆、林佳韻為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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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研究以訊息設計、跨地比較的方式,觀察新聞呈現、閱 聽眾的先前差異(包括性別、認知與態度)對支持愛滋病患與 感染者權益態度的影響。本研究採用 4(感染途徑)×2(性 別)×2(地域)的多因子實驗設計,計有來自台北市與高雄 縣某鄉鎮共 960 名自願年輕受試者參與實驗。本研究主要分析 方式為「多變量共變數分析」,研究結果顯示:受試者除了對 「 結 婚 生 育 權 」 略 持負面態度外,對「就學、工作與人身 權」、「對與感染者相處態度」、「幫助感染者意願」三個依 變項的態度皆略傾向支持,而對同性戀愈持正面態度者也愈支 持其擁有之相關權利。閱讀強調同性間感染途徑愛滋新聞的受 試者,其對結婚生育權之負面態度最為輕微,也較傾向願意協 助並與感染者或病患相處。男性受試者較女性受試者支持「就 學、工作與人身權」,亦較願意與感染者相處。台北市地區受 試者明顯較高雄縣受試者不反對感染者或病患結婚生育的權 利、工作與人身自由等權益。 關鍵詞:烙印化、健康傳播、愛滋病、新聞、實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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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研究緣起

愛滋病二十多年來在全球各地蔓延,帶給了公共衛生與人權論題的 重大挑戰。自 1980 年代初期發現愛滋病毒起,病患與感染者以及被視 為高危險群對象受到歧視待遇的案例層出不窮。隨著醫術的發達與進 展,愛滋病已漸成為可控制的慢性疾病,感染者也因此獲得更久存活機 會,愈來愈多的愛滋病患與感染者依然可正常作息,卻也因此增添遭受 社會歧視的機會。故確保病患與感染者之基本權益不受侵犯與剝奪,避 免病患與感染者受到歧視與「烙印化」(stigmatization)等問題,早已 成為社會各界討論愛滋病的重要議題。 有鑑於此,有別於以往十多年來持續以特定社群(如兒童、年輕 人、婦女、男性等)為全球愛滋防治宣導之主題對象,世界衛生組織特 別訂定2002 與 2003 連續兩年的宣導重點為去除對愛滋病患與感染者的 烙印與歧視(即 Stigma and Discrimination: Live and Let Live; UNAIDS, 2002a)。

約自 1990 年代中期起,無論是西方世界或開發中國家,皆有為數 不少有關愛滋病患與感染者被視為高危險群對象的烙印化研究,包括在 美國(Herek & Capitanio, 1993; Herek, Capitanio, & Wildaman, 2002; Tewksbury & Mcgaughey, 1997 ) 、 澳 洲 ( Paxton, 2002 ) 、 波 蘭 ( Danziger, 1994)、日本(Sesser, 1994)、東南亞(Busza, 2001)、印 度(UNAIDS, 2001a)、非洲(Alubo, Zwandor, Jolayemi, & Omudu, 2002; Schoepf, 2001; UNAIDS, 2001b, 2002b)、針對海地婦女(Santana & Dancy, 2000)等,橫跨了社會、心理、人類學、公共衛生、醫學、 護理、語言學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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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關愛滋病臨床醫學、防治與病患照護的文獻不算少,但直接 置焦點於愛滋病患與感染者權益或有關愛滋烙印化的實證文獻仍十分有 限 , 包 括 愛 滋 烙 印 對 感 染 者 及 一 般 民 眾 的 意 義 ( 莊 苹 、 劉 仲 冬 , 1997)、男同性戀者面對愛滋病烙印時的壓力與因應策略(鐘道詮, 1998)、探討影響民眾對愛滋病患權益態度的因素(徐美苓,1999a; Lew-Ting & Hsu, 2002)、新聞媒體對愛滋或相關社群的烙印(林文 琪,1996;徐美苓、吳翠松、林文琪,2003;蕭佳華,1996)、從愛滋 個案的揭露討論新聞自由與隱私權的衝突(李惠宗,1999)、新聞報導 中的愛滋人權分析(尤昱婷,2001)以及呼籲民眾關懷愛滋病患的宣導 廣告實驗設計(徐美苓,1999b)等。基本上,台灣地區的縱貫式研究 (如徐美苓,1999b)顯示,雖然社會上仍普遍存有對愛滋感染者與病 患的負面態度,但此負面態度有降低趨勢。 與歐美、非洲、東南亞或南亞等地區相較,台灣愛滋疫情算是較為 緩和,2 故愛滋病的事實並不見得為一般民眾之生活經驗所熟知,需仰 賴媒體提供資訊。事實上,多項台灣地區進行的研究結果皆顯示,一般 民眾的愛滋病主要資訊來源為大眾傳播媒體(林昭卿,1990;邱志彥, 1990;周勵志、江美珠、呂建弘、魏惠志,1993;武靜蕙,1993;陳九 五,1990;黃蔚綱,1992;徐美苓,1999a, 2001)。就大眾傳媒對民眾 愛滋認知的影響而言,相關研究曾發現,新聞報導此屬「無意圖功能」 的媒介傳播較其他有意圖的宣導活動內容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徐美 苓,1999c)。 然而新聞媒體猶若兩面刃:愛滋病報導一方面提供了治療與預防的 知識及長期性的公共論述,形塑民意並定義公共問題;另一方面,愛滋 議題在媒體的呈現又可能成為烙印化的增強者。例如,早期新聞媒體報 導愛滋病相關訊息時總不免夾雜著恐慌與混亂,有些小報或八卦報紙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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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刊登一些如性工作者如何將病毒傳染給嫖客、學校拒絕染病學童就 學、葬儀社拒絕替病發死亡者提供服務等聳人聽聞的消息(徐美苓, 2001)。 從新聞傳播研究者的角度觀之,我們好奇與關切的是:當各方指責 愛滋新聞烙印化之刻,新聞報導的呈現方式是否影響以及如何影響民眾 對愛滋感染者與病患的態度?本研究除延伸過去之旨趣外,主要研究目 的則在兼顧理論、實務與人性關懷角度,試圖觀察新聞呈現、閱聽眾的 先前差異(包括性別、認知與態度)對支持愛滋病患與感染者權益態度 的影響。

貳、理論架構的相關文獻檢閱

本研究理論架構整合自以下三部分:(一)愛滋病患與感染者的權 益;(二)愛滋烙印化的解釋模式;以及(三)愛滋的新聞呈現方式。 以下分述之。

一、愛滋病患與感染者的權益

對愛滋病患與感染者的態度牽涉的不僅是主觀的好惡問題,更與病 患與感染者的基本權益息息相關。從全球整體的愛滋防疫歷史與發展來 看,自 1981 年剛發現愛滋病毒至 1984 年左右,防疫重點在於「告 知」,宣導策略多以恐懼訴求警戒民眾愛滋病毒的威脅。1985-1988 年 間,愛滋防疫重點轉向以減低個人風險為主,此時的宣導策略強調如何 改變一般民眾或被列為高危險群者的行為。 然而自 1988 年起,世界衛生組織開始注意到愛滋防疫成效常因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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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者與病患的歧視而大打折扣,許多愛滋病研究專家亦發現傳統流行 病學模式已不足以解決全球性愛滋蔓延的社會問題,並了解到唯有結合 傳統公共衛生與人權目標的愛滋防疫策略方能掌握個人對愛滋的「易感 性」(vulnerability),此易感性亦包括阻礙個人掌控自體健康的政 治、社會、文化與經濟等因素,且為減緩愛滋蔓延的有效途徑(Mann, 1999)。保障愛滋病患與感染者不受歧視已不只是道德與倫理上的課 題,對感染相關社群或個人有系統的歧視,事實上也對愛滋防疫與醫療 照顧造成了莫大的傷害。 國際間對愛滋感染者與病患權益的注意,始於 1989 年在瑞士日內 瓦召開的第一屆「愛滋與人權」國際諮詢會議,在 1996 年的第二屆會 議中則增列許多重要結論,包括政府部門必須進行法律增修,並為易受 感染的弱勢族群和感染者與病患提供實質支持的環境(中華民國愛滋感 染者權益促進會,1998)。政府之責則在於尊重、保障與實踐人權:就 尊重人權而言,政府不能直接違反感染者與病患的權益(含就學權)﹔ 就保障人權而言,國家應確保任何違反人權行為不會發生在感染者與病 患身上,後者並應有申訴管道﹔就實踐人權而言,指政府應採取所有可 能措施(包括動員立法、行政、經費、司法等部門)進行愛滋教育、防 治與治療(Gruskin & Tarantola, 2001)。

