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與社會〉學報第二卷第六期 二 0-0 年六月 頁 95-130 義守大學通識教育 中心
試論貞節意識之形塑一以清代臺灣
貞孝節烈詩歌為例
曾玉怠 l 邱淑珍 2l 崑山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講師
2 崑山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講師
臺 j彎 摘要 清代臺色開墾初期,由於社會環境種種因素,諸如移墾生活的冒 險與不確定戚,男女人口比例懸殊以及政治教化尚未普及等,從而對 婦女約束力較低,女性行為較為自由放任。然清據以來,官府施行種 種嘉,皂獎勵措施,文人為列女題詠著書推波助瀾,歷朝對婦德之教化 與推崇,延續不絕,至中晚期,漢文化之貞節觀念,實已於臺色生根 茁壯,蔚為社會規範 o 故文人創作實為塑造婦女貞德觀念的重要機制 。 本文試以清代貞孝節烈詩歌為研究文本,採用敘述觀點理論分析 之,得出其以重覆出現的創作母題、烈婦主題的偏重、女性社會位階 的提升、留名青史以及晉升為神祇等價值觀念的宣示,形塑清代臺灣 負節意識,從而表現出烈婦人物的雙性氣質、性別位階的移轉及民間 信仰的融入等特性 。 關鍵詞:清代、臺灣、貞孝節烈詩歌。 95Treatise on Formation for Chastity
Consciousness-Use Poetry Topics in
Taiwan Chastity
,
Filial Piety
,
Moral
Integrity and Martyrdom during Qing
Dynasty as Example
Zeng
,
Yu-Huei
1Chiu
,
Shu-Chen
2
lLecturer
,
Center of general education
,
Kun Shan
University
2Lecturer
,
Center of general education
,
Kun Shan
University
Taiwan
Abstract
During early stage for pioneering in Taiwan area of Qing Dynasty, there existed various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factors such as: Low controlling measurements applied in distant border area by the government, the riskiness and uncertainty resu1ted from pioneering lifestyle, lopsided ratios between male and female population as well as non prevalence of political and educational cultures, etc; thus, the constraint toward female counte中art seemed to be minimal or nonexistent with more liberal and unchecked female behavior as a result. Nonetheless, since Qing occupation on this island, the government implemented all kinds of incentives; on the private sector, there were waves of books and publications championing the cause of female martyrdom. In addition, throughout ensuing administrations, the education and promotion for female virtue had been sustained and prospered as well. Up tilllate Qing dynasty, the virtue and martyrdom senses and ideas 企om Han culture managed to cling on as a
