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 華文文學系 2012 年 12 月
蔡沈《書集傳》所引據的資料分析
*許華峰
**【摘要】
蔡沈《書集傳》為朱子學派《尚書》方面的代表作。此書以「集傳」 為名,在本質上為集諸家之說而成的「集注體」經注。因此,較精細地 了解蔡沈所引據的資料,是評判此書的前提。過去的學者於此,多只依 據蔡沈注明出處的引文進行研究。事實上,《書集傳》中有更多的內容 引據了前人之說而未予注明。本文較全面研究《書集傳》所引據的資料, 尤其對蔡沈未注明出處的部分,嘗試進行較精密的比對與溯源,突顯出 此書為「集注體」經注。同時,根據其中引據的情形,說明蔡沈作傳頗 能遵守師訓,故《書集傳》極能體現朱熹所指示的注經原則。 關鍵詞:書集傳、蔡沈、朱熹、集注* 本文為國科會計畫「蔡沈《書集傳》的整理與研究(Ⅲ)(計劃編號:NSC 96-2411-H-003-019-)」、「蔡沈《書集傳》的整理與研究(Ⅳ)(計劃編 號:NSC 97-2410-H-003-071-)」的成果。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助理教授
一、前言
蔡沈《書集傳》為朱子學派《尚書》方面的代表作。此書名為「集 傳」,以博採前人之說的方式作注,故說明蔡沈作傳的資料依據,是了 解此書根本性質應當正視的問題。惜過去的研究者多忽視其「集注體」 的特性,對於《書集傳》的資料依據幾乎未曾有人作過深入的研究。 現代學者論及這方面問題,較值得注意的為蔡根祥《宋代尚書學 案》1和游均晶《蔡沈〈書集傳〉研究》2的相關討論。其中,蔡根祥對 《書集傳》所依據的資料說明雖較為簡略,卻有頗為重要的觀察。以下 即以蔡根祥、游均晶之說為依據,分為「注明出處」和「未注明出處」 兩部分說明前人的研究成果及其不足之處。 (一)注明出處的傳文:《書集傳》注明出處的傳文,在研究上頗 易為人所注意。學者論及《書集傳》引用前人說法的問題時,大多根據 《書集傳》自己注明出處的傳文來進行論說與統計。如蔡根祥說: 蔡沈集註《書經》,其明稱其名氏而引用者,有歐陽修、程伊川、 王安石、劉敞、蘇軾、范祖禹、曾旼、楊時、程大昌、陳鵬飛、 晁以道、吳棫、林之奇、呂祖謙、夏僎、薛季宣、張栻、胡旦、 葛子平、施氏、周氏、李氏、程伯圭,其引用諸家,與朱子所稱 許者相若,而其中以稱引蘇軾、林之奇、呂祖謙、吳棫、王安石 等五家為最多,蓋朱熹於此五家,許之甚殷也。……而其中又以 引呂祖謙者四十九條,蘇東坡者四十七條為最,蓋《東坡書傳》 每倡新說,於《孔傳》而言則為創新,於王氏《三經》而言則為 力辯故也;而呂祖謙則擅長發揮文辭義理,觀省二帝三王氣象,1 蔡根祥,《宋代尚書學案》(下),《古典文獻研究輯刊三編》第 13 冊(臺 北: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06),頁 584-629。 2 游均晶,《蔡沈〈書集傳〉研究》,《中國學術思想研究輯刊七編》,第 6 冊(臺北: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10),頁 36-53。
朱子雖謂之失於巧,然其說於理學諸家《尚書》學中,說義理最 契最盡。至於周誥、殷盤,亦無不巧為旨說,故朱子稱之甚篤, 而蔡沈取之最多也。蔡氏《集傳》引《東坡書傳》四十七條,然 其中引之而復加批評六條,此或因理學者之與東坡立場不同,而 程伊川與東坡意見又相啎逆故也。3 認為共引用了23家的意見。游均晶的論文對這個部分的說明較為詳細。 他在《蔡沈〈書集傳〉研究》的第二章較為詳細地列舉了蔡沈所引用的 資料共78家。4二人的資料統計,雖有失誤之處(詳後文表格),然這一 部分,因為是蔡沈自己標明的來源,所以爭議不大。 相關評論較值得注意的是,蔡根祥指出《書集傳》引《東坡書傳》, 復加以批評的計有6條。他認為這是因為學術立場不同造成的。其實, 蔡沈注明出處的資料,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認同其說而加以引用。這 個部分,蔡沈大抵在引用之後,不會提出批評的意見。另一種則是因該 說有所缺失,蔡沈又認為有較重大的影響,故引用的目的其實在於正訂 其說,故往往會附上批評的意見。這其中雖然也涉及學術立場的問題, 卻不能過度擴大。因不論是注明出處抑或是不注明出處,蔡沈在書中其 實有更大的比例是以集前人之說的方式來進行注解的。所以,依蔡氏的 統計,相對於這6則帶有批評意見的傳文,仍有41條引文蔡沈未提出批 評,基本上是認同蘇軾的意見的。這41則佔了《書集傳》引用《東坡書 傳》的絕大多數。面對《書集傳》所引用的材料,與其強調學派立場不 同的問題,不如重新檢視並回到《書集傳》「集傳體」面對闡發經書義 理諸家說法「兼收並蓄」的根本態度。 (二)未注明出處的傳文:《書集傳》未明確注出出處卻實有所據 的傳文數量極多,然尚未有學者進行過較全面而詳密地分析。現代學者 對這部分的探討,應以蔡根祥的發現最為重要。他說:
3 蔡根祥,《宋代尚書學案》(下),頁 599。 4 游均晶,《蔡沈〈書集傳〉研究》,頁 39-49。
蔡沈集《書傳》,必於諸家有所資取,然未必皆一一指名稱引 也。……雖然,於其他篇章,朱子未嘗論述及之者,蔡《傳》更 時加引用他說而不指名,尤以〈周官〉篇以下為甚。5 故他以〈畢命〉一篇為例,指出: 總觀〈畢命〉一篇,全篇注解,幾皆旁引《孔傳》、蘇東坡《書 傳》、吳棫《書裨傳》、林之奇《全解》、呂祖謙《書說》為之, 而尤以呂東萊之說為大宗。而其引用諸家之說,多未指稱其名 氏,而文辭亦多襲取之而稍事改易,或撮取其要,如是而已。6 此一觀察,極具意義。因清代以來,很少有學者注意到此書未明確注明 出處的傳文,實參照了大量的前人見解,也因而無法較精準而合宜地評 價《書集傳》。只是很可惜的是,蔡根祥在論文中僅以一篇為例,未能 比對全書的資料來源,且在評論上似亦未能警覺《書集傳》的集注體注 經體式,與朱熹相關經注體式大體相合的事實,而謂: 此與蔡沈序云「凡引師說,不復識別」之語,並不相符。或謂此 亦朱子所面授取納諸家《書》說之旨意;然其說既出於他人,而 文辭相襲如是類似,其不指名徵引以淵識其源所自,實有掠美之 嫌。且朱子論《尚書》,凡引他人之說,多稱其名氏,今蔡氏如 此,亦失其師為學宗旨。或謂行文之間,有不容一一識別者;今 蔡氏《書傳》中,既已有指名徵引者矣,若於引自諸家者皆一一 指名識別,雖稍增語句段落,諒亦無礙;今蔡《傳》隱其源而用 之,而謂「凡引師說,不復識別」,實易導後人於歧路,並陷其 師於嫌疑之域也。吳澄謂蔡《傳》自〈洪範〉以下,傳說彌與師 說疏脫,亦非無得之見也。7 此一評論,仍是以現代的學術習慣與立場來評定《書集傳》,對《書集 傳》其實並不公平。因朱子所採用的集注體注經體式,本來就未詳細注
5 蔡根祥,《宋代尚書學案》(下),頁 600。 6 同前註,頁 600-605。 7 同前註,頁 605。
