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71 頁 2001 年 5 月 逢甲大學人文社會學院
「鄭聲淫」在經學上的糾葛及其音樂問題
李 時 銘
∗摘 要
孔子所說的「鄭聲淫」歷來有三種主要的解釋:一是鄭國的詩歌(特指《詩 經‧鄭風》)多描寫男女之情,是淫邪的;一是鄭國的音樂內容是淫邪的;一是 鄭國的音樂是淫過的。這些解釋影響到孔子和《詩經》關係的認知,也影響到「詩 序」是否傳自孔子的爭議。本文透過文獻的分析與音樂問題的解說,認為「鄭聲」 是鄭國的地方音樂,也是俗樂的一個代表,其音樂形式表現得較為靡麗多變,不 似雅樂的樸質莊嚴;並且進一步論證俗樂經過採集,並使之雅化而作為雅樂的一 種,相對地,雅樂亦可以經過繁化而成為俗樂,二者有互相因襲沿變的關係,有 相當的同質性,或說是一種音樂的兩般面貌;其中俗樂更加能迎合當時人的喜 好,然而它似是而非的性質適足以淆亂時人對雅樂的認知,甚至有取而代之的傾 向,所以孔子才會「惡鄭聲之亂雅樂」。 關鍵詞:鄭聲淫、鄭聲、詩序、音樂、正樂 ∗ 逢甲大學中國文學系專任副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文學博士。前言
在中國歷史上,「鄭聲」是相對於雅樂的一個具有負面價值意義的概念,雅 樂的「雅」,一向被訓解為「正」1,雅樂即是正樂;而「鄭聲」則是偏離正道的 「淫邪之樂」。至於鄭聲之所以成為貶義,則緣於它的「淫」。 根據文獻記載,最早提出「鄭聲淫」的是孔子,《論語‧衛靈公篇》記顏淵 問為邦(如何治理國家),孔子回答說:「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 〈韶〉〈武〉。放鄭聲,遠佞人:鄭聲淫,佞人殆。」2依舊注,夏時、殷輅、周 冕與〈韶〉〈武〉,都具有樸質的特徵,是故鄭聲之「淫」,應該是樸質的反義, 未必就指淫邪。 班固在《白虎通‧禮樂》篇中首先提出邪僻之說:「孔子曰『鄭聲淫』何? 鄭國土地民人山居谷浴,男女錯雜,為鄭聲以相誘悅懌,故邪僻,聲皆淫色之聲 也。」3。稍後的許慎《五經異義》也作如是解:「今《論》說鄭國之為俗,有溱 洧之水,男女聚會,謳歌相感,故云『鄭聲淫』。《左傳》說煩手淫聲謂之鄭聲者, 言煩手躑躅之聲,使淫過矣。」4 班固與許慎之說,應是指鄭國的音樂而言,但是音樂的「淫」,畢竟不是那 麼容易理解,為了具體說明「鄭聲」的淫邪,就將鄭聲過渡到《詩經》的〈鄭風〉 了,許慎最先提出這個概念,他指稱「鄭詩㆓十㆒篇,說婦人者十九矣,故鄭聲 淫矣。」5這種解釋,影響及後世許多學者對《論語》及《詩經》的解說。就文 義而論,「鄭聲」若等同「鄭風」,則〈鄭風〉之詩未盡淫邪,且又有悖孔子刪詩 之旨;「鄭聲」若非「鄭風」,則「鄭聲淫」羌無所歸。實則「鄭聲」應為鄭國音 樂之音調,所謂「淫」亦當從音樂上來理解。 1 例如《毛詩‧小雅‧鼓鍾》:「以雅以南」鄭《箋》:「雅,正也」(阮刻《十三經注疏》本《毛 詩正義》卷十㆔之㆓,頁 2B);《風俗通義‧聲音‧琴》:「(雅琴)雅之為言正也」(王利器《風 俗通義校注》本頁 293);《荀子‧儒效篇》「小雅之所以為小雅者」楊《注》:「雅,正也」(王 先謙《荀子集解》本卷㆕頁 14A);《荀子‧王制篇》:「使夷俗邪音不敢亂雅」楊《注》:「雅, 正聲也」(同上卷五頁 14B);《白虎通‧禮樂》:「樂尚雅何?雅者,古正也。」(《皇清經解續 編》本卷㆒㆓六七,頁 10A)。又〈詩序〉稱「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風謂之雅,雅者正也, 言王政之所由興廢也」,此處以「正」假為「政」(《毛詩正義》卷㆒之㆒,頁 15)。 2 阮刻《十三經注疏》本卷十五,頁 4B。 3 《皇清經解續編》本卷㆒㆓六七,頁 10A,漢京文化公司重編影印本。 4 《禮記正義》引,阮刻《十三經注疏》本卷㆔七頁 7B。 5《禮記正義》引,見卷㆔七頁 7B。至於鄭詩之說婦人者,《禮記正義》云:「案鄭詩說婦人者唯 九篇,《異義》云十九篇者誤矣。」(同上)第一節 「鄭聲淫」與《詩經》學的漢宋之爭
一、詩言志的傳統與詩序依違之議
《詩》學建立於西漢,以齊、魯、韓、毛四家最著,其後齊詩亡於魏,魯詩 亡於西晉,韓詩雖至隋代猶存,但卻無傳授者6,終於在南北宋之間亦散亡7,僅 存《韓詩外傳》。 漢代《詩經》的傳本,在文字上並無太大的異同,其中部分是傳鈔的誤字、 異體字,大多數則是因為口傳筆錄而產生的異文,亦即假借字,陳喬樅〈詩經四 家異文考自敘〉云:「四家之詩,其始口相傳授,受之者非一邦之人,人各用其 鄉音,故有同言而異字、同字而異音者。」8這是很合理的推測。我們從陳喬樅 《詩經四家異文考》和李富孫《詩經異文釋》9錄自諸書所引的異文,很容易理 解這個現象;1977 年八月,安徽北部阜陽雙古堆一號漢墓出土《詩經》簡片一 百七十餘條,包括〈國風〉六十五首(各首殘存字數不一,有些僅存篇名)、〈小 雅〉四首殘句10,該墓墓主為西漢開國功臣夏侯嬰之子,卒於漢文帝十五年,因 此推斷其中出土文物下限不晚於此年11,這個傳本與今本《毛詩》間的異文約有 百餘字,與今存三家詩亦有出入,故而可以視為漢初《詩經》的另一個傳本。12 其中文字的不同,仍以通假字、正俗字、異體字占大多數13,意義可能不同的異 文僅約十餘字14。如是看來,漢代說《詩》義多歧異,主要並不是因為文字的異 同。 《詩經》中的國風,大多數原為民間樂歌,這是學界普遍認可的看法,這些 6 見《隋書‧經籍志》。 7 見《四庫全書總目》卷十六《韓詩外傳》提要頁 45B,又《三家詩拾遺》(范家相撰)提要云: 「宋修《太平御覽》多引韓詩,《崇文總目》亦著錄,劉安世、晁說之尚時時述其遺說,而南 渡儒者不復論及,知亡於政和建炎閒也。」(卷十六頁 40A),藝文印書館影印清刊本。 8 《詩經四家異文考》卷一,《續修四庫全書》影印道光刊本,《皇清經解續編》卷一0七一~一 0七五刊有此書,然未錄〈自敘〉。 9 《皇清經解續編》卷五四五~五六0。 10見胡平生、韓自強〈阜陽漢簡《詩經》釋文〉,《阜陽漢簡《詩經》研究》頁 1,上海古籍出版 社,1988 年 5 月一版。 11 胡平生《阜陽漢簡《詩經》研究‧前言》頁 1。 12 胡平生〈阜陽漢簡《詩經》異文初探〉,《阜陽漢簡《詩經》研究》頁 36。 13 參看見胡平生、韓自強〈阜陽漢簡《詩經》簡論〉,《阜陽漢簡《詩經》研究》頁 23~31。 14 根據胡平生、韓自強〈阜陽漢簡《詩經》簡論〉所列的異文有十八句二十四字,但其中仍有若 干通假字如「由()」「寐(未)」「寤(吾)」「阻(沮)」「德(直)」「宜(我)」「殷(印)」 等,作者並未區別,參《阜陽漢簡《詩經》研究》頁 25。而其中如〈召南‧殷其雷〉,阜陽本 作「印其離」,離訓為離別意,與詩意較近,是屬於較有意義的異文(同前書頁 25)。民間歌謠,經過裒集(「獻詩」或「採詩」),在音樂上作了若干改造,而後為朝 廷享祭、燕飲所用,孔子並以為教學的重要材料。由於詩歌語言含蓄、模糊而具 彈性的特質,在不同的場合裡,一首詩所表達的含意可能因情境而異,《左傳》 中記載的「賦詩斷章」最足以反映這種現象。15「賦詩斷章」的目的,便是透過 對詩義的歧解,模稜地表達不宜或不易用語言直抒的思想,也就是中國自先秦以 來一直強調的「詩言志」的傳統。「詩言志」一語出自《尚書‧堯典》,《左傳‧ 襄公二十七年》記載趙孟(即趙文子、趙武)請鄭國大夫子展、伯有、子西、子 產等等七人賦詩,「以觀七子之志」,之後他對叔向評論七子之賦詩,也提到了「詩 以言志」16。《漢書‧藝文志‧詩賦略序》所稱「古者諸侯卿大夫交接鄰國,以 微言相感,當揖讓之時,必稱詩以喻其志,蓋以別賢不肖而觀盛衰焉」17,也說 明了在外交場合賦詩明志的重要性。因此,每一首詩就有「作詩之旨」與「用詩 之旨」的分別,二者有時是接近的,更多的場合是較多歧異的。 