grassroots movement with deeply rooted backgrounds. This was truly a social norm and standard, therefore, the creation from literary circle became the important mechanism in forrnulating the female chastity and vi此間. This thesis intends to base upon the foundation of poetries well noted in Qing dynas句's chastity, filial piety, moral integrity and martyrdom to surnmarize the declarations of value and concept in aspects like recurrent creation main theme, its tilting toward to subject of female martyrdom, the female social status promotion, good legacy left behind in a historical sense as well as the elevation to deity level, etc, so as to further forrnulate the above mentioned into Taiwan chastity consciousness during Qing Dynasty. KEY WORDS: Qing Dynasty, Taiwan, Chastity consciousness
98 <人文與社會》學報第二卷第六期 ~戶、'‘ 宣、別吾 清代臺芭開墾初期,由於清廷對邊陣地區掌控度較低,拓墾生活 的危險與勞動力要求高,女性人口比例低以及貞節教化尚未普及等因 素,社會上對婦女約束力較低,女性行為自由放任。然自清據以來, 朝廷陸續頒行各種嘉惠獎勵措施,文人為貞節烈女歌詠著書推波助 瀾,臺芭外在環境對婦德之教化與推崇,歷朝延續不絕,至中晚期, 漢文化之貞節觀念,實己生根茁壯,形成具影響力之社會規範'是以 文人創作實為形塑婦女貞德觀念的重要機制 。 I 文人如何形塑女性貞節呢?中國詩歌體裁自古即真備「正典母體」 的特質,知識份子往往將詩歌賦予「文學典範」之文化意義,經營著 「載道」與「言志」的作用,此「道」與「志」的內涵,往往承載著 詩人在人格書寫及精神體現上所追求的典範'故以詩歌為體裁者,往 往有強烈的「正典」意義2 。 所謂「典範」的宣誓,根據敘述觀點理論,作者在試圖傳達正確 訊息的同時,往往顯露出作者自身的態度與立場3。 例如梅家玲在對《世 說新語》的語言與敘事進行研究時曾指出: r 敘事先後次第中所隱含 的,或許是敘事意欲營塑特定敘事風貌的意圖,但更可能的,乃是其 對於所敘事件之意義、價值的輕重判分。」 4因此作品內容與敘述的方 法,其實隱含著梅氏所言的「對於所敘事件之意義、價值的輕重判分。」 而許麗芳指出: 作者於散文敘述中,亦多有評述話語之介入,即講述故事之話語 l 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指出: r 一個人之為女人,與其說是天生的,不如 說是形成的。沒有任何生理上、心理上或經濟上的定命,能決斷女人在社會中的地 位,而是人類文化上之整體,產生出這居間於男性與無性中的所謂女性。」參見桑 竹影、南珊譯,西蒙﹒波娃著 〈第二性》頁23 。 2 歐麗娟(辨認「女兒」斗是唐詩研究看女性形塑的過程與困境)一文也曾就唐詩來 討論女性形塑的問題,雖然歐氏研究範圍與本艾略有不同,但貞節一直為中國社會 所反覆強調女性必須具備的德行,從而確定本文研究方法的成立。參見歐麗娟(辨 認「女兒」 一從唐詩研究看女性形塑的過程與困境) (<婦研縱橫})第 74期。 3 1883 年亨利 ﹒詹姆斯在《後現代敘事理論〉提出敘述觀點問題,此後衍生多項流 派,如敘述學家著重於敘事時採用何種視覺或感知角度,文體學家著重於敘述者敘 述時運用文字表達或流露出的立場觀點與語氣口吻 ,亦即語言運用的問題等。本文 採用為後者之研究視角。 4 參見梅家玲〈世說新語的語言與敘事》頁 219。
試論貞節意識之形塑-以清代台灣貞孝節烈詩歌為例 99 與轉述人物之話語交錯運用,時為作者言語,時為作者轉述人物 之語,交錯呈現作者某種意識與態度。 5 故訐氏主張敘述內容會呈現出作者之意識與態度 。 關於貞節意 識,李瑞騰以為 1 如果我們確信文學作品是作家潛在意識的外射 ,那 麼從作品的表現自是可以回溯到作家創作之前已然存在或創作過程中 所形成的意識形態。」 6然而意識與意識形態顯有不同 。李殿魁則曾對 「意識」與「意識形態」之不同加以解釋 111 意識』是心理學上的一個 名稱 ,是說當你感覺到這個東西存在,便有一個意識存在內心」 7 ,而 「意識型態」則為 : 1 意識型態在政治上或者哲學上來說,它有一種堅 持的教條 。 ...意識型態最明顯的就是變成一種主義 、教條的面貌出現, 堅持一種主義那就變成了意識形態。 」 8 李殿魁顯然依意志力的強度與是否系統化理論化來判別意識與意 識形態之不同。