出資料來源。而吳澄所說,應是與朱子之說相較之後,認為蔡沈在〈洪 範〉篇之後的注解有不從師說的情形,與不注出處無關。而且,僅以〈畢 命〉一篇為例,在研究的舉證上,並不充足。至於較晚出的游均晶的論 文雖亦提及「引文不注所出」的情形,但在解說上,卻僅引用兩例,並 簡單地以「或因未及鈔錄出處,應非有意剽竊」8帶過。這些說法皆不曾 進行全面的檢證,未必符合《書集傳》的真實情形。 故本文旨在全面檢視《書集傳》所依據的資料,突顯出此書「集注 體」的根本性質。其中,蔡沈與朱子《尚書》說的關係,拙著《董鼎〈書 傳輯錄纂註〉研究》9一書已有詳細的整理與討論,此處不再重覆。本文 著重在蔡沈引用朱熹之外的前人說法的具體狀況。
二、《書集傳》依據資料溯源研究的困難
對《書集傳》所依據的資料進行溯源的研究,難度頗高,且不易精 準地以量化的方式呈現。理由有三: (一)是因宋代以前的相關著作並未完整保留下來,經由對比的研 究,只能指出「找得到出處」的部分,卻不能保證未找到出處的傳文, 完全是蔡沈的見解。以〈召誥〉為例,朱熹的文集卷六十五中,有朱熹 較早期未完成的〈召誥〉解。10其內容除了朱熹的意見外,凡引錄諸家 說法,皆清楚地標明每一則資料的來源。朱熹在這一篇所引的資料有 王氏(安石)、蘇氏(東坡)、林氏(之奇)、葉氏(夢得)、程氏 (程顥、程頤)、傳(孔傳)、疏(正義)、陳氏(鵬飛)、劉諌議(安 世)、朱子發,以及未明示出處的或曰。其中陳鵬飛與葉夢得的《尚書》 注,今已失傳。蔡沈《書集傳》注此篇「嗚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8 游均晶,《蔡沈〈書集傳〉研究》,頁 48。 9 許華峰,《董鼎〈書傳輯錄纂註〉研究》,《中國學術思想研輯刊九編》 第11 冊(臺北: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10),頁 31-90。 10 相關考證見同前註,頁 56。
兹大國殷之命。惟王受命,無疆惟休,亦無疆惟恤。嗚呼!曷其奈何弗 敬!」說: 此下皆告成王之辭,託周公達之王也。「曷」,何也。「其」, 語辭。商受嗣天位為元子矣,元子不可改而天改之,大國未易亡 而天亡之,皇天上帝,其命之不可恃如此。今王受命,固有無窮 之美,然亦有無窮之憂,於是歎息言王「曷其奈何弗敬」乎!蓋 深言不可以弗敬也。又按,此篇專主「敬」言,「敬」則誠實無 妄,視聽言動一循乎理,好惡用捨不違乎天。與天同德,固能受 天明命也。人君保有天命,其有要於此哉!伊尹亦言「皇天無親, 克敬惟親」,敬則天與我一矣,尚何踈之有。11 這段注解完全未注明其所據的資料。如果僅用傳世的《尚書》注解對照, 只能知道蔡沈這段注解的資料依據為孔傳與呂祖謙《東萊書說》。然若 與朱熹的注解對照,便可發現朱熹所引陳鵬飛的意見: 陳曰:元子不可改而天改之,大國未易亡而天亡之,天命之無常 如此。今王受天命,誠無疆之福,然亦無疆之憂也。其可不敬 乎!12 已全被《書集傳》所吸收,而蔡沈並未注明。如果沒有間接的引用資料 被保存下來,很可能會誤以為這是蔡沈的見解。所以,若蔡沈用了今日 已經失傳的資料而未加標明,其它著作亦未見有清楚的引用,便很難被 發現。這意味著,由於客觀條件的限制,此一溯源工作,不可能將《書 集傳》所有的依據窮盡而無餘。 (二)《書集傳》的引文文字,蔡沈經常會依己意加以增改。以《書 集傳》明引「呂氏曰」的文字為例,其中雖有原文照錄的情形,如〈西
11 宋‧蔡沈,《朱文公訂正門人蔡九峯書集傳》(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 中華再造善本影印宋淳祐十年上饒郡學呂遇龍刻本,2003),卷五,頁 2b。 12 宋‧朱熹撰,朱傑人等主編,《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肆),收於《朱 子全書》(貳拾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2),頁 3185。
伯戡黎〉:「祖伊反,曰:『嗚呼!乃罪多,參在上,乃能責命于天?』」 《書集傳》明引呂祖謙說: 呂氏曰:「責命於天,惟與天同德者方可。」13 呂祖謙《增修東萊書說》的原文作: 大抵責命于天,惟與天同德者為可耳。14 文字完全相同。但綜觀全書之例,蔡沈刪改引文的情形亦相當多。 例如〈費誓〉篇題下之傳文,明引呂祖謙(呂氏)說: 呂氏曰:伯禽撫封於魯,夷、戎妄意其未更事,且乘其新造之隙。 而伯禽應之者甚整暇有序,先治戎備,次之以除道路,又次之以 嚴部伍,又次之以立期會,先後之序皆不可紊。15 呂祖謙《增修東萊書說‧費誓》的原文作: 戎狄之於中國,每觀釁而動。伯禽免於保傅而撫封於魯,淮夷、 徐戎固妄意其未更事,所以並起而欲乘其新造之隙也。伯禽應之 者,乃甚整暇而有序,先治戎備,次之以除道路,又次之以嚴部 伍,又次之以立期會,先後之序皆不可紊。16 此則引文,與原文意義雖然相同,文句亦大致被保留下來,但《書集傳》 所引的文字,明顯經過刪削。也有的例子,是只保留大意,文字則被大 幅度改動。如〈伊訓〉「嗚呼!先王肈修人紀,從諫弗咈,先民時若。 居上克明,為下克忠,與人不求備,檢身若不及,以至于有萬邦,兹惟 艱哉。」《書集傳》明引呂祖謙說: 呂氏曰:湯之「克忠」,最為難看。湯放桀,以臣易君,豈可為 忠?不知湯之心最忠者也。天命未去,人心未離,事桀之心,曷 嘗斯須替哉?與人之善不求其備,檢身之誠有若不及,其處上下
13 宋‧蔡沈,《朱文公訂正門人蔡九峯書集傳》,卷三,頁 41a。 14 宋‧呂祖謙撰,陳金生、王煦華點校,《東萊書說二種》,《呂祖謙全集》 第三冊(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8),頁 189。 15 宋‧蔡沈,《朱文公訂正門人蔡九峯書集傳》,卷六,頁 36a。 16 宋‧呂祖謙撰,陳金生、王煦華點校,《東萊書說二種》,頁 444。
人己之間又如此。是以德日以盛,業日以廣,天命歸之,人心戴 之,由七十里而至于有萬邦也。積累之勤,兹亦難矣。伊尹前既 言夏失天下之易,此又言湯得天下之難,太甲可不思所以繼之 哉。17 呂祖謙《增修東萊書說‧伊訓》原文作: 惟「克忠」為難求。湯不幸處君臣之大變,此心之忠,何以知其 「克」也?當天命未絶之時,桀、紂為君,湯、武安於為臣,湯、 武之本心也。及天命之既絶,則桀、紂不可以為君矣,故湯、武 不得已應命而起。故詩人美武王曰「媚兹一人」,觀「媚」之一 辭與「忠」之一辭,氣象有肅恭之態,而無一毫干名犯分之心。 不然,五進伊尹,湯豈不忠於為下邪! 惟「檢身若不及」,故能於人不求備。大抵用工於自檢,實見天 下之理如此其難踐,實見一身之行如此其難全,則不敢責人之 備。蓋己之所素嘗者難,敢以難望於人哉! 湯自「肇修人紀」至「檢身若不及」,工夫之多,踐履之深,其 得天下如此之難,以湯之聰明其難且爾,太甲中材之主,則難又 奚止於湯也!18 《嚴修能手寫宋本東萊書說》的文字略有不同,作: 至「克忠」最難求。湯之放桀,以臣易君,不幸處天下大變,何 謂「克忠」然?不知湯之心最忠也。湯之忠惟伊尹知之。當天命 未絶之時,則桀、紂為君,而湯、武樂於為臣,是湯、武之本心 也。及天命之既絶,則桀、紂不可以為君矣,故湯、武不得已應 命而起。故詩人美武王曰「媚兹一人」,觀「媚」之一辭與「忠」 之一字,氣象有肅恭之態,無一毫干名犯分之心,不然,遺伊尹 而五就桀,湯豈不忠於為下邪!