依據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並參照數次國際衛生或愛滋相關會議之決 議,愛滋人權最基礎與根本的概念為「不歧視」。然而從更深層的人性 面來看,愛滋病所衍生的種種議題與爭議反映了人權在健康層面實踐的 必要與急迫性,或可稱之為「健康權」(the right to health)。此健康 權已非消極地由政府立法保障病患或感染者不受歧視,而是更積極地確 保人人都能享有高品質醫療服務的權益(Gostin & Lazzarini,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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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面可發生在家庭、社區、職場、健康醫療體系以及旅行與遷徙等情境 (Malcolm, Aggleton, Bronfman, Galvao, Mane, & Verrall, 1998)。綜觀 世界各國相關法令與調查結果,可發現不同社會對愛滋病患與感染者權 益的界定亦有所差別。例如,美國曾於 1973 年公布「殘障者教育 法」,規定所有殘障兒童在校時應受保障不被學校環境所限,但此法令 猶未針對愛滋感染病童提供專屬權益界定(江雪齡,1996)。另美國亦 於 1990 年通過另項法案保障殘障者(包括愛滋病患與感染者在內)的 工作權,但仍要求從軍或移民者提出愛滋病陰性反應的證明,少數州政 府並對罪犯有強制篩檢的要求。法國則在 1980 年代嚴禁任何形式的歧 視,但歧視愛滋感染者與病患的案例仍然在現實生活中出現,直到 1990 年方有專門保障愛滋病患與感染者權益的法案(但不包括保險給 付;Ernst, 1994)。英國愛滋人權宣言則是除了關照愛滋病患與感染者 的工作權、居住權、受教育、遷徙甚至醫療照顧權益外,還賦予病患自 由與人身安全、隱私權、享有社會福利、婚姻與建立家庭的權利(林宜 慧,2002)。 台灣愛滋病防治條例於 1990 年通過,其後並經多次修訂。與其他 各國最大不同的是,台灣政府免費提供病患與感染者「三合一雞尾酒療 法」的治療方式。然而此條例僅及部分權利,強調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 權益應受尊重,不得歧視或拒絕其就學、救醫、就業或受其他不公平之 待遇,未經其同意且不得對其錄音、錄影或攝影(徐美苓,2001)。 但該條例仍有眾多條文充斥著對愛滋感染者與病患的歧視,包括隔 離處置、詳加調查、賦予醫療院所權力進行強制篩檢,並規範了對患者 的刑事處罰與各種行政罰責(林水波、官暐楨,1996)。而在就醫權方 面,戴宇光(1997)指出愛滋病患與感染者的醫療權益應包括接受檢查 與否的權利、結果告知與保密、心理輔導的權利以及追蹤治療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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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事實上,相對於愛滋政策完全由政府主導,愛滋人權多由民間團體 推動,如成立於 1997 年的「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即為台灣首個也 是目前最主要的愛滋人權推動團體(徐美苓,2001)。 綜合上述,本研究將從就醫、就學、工作、隱私、結婚、生育、居 住與遷徙∕旅行等層面,概念化民眾對支持感染者與病患的支持與權益 態度,而這些觀察亦將儘可能包括親身接觸面的態度與屬較抽象的權益 政策面的支持。

二、愛滋烙印化的解釋模式

疾病的定義自古除了醫學上的解釋外,往往尚蘊含社會與文化意 義。許多疾病在初發現卻病因仍有不明時,由於可能顛覆或挑戰社會上 的文化常模,常被賦予神秘傳說,或被加上外來、異己的標籤,此現象 對愛滋病猶為明顯。由於其傳染途徑之一與傳統禁忌的「性」有關,且 最初在同性戀者身上發現,被視為愛滋病高危險群的族群便被賦予負 面、脫離常軌的文化意義,甚至被認為應遭受天譴。 換言之,愛滋病早期不僅視為是一種「病」,還成為一種「罪」。 許多研究發現,大眾對被烙印化社群的態度常是正負交集、愛恨交織, 故而產生既同情,又充滿矛盾衝突與害怕緊張等情緒,包括對愛滋病患 與感染者在內(Herek & Glunt, 1991)。

Schulte ( 2002 ) 曾 針 對 疾 病 烙 印 化 成 因 提 出 「 行 為 」 ( behavioral)vs.「文化衝突」(cultural conflicts)的解釋模式,前者指患 者罹患疾病的行為責任(culpability),可用以解釋何以有些疾病或傳 染方式會被烙印化,後者則與民眾對愛滋病患與感染者所持有、對被列 為高危險群(如同性戀者、靜脈毒癮注射者、特定少數族裔等等)的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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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印象有關,亦即受到長期信念與意識型態的影響(Crandall & Glor, 1997);我們將以此二解釋模式作為本研究理論架構形成的論述基礎。

(一)行為模式

以「行為模式」來探討疾病烙印的研究相當多。社會學者 Parsons (1958)從結構功能論(structural-functionalist)的觀點解釋疾病成因若 原是個人可選擇避免,或其後果較為全面性時,該疾病便會被定義為是 一種罪。Weiner, Perry 與 Magnusson(1988)發現,那些被定義為可控 制病因的疾病遠比無法控制者受到更多烙印。Devine, Plant 與 Harrison (1999)則是用「可控制的因果關係」(controllable causality)概念來 解釋,當愛滋病患或感染者被視為能控制他(她)們的感染途徑(如同 性間性行為、異性間的多重性伴侶、靜脈毒癮注射)時,則需對其行為 負責,且會招致未感染者的憤怒與排斥;若病患感染愛滋病毒的途徑非 其能掌控(如輸血),他(她)們就無毋須對其行為負責,且較易引起 同情與得到他人幫助。 同樣是可掌控行為的傳染途徑,不同文化或社群有著不同負面態 度。如 Herek 與 Capitanio(1999)發現對美國的異性戀者言,經由同 性間性行為的傳染方式較異性間的傳染途徑更易受到譴責。Fullilove 與 Fullilive III(1999)的研究則發現,非裔美人的教會存在相當嚴重的同 性戀恐慌,也因而導致對愛滋感染者與病患的歧視。然而 Capitanio 與 Herek(1999)則發現,由靜脈毒癮注射而感染愛滋的非裔美人較白人 多,故其受到歧視情形也更嚴重。 簡言之,立基於行為模式的疾病烙印解釋主要在於觀察被烙印者( 即感染者或所謂高危險群)而非烙印者(指一般民眾)的特質差異( Schulte, 2002)。由此我們可推知,與所謂的「無辜」傳染途徑(如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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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垂直傳染、輸血等)相比,當愛滋病毒是透過所謂「原可避免的性傳 染途徑」傳染時,病患被烙印化的程度較深。而在這些同是被認為個人 可掌控的傳染途徑中,亦有可能因其對相關社群的威脅性差異而導致不 同程度的歧視與烙印。

(二)文化衝突模式

相較於上述行為模式,「文化衝突模式」注重烙印者的個別差異, 如有些人對同性戀者的態度較為保守,另些人則持較開放態度;這些個 別差異進一步影響對感染者的態度。換言之,文化衝突模式強調烙印乃 是社會建構的結果(Schulte, 2002),即當一般民眾與潛在被烙印對象 互動時,前者的先前信念可能左右對後者的反應。 Pryor 與 Reeder(1993)進一步指出,感染愛滋者的圖像在我們的 腦海中並非中性,而是與我們一想到愛滋病時同時湧現的各種想法、情 感有關,這些想法與情感包括了對同性戀者、靜脈毒癮注射者、少數族 裔、性濫交甚至死亡的聯想,也負載了我們的價值觀。例如,一個人如 果認為愛滋病與同性戀有關,且對同性戀存有嫌惡態度,一旦討論愛滋 感染者或病患這個名詞,他(她)的態度則是來自於愛滋病、同性戀與 嫌惡態度三者的混合體。相對而言,如其對同性戀持有正面態度,對愛 滋感染者與病患的態度也較為正面。 由此不難理解何以愛滋病在西方社會剛開始被發現時,象徵著一種 同性間性行為氾濫、道德淪喪的符號,甚至被視為男同性戀者的瘟疫或 癌症(Beharrell, 1998; Brecher, 1988; D’Angelo, McGuire, Abbott, & Sheridan, 1998; Johnson, Flora, & Rimal, 1997; Lupton, 1992; Rogers, Dearing, & Chang, 1991; Traquina, 1996)。即使之後當異性間性行為已 漸成為主要愛滋感染途徑時,仍有許多人持續將愛滋病與同性戀聯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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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事實上,研究發現,受訪民眾常認為同性戀者比異性戀者更應對 許多疾病的傳染負責,特別是愛滋病(Triplet & Sugarman, 1987)。

由此可知,對同性戀的態度似已成為文化衝突解釋模式構築愛滋烙 印的主因。的確,多項研究指出,對同性戀恐慌程度愈高者,其對愛滋 病 感 染 者 與 病 患 的 態 度 也 愈 負 面 ( 包 括 責 怪 與 鄙 視 ;D’Angelo, McGuire, Abbott, & Sheridan, 1998)。而對同性戀者的負面態度會限制 或阻撓接收愛滋病相關資訊(Stiff, McCormack, & Zook, 1990,包括從 媒體吸收之資訊在內,見Stipp & Kerr, 1989)、害怕與愛滋病患與感染 者接觸(Le Poire, 1994; Bouton et al., 1987)、傾向公開愛滋病毒篩檢 資訊且不認為其屬侵犯隱私權(Greene & Parrott, 1993)、傾向支持較 嚴厲之愛滋病防治政策(Ostrow, Traugott & Stryker, 1990; Price & Hsu, 1992; Sniderman, Wolfinger, Mutz, & Wiley, 1991; Stipp & Kerr, 1991), 包括對愛滋病患或感染者以及其權益的態度在內。Pryor 等人的研究更 發現,對同性戀的恐慌(homophobia)影響民眾讓子女與愛滋病童同班 上 課 的 意 願 , 以 及 受 教 於 感 染 愛 滋 病 的 老 師 (Pryor, Reeder, & McManus,1991; Pryor, Reeder, Vinacco, & Kort, 1989)。