例如《左傳‧文公十三年》載鄭伯會公于棐,鄭伯為了請魯文公向晉國緩頰, 由鄭子家與賦〈小雅‧鴻鴈〉含蓄地表達請託的意思,魯季文子則賦〈四月〉予 以婉拒;子家再賦〈鄘風‧載馳〉之四章懇求,季文子拗不過,終於賦〈小雅‧ 采薇〉之四章,算是答應了。原本這些詩並不具有請託往復的意思,但兩國大夫 卻巧妙地運用詩歌語言的含蓄與彈性,作為外交辭令,逐步試探以避免開門見山 的尷尬。這便是「賦詩斷章」的一個典型事例。 這種用詩的隨機性,加上孔子強調詩可以「興觀群怨」(《論語‧陽貨篇》), 突出了詩在政治上、道德修養上的作用,更使得詩的解釋愈加複雜化。 外交場合的賦詩言志便是這種作用之一,孔子曾說:「誦詩三百,授之以政, 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18主要便是指此。這時的「賦 詩斷章」可以與詩人之旨大異其趣,甚至聽的人也會與賦詩的人有不同的理解。 例如《左傳‧襄公二十七年》伯有(良霄)賦〈鶉之賁賁〉,根據杜預《注》,他 是取義於「人之無良,我以為兄,我以為君」19,在國君宴客的場合如是訴怨, 使得作為客人的趙孟表示同意與反對均非所宜。於是趙文子故意曲解伯有之意, 他說:「床笫之言不踰閾,況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聞也。」用當時一般對這首 詩「刺淫亂」的解說,以避免為客的尷尬。竹添光鴻點出了他的用心:「伯有愬 己忿怨20,欲使文子匡正其君大夫之不良也,非愬君淫亂也;文子以為床笫之言 15 《左傳‧襄公㆓十八年》:「(盧蒲癸曰)賦詩斷章,余取所求焉。」 16 阮刻《十三經注疏》本卷三八頁 12B~14A,又關於「詩言志」的問題,朱自清〈詩言志辨〉 析論甚詳,可以參看,該書歷來印本頗多,以《朱自清古典文學專集》所收較佳,源流出版社 民七一年影印(改名《朱自清古典文學論文集》)。 17 王先謙《漢書補注》本卷三0頁 58A,藝文印書館影印光緒二十六年長沙王氏校刊本。 18 《論語‧子路篇》,阮刻《十三經注疏》本,卷十三頁 3B~4A。 19 阮刻《十三經注疏》本卷三八頁 12B,案此詩見於〈鄘風〉,今本《毛詩》作「鶉之奔奔」。 20忿怨事見襄公十三年。
者,為不解而避其大妄也。」21這個例子顯示了用詩之旨的彈性與多變。 《論語》中記載孔子的弟子和他兩次引詩論事,也都有類似的情況: 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 富而好禮者也。」子貢曰:「《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 斯之謂與?」子曰:「賜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告諸往而知來者。」22 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子曰: 「繪事後素。」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 矣。」23 〈學而篇〉中子貢引〈衛風‧淇奧〉首章兩句,原詩是讚美男子能像工匠治 骨角玉石般的精益求精;「貧而樂,富而好禮」較諸「貧而無諂,富而無驕」要 更難能可貴,所以孔子稱許子貢能夠舉一反三,這與原詩詩旨尚屬相近。《荀子‧ 大略篇》也引這兩句,謂:「人之於文學也,猶玉之於琢磨也。」24到了《禮記‧ 大學》,便記載了曾子引整章詩,而且引申出更具體的修養進學方法:「如切如磋 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脩也;瑟兮僩兮者,恂慄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 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25此外,《說苑‧建 本篇》也引以說治學。26 至於〈八佾篇〉中子夏所引前兩句為〈衛風‧碩人〉文,「素以為絢兮」不 見於今本《毛詩》,王先謙據《列女傳》所述,以為是《魯詩》文27。原詩是稱 21《左傳會箋》卷十八頁 38,鳳凰出版社民 63 年 10 月影印初版。 22〈學而篇〉,卷一頁 8B。 23〈八佾篇〉,卷三頁 4B~5A。 24王先謙《荀子集解》卷十九頁 15A,光緒辛卯刊本,藝文印書館影印。《荀子》引詩說理也常 有別解,如〈解蔽篇〉引〈周南‧卷耳〉:「采采卷耳,不盈頃筐,嗟我懷人,寘彼周行」,以 說「心」必須虛以待物,能有所揀擇,且專一不貳:「頃筐易滿也,卷耳易得也,然而不可以 貳周行。」(同上卷十五頁九 A) 25 阮刻《十三經注疏》本卷六十頁 2。 26 參看陳奐《詩毛氏傳疏》卷五頁 1B,道光二十七年刊本,學生書局民 57 年 9 月影印初版。 27 見《詩三家義集疏》,卷三下頁 12B~13A,世界書局影印舊刊本,民 46 年 2 月初版。
美女子之麗質姣好,再加以華彩之飾28,孔子用繪畫作譬喻(先具有素潔的質地 而後才能彩繪),子夏卻引申出「禮」應該在某些特質具備後才有可能養成的結 論。這種思考線索就未免繞得太遠了。 從行人的賦詩見志,到孔子與弟子的譬喻引申,以至於後來諸子的引詩說 理,可以看出詩之用,其實與詩人之旨常顯得南轅北轍。由於說詩解詩的彈性, 使得詩無論是作或用,都成了極好的表達工具,所以《荀子‧解蔽篇》云:「善 為詩者不說。」29也正因為如此,造成了「詩無達詁」30的現象,故有時用之者 不免流於隱諱,而聞之者亦難逃於附會穿鑿之譏。是以孟子提出了「以意逆志」 的原則,他在答覆咸丘蒙如何理解詩義時謂:「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 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31儘管如此,後世說詩者仍然有極大的發揮空間, 這也是歷來《詩經》學之所以聚訟紛紜的主因。 漢代《詩經》學與其他經學一般,都是以傳承孔子為主軸,無論是各時期的 主流或旁枝衍義(如讖緯),無論是師法井然的今文經學或是號稱典籍可據的古 文家,都以上紹孔子為勝計,但自孔子之後,儒分為八,韓非子就曾慨歎孔子不 復生,誰來定其誠?32兩漢之時,這種現象可以說是「於今為烈」了。 由於「祿利之路」33使然,學者多致力於深文敷衍以爭勝,終至「碎義逃難, 便辭巧說」34,反映在《詩》學上最具體的便是詩序。雖然詩序僅有毛氏流傳至 今,但據魏源《詩古微》所考,今文三家皆有序,35而四家之說,頗有異同。因 為詩人之意是一回事,而孔子用詩來教導什麼又是一回事,至於漢儒認為孔子想 些什麼,更是另外一回事了。 從詩序衍生出來的還有詩譜。鄭玄除了為毛《傳》作箋外,並以毛序為本, 依據《春秋》世次和《史記》年表,將《詩經》各篇依時代序列,架構成一完整 的體系,著成《詩譜》二卷,一方面凸顯了《詩經》在政治與人倫教化上的意義, 28從朱熹說,見《四書章句集注》卷二頁 63,《新編諸子集成》本,中華書局 1996 年 9 月一版五 刷。 29 卷十九頁 14A。 30 董仲舒首先提出這個論點,《春秋繁露‧精華》云:「所聞詩無達詁,易無達占,《春秋》無達 辭。從變從義,而一以奉人(盧文弨校謂『人』當作『天』)。」(蘇輿《春秋繁露義證》本卷 三頁 20B,宣統庚戌刊本,河洛圖書出版社影印)原是因為《春秋》辭例連類而及的,後來被 用為解釋說詩多義的現象,如《四庫全書總目‧虞東學詩》提要云:「諸經之中,惟《詩》文 義易明,亦惟《詩》辨爭最甚。蓋詩無達詁,各隨所主之門戶,均有一說之可通也。」(卷十 六頁 44B~45A,) 31〈萬章篇〉上,阮刻《十三經注疏》本卷九上頁 10A。 32《韓非子‧顯學篇》云:「故孔、墨之後,儒分為八,墨離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謂真 孔、墨,孔、墨不可復生,將誰使定世之學乎﹖孔子、墨子俱道堯、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謂 真堯、舜,堯、舜不復生,將誰使定儒、墨之誠乎﹖」(陳奇猷《韓非子集釋》本,頁 1080, 河洛圖書出版社,民 63 年 3 月台影印一版。) 33 班固語,見《漢書‧儒林傳贊》。 34 見《漢書‧藝文志》。
