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100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跨領域人才培訓-專業進修班」學程心得報告(I)智慧財產權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100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跨領域人才培訓-專業進修班」學程心得報告(I)智慧財產權"

Copied!
4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研 習 心 得. 100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農業科技跨領域人才培訓-專業進修班 學程心得報告 (I)智慧財產權 農試所技服組 陳烈夫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國立政治大 學智慧財產研究所,規劃開辦「農業科 技跨領域人才培訓-專業進修班(碩士學 分班)」已歷7屆(2005-2011年),因應國 內現階段仍十分欠缺有關農企業的研發 技術產業化及研發成果國際商品化的觀 念與模式,同時更迫切需要培訓農業科 技研發、智財管理及技術移轉行銷等跨 領域相關人才。因此,智財所特開辦此 專業訓練課程,讓各界學員接受智慧財 產權、技術移轉及投資評估等領域之培 訓,期望建立智慧財產管理機制並培育 跨領域人才,使其擁有技術、法律與商 品化經營三方面整合之能力,以因應國 內農業轉型之需要。 課程中第一部分有關於「智慧財產 權」的內容,涵蓋著各種面向的討論, 茲整理分述如下: 首先就保護智慧財產權及鼓勵自主 創新而言,宇智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徐小 波董事長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技處方 國運副處長皆以無可質疑的論調提出, 視其為我國重要的科技發展策略之一. 作 者:陳烈夫助理研究員 連絡電話:04-23317453. 34. 農業試驗所技術服務.2012年06月.90期. 環。對任何企業擁有智慧財產權資源, 可確保其公司進行有效的計畫、組織以 致於控制資源分配,用來實現公司的最 佳化效益,以及提升自我在商場上的競 爭能力。同時更認為智慧財產權本質上 是人類精神活動的主要成果,而且能夠 產生財產上的相當價值,並且可由法律 所創設保護的一種權利制度。因此,強 調智慧財產權必須兼具人類精神活動的 成果與產生財產上價值的兩大特性。就 人類精神活動的成果特性而言,如果僅 是憑藉體力上的勞動,而無精神智慧上 的投注心力,若僅做為資料上的蒐集, 而無創意的分類及檢索技巧,並不足以 構成人類精神活動的成果。又若此一人 類精神活動的成果如不能夠產生財產上 的價值,亦無需政府進一步的以法律保 護,故此,必須是具備有財產上的價值 的特質,才有必要如一般財產的加以保 護。 其後,在後續課堂上老師皆有闡述 到有關智慧財產權可涉及的領域眾多, 如公平交易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 權法及相關權利、產地標示及工業設計 等內容,而作深入簡出說明智財權的意 涵。若單就一般民眾想到的所謂財產 一事,最簡單不過的就是不動產(包括 土地與房屋)及動產(包括現金、首飾 珠寶及股票)等兩大類型,而且是具備.

(2) 有形及具體可易見的物件。而所謂無形 體的財產是指人類基於思想進行創作活 動,從而產生精神與智慧上的無形體產 物,如音樂、書籍、畫作、網站設計、 電腦軟體、發明專利及商標等思想結 晶,而國家亦相對的以立法方式保護這 些人類精神智慧產物,並且賦與創作人 得享有專屬的權利。但就一般人而言, 對於他人有形財產的權利會比較尊重, 而對於尊重別人無形體的智慧財產權的 觀念相對顯得薄弱,如市面上常充斥著 仿冒品、盜印書籍及仿冒軟體等,或是 使用類似著名企業的商標,導致消費者 有產生混淆的現象。這都是一種侵害他 人智慧財產權的違法行為,其在法律上 與侵害他人有形財產之結果是相同的, 須對權利人負有民事及刑事上的責任。 課程中政治大學陳家駿副教授、沈 宗倫副教授、林國塘助理教授、中興大 學許舜喨助理教授、台灣積體電路製造 股份有限公司先進技術事業法務處宿文 堂處長進一步討論到農業科技智慧財產 權在法律上保護的主要方式: (1)專利法:新型農機具、作物栽培技 術、作物育種方法、微生物技術、動 物飼料及食品添加劑配置方法、植物 細胞、植物基因、植物蛋白等,都可 以通過申請發明(或新型或新式樣)專 利的方式實現保護。 (2)植物品種及種苗法:育種過程中創造 的品種資源及選育的植物新品種,可 按照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申請保護。 (3)營業秘密法:先進的加工技術、產品 配方等研究成果,可利用技術秘密方 式進行保護。科技秘密的管理應嚴格 按照程式確定保密範圍,制定並實施 保密措施。營業秘密可以通過民法、 合約法、以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法等法 律予以保護。. (4)商標法:新品種等科技成果形成商品 後,可通過註冊商標獲得商標專用 權,從而實現對商品的保護。 (5)著作權法:農業科技人員對其科技活 動中所產生的著作、論文、工程設 計圖紙及說明、農業科技、影音資料 及軟體等,可享有精神權利和經濟權 利。 (6)地理標誌:標誌明示出商品或服務的 真實來源(即原產地的地理位置)、該 商品或服務具有獨特品質、聲譽或其 他特點、該品質或特點本質上可歸因 於其特殊的地理來源,地理標誌的合 法使用者有權阻止任何人使用該地理 標誌。 智慧財產局劉蓁蓁副組長並且講 述最新的我國商標法修正案「新商標 法」,於100年5月31日立法院7屆第7會 期第15次會議三讀通過後,並於6月29日 經總統公布,將由行政院另行公告實施 日期,預計於101年7月施行。 此次新商標法有重大變革,包括: (1)擴大商標註冊保護客體。例如動態、 全像圖等新型態商標。 (2)明定商標之各種使用行為態樣。 (3)避免商標權人因遲誤繳納第2期註冊 費,廢除註冊費分2期繳納之制度。 (4)修正商標權人同意他人並存申請註 冊,若有顯屬不當之情形時,後申請 商標仍不得註冊。 (5)增訂非因故意未能遵守註冊費繳納期 間之復權規定。 (6)增訂申請評定或廢止他人註冊商標, 主張在後申請的商標,或變換加附記 使用的商標,與其註冊滿三年之商標 構成相同或近似,而有使相關消費者 混淆誤認之虞者,須舉證有使用事實 等規定。. 農業試驗所技術服務.2012年06月.90期. 研 習 心 得. 35.