本文所探討的應傾向於未成系統化的意識,但非僅指 單純個別作者,範圍擴大及清代臺灣貞孝節烈詩歌蘊含的貞節意識 , 因此這襄所討論的是群體的意識。由個體發展至群體涉及兩個層面 , 黃國昌認為 : 從個人對團體的關條看, 1 意識」和「認同 J (Identity) 有密切不 可分的關條。「認同」也者,是要在團體中為個人「定位 J '意即 在人類社會中為個人找到「同類 J' 區別出「異類」。 由於「認同 J ' 個人有「歸屬戚 J 0 9 可知個體之歸屬與認同感會形成群體意識 。 由上述的說明,本文 經由作品的內容與敘述方法的討論 ,可以得到敘述者對所述主題的價 值判斷,進一步了解創作群如何形塑清代臺灣貞節意識 。 5 參見許麗芳〈章回小說的歷史書寫與想像:以三國演義與水滸傳的敘事為例》頁 11 。 6 參見李瑞騰〈郭衣洞「掙扎」中的悲劇意識) (<大陸雜誌})第 112 期,頁 61 。 7 參見陳種州整理〈從臺灣意識出發一政治意識與現代詩如何調和? ) (<明道文藝}) 第 358 期,頁 61 0 8 參見陳澄州整理〈從臺灣意識出發一政治意識與現代詩如何調和? ) (<明道文藝}) 第 358 期,頁 62 。 9 參見黃圍昌 {II 中國意識』與『臺灣意識.iI}頁4 。
100 <人文與社會〉學報第二卷第六期 本文搜尋〈全臺詩〉、 《臺灣方志全集〉及詩人文集中與主題相關 之詩歌作品以為研究文本10 而關於文本的分類,根據方志的記載11與 學者的研究方法 12 區分為節婦(包括貞女)與烈婦(包括烈女)兩類。並 然細察文本內容,具備幾項特點 : 第一,多以題詠具婦德之女子為大 宗。第二 , 多位不同朝代之詩人為同一人物題詩的情形頗眾。第三, 題詠的對象,部份曾在臺芭歷史上留名。 考文本所得總計一三九首,其中烈婦詩共一二七首 ,而節婦詩中 包括貞女詩與孝女詩共十二首,從比例上可知以烈婦為題者作品數多 出十倍 。 而參與創作的文士共六十七人,亦有同一作者創作內容包含 節婦 、 烈婦,孝女等不同性質主題,如吳德功、陳維英等 。 試分析這 六十七位作者之背景,其中籍貫不詳者為十人,而烈婦詩作者具臺皂 背景者共二十三人,其內地背景者共二十八人,可知兩地作者之比例 相當 , 而創作節婦詩之內地詩人僅一位,而有七位臺芭詩人參與。由 此顯示詩人之背景與所題詠的對象性質之關聯。 貳、清代臺灣負節教化的社會背景 漢民族開墾臺灣初期,移民多來自福建 、 治海各省,漢文化隨著 移民東傳來台。臺灣經歷西班牙、荷蘭 、 明末鄭成功、清朝等政權先 後統治,經歷不同文化的洗禮。各地移民的陸續移入,發展出多元化 的社會風貌。而開墾初期由於社會環境種種因素,諸如政府對邊陸地 區掌控度較低、移墾地區社會組織結構尚未穩定、移墾生活的冒險與 不確定感,使地區民風易趨向務實求利 。 10 關於「清代臺灣貞孝節烈詩歌」的定義、範圖與前人研究成果,請參看曾玉惠(清 代臺灣貞孝節烈詩歌政治意識分析)(<崑山科技大學人文暨社會科學學報})創刊 號。 11 乾隆間王瑛曾塞修《重修鳳山縣志〉第 10卷(人物志卜標題為「列女 J' 共收十 三位列女,其中有五位烈婦、八位節婦,而編排上則為先烈婦而次節婦 , 其凡例 云 : r 見教成於上者俗成於下 J '可知立傳目的仍為教化風俗。道光朝周璽暴修之 《彰化縣志〉 第 8卷(人物志),標題為「列女 J' 分「節孝」與 「節烈J ' 計收三 十七位節孝婦 , 八位烈婦。周志例言云列女立傳,事關倫理綱紀,女子立節,乃 秉: r 乾坤之正性J ' 周志強調列女的道德人格之價值,發前志所未發。 12 董家遵指出:,.節婦只是犧牲幸福或毀壞身體以維持她的貞操。而烈女則是犧牲生 命或遭殺戮以保她底貞潔。前者是「守志』。後者是『殉身dI0 J 則節婦與烈女演 變成傳統婦德之兩大分類。參見董家遵(歷代節婦烈女的統計),載於鮑家麟編《中 國婦女史論集》。
試論貞節意識之形塑-以清代台灣貞孝節烈詩歌為例 101 而男女人口比例懸殊 13 禮教尚未普及,從而漢人傳統規範對婦女 行為約束力較低,女性行為較為自由開放 。康熙年間〈臺灣縣志〉稱: I(臺芭婦女)豔妝市行 J' 婦女對容貌服裝的打扮十分重視, 1 其夫不以 為怪,父母兄弟亦恬然安之」 。 而家族控制約束力低, 1 招辜引伴 , 結 隊而行,遊人遍於寺中,邂逅亦不避之 J ' 結伴至寺廟參拜燒香 , 且能 自在地遊玩觀戲 , 1 圈集於檯左右以觀 , 子弟之屬代為御車」 l4家中男 子支持並協助其遊觀行為的完成,相對於傳統中國婦女的受禮教之約 束,可見臺芭婦女人身活動之自由,故陳文達言其「臺灣僻在荒域 , 風俗不無淳漓之感」 15 。 至同治年間陳培桂 (7'""7) 以為 :1 臺灣舊俗,寬於婦責」 16 , 然此處既言臺灣舊俗 ,故可知同治年間的婦女應有不同的表現 , 但也 可能暗示臺芭婦女行為自由,不符合傳統婦女行為規範 , 是自古即為 如此。 《彰化縣志〉提及: 1 仰惟世宗皇帝御極之初,即沛綸音,於忠義 節孝二祠 , 三致意焉﹒誠謂綱常名教之所關,世道人心之所繫,不可 不表旦宅以樹風聲也 。」 