一方面證成了所謂風雅正變之說。鄭氏〈詩譜序〉說:「欲知源流清濁之所處, 則循其上下而省之;欲知風化芳臭氣澤之所及,則旁行而觀之,此詩之大綱也。」 36很顯然的有以詩為史、以史證詩的用心。37雖然鄭氏《詩譜》頗多穿鑿,所次 時世亦不可盡信,但它卻鞏固了《毛詩》傳自聖人的基礎,也護衛了《毛詩》序。 因為孟子曾說過:「王者之釋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38《春秋》是 孔子刪訂的魯史,而且是一部寓褒貶於筆削、使亂臣賊子懼的斷案,是孔子自稱 知我罪我39、最足以體現其政治思想的一部書,依孟子的語氣,能夠反映政治現 實、針砭時事,使王者「知得失、自考正」40的莫過於詩,但東遷以後,因為王 釋熄,不再有遒人徇於路以采詩,而諸侯不朝覲,天子不巡守,41是以從前使王 者得以觀民風的詩不復得見,因此孔子作《春秋》以繼之,於是以史筆替代諷諭, 在孟子眼中,《詩經》是一部政治書,是攸關列國風化良窳的史書。鄭玄在這種 前提下根據毛《詩》說編成《詩譜》,他的用心是很明顯的。而自漢代以降,經 學為政治服務也是無庸置疑的事,因此毛《詩》以深得聖人之旨的優勢獨傳,縱 然有人或不免懷疑詩序與詩之偶有扞格,也不敢公然攖其鋒。 中國人好古成性,連孔子都自稱:「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論語‧述而》﹚ 《淮南子‧脩務》篇指出:「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賤今,故為道者,必託之於神 農黃帝,而後能入說;亂世闇主,高遠其所從來,因而貴之,為學者蔽於論而尊 35 《詩古微‧齊魯韓毛異同論上》,《皇清經解續編》本卷一二九二頁 1~2。 36 阮刻《十三經注疏》本《毛詩正義》卷前頁 7A。 37 鄭玄《詩譜》已佚,孔穎達《毛詩正義》錄有十六則,另外《正義》、《經典釋文》引有數則(見 胡元儀《毛詩譜》附錄及所輯逸文,《皇清經解續編》卷一四二六);歐陽修曾得其殘卷,為作 《詩譜補亡》一卷(附刊於《毛詩本義》,有《通志堂經解》本、《四部叢刊廣編》影滂喜齋藏 宋刊本),但分合複沓無當,而各譜獨立,亦有乖鄭氏「上下循省、旁行而觀」之旨;清初馬 驌尋繹鄭玄之說,為之補足,應較接近原貌,所補「鄭氏詩譜」載於《繹史》卷一五六。(說 見拙著《馬驌之生平與學術》頁 108~112,政大中文所 73 博士論文);其後胡元儀《毛詩譜》 大抵不出乎是,而丁晏《詩譜攷正》則愈見詳密(《皇清經解續編》卷八四六)。 38 《孟子‧離婁篇》下,阮刻《十三經注疏》本卷八上頁 12A。 39《孟子‧滕文公篇》下孟子述孔子之言。 40《漢書‧藝文志》語。 41顧鎮《虞東學詩‧迹熄詩亡說》以為孟子所謂「迹」是天子巡守諸侯述職之事:「蓋王者之政, 莫大於巡守述職:巡守則天子采風,述職則諸侯貢俗,太史陳之以考其得失,而慶讓行焉,所 謂迹也。夷、厲以來,雖經板蕩,而……中興之迹,爛然著明,二雅之篇可考焉。洎乎東遷, 而天子不省方,諸侯不入覲,慶讓不行,而陳詩之典廢,所謂『迹熄而詩亡』也。孔子傷之, 不得已而托《春秋》以章袞鉞,所以存王迹於筆削之文,而非進《春秋》於風雅之後。」(影 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頁 18B~19A)朱駿聲據《說文‧丌部》「,古之人,以木鐸記詩 言」,更進一步認定「《孟子》『王者之迹熄而詩亡』,迹蓋之誤字。」(藝文印書館影安徽黟 縣縣衙原刊本卷五頁 47 下~48 上)
其所聞,相與危坐而稱之,正領而誦之。此見是非之分不明。」42尊古使學者不 敢輕議,加上各家都設法將傳授統緒向上繫聯到孔子,無論是否信其真,心理上 亦難免存有漢人「去古未遠,必有所受」43的障礙,加上唐高宗永徽四年以後科 舉遵用五經正義,所以從東漢一直到唐代,說詩者大抵依循詩序,看不到懷疑的 記載。 明瞭毛《詩》在中古封建社會裡的根深柢固與讀書人對科舉依恃之重,才能 體會要對詩序提出質疑需要有多大的勇氣。其實從詩序作者的討論中44,已經有 機會截斷它和孔子的關係,但自韓愈提出「子夏不序詩」45以後,直至朱熹,才 強烈地正面批駁詩序。其間歐陽修、蘇轍、鄭樵、王質都曾有疑序棄序的論調, 但到了朱熹才發揮較大的影響。究其因,除了宋人疑經之風寖盛46與朱熹地位的 提升外,最重要的應可歸因於其所持的理由。 歐陽修(1007~1072)撰《毛詩本義》,以為詩序非子夏所作,但基於學術 傳承,先儒中間之說不可輕棄,所以仍然依違於毛、鄭之議,未敢全然拋卻,是 故《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說「修作是書,本出於和氣平心,以意逆志,故其立論, 未嘗輕議二家,而亦不曲徇二家;其所訓釋,往往得詩人之本志。」也因此後來 學者自立新解,乃至於疑經刪經,「故不得以濫觴之始,歸咎於修矣。」47 蘇轍(1039~1112)《詩集傳》以孔子敘《書》贊《易》常舉其略以待學者 自推之,而詩序獨詳,斷為經師所作,且「其言時有反覆煩重,類非一人之詞者」, 雖然否定了詩序傳自子夏,而為衛宏所集錄之毛氏之學,48但卻也未能完全捨 棄,其書中仍大量引用毛序49。 鄭樵(1104~1160)《詩辨妄》首倡攻序之說,他從傳授源流與內容附會辨 詩序出於《史記》之後。但他的書一出,就受到抨擊,尤其是與他前後相及的周 孚撰《非詩辨妄》,「撮其害理之甚者」四十二事50,一一辯駁,洎後此書亡佚者 42上海古籍出版社拼版影印《二十二子》本(原書為光緒初年浙江書局輯刊),頁 1299 上~中, 1992 年 2 月一版六刷。 43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經部‧詩類總敘》語,卷十五頁 1B。 44 關於詩序的作者,李嘉言歸納為十七說,見〈《詩序》作者〉(1935.11.),《李嘉言古典文學論 文集》頁 38~46,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7 年 3 月 1 版。 45朱彝尊《經義考‧詩二》引(《四部備要》本卷九九頁 1 上),黃中松《詩疑辨證》卷一〈詩序〉 引述較詳:「謂子夏有不序詩之道三,而謂漢儒附託者韓退之之〈詩序議〉也。(自注:知不及 一也,暴揚中冓之私、《春秋》所不道二也,諸侯猶世不敢以去三也。)」(文淵閣《四庫全書》 本卷一頁 1)〈詩序議〉各本韓集未見,是否誤引,仍待查考;其後成伯璵、歐陽修、曹粹中 等都曾提出相關看法,參看《經義考》卷九九、《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十五「《詩序》」、成伯 璵「《毛詩指說》」、歐陽修「《毛詩本義》」、蘇轍「《詩集傳》」各條。 46 此一問題可參考葉國良《宋人疑經改經考》,台大中文所六七年碩士論文。 47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十五頁 11~12「《毛詩本義》」條。 48 《詩集傳》卷一頁 5,《續修四庫全書》景宋淳熙七年蘇詡筠州公使庫刻本。 49 蘇轍承成伯璵之說,僅取首句。 50 《非詩辨妄‧自序》,顧頡剛校點《詩辨妄》附錄一,《續修四庫全書》影印民 22 年樸社排印