為了比較「行為」與「文化衝突」兩個模式的預測力,Schulte( 2002)曾就愛滋病與癌症兩項議題針對 600 名大學生驗證疾病烙印的形 成,結果發現此二模式各有解釋效力:若不分疾病,行為模式較具解釋 力;但就愛滋病議題而言,則是文化衝突模式較可預測對病患與感染者 的態度。 其 他 幾 項 研 究 結 果 ( 如 周 勵 志 等 人 ,1993 ; 黃 如 伶 , 1995 ; Crandall, 1991; Fish & Rye, 1991; Herek & Capitanio, 1998; Price & Hsu, 1992)則證實,對同性戀的態度會影響民眾與愛滋病患與感染者的社會 關係與支持,對同性戀持負面態度者甚至傾向支持具強制性或處罰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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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病防治政策。徐美苓(1999b, 2001)以連續兩年時間(1996 與 1997 年)蒐集大台北地區成人有關愛滋病議題的電訪資料則進一步顯 示,受長期信念或意識型態影響的態度(如對同性戀的態度)在對與民 眾近身性較高的態度面向(如同情、幫助意願以及工作權問題)上,所 發揮的影響力較大。 前述行為解釋模式曾提及對不同愛滋傳染途徑烙印化態度的族群差 異,文化衝突模式亦強調此態度會受到烙印者個別差異影響,如性別。 在針對醫護人員的研究方面,女性比男性願意花時間精力照顧愛滋病患 與感染者,也較少有負面歧視態度(Heaven, Connors, & Kellehear, 1990; Ladany & Stern, 1998; Rezler & Ten Haken, 1984; Stern, Norman, & Komm, 1993);男性醫護人員僅有在病患是異性戀者且經由輸血途徑 感染愛滋病毒時,方較願意對愛滋病患與感染者進行治療(Ladany & Stern, 1998)。 綜上觀之,對愛滋病患與感染者的烙印態度或可從兩個面向持續觀 察:一為文化衝突模式,如對同性戀態度的影響;另一則為個人對傳染 途徑掌控力的行為模式。前者會因烙印者的先前意識型態或認知而有個 人差異,後者則假設烙印的形成受到被烙印者的感染因素影響。本研究 有意整合此二面向,為概念化愛滋的烙印注入新的思維,希冀觀察影響 這些不同模式解釋力的個別差異,像是性別或族群(或地域)所扮演的 角色。

三、愛滋病的新聞呈現

一如前述,一般民眾的愛滋病主要資訊來源為大眾傳播,特別是新 聞媒體,故愛滋議題的新聞再現特色與爭議,特別是與愛滋病患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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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形象相關之處,便成為本研究另一關注焦點。 愛滋病的議題雖包含複雜的健康醫療資訊,但傳播媒體與醫療公衛 在目標上顯有差異,導致愛滋議題再現於媒體時會產生多重衝突。 Atkin 與 Arkin(1990)指出,醫療公衛強調長期性的宣導與促進對複 雜健康議題的了解,但往往只有短暫、具人情趣味、顯著性或不尋常的 內容才較容易呈現於媒體報導。為了尋求快速易消化的解答,某些特定 的社群(特別是早已被主流社會邊緣化的團體)便易被貼上標籤,成為 傳染病毒的代罪羔羊(徐美苓,2001)。此外,新聞報導的焦點往往是 事件導向或易於包裝的議題。換言之,醫療或健康議題的新聞價值取向 似乎亦逃脫不出市場需求、社會共識、來自廣告業者的壓力或是新聞媒 體的同行競爭(Meyer, 1990)。 在世界各國有關愛滋病的報導中,找出譴責對象一直是新聞焦點所 在。許多國家的新聞媒體在愛滋病毒開始蔓延時,幾乎都經歷過將愛滋 病報導為他國問題並使用煽色腥方式報導的階段。如許多非洲國家就曾 指責美國媒體不公平地將素來被稱為黑暗大陸的非洲看做是此致命疾病 的發源地,法國與前蘇聯認為愛滋病毒是美國情報系統製造出來的生物 武器,亞洲國家(如印度與泰國)則視此病為觀光客與外國人帶入境的 外來疾病,中國大陸長久以來拒絕承認愛滋病已在境內蔓延,美國則將 海地與非洲國家當作病源所在(Sabatier, 1988)。 徐美苓(2001)曾整理世界各國有關愛滋病的新聞報導趨勢,發現 在不同的社會有不同的譴責對象,包括同性戀者、性工作者、流動人口 或靜脈毒癮注射者等;基本上這些被列為「他者」的受譴對象,除了 「外國人」以外,多屬當地的社會邊緣人物。因此,愛滋病議題的報導 事實上也強化了該社會的主流價值,也再度確認了社會階層的分野。 在 1988 年底以前,愛滋病在台灣地區之新聞報導中主要被建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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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性戀者的疾病(吳翠松,1998;Hsu, Lin, & Wu, 2004)。實際上, 其感染途徑自1980 年代末期起就已在台灣漸行複雜:1987 年 5 月發現 首例女性愛滋病毒感染個案、1988 年 7 月發現首例「性工作者」愛滋 病毒感染個案、1992 年因異性間性行為而感染者首度超越男同性間性 行為者(蔡文義,1997),被貼上行為不檢標籤的女性在大眾傳媒的論 述中則成了新的他者。至於從合法婚姻之丈夫身上感染病毒的女性以及 嫖妓的男性,無論是感染他人或受他人感染,也在媒體論述中被呈現為 無辜的受害者。1990 年代初起,東南亞地區性旅遊盛行,更使得娼妓 (包括本土與國外的在內)再現為破壞家庭完整的侵入者以及傳染愛滋 病毒的源頭,不時出現在主流新聞論述(Hsu, Lin, & Wu, 2004)。

在比較文化衝突模式與行為模式之解釋力前,本研究將先以能避免 傳統愛滋新聞呈現方式所具有弊病的報導模式測試。傳統愛滋新聞呈現 方式究竟有何弊病?徐美苓(2001)曾內容分析台灣地區 1995 與 1996 兩個年度 11 個新聞媒體有關愛滋議題的報導,發現多與防治工作與宣 導活動相關,與愛滋感染者相關之報導微乎其微,而新聞消息來源也多 為醫護專家與政府衛生單位。在此類新聞中,通常藉由流行病學趨勢的 統計數據以呈現愛滋病的感染途徑與高危險群,以期達到警戒民眾的目 的;這也是Zillmann 與 Brosius(2000)所謂的「基本資訊」(base-rate information)新聞報導模式,其最大品質缺陷乃為使用誇大、艱澀與模 糊的語言。 此處值得我們思索的是:這種過度強調流行病學基本資訊但缺乏以 「病人」為中心與關懷的新聞呈現方式,是否反而有意無意間污名化了 愛滋議題的相關社群?本研究試圖改以記者透過訪談特定個人的「個 案」(exemplar)故事模式(Zillmann & Brosius, 2000),測試愛滋相 關新聞對感染者與病患的烙印化究竟是否透過強調其感染途徑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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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前述的「行為模式」是否在新聞的呈現中也具有一定的解釋力?

四、研究問題與假設

根據上述討論,本研究藉由比較兩個不同地域(或都會化程度不同 的台灣地區),3 在民眾接受愛滋相關媒體資訊以及表達對感染者與病 患相關態度上的異同。具體而言,這些態度異同除了有性別差異外,人 們受到長期信念與意識型態影響的烙印化態度,以及對新聞中所呈現傳 染途徑的態度都可能扮演重要角色。本研究欲觀察的依變項則為對感染 者與病患的親身接觸與權益支持態度,包括就醫、就學、隱私、工作、 居住以及遷徙∕旅行等類別,這些類別基本上分屬於親身接觸與政策支 持兩大面向。 本研究的研究問題與假設包括: (一) 閱聽眾對被列為愛滋病高危險群的刻板印象,是否影響其對感染 者與病患的態度以及權益的支持? 依據前述的文化衝突模式的文獻,我們假設: H1: 閱聽眾對愛滋高危險群的刻板印象愈強(負面)者,對感染 者與病患的支持態度則越低。 (二) 新聞中呈現愛滋病個案的不同感染途徑,對閱聽眾支持病患或感 染者態度以及權益的影響有何差異? 依據前述行為模式烙印文獻,我們本應假設閱聽眾對病患感染愛滋 途徑越愈屬所謂非個人可掌控範圍者,對其支持態度也越高。但由於本 研究同時也嘗試以所謂「個案」而非傳統「基本資訊」的報導模式呈 現,閱聽眾的支持度亦可能產生變化。因此,我們僅假設閱聽眾閱讀不 同版本新聞呈現時會有不同支持態度,而先不預設其差異的方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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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 H2:閱聽眾閱讀強調病患不同感染愛滋途徑的新聞時,會有不同 支持態度。 (三) 閱聽眾的性別是否影響他(她)們對對感染者與病患的態度以及 權益的支持? 過去關文獻曾顯示,女性醫護人員較男性醫護人員具有更高幫助病 患意願,但在一般民眾方面的文獻則較無一致性的結果可資佐證。由於 愛滋議題牽涉到性與性向,過去的新聞再現亦發現異性戀女性曾被污名 化為加害者,故我們仍可假設對愛滋病患與感染者態度上有性別差異存 在: H3:閱聽眾對對支持感染者與病患權益的態度上有性別差異。 (四) 都會化程度不同的閱聽眾在對愛滋感染者與病患權益的的態度及 權益的支持上有何差異? 由於過去並無相關文獻可佐證不同地區或都會化程度民眾對愛滋病 患之態度有所差異,故研究問題(四)不做方向性的假設。 H4:閱聽眾對對支持感染者與病患權益的態度上有地域差異。