17 宋‧蔡沈,《朱文公訂正門人蔡九峯書集傳》,卷三,頁 11a-11b。 18 宋‧呂祖謙撰,陳金生、王煦華點校,《東萊書說二種》,頁 128。
上一句歸在下一句,惟其「檢身若不及」,故能於人不求備。蓋 自見得私情難克,故於人亦不敢求備。大率人自能檢其身,親見 天下之事如此其難成,親見一身如此其難全,則自不敢責人之 備。蓋己之所素嘗者難,豈敢以難望於人哉! 夫湯自「肇修人紀」至「檢身若不及」,其自一邦以至于萬邦, 其得天下如此之艱難。況湯之聰明尚如此之難,則太甲中材之 主,其難又當多於湯也。19 《書集傳》的引文,與《嚴修能手寫宋本東萊書說》較為接近。蔡沈顯 然櫽括呂祖謙的注文,故主要意思雖然一致,但文字與原文差異頗大。 可見,蔡沈標明出處的引文,在文字上並非完全照錄。這種情形,意味 著蔡沈的引文文字,並不太忠於原著。他注明來源的傳文,雖保留了所 引原書之意,卻不一定是對原書文字的精確徵引。蔡沈徵引文獻的態 度,較不嚴格。 這些改動,因蔡沈自己注明出處,我們得以與原書對照,而得知其 文句的異同。但對於《書集傳》未注明出處的傳文,如果蔡沈對所依據 的文獻的改動幅度較大,又不明言出處,就不太容易判別。比較下列兩 個例子。〈文侯之命〉篇題下之說明,《書集傳》主要集《孔傳》和《正 義》的文字而成。《書集傳》的文字作: 幽王為犬戎所殺,晉文侯與鄭武公迎太子宜臼立之,是為平王, 遷於東都。平王以文侯為方伯,賜以秬鬯弓矢,作策書命之。史 錄為篇。20 其中,「幽王為犬戎所殺」句,根據的是《孔傳》:「幽王為犬戎所 殺。」21「晉文侯與鄭武公」至「史錄為篇」,則是根據〈文侯之命〉 正義,《正義》原文作:
19 同前註,頁 592。 20 宋‧蔡沈,《朱文公訂正門人蔡九峯書集傳》,卷六,頁 34a。 21 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等正義,清‧阮元校勘,《重刊宋本尚書注疏 附校勘記》(臺北:藝文印書館,1997),卷二十,頁 1a,總頁 309。
晉文侯與鄭武公迎宜臼立之,是為平王,遷於東都。平王乃以文 侯為方伯,賜其秬鬯之酒,以圭瓚副焉,作策書命之。史錄其策 書,作〈文侯之命〉。22 蔡沈未注明傳文的來源。從文字的比對,可以看出這段傳文幾乎完全錄 自《孔傳》和《正義》,但對於平王賜給晉文侯的物品,則由「秬鬯之 酒,以圭瓚副焉」改為「秬鬯弓矢」。究其改動的理由,在於〈文侯之 命〉經文,所提及的只有「秬鬯一卣,彤弓一、彤矢百,盧弓一、盧矢 百,馬四匹」,並未言及「圭瓚」。而《書序》「平王鍚晉文侯秬鬯圭 瓚,作〈文侯之命〉」卻增加了「圭瓚」。蔡沈本不信《書序》,所以 他在這則《書序》下的辨說文字指出: 經文止言「秬鬯」,而此益以「圭瓚」,有所傳歟?抑賜秬鬯者 必以圭瓚,故經不言歟?23 於傳文中則將《正義》的文字改為「賜以秬鬯弓矢」。從這個例子,一 方面可以確定《書集傳》未注明出處的傳文,有其來源。一方面也表明 了蔡沈的改動,應當有其考量(不論理由是否可以被接受)。然而,並 非每一處未注明出處傳文的來源都如此容易掌握,當蔡沈的傳文改寫他 人之說,而文字的改動幅度較大,便不太容易判別。〈五子之歌〉:「其 一曰:『皇祖有訓,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書 集傳》說: 此禹之訓也。「皇」,大也。君之與民,以勢而言則尊卑之分, 如霄壤之不侔。以情而言,則相須以安,猶身體之相資以生也。 故勢疎則離,情親則合。以其親,故謂之「近」。以其疎,故謂 之「下」。言其可親而不可疎之也。且民者國之本,本固而後國 安。本既不固,則雖強如秦,富如隋,終亦滅亡而已矣。「其一」、 「其二」,或長幼之序,或作歌之序,不可知也。24
22 同前註。 23 宋‧蔡沈,《朱文公訂正門人蔡九峯書集傳‧書序》,頁 8a。 24 宋‧蔡沈,《朱文公訂正門人蔡九峯書集傳》,卷二,頁 31b。
這則傳文改寫自林之奇《尚書全解》。林氏原文作: 自「民可近不可下」至「若朽索之馭六馬」皆是禹之言,所以垂 訓於後世者也。「故曰皇祖有訓」,皇,大也。尊而親之故曰皇 祖。……夫君之與民,以其勢而言之,則其尊卑之際如霄壤之不 相侔。以其情而言之,則其相須以安,猶心體之相須以生也。 苟君民之情不合,而徒以尊卑之勢相較,則將渙然而離矣。是故 君民之分以情則合而安,以勢則離而危。蓋以情則近之,故日親。 以勢則下之,故日踈。此實治亂安危之所係也。禹之謨訓,首之 以一言曰:「民可近,不可下」,孔子謂一言興邦,此之謂也。 所謂「民可近,不可下」者,以民乃邦之本故也。《孟子》曰: 「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蓋民心附則社稷固,社稷固則 君安矣。故邦以民為本,本既固則邦未有不寧者。苟民心離,則 其本先撥,雖強如秦,富如隋,亦無救於滅亡也。以是知人君所 以安廟堂之上,享其無敵之貴,無倫之富,所恃者惟人心而已。 苟不以人心為恃,而徒恃勢力以為安,其勢力之所不至,則匹夫 匹婦之愚者亦足以勝之矣。25 《尚書全解》又說: 其一、其二,蓋是昆弟之次,或是作歌之次,不可知也。26 可以看出,蔡沈的傳文乃根據《尚書全解》加以簡化改寫而來。另外, 亦有蔡沈傳文乃集數家之說而成者。如〈說命上〉「王庸作書以誥曰: 『以台正于四方,台恐德弗類,兹故弗言,恭默思道。夢帝賚予良弼, 其代予言。』」《書集傳》說: 「庸」,用也。高宗用作書告喻羣臣以不言之意,言:以我表正 四方,任大責重,恐德不類于前人,故不敢輕易發言,惟恭敬淵
25 宋‧林之奇,《尚書全解》(臺北:漢京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影印通志堂 經解本,1980),卷十二,頁 17a-18a,總頁 6647。 26 同前註,卷十二,頁 16a,總頁 6646。
默,以思治道。夢帝與我賢輔,其將代我言矣。蓋高宗「恭默思 道」之心純一不二,與天無間,故夢寐之間,帝賚良弼。其念慮 所孚,精神所格,非偶然而得者也。27 其中,「庸,用也」出自《孔傳》。28「高宗用作書……其將代我言矣」, 當是改寫自夏僎《尚書詳解》卷十四: 高宗于是作書以告之曰:我既除喪,非不欲言也。但我自念以我 一人表正四方,實恐德之不善,無以率天下,故未敢言。但恭 敬淵默,沈思治道,庶幾有德而後言。已而思之既深,誠感上天, 果然于夢寐之間見上帝其賜以良弼,將以代我出言而令四方。則 我之不言,非不言也,有所待而後言也。29 「蓋高宗……帝賚良弼」,當是改寫自呂祖謙《東萊書說》: 此心純一不二,與天地無間矣。是以形之於夢,若接上帝,受良 弼之賚。蓋高宗此心去天不遠,見天如在目中耳。「恭默思道」 此心如何哉!能體此,則見上帝矣!30 這些傳文,若未細加對照,未必可以發現傳文的來源。 由於蔡沈未注明來源的傳文比例甚大,對所依據的注解文字又往往 加以改動,乃至在一節之中的傳文即集諸家之說而成,除非文字的改易 不太嚴重,否則要將所有的材料皆一一注出,或用精密統計的方式來呈 現,實有困難。因此即使蔡沈所依據的資料現在尚存於世,我們依然不 能保證所有的來源都可以被找到。 (三)《書集傳》研究的困難之一,在於現今所留存關於此書成書 經過及蔡沈編纂此書的相關線索太少。過去的研究者大多只能依靠蔡 沈〈九峯蔡先生書集傳序〉、真德秀為蔡沈所作的〈九峰先生蔡君墓