久之51,到民國十年顧頡剛才從《非詩辨妄》、朱熹《詩序辨說》、《朱子全書》 中輯出部分52。從現存五十多則看來,鄭樵並未提出較堅實的理論基礎,有些也 難免失之武斷;朱熹之辨難詩序是受到鄭樵影響的,但他也說過「向見鄭漁仲有 《詩辨妄》,力詆詩序,其間言語太甚,以為皆是村野妄人所作。」53顧頡剛批 評他「勇往而少檢點」54。周孚所非,未必有理,但除了朱熹踵武其說外,鄭樵 此書較少發揮影響也是不爭的事實。《四庫全書總目》在周孚的《蠹齋鉛刀編》 提要甚至說:「鄭樵作《詩辨妄》,決裂古訓,橫生臆解,實汩亂經義之渠魁,南 渡諸儒多為所惑,而孚陳四十二事以攻之,根據詳明,辨證精確,尤為有功於詩 教。今樵書未見傳本,而孚書巋然獨存,豈非神物呵護,以延風雅一脈哉!」55 從這樣的論點,更可以理解到《詩辨妄》之不傳,是有其政治社會因素在。 王質(1127~1189)與鄭樵大約同時,他的《詩總聞》脫離詩序,以意逆志, 其不刻意非議詩序的態度與鄭樵、朱熹有所不同。《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云:「南 宋之初,廢詩序者三家,鄭樵、朱子及質也。鄭朱之說最著,亦最與當代相辨難。 質說不字字詆小序,故攻之者亦稀;然其毅然自用,別出新裁,堅銳之氣,乃視 二家為加倍。」56
二、朱熹廢詩序之主張及其實踐
朱熹對詩序曾提出許多看法或評論,但多流於情緒之語,唯有對「鄭聲淫」 的議論較具有理論意義。 本。〈自序〉稱四十二事,實則有五十一事。 51 清‧屠繼序謂:「淳熙閒,漁仲書為周信道孚所駁,旋即散佚。」見《校訂困學紀聞集證》卷 三下頁 18B 按語,中華叢書編審委員會影印清刊本,民 49 年 12 月。顧頡剛以為《詩辨妄》從 未刊行,他說:「《詩辨妄》一書或從未一刊,其寫本僅為周孚、朱熹數人所見,故惟有此數人 者得舉其文,其他皆依聲學舌而已。……從此可知鄭氏詩學,知者絕寡,攀附也,攻擊也,術 雖有異,其為捕風捉影則一也。意者此書之亡乃在宋季乎?」(《詩辨妄》附錄四引言,頁 101 ~102) 52原題〈鄭樵《詩辨妄》輯本〉,民國 14 年 11 月刊於《國學門周刊》,22 年全書(包括附錄四種) 由樸社出版,有張西堂五月序。據顧頡剛民國 11 年 2 月 3 日給胡適〈告輯集鄭樵事實及箸述 書〉謂《詩辨妄》的序還沒作下(《古史辨》第一冊上編頁 44,明倫出版社民 59 年 3 月台影 印初版),又同月 19 日與錢玄同〈論《詩經》歌詞轉變書〉附寄「《詩辨妄》擬目」,尚未謄清 (同上頁 45),3 月 8 日與胡適〈告編著《詩辨妄》等三書書〉稱「已經寫清一半」(同上頁 49),大約輯點工作是在這之前的一段時間;顧潮編《顧頡剛年譜‧著述目》繫於民國 10 年十 月至十二月,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3 年 3 月一版,頁 415;他是依據《古史辨》第一冊顧 頡剛〈自序〉談到《詩辨妄》的一段文字(頁 47~48)判斷(見《顧頡剛年譜‧正譜》頁 67), 顧氏〈自序〉並未明白寫出時間,這個推斷未必可靠。 53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八十頁 10A,漢京文化事業公司影印明(?)刊本,民 69 年 7 月。 54 顧頡剛語,見〈非詩辨妄跋〉,《詩辨妄》附錄一,頁 49。 55 卷一五九頁 39B~40A。 56 卷十五頁 18A。朱熹之於《詩經》,原也是依從小序的,後來受到鄭樵的影響,才易其初稿。 王應麟最早便提出「朱子《詩序辯說》多取鄭漁仲《詩辨妄》」57,《四庫全書總 目提要‧詩集傳》條說他:「註《詩》亦兩易稿,凡呂祖謙《讀詩記》所稱『朱 氏曰』者,皆其初稿,其說全宗小序,後乃改從鄭樵之說。」58《朱子語類‧詩 一‧綱領》記錄了他的說法:「詩序實不足信。向見鄭漁仲有《詩辨妄》,力詆詩 序,其間言語太甚,以為皆是村野妄人所作。始亦疑之,後來子細看一兩篇,因 質之《史記》《國語》,然後知詩序之果不足信。」59又卷二三〈論語五‧為政篇 上‧詩三百章〉:「鄭漁仲《詩辨》:『〈將仲子〉只是淫奔之詩,非刺仲子之詩也。』 某自幼便知其說之是。」60對於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所引者,朱熹自稱為 「少時淺陋之說」61,其間的差異何在?朱氏自謂「其後歷時既久,自知其說有 所未安,如雅、鄭、邪、正之云者,或不免有所更定。」62《朱子語類》載:「問: 『《讀詩記》序中「雅、鄭,邪、正」之說未明。』曰:『向來看《詩》中〈鄭〉 詩、〈邶〉〈鄘〉〈衛〉詩,便是鄭衛之音,其詩大段邪淫。伯恭直以謂詩皆賢人 所作,皆可歌之宗廟,用之賓客,此甚不然!如國風中亦多有邪淫者。』」63我 們由此可以見出他主要的改變在於認識到詩有「雅鄭邪正」之別,這當是由於「鄭 聲淫」一語所引發。 朱熹贊同《詩經》是孔子刪訂、編輯的,而孔子之所以編輯《詩經》,自有 其目的與用心,因而每一首詩若有所寓意,應當以孔子的說法為依歸。孔子曾說 「鄭聲淫」,可見得「鄭風」之詩多淫佚64,《朱子語類》卷八一記錄他的說法: 「許多〈鄭風〉,只是孔子一言斷了曰:『鄭聲淫。』」65他直以「鄭聲」為「鄭 風」,並藉「鄭聲淫」一語以概之;然而詩序之解鄭風諸詩,卻多繞著對鄭國幾 個國君:武公、莊公、文公與鄭忽的美刺上立論,顯然與孔子的說法是相扞格的, 於是他從這一論點上截斷了詩序和孔子的關聯。《詩序辨說》云:「大抵序者之於 鄭詩,凡不得其說者,則舉而歸之於忽,文義一失,而其害於義理有不可勝言者: 一則使昭公無故而被謗,二則使詩人脫其淫謔之實罪,而麗於訕上悖理之虛惡, 三則厚誣聖人刪述之意,以為實賤昭公之守正而深與詩人之無禮於其君。凡此皆 57 《困學紀聞》卷三下頁 18A。 58 卷十五頁 19A。 59 卷八十頁 10A。 60 卷二三頁 6A,滕璘記辛亥(1191)所聞,時朱熹六十二歲。揆諸朱熹非序之論大多在五十餘 歲之後,此處所稱「某自幼便知其說之是」不無可疑;原「詩辨」下疑脫「妄」字。 61〈呂氏家塾讀詩記序〉,《呂氏家塾讀詩記》卷前,《四部叢刊續編》影鐵琴銅劍樓藏宋刊本。 這篇序作於淳熙壬寅(1182)九月,時朱熹五十三歲。 62 〈呂氏家塾讀詩記序〉。 63 《朱子語類》卷八十頁 22,黃記戊申(1188,朱熹 59 歲)所聞。 64 朱熹多以「鄭聲」為「鄭風」,以「淫」為「淫邪」「淫佚」之意,參見後文。 65 卷八一頁 10B〈狡童‧兼論鄭詩〉。
非小失,而後之說者猶或主之,其論愈精,其害愈深。」66又〈有女同車〉〈毛 序〉云:「刺忽也。」朱熹認為「此詩未必為忽」,而鄭忽之辭婚失國都未有可刺 之罪:「〈序〉乃以為國人作詩以刺之,其亦誤矣;後之讀者又襲其誤,必欲鍛鍊 羅織、文致其罪而不肯赦,徒欲以徇說詩者之謬,而不知其失是非之正,害義理 之公,以亂聖經之本指而害學者之心術,故予不可以不辯。」67所謂「厚誣聖人 刪述之意」、「亂聖經之本指」,就是從對詩意的解釋上根本否定了詩序與孔子的 關係;至於其本指為何呢?《詩集傳》稱〈有女同車〉「疑亦淫奔之詩」68,〈狡 童〉為「此亦淫女見絕而戲其人之詞」69,這些顯然是以「鄭聲淫」為綱領的。 在《朱子語類》中,弟子記錄了許多相關的說法,如: 「鄭聲淫」,所以鄭詩多是淫佚之辭,〈狡童〉〈將仲子〉之類是也。 今喚做忽與祭仲,與詩辭全不相似。這箇只似而今閑潑曲子。70 鄭、衛詩多是淫奔之詩。鄭詩如〈將仲子〉以下,皆鄙俚之言,只是 一時男女淫奔相誘之語。如〈桑中〉之詩云﹕ 「眾散民流,而不可止。」 故〈樂記〉云﹕ 「桑間濮上之音,亡國之音也!其眾71散,其民流, 誣上行私而不可止也。」鄭詩自〈緇衣〉之外,亦皆鄙俚,如「采蕭」 「采艾」「青衿」之類是也。故夫子「放鄭聲」。72 〈小序〉尤不可信,皆是後人託之,仍是不識義理,不曉事如山東學 究者,皆是取之《左傳》《史記》中所不取之君,隨其謚之美惡,有 得惡謚,及《傳》中載其人之事者,凡一時惡詩,盡以歸之。最是鄭 66 《詩序辨說》頁 21B〈鄭風‧狡童〉,《續修四庫全書》影印明崇禎年間汲古閣刊本。 67 《詩序辨說》頁 20B~21A。 68 《四部叢刊三編》影日本靜嘉堂文庫藏宋刊本卷四頁 21A。 69 同上頁 22B。 70 《朱子語類》卷八十頁 7B,舒高記甲寅(1194,朱熹 65 歲)所聞。 71 案:據阮刻《十三經注疏》本「眾」當作「政」。(卷三七頁 7A) 72 《朱子語類》卷八十頁 12A。