l7而康熙朝統治臺灣有三十八年(1684-1721) , 至雍正朝 , 朝廷對風俗民情有所疑慮,可知清代前期對臺皂婦女閏門 禮法的教化措施,即使不是徒具虛文 ,恐怕也無法讓朝廷滿意。而這 樣的情形 ,也讓雍正皇帝注意到遠方邊域的貞節教化已不容再拖延, 特定由官方撥銀建立節孝祠 、牌坊等具高度政令展示意義的建築物 , 希能喚起臺巴人民的注意。乾隆年間奉命巡視臺灣的戶科給事中六十 七 ( 7'""7 ) 發表(通筋慎婚姻重廉恥示> '對臺芭婦女行為規範進行 教示 : 13 { 臺灣府志﹒ 風俗>: í然統臺郡三臣之人民計之共一萬六干餘丁,不及內地一小巴 之戶口;文男多女少,匹夫碎難得婦,生,齒羹能日繁? J 參見高拱乾《臺灣府志 ﹒ 風俗》卷5頁的 。臺灣文獻叢刊第 65 種。男《諸羅縣志﹒雜記志》提及: ,-男多 女少,有村莊數百而無一眷口」 周鍾瑄〈諸羅縣志 ﹒ 雜記志》卷 12頁292 0 臺灣 文獻叢刊第 141 種。清廷初期的治台政策是限制內地人民渡臺 , 不僅不許在臺落 戶,也不得攜帶家眷。其後雍正年間曾開放攜眷,乾隆五年叉禁止;至乾隆十年 叉開放 ,乾隆十二年叉禁止 ; 直到乾隆二十五年才解除攜眷禁令。乾隆五十四年 清廷復公布官渡章程 ,這才不再平預移民渡台。 14 參見陳文達(臺灣縣志 ﹒ 輿地志風俗〉卷6頁 59-60。臺灣丈獻叢刊第 103 種。 15 參見陳文達《臺灣縣志〉卷8頁201 。臺灣文獻叢刊第 103 種 。 16 參見陳培桂《淡水廳、志 ﹒ 列傳〉卷 10頁 l 鈞 。臺灣文獻叢刊第 172 種。 17 參見周璽〈彰化縣志》卷8頁 267 。臺灣文獻叢刊第 156 種。
102 {人文與社會〉學報第二卷第六期 本院有觀風整俗之責, ...桐後有女之家,務於幼時即行嚴加教 訓,謹守閉門禮法。...現今聖朝首重負節,凡婦女持正守志者, 率加挂表。兩得雖居海外,當知秉禮守義,為聲教之所不遺; 萬勿狙於惡習,恬不知改 18 。 如將陳培桂的記錄與六十七的教示文並觀,可知從雍正乾隆朝開 始,清廷開始加強對臺灣婦女禮法的教化 。若從方志列女傳記載加以 考察,本文經由《臺灣方志集成 ﹒ 清代篇〉各部方志中關於列女的記 載進行統計,依烈婦(烈女)、節婦(貞女)兩類分別列表,期能顯現各期 婦女實踐婦節的情形 19 。 由列表中統計數字可知,不論是節婦或烈婦,都有年代越晚數量 顯著增加的趨勢,例如康熙年間蔣毓英《臺灣府志〉標示為「節烈女 貞」類目下,僅只記載婦女六名 , 其中有三位非臺灣本地婦女 。 至光 緒二十年(1 894) ,僅雲林一地之 〈雲林縣採訪冊﹒ 貞孝節烈〉 即記載共 五十八名婦女,人數發展幅度甚大。 但這樣的量化統計, 牽涉到文獻保存與流傳的問題,亦即距離臺 灣各方志編霉的時間越久,越有可能因為時間的因素造成資料的散 軟,而距離越近,資料的保存可能會越完整 。 雖然統計數字的多寡, 不見得能證明貞節觀的深入社會人心,但文獻記載數量的增加,基本 上證明了貞節觀在後世,尤其在官府各項教化措施之後, 日益受到重 視,放才會被認為有記載的必要性,也象徵著臺灣清代貞節觀念的逐 步強化 。 鑫、創作母題的重覆書寫 本文就創作題材的數量上加以分析,烈婦詩中出現以一位人物為 主題,發展出一系列組詩,甚且跨越清代歷朝持續創作的情形 。 下列 就不斷重覆的母題人物與作品進行介紹: 18 參見六十七《使署閒情》卷 3 頁92-93 。臺灣文獻叢刊第 122種。 19 關於清代臺皂各朝方志列女傳人數之統計,參見附錄一、附錄二。
試論貞節意識之形塑-以清代台灣貞孝節烈詩歌為例 103 一、陳烈婦 陳烈婦是明鄭時期陳永華( 1634~1680 )之女 ,鄭經(1642'"'-' 1681 ) 長子妻 ,於永曆三十五年自殺殉夫20 。據康熙年間臺芭方志的記載 ,陳 烈婦事件的前因是鄭氏第二代傳人鄭經性好漁色 , 與諸弟乳母有染21 。 然乳母所生之長子,與鄭經之間父子血緣關係是被質疑的。如高拱乾 《臺灣府志〉 言 I 即偽藩鄭經自冥蛤子,原姓李。初,經嬰妾林氏取 而秘養之,經不知也 。」 22考今存臺灣方志中記載 , 普遍認為非經之親 生子 ,而是李姓子,或者當時是公開的秘密。這位身世成疑的鄭經長 子性格嚴毅,執法嚴明,有鄭成功的風範,因此極得鄭經喜愛,但也 因此受到鄭氏子娃的排擠。高拱乾〈臺灣府志〉言 I 克盤亦頗自嚴毅, 不避權勢;經諸弟皆l單之。」 不幸的是鄭經死得太突然,來不及規劃政權的轉移,再加上當時 陳永華已死,馮錫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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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權,鄭氏家族內部遂掀起爭權奪位 的風暴。