參、研究方法

一、實驗設計

本研究的研究問題之一牽涉愛滋新聞呈現方式對閱聽眾態度的影 響,須以訊息設計方式驗證,故採用實驗室實驗法,希冀控制外來干擾 變項以操縱一些自變項並觀察依變項變化,藉此測知變項間的關聯與交 互作用。此外,我們也將透過統計控制方式,觀察閱聽眾先前態度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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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力。 故本研究採用4(感染途徑)×2(地區)×2(性別)16 個實驗組 別的三因子實驗設計,其中新聞中病患或感染者傳染途徑的呈現將依傳 染途徑被烙印化程度暫分為同性間性行為、異性間性行為、輸血感染以 及無描述等四種版本,受試者則以隨機方式分派至這些組別。本研究亦 整合論述與實際資料分析結果,找出與依變項具有高度相關的變項作為 共變數。

二、研究對象

根據多項國內外研究結果,年齡與教育程度為影響愛滋病相關議題 的重要影響變項(參見徐美苓、黃淑貞,1997;黃如伶,1995)。從之 前台灣愛滋疫情亦可知,年輕族群為愛滋感染者佔最高比例者。為了增 加實驗的內在效度以利對自變項的操縱與對依變項的觀察,本研究招募 對象以同質性高、年齡與教育程度相當的年輕族群為主。故此,本研究 分別自台北市與高雄縣徵求18-25 歲間的自願受試者參與前測或正式實 驗,每次測試的受試者皆為獨立樣本。我們透過多重管道,包括網際網 路以及人際網絡等方式招募,參與研究者可獲得便利商店的禮券。

三、前測與實驗用新聞文本

本研究的問卷題項設計曾進行兩次前測,參與者皆為方便樣本。第 一次前測主要乃測試與性、同性戀、愛滋病相關的態度及題目的可讀 性、清晰度及可議處,有 62 人參與。第二次前測測試項目包括對愛滋 病、愛滋病患及其權益的意見與態度,同時也測試受測者對愛滋病或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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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相關言論的反應,有34 人參與。 在草擬出不同新聞版本後,我們先委由一名《中國時報》資深醫藥 記者就新聞文本撰寫方式進行修訂,以增加新聞實驗文本的真實性與可 信度。我們設計出四個操作愛滋病感染途徑的新聞文本,並仿效台灣年 輕人閱讀率與信賴度較高的平面媒體排版方式編排。

四、正式實驗

本研究共有 960 名受試者參與新聞實驗,進行時間為 2004 年 2 月。正式實驗以小團體(每次約30-40 人)施測為主,每場實驗過程約 為30-40 分鐘,南北兩地皆各有 480 人參與,合計有男 468 名,女 491 名,一人未註明性別,平均年齡為20.02 歲(SD = 1.69;92.8% 集中在 18-21 歲)。有關各實驗組別有效人數的分佈則列於表一。 表一:愛滋新聞實驗各組別人數分佈(N = 931) 台北市 高雄縣 地區 實驗組別 無描述傳染途徑 48 69 73 45 異性間性行為途徑 41 78 63 50 同性間性行為途徑 52 65 65 49 輸血感染途徑 42 74 72 45 本研究在招募受試者時,強調此為有關新聞閱讀方面的調查,想了 解參與者看完問卷新聞後的想法與意見。問卷中共包括閱讀四則以電子 報呈現的不同新聞,請受試者回答與該新聞相關的問卷題項,其中三則 是與愛滋議題無關的填充新聞,分別以《中時電子報》、《聯合報》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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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自由時報》的電子報文章形式印出,而實驗的愛滋新聞則以隨機方 式安排在第二或第四則。 實驗用的愛滋報導約為 1,000 字左右,主要為愛滋病患或感染者的 個案故事,共有四個版本,各依病患感染途徑來區分,皆以《聯合報》 電子新聞形式印出。受試者閱畢新聞後,即在問卷中回答有關對感染者 與病患的親身接觸與權益支持態度的各項問題,並測量其對同性戀態度 的各題項,最後則為個人的背景資料;不同版本的新聞在實驗中以隨機 分派的方式發給受試者閱讀並回應。 受試者繳回問卷後,研究者發放實驗真實目的的大致說明,請受試 者簽寫「了解實驗目的證明書」,留下電子郵件帳號並發放便利商店的 禮券,實驗即告結束。待所有場次實驗進行完畢後,由研究人員統一透 過電子郵件方式寄發更詳細的實驗目的說明。

五、依變項的定義與測量

本研究觀察的依變項包括:閱聽人對愛滋感染者或病患權益的態度 及對愛滋感染者或病患本身的態度,題項內容乃根據國內外相關文獻並 配合愛滋病防治實際狀況修正而來。除非特別註明,本研究依變項(以 及之後的共變數)皆使用五點量表測量,選項從 1=『非常不同意』, 3=『沒意見或不知道』到 5=『非常同意』。各變項組成皆由各題項 得分予以合併並取其平均分數,受試者的得分越高,表示對該依變項的 支持態度也愈正面。 對愛滋感染者或病患權益與限制的態度原有 14 個問卷題項,經主 成分分析後,共可萃取eigen value > 1 的三個因子(可解釋 47.446% 變 異 量 ;KMO 取 樣 性 檢 定 = .879 , Bartlett’s test χ2 = 2734.946,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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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我們進一步以信度檢驗與理論效度的角度考量,取前兩因子 的題項分別組成對愛滋感染者或病患就學、工作與人身自由、隱私權益 與限制的態度(簡稱「就學、工作與人身權」,由 10 個題項所組成, Cronbach’s α = .801),以及對愛滋感染者或病患結婚生育權益與限制 的 態 度 ( 簡 稱 「 結 婚 生 育 權 」 , 由 兩 個 題 項 所 組成,Cronbach’s α = .456)。值得注意的是,組成「結婚生育權」的兩題項信度雖不高, 但在理論概念上仍屬同一面向,故我們仍保留此構念的組成(表二上半 部則詳列這些變項的組成題項與信度係數)。 表二:依變項與共變數各題項的測量 變 項 測 量 題 項 Cronbach’s α 1. 若有人感染愛滋病,我認為他(她)們仍可住 在學校宿舍內。 .801 就學、工作 與人身權益 2. 我認為大專院校可在招生簡章上明訂愛滋感染 者不得報考的條文。* 3. 我認為愛滋感染者仍可自由出入公共場合。 4. 我認為校方不可因某學生患有愛滋病而拒絕該 生到校上課。 5. 我認為愛滋感染者應該被隔離。* 6. 我認為公司老闆應該開除那些被診斷出有愛滋 病的員工。* 7. 我認為只要是非本國籍的愛滋感染者,政府就 應該強制驅離。* 8. 我認為預防愛滋病疫情擴散,衛生當局應該公 開愛滋病患者的身分。* 9. 我認為愛滋病患應和其他病人一樣,享有相同 的醫療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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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 項 測 量 題 項 Cronbach’s α 10. 我認為除了特定職業外(如會造成傷口感染的 工作),法律應明文保障愛滋病感染者的就業 機會。 1. 我認為為了避免愛滋寶寶的誕生,必須限制愛 滋感染者懷孕生子。* .456 結婚生育權 益 2. 我認為愛滋感染者不應該結婚。* 1. 若周遭的朋友感染了愛滋病,我仍可以和他( 她)如往常般相處。 .778 與感染者相 處態度 2. 我的家人若感染了愛滋病,我會害怕和他(她 )們一起生活。* 3. 我願意與愛滋感染者做朋友。 4. 我願意與感染愛滋病的同學一齊上課。 5. 若幫助愛滋感染者,我會擔心遭到同學或朋友 的排斥。* 6. 若知道週遭有人感染愛滋病,我會主動關心他 (她)們的需求。 1. 若知道周遭有人感染愛滋病,我會主動為他( 她)們說話,改變一般人對愛滋病的誤解。 .760 幫助感染者 意願 2. 我願意成為愛滋病防治宣導的義工。 3. 我願意多花時間瞭解愛滋感染者的處境。 4. 我願意參與關懷愛滋感染者的活動(如:簽名 連署支持)。 1. 不管同性戀是天生或後天造成的,我都很難接 受。* .880 對同性戀的 態度 2. 我認為同性間的性行為和異性間的性行為一樣 ,都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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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 項 測 量 題 項 Cronbach’s α 3. 我害怕因為接觸同性戀,在耳濡目染下自己也 會變成同性戀。* 4. 我特別害怕被同性戀者騷擾。* 5. 我認為身為同性戀者不是什麼可恥的事。 6. 聽到同性戀這名詞我就討厭。* 7. 我交朋友不會在乎他(她)的性取向(同性戀 、異性戀…等)。 8. 我會擔心因為接觸同性戀的朋友或同學,而被 人誤會是同性戀。* 9. 我能接受和不同性取向的人住在一起,例如室 友。 10. 如果我有親友是同性戀者,我會無法接納且會 遠離他(她)。* 11. 我認為與同性發生性行為而感染到愛滋病是自 作自受。* 註: 選項從 1=『非常不同意』,3=『沒意見或不知道』到 5=『非常同 意』,打 * 號者之題項為反向計分。 同理,從有關對愛滋感染者或病患本身態度的 12 個問卷題項中亦 可萃取出eigen value > 1 的三個因子(變異量 = 57.417%;KMO 取樣 性檢定 = .872,Bartlett’s test χ2 = 3377.414, p < .001),我們取其中信度 係數較高的前二因子題項分別組成對與愛滋感染者或病患相處的態度( 簡 稱 「 對 與 感 染 者 相 處 態 度 」 , 由 六 個 題 項 組 成 ,Cronbach’s α = .778)、以及幫助愛滋感染者或病患的意願(簡稱「幫助感染者意 願」,由四個題項所組成,Cronbach’s α = .760)兩變項(詳見表二中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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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共變數(Covariate)的定義與測量