忽可憐,凡〈鄭風〉中惡詩皆以為刺之。伯恭又欲主張〈小序〉,煆 煉得鄭忽罪不勝誅。73 許多〈鄭風〉,只是孔子一言斷了曰:「鄭聲淫。」如〈將仲子〉,自 是男女相與之辭,卻干祭仲共叔段甚事﹖ 如〈褰裳〉,自是男女相咎 之辭,卻干忽與突爭國甚事﹖ 但以意推看狡童,便見所指是何人矣。 不特〈鄭風〉,詩序大率皆然。74 從朱熹這些主要在晚年的論點,我們可以推知他的反詩序,是由「鄭聲淫」 一語所引發,因而擴及於整個詩序,也正因此,自然有所侷限;他對詩序的辨駁, 未經深考,顯得不夠周延,無法一一駁正,且常有主觀的、直覺的意見,故而在 《詩序辨說》常見「未見……之意」75、「此序無理」76、「此序全失詩意」77之語, 有些僅表明「序誤」,並不說明其何以誤78。 但是就《詩序辨說》觀察,朱熹對詩序常在於依違之間,因此要論定朱熹完 全反對詩序,恐須保留些。〈周南‧樛木〉毛〈序〉:「后妃逮下也」,《辨說》謂: 「此序稍平,後不注者放(仿)此。」(頁 5B)對詩序之無可辨駁者,又不甘直 承其說,便如是一語帶過,全編中不注者有八十三首;有的肯定序說為「最為有 據」,如〈秦風‧黃鳥〉、〈陳風‧株林〉、〈豳風‧鴟鴞〉;有的直言「序說得之」 「此序得之」,或僅訂正數語,前者如如〈衛風‧碩人〉、〈鄭風‧東門之墠〉、〈齊 風‧猗嗟〉,後者如〈召南‧行露〉謂:「此序得之,但『德如羔羊』一句為衍說 耳。」(頁 7B)又如〈秦風‧渭陽〉:「此序得之,但『我見舅氏,如母存焉』兩 句……其淺暗拘滯大率如此。」(頁 28B)部分僅著無關大義之數語,如於〈周 南‧麟之趾〉謂「『之時』二字可刪。」(頁 6B)於〈召南‧摽有梅〉謂:「此序 末句未安。」(頁 7B)以上這些情況,可以視同承認序說。略計《詩序辨說》中 對詩序之說持異議者約半數79,至於真正有所辨說者大約僅居其中之半。80 73 《朱子語類》卷八十頁 22B~23A。 74 卷八一頁 10A,吳琮記甲寅(1194)所聞。 75 如〈召南‧殷其雷〉、〈江有汜〉等。 76 如〈小雅‧白華〉。 77 如〈小雅‧菁菁者莪〉。 78 如〈小雅‧臣工〉、〈噫嘻〉。 79 採取較寬泛的原則,如〈大雅‧棫樸〉、〈臣工〉等僅著「序誤」而無所辨說及〈周南‧卷耳〉
再就個別單元觀察,《詩序辨說》對〈鄭風〉批駁獨多,二十一首中姑從序 說的有一首(〈緇衣〉),從序說刺男女之亂的一首(〈東門之墠〉),反序說指為淫 奔或男女相說之詞的有九首,也有評其「輕佻狎暱」「辭意儇薄」的(〈風雨〉、〈子 衿〉),其他的也還未能盡指為淫邪之詞,只綴上懷疑詩序的一二句虛語。再比較 《詩集傳》的相關篇目,辨正與否,互有出入81。茲列表如下: 詩題 詩序說 《詩序辨說》 《詩集傳》 備註 緇衣 美武公 姑從詩序 (從詩序) 將仲子 刺莊公 淫奔之詩 淫奔者之辭 從鄭樵說 叔于田 刺莊公 民間男女相說之詞 民間男女相說之詞 大叔于田 刺莊公 民間男女相說之詞 鄭人詠叔段 朱熹二說不同 清人 刺文公 未詳所據 鄭人賦文公事 據《春秋》 朱熹二說不同 羔裘 刺朝 恐未必然 美大夫之詞 朱熹二說不同 遵大路 思君子 淫亂之詩 男女相說之詞 女曰雞鳴 刺不說德 未見此意 賢夫婦相警戒之詞 朱熹二說不同 有女同車 刺忽 未必為忽 淫奔之詩 朱熹二說不同 山有扶蘇 刺忽 男女戲謔之詞 淫女戲其所私者 籜兮 刺忽 男女戲謔之詞 淫女之詞 狡童 刺忽 男女戲謔之詞 淫女見絕而戲其人 之詞 褰裳 思見正 男女戲謔之詞 淫女語其所私者 丰 刺亂 淫奔之詩 (婦人思奔) 東門之墠 刺亂,男女有 不待禮而相奔 此序得之 (從序) 風雨 思君子 非思賢之意 (淫奔之詩) 朱熹二說不同 子衿 刺學校廢 辭意儇薄 淫奔之詩 揚之水 閔(忽)無 臣 男女要結之詞 淫者相謂 出其東門 閔亂 惡淫奔者之詞 人見淫奔之女而作 〈兔罝〉之類僅辨正一、二句者亦計入。 80 據賴炎元統計:小序解釋詩義正確而時世或作者不正確的有三十三首,指明小序錯誤的一百零 七首,見〈朱熹的詩經學〉,《中國學術年刊》二期頁 59~60,民 67 年 6 月。另據莫礪鋒〈朱 熹《詩集傳》與《毛詩》的初步比較〉統計《詩集傳》之說與小序不同的有一百二十六首,情 況類似。文原載《中國古典文學論叢》第二輯,1985 北京人民出版社,此從林葉連《中國歷 代詩經學》頁 293 引(台灣學生書局民 82 年 3 月初版,原引者「一二六」誤為「二六」)。由 於原文的表述除無說者外未盡明確,不能截然認定,用量化的方法未必適當,故本文寧捨卻統 計數字而取大致的印象。 81 朱熹修改《詩集傳》約在淳熙六年(1179),撰《詩序辨說》可能在此前後,相關資料之引述 參見賴炎元〈朱熹的詩經學〉,《中國學術年刊》二期頁 44~45。賴氏以為《詩序辨說》作於 《詩集傳》修訂之後,若從二書對詩序依違辨證的情況考察,似仍有商榷之餘地。
野有蔓草 思遇時,男女 失時,思不期 而會 (未辨序說) 男女相遇於野田草 露之閒 朱熹二說不同 ,《詩集傳》 略同序說 溱洧 刺 亂 , 兵 革 不 息,男女相棄 ,淫風大行 不為兵革不息 淫奔者自敘之詞 朱熹二說不同 從上表可知《詩序辨說》未能確定而《詩集傳》指為淫詩的有四首,《詩序 辨說》以為男女之詞而《詩集傳》不然者一首(〈大叔于田〉),取二書指為涉及 男女之詩的聯集,共計十七首,仍有四首非關「淫詩」82。朱熹辨駁最力的〈鄭 風〉已然如此,其餘的更不易做到去序言詩。 朱熹辨序之未能貫徹其說,每每引起後人的譏嘲,如姚際恆(1647~?)就 說:「(詩序)自宋晁說之、程泰之、鄭漁仲皆起而排之。而朱仲晦亦承焉,作為 辨說,力詆序之妄,由是自為《集傳》,得以肆然行其說;而時復陽違序而陰從 之,而且違其所是,從其所非焉。武斷自用,尤足惑世。」83又說:「今有人非 前人之書,于是自作一書,必其義勝于彼乃得。《集傳》于其不為淫者而悉以為 淫,義反大劣于彼,于是仍使人畔而遵序,則為計亦左矣。況其從序者十之五, 又有外示不從而陰合之者,又有意實不然之而終不能出其範圍者,十之二三。故 愚謂遵序者莫若《集傳》,蓋深刺其隱也。且其所從者偏取其非,而所違者偏遺 其是,更不可解。要而論之,《集傳》只是反序中諸詩為淫詩一著耳,其他更無 勝序處。」84方玉潤(1811~1883)也批評道:「然而朱雖駁序,朱亦未能出序範 圍也。唯誤讀『鄭聲淫』一語,遂謂鄭詩皆淫而盡反之,大肆其說,以玷葩經, 則其失又有甚於序之偽託附會而無當者。」85 儘管朱熹對詩序多所掊擊,但在解說詩義上仍有不少因襲之處,有些還稱其 「最為有據」86,對此我們可以理解他的主要目的並不在於全面否定詩序,不過 是要藉此展現說詩的其他可能──除卻孔子的身影,詩序不過是眾多詩說之一, 本身並不具有不可懷疑的神聖性,詩序之說合於作詩之旨者不嫌與之相同;其不 然者則勇於另立新說。事實上他的精神主要在掙脫漢人的束縛,為說詩開拓一個 寬闊的空間,其重點在能否「以意逆志」:一能得詩人之旨,一能體聖人刪述之 要。就前者而言,詩序的解放影響及後代以至於今天諸多從文學角度研究、解說 82許慎《五經異義》云:「鄭詩㆓十㆒篇,說婦人者十九矣,故鄭聲淫矣。」(《禮記正義》卷㆔ 七引,阮刻《十三經注疏》本頁 7B)《禮記正義》則謂:「案鄭詩說婦人者唯九篇,《異義》云 十九篇者誤矣。」(同上)許慎的認定較朱熹有過,孔穎達則較保守,顯然是受詩序的影響, 這也可以看出詩說之紛歧。 83 《詩經通論‧自序》頁 2,顧頡剛校點本,廣文書局影印,民 50 年 10 月初版。 84 《詩經通論‧詩經論旨》頁 4。 85 《詩經原始‧自序》頁 3A,藝文印書館影印《雲南叢書》本,民 70 年 2 月三版。 86 如〈秦風‧黃鳥〉、〈陳風‧株林〉、〈豳風‧鴟鴞〉、〈大雅‧雲漢〉(「此序有理」)。