(3) 研 習 心 得. 36. (7)明定「損害賠償」須以行為人主觀上 有故意或過失為必要;刪除最低損害 賠償的五百倍底限規定;另為適度免 除商標權人舉證其損害數額之負擔, 增訂得以合理授權金額作為損害賠償 數額。 (8)明定僅須「可能」有致著名商標之識 別性或信譽減損者,即視為侵權行 為,以加強著名商標之保護;另為避 免造成權利濫用之問題,刪除以他人 「註冊商標」作為自己公司名稱、商 號名稱、網域名稱等視為侵權之規 定。 (9)明定海關依職權查扣之法據;並增訂 為調查侵權或提起訴訟必要,海關得 提供權利人侵權貨物資訊或由商標權 人提供擔保金申請調借貨樣,進行侵 權認定等規定。 (10)明定產地證明標章及產地團體商標 等相關規定,另增訂直接及間接侵害 證明標章權的刑罰規定。 另外,新商標法特別增訂專屬授權 及非專屬授權之相關規定,與我國現行 商標法採概括性規定的方式大不相同。 並提供相關的網站及資料來源:「台一 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經濟部智慧 財產局」、「中科院智權通報第49期」 等相關參考資料,讓學員深一步的研 讀。 課程中農業科技產業策進辦公室 施純榮主任、台灣經濟研究院孫智麗主 任及惇安智慧財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 惠玲執行長更談到在經濟現實面中,國 際社會間許多農業智慧財產權有從他國 輸入到另一個國家的實例,這樣的行動 既可促進輸入國農業科技的進步發展, 並可以較快的速度傳播相關技術,變成 了全民共享的資產財富。但反過來說,. 農業試驗所技術服務.2012年06月.90期. 也會造成國際間的商業貿易糾紛,甚至 會影響多邊經濟合作的伙伴關係。台灣 農業同樣的面臨著國際間的激烈競爭, 如何加強農業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提升 農業科技的自我發展能力及核心競爭能 力,已成為當務之急。台灣既已邁入知 識經濟的年代,為因應我國時局並隨著 世界經濟與科技的發展,智慧財產權的 重要性必將日益顯現且為大眾的共識。 其次,是在智慧財產權與知識管 理層次方面,中興大學陸大榮教授、政 治大學邱仁鈿助理教授、溫肇東教授、 邱奕嘉副教授、台灣大學陳達仁教授及 中央大學劉念琪副教授所論述的創新擴 散、智慧資源規劃、科技研發管理、知 識產業化與技術商品化及策略創新與經 營的內涵,強調這兩者間是一體兩面且 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一般而言,知識的 內涵由於本質上的差異,可分為「顯性 知識」與「隱性知識」兩種類型。顯性 知識是指可以文件化、標準化及系統化 的知識;而隱性知識是指比較複雜並無 法以文字描述的經驗式知識,具有不容 易文件化與標準化的獨特性知識,同時 並認為顯性與隱性知識在相互轉化中, 會形成一個不斷成長的知識螺旋,從而 促進知識深度的發展。而該知識是經過 社會化、外在化、結合化以及內隱化的 過程,產生知識類型的轉變,亦即意味 著知識管理活動是圍繞著隱性與顯性知 識的轉化來進行的。在現實生活中知識 是可以不同的形態存在,在知識轉化導 致知識創新的整個過程中,隱性知識的 顯性化和顯性知識的內部化兩者尤為重 要,只有當隱性知識顯性化,繼而顯性 知識內部化之後才可以供人共用,從而 形成知識的螺旋上升,才會創造出新的 知識,真正擴展知識儲備並進行知識創.