依據理論架構及資料分析結果,我們選取「對同性戀的態度」為共 變數,其組成亦由各題項的得分予以合併並取其平均分數而來。相關分 析結果顯示,「對同性戀的態度」與各依變項的相關係數呈現高度顯著 的正面相關,分別為:就學、工作與人身權(r = .398, p < .001)、結婚 生育權(r = .203, p < .001)、對與感染者相處態度(r = .390, p < .001)、幫助感染者意願(r = .322, p < .001),故使用此共變數進行 分析應屬合適。4 實驗問卷中共使用 11 個「對同性戀的態度」測量題項(詳見表二 最 下 方 ) 。 經 主 成 分 分 析 後 , 皆 屬 同 一 因 素 (KMO 取 樣 性 檢 定 = .930,Bartlett’s test χ2 = 4018.389, p < .001),此一因素可解釋 46.737% 的 變 異 量 。 這 些 題 項 的 信 度 係 數 亦 極 高 ( Cronbach’s α = .88),5受試者的得分愈高表示對同性戀的態度也愈正面。

肆、分析結果

一、操弄檢驗

混雜於三則填塞新聞中的實驗用愛滋報導,半數編排為第二則,另 外半數則為第四則。這些報導雖以亂數方式編號,但為了解不同的編排 次序是否會產生次序效應,本研究以 t- 檢定檢驗此兩種編排順序在受 試者對新聞的注意力以及報導的可信度上的差異,結果發現統計上皆不 顯著(注意力t[956] = -1.404, n.s.;可信度 t[958] = -1.811, n.s.),亦即 無次序效應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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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本研究雖使用隨機分派方式發放不同版本的新聞,但為進一步 確保實驗受試者對同性戀的態度(即本研究的共變數)並不會因不同實 驗組別而有不同,我們也進行了實驗組別在此變數上的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結果顯示:四組受試者在對同性戀態度上確實無統計顯著的差異 [F(3, 949) = 0.267, n.s.],亦即本研究的共變數與實驗操作的自變項並無 交互影響,對同性戀的態度作為共變數乃為合適。 此外,作為實驗用的新聞,基本上需避免與受試者關聯性過高或過 低者。在五點量表(從1=「完全無關」,3=「普通」到 5=「非常有 關係」)上,大部分受試者認為新聞中的愛滋議題與自己的關聯性普通 (台北市 M = 3.37, SD = 1.93;高雄縣 M = 3.47, SD = 1.044),兩地受 訪者認為「不太有關」、「普通」與「有點關係」者皆各佔 17-35% 間;因此,這些新聞的使用顯屬適當。

二、依變項分析

本 研 究 對 依 變 項 的 主 要 分 析 方 式 為 「 多 變 量 共 變 數 分 析 」 ( Multivariate Covariate Analysis,即 MANCOVA),除以隨機分派方式 進行實驗控制外,亦希望採用統計控制方法將可能影響依變項的其他變 項影響排除。使用 MANCOVA 需注意依變項間須有顯著相關,但個數 則不宜過多,以三至五個為宜。6依據相關分析結果,本研究的四個依 變項兩兩之間皆有 r = .14 至 .567 的顯著相關性(p < .001)。

此外,根據Barlett 的球形檢定(test of sphericity),上述四個依變 項間確有顯著關聯(191.192, p < .05),故 MANCOVA 的採用合適。 又為了避免型態一錯誤(Type I error)的產生,本研究採用 Bonferroni 法進行檢驗,即在個別依變項的共變數分析時,使用較嚴苛的顯著性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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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標準(本研究將 α 設定為 .05/4 = .0125,即 .05 除以依變項的個 數)。整體來看,經控制前述共變數的影響後,受試者除了對「結婚生 育權」持略為負面態度外(M = 2.667, SD = 0.933),對「就學、工作 與人身權」(M = 3.922, SD = 0.590)、「對與感染者相處態度」(M = 3.379, SD = 0.821)以及「幫助感染者意願」(M = 3.511, SD = 0.672) 三個依變項的態度皆略支持。表三列出各實驗組別依變項的平均數與標 準差分佈情形。 表三:愛滋新聞實驗各組別依變項之平均數與標準差(N = 931) 台北市 高雄縣 男 (N = 183)(N = 286)(N = 273)(N = 189) 就學、工作與人身權 無描述傳染途徑 3.900 (0.620) 3.946 (0.529) 3.778 (0.554) 3.953 (0.552) 異性間性行為途徑 3.876 (0.540) 4.090 (0.554) 3.756 (0.616) 3.890 (0.582) 同性間性行為途徑 4.058 (0.640) 4.143 (0.468) 3.828 (0.653) 3.767 (0.636) 輸血感染途徑 4.082 (0.583) 3.960 (0.588) 3.808 (0.661) 3.927 (0.493) 結婚生育權 無描述傳染途徑 2.646 (0.967) (0.776) 2.609 (0.860) 2.445 (0.965) 2.667 異性間性行為途徑 2.463 (0.753) (0.873) 2.846 (0.902) 2.341 (0.963) 2.460 同性間性行為途徑 3.144 (0.962) (0.814) 3.069 (0.996) 2.877 (0.893) 2.674 輸血感染途徑 2.774 (0.820) 2.723 (1.004) 2.313 (1.009) 2.633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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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高雄縣 男 (N = 183)(N = 286)(N = 273)(N = 189) 對與感染者相處態度 無描述傳染途徑 3.417 (0.923) (0.687) 3.406 (0.887) 3.120 (0.832) 3.328 異性間性行為途徑 3.421 (0.662) (0.855) 3.439 (0.743) 3.083 (0.846) 3.470 同性間性行為途徑 3.659 (0.673) (0.830) 3.542 (0.925) 3.346 (0.780) 3.413 輸血感染途徑 3.435 (0.787) 3.409 (0.773) 3.285 (0.842) 3.444 (0.903) 幫助感染者意願 無描述傳染途徑 3.313 (0.671) 3.573 (0.556) 3.271 (0.784) 3.572 (0.816) 異性間性行為途徑 3.323 (0.640) 3.606 (0.713) 3.417 (0.657) 3.500 (0.614) 同性間性行為途徑 3.505 (0.689) 3.731 (0.506) 3.504 (0.691) 3.602 (0.649) 輸血感染途徑 3.595 (0.625) 3.490 (0.596) 3.521 (0.667) 3.644 (0.741) 註:(1) ( )內數字為標準差。 (2) 各依變項測量的量表皆為從 1=「非常不同意」、3=「沒意見」 至5=「非常同意」。

