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17,6(12)
,頁 01-04
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 主題評論
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現況分析與探討
温富榮
南投縣草屯鎮中原國民小學校長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育政策與行政學系博士生
李錫鑫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秘書
一、前言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於民國 103
年正式實施。因應十二年國教之三大
願景:提昇中小學、成就每一個孩子、
厚植國家競爭力,教育部強調促進高
中 職 特 色 發 展 , 使 校 校 都 有 特 色 亮
點,在「入學方式」中,規劃特色招
生 25%以下之範圍(教育部,2012a),
希望達成學生多元發展、適性入學,
強化學校辦學特色,培育國家優良人
才之目標。
從入學方式的角度,「特色課程」
係學校辦理特色招生時,在課程與教
學方面的規劃與實施之實質內涵。依
據「高中高職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
訂定及報備查原則」,申請特色招生之
學校必須是經主管機關認證為優質之
公私立高中及高職,具有特色課程之
學 校 始 能 申 請 特 色 招 生 ( 教 育 部 ,
2012b)。在十二年國教特色招生的分
類中,又可分為藝才班、體育班、科
學班、考試分發及專業群科的特色招
生等,本文主要在探討以高職為主之
專業群科甄選入學。
二、現況分析
為使所有國中畢業生能達成適性
選擇及就近入學的目標,教育部 103
學年度首度辦理「特色招生職業類科
甄選入學」,又稱為高職特色招生,首
年計有 32 所學校參與,105 學年度起
更 名 為 「 特 色 招 生 專 業 群 科 甄 選 入
學」,至今已舉辦四年,107 學年度仍
將繼續舉辦。
(一) 招生人數
依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就學區的
規劃,全國共劃分十五個就學區,大
部份就學區皆有辦理專業群科甄選入
學,106 學年度共有九個就學區參加,
只有學生數較少的花蓮區、臺東區、
澎湖區、金門區、雲林區、屏東區等
六個就學區未舉辦(106 學年度高級中
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委
員會,2017),可見專業群科特色招生
幾乎已普及到全國各區了,歷年招生
班級數及名額如表 1。
表 1 103-106 學年度專業群科招生情形
學年
度
就學
區
招生
學校
招生
班級
數
招生
名額
103 7 32 68 2667
104 8 44 131 5203
105 8 55 175 6760
106 9 65 222 8661
資料來源:103-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
科甄選入學簡章
(二) 辦理時間
專業群科甄選入學辦理時間,和
其他藝才班招生時間相仿,以 106 學
第 1 頁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17,6(12)
,頁 01-04
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 主題評論
年度為例,考生於 3 月底報名,4 月底
參加各項舉辦之術科測驗,5 月底教育
會考結束後即公布術科成績,到 6 月
中進行撕榜及放榜作業。整體而言,
比起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考試分發甄
選入學提早約一個月以上的時間(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
科甄選入學委員會,2017)。
(三) 甄選項目
依各校訂定之簡章,專業群科甄
選入學甄選項目主要有三:一為書面
審查,包含學習表現、作品審查、競
賽成績等;二為面試,包含自我介紹、
就讀動機、未來規劃等;三為術科測
驗,如刀工測驗、繪圖、程式設計等,
依據各科發展特色,各校可自訂甄選
項目成績比例及錄取方式。
三、問題探討與建議
(一) 招生人數及甄選項目
依據教育部教育統計查詢網的資
料,在舉辦專業群科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的 103 學年度到 106 學生度間,全國的
國三畢業學生人數分別為 276,628 人、
265,886 人、242,404 人、229,982 人,四
年間人數減少了近五萬人,但專業群科
特色招生的名額卻反而逐年增加,從 103
學年度的 2,667 人,增加到到 106 學年度
的 8,661 人,成長了 225%。
在學生來源短缺的狀況下,招生人
數應該與國三學生人數有相當程度之比
例關係,各高職若只為了招生而辦理特
色招生,就失去了辦理特免招生最原始
的意義了。建議各就學區應參考應屆國
三畢業生人數,核准各校科之招生名
額,別讓特色招生變得沒有特色了。
另外,為發揮特色課程的適性效
果,應審慎評估特色招生甄選項目與
內容對國中端教學、學習、評量等的
相關性,特色招生的考試與國中課程
間,應該具有一致性,讓國中學生能
有足夠的基礎準備。
(二) 甄選時程探討
目前專業群科招生的日程在免試入
學之前,在少子化的威脅下,被各高職
端視為提前搶學生的最佳管道,也因此
在十二月至三月間,許多高職都到學區
國中舉辦入班宣導,親自到教室向同學