《詩經》者87。至於他的再傳弟子王柏之刪卻淫詩,移易次第,意在強調後者, 此則未免走火入魔了88。 朱熹辨詩序之所以未竟全功者,部分固然由於詩序未盡都是學究村言,主要 的還在於他從「鄭聲淫」一語切入,而鄭聲固非鄭風,鄭風也未盡是淫詩,是以 終究無法自圓其說。 至於聖人何以明知是淫詩,卻還要收入聖經中呢?這是主張「鄭聲」為「鄭 風」者所不能迴避的問題。朱熹認為孔子有垂鑒後世之作用,《朱子語錄》載: 又問「思無邪」之義。曰:「此只是三百篇可蔽以《詩》中此言。所 謂『無邪』者,讀《詩》之大體,善者可以勸,而惡者可以戒。若以 為皆賢人所作,賢人決不肯為此。」89 這種「以淫戒淫」的理由,其實是相當牽強而不合常情的90,但是卻成為其 後相同主張者頗為一致的說辭。《詩集傳》後來修改未盡,故被批評為多遵小序 91,至於《詩序辨說》,細看來,多數無所辨駁,唯獨鄭、衛二風辨析較詳,參 照朱熹其他說法,合理的推論是:朱熹之所以勇於疑序,主要基於兩個因素,一 是《後漢書》明言衛宏作序92,一是孔子指稱「鄭聲淫」。《後漢書》之說,是前 人常常引證的;關於後者,毛序之說顯然與孔子所說衝突,尤以〈鄭風〉為然。 但是詩序儘管有附會臆說之處,有些篇章亦言之有據,不可盡廢,要完全離開詩 序說詩,畢竟只是個理想而已。朱熹之過,在於誤解了「鄭聲淫」的內涵,又將 87 方玉潤謂自朱熹而後:「於是說詩門戶分然爭起,……窮經之士,莫所適從,以致明季偽《子 貢傳》復乘間而出乎其際,則詩旨因之愈亂,是皆《集傳》《辯說》有以啟之也。」(《詩經原 始‧自序》頁 3A~B)方氏自稱「反覆涵泳,參論其間,務求得古人作詩本意而止。不顧序, 不顧傳,亦不顧論,唯其是者從而非者正」(同上頁 3B),未嘗不因朱熹之辨序而有更廣闊的 說詩空間;姚際恆甚至耽憂「其流之弊,必將併《詩》而廢之。」(《詩經通論‧自序》,頁 2) 至於今人解詩大多直說詩意,棄序不論,就更無庸齒及了。 88王柏《詩疑》卷一謂:「〈小雅〉中凡雜以怨誚之語,可謂不雅,今予歸之〈王風〉,且得〈小 雅〉粲然整潔。」(頁 18,台灣開明書店民 58 年 6 月台一版)雖未見其如何移易,但已見其 退雅為風的觀念;又刪去〈召南〉之〈野有死〉等三十二篇(據其書中所列僅三十一篇), 以為「讀書而不讀淫詩,未為缺典。」(見《詩疑》頁 28~31) 89 卷八十頁 22B。 90 姚際恆批評朱熹「妄以〈鄭詩〉為淫……是使三百篇為訓淫之書,吾夫子為導淫之人,此舉世 之所切齒而歎恨者。」(《詩經通論‧自序》,頁 2) 91我們推測朱熹中年以後體悟到孔子此說,故而由鄭、衛二風做起,至晚年未及完成。 92《後漢書‧儒林列傳‧衛宏傳》:「初,九江謝曼卿善《毛詩》,乃為其訓。宏從曼卿受學,因 作《毛詩》序,善得風雅之旨,于今傳於世。」
之過於上綱,意欲覆及全部的詩序,是以陷入跋前疐後的境地。 職是之故,其立論難謂周延,態度亦未免稍欠矜慎,故《四庫提要‧欽定詩 經傳說彙纂》條批評他:「蓋《集傳》廢序,成於呂祖謙之相激,非朱子之初心。 故其間負氣求勝之處,在所不免。原不能如《四書集註》,句銖字兩,竭終身之 力,研辨至精。」93
第二節 「鄭聲淫」的意義與正樂思想
一、「鄭聲」的意義
儘管朱熹誤讀了孔子的「鄭聲淫」,卻因此而引起一個思考的方向:詩序真 具有權威性嗎?詩序真能得孔子刪述之意嗎?此後,研究《詩經》的學者,又陷 入毛序與朱《傳》的糾葛中。但至少朱熹之勇於疑序廢序,脫去後人說《詩》的 束縛,從而開闢另一境地,此舉或可視為一種歪打正著;然而就孔子之語而言, 他顯然誤解了兩個問題:一以「鄭聲」為「鄭風」,㆓以「淫」為「淫邪」之意, 孔子所謂「鄭聲」,指的實際上是鄭國的音樂,並不是《詩經》的〈鄭風〉,其所 謂「淫」,亦須從音樂上去理解。 執「鄭聲」即「鄭風」之說者很明顯地是指《詩經》的〈鄭風〉,更明確地 說,是指〈鄭風〉的詩篇。自朱熹而後,歷經爭議,直到近代主張鄭聲就是鄭風 說的仍不乏其人,如錢玄同在 1923 年 5 月 25 日〈答顧頡剛先生書〉談到孔子不 曾刪詩時就說:「我想孔丘如果曾經刪詩,則〈鄭風〉必在被刪之列,因為他是 主張『放鄭聲』的(原注:前人有謂『聲』是『樂』,不是『詩』,這是要想曲為 彌縫而又強作解人的議論)。」94錢鍾書從詞曲情感的契合,肯定詩聲的關係:「夫 洋洋雄傑之詞不宜『詠』靡靡滌濫之聲,而度以桑、濮之音者,其詩必情詞佚蕩, 方相得而益彰。」95雖未明言,但這則主要是因戴震〈書鄭風後〉96辯「鄭聲淫」 解為「鄭詩淫」之非而發,可以推知他的看法。 但近代較普遍的認知還是不以為「鄭聲」等同〈鄭風〉,而「鄭聲淫」的「淫」 也不宜指為「男女不以禮交」97之意,他們普遍認為鄭聲是一種禁而未絕與新興 的世俗音樂匯集而成的「新樂」98,隨著商業活動而流行各地99;而這種新樂「是 93卷十六頁 19B。 94《古史辨》第一冊中編頁 74。 95《管錐編‧毛詩正義四‧關雎三》,蘭馨室書齋翻印本冊一頁 60。 96說見《戴震文集》卷一,華正書局翻印排印本,頁 7,民 63 年 10 月台一版。 97《毛詩正義‧大雅‧召旻》引《書傳》:「男女不以禮交者其刑宮。」(卷十八之五頁 15B) 98相關討論據筆者所見者如下:張蓓蓓〈「鄭聲淫」辨〉,《孔孟月刊》18:3,民 68.11、馮潔軒 〈論「鄭衛之音」〉(1982),《中國藝術研究院首屆研究生碩士學位論文集‧音樂卷》,文化藝在三月上巳一類節期青年男女群體歌舞聚會的社會習俗背景中形成的」100。其所 以遭禁是因為鄭聲用商音,而商音是殷商之遺緒,是亡國之音101;或因為鬥爭的 結果102。這些論述較少著意於文獻的全面分析,往往流於主觀的論斷,師心自用, 曲解、誤解自所難免103;所舉材料常相互因襲,用戰國時代臨淄的商業盛況與鄭 衛的男女之俗說明春秋以前鄭聲產生的背景,104這類一廂情願的跳躍式的論述 外,涉及鄭聲淫否的價值問題,幾乎都難免於意識型態的堅持105。在這方面,論 者一旦涉及鄭聲之內容,無可避免的引〈鄭風〉之詩為說,而這種辨說卻與各文 先前所持的鄭聲非〈鄭風〉說相扞格;從而又落入〈鄭風〉的詩篇是否淫邪的爭 議。然而「鄭聲」不能既為音樂又為詩,因二者之間並無必然的關係;而「淫」 不能既為音樂之淫過又為道德之淫邪,因為那是不同範疇的意義。即便不計及其 間的矛盾,問題是:隨著時代的推移,行為標準、道德觀念與社會價值觀都有所 術出版社 1987.10、方延明〈「鄭聲」非《詩經》鄭風辨〉,《文獻》1985:3、劉再生〈論「鄭 衛之音」〉,《中國音樂》1985:4 期、蔡仲德〈鄭聲的歷史真面目──鄭聲論之一〉,《黃鐘》 1987:4、蔡仲德〈鄭聲的美學意義──鄭聲論之二〉,《黃鐘》1988:1、李起敏〈桑間濮上風 景異──歷代「淫聲」論評析〉,《音樂學文集》第二集,中央音樂學院學報社,1996.06、修 海林〈鄭風鄭聲的文化比較及其歷史評價〉,《音樂研究》1992:1、馮文慈〈孔子「放鄭聲」 辨析──「鄭聲」的社會習俗背景及其遺緒〉,《民族音樂文論選萃》,中國文聯出版社,1994.09、 蔣凡〈「思無邪」與「鄭聲淫」考辯〉,江磯編《詩經學論叢》頁 323~349,嵩高出版社,民 74.06、趙制陽〈與錢鍾書先生談「毛詩正義」──「鄭聲」與「鄭詩」辨〉,《中國語文》79: 3,民 85.09、李石根〈鄭聲和鄭風〉,《中國音樂學》1997:3。最近的一篇是陳智賢的〈「鄭聲 淫」析論〉(《文藻學報》第十三期,民 88 年 3 月),陳文似乎對前此的討論未曾注意,所徵 引的資料與論述方法、討論觀點顯得相當保守。 99例如修海林〈鄭風鄭聲的文化比較及其歷史評價〉認為鄭聲是「行樂者(歌手、樂妓)以此為 謀生職業,遠出尋利的行為反映求富趨利的意識。」