27 宋‧蔡沈,《朱文公訂正門人蔡九峯書集傳》,卷三,頁 32b。 28 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等正義,清‧阮元校勘,《重刊宋本尚書注疏 附校勘記》,卷十,頁2a,總頁 139。 29 宋‧夏僎,《尚書詳解》,《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56 冊(臺北:臺灣 商務印書館,1983),卷十四,頁 5a-5b,總頁 673。 30 宋‧呂祖謙撰,陳金生、王煦華點校,《東萊書說二種》,頁 169。
表〉31和收錄在南宋呂遇龍所刊劇的《朱文公訂正門人蔡九峰書集傳》 中的黃自然跋文32,與《書集傳》的內容進行推論。由於所能夠得到的 線索過少,並不能保證我們對於蔡沈未注明出處的傳文進行的溯源成 果,一定就是蔡沈的直接依據。所以,雖然已經進行了大量的對比研 究,相信仍然有增補的空間。又為了防止溯源過於泛濫,如前文所舉的 相關例證,本文在資料對比時,儘量以《書集傳》傳文與來源資料文句 相近為判斷原則。 然而,即使有上述的困難,找出《書集傳》的相關依據仍是研究上 必要的工作。只是對相關研究成果,毋寧持較保守的態度,將此一研究 的目標限定在─通過溯源,確認《書集傳》作為「集傳體」的事實, 以及就目前可考知的來源,對《書集傳》進行發掘,了解《書集傳》資 料依據的大致傾向。
三、《書集傳》引據資料的溯源成果
為了較合宜地呈現《書集傳》所引據的資料,在整理時,依循下列 原則: 1. 以《書集傳》每篇傳文的分節為最小單位,分為「注明出處」與 「不注明出處」兩種情況記錄傳文的來源,然後統合為這一節的表格。 所以,本文所統計的數據,最小單位是蔡沈所區分的經文章節引用數,31 宋‧真德秀,《西山文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景明 正德刊本,1966),卷四十二,〈九峯先生蔡君墓表〉,頁 6b-10a,總頁 640-642。 32 黃自然,《宋史》無傳。《南宋館閣錄‧續錄》:「黃自然,字元輔,建 寧府浦城人。嘉定十年吳潛榜進士出身,治《易》。三年十月,以宗學諭 召試。十一月,除。嘉熙元年三月,為校書郎。」參見宋‧陳騤、佚名撰, 張富祥點校,《南宋館閣錄‧續錄》(北京:中華書局,1998),頁 349。 按,黃自然的跋文,在《朱文公訂正門人蔡九峰書集傳》公開傳世前,未 見流傳。文中涉及了對《書集傳》的成書時間、注解體式、蔡沈的創見與 朱蔡異同諸問題的說明。
而不是單一的引用次數。經整理後,《書集傳》全書共分為938章節。 所以下列表格所統計的數字,在理解上應以938為基數。 2. 作為「集注」體的經注,《書集傳》引用他人的說法,並不僅止 於明確注出出處的部分。經過對比,可以發現蔡沈參照他人之說的比例 極高。例如〈湯誓〉,全篇分為5節,傳文皆未標明引用他人的意見。 然經由對比,可知每一節傳文其實都參照了前人的意見。〈盤庚〉上, 蔡沈將此篇經文分為17個章節。加上篇題,共為18個章節。其中清楚標 明有引用他人之說的僅有5節。事實上,未標出處的章節,也幾乎都參 考了前人的說法。前人的研究僅根據《書集傳》明確注出出處的資料來 探討蔡沈注書的文獻依據,或據以說明《書集傳》之所以為「集注體」 經注,恐怕未能如實地反映出《書集傳》「集注體」的注解內容,也很 難將《書集傳》的解經特色清楚地呈現出來。 3. 《書集傳》注明出處的引據資料,有些只注明「或曰」。本文在 研究的過程中皆盡量還原其出處。表中凡是找得到實際出處的,皆歸入 實際出處之中。 4. 第(二)、(三)兩個表格中「重出」一欄,是指在同一節中, 「注明出處」和「不注明出處」的傳文皆引據了同一種著作。以節為單 位,在計算總數時,理應只計算一次,故標明重出的數量。 依上述原則,將《書集傳》所依據資料歸納列表,可分為四種情況 ((二)、(三)兩個表格中的人名、書名依筆畫排序,說明欄則標注 蔡根詳、游均晶的相關統計成果):
(一)《書集傳》標注出處有誤:
尚書篇名 《書集傳》引用名稱 正確的人名、書名 引用數 01堯典 陳氏 鄭玄 01 02堯典 莊子 淮南子、史記 01 03堯典 爾雅 小爾雅 01 04舜典 葉氏 尚書新義(王安石) 01 05舜典 周禮夏官 周禮地官 0106禹貢 郭璞 爾雅注(孫炎) 01 07禹貢 漢孔氏 尚書正義(孔穎達) 01 08禹貢 顏氏 顧氏 01 09禹貢 地志 (?)今本漢書未見 01 10說命下 林氏 尚書新義(王安石) 01 11洛誥 漢書 後漢書(范曄) 01 12酒誥 薛氏 東坡書傳 01 13康誥 前漢書 (?)今本漢書未見 01
(二)
《書集傳》僅簡略注明或曰、諸儒等,而詳細來源不可考知者:
《書集傳》引用名稱 正確的人名、書名 引用數 或曰 (?) 14 或以為 (?) 02 諸儒之說 (?) 01(三)《書集傳》所引用唐以前的資料:
人名、書名 《書集傳》 引用名稱 注明出處 引用數 不注明出 處引用數 重出 總數 說明 一行 唐一行 02 00 00 02 大學 大學、湯之盤 銘 06 01 00 07 大戴禮 夏小正 01 01 00 02 山海經 山海經 03 00 00 03 山海經注(郭 璞) 郭璞 01 00 00 01 中庸 子思、中庸 02 01 00 03 五行大義(蕭 吉) 00 01 00 01 五經算數(李 淳風) 00 01 00 01 元 和 郡 縣 志 (李吉甫) 元和志、李吉 甫 02 00 00 02 天 文 志 ( 蔡 邕) 天文志 01 00 00 01 方言(揚雄)方言 01 00 00 01毛 詩 箋 ( 鄭 玄) 毛詩鄭箋、鄭 氏 、 鄭 氏 詩 傳、鄭氏箋詩 04 00 00 04 水經(桑欽)水經、桑欽 13 00 00 13 水經注(酈道 元) 酈道元 12 00 00 12 王蕃 00 01 00 01 王肅 王肅 01 00 00 01 北 史 ( 李 延 壽) 北史 01 00 00 01 史 記 ( 司 馬 遷) 太 史 公 、 史 記、周本紀、 屈原 27 01 00 28 史記正義(張 守節) 00 01 00 01 史記索隱(司 馬貞) 史記索隱 01 00 00 01 史記集解(裴 駰) 00 01 00 01 白虎通 00 01 00 01 列 女 傳 ( 劉 向) 列女傳 02 00 00 02 老子 老氏 01 01 00 02 何承天 何承天 02 00 00 02 吳都賦注(唐 仲初) 唐 仲 初 吳 都 賦注 01 00 00 01 呂氏春秋(呂 不韋) 呂不韋 01 00 00 01 孝經 孔子、孝經 02 00 00 02 宋書(沈約)劉裕奮農畝 01 00 00 01 李巡 李氏 01 00 00 01 周禮 考工記、周大 司徒、周官、 周禮、染人、 職方、職方氏 56 04 00 60 游均晶:41 (頁40) 周 禮 注 ( 鄭 玄) 注、鄭注 03 00 00 03
周 禮 注 ( 鄭 眾) 鄭氏 01 00 00 01 孟子(孟軻)孟子、夏諺 31 12 01 42 游均晶:24 (頁40) 孟康 孟康 02 00 00 02 尚書 太甲、召誥、 立政、仲虺、 伊尹、伊訓、 多士、君奭、 呂 刑 、 序 、 典、周公、周 官、周書、武 成、牧誓、洛 誥、洪範、禹 言、禹貢、禹 謨 、 書 、 書 序、泰誓、益 戒舜、益稷、 康誥、畢命、 堯典、湯誓、 湯誥、無逸、 臯 陶 、 臯 陶 謨、舜典、費 誓、微子、微 子之命、經、 虞書、箕子、 說命、盤庚、 蔡 仲 之 命 、 謨、顧命 84 29 03 110 尚書孔傳(孔 安國) 孔傳、先儒、 說者、傳、漢 孔氏、舊說 44 543 19 568 游均晶:43 (頁52) 尚書正義(孔 穎達) 先 儒 、 唐 孔 氏、舊說 23 178 11 190 ○游均晶:22 (頁52) 尚 書 注 ( 鄭 玄) 鄭玄、鄭康成 02 02 00 04 昌黎文集(韓 愈) 韓子、韓愈 03 01 00 04