馮錫範有私心,欲推舉女婿鄭克瑛(1670~1717)繼承大位以攬 權,故設計陷害,以長子非經血j亂,假董國太之力,將其幽囚 , 後更 派人殺害。 鄭經長媳即為陳永華女,鄭經長子死而長媳因父蔭而得以存活 , 高拱乾〈臺灣府志〉云 I以永華為國之望 ,猶禮待陳氏 。 」但事情 的發展是陳女不願茍活而決意殉夫,陳女殉節始末的描寫 , 在各方志 都有詳載。高拱乾《臺灣府志〉云 I 陳氏旦暮哭奠,日惟飲茶數勻 耳 。 至卒哭,懸吊極側,遂沐浴整衣冠,自給而死。」從高文之記載, 可知整個事件在康熙朝的書寫架構。臺灣古典詩歌中以陳烈婦為主題 的作品共有十二首,相關的創作者共有三人,計有康熙年間的江日昇 ( ? '"'-'? )及咸豐年間的陳維英( 1811~1869) 、陳肇興( 1831'"'-' ? )。 20 陳烈婦事根據《閩海紀要》為辛圓年康熙二十年(1681) ,即明永曆三十五年,鄭 經去逝當年發生的政治案件,與《臺灣通紀〉所標註的年代相同 。 但明永曆朝三 十五年實為戊午年康熙十七年(1678) ,而辛茵年康熙二十年,明永曆朝已結束, 故在時間上有所出入。 21 如 〈東瀛識略》 、 〈重修臺灣府志〉 、 《續修臺灣府志〉、 《續修臺灣縣志〉等皆有記 載,本文選擇年代較早之高拱乾《臺灣府志〉內容加以介紹,希望能回復最真的 原貌。 22 事件始末參見高拱乾《臺灣府志》頁213-214 。臺灣文獻叢刊第 65 種。下段有關 高氏之引文皆出於此。104 <人文與社會》學報第二卷第六期 試看江日昇〈弔監國夫人詩四絕) 23 : 欲問天高天不知,千聲血淚晴中垂。人間無意心灰甚,明月當 空照冷閏。(貳'頁二六) 一益明燈一帖明,傍徨燈影復相連。三朝茶飯盡人事,七尺樑 問訂後緣 。 (貳,頁二七) 雖然日月有時缺,難算今朝意外悠。自計此身無頓處,甘從地 下結良緣 。(貳 ,頁二七) 縱有百年亦是死,何如七尺完吾生。此生了卻人間願'南郭樓 臺北郭瑩。(貳,頁二七) 江詩模擬烈婦口吻發聲,但非採用傳統代言的方式,江詩以藏匿 敘事者的方式發言,使發言者究竟為作者或主角產生曖昧不清,增加 其想像空間。而四首作品中絕少對事件的敘述,比較多的是江氏將己 身投諸陳氏的處境,設身處地的用同理心與想像力,去模擬其遭變後 之情感與思想。 江氏第三首言 r 自計此身無頓處 ,甘從地下結良緣 。 」 夫死無 所依靠,是烈婦殉夫的主要原因。第四首 r 縱有百年亦是死,何如 七尺完吾生。」則以為人生不論壽命長短,終免不了一死, r 何如 J ' 點出對烈婦而言,死亡才能成就其生命的價值。成豐朝陳肇興有〈陳 烈婦鄭氏鞭詩) 24 : 23 江日昇本名林敬夫,清康熙 52 年 (1713) 恩科解元。江氏在〈臺灣外記〉自序云: 「閩人說閩事,以應基修國史者採擇焉」、「就其始末, 廣搜輯成 J' 說明他想替歷 史留下記錄,作為修史者參考資料的寫作動機。《臺灣外記〉一書或由作者親耳目 睹,或多方徵考文獻,可說是記載晚明鄭氏家族最詳細的作品 。故江氏一為史一 為詩 ,兩種文本皆涉及陳永華女之殉節事。 24 陳肇興(1 831""'
? )
,字伯康,號陶村。臺灣府彰化縣治(今彰化市)人,為清代 中期臺且著名文人 。試論貞節意識之形塑-以清代台灣貞孝節烈詩歌為例 105 當年帝子泣湘靈,錦瑟淒涼不可聽。一自英風傳海峙,至今班 竹有餘青 。( <陶村詩稿> '卷四,頁五二) 升天入地路茫茫 , 拈引全憑藥一觴 。 再拜靈前和淚飲, 不知人世 有瓊漿。( <陶村詩稿> '卷四,頁五二) 海誓山盟願已逞,黃泉攜手笑同歸。他年墓樹生連理,定有鴛鴦 作對飛。( <陶村詩稿> '卷四,頁五二) 陳氏三首輪詩缺少事件情節的敘述,第一首以一事典與一語典, 兩典故來類比主角處境,使主角與傳統詩學產生連結,擴大作品的文 化內涵與聯想空間 。 援引堯二女瀟湘二妃的傳說,企圖將主角納入中 國傳統貞節情操女子之列,藉以書寫臺芭貞節歷史,試圖將主角發展 成中國貞節文化中典型人物。 第二首主要描寫主角於丈夫靈前殉節的情景,考〈賜姓始末 ﹒ 鄭 成功傳》提及陳氏 : r 陳旦夕臨 , 日矇茶數句 ; 卒哭,懸吊根側,沐浴 整衣冠,投環以殉。」故其說法為投環自殺。但據陳肇興(陳烈婦鄭 氏鞭詩〉三首之二的內容,彷彿是清中期成豐年間對陳婦的死亡有另 一種說法 ,似是服毒而亡 。 此詩雖模擬節婦發聲 ,但乃以藏匿發言者 方式發言 : r再拜靈前和淚飲 , 不知人世有瓊漿。 」 全是烈婦口吻,但 未標示出發語主詞。 第二首詩集中焦點敘述主角殉節前之心情與動作,乃截取漫漫人 生某一片斷為其整個生命之代表 , 可以說陳烈婦整個生存價值,於此 詩被壓縮成一個動作。這種以片斷的描寫來代替整個事件來龍去脈詳 盡的陳述 ,可說是中國詩歌中重要的傳統,而這樣的表現方式通常作 者寄託價值判斷 。 《全臺詩》稱作者 r 有個人心靈世界及理想抱負的抒寫 , 詩作 的關懷重心亦往往與生民百姓密切相關。 J r肇興之詩胎息於杜甫, 可視為清中葉臺灣文壇之「詩史 JJ 0 J (參見全臺詩 ﹒ 全臺詩智慧型資 料庫)既稱為「詩史 J 其作品當有展現作者的人文精神與文化理想,