(《音樂研究》1992:1,頁 37)而方延 明謂「作為文化典型代表的鄭聲,便隨著商業的擴大不翼而飛」(〈「鄭聲」非《詩經》鄭風辨〉 頁 13),用「不翼而飛」形容這種現象,令人啼笑皆非。 100 馮文慈〈孔子「放鄭聲」辨析〉,《民族音樂文論選萃》頁 209。這種看法普遍存在於近人論述 中,顯然是承襲班固《白虎通‧禮樂》篇「山居谷浴」及許慎《五經異義》溱洧之會的說法, 但從民俗學的角度作更多的擴大與延伸。 101 如馮潔軒〈論「鄭衛之音」〉,《中國藝術研究院首屆研究生碩士學位論文集‧音樂卷》頁 58; 蔡仲德則修正為「它所繼承的主要是商代民間音樂,而不是商代貴族音樂。」《黃鐘》1987:4 頁 15。 102 如蔡仲德〈鄭聲的美學意義──論鄭聲之二〉稱:「從審美客體的內容說,鄭聲強烈表現了反 抗黑暗暴政的叛逆之情,熱情歌頌了追求愛情幸福的男女私情,顯然違背了尊卑有序、男女有 別之禮,不合溫柔敦厚、平和中庸之德。」(《黃鐘》1988:1 頁 18。)這顯然是就〈鄭風〉 之詩移花接木以立說的。 103例如李石根的〈鄭聲和鄭風〉主張孔子刪詩,但他所舉「《論語》中有關刪詩的記載」卻是「詩 三百,一言以蔽之」和「誦詩三百」兩則(《中國音樂學》1997:3 頁 21),而且還杜撰出「《孔 詩》」一詞;又說「《漢書‧藝文志》說,《孔詩》沒有保存下來的原因,主要是秦時遭毀之故」 (同上頁 23),《漢志》並沒有這個說法,作者似乎是沒有讀懂其前引「孔子純取周詩,…… 遭秦而全者,以其諷誦,不獨在竹帛故也」的一段話,其意完全相反,這是相當嚴重的誤解。 104甚者用了大量後世民俗學及民族學的現象作論證,修海林〈鄭風鄭聲的文化比較及其歷史評 價〉、馮文慈〈孔子「放鄭聲」辨析──「鄭聲」的社會習俗背景及其遺緒〉等都有這種情況。 105 大陸學者幾乎一面倒地肯定「人民文學」是健康的、進步的。
變改,同一首詩之淫與不淫的評價,不在其自身的文辭表現,而在於論者所處的 不同背景。就〈鄭風〉之詩而言,其間涉及男女之私的,在宋代理學家眼中當然 是逾越了當時的禮教尺度;但近代人從民族學、社會學的眼光看,那些贈答、游 觀的情事,毋寧是極其自然的現象。106這種混淆的發生,關鍵在於執著音樂的形 式與內容應該緊密聯結,是以無法斷然割離鄭聲與鄭風,自無法釐清二者長期以 來的糾葛。從許慎到朱熹到近代的學者,幾難免此。究其論說,很難脫離時代的 價值觀,而以〈鄭風〉之詩來論證「鄭聲」的「內容」,似乎是不得已之舉,這 則是因為對於「淫」的解釋依違於「過」與「邪」之間,以致於首鼠兩端、進退 失據。方延明的說法很足以代表這種混淆的現象:「孔子講的『鄭聲』是當時鄭 國一帶流行的世俗音樂,這種音樂有很大的人民性、藝術性,儘管大部分是寫男 女愛情的,但內容基本上是健康的,非淫奔之作,亡國之音。」107事實上單從音 樂曲調(聲),我們很難判斷其「內容」是否描寫男女愛情,更遑論乎是否淫奔 之作了。畢竟音樂的內容是抽象的,同一曲調可以因演奏者的體會而有不同的詮 釋,從而表達不同的情感,此所以伯牙子期膾炙千古,高山流水成為絕響。108 從先秦文獻中考察,「聲」字沒有與「詩」同義的,二者也無通假的關係, 因此「鄭聲」不等於鄭詩是極其明顯的,其非〈鄭風〉自也無庸多辨。我們當試 著從另一個角度剖析,去瞭解孔子所指的「聲」到底意蘊若何。雖然「聲」與「音」 在語言長期的發展中有合流而泛指聲音的現象109,但從現存資料考察,在春秋至 戰國中,語言的紀錄與書面的文獻,常見與音樂有關的「聲」有其較特定的用法 與意義,這點在與「音」成為對文時更為明顯。110歸納起來,就「聲音」一義的 性質而言,「聲」指人、樂器或其他物體始發的聲音,而「音」特指依據某些規 律將「聲」條理化111後的聲音,二者有著先後文質之別112。 106前述近人的論文中常引《呂氏春秋‧先識》「男女切倚,固無休息」、《漢書‧地理志下》「男 女亟聚會」等,以及唐‧樊綽《蠻書》、宋‧周去非《嶺外代答》、清‧李宗昉《黔記》等所載 西南少數民族的習俗作為印證。 107方延明〈「鄭聲」非《詩經》鄭風辨〉,《文獻》1985:3,頁 14;另參注 102 引蔡仲德說;又 如馮潔軒先稱「愛情內容在鄭國音樂裡面可以占有相當的分量,從舊禮教的角度來看,這些完 全可以稱作『淫』的。」這是就〈鄭風〉之詩說的,後又稱「從古到今,各地方各民族的民間 音樂無不如此,絕不獨鄭國為然,而孔子卻只指斥鄭聲,可見『淫』在這裡同鄭國音樂的愛情 內容絕無關係。」(〈論「鄭衛之音」〉頁 72)這種推論看不出其理路所在。 108高山流水見《列子‧湯問篇》。 109《說文》便以二者互訓。 110除了在一般論述中隨文而及的提到聲與音的分別者外,田耀農有專文討論,但他由《說文》 「聲,音也,从耳」分別「客觀存在之音謂之『音』,入耳可感之音謂之『聲』」,「與人耳無關 的稱『音』;與人耳有關的稱『聲』」,於是認為二字「本義各有質的規定,『音』指的是客觀存 在的作為物理現象的聲音。『聲』指的是主觀存在的做為心理現象的聲音。」至於音樂一義, 則為其引申義。見〈『音』、『聲』之辨〉,《中央音樂學院學報》1997 年 1 期,頁 36~39、94。 這種說法執著於對立的二分法,而且似乎因不解《說文》的體例,誤讀「从耳」之意。 111 「條理」借用《孟子》「金聲始條理也」。 112 「音」作為普通「聲音」義的頗常見,不如「聲」有那麼明顯的傾向,但是「聲音」對文時
例如《詩‧商頌‧那》:「猗與那與,置我硭鼓。……硭鼓淵淵,嘒嘒管聲。 既和且平,依我磬聲。於赫湯孫,穆穆厥聲。……」113這裡的「聲」很明顯地是 指硭鼓和管、磬所發出的聲音,是這些樂器本體或空氣柱受到振動所直接發出的。 又如《國語‧周語下》載景王二十三年「王將鑄無射,而為之大林114。單穆 公曰:『不可。作重幣以絕民資115,又鑄大鍾以鮮其繼。若積聚既喪,又鮮其繼, 生何以殖?且夫鍾不過以動聲,若無射有林,耳弗及也。夫鍾聲以為耳也,耳所 不及,非鍾聲也;猶目所不見,不可以為目也。』」116「鍾以動聲」是說鍾用以 作為樂曲及樂句始發之聲,即後文伶州鳩所稱「金石以動之,絲竹以行之」的作 用,亦即《孟子‧萬章下》所謂「金聲而玉振之」的「金聲」。此處的「聲」不 但指鍾體始發之聲,更有樂曲「始作」之意。 約成於戰國時代的《尚書‧堯典》記載舜命夔典樂,以教冑子,提到「詩言 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117詩是情志 的抒發,心有所感,發而為詩;詩起初是以語言的型態表現,將詩的語言拖長了 音調吟誦,便是歌;「聲」則是依著吟誦的音調,以旋律的形式表現,但因為一 般人只有相對音高的觀念,一如語言的聲調,而缺乏絕對音高的訓練,故而須將 這些旋律按照一定的規律表現,才足以讓眾人有一致的依循,這規律便是共同標 準的樂律,以樂律來統合眾聲,庶乎做到眾聲之和,才能使八音(樂器)和諧, 其音律、節奏不致高低相亂、遲速相左。這裡系統地敘列了「聲」的始發到合律 成音的過程。 《老子》第二章曰:「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高下相傾,音聲相 和,前後相隨。」118「音聲」與有無、難易等同為對立而相成的關係。 又第四十一章「大方無隅,大器晚成,大音希聲,大象無形」119,希者無也 的區別還是相當清楚的。 113阮刻《十三經注疏》本卷二十之三頁 5B~6A。 114「將鑄無射,而為之大林」歷來解釋異說紛陳,蔡仲德以為「是要求無射鍾兼發林鍾之聲」, 從西周已經能鑄造雙音編鍾的情況看,是較可能的說法,見《中國音樂美學史資料注譯》上冊 頁 9,人民音樂出版社 1990 年 12 月一版。 115案指景王二十一年鑄大錢事,見〈周語下〉。 116嘉慶五年黃丕烈讀未見書齋重雕宋天聖明道本卷三頁 12A,藝文印書館影印。 117阮刻《十三經注疏》本卷三頁 26A。 118《二十二子》本頁 1 上。帛書甲本「音聲相和」作「意聲之相和也」(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 組〈馬王堆漢墓出土《老子》釋文〉頁 11,《文物》1974 年第十一期),李曙明在〈《老子》與 〈聲無哀樂論〉音樂觀新探〉中提出聲與音是包含與被包含關係,意與聲才是主客觀、主客體 之間對立統一的涵義,應以後者為是。(《音樂探索》1986 年第一期)蔡仲德則不以為然,見 〈從“音聲相和"說起──再論《老子》音樂美學思想間與李曙明君商榷〉,《中國音樂學》1988 年第四期。 119 《二十二子》本頁 5 中。