(4) 新。知識創新的關鍵就在於發現以隱性 知識為核心的所有知識,使之顯性化成 為人人共用的資源,而推動和運作這一 管理行為就是知識管理。知識管理的基 本內容是指一套以創造、組織、利用集 體知識促進機關績效的管理措施。企業 之所以會持續成長,其重要的手段就是 要進行革新與改善,其實質內涵就是知 識創新與管理。根據知識螺旋原理,只 有經過多次完整的知識螺旋,才能創造 出新的有價值的知識。 政治大學馮震宇所長進一步解釋 智慧財產權之所以成為企業的核心競爭 力,是因為其能賦予企業產品獨具的優 勢,能夠為企業帶來巨大的商業利益。 對於農企業來說,智慧財產權對農企業 的長遠發展亦同樣的具有重大意義: (1)為農企業帶來開發新產品的機會,其 可利用專利權在專利期限內享有排他 的獨占權,容許公司有開發與製造新 產品的權利所帶來的機會。 (2)為企業帶來開拓新市場的能力,以其 新的農產品的開發與新品種的產生, 能夠給農企業開拓前景市場所帶來預 期的契機,智慧財產權將無形中促進 企業競爭力的提升,形成超過其他商 業對手的競爭優勢。 (3)智慧財產權能夠有效降低農企業的營 運成本,如新技術的開發可降低企 業運作成本及提高產出率;同時擁有 智慧財產權的農企業具有排他的競爭 力,使得其他未擁有智慧財產權的企 業要抗衡擁有智慧財產權的農企業時 必須支付高額度的進入成本。 (4)智慧財產權使農企業提高羸得客戶的 能力,如具有高技術的產品,就能羸 得更多客戶的信任及認可。而對於一. 個企業來說,最重要的就是羸得更多 的客戶,同等條件下,沒有智慧財產 權的企業就無法抗衡此類型的企業。 況且,認識到現階段衡量企業成敗的 尺度是以創新能力,由於知識經濟條 件下,技術快速的變化,使產品的生 命周期不斷的縮短,這就要求企業能 夠對外部環境作出快速反應,不僅要 生產知識產品,而更要對生產消費對 象、消費方式或消費觀念,創新為企 業的核心服務產物。 故此,讓學員體會到現今台灣產業 創新需要維持永續的創新能量。產業創 新是由一系列的價值活動所組成,包括 政策輔導、產業前瞻分析、產業技術預 測、技術開發、應用研究、市場需求、 智慧財產權管理、品牌與行銷、顧客的 回饋等不同環節,尤其是現階段產業所 面臨的生存挑戰更是遠大於過往,新技 術的變革與應用更是產業生存與發展的 命脈。老師更以彼得杜拉克在「後資本 主義社會」一書作引伸,指出知識已取 代傳統的勞力、資金、與土地因素,成 為帶動今天人類社會快速進步的主要成 長動力,而政治大學蕭瑞麟教授的「讓 脈絡思考創新喚醒設計思維三個原點」 一書中,瞭解創新來自創舊,瞭解既有 脈絡(舊),再根據脈絡來設計或擴散,才 能讓使用者因創新而獲益,組織因創新 而成長,機構不會因創新而變成萬惡。 掌握在地的來龍去脈,就會讓創新採納 變得輕鬆自在,找出脈點,便可以讓創 新變得有亮點。最後總結出台灣在邁向 科技島的國家發展策略引導下,智慧財 產權與知識管理所包含的創新內涵,無 疑將成為帶動台灣經濟發展的最重要動 力。. 農業試驗所技術服務.2012年06月.90期. 研 習 心 得. 37.

(5)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21 粉刷 林宏儒 優勝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臺南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職業訓練局臺南職 業訓練中心、國立 臺中高級工業職業 學校附設高級工業

01 綜合機械 3 陳俊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 中心.. 01 綜合機械 4 王仲丞

404

(二) 民國 84 年爰經勞動部(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為向社會大眾說明面臨全球化社會及經貿自由化的意義與影響,提

並以中科園區核准進駐事業單位中已建廠完成且投入實際生產的廠 商作為資料蒐集的基礎。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科學園區協調小組 公布資料指出,統計至 96 年 6

在重工業方面,由於國家經濟的巨幅變化,亞 塞拜然的工業發展在 1995 至 2008 年之間取得重大 成就,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