周易 孔子、易、易 大傳、 14 02 00 16 游均晶:08 (頁40) 河 東 先 生 集 (柳宗元) 柳宗元 01 00 00 01 法言(揚雄) 00 01 00 01 帝王世紀(皇 甫謐) 帝王世紀 01 00 00 01 後漢書注(李 賢) 唐李賢 01 00 00 01 春秋 春秋 02 00 00 02 春秋公羊傳 公羊傳 01 00 00 01 游均晶:01 (頁40) 春秋左氏傳 左氏、左傳、 季 札 、 春 秋 傳、夏書、傳 31 00 00 31 游均晶:12 (頁40) 春 秋 左 傳 注 (杜預) 杜預 02 01 00 03 春秋穀梁傳 穀梁 01 00 00 01 游均晶:02 (頁40) 皇甫謐 皇甫謐 01 00 00 01 韋昭 韋昭 01 00 00 01 風俗通義(應 劭) 風俗通 01 00 00 01 唐律疏議(長 孫無忌) 律 01 00 00 01 晉 書 ( 房 玄 齡) 00 01 00 01 荀子(荀卿)荀卿 01 00 00 01 馬融 00 02 00 02 國語 周語、國語 07 00 00 07 國 語 解 ( 韋 昭) 00 01 00 01 張揖 張揖 01 00 00 01 莊子(莊周)莊子 01 00 00 01 許商 許商 01 00 00 01 通典(杜佑)杜佑、通典 03 00 00 03 郭璞 郭璞 01 00 00 01
尋陽記 尋陽記 01 00 00 01 華陽國志(常 璩) 常璩 01 00 00 01 逸周書 汲 冢 周 書 克 殷篇、周書作 雒 02 00 00 02 隋書(魏徵)隋地志 01 01 00 02 新書(賈誼)賈誼 01 00 00 01 楚地記 楚地記 01 00 00 01 楚辭 楚辭 01 00 00 01 經典釋文(陸 德明) 00 13 00 13 游均晶:僅謂 參 酌 陸 德 明 之說,然未有 說明。(頁43) 虞喜 虞喜 01 01 00 02 詩經 小弁、小旻、 小明、臣工、 卷阿、東山、 振鷺、商頌、 詩、詩經 29 04 01 32 游均晶:20 (頁40) 賈逵 賈逵 01 00 00 01 漢書(班固) 地 志 、 漢 王 橫、漢地志、 漢西域傳、漢 志漢律、漢律 歷志、漢書 50 05 03 52 漢 書 注 ( 臣 瓚) 臣瓚 01 00 00 01 漢書注(顏師 古) 顏氏、顏師古 03 01 00 04 游均晶:缺 漢泰誓 偽泰誓 01 00 00 01 爾雅 爾雅 14 00 00 14 游均晶:10 (頁40) 爾 雅 注 ( 孫 炎) 孫炎 01 00 00 01 管子 管子 01 00 00 01 蓋匡 唐人 01 00 00 01
說文解字(許 慎) 說文 11 02 00 13 說文繫傳(徐 鍇) 說文注 01 00 00 01 儀禮 大射禮、鄉飲 酒禮、儀禮 03 00 00 03 儀 禮 注 ( 鄭 玄) 儀禮、鄭氏 02 00 00 02 劉焯 劉焯 01 00 00 01 廣韻 廣韻 02 01 00 03 論語 孔子 10 05 00 16 游均晶:10 (頁40) 鄭玄 鄭氏、鄭玄 08 01 00 09 冀 州 箴 ( 揚 雄) 揚 子 雲 冀 州 箴 01 00 00 01 戰國策 戰國策 01 01 00 02 禮記 孔子、王制、 曲禮、祭、祭 法、祭統、喪 大記、喪服四 制 、 樂 記 、 禮、禮記、禮 運 24 02 01 25 游均晶:03 (頁40) 禮 記 注 ( 鄭 玄) 鄭氏注、鄭玄 注、禮記 03 00 00 03 蠻書(樊綽)樊綽 01 00 00 01
(四)《書集傳》所引用宋人的資料:
人名、書名 《書集傳》 引用名稱 注明出處 引用數 不注明出 處引用數 重出 總數 說明 二程遺書(程 顥、程頤) 程子 06 03 00 09 游均晶:10 (頁43) 中 庸 傳 ( 楊 時) 楊氏中庸傳 01 00 00 01 五 誥 解 ( 楊 簡) 00 02 00 02元豐類稿(曾 鞏) 南 豐 曾 氏 齊 二堂記 01 00 00 01 公 是 七 經 小 傳(劉敞) 劉氏、劉侍講 04 00 00 04 六經奧論(鄭 樵) 或謂 02 00 00 02 太 平 寰 宇 記 (樂史) 樂史、寰宇記 04 01 00 05 李經(?) 李氏 01 00 00 01 游均晶:01 (頁45) 周希聖 周氏 01 00 00 01 游均晶:僅謂 參 酌 周 氏 之 說,然未有說 明。(頁46) 尚書全解(林 之奇) 或 又 謂 、 或 曰 、 或 者 乃 謂、林氏 29 133 11 151 游均晶:24 (頁44) 尚書新義(王 安石) 王氏 11 26 00 37 游均晶:13 (頁60) 尚書詳解(夏 僎) 或曰、夏氏 03 30 01 32 游均晶:02 (頁46) 尚 書 說 ( 黃 度) 或曰 01 02 00 03 尚書講義(史 浩) 00 04 00 04 游均晶:未注 明次數。 (頁44) 尚書講義(曾 旼) 曾氏 11 02 00 13 游均晶:12 (頁44) 東坡全集(思 治論)(蘇軾)蘇氏 01 00 00 01 東坡書傳(蘇 軾) 或曰、蘇氏 49 91 10 130 蔡根祥:47 (頁599) 游均晶:46 (頁60)
東萊書說(呂 祖謙) 呂氏、或曰 56 140 10 186 ○蔡根祥:49 (頁599) ○游均晶:45 (頁60) 林希(?) 00 01 00 01 律 律 01 00 00 01 施博士(?)施氏 01 01 00 02 游均晶:僅謂 參 酌 施 氏 之 說,然未有說 明。(頁46) 春秋考(葉夢 得) 00 01 00 01 洪範口義(胡 瑗) 00 01 00 01 洪範辨(吳仁 傑) 吳仁傑 01 00 00 01 游均晶:02 (頁45) 皇王大紀(胡 宏) 00 02 00 02 游 均 晶 :01 (頁44),指 出〈康誥〉「朕 其弟小子封」 《書集傳》引 「胡氏」應指 「胡宏」。 峰按,〈康誥〉 傳文並未明 引「胡氏」。 皇極經世(郡 雍) 邵子經世書 01 00 00 01 禹貢論(程大 昌) 程氏 09 02 00 11 游均晶:10 (頁43) 胡旦 胡氏 01 01 01 01 游均晶:01 (頁43) 范祖禹 范氏 01 00 00 01 游均晶:01 (頁43) 晁以道 說之 晁氏、舊說 10 00 00 10 游均晶:10 (頁43)
書 傳 ( 葉 夢 得) 葉氏 01 00 00 01 游均晶:僅謂 參 酌 葉 夢 得 之說,然未有 說明。(頁43) 書 裨 傳 ( 吳 棫) 吳氏、吳棫 26 00 00 26 ○游均晶:21 (頁60) 泰誓論(歐陽 脩) 歐陽氏 01 01 01 01 游均晶:01 (頁43) 張九成 00 03 00 03 張栻 張氏 01 00 00 01 游均晶:未注 明次數。 (頁44) 張綱 張氏 02 03 00 05 游均晶:未注 明次數,又以 張氏皆為張 栻。(頁44) 峰按,據黃倫 《尚書精義》 所引,有二則 當為張綱。 通 書 ( 周 敦 頤) 周子 01 00 00 01 陳鵬飛 陳氏 05 00 00 05 游均晶:未說 明(頁45) 斐 然 集 ( 胡 夤) 00 01 00 01 渾 儀 議 ( 沈 括) 沈括 01 01 01 01 絜 齋 家 塾 書 鈔(袁絜) 或曰 01 04 00 05 楊時 楊氏 02 00 00 02 游均晶:02 (頁44) 葛真? 葛子平? 葛興仁? 葛氏 07 00 00 07 游 均 晶 :04 (頁45) 峰 按 , 游 以 「葛氏」為葛 子平,然陳櫟 曾 以 葛 氏 為
