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小寶貝,我把數學變簡單了!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小寶貝,我把數學變簡單了!"

Copied!
9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小寶貝,我把數學變簡單了!--

從情境學習理論談數學課程設計

張英傑

1

張素宜

2

*

1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數學 教 育 研 究所 2臺 北 市 立 博 愛 國 民 小 學

壹、立足台灣,放眼世界

台 灣 數 學 課 程 , 從 民 國 六 十 四 年 , 展 開 課 程 實 驗 研 究 , 成 立 小 組 , 檢 討 台 灣 歷 年 數 學 課 程 , 修 訂 了 六 十 四 年 版 國 小 數 學 課 程 標 準 。 該 次 課 程 目 標 修 訂 之 後 , 七 十 六 年 再 次 改 編 數 學 課 程 。 直 到 在 民 國 八 十 二 年 , 歷 時 十 八 年 的 六 十 四 年 版 數 學 課 程 , 終 於 重 新 修 訂 為 新 版 本 , 謂 之 「 新 課 程 」。隨 後,教 育 部 又 於 民 國 八 十 七 年 公 佈 「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總 體 綱 要 」,九 十 二 年 推 出「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數 學 學 習 領 域 」( 教 育 部,1975; 教 育 部 ,1993;教 育 部 , 1998;教 育 部 , 2003)。台 灣 教 學 教 育 從 八 十 二 年 版 開 始 , 一 再 思 變 , 努 力 想 找 到 最 好 的 數 學 課 程 教 育 方 向 及 課 程 結 構 , 讓 學 生 得 到 更 實 質 的 數 學 學 習 內 涵 。 直 到 九 十 六 年 , 又 再 度 重 新 修 訂 九 十 二 年 「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數 學 學 習 領 域 」,在 課 程 綱 要 中 提 到 「 課 程 強 調 以 學 習 者 為 主 體 , 以 知 識 的 完 整 面 為 教 育 的 主 軸 , 以 終 身 學 習 為 教 育 的 目 標 。 在 進 入 二 十 一 世 紀 且 處 於 高 度 文 明 化 的 世 界 中 , 數 學 知 識 及 數 學 能 力 , 已 逐 *為本 文 通 訊 作 者 漸 成 為 日 常 生 活 及 職 場 裡 應 具 備 的 基 本 能 力 。 」( 教 育 部 ,2007) 然 而 , 鍾 靜 (2003) 指 出 台灣 的 數 學 領 域 暫 行 綱 要 是 否 符 合 國 際 趨 勢 ? 她 從 Niss 探 討教 育 目標 中,發 現到 國 際 上 的教 育 目 標 幾 乎 以 兒 童 及 學 生 為 主 , 教 育 目 標 重 視 學 習 者 個 體 、 數 學 知 識 形 成 的 過 程 , 與 社 會 文 化 活 動 的 關 連 , 數 學 學 習 的 過 程 , 除 了 數 學 知 識 , 還 有 情 意 、 文 化 及 社 會 目 標 要 注 意 。 從 1990 年 代 末期 開 始 , 由於 建 構 主 義 與 情 境 化 運 動 興 起 , 數 學 教 育 的 學 習 理 論,開 始 產 生 重 大 的 變 革( 黃 永 和,2007)。 我 們 得 更 重 視 社 會 文 化 心 理 , 來 關 注 個 體 與 外 在 世 界 的 交 互 作 用 。 學 習 的 認 知 過 程 , 一 如 同 皮 亞 傑 理 論 , 注 重 個 體 的 認 知 過 程;另 一 部 分,則 開 始 以 維 高 斯 基 理 論, 重 新 審 視 社 會 文 化 對 個 體 認 知 的 影 響 。 而 早 在 1970 年代 開 始 , 荷蘭 的 真 實 數 學 教 育(RME)認 為 數 學 不能 只 視 為 一種 學 科 來 教 授 , 而 應 強 調 數 學 是 一 種 人 類 的 活 動 。 所 以 在 數 學 教 育 的 變 革 , 有 人 開 始 注 意 到 情 境 脈 絡 , 對 於 學 習 學 習 的 重 要 性 。 黃 永 和 (2007) 從 維 高斯 基 的 社 會文 化 心 理 學 分 析 指 出 人 們 對 於 問 題 的 產 生 、

(2)

結 構 形 式 , 以 及 解 決 問 題 的 資 源 與 工 具 、 喜 好 採 行 的 解 題 策 略 等 , 都 受 到 文 化 情 境 的 影 響。由 此 觀 之,如 果 課 程 的 設 計 過 程, 或 者 學 習 者 思 考 解 題 的 過 程 , 能 將 社 會 情 境 一 併 列 入 考 慮 , 對 學 生 的 學 習 , 可 以 達 到 比 較 符 合 社 會 心 理 學 的 觀 點 。 另 外 從 生 態 心 理 學 的 觀 點 , 黃 永 和 (2007) 指 出 生態 心 理 學 也常 被 情 境 學習 論 者 借 用 以 說 明 人 與 環 境 交 互 作 用 的 關 係 。 如 果 學 習 者 , 可 以 將 學 習 的 內 容 , 擺 放 在 環 境 的 觀 點 , 學 習 者 對 於 學 習 的 遷 移 , 與 學 習 者 所 得 到 的 學 習 效 果 , 相 對 的 會 比 單 獨 學 習 一 個 概 念 來 得 容 易 。