106 (人文與社會〉學報第二卷第六期 記錄並批判一代史事的企圖鈞。本詩出自《陶村詩稿〉詣,據書目編排 大約為成豐九年創作,由此可反映清代中期臺灣社會對陳烈婦事件的 評價。其它有陳維英(監國夫人) 27 : 三朝茶飯了生因,烈女傳中第一人 。 尺組捐軀原死義,殉夫無 恨恨奸臣。(伍,頁一八三) 嘿時冤案晴傷神,地下相從憤莫伸。以呂易贏還樂卡,岩疆轉 瞬屬他人。(伍,頁一八三) 風搖鳳尾月當林,高拂蟾宮露氣深。縱使婦娥真有意,那知君 子本無心 。(伍,頁一八三) 筍似貓頭出地森,凌雲端要在虛心。春來若更逢時雨,縱是蒜、 枝亦出林。(伍,頁一八三) 枕筆相隨好入林,因多俗病鑄千金。眼前直節君休厭,待化飛 龍便作霖。(伍,頁一八三) 陳維英五首〈監國夫人〉除一 、 二首外,三至五首似非以陳烈婦 為題的作品,除了不類前兩首之創作風格外,最重要是細察之更接近 為作者自道其處境、感懷與志向的作品。陳氏與前人不同在於關注點 集中於烈婦所處惡劣的政治情勢,如第一首前三句雖多為讚揚主角之 情操與節義, r 尺組捐軀原死義 J '知烈婦之死乃因道義,但第四句一 轉「殉夫無恨恨奸臣 J '事件中的惡人成為詩歌,情感的投注對象,政治 25 龔鵬程指出:I(作者)渴望在詩中展現作者的人文精神與文化理想,記錄並批判一 代史事。」龔氏以為詩史不是敘述分類,也不是任何文類劃分,只是一種價值觀 念。參見龔鵬程《詩史本色與妙悟》頁詣 。 26 參見陳肇興〈陶村詩稿〉卷4頁泣 。臺灣文獻叢刊第 144種。 27 陳維英 (1811"-'1869) ,字碩芝,叉字實之,號迂谷,清淡水廳人。 陳氏為當時北 臺灣著名的學者,徐麗霞以為 :1"道光、成豐年間,首屈一指的北部文壇領袖 J{ 全 臺詩〉稱: 1"因有得於古人立言垂世之旨。 J (參見全臺詩 ﹒ 全臺詩智慧型資料庫) 其詩作既有立言垂世之表現,對前代著名烈婦之品題,當有標示婦女行為規範之 目的。
試論貞節意識之形塑-以清代台灣貞孝節烈詩歌為例 107 色彩渲染而出 。 第二首更直接將事變中糾葛之處,特別是鄭經長子的 身世之謎提出加以討論,末二句則寄託作者之價值判斷。 上列詩作,除江詩模擬烈婦口吻發聲外 , 二陳皆以客觀角度來表 揚殉夫的道德價值 ,對事件經過與主角內在情志,則少有涉及。 二、鄭烈婦 鄭烈婦事蹟見《重修臺灣府志〉與《臺灣外記〉等皆詳細記載, 而以〈臺灣外記〉說明較為詳盡28 。康熙十三年內地爆發三藩之亂,鄭 經(1642"-' 1681 )趁機響應出兵,同時將明朝續順公沈瑞接到臺灣, 並以禮官鄭斌之女許配之。鄭經將明朝王公遷往臺灣,並幫助其建立 家庭 ,除了昭示臺灣鄭氏為延續明朝皇權的正統地位外,也為了攏絡 人心,凝聚在臺灣的明室力量,可以說沈鄭兩氏的聯婚是帶有強烈的 政治色彩 。 這段婚姻幾年後卻遭到重大的打擊,鄭經去世後 ,鄭克墳 繼位,親信馮錫範攬權,內部局勢日益混亂,身為流亡王公的沈瑞被 誤認為身懷鉅資 ,並因此招禍,被馮錫範以反問謀逆案件牽連29 。 父子被殺 ,家屬被囚,當沈瑞一家受禍時,禮官鄭斌向鄭克墳求 惰 , 為女兒開脫 ,並得到首肯 ,就在鄭家父母將女兒救出虎口後 ,得 知詳情的鄭女卻毅然決然決心與丈夫共赴家難,並在處理完殉死家人 的後事後,從容自結殉夫。康熙二十三年清朝佔據臺灣後,褔建總督 姚啟聖 ( 1623~1683)並奏請封詰鄭氏「一品夫人 J 都統張夢吉並差 人將沈氏一門受難的棺極送返京安葬30 。 清代以鄭斌女為題之詩共有七首 ,計康熙朝江日昇三首 、成豐朝 陳維英四首,試觀江日昇(詠沈瑞夫人不從父母歸寧命> : 南北姻緣豈偶成,死生今日別離情。不從父母歸寧賦,願賦終天 一路行 。 守一曾開保母言,不因生死離侯門 。黃泉旅次暫相彼, 公案共完禮至尊。(貳,頁二九) 28 事詳見周元文《重修臺灣府志〉卷 8 (人物志 ﹒ 貞節〉。臺灣文獻叢刊第 66種。 及江日昇《臺灣外記〉卷9 。臺灣文獻叢刊第60 種。 29 <臺游日記〉記載: r 康熙二十一年,福建總督姚啟聖用間諜陰散其黨,約偽賓客 司傅為霖內應'事洩,為霖遇書。」參見蔣師轍《臺游日記》卷 1 頁30 。臺灣艾 獻叢刊第 6 種。《治臺必告錄》記載: r 行人傅為霖,密約十三鎮同日發難;事泄, 錫範並構陷續順公沈瑞而有其賞,人心益失。國軒居臺,而被刺者再,皆姚啟聖 所便也。」參見丁日健輯《治臺必告錄》卷 l 頁 77 。 臺灣文獻叢刊第 17種。 30 事詳見江日昇《臺灣外記》卷 9 0 臺灣文獻叢刊第 60種 。