「葛真」。董 鼎 《 輯 錄 纂 註》有「葛興 仁」,未知所 引為誰之說, 故 並 存 以 待 考。 資治通鑑(司 馬光) 通鑑 01 00 00 01 雍 錄 ( 程 大 昌) 程氏 01 00 00 01 夢溪筆談(沈 括) 吳興沈氏 01 00 00 01 樂 軒 集 ( 陳 藻) 或又謂 01 00 00 01 潏 水 集 ( 李 復) 李復、邢恕 02 00 00 02 薛元鼎 薛元鼎 01 00 00 01 書古文訓(薛 季宣) 薛氏 03 02 00 05 游均晶:06 (頁44) 輿地廣記(歐 陽忞) 輿地記 02 00 00 02 如上表所示,蔡根祥和游均晶對此書的引據問題提出較具體的說 明,但他們皆只處理了蔡沈自己注明出處的部分,且在引用次數的統計 上,不夠精確。例如,上表所作的統計,最小的單位是《書集傳》的分 「節」,標準較為寬鬆。而蔡、游二人的統計單位為引用次數,統計單 位較小。然而有些數據,如吳氏(棫),游均晶統計引用21次,少於上 表所統計的26次。又如引蘇氏(軾)蔡根祥統計47次,游均晶統計46次, 而上表所統計為49次。這意味著他們的統計數字,有所缺誤。另外,他 們雖有少數例證提及蔡沈有未經注明出處的傳文,但皆只是單一的例 子,未能較全面呈現其中的狀況。 根據此表,可以看出若不論蔡沈是否注明出處,以及所引資料是否 為蔡沈直接引用或是轉引自他書,《書集傳》所涉及的資料多達147種,
其中宋以前之著作有96種,宋人之著作有51種。而且整體來看,蔡沈未 注明出處的傳文,引據他書的數量,遠遠超出注明出處的部分。從《書 集傳》大量引據他書作注的情形言,蔡沈所採用的注經體式,的確是集 錄諸家說法的「集注體」。研究上,若未能將注經體式的問題納入考慮, 將無法如實呈現蔡沈《書集傳》的注解特色。
四、《書集傳》引據資料的分析
根據溯源的成果,值得重視的有下列諸事: (一)《書集傳》對所引用資料來源的標明並不重視,故注明出處 的傳文,就全書的比例而言並不太高。而注明出處的傳文,經詳細比對, 可以發現其中出處標注不正確的,有13處。如將《小爾雅》誤作《爾雅》、 《周禮‧地官》誤作《周禮‧夏官》、《後漢書》誤作《漢書》、《淮 南子》誤作《莊子》、顧氏誤作顏氏、《爾雅》孫炎注誤作郭璞注、鄭 玄誤作陳鵬飛、《尚書》孔穎達《正義》誤作孔安國《傳》、王安石《尚 書新義》誤作葉夢得和林之奇、蘇軾《東坡書傳》誤作薛季宣。另有兩 則雖標明出自《漢書》,但在今本《漢書》中,卻未找到相關內容。配 合前文述及的蔡沈對引據資料文字的改動,可知蔡沈引證文獻,並不太 重視引文的精確度。 (二)孔《傳》、《尚書正義》在蔡沈未注明出處的傳文中,並未 被嚴格區分。這是因為《尚書正義》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是依據孔《傳》 來作疏的。所以這兩種著作,在蔡沈未注明來源的傳文中,往往未予清 楚區隔。若加上出自《經典釋文》的相關內容,三種著作可以籠統地以 「古注」視之。從表中可以看出,《書集傳》引用古注的數量極多。三 種文獻共有771(568+190+13)個節次加以引據。尤其是孔《傳》的 引據高達568個節次佔全書938個節次的一半以上。雖然其中有些引據僅 是對經文一、兩個詞語的解釋,但如此高的引據數仍然值得重視。據此,可以確認蔡沈在進行《書集傳》的撰寫時,不僅並未排斥「古注」,甚 至是以「古注」作為其「集傳」的重要基礎。在對經文未有更好的解釋 時,蔡沈往往採用「古注」來作傳,特別是有關名物制度的部分,更是 大量以「古注」作為作傳的依據。所以,《尚書》中涉及名物制度的解 釋較多的篇章,如〈顧命〉、〈康王之誥〉等篇,皆大量引據「古注」 的內容。從這個現象來看,「古注」是蔡沈作傳的重要依據。 (三)蔡沈所引據的宋人《尚書》注,依數量的多寡排列,為呂祖 謙《東萊書說》(186)、林之奇《尚書全解》(151)、蘇軾《東坡書 傳》(130)、王安石《尚書新義》(37)、夏僎《尚書詳解》(32)、 吳棫《書裨傳》(26)、曾旼《尚書講義》(13)、晁以道(10)、葛 氏(07)、陳鵬飛(05)、薛季宣《書古文訓》(05)、袁絜《絜齋家 塾書鈔》(05)、史浩《尚書講義》(04)、張九成(03)、黃度《尚 書說》(03)、張綱(05)、葉夢得《書傳》(01),計17家。其中, 可以分成三種情形: 1. 數量最多的是《東萊書說》(呂祖謙)、《尚書全解》(林之奇)、 《東坡書傳》(蘇軾),其引據的數量皆超過100次以上。這些著作正 是朱熹曾經加以評介的重要注解。 2. 書已不傳,但《書集傳》引據較多的著作為《尚書新義》(王安 石)、《書稗傳》(吳棫)、《尚書講義》(曾旼)、(晁說之)諸家, 引據的數量皆在10次以上。由於相關著作今日已無由得見,所以只能根 據蔡沈自注以及從他書轉引才能得知《書集傳》是否加以引據。合理的 推測,在蔡沈未標明出處的部分,也許有更多出自這些著作的相關內容。 3. 著作尚存而引據在10次以上的有《尚書詳解》(夏僎)。夏僎的 時代稍早於蔡沈,但因其書的大量內容與林之奇《尚書全解》相同,故 蔡沈引據相對於《尚書全解》的數量,自然比較少。 綜合2、3兩點,可以確認《書集傳》引用最多的,除了古注(孔《傳》、 《正義》、《釋文》)外,最重要的為王安石《尚書新義》、蘇軾《東 坡書傳》、林之奇《尚書全解》和呂祖謙《東萊書說》。只是很難說那
一種是絕對的多,因就現存的諸家著作看,每一部注解的詳略、字數皆 有極大的差異,所以除非蔡沈所引據的數量有極明顯的差距,否則不宜 直接以《書集傳》引用的數量來判定蔡沈最看重那一部注解。 上述引據情形頗符合朱熹晚年與蔡沈討論《尚書》諸家注解優劣與 注解原則的說法。朱熹曾說: 諸說此間亦有之,但蘇氏傷於簡,林氏傷於繁,王氏傷於鑿,呂 氏傷於巧,然其間儘有好處。如制度之屬,秪以《疏》文為本。 若其間有未穩處,更與挑剔,令分明耳。33 於宋人的注解,則特別舉出蘇軾、林之奇、王安石、呂祖謙四家,並強 調制度的部分,應以《尚書正義》為基礎。其中,「若其間有未穩處, 更與挑剔,令分明耳」,在斷句上,可以理解成專指《尚書正義》對制 度的說明有未穩處,亦可理解成諸家之說有未穩處,而以後一說所包含 的範圍較廣。如果就《書集傳》改動諸家注解文句的情形看,後一種理 解方式應當比較合乎蔡沈作注的實情。 又朱熹所謂宋人四家注「傷於簡」、「傷於繁」、「傷於鑿」、「傷 於巧」之失,未必完全是針對《尚書》內容理解說的。如果考量朱熹對 經注的意見,可以發現朱熹認為經注必須有目標、規範。注得過少,無 法使讀者了解;太繁,則往往流於自作文章,無法使讀者自行體會經書 的內涵。所以注經並非把注解者的體會完全寫出即可。換言之,《書集 傳》對諸家注解的抉擇,在理解的層次上,至少包括了蔡沈個人對《尚 書》理解的體會與如何使讀注之人在基本的理解、體會的基礎上,能夠 自行發掘、闡發經旨。注解提供的是理解的基礎和方向的規範,是引導 作用,而不是決斷性的。所以,讀注者並非只能依照注解亦步亦趨,而 是從注解的引導,自行開發義理。了解此點,才能明白何以朱熹的後學, 在經注上,每每採用集注或集錄纂注的體式。因為他們本來就在朱子學 體系的主軸下,包容諸家說法。
33 宋‧蔡沈,《朱文公訂正門人蔡九峰書集傳‧書傳問答》,頁 1a-1b。