貳、從荷蘭真實數學,談情境學習

長 久 以 來,荷 蘭Freudenthal 研 究 中 心 (FI)將 反 思 、 敘 事 、 建 構 列 為 培 育 數 學 師 資 的 三 大 重 點 。 在 數 學 課 程 上 , 所 謂 真 實 的 意 思 , 是 指 學 生 生 可 以 想 像 一 個 已 經 相 當 了 解 的 問 題 。 荷 蘭 教 授 Van den Heuvel-Panhuizen(2007) 在 課 程 的 設 計 上 , 它 分 以 微 觀 的 了 解(micro-didactic perspective) 與 宏 觀 的 了 解 (macro-didactic perspective)分 析 荷 蘭 真 實 數 學 教 育 (RME) 的 發 展 。 微 觀 的 了 解 是 指 在 單 元 課 程 設 計 上( 短 程 ),應 該 要 注 意 的 課 題;宏 觀 的 了 解 是 指 綜 觀 若 干 年 級 的 課 程 安 排( 長 程 )。 在 微 觀 的 部 分 , 第 一 個 部 分 , 荷 蘭 數 學 注 重 進 展 的 基 模 (progressive schematization),也就 是 一 開始 提 供 一 個具 有 情 境 的 問 題 , 題 目 的 數 字 可 能 很 大 、 很 複 雜 , 但 是 兒 童 可 以 依 據 一 種 非 正 式 的 策 略 , 解 出 答 案 。 第 二 個 部 分 , 課 程 的 設 計 上 , 必 須 使 用 情 境 脈 絡 , 協 助 學 生 學 習 發 展,而 發 展 的 過 程,可 以 是 任 何 表 徵 方 式, 不 一 定 符 合 正 式 的 解 題 策 略 。 第 三 部 分 , 利 用 一 系 統 的 連 結 模 式 , 來 推 動 了 解 的 歷 程 。 這 些 連 結 模 式 , 就 形 成 了 不 同 了 解 層 次 之 間 的 橋 樑 。 宏 觀 的 了 解 , 必 須 具 有 整 體 觀 , 希 望 對 於 一 年 、 二 年 甚 至 多 年 的 數 學 概 念 發 展 , 產 生 更 多 的 連 絡 , 讓 各 種 學 習 概 念 , 如 : 全 數 、 量 的 實 測 、 幾 何 、 小 數 、 分 數 、 … 等 , 均 可 以 發 展 出 一 套 教 學 軌 道(Tussndoelen Annex Leerlijnen, TAL) ( 國 立 教 育 趼 究 院 籌 備 處 編 ,2007)。 綜 觀 上 述 , 荷 蘭 真 實 數 學 , 其 中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部 分 , 是 學 習 必 須 與 情 境 脈 絡 相 互 連 結 , 並 考 慮 一 系 統 的 脈 絡 發 展 。 課 程 的 設 計 要 符 合 情 境 理 念 , 內 容 可 以 是 比 較 大 型 的 活 動 設 計 , 用 以 提 供 孩 子 自 行 發 展 出 自 己 的 解 題 策 略 , 不 侷 限 於 正 式 的 解 題 模 式 。

另 外 ,Van den Heurrel-Panhuizen, M. (2000)指 出 荷 蘭 真 實 數 學 教 育 具 有 六 項 原 則 :

1. 活 動原 則(Activity principle): 在 RME 教 學 裡,學 生 被 視 為 活 動 的 參 與 者,而 非 被 動 的 接 收 者。讓 學 生 “ 做 中 學 " 。 這 也 意 味 著:學 生 在 面 臨 問 題 情 形 時 , 得 以 以 一 種 非 正 規 方 式 處 理,自 發 性 的 產 生 答 案。因 此 活 動 設 計 的 好 壞,深 切 的 影 響 學 生 學 習 的 品 質,也 因 此,活 動 在 RME 中 扮 演著 重 要 的 角色 。 2. 真 實原 則(Reality principle):讓學 生 能

(3)