108 <人文與社會〉學報第二卷第六期 按《左傳 }:I 凡諸侯之女,歸寧日來,出日來歸 。 」 31古代貴族女 子 , 不得輕易返回母家 , 大夫位階以下之妻子能每年回家省親一次 , 而諸侯夫人則除非父母死別 , 不得歸寧 ,此為婦人之禮,尊重既嫁。 後「歸寧 J 衍生為二義 , 一為己嫁女子回家看望父母, 二為婦女為夫 家休離,永歸母家, 此處江氏所言應為第二義。 江氏以「不從父母歸 寧命」為詩題,並於第三、四句中將焦點集中於烈婦寧願與夫同死也 不願獨存,彰顯主角知書達!禮的美好品格與捨生取義的節行 。 此詩從沈瑞案件結束之時間點開端 , 一 、 二句點明夫妻情深而不 幸遭難 , 將面臨生離死別 。三至八句寫烈婦面臨生死抉擇的困境。若 從父母之命歸寧,則可保留一命,但女子受禮教規範驅使,決意追隨 夫婿於九泉之下。詩人以揣摩主角心境情志發言 ,但不標明發語主詞。 末二句從生前跨越至死後,擴大詩歌內涵的深度 , 標示烈婦殉節實能 超越肉體毀滅而至不朽 。 本詩刪削歷史事件之始末 , 並未作任何細節的描述與交待,僅集 中焦點於主角行為之歌詠 , 但值得注意的是本詩進行婦德行為之判斷 選擇 。 凡人於家庭社會中本有多面向之身份與責任,當其產生衝突時 , 免不了進行取捨。江詩云 : I 不從父母」 、 「不因生死離侯門 J ' 這些詞 語實反映出傳統女性附屬於夫權之下而無其它 , 當父權與夫權相衝突 時 , 傳統規範要求出嫁女性從夫權32 。 關於中國婦女之人身權 、財產權和子女權的歸屬,張彬村以為在 經過元代統治後 , 產生了重大的變化 。 在元代之前,這些權利並沒有 完全轉移到夫家,而婦女的本身父母及婦女本人仍可以行使這些權 利, 元代以下,已婚婦女權利大量轉移到夫家。張氏提出結論: I在明 清時代,婦女的人身權大量地從本家轉移到夫家 ,而且該人身權並不 因為丈夫身故而終止。習俗上認定寡媳仍然有孝養公婆的義務 。 」 33按 照張氏的說法,中國古代婦女諦結婚姻之儀式, 實隱藏著人身權、財 31 參見晉﹒杜預注 ,唐﹒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卷 10頁269 。 32 <儀禮注疏 ﹒ 喪服〉卷29 頁 347: r 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到 。故未嫁從父, 既嫁從夫,夫死從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 。 」故以夫為天的古代中 國社會,婦女從屬於丈夫所有 。 33 參照張彬村(明清時期寡婦守節的風氣一--理性選擇(rational choice)的問題) (<新 史學})第 10卷第2期,頁 36-4 卜
試論貞節意識之形塑-以清代台灣貞孝節烈詩歌為例 109 產權之轉讓。江日昇另兩首詩為 : 願棄人間煙火食,相從地下魄魂依 。雙雙攜手歸天府,細雨霏霏 冷釣磯。( {臺灣外記} ,卷九,頁三九二 o ) 其言荒服地!十室有忠良。慷慨直辭父,從容即別娘 o 忍生三日 飯;就死一鐘香!泡幻真同夢,聲名日月光。( {臺灣外記} ,卷 九,頁三九二。) 第一首詩亦言從夫之義 ,而歸結於淒涼冷清之情景 ,以虛構之情 景意象加以跌右,別開一片天地於眼前,餘韻無窮 。 第二首言 「荒服 地 J '可參見康熙內地詩人以中國意識看待邊陸領地臺灣之心態,剛收 服的異域,亟需大中國之教化與建設 。 三至六句兩兩對仗, 寫烈婦之 行為價值,無懼於生死,亦忍心割捨骨肉親情,突顯出其道德行為之 高尚 。 末二句則為作者之評語 ,人的一生短暫如幻夢,只有青史留名, 方能永垂不朽。江詩敘事皆為第三人稱,乃事件結束後追述前事的敘 事觀點,省略掉歷史事件之前後始末,而將表現之重心集中於烈婦行 為之價值評斷。另成豐朝陳維英 (一品夫人> : 父母雖生嫁即休,沈恩須向沈家酬。能知盡節便為孝,何事臨 行苦死留 o (伍,頁一八二) 三朝奉飯辜殘生,茍活何如死更榮 。陳氏曾殉監國難,同時奇 節冠東瀛 o (伍,頁一八三) 奸謀論扯今何在,一品頭銜萬古名 。 畢竟殉身緣底事,沈家冤 案不須明。(伍,頁一八三) 驚章一旦下東都,油壁香車離海隅。未審長安明月夜 ,負魂猶 戀故鄉無。(伍,頁一八三)
110 <人文與社會〉學報第二卷第六期 丈本中以特定女子為題而發展為組詩者為數不少,組詩之所以出 現, 牽涉到文本主題既為歷史事件, 居特定時空的真實人物及其經歷 , 必有千絲萬縷的牽扯,而以組詩表現 , 其揮灑空間大 ,能容納細節 。 陳詩有別於江詩以烈婦聲口發言 ,而全以第三人稱敘述觀點發聲。 第一首陳述焦點與江詩相合,皆以鄭女捨父母深恩而從夫殉節為 正確之選擇,故文本中實有不少作品自覺或不自覺地進行教化婦女的 言語。第二首則以前述陳永華女與鄭斌女相提並論,以前賢烈婦相類 比,更擴大詩歌之廣度 , 使讀者產生聯想。而婦女一生從屬丈夫,並 於夫死後盡婦禮奉飯完畢方自我了斷,這樣的殉節時間點的選擇,似 乎為詩人所稱道,反映出清代之生死觀 。 人死後在陰間往往還能得到 陽間的供養,亦即生死的界線並未如此截然劃分 。 以鄭烈婦為題的詩歌,皆強調此身屬沈瑞家,江日昇為康熙朝內 地渡海至臺的文人,而陳維英則為咸豐朝的臺芭詩人,反映至咸豐年 間臺芭受內地貞節觀念影響之深。「苟活何如死更榮」 則反映作者對守 節、殉節之價值判斷 。 第三首則評論烈婦死亡之價值 , 並非在於辯明夫家之冤情,而在 於成就不朽之萬古節名。本詩亦反映出作者本身浪漫的情懷,佳人已 逝, 當無從追尋。 但作者此時以令人之身份眼光,去懷想當時烈婦埋 身異地之一縷幽魂,幽淒絕豔,以今之人而懷想前人之深怨,發展出 時空相交錯之感,表現出文本因題詠特質所發展出之時空意識。 三、五妃, 五妃事蹟參見江日昇《臺灣外記 ﹒并言》 、 T紹儀《東瀛識略〉 等。江日昇站在清朝統治者的立場,對鄭氏王朝一直視之為謀逆亂臣 , 但對殉國而死的寧靖王 ,則抱著頌揚的態度34 而追隨寧靖王(