(四)《書集傳》引林之奇《尚書全解》共151次,但《書集傳》 前半部引《尚書全解》的情形極多,但到了〈洛誥〉篇之後,只出現9 次。而《書集傳》引呂祖謙《東萊書說》共186次,但《東萊書說》在 〈召誥〉篇之前僅出現40次。這與當時認為林之奇《尚書全解》只注到 〈洛誥〉,呂祖謙《東萊書說》則注〈洛誥〉篇之後的部分有關。《朱 子語類》說: 林書儘有好處。但自〈洛誥〉已後,非他所解。 呂伯恭解書自〈洛誥〉始。 向在鵝湖,見伯恭欲解《書》,云:「且自後面解起,今解至〈洛 誥〉。」有印本,是也。34 今本《尚書全解》雖為完本,但這個版本行世的時間較蔡沈注經的時間 晚。蔡沈所據,是當時所見的本子。 (五)《尚書》中的〈禹貢〉,在性質上和其他篇章不同。此篇涉 及許多地理、山脈、水道等特殊知識。蔡沈為這篇作傳,大量引用了地 理方面的專著。從表中的引據數量上看,《漢書‧地理志》、《水經》、 《水經注》、《禹貢論》(程大昌)之引用的數量雖然較多,但主要皆 集中在〈禹貢〉的傳文之中。 (六)《書集傳》明引「薛氏」,集中在〈禹貢〉篇,皆出自薛季 宣《書古文訓》。這是因為《朱子語類》曾說: 薛士龍《書解》,其學問多於地名上有功夫。35 然在資料對比的過程發現,「薛」、「蘇」二字因字形相近,在引用上 每每造成錯誤。如林之奇《尚書全解》所引「薛氏」便往往出自《東坡 書傳》。《書集傳》所引4處「薛氏」,其中〈酒誥〉篇所引,應作「蘇 氏」,故實際明引「薛氏」僅〈禹貢〉所引的3次。所以《書集傳》實 際上,只在〈禹貢〉篇引薛氏之言,這與朱熹強調薛季宣的學問「於地 名上有功夫」是一致的。
34 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臺北:文津出版社,1986),頁 1988。 35 同前註,頁 1989。
(七)從實際的資料對比來看,《書集傳》所參考的資料,可能並 不如上述統計資料其所明引的資料所顯示的那麼多。因為我們發現,《書 集傳》所引唐以前的資料,絕大多數都曾為前人所引用過。特別是《尚 書正義》、《尚書全解》二書,應當是蔡沈在作注時的重要資料來源。 其中引錄唐代以前的說法,大多參考了《尚書正義》的文字。而引用北 宋時期的資料,又往往和《尚書全解》重疊。這意味著蔡沈實際看到的 書,可能不如表面上的統計數字那麼多。所以,表面上引錄的資料,要 比實際上的多。這種轉引自他書資料的情形,若不注意,很可能會以為 蔡沈全部都是直接根據原書引錄。我們不宜單從表面上的引用,便以為 蔡沈當時看過原書。 (八)經由資料的對比,可以了解《書集傳》作為《尚書》全經的 注解,並未採取學派的狹礙角度來解經。經書的注解不可能被漫無限制 地以學派思想加以發揮,其中必然有許多部分,必須受到前人注解、詞 語、文脈、語言等的規範。因之,同一部經典的不同注解,必然有許多 注解內容因襲自共同的語文基礎與經典解釋傳統,亦不可能全然排斥不 同學派對同一經典的詮釋。從這一點而言,經書的內容必然是超出學派 限制的。所以蔡沈對諸家之說,除了特別引錄並予以破斥的情況外,常 見的作法是在諸家說法中選擇較優長的解釋。亦即大多數的注解內容, 並非在「排斥」他說的前提下認同某說,而是在比較之下,突出或接受 最為優長的某說。這一點在理解集注體經注時,是頗應注意的。尤其是 未注明出處的部分,恐怕有許多的引錄,是立足於此一立場下完成的。 依體例,這些不注明出處的資料文字,大抵曾經蔡沈的改動。在《書集 傳》書中的呈現方式,則大多未再加上批評,原則上應為蔡沈所贊同的 意見。大體上,對原注文並未有較明顯的反對意見。這是與注明出處, 且加上批評的資料,最大的不同。如果以蔡沈對所引用諸家見解的認同 程度為序,應當是:注明出處未批評、不注明出處未改動─不注明出 處微調─注明出處批評。
(九)蔡沈《書集傳》的注經體式,主要仿自朱熹的《詩集傳》, 在形式上仍維持著一般注解的表述方式,對所引用的諸家說法,則絕大 多數未明確注出來源,以致於很容易被誤認為一般注解體式的經注。36這 種形式上的安排,或許是因為朱子學派重視讀者閱讀上的方便,詳細標 注所依據的資料來源,可能影響注解文意的通暢而未成為作注的重點。 但他們並未刻意隱沒他們的注解根本性質為「集傳」或「集注體」的事 實,所以書名皆清楚標上「集傳」、「集注」之名。如朱熹的《四書章 句集注》即清楚地將〈大學〉、〈中庸〉的注解定名為「章句」,《論 語》、《孟子》的注解定名為「集注」,明白區分為兩種不同注經體式。 他對於不同體式,有著清楚的意識。 從閱讀的角度言,朱熹並不希望他的學生只讀他的著作。《朱子語 類》中,記載了朱熹對學生閱讀《詩經》的相關指點,說: 先生謂學者曰:「公看《詩》,只看《集傳》,全不看古注。」 曰:「某意欲先看了先生《集傳》,卻看諸家解。」曰:「便是 不如此,無卻看底道理。才說卻理會,便是悠悠語。今見看《詩》, 不從頭看一過,云且等我看了一箇了,卻看那箇,幾時得再看? 如厮殺相似,只是殺一陣便了。不成說今夜且如此厮殺,明日重 新又殺一番!」37 文蔚泛看諸家《詩》說。先生曰:「某有《集傳》。」後只看《集傳》, 先生又曰:「曾參看諸家否?」曰:「不曾。」曰:「卻不可。」38 只看《詩集傳》或只看古注的作法,皆為朱熹所指正。朱熹認為,讀《詩 經》,應當同時將諸家注解一起參照閱讀。這種建議,其實也是朱熹自
36 蔡沈的弟子黃自然指出,《書集傳》引錄諸家之說的方式為:「其說出於 一家,則必著姓氏。至於行有刪句,句有刊字,附以己意,為之緣飾者, 悉不復錄,用《詩集傳》例也。……《傳》本文公所命,故不復表著師說。」 參見宋‧蔡沈,《朱文公訂正門人蔡九峯書集傳‧書跋》,頁1a。可知《書 集傳》的注經體式,主要仿自朱熹的《詩集傳》。 37 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頁 2088。 38 同前註。
己讀《詩經》的方式。他自述讀《詩經》的經驗,即是將數十家注解一 起參看。《朱子語類》說: 因說學者解《詩》,曰:「某舊時看《詩》,數十家之說一一都 從頭記得,初間那裏敢便判斷那說是;那說不是?看熟久之,方 見得這說似是,那說似不是;或頭邊是,尾說不相應;或中間數 句是,兩頭不是;或尾頭是,頭邊不是。然也未敢便判斷,疑恐 是如此。又看久之,方審得這說是,那說不是。又熟看久之,方 敢決定斷說這說是,那說不是。這一部《詩》,並諸家解都包在 肚裏。公而今只是見已前人解《詩》,便也要注解,更不問道理。 只認捉著,便據自家意思說,於己無益,於經有害,濟得甚事! 凡先儒解經,雖未知道,然其盡一生之力,縱未說得七八分,也 有三四分。且須熟讀詳究,以審其是非而為吾之益。今公纔看著 便妄生去取,肆以己意,是發明得箇甚麼道理?公且說,人之讀 書,是要將作甚麼用?所貴乎讀書者,是要理會這箇道理,以反 之於身,為我之益而已。」39 朱熹將讀書視為「格物」的一環。40雖然讀書並不是明道的唯一方式, 對朱子學派而言,經書的閱讀,旨在體會聖人之道則無可疑。朱熹強調, 在讀經的方式上,除了應當熟讀文本,先儒的注解「雖未必知道」,但 亦能部分體現真理,故不僅應當參看,甚至要「熟讀詳究」,然後將理 會的道理「反之於身」,才能於己有益。所以,朱熹讀《詩經》,取諸 家注解同時參看。作為朱子後學,更應將朱熹的《詩集傳》與諸家注解 合參,才能明暸《詩集傳》的抉擇之旨。 類似熟讀文本「逐段子細玩味」文義,並參照諸家注解一起體會, 特別看重對諸家說有異同的地方加以窮究,然後將體會的道理回歸到自 心的讀書建議,在《朱子語類》中極為常見。如《朱子語類》說:
39 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頁 2092。 40 朱熹曾說:「讀書是格物一事。」參見同前註,頁 167。