(一)共變數的影響

根據 Wilks’λ 變數選擇法的檢定結果(詳見表四),本研究的合併 依變項(combined dependent variables,即四個依變項合併所組成的新 變 項 ) 確 實 與 共 變 數 及 「 對 同 性 戀 的 態 度 」 有 顯 著 關 聯 ,Wilks’λ = .796, F(4, 911) = 58.364, p < .001,其與合併依變項的關聯性 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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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進一步檢視單變項分析(univariate analysis)結果則顯示(詳見 表五),「對同性戀的態度」對合併依變項的影響來自所有的依變項 【對與感染者相處態度 F(1, 914) = 164.014, p < .001, η2 = .152;幫助感 染者意願 F(1, 914) = 96.925, p < .001, η2 = .096;就學、工作與人身權 F(1, 914) = 158.193, p < .001, η2 = .148;結婚生育權 F(1, 914) = 33.039, p < .001, η2 = .035】。亦即受試者對同性戀的態度愈正面者,也愈願意與 愛滋感染者與病患相處或幫助他(她)們,也愈支持與感染者或病患相 關的就學、工作與人身權以及結婚生育等權利;假設一在此獲得支持。 表四:影響對愛滋感染者與病患態度的多變量共變數分析結果 效應項 Wilks’λ F 檢定 假設 自由度 誤差 自由度 p-值 η 2 共變數 對同性戀的態度 .796 58.364 4 911 .000 .204 主要效果 傳染途徑 .955 3.565 12 2411 .000 .015 性別 .981 4.470 4 911 .001 .019 地域 .983 3.941 4 911 .004 .017 二階交互作用 傳染途徑 X 性別 .986 1.076 12 2411 .376 .005 傳染途徑 X 地域 .989 .837 12 2411 .613 .004 性別 X 地域 .992 1.729 4 911 .141 .008 三階交互作用 傳染途徑 X 性別 X 地域 .984 1.233 12 2411 .253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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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影響對愛滋感染者與病患態度的單變項分析結果 來 源 依變項 自由度 平均 平方和 F檢定 顯著性 η 2 對同性戀 的 態 度 就學、工作與人身權 結婚生育權 對與感染者相處態度 幫助感染者意願 1 1 1 1 45.816 26.404 92.605 38.897 158.193 33.039 164.014 96.925 .000 .000 .000 .000 .148 .035 .152 .096 傳染途徑 就學、工作與人身權 結婚生育權 對與感染者相處態度 幫助感染者意願 3 3 3 3 .252 8.030 1.635 1.423 .870 10.048 2.895 3.545 .456 .000 .034 .014 .003 .032 .009 .012 性 別 就學、工作與人身權 結婚生育權 對與感染者相處態度 幫助感染者意願 1 1 1 1 2.922 .826 7.260 .115 10.088 1.034 12.858 .287 .002 .310 .000 .592 .011 .001 .014 .000 地 域 就學、工作與人身權 結婚生育權 對與感染者相處態度 幫助感染者意願 1 1 1 1 1.526 6.163 .267 .889 5.269 7.711 .474 2.216 .022 .006 .491 .137 .006 .008 .001 .002

(二)自變項的影響

1.不同感染途徑的愛滋新聞 依據 MANCOVA 結果,合併的依變項會受到不同版本的愛滋新聞 閱讀所影響(參見表四),Wilks’λ = .955, F(12, 2411) = 3.565, p < .001,版本新聞與合併依變項的關聯性 η2 = .015。單變項分析結果則 顯示(見表五),此效果差異主要來自受試者在依變項「結婚生育權」 上的差異【F(3, 914) = 10.048, p < .001, η2 = .032】。另外,受試者在對 與感染者相處態度【F(3, 914) = 2.895, p = .034, η2 = .009】以及幫助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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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意願【F(3, 914) = 3.545, p = .014, η2 = .012】上,則有近乎顯著的差 異。 針對各版本新聞組別的post-hoc 事後檢定則發現:閱讀強調同性間 感染途徑愛滋新聞的受試者,其在結婚生育權(M = 2.949)的反對態 度 顯 著 低 於 強 調 其 他 三 種 傳 染 途 徑 的 新聞閱讀者【輸血感染 M = 2.608;不強調感染途徑 M = 2.582;異性間性行為 M = 2.537】。此 外,閱讀強調同性間感染途徑愛滋新聞的受試者,亦比閱讀不強調感染 途徑新聞的受試者,傾向於對與感染者相處有較正面的態度【同性間性 行為 M = 3.504 不強調感染途徑 M = 3.299】,以及有較高的幫助意願 【同性間性行為 M = 3.595;不強調感染途徑 M = 3.420】。假設二在此 獲得支持,雖然不同版本的新聞閱讀對受試者在依變項態度的影響與行 為模式所預設的方向相反。 2.性別上的比較 受試者在四項對愛滋感染者與病患相關的態度上亦展現出性別差異 (Wilks’λ = .981, F(4, 911) = 4.470, p < .01,性別與合併依變項的關聯性 η2 = .017)(參見表四)。單變項分析結果則顯示:此差異主要顯示在 對感染者或病患就學、工作與人身自由權【F(1, 914) = 10.088, p < .01, η2 = .011】以及對與感染者相處的態度【F(1, 914) = 12.858, p < .001, η2 = .014】上(參見表五)。 從依變項的平均值來看,男性受試者在對與感染者相處態度(M = 3.489)及就學、工作與人身權(M = 3.986)上皆比女性受試者【對與 感染者相處態度 M = 3.292;就學、工作與人身權 M = .861】顯示較正 的態度;假設三在此也獲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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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域的差異 台灣南北兩地受試者的態度在合併依變項上亦有差異(參見表 四),Wilks’λ= .983, F(4, 911) =3,.941 p <.01,版本新聞與合併依變項 的關聯性η2 = .017。單變項分析結果則顯示:台北市受試者在結婚生育 權的支持態度上顯著與高雄縣受試者【F(1, 914) = 7.711, p <.01, η2 = .008】不同;前者在「就學、工作與人身權」的態度上亦與高雄縣受 試者的態度有近乎顯著差異【F(1, 914) = 5.269, p = .022, η2 = .006】(參 見表五)。 換言之,台北市的受試者明顯較高雄縣受試者不反對感染者的結婚 生育權(台北市 M = 2.753;高雄縣 M = 2.584),也較傾向支持感染者 的就學、工作與人身等權益(台北市 M = 3.966;高雄縣 M = 3.882); 假設四因而獲得支持。 最後,上述三項自變項的二階與三階交互作用對合併依變項皆無顯 著效果。

伍、討論、建議與研究限制

近年來,坊間與學界對於新聞媒體對愛滋病相關個人或特定社群的 呈現是否過於負面,以及是否因此造成民眾對感染者或病患的烙印化可 謂爭議不休。新聞媒體兩面刃的特性、民眾的預存態度、個別差異以及 接收訊息時的資訊處理過程,都可能使得影響愛滋烙印化問題的因素更 形複雜。從人性關懷的角度來看,去除歧視與烙印乃為刻不容緩的重要 課題。但從實務觀點視之,我們則有必要透過學理的探求,抽絲剝繭地 找出如何改善或減緩烙印化形成的機制。 本研究以訊息設計與跨地比較兼用實驗與統計控制的方式,觀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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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呈現方式、閱聽眾的性別與居住地區、對同性戀的態度等變項對支持 愛滋病患與感染者權益態度的影響。整體來看,受試者除了對「結婚生 育權」略持負面態度外,對「就學、工作與人身權」、「對與感染者相 處態度」以及「幫助感染者意願」三個依變項的態度皆略傾向支持,印 證了相關文獻所提,台灣近年來對愛滋病患的負面態度有趨緩之態勢( 徐美苓,2001)。 雖然我們無從得知民眾對愛滋感染者的相關態度是否受到先前兩年 (2002-2003 年)世界愛滋日主題去歧視與去烙印化宣導的影響(儘管 相關單位之宣導多流於形式),但本研究卻觀察到:愈是較為抽象或距 離自己親身經驗較為遙遠的權益議題,受試者的支持態度也愈高(如感 染者的「就學、工作與人身權」)。但若該權益牽涉到非病患本身,並 有可能與大部分民眾的親身經驗吻合(如結婚生育),則受試者的支持 態度傾向保守,反映出「不要發生在我家後院」(not in my backyard) 的現象。儘管醫學進展已可控制母嬰的垂直傳染機率,先進人權論述亦 主張愛滋感染者與病患應享有與健康人一樣的結婚權利,我們發現本地 閱聽眾對此較為先進的結婚與生育權益接受度仍不高,似也意味著未來 在愛滋防治與病患權益促進的實務工作上仍有加強努力的空間。

一、愛滋烙印化的利刃:對同性戀的態度

一如所料,受試者對同性戀的態度最為顯著:對同性戀態度愈正面 者,愈願意與愛滋感染者與病患相處或幫助他(她)們,也愈支持與感 染者或病患相關的就學、工作、隱私與人身自由權,而對同性戀的態度 愈正面者也愈支持感染者有結婚生育等權利。 換言之,無論有關愛滋感染者或病患相關權益的面向為何,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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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架構中構築「文化衝突模式」的主因(即對同性戀的態度)有其重 要解釋力。然而也由於此變項影響效力頗大,本研究之發現再度提醒: 無論當今愛滋傳染途徑如何多元,去除民眾對同性戀的負面態度仍屬當 務之急。本研究實驗結果意涵著:一個對同性戀持有負面態度者,無論 他(她)所閱讀到愛滋新聞的感染者是因何種傳染途徑罹病,其對新聞 主角所應擁有的權益都會傾向於較不支持,此項結果也與過去文獻指出 對 同 性 戀 者 的 負 面 態 度 會 限 制 或 阻 撓 接 收 愛 滋 病 相 關 資 訊 (Stiff, McCormack, & Zook, 1990)之現象相互印證。

故從愛滋防治的實務角度言之,並非不提同性戀者與愛滋感染的關 聯性便能達到去除烙印化的目的。基於一般民眾對同性戀與同性戀者之 烙印化程度仍深,愛滋防治反應主動將去除對同性戀的負面態度列為推 動要務,經由多層面進行,而透過主動正面新聞報導的呈現亦屬方式之 一。