將 數 學 應 用 在 生 活 中。數 學 教 育 的 目 標 是 讓 數 學 成 為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一 項 工 具 , 用 以 解 決 生 活 中 所 面 臨 的 種 種 問 題 。 這 意 味 著 「 數 學 是 有 用 的 」。 當 活 動 設 計 為 一 種 具 有 脈 絡 的 問 題 時,學 生 就 可 以 讓 數 學 成 為 一 種 處 理 事 物 的 工 具 , 並 且 成 為 自 己 內 部 的 一 種 知 識 。 3. 層 級原 則(Level principle):意 指 數 學 理 解 的 發 展 和 進 行 的 歷 程,它 給 課 程 長 度 連 貫 性。課 程 要 視 其 脈 絡,由 淺 而 深 布 題。在 課 程 脈 絡 中,哪 些 應 該 先 學 習( 或 是 先 被 教 授 ), 哪 些 應 該 後 學 習 ( 放 在 後 面 教 授 ), 這 是 教 學 上 很 重 要 的 觀 點 。 4. 編 織 原 則 (Inter-twinement principle): 數 學,作 為 一 個 學 校 學 科,沒 被 分 成 特 別 的 學 習 的 部 份,數 學 內 的 章 節 裡 不 能 被 分 開。編 織 原 則 的 功 能 是 使 課 程 之 間 產 生 連 貫 性。這 原 則 不 但 使 不 同 章 節 間 的 數 學 產 生 關 聯,而 且 連 結 了 同 一 章 節 中 不 同 部 分 的 數 學 。 5. 互 動 原 則 (Interaction principle): 數 學 的 學 習 被 認 為 是 一 項 社 會 活 動。教 育 應 該 給 學 生 提 供 彼 此 分 享 他 們 的 策 略 和 發 明 的 機 會。聆 聽 其 他 人 發 現 了 什 麼 並 討 論 這 些 發 現,學 生 能 得 到 改 善 自 己 策 略 的 構 想。然 而,這 並 不 表 示:全 班 共 同 進 行、每 位 學 生 皆 遵 循 相 同 的 思 路 、 同 時 到 達 一 樣 的 發 展 水 平 。 在 RME 中,孩 子 們 被 視 為 獨 立 的 個 體,每 人 皆 依 循 各 自 的 學 習 路 徑 。 6. 引 導原 則(Guidance principle):應 給 學 生 一 個 「 引 導 」 的 機 會 來 「 重 新 發 現 」 數 學。意 指 在 RME 中,教師 和 教 育 計 劃 在 學 生 獲 得 知 識 的 方 法 中,有 著 決 定 性 的 作 用。教 師 們 必 需 提 供 學 生 一 個 可 以 顯 現 建 構 過 程 的 學 習 環 境。一 個 要 求 為:老 師 們 必 須 遠 遠 的 就 能 預 見 哪 些 地 方 和 哪 些 方 式,可 以 預 期 學 生 逐 漸 顯 現 的 理 解 力 與 技 能 。 荷 蘭 真 實 數 學 教 育 (RME), 和 數 學 建 構 主 義 有 許 多 相 似 之 處 , 但 是 建 構 主 義 取 向 , 比 較 像 是 一 個 學 習 理 論 , 而 非 教 育 理 論。(Van den Heurrel-Panhuizen, M,2000) 而 荷 蘭 真 實 數 學 教 育 , 秉 著 建 構 思 想 的 學 習 觀 點 , 進 行 一 套 有 系 統 的 教 學 模 式 , 形 成 了 國 際 上 足 以 仿 效 的 典 範 。 其 教 學 模 式 的 一 項 論 述 , 教 學 必 以 真 實 原 則 進 行 , 這 種 真 實 原 則 , 足 以 讓 學 生 應 付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所 面 對 的 問 題 。 於 是 我 們 注 意 到 了 , 有 關 情 境 學 習 應 用 在 課 程 設 計 的 重 要 性 。

參、何謂情境學習?

在 黃 永 和 (2007)對 於 情 境 學習 做 了 以 下 整 理 分 析 , 他 指 出 社 會 實 踐 中 的 參 與 歷 程:學 習 即「 合 法 周 邊 參 與 」。也 就 是 學 習 是 社 會 實 踐 不 可 分 割 的 一 部 分 , 反 對 知 識 可 以 去 脈 絡 化 。 知 識 必 須 在 一 定 的 脈 絡 之 下 , 使 得 產 生 。 而 學 習 即 社 會 實 踐 中 的 「 參 與 」。所 以 認 知 論 者,他 們 將 知 識 視 為 可 以 在 某 一 情 境 中 獲 得 , 而 且 可 以 在 另 一 情 境 中 傳 送 的 外 在 自 存 實 體 , 就 如 同 建 構 論 者 所 認 為 的 一 般 。 我 們 的 學 習 的 軌 道 , 是 從「 合 法 周 邊 參 與 」到「 充 分 參 與 」。學

(4)