為學之道,聖賢教人,說得甚分曉。大抵學者讀書,務要窮究。 「道問學」是大事。要識得道理去做人。大凡看書,要看了又看, 逐段、逐句、逐字理會,仍參諸解、傳,說教通透,使道理與自 家心相肯,方得。讀書要自家道理浹洽透徹。杜元凱云:「優而 柔之,使自求之,厭而飫之,使自趨之。若江海之浸,膏澤之潤, 渙然冰釋,怡然理順,然後為得也。」41 讀書,須從文義上尋,次則看注解。今人卻於文義外尋索。42 凡看文字,諸家說有異同處,最可觀。謂如甲說如此,且撏扯住 甲,窮盡其詞;乙說如此,且撏扯住乙,窮盡其詞。兩家之說既 盡,又參考而窮究之,必有一真是者出矣。43 在原文精熟的基礎上,朱熹一再強調閱讀者應透過諸家注解的參互比 較、「窮盡其詞」,並「使道理與自家心相肯」。這種讀書方式,當是 朱熹對經書研讀的基本主張。 關於讀《尚書》的研讀,朱熹亦有類似的見解。《文集》卷六十四 〈答或人〉說: 《尚書》頃嘗讀之,苦其難而不能竟也;注疏、程、張之外,蘇 氏說亦有可觀,但終是不純粹。林少穎說,〈召誥〉已前亦詳備。 聞新安有吳材老《裨傳》,頗有發明,却未曾見,試并考之。諸 家雖或淺近,要亦不無小補,但在詳擇之耳,不可以篇帙浩汗而 遽憚其煩也。大抵讀書,先且虛心考其文詞指意所歸,然後可以 要其義理之所在。近見學者多是先立己見,不問經文向背之勢, 而橫以義理加之,其說雖不悖理,然非經文本意也。如此,則但 據己見自為一書亦可,何必讀古聖賢之書哉?所以讀書,政恐吾 之所見未必是,而求正於彼耳。惟其闕文斷簡、名器物色有不可
41 同前註,頁 162。 42 同前註,頁 193。 43 同前註,頁 192。
考者,則無可奈何;其他在義理中可推而得者,切須字字句句反 復消詳,不可草草說過也。44 《尚書》一方面具有記言體史書的性質,但因內容多為「聖人之言」, 在經書閱讀的目標上,自然是希望能夠從聖人之言以明道。在朱熹所提 示的讀《尚書》的方法上,依然是循不先立己見,熟讀文本,並參照前 人的注解,以「詳擇之」的原則來進行的。以此來衡量蔡沈《書集傳》 「集注體」注經體式,便可以發現蔡沈的體式,正是在朱熹讀書法規範 下的成果。所以蔡沈在〈書集傳序〉所說的: (沈)自受讀以來,沈潛其義,參考眾說;融會貫通,廼敢折衷; 微辭奧旨,多述舊聞。45 正是朱熹讀書法具體實踐的表述。〈書集傳序〉又說: 二帝、三王之治本於道,二帝、三王之道本於心,得其心,則道與 治固可得而言矣。……文以時異,治以道同。聖人之心見於《書》, 猶化工之妙著於物,非精深不能識也。是《傳》也,於堯、舜、 禹、湯、文、武、周公之心,雖未必能造其微;於堯、舜、禹、 湯、文、武、周公之書,因是訓詁,亦可得其指意之大略矣。46 蔡沈雖謙虛地說,《書集傳》的注解內容對聖人之心的闡明「雖未必能 造其微」,但他的真正目標還是期望讀者能夠經由《書集傳》,深入二 帝三王之心。《書集傳》乃蔡沈以諸家注解參互考而成,《書集傳》的 閱讀,立足於朱子的讀書建議,自然亦必須與諸家注解參互考校,從參 照中了解蔡沈對諸家說法的抉擇之旨。因此,若不能體會《書集傳》作 為「集注體」經注的用心之所在,忽視此一體式所代表的學派意義,將 無法合宜地了解《書集傳》的價值。
44 宋‧朱熹撰,朱傑人等主編,《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肆),頁 3133。 45 宋‧蔡沈,《朱文公訂正門人蔡九峯書集傳‧集傳序》,頁 1b。 46 同前註,頁 1a。
五、結論
經由上文的說明,可知《書集傳》大量引據前人著作,的確是「集 注」體經注。前人分析此書時,僅注意到其中明確注出出處的資料,並 不能如實呈現《書集傳》的注經特色。 《書集傳》引據前人著作,可考者多達147種。其中以《孔傳》、 《尚書正義》、《東萊書說》(呂祖謙)、《尚書全解》(林之奇)、 《東坡書傳》(蘇軾)、《尚書新義》(王安石)、《書稗傳》(吳棫)、 《尚書講義》(曾旼)、(晁說之)、《尚書詳解》(夏僎)諸家,數 量較多。諸家之中,又以《孔傳》、《尚書正義》、《東萊書說》(呂 祖謙)、《尚書全解》(林之奇)、《東坡書傳》(蘇軾)的數量最多。 此一情形,與朱熹對蔡沈所作的指導一致。可見,蔡沈頗能遵從朱熹的 注解建議,而在注經的體式、取材上,依朱熹所交代的規模作注。 《書集傳》作為「集傳體」經注,對前人的解經意見雖有所選擇, 但整體而言並未因學派的不同而有過度偏頗的對待差異。至少對朱熹曾 經贊許過的《尚書》注解,蔡沈基本上採取相當持平的方式予以引用。 學派的思想雖然可能影響經書注解的內容,卻不宜過度強調其對經書注 解的絕對影響。從朱熹的讀書立場,可知蔡沈《書集傳》的確符合朱子 注經、讀經對諸家注解兼容並蓄的根本精神。The Analysis of Data Cited by Tsai-Shen’s “Shu-Ji-Chuan”
Hua-feng Xu*
Abstract
Tsai-Shen’s “Shu-Ji-Chuan” is the masterpiece in “Shangshu” field of Zhu Xi school. Being named as“Ji-Chuan,” “Shu-Ji-Chuan” was a collection of variorum annotation, which essentially received and combined many theories and doctrines. Therefore, the precondition for commenting on this book is to attentively study/understand the data cited by Tsai-Shen first. In the past, most scholars tended to study only those quotations for which Tsai-Shen had cited the sources. In fact, a significant proportion of “Shu-Ji-Chuan” quoted previous authors without giving credit to the sources. In this article, we discuss quotations in“Shu-Ji-Chuan” more comprehensively, especially for the unsourced part. We try to carry out a more precise comparison and investigation so as to underline the fact that this book is a variorum. Meanwhile, the use of citations demonstrated that Tsai-Shen’s writing followed his teacher’s instructions quite well. Hence, “Shu-Ji-Chuan” highly embodied the scripture annotation principle instructed by Zhu Xi.
Keywords: Tsai-Shen, Shu-Ji-Chuan, Zhu Xi, vari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