二、新聞報導呈現的效力

至於新聞中如何呈現個案的不同感染途徑,是否影響閱聽眾對感染 者與病患的態度以及權益的支持,本研究則發現非理論架構行為模式所 預料的方向:即閱讀強調同性間感染途徑愛滋新聞的受試者,其在結婚 生育權上的負面態度最為輕微,也較傾向願意與感染者或病患相處或幫 助他(她)們。 幾項可能的解釋:一是對原本就較無負面態度的年輕受試者而言, 閱讀強調因同性間性行為感染途徑的愛滋新聞或許反而激發他(她)們 的同情心,進而較閱讀其他感染途徑的受試組別表達出更支持感染者及 其權益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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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可能的解釋是:當新聞內容所喚起的聯想與同性間傳染途徑有 關時,閱讀此版本的受試者較不會將其與結婚生育連結,反對意見也較 為和緩。換言之,結婚生育權與同性感染的議題相關性較低,受試者在 此變項的反對程度反而較低。閱讀其他版本新聞(如輸血感染內容)的 受試者,當獲悉這是屬於自身較難控制避免的感染途徑,或會產生相當 程度的無力感,進而反映在支持結婚生育權此一變項上。輸血感染途徑 也可能讓受試者更直接地聯想到母嬰透過血液垂直傳染的可能性,因而 降低他(她)們的支持度。 第三個解釋則可能與本研究實驗新聞文本所呈現的方式有關。由於 我們採取正面關懷之個案故事,而非僅強調流行病學資訊的傳統愛滋報 導方式呈現實驗議題,不同新聞呈現方式是否也影響受試者的心理反 應,值得後續研究設計觀察。 綜合觀之,過去文獻雖證實同樣是可掌控行為的傳染途徑,不同文 化或社群有著不同負面態度,本研究實驗結果則顯示,不同愛滋傳染途 徑烙印化態度的族群差異亦可超越所謂行為可掌控與否的分野。但值得 注意的是,本研究實驗所操縱的新聞效果似不若前述共變數「對同性戀 的態度」來得大。即便如此,愛滋新聞文本呈現的角色仍不容小覷。 在實務工作上,當今世界衛生組織明訂的愛滋防治重點為反歧視與 烙印,台灣的愛滋組織雖亦展開相關宣導,但近年來有關愛滋感染者與 病患本身的權益等議題(如醫療、就學、工作等權益)仍相繼引起不少 爭議。一如前述,台灣屬愛滋低盛行率的地區,媒體所扮演的議題認知 角色遠比人際管道來得重要。我們若換個角度來看,透過一次閱讀新聞 的操弄便能產生雖微弱但在統計上具顯著性的效力,是否也意味著若透 過日積月累、較具正面人性關懷的方式呈現相關的議題與人物,加之以 其他社會機制的配合,當也能藉由新聞報導改變受眾對愛滋感染者的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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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態度?新聞呈現對去除污名化顯有其不可忽視的預期效力。

三、烙印化乃男女有別乎?

我們也從相關文獻與配合本地實際情境的假設中試圖找出影響閱聽 眾接收愛滋訊息的個人差異因子,在實驗設計中選擇觀察受試者的性別 與地域(或都會化程度)。在性別差異上,本研究發現男性受試者皆較 女性受試者顯示正面相關態度,特別是在「就學、工作與人身權」與 「對與感染者相處態度」兩依變項上;此結果有異於過去針對醫護人員 的調查(例如:Heaven, Connors, & Kellehear, 1990; Ladany & Stern, 1998; Rezler & Ten Haken, 1984; Stern, Norman, & Komm, 1993)。

饒富玩味的是,若我們進一步比較男女受試者對同性戀態度之差 異,卻發現女性受試者(M = 3.979, SD = 0.619)較男性受試者(M = 3.337, SD = 0.746)更具正面相關態度(t[950] = -14.479, p < .001),似 又與上述立基於文化衝突模式的解釋有所不同。姑不論統計顯著值的代 表意義,我們若從表三的各依變項平均數來看,可發現除了近身性高的 幫助感染者的意願外,男性受試者皆比女性受試者顯示較正面的相關態 度。就此,我們除了一方面需試圖瞭解何以女性年輕受試者對愛滋感染 相關權益的支持態度有所保留,另一方面也希望未來能進一步瞭解是否 男性的社會化過程使其更樂於表達合乎「政治正確」或「社會期待」的 意願?而若意見的面向牽涉到與己身行為關連性較大者時(如實際的幫 助行為意願),政治正確或合乎社會期待的影響力則會降低?這些提問 皆可作為未來研究的延伸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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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烙印化的地域或城鄉差距

對愛滋感染者與病患態度的性別差異結果型態也反映在城鄉或地域 差異上。本研究比較來自台北市都會地區與高雄縣某鄉鎮的年輕閱聽眾 在愛滋新聞訊息設計實驗反應上的差異,發現台北市受試者明顯較高雄 縣受試者「不反對」感染者的結婚生育權,也較傾向支持就學、工作與 人身自由等權益,意味著都會化較深地區的年輕受眾在愛滋病患相關權 益的資訊接收上均較都會化程度較淺受眾來得豐富。 然而如同前述性別差異的另一可能詮釋則是,都會化較深的民眾或 許較都會化較淺民眾更具政治正確或合乎社會期待的意見表達方式。同 樣,有關社會期待與意見表達之間的關係有待後續研究延伸。然無論如 何,未來相關的愛滋防治工作皆需將南北或城鄉差異納入政策或宣導推 動時的考量。

五、結論與研究限制

比較上述代表文化衝突與行為模式的假設驗證結果,我們發現兩者 對民眾愛滋權益議題的支持態度上皆有影響力,但似乎文化衝突模式的 解釋力更為顯著。至於新聞呈現的效果,雖然其單獨影響力不若根深蒂 固的預存態度來得大,但卻有可能在不同的個別差異或因素下展現迥異 效力,而我們也發現其影響方向與國外有關行為模式的研究結果有所不 同。 綜合言之,作為一初探性的訊息設計探索,我們不敢說本研究的實 驗成果能針對愛滋防治或新聞實務提出直接與立即的具體建議,但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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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分析卻挖掘出一些值得未來深入探究的型態。就構成愛滋感染者與 病患相關權益問題的面向而言,隨著愛滋疫情的發展及生物科技進展, 此權益所涵括的範圍勢必隨著種種倫理議題注入新的思考因而更為複雜 與多元化。後續相關研究在概念化「感染者與病患權益」時,也須考慮 更為周詳,所牽涉的政經社會與文化因素、性別關係、宗教信仰、恐同 性戀症及與醫技發展與醫療權益相關者等皆應在思考範圍。 最後,我們提出一些研究執行與分析的侷限,以作為解讀本研究結 果意涵時之參酌。首先,在樣本的選取上,本研究分別自台北市與高雄 縣兩地各招募480 名受試者參與。為了避免外在社會情境因素影響實驗 的信度,我們儘量在短時間內同時進行多場新聞實驗,但難免導致男女 受試者人數比例在兩地略呈不均,即台北市市女性受試者多於男性受試 者,而在高雄縣則為男性多於女性(見表一),其原因不得而知。所幸 整體而言,男女受試者總人數相距並不大,而每一實驗組別(cell)的 人數仍大於 30,故可避免樣本在依變項的分佈上出現不是常態分配的 情形。 再者,在愛滋新聞呈現的操作上,本研究試圖藉由平面新聞呈現不 同愛滋感染途徑方式對操作行為模式的影響。我們雖避免使用傳統流行 病學資訊呈現的愛滋報導模式以去除該報導模式本身可能意涵的烙印 化,但不容諱言,本研究所採用的報導方式是否也意涵特定價值判斷實 不得而知。比較周全的方式或應同時考慮使用上述兩種模式(共八個新 聞實驗文本)一起測試、比較。但限於本研究規模以及原先實驗設計已 相當複雜,若再增加實驗組別將使可能發生的變項交互作用無從詮釋。 同樣,我們也不排除強調不同傳染途徑的愛滋議題,如透過電子媒 體或口語傳播方式,亦可能產生與平面媒體呈現不同的影響,因而有異 於本研究的實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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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儘管本研究已採取嚴謹的實驗與統計控制,這些訊息設計測 試仍可能受到外在新聞事件干擾,進而影響實驗預測方向,如發生在 2004 年初(春節除夕左右)臺北農安街的同志轟趴與愛滋新聞,即曾 引發民間團體強烈抨擊。這些討論是否亦激發年輕受試者同情同性戀者 之處境,進而在閱讀實驗中產生較為支持愛滋病患或感染者相關權益的 態度?由於本研究並未蒐集實驗受試者接收這些新聞時的資訊,閱聽眾 內心歷程的動態過程不得而知,但後續研究則可進一步加以探討、分 析。 最後,本研究發現實驗受試者對「結婚生育權」依變項持略具負面 的態度。此項結果一方面值得深入探究其因,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承認組 成「結婚生育權」構念的兩個題項信度(Cronbach’s α = .456)並不 高。但由於在理論概念上此二題項意涵的概念仍屬同一面向,本研究因 而選擇使用此構念,未來相關研究在概念或操作此構念時或可採更縝密 的考量。