校 設 計 學 習 教 材 , 融 入 學 習 情 境 , 讓 學 生 從 實 務 中 , 獲 取 建 構 知 識 與 概 念 , 方 便 日 後 融 入 社 會 時 , 加 以 運 用 數 學 知 識 。 而 知 識 與 技 能 的 精 熟 程 度 , 意 指 學 習 者 應 充 分 參 與 社 群 的 社 會 文 化 事 物 。 從 廣 泛 的 周 邊 參 與 , 構 成 實 務 概 念 。 在 學 習 的 機 會 來 源 採 「 去 中 心 化 」 的 結 構 性 資 源 , 他 提 到 社 群 實 務 提 供 潛 能 課 程(potential curriculum), 讓 學 習 者 從 參 與 中 學 習 實 務 性 的 課 程 。 提 供 不 同 的 情 境 脈 絡 的 另 一 項 優 點 , 除 了 可 以 讓 學 生 學 習 概 念 本 身 之 外 , 還 可 以 學 習 到 一 些 潛 在 課 程 , 也 就 是 所 謂「 副 學 習 」,在 情 境 脈 絡 下 的 副 學 習 , 多 過 於 一 般 概 念 的 講 授 學 習 。 我 們 可 以 學 習 經 濟 學 、 科 學 、 自 然 科 學 等 其 它 學 科 上 的 知 識 , 還 可 以 學 到 思 考 能 力 與 實 際 應 用 的 能 力 。 黃 永 和(2007) 指 出 在 學 習 的 焦 點 觀 之 , 從 教 學 上 , 轉 為 從 社 群 學 習 實 務 的 複 雜 性 。 學 習 不 再 只 是 單 一 的 個 體 活 動 , 同 儕 之 間 的 互 動 , 將 成 為 學 習 最 佳 的 鷹 架 , 提 供 彼 此 建 構 知 識 的 途 徑 。 而 學 習 者 看 到 的 「 學 習 課 程 」 是 由 情 境 所 形 成 , 學 習 者 可 以 看 到 日 常 實 務 的 學 習 狀 況 , 獲 得 學 習 的 成 功 經 驗 。 以 情 境 脈 絡 的 學 習 理 論 設 計 出 來 的 課 程 教 材 , 提 供 學 習 者 一 個 很 好 的 工 具 管 道 , 透 過 這 個 管 道 的 通 透 性 , 得 以 學 習 更 具 實 務 性 的 活 動 。 在 實 踐 中 談 論 , 成 員 之 間 可 以 互 相 提 醒 , 交 換 訊 息 , 形 成 知 識 。 這 就 是 RME 六 項原 則 中 的互 動 原 則 所指 的 意 涵 。 而 黃 永 和(2007)中 提 到 的 「 參 與 的 效 應 ~ 動 機 與 認 同 的 發 展 」,學 生 在 充 分 的 參 與 的 同 時 , 可 以 增 加 實 務 工 作 的 「 內 在 酬 償 」,提 高 自 我 動 機,參 生 更 高 的 價 值 感 。 總 體 而 言 , 情 境 學 習 , 以 一 種 情 境 脈 絡 提 供 學 習 者 學 習 通 路 , 可 以 提 高 學 習 者 自 己 內 在 的 學 習 動 機 , 增 加 學 習 潛 在 課 程,以 及 讓 同 儕 之 間 互 動,形 成 知 識 概 念。 例 用 實 例 的 參 與 , 使 得 學 習 者 , 從 「 合 法 的 周 邊 參 與 」 的 角 色 , 進 入 「 充 分 參 與 」 的 角 色 之 中 。 黃 永 和(2007)在 「 思 考 與 行 動 的 情 境 性 : 情 境 認 知 與 學 習 文 化 」 中 , 提 出 了 四 點 看 法:(1)知 識與 學 習 的 情境 性 特 徵:指 出 知 識 應 在 特 定 的 活 動 及 情 境 產 生 , 知 識 的 意 義 構 成 因 素 , 有 一 部 分 是 存 在 世 界 之 中 , 無 法 獨 立 於 社 會 之 外 而 產 生 。 脫 離 真 實 情 境 的 方 式 來 教 導 抽 象 概 念 , 難 以 在 實 際 情 境 中 應 用 。(2)知 識 如 同 「 工 具 」: 他 認 為 學 習 與 行 動 具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 在 情 境 中 進 行 活 動 , 可 以 讓 學 習 成 為 對 未 來 具 有 持 續 性 的 發 展 歷 程 。(3)學 習 即 「 涵 化 」: 學 習 必 須 兼 顧「 知 識 」、「 活 動 」與「 文 化 」 等 三 要 素 , 不 幸 的 , 一 般 學 生 得 去 學 習 抽 象 的 知 識 活 動,他 讓 為 學 習 必 須 是 一 種「 涵 化 」 的 學 習 過 程 。 也 就 是 我 們 必 須 在 有 意 識 或 無 意 識 的 情 況 下 , 獲 得 學 習 的 模 式 與 信 念。(4)在「 真 實 活動 」中 涵 化:有 意義 、 有 目 的 的 活 動 , 便 是 「 真 實 的 」。 綜 合 上 述 , 知 識 若 要 成 為 有 意 義 的 活 動 , 必 須 使 學 習 鑲 崁 在 世 界 之 中 , 使 用 情 境 , 讓 知 識 得 以 蔓 延 。 知 識 與 情 境 是 不 可

(5)