推銷特色招生的優勢,更不計成本舉辦
特色營隊,變相教學生準備術科甄選內
容,為的就是提早招到學生,完全不會
考慮到學生是否適合就讀。
而學生們為了早點擺脫升學的壓
力,在給自己多一次機會的誘因下,
也不管招生科系是否適性適才,就一
窩蜂投入,再加上有些術科測驗的門
檻並不高,只要多次練習就能獲得高
分,因此參加特色招生意願極高。
雖然專業群科特色招生與考試分
發特色招生屬性不同,甄選時程可以
不必同步,但為了避免各校爭搶學生
而失去了特色,建議主管機關,將術
科考試的時程,延後到教育會考之後
進行,讓學生能先準備基礎學科,再
專心準備術科甄選。
第 2 頁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17,6(12)
,頁 01-04
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 主題評論
(三) 學生編班及續招
參加專業群科招生的學校,錄取
率及報到率相差甚大,有些高職明星
學校,錄取率極低,卻也有一些招生
狀況不佳的學校,也投入特色招生的
行列,在報名人數少於招生名額的情
形下,幾乎有報名就錄取,形成另類
的完全免試入學。而這些招生不足的
學校,仍需辦理續招,續招進來的學
生程度不佳,無法符合特色招生學生
的特質,使得校方在編班及上課遇到
極大的挑戰。
特招層面的問題主要則是擔心招
不到符合條件的學生,或者甚至是招
不 到 學 生 , 又 甚 至 有 些 學 校 退 出 特
招,至於辦理特招的學校是否真存在
特色,又或者是打特色招生維持升學
主 義 的 課 程 , 不 得 而 知 ( 黃 政 傑 ,
2014)。建議主管針對招生不足的學
校,設計退場機制,以確保特色招生
的品質。
(四) 建立課程規劃及評鑑制度
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的招
生班級數及科別眾多,各高職科系的
師資及設備,是否具備專業的特色,
實在是令人質疑。另外,各就學區審
查委員會之委員背景不同,是否有足
夠的專業知識來審查課程規劃,還是
迫於時間壓力,而無法仔細檢視各校
科之內容。
特色招生的本意應該是有特色的
學校、課程、師資,招收符合該領域
及性向,而且具有學習熱誠的學生,
有些學校卻似乎變相為學生來報到之
後再依據學生的特質再規劃相關的課
程,讓學校、老師去配合學生(陳韋
芸,2014)。在課程的審核過程中,主
管機關應以更嚴謹的態度,為課程把
關,也應建立起評鑑制度,確保特色
課程的獨特性。
(五) 提供學校專業支持
特色課程從規劃研發與實施,需
要長時間之發展,而學校不論是行政
人員或是教師,忙於應付平日之雜務
及教學工作,無法投入如此多的人力
及時間研發三年之完整課程,需要尋
求專業支持。
為達成特色招生創新教育與人才
培育之目標,並維護學生學習權,各
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除視導辦理特
色招生學校特色課程之落實外,建議
提供專業協助,包括課程專家、參與
課程協作之大學技專校院教授、業界
或產業公會之代表等,協助學校落實
特色課程,發揮預期之成效(國家教
育研究院,2012)。建議縣市政府以及
教 育 部 , 提 撥 經 費 補 助 所 管 轄 之 學
校,鼓勵發展優質特色課程,整合學
校資源,攜手共創雙贏。
四、結語
新的入學制度帶來改變,也會帶
來問題,十二年國教在推動優質的高
中職時,希望讓學生達到就近入學的
理想,但遇上國人老舊保守的風氣,
社會大眾處於觀望的狀態,讓改變更
加困難。
第 3 頁
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17,6(12)
,頁 01-04
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 主題評論
專業群科特色招生已推動四年,
雖然名額逐年增加,但其課程規劃,
是否能吸引國中生就讀,學校設備充
足、師資結構健全、資源整合完善等
課題,也是高職端除了招生之外,必
需思考的問題。建議各就學區能依據
國三畢業生人數,調整招生名額,並
將術科考試時程移到教育會考之後,
讓學生能專心準備會考,也希望教育
主管機關能針對幾次的招生做通盤之
檢討,建立較嚴謹的課程審查機制及
評鑑制度,設計退場機制以確保學生
品質,並給予學校專業支持,讓各就
學區的學校都能完整發展特色,使學
生能適性揚才,造就出國家未來之棟
樑。
參考文獻
教育部(2012a)。十二年國民基
本教育七大面向、二十九個方案。臺
北市:教育部。
教育部(2012b)。高中高職特色
招生核定作業要點訂定及報備查原則。
臺北市:教育部。
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
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委員會(2017)。
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
業群科甄選入學簡章彙編。臺南巿:
臺南海事學校。
教育部統計處(2017)。教育統
計查詢網。https://stats.moe.gov.tw/。
黃政傑(2014)。十二年國教高中
高職入學制度啟動的問題與展望。臺
灣教育評論月刊,3(9),102-132。
陳葦芸(2014)。特色招生,是為
招生而特色,還是為特色而招生?天
下雜誌,取自: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
/article/1857
國家教育研究院(2012)。十二
年國民基本教育高中、綜高、高職、
五專學校實施特色招生之特色課程規
劃研究研究報告。臺北市:國家教育
研究院。
第 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