註釋

1 本研究為第一作者國科會計畫《愛滋新聞建構與閱聽人對感染者與 病患的態度:台灣Vs. 香港的跨文化比較》(NSC 92-2412-H-004-012-SSS)的部分成果,論文原稿曾宣讀於中華傳播學會 2005 年 會。作者感謝《新聞學研究》兩名匿名評審提供的寶貴建議。 2 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的最新統計(2006 年 2 月 28 日),台灣地 區已發現 11,158 例感染者。雖然這個數據比起以往來有快速增加 的趨勢,但仍屬較為輕緩的地區。 3 雖然國外文獻多以比較族裔差異為主,但台灣地區的族群差異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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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大都展現在政治議題上。此外,台灣的愛滋疫情集中於都會化 較深地區(Hsu, 2004),在此我們假設疫情的發展亦影響當地民 眾對病患的認知與感知,故選擇二都會化程度不同地區為此初探性 比較研究的起始點。 4 若共變數與依變項之相關係數超過 .20,使用共變數分析可增加分 析結果的解釋力,但若小於 .20,則共變數分析結果的效力不若單 純的變異數分析來得強(Keppel & Zedeck, 1989)。

5 構 成 共 變 數 各 題 項 信 度 係 數 則 需 超 過 .80(Bryman & Cramer, 1997)。 6 本研究分析之初曾考慮將「對同性戀的態度」作為另一自變項,並 以受試者對此態度得分的中位數為切割點,分為「高支持同性戀態 度」與「低支持同性戀態度」兩組,以與其他三個自變項進行 MANOVA。但由於「對同性戀的態度」與各依變項的相關係數呈 現高度顯著的正面相關,加上 Barlett 的球形檢定顯示四個依變項 間的關聯性變得不再顯著(1.078, n.s.),即 MANOVA 不適用。 基於此點,本研究改採三個自變項與一個共變數,兼含實驗與統計 控制的MANCOVA。

參考書目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1998)。《人權初步:尊重人權,從 你開始》。台北:作者。 尤昱婷(2001)。《新聞報導中的愛滋人權分析─權利與權力》。政治 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2006 年 2 月 28 日)。《HIV/AIDS 統計月

(39)

報表》。上網日期:2005 年 7 月 14 日,取自:http://www.cdc. gov.tw/file/疾病介紹/法定傳染病/其他/愛滋病/統計資料下載 /950228 統計資料下載.pdf。 吳翠松(1998)。《報紙中的同志─十五年來同性戀議題報導的解 析》。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李惠宗(1999)。〈論新聞自由與隱私權的衝突─愛滋病學童案〉, 《臺灣本土法學雜誌》,3: 162-166。 江雪齡(1996)。〈談病色變─教師對待愛滋病童的對策〉,《學校衛 生》,29: 58-61。 林文琪(1996)。《新聞論述建構之愛滋病語藝視野─以中國時報、聯 合報為分析對象》。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碩士論文。 林水波、官暐楨(1996)。〈公民意識與建立能力對愛滋病防治之影 響,上〉,《公務人員月刊》,2: 47-55。 林宜慧(2002)。《2002 年度愛滋人權報告:台灣愛滋感染者醫療權 益白皮書》。台北: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林昭卿(1990)。〈台中市國中教師對愛滋病的認知與態度〉,《弘光 護專學報》,18: 28-49。 周勵志、江美珠、呂建弘、魏惠志 (1993)。〈護理人員對愛滋病之 知識與態度調查〉,《公共衛生》,20(2): 124-133。 武靜蕙(1993)。〈台北市立醫院護理人員對愛滋病知識、態度調查之 調查研究〉,《衛生教育》,10: 73-88。 邱志彥(1990)。〈臺灣地區高中學生對預防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的健 康信念與行為調查研究〉,《公共衛生》,17(3): 256-272。 徐美苓(2001)。《愛滋病與媒體》。台北:巨流。 徐美苓(1999a)。〈愛滋病、媒體與民意:影響對愛滋病患權益與相

(40)

關態度的因素探討〉,《民意研究季刊》,206: 45-88。 徐美苓(1999b)。〈關懷在愛滋蔓延的時代裡──閱聽人對宣導廣告 的接受度研究〉,《新聞學研究》,60: 31-72。 徐美苓(1999c)。〈愛滋病報導的議題與消息來源設定〉,《新聞學 研究》,58: 171-199。 徐美苓、吳翠松、林文琪(2003)。〈愛滋陰影下的情慾規範:新聞論 述中的他∕她者建構〉,《台灣社會研究季刊》,50: 81-143。 徐美苓、黃淑貞(1997)。〈愛滋病新聞報導內容之分析〉,《新聞學 研究》,56: 237-268。 莊苹、劉仲冬(1997)。〈愛滋風暴─愛滋之烙印對感染者及一般民眾 之意義〉,《護理研究》,5(1): 52-64。 陳九五(1990)。《大學生對愛滋病之態度調查》,《公共衛生》, 17(1): 47-59。 黃如伶(1995)。《閱聽人愛滋病知識、先前態度、傳播行為與愛滋病 防治政策之關聯性分析》。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黃蔚綱(1992)。〈省立醫院護理人員對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之知識態 度及對該病人接受度調查研究〉,《公共衛生》,19(3): 308-325。 蔡文義(1997)。〈愛滋病患瞭望台〉,《應用倫理研究通訊》,1: 46-47。 鐘道詮(1998)。〈男同志在面對愛滋病與愛滋病烙印時的壓力及其因 應策略〉,《臺灣性學學刊》,4(1): 16-27。 蕭佳華(1996)。《疾病與烙印初探:兼論 AIDS 防治政策》。台灣大 學公共衛生研究所碩士論文。 戴宇光(1997)。〈台灣的愛滋病與權益〉,《應用倫理研究通訊》,

(41)

1: 12-16。

Alubo, O., Zwandor, A., Jolayemi, T., & Omudu, E. (2002). Acceptance and stigmatization of PLWA in Nigeria. AIDS Care, 14(1), 117-126. Atkin, C., & Arkin, E. B. (1990). Issues and initiatives in communicating

health information. In C. Atkin & L. Wallack (Eds), Mass

communication and public health (pp. 13-40). London: Sage.

Beharrell, P. (1998). News variations. In D. Miller, J. Kitzinger, K. Williams & P. Beharrell (Eds.), The circuit of mass communication (pp. 46-67). Thousand Oaks, CA: Sage.

Bouton, R. A., Gallaher, P. E., Garlinghouse, P. A., Leal, T., Rosenstein, L. D., & Young, R. K. (1987). Scales for measuring fear of AIDS and homophobia.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ssessment, 51, 606-14.

Brecher, E. M. (1988, March/April). Straight sex, AIDS, and the mixed-up press. Columbia Journalism Review, 46-50.

Bryman, A., & Cramer, D. (1997). Quantitative data analysis with SPSS for

Windows. New York: Routledge.

Busza, J. R. (2001). Promoting the positive: Responses to stigma and discrimination in Southeast Asia. AIDS Care, 13(4), 441-456.

Capitanio, J. P., & Herek, G. M. (1999). AIDS-related stigma and attitudes toward injecting drug users among black and white Americans.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 42(7), 1148-1161.

Crandall, C. S. (1991). AIDS-related stigma and the lay sense of justice.

Contemporary Social Psychology, 15, 66-67.

Crandall, S. C., & Glor, J. (1997). AIDS-related stigmatization: Instrumental and symbolic attitudes.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 27(2), 95-123. D’Angelo, R. J., McGuire, J. M., Abbott, D. W., & Sheridan, K. (1998).

(42)

Applied Social Psychology, 28(2), 157-170.

Danziger, R. (1994). Discrimination against people with HIV and AIDS in Poland. British Medical Journal, 308, 1145-1147.

Devine, P. G., Plant , E. A., & Harrison, K. (1999). The problem of ‘us’ versus ‘them’ and AIDS stigma.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

42(7), 1212-1228.

Ernst, C. E. (1994). Taking exception: AIDS, civil rights, and public health in

France and the United States, 1981-1990. 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 Cornell University.

Fish, T. A., & Rye, B. J. (1991). Attitudes toward a homosexual or heterosexual person with AIDS. Journal of Applied Social

Psychology, 21, 651-667.

Fullilove, M. T., & Fullilive III, R.E. (1999). Stigma as an obstacle to AIDS action.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 42(7), 1117-1129.

Gostin, L. O., & Lazzarini, Z. (1997). Human rights and public health in the

AIDS pandemic.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Greene, K., & Parrott, R. (1993). Privacy, HIV testing, and AIDS: College students’ versus parents’ perspectives. Health Communication, 5(1), 59-74.

Gruskin, S., & Tarantola, D. (2001). HIV/AIDS, health and human rights. In. P. Lamptey, H. Gayle & P. Mane (Eds.), HIV/AIDS prevention and

care programs in resource-constranined settings: A Handbook for the design and management of programs (pp. 661-678). Arlington, VA:

Family Health International.

Heaven, P. C., Connors, J., & Kellehear, A. (1990). Structure and demographic correlates of attitudes towards AIDS sufferers. Journal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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