分 開 而 獨 立 進 行 , 以 情 境 學 習 , 有 助 學 習 者 提 高 認 知 發 展 歷 程 。 以 情 境 學 習 設 計 課 程 , 可 以 兼 顧 知 識 、 活 動 及 文 化 , 並 且 去 抽 象 化 。 也 因 此 , 提 供 學 生 真 實 活 動 , 比 單 一 概 念 化 學 習 , 學 習 者 更 容 易 取 得 學 習 遷 移 及 涵 化 。 除 此 之 外 , 在 分 散 性 智 能 中 , 黃 永 和 認 為 知 識 的 習 得 , 除 了 存 在 於 個 體 本 身 之 中 , 還 存 在 於 物 理 、 社 會 及 文 化 之 中 , 可 以 利 用 科 技 、 工 具 、 文 化 及 社 會 的 , 來 延 伸 學 習 者 的 認 知 能 力 。 所 以 , 適 時 的 應 用 分 散 性 智 能 , 可 以 提 高 學 習 者 的 學 習 效 能 。 而 情 境 學 習 之 中 , 我 們 可 以 運 用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之 中 , 使 用 教 具 操 作 , 獲 取 分 散 性 智 能 ; 加 入 社 會 情 境 , 提 升 認 知 發 展 。 從 黃 永 和 (2007)對 於 情 境 學習 理 論 的 分 析 探 討 , 得 知 知 識 習 得 , 除 了 個 體 自 己 努 力 尋 求 , 還 可 以 透 過 外 在 環 境 、 文 化 及 工 具 等 分 散 性 智 能 , 讓 學 習 效 果 更 符 合 實 務 性 發 展 。 人 的 智 能 , 不 僅 只 存 在 於 教 科 書 之 中 , 如 何 讓 知 識 , 適 用 於 未 來 的 社 會 工 作 之 中 , 情 境 學 習 , 可 以 提 升 學 生 對 於 非 式 正 思 考 的 強 化 。 創 造 出 更 熟 練 、 更 活 化 的 知 識 , 而 非 僵 化 的 理 論 知 能 。 也 因 如 此 , 認 知 與 學 習 , 只 有 在 特 定 的 情 境 中 才 能 產 生 意 義 , 如 果 要 學 習 與 認 知 變 為 有 意 義 的 活 動 , 真 實 的 情 境 脈 絡 , 有 助 學 習 者 知 識 的 健 壯 。 課 程設 計,教 材內 容 與 學 生實 際 生 活 若 能 加 以 連 結 , 可 以 讓 學 生 產 生 熟 悉 感 與 親 切 感。( 徐 彪,2007)教 學要 學 生 學 好數 學 , 營 造 良 好 的 情 境 , 可 以 激 發 學 生 的 潛 力 與 實 踐 能 力 , 為 學 生 的 學 習 奠 定 更 好 的 基 礎 。 學 習 的 過 程 , 可 以 鼓 勵 學 習 進 行 推 測 與 思 考 , 讓 學 生 從 實 踐 中 , 拓 展 自 己 的 學 習 效 果 。 在 情 境 學 習 的 數 學 教 材 之 中 , 學 生 比 較 能 夠 體 會 數 學 的 實 用 價 值 , 提 高 學 習 者 學 習 數 學 的 意 念 及 企 圖 。 台灣的數學教材,大多以一個概念一個 概念向下發展,概念的安排,依照課程綱要 分布的順序,一步一步,由簡而繁。能力指 標,由數學家及數學教育學家決定後,交由 民間版開發教材,教材的內容,必須符合課 程 綱 要 方 能 通 過 審 定 。 民 間 版 教 科 書 的 內 容,開始符合課程綱要要求的教學理念,「學 生 能 力 的 發 展 始 於 流 利 的 基 礎 運 算 和 推 演、對數學概念的理解,然後懂得利用推論 去 解 決 數 學 問 題 , 包 括 理 解 和 解 決 日 常 問 題,以及在不熟悉解答方式時,懂得自尋解 決問題的途徑。」「啟發學生自行在不同數 學概念之間做連結,並連結數學與其他學習 領域。學生要能將數學運用在日常生活中, 學習欣賞數學、從而發展探究數學以及與數 學相關學科的興趣。」(教育部,2007,p.2) 民間版在編訂時,通常會將情境問題列入考 慮,題型問題的安排設計,儘量符合生活情 境,但是從教育部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培 養抽象能力基礎的生活化情境,必須隨年級 的增加與學生抽象能力的提高,做合理的調 整,避免讓生活情境過分干擾數學的學習。」 我們得以看出,教育部一方面又不希望生活 情 境 過 分 干 擾 數 學 學 習 。 民 間 版 的 情 境 安 排,只侷限在題目之中,並無情境脈絡的安 排,學習可以是故事敘述、符合情境脈絡的

(6)

情形,在國內的各版本間,顯然缺乏。王志 東(2007)指出「問題是數學的心臟」,設 計情境,並非只是舉個實例而已,更重要的 是引導學生進入情境之中,激發學生的問題 意 識 。 數 學 的 學 習 , 重 在 建 構 及 數 學 化 過 程。所以我們的課程設計,可不可以不再只 是一題一題單一情境的數學問題,教出只是 一 個 一 個 數 學 彼 此 前 後 分 離 的 概 念 ? 轉 而 以利用一個有趣的生活情境,或者想像的情 境,引導學生學習的興緻,提高學習者的解 題意願,讓學習者明白數學在實際生活中的 價值感,激發自身對數學的興趣,提高數學 情意知能。