120,聲謂人所發之聲,意謂至高的「音」(音樂)不需要人或樂器所發出的聲, 我們可以理解到聲屬於於較原始的,是形成「音」的元素。 又《周禮‧考工記》鳧氏之職曰:「鳧氏為鍾,……鍾大而短,則其聲疾而 短聞;鍾小而長,則其聲舒而遠聞。」121這是指單一的鍾直接敲擊所發出的聲音。 又〈春官‧宗伯〉典同之職謂「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以辨天地四方陰陽之 聲,以為樂器。凡聲:高聲鼵,正聲緩;下聲肆,陂聲散;險聲斂,達聲贏;微 聲韽,回聲衍;侈聲筰,弇聲鬱;薄聲甄,厚聲石。」122這是說明制作樂器時, 其形體的大小高低開合對發聲的影響,主要是在音質和音色方面。 又侖氏之職曰:「侖氏為量,……其聲中黃鍾之宮。」123量雖然不是樂器, 但也是由銅錫合金所鑄造的,經敲擊直接發出的聲合於黃鍾之宮。 《說文‧音部》云:「音,聲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宮商角徵羽聲也,絲 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124生於心的「聲」,透過外在律度的規範,便形成「音」。 宮商指音階,代表各音間的距離,稱之曰聲,可以理解為這是人所發出僅有高低 之別的音程,其間只有相對音高的意義;將這些「聲」在樂器上相應的位置奏出, 便意謂著確定了它們固定的音高,而音高的確定,也是一種「成文」。 其後的注家,也循此層次的區別作了若干補充與引申,如: 《繫傳‧通論》謂:「萬物之音為聲,《詩》曰:『鶴鳴九皋,聲聞于天』;八 音之中,惟石之聲為精詣,入於耳也深,故《書》曰:『擊石拊石,百獸率舞。』……」 125 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云:「單出曰聲,宮商角徵羽五聲是也;菂(雜) 比為音,金石絲竹匏土革木八音是也。」126「菂」取《說文》「五采相合」127之 意。 嚴章福《說文校議議》:「聲音二字,統言之不別,析言之:入于耳者謂之聲, 120 《老子》十四章:「視之不見,名曰微﹔聽之不聞,名曰希」,又四十一章本句與「大方無隅, 大器晚成,大象無形」對舉,都可以理解「希」相當於「無」之意。 121阮刻《十三經注疏》本卷四十頁 14A~16B。 122阮刻《十三經注疏》本卷二三頁 20。 123阮刻《十三經注疏》本卷四十頁 17A~18B。 124經韻樓本《說文解字注》三篇上頁 32B,藝文印書館影印。各本「聲」下有「也」字,段注 本刪。 125 《說文解字詁林》卷十二上引,冊九頁 1093,鼎文書局影印醫學書局本。 126 藝文印書館影安徽黟縣縣衙原刊本〈鼎部〉第十七頁 25B。 127 《說文解字注》八篇上頁 62A。
聲相同者謂之音,音即韻字。」128「韻」也可視為一種條理化。 《禮記‧樂記》開頭的一段「樂本」,對「聲音」的區別作了相當明確的界 定:「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 聲相應,故生變,變成方謂之音;比音而樂之,及干戚羽旄,謂之樂。樂者,音 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於物也。……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動於中,故 形於聲,聲成文,謂之音。」129鄭玄《注》謂「雜比曰音,單出曰聲」,「方猶文 章也」,又引《春秋傳》「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 130這是相當正確的理解。我們試由此解釋:「聲相應」謂聲與聲之間產生某種關 係,可以是高低、強弱、長短、呼應等131,這些因比較而形成的關係有極多的可 能(變),讓這些關係或組合有一定的規律(變成方),便是音。所謂「聲成文」 者,文有一定的理路、規矩,清楚而明白132。在這問題上,「聲成文,謂之音」 具有極高的概括性133。 聲、音析而用之,有先後之異、成文與否之別,如孟子見梁惠王,提到「鐘 鼓之聲、管籥之音」(〈梁惠王下〉),鍾鼓正常的演奏方法是直接敲擊,音高沒有 變化;而管籥則須按孔(管)或選管(籥)取音,那是經過演奏者依照一定的指 法(「理」的一種)奏出,其中還涉及口風的位置、方向、輕重──這些因素對 音高與音準有決定性的影響,比起鍾鼓的演奏,要多出更多的條件;就這個角度 而言,分用聲、音似非偶然。 《孟子‧離婁上》云:「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員。 128《說文解字詁林》卷三上,冊三頁 745 引。 129阮刻《十三經注疏》本卷三七頁 1B、4A。 130案見《左傳‧昭公二十年》,晏子論同與和之異,他以食物之單一調味與樂器之單一音色造成 的刻板無文,比喻臣之於君不可以如響斯應,唯上意是從。 131 《左傳‧昭公二十年》晏子論樂稱「清濁大小、長短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疏, 以相濟也。」清濁大小指音之高低,長短疾徐謂音符之時值,哀樂剛柔謂表達的情緒,遲速高 下謂旋律進行的速度與方向,出入周疏謂音符出現的密度。這些因素的交錯運用,是形成曲調 進行、變化的基本要件。 132王鎮庚有〈聲成文謂之音〉一文,載《中國音樂》1988 年第三期,大致上觸及到這個觀念, 但其說較偏向感性的論述。 133 〈樂記〉向為《禮記》的一篇,自從郭沫若提出今存〈樂記〉的許多內容取自《公孫尼子》(《漢 書‧藝文志》有《公孫尼子》二十八篇,注云:七十子之弟子),並以此具論公孫尼子之音樂 理論後,〈樂記〉被許多學者視為應該獨立的一部著作,其作者為公孫尼子。(郭說見〈公孫尼 子與其音樂理論〉,載於《青銅時代》,後收入《郭沫若全集‧歷史編》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1982 年 9 月一版。)其後亦有持異說者以為是河間獻王劉德及其手下之儒生所撰;其時代則 有戰國初、荀子前、西漢初等不同說法。相關討論參見蔡仲德〈與李學勤先生辨「樂記」作者 問題──兼論學術信息交流〉,《星海音樂學院學報》1995 年 1、2 期,頁 31~32。我們以為〈樂 記〉與《禮記》其他各篇一樣,應為西漢初年儒者所裒集戰國秦漢間儒家有關音樂的論述,而 非一人一時所作,故而其中不免有駁雜矛盾之處,如「樂論」章謂「禮樂之情同,故明王以相 沿也」(37/14A),「樂禮」章則稱「五帝殊時,不相沿樂;三王異世,不相襲禮。」(37/17A) 無論如何,〈樂記〉記錄了先秦儒家較有系統而成熟的音樂思想與理論,則是不爭的事實。
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134六律如同規矩,是客觀的標準,用以濟 耳力之窮,將眾人所直接發出的僅具相對音高的「聲」,加以規範化,使之有客 觀的、可以共同遵循的音高與音程,以備和樂之用。以六律正五音猶如以規矩成 方圓,「音」須經由「六律」(一種規矩)而確定,這是顯而易見的,所以伶州鳩 說:「聲以和樂,律以平聲」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