肆 、 從

Mathematics in Context

MIC)看課程設計

1991-1996 由 威 斯 康 辛 州 麥 迪 森 大 學 數 學 科 學 教 育 國 家 研 究 中 心 發 展 出 來 MIC(Mathematics in Context)教 材,這 套 教 材 的 安 排 , 從 五 年 級 、 六 年 級 、 七 年 級 及 八 年 級 一 系 列 設 計 出 四 十 套 課 程 內 容 。 它 的 內 容 取 向 , 乃 是 採 取 一 套 具 有 情 境 脈 絡 的 課 程 設 計 , 內 含 一 種 動 態 的 數 學 課 程 。 它 以 情 境 引 導 學 生 探 求 數 學 的 過 程 , 藉 著 處 理 問 題 與 有 意 義 的 脈 絡 , 去 發 現 數 學 概 念 和 習 得 數 學 的 技 能 。 在 此 , 取 其 中 兩 個 教 材 的 例 子 觀 看 何 謂 情 境 脈 絡 。 以 下 舉 的 例 子(表 1、 表 2), 為 MIC 教 材 在 七年 級「 數 的趨 向」的 二份 教 材 內 容 。 我 們 從 以 上 MIC 教 材中,觀看 情 境 課 程 的 設 計 理 念 與 特 色。得 知 MIC 的 設 計特 色 為 如 下 : (1) 豐 富 的 生 活 情 境 脈 絡 : 涵 括 學 生 可 以 想 像 的 情 境 脈 絡 , 單 元 之 中 , 以 一 種 情 境 模 式 , 一 以 貫 之 ; (2) 重 視 水 平 化 過 程 與 垂 直 化 過 程 : 水 平 化 , 連 結 經 濟 、 社 會 、 科 學 、 自 然 、 人 文 等 學 科 內 容 於 其 中 。 垂 直 化 , 以 連 結 模 式 , 達 成 發 展 性 了 解 , 採 單 元 安 排 , 使 其 概 念 具 前 後 一 致 性 ; (3) 多元 化 的 題型 設 計:演 算 題,估 算 題 , 文 字 題 , 設 計 題 目 , 創 意 題 , 實 做 活 動 , 科 學 實 驗 等 等 , 題 型 多 樣 化 ; (4) 開 放 性 的 問 句 模 式 : 除 計 算 題 外 , 包 含 文 字 題 , 以 提 問 引 發 學 生 思 考 ; (5) 估 算 與 計 算 並 重 : 不 重 記 憶 的 運 算 過 程 , 採 思 考 性 的 計 算 模 式 , 例 如 以 分 數 區 域 計 算 分 數 乘 法 , 比 率 表 計 算 分 數 除 法 。 繁 雜 的 計 算 問 題 , 一 般 交 給 計 算 機 處 理 。 學 生 的 部 分 , 很 重 視 事 先 估 算 , 再 以 計 算 機 比 對 其 答 案 是 否 正 確 。

伍 、 小 寶 貝 , 我 把 數 學 變 簡 單 了 ~

實例操作

本 著 這 些 理 念,我 們 可 以 試 著 將 RME 及 MIC 的 精 神 放入 課 程 之 中,設 計 出 屬於 自 己 的 一 套 教 材 。 筆 者 以 教 學 上 所 實 施 的 例 子 , 對 於 台 灣 數 學 課 堂 , 如 何 融 入 情 境 學 習 舉 以 下 的 例 子 進 行 說 明(表 三 )。

(7)

表 1 表 2 單 元 名 稱 十 的 乘 冪(Power of Ten) 配 合 年 級 七 年 級 連 結 概 念 二 維 表 格、比 例、比 例 尺、10 的 倍 數、10 的 指 數 符 號、指 數 相 加 相 減 、 科 學 符 號 表 示 、10 的負 次 方 情 境 課 程 設 計 連 結 概 念 ¾ 這 個 單 元 設 計 像 是 一 個 科 學 實 驗 , 你 要 自 己 動 手 做 一 個 探 視 器 , 由 探 視 器 中 所 看 到 的 面 積,了 解 你 所 站 的 距 離,與 所 視 的 面 積 範 圍 之 間 的 關 係 。 ¾ 你 到 熱 氣 球 上, 越 飛 越 高, 所 看 到 的 面 積, 會 越 來 越 小, 學 習 所 看 到 的 面 積 , 與 地 圖 上 的 比 例 尺 關 係 。 ¾ 當 你 進 到 外 太 空, 你 的 高 度 會 以 十 倍、 百 倍、 千 倍 向 上 飛 升, 你 如 何 表 示 高 度 ? 記 錄 二 維 表 格 、 比 例 比 例 尺 10 的 指 數符 號 單 元 名 稱 穀 類 的 數 量 (Cereal Numbers) 配 合 年 級 七 年 級 連 結 概 念 分 數、百 分 數、比 例、體 積 的 倍 數、分 數 的 乘 法、分 數 的 除 法、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情 境 課 程 設 計 連 結 概 念 ¾ 想 像你 到 一 家 玉米 公 司 當 實習 生 , 你 必須 到 公 司 的各 個 部 門 見 習 。 ¾ 在 盒裝 部 門,你 必 須 學 習 估計 全 美 在 家庭 中 吃 爆 米花 的 百 分 比 , 學 習 計 算 容 量 , 以 排 放 大 型 展 示 模 型 。 ¾ 在 展示 部 門,你 必 須 列 用 玉米 分 配 長 條圖,計 算 出每 種 分 配 的百 分 率 。 ¾ 在 包裝 部 分,你 要 設計 玉 米的 盒 子,和 家 裡櫥 櫃 間的 關 係,比 較 大 包 裝 和 小 包 裝 的 倍 數 關 係 。 ¾ 在 玉米 食 物 部 門, 你 要 利 用成 分 金 字 塔, 找 出 穀 片的 配 分 。 ¾ 你 還要 到 廣 告 部門,學 習 海報 設 計 與 海報 印 製 成 本之 間 的 關 係 。 ¾ 在 市場 部 門,利 用 試 用 包 的配 分 調 製 分量,學 習 一杯 穀 片 可 以做 出 幾 包 試 用 包 。 ¾ 最 後,談 到 經 濟部 門 研 究 物價 變 動,發 現 爆 米 花 與現 在 的 物 價關 係 。 ¾ 進 而論 及 公 司 勞工 對 於 薪 資與 物 價 不 符之 間 所 產 生的 不 滿,並 要 求 公 司 調 高 薪 水 。 百 分 數 百 分 數 體 積 的 倍 數 百 分 數 以 分 數 區 域 表 , 學 習 分 數 乘 法 概 念 以 比 率 表 , 學 習 分 數 的 除 法 概 念 百 分 數 、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百 分 比

(8)

¾ 由 一 台 十 的 機 器,你 發 現 機 器 向 前 轉 動,指 數 就 會 增 加;往 後 轉 動 , 指 數 就 會 減 少 。( 學 習 倍 數 相 乘 與 指 數 相 加 ; 倍 數 相 除 與 指 數 相 減 的 概 念 ) ¾ 利 用 太 陽 系 的 直 徑 , 學 習 科 學 符 號 的 記 錄 方 法 。 並 以 科 學 的 眼 光,算 出 荷 蘭 的 一 座 自 然 公 園,裡 頭 設 置 太 陽 系 的 九 大 行 星,例 用 比 例 尺,與 實 際 得 知 的 直 徑,算 出 公 園 的 模 型 比 例 是 否 正 確 ? ¾ 最 後 , 以 稀 釋 溶 液 , 學 習 小 數 目 的 指 數 符 號 表 示 。 指 數 相 加 相 減 科 學 符 號 表 示 、 比 例 尺 、 比 例 10 的 負 次方 表 3 單 元 名 稱 阿 拉 國 與 卡 達 之 役 配 合 年 級 一 年 級 下 學 期 連 結 概 念 數 到 100、10 個 一 數、100 以 內 比大 小 、50 以內 加 法、50 以 內 減法 情 境 課 程 設 計 連 結 概 念 活 動 一 阿 拉 國 , 遭 受 敵 軍 卡 達 攻 擊 , 阿 拉 國 王 請 求 布 丁 國 王 協 助 , 提 供 軍 隊 五 十 名 士 兵。阿 拉 國 王 命 令 我 軍 整 軍 備 戰,第 一 排( 一 排 10 人)軍 隊 上 前,一 共 來 了 幾 名 士 兵 ? 第 二 排 排 入,一 共 幾 名士 兵 ? 第 三排 ? 第 四 排 ? 第 五 排 ? 布 丁 國 的 軍 隊 加 入 , 加 入 一 排 , 一 共 幾 名 士 兵 ? 一 共 幾 排 ? 第 七 排 ? 第 八 排 ? 第 九 排 ? 第 十 排 進 入 了 七 個 人 , 八 個 人 , 九 個 人 , 十 個 人 ? 敵 軍 卡 達 從 海 上 而 來,一 個 備 有 十 艘 船,一 艘 船 上 載 了 10 個 人,五艘 船 一 共 有 多 少 人 ? 八 艘 ? 九 艘 ? 十 艘 ? ( 數 到100) 活 動 二 現 在 兩 方 軍 隊 開 始 攻 擊 , 我 方 聯 軍 死 傷20 人 , 敵 方死 傷 15 人 ,請 問 那 一 個 軍 隊 所 剩 的 人 比 較 多 ? 相 差 幾 人 ? 隔 了 一 段 時 間,資 料 顯 示 我 方 聯 軍 陣 亡 人 數 再 多 出 10 名,敵 方死 傷 一 共 25 人 , 請 問 那一 方 死 傷 人數 比 較 多 ? 最 後 , 我 方 聯 軍 一 共 陣 亡 35 人 , 敵 方 一 共 45 人 , 在兩 隊 實 力 相當 的 情 況 下 , 敵 方 卡 達 見 人 數 差 距 變 大 , 決 定 撤 退 軍 隊 , 現 在 卡 達 的 軍 隊 還 剩 下 多 多 人 ? 我 方 的 軍 隊 剩 下 多 少 人 ? 卡 達 撤 軍 時 , 應 準 備 幾 艘 船 隻 , 才 得 以 將 所 有 的 人 載 運 回 國 ? 復 習 舊 經 驗 : 數 到 50 數 到 100 數 到 100 100 以 內比 大 小 50 以 內 加 減 、 比 大 小 50 以 內 加 減 、 比 大 小 10 個 一 數

(9)

陸、結語

當 今 台 灣 小 學 數 學 課 程 編 列 , 仍 採 行 單 元 式 教 材 編 列 。 雖 然 每 個 單 元 , 均 列 定 各 個 單 元 所 要 學 習 的 概 念 , 但 各 個 單 元 都 是 一 題 一 題 互 不 相 干 的 題 型 。 而 課 程 設 計 上 , 雖 然 也 能 以 日 常 生 活 情 境 列 題 , 但 在 各 個 單 元 之 間 , 彼 此 卻 是 互 不 相 干 的 情 境 脈 絡 。 這 種 教 學 體 系 下 的 課 程 設 計 , 缺 乏 單 元 之 間 的 連 貫 性 , 在 教 學 內 容 上 , 欠 缺 一 種 熱 情 與 孩 子 喜 歡 的 情 境 在 裡 面 。 若 以 台 灣 數 學 教 材 所 呈 現 的 方 式 , 我 們 可 以 先 教 授 每 一 個 單 元 的 單 元 概 念 , 最 後 再 以 一 種 情 境 脈 絡 串 連 整 個 學 期 的 課 程 單 元 , 安 排 在 學 期 末 的 一 二 節 課 進 行 , 得 以 彌 補 台 灣 課 程 設 計 不 足 之 處 。 我 們 國 家 可 以 實 施 的 方 式 有 二 : (一) 純 粹視 作 課 堂 活動 進 行 : 融入 情 境 脈 絡 , 讓 學 生 知 道 學 習 數 學 的 實 際 價 值 , 提 高 對 於 數 學 學 習 的 興 趣 ; (二) 以 情境 脈 絡 設 計一 份 期 末 試題 : 測 驗 學 生 對 於 一 整 個 學 期 以 來 的 學 習 概 念 是 否 習 得 , 重 新 審 視 學 生 對 於 整 個 學 習 的 學 習 狀 況 。 在 現 實 層 面 尚 未 改 善 的 教 育 環 境 之 下 , 我 們 如 何 跳 脫 傳 統 台 灣 課 程 設 計 的 窠 臼 , 邁 向 教 學 的 另 一 座 高 峯 ? 觀 看 荷 蘭 在 TIMSS、PISA 成 功 的表 現,成 績斐 然,促 使 我 們 重 新 思 考 國 家 內 部 的 教 學 系 統 。 以 情 境 學 習 理 論 為 基 礎,融 合 RME( 荷 蘭真 實 數 學 )的 學 習 原 則,參 考 MIC 的 設 計精 神 , 他 山 之 石 可 為 鑑 , 加 上 台 灣 課 程 的 教 學 理 念 , 兩 者 交 互 影 響 , 再 創 一 種 教 學 及 課 程 的 最 佳 模 式 。 豐 富 的 情 境 脈 絡 課 程 , 可 以 讓 學 生 不 再 視 數 學 為 可 怕 的 一 堂 課 。 利 用 情 境 教 學 , 提 升 數 學 的 語 文 領 域 、 科 學 領 域 及 社 會 領 域 。 教 育 是 百 年 樹 人 的 工 作 , 最 想 聽 到 我 們 的 孩 子 快 樂 且 天 真 的 告 訴 你 :「 老 師 , 上 數 學 課 真 有 趣 ! 」

參考文獻

王 志 東 (2007)。數 學 教 學 中 的 概 念 教 學 。 淮 陽 師 範 學 院 教 育 科 學 論 壇,四 月。 徐 彪 (2007 )。 數 學 課 堂 教 學 中 的 情 境 運 用 。 科 學 教 育 研 究 。 九 月 。 國 立 教 育 趼 究 院 籌 備 處 編(2007)。運 用 科 技 增 進 數 學 教 師 專 業 發 展—94 年 學 術 研 討 會 專 輯 。 台 北 縣 : 編 者 。 教 育 部(1975)。國 民 小 學 課 程 標 準。台 北: 教 育 部 。 教 育 部(1993)。國 民 小 學 課 程 標 準。台 北: 教 育 部 。 教 育 部(1998)。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暫 行 綱 要 。 台 北 : 教 育 部 。 教 育 部(2003)。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數 學 學 習 領 域。台 北:教 育 部 。 教 育 部(2007)。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數 學 學 習 領 域。台 北:教 育 部 。 黃 永 和(2007)。情 境學 習 理論 及 其 對 教學 研 究 的 意 涵 。 載 於 黃 永 和 著 , 情 境 理 論 與 教 學 研 究( 頁 19~154)。台 北 市 : 心 理 。 鍾 靜(2003)。論 九 年一 貫 課程 數 學 領 域之 暫 行 綱 要 。 課 程 綱 要 實 施 檢 討 與 展 望 研 究 會 ,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

Encycolpæda Britiannica Educational Corporation (1998). Mathematics in

Context. Chicago, Illinois:

Britiannica.

Jarman R.( 2004)。 讓 孩 子 與 數 學 真 實 相 遇 。 台 北 市 : 洪 葉 文 化 。(李心 儀 、 劉 雲 英 、 謝 叔 樺 譯 自 :Teaching Mathematics in Rudolf Steiner School for Class I~VIII)

Van den Heurrel-Panhuizen, M. (2000).

Mathematics education in the Netherlands: A guided tour.

Freudenthal Institute Cd-rom for ICME 9. Utrecht: Utrecht University.

數據

表 1  表 2  單 元 名 稱 十 的 乘 冪 (Power of Ten)   配 合 年 級 七 年 級 連 結 概 念 二 維 表 格、比 例、比 例 尺、10 的 倍 數、10 的 指 數 符 號、指 數 相 加 相 減 、 科 學 符 號 表 示 、 10 的負 次 方  情     境     課     程     設     計 連 結 概 念 ¾  這 個 單 元 設 計 像 是 一 個 科 學 實 驗 , 你 要 自 己 動 手 做 一 個 探 視 器 , 由 探 視 器 中 所 看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This research was based on a 12-year compulsory education syllabus in the field of mathematics, and it integrated mathematical culture to develop game-based lesson plans to

Proceedings of the 28 th Conference of the International Group for the Psychology of Mathematics Education, 2004 Vol 4 pp

Hong Kong: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Curriculum Development Institute of Education Department. Literacy for the

Proceedings of the 28 th Conference of the International Group for the Psychology of Mathematics Education, 2004 Vol 4 pp

Hong Kong: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Curriculum Development Institute of Education Department. Literacy for the

扭開水龍頭 先來沖沖手 再用梘液搓 搓洗要足夠 雙手各部分 切記勿遺漏 大家勤洗手

is organised by the English Language Education Section, Curriculum Development Institute, Education Bureau to provide opportunities for schools to connect English Language

中文科 英文科 數學科 小三 能理解 文字 的段意及段落 簡淺敘述性 Recognizing key words in. a sent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