1618'"
1683
)殉死的五妃則稱讚其為1"且五姬慷慨輕生,氣勝男子,而臺 灣之山川草木,能不因此而增光乎?」 35可知五妃殉節之歷史地位與道 德價值,在清康熙年間即已確定。 34 江日昇指出: ,.設使術桂不死,則其名不傳,亦與敗葉腐草同寂寂而無間,不幾為 臺灣之山靈所笑乎?惟其從容就義 ,無慚勝國遺風」參見江日昇《臺灣外記﹒ 并 言〉頁 的 。臺灣文獻叢刊第60 種 。江寶釵指出: ,.寧靖王自組身亡,五妃殉情 , 受到推崇與愛戴 ,這種「氣節』白勵 ,似乎是超越朝代的認同, 成為一種集體認 同。」參見江寶釵《臺灣古典詩面面觀〉頁鈞 。 35 參見江日昇〈臺灣外記 ﹒ 并言〉頁 13 。臺灣文獻叢刊第60種。試論貞節意識之形塑-以清代台灣貞孝節烈詩歌為例 111 清代臺灣古典詩壇中以此為題者 ,大多稱五妃,如康熙朝施世榜 (1671"-'1743) <弔殉節五妃墓〉 、 乾隆朝六十七(?"-'?)詩云 : r 日于 蹉五妃巾幅真堪蛙」 、 嘉慶朝章甫 (I760"-' 1816) <五妃廟〉 、 道光朝劉 家謀(1814"-' 1853) <謂五妃墓〉、同治朝林豪(I831"-' 1918) <五妃墓) , 可以說整個清據時期, 文人對五妃地位的提昇是認同的 。 清代臺灣古典詩壇中曾以五妃為題創作總共有二十九位作者 ,相 關文本共五十首 ,其中康熙年間的作者有四人,乾隆嘉慶年間十二人, 道光成豐年間六人,光緒年間五人,生存年代不詳者有二人 36詩人生 存年代平均分佈於清據各個朝代。而作者為臺籍身份者有十人, 具備 遊宜身份者有十一人,擔任的官職多與地方文教相關,另有八位不具 官銜的內地詩人 。 各朝詩人持續以五妃的主題創作,可見五妃殉節已非歷史上之單 一事件,而附有更深刻的意義 。 而同為殉節人物,捨臺巴歷史上其它 殉節女子而取五妃,取捨之間的動機令人玩味 。 37 五妃詩多略去歷史細節的描述,亦即忽略現實世界其它千絲萬縷 人與事物的存在 ,轉將焦點集中於想要品題的人物 。其詩歌的視角多 以第三人稱,由事件結束後追述前事的敘述角度發展,內容重點在五 妃所實踐的道德價值 。 乾隆年間六十七有(弔五妃廟) ,其體裁為歌行 體,篇幅較長 ,敘事色彩濃厚 ,包含較多人物形象與事件情節的描寫。 原詩如下 : 東風馬台蕩天氣清,載馳聰馬春巡行。刺桐花底林技畔,森然古 墓何崢嶸 。 路旁老人為余泣,當年一線存前明 。 天兵既克澎湖 島,維時臺海五烈皆捐生 。 至今土不土都無忌,誰為守護勞山精 。 雲封馬霍達衰草,四園怪石爭縱橫 。 時開鬼母悲啼苦,想見仙 娥笑語聲 。 歲歲里民寒食節,椒漿頻奠陳香羹。滿目荒涼已成 歎'更聽此語尤傷情 。 有明歲晚多節義,樵夫漁父甘遭烹。島 36 熊佐虞與祝道樁生平不詳,但可以經由記錄其詩的地方志或詩集的創作年代推算 其大略的創作時間 。 37 關於清代臺灣五妃詩的政治意涵 , 請參見曾玉惠 (清代臺灣貞孝節烈詩歌政治意 識分析) ({崑山科技大學人丈暨社會科學學報}) 創刊號 。
112 {人文與社會〉學報第二卷第六期 嶼最後昭英烈,頑廉懦立蠻婦負。田橫從死五百皆壯士,口于哇 乎 。 五妃巾惘真堪挂 。(貳'頁二四七) 六詩以第一人稱觀點敘事,五至十句言路人提及五妃詩都會傷心 流淚,可知五妃在臺灣民間的地位。十五、十六句寫應時的節日,民 間準備祭品祭拜慰靈,可見五妃的地位在乾隆朝已由凡人升格為其有 宗教色彩的人格神。二十一 、 二十二句點出五妃殉節的精神價值,足 以為後世楷模,實有教化百姓、移風易俗的意涵。 六十七,號居魯,滿州鎮紅旗人。其人據〈番社采風圖考提要〉 一文所載 r 清乾隆九年,以戶科給事中,奉命巡視臺灣。在任三年, 曾與同官范咸宴輯『重修臺灣府志』。 同時留心殊風絕俗,並珍視海 東文獻 。 」 38六氏既為內地滿人,其出遊至五妃墓,有「留心殊風絕俗」 之用心,故作品中當表現異域觀察所得。莊勝全提及: 英國文化史家 PeterBurke 在研究 17 世紀英國旅遊者至義大利旅 遊的情形時發現,由於不同的生活背景(宗教、語言、氣候與習 俗) ,致使旅遊者對於不同群體問所洩露的文化差距往往有銳利 的觀察,也就是這些旅遊者會特別留心他們認為是奇特的事物 上,他們的旅遊記錄便是在文化刻板印象 (cultural stereotype) 與 個人觀察(personalobservation) 間交織互動而成"。 六氏以內地官宣而為臺芭風土之詩,與莊氏所言旅遊者外來客的 角色相當,乾隆朝臺灣接收中華文化的薰陶尚淺,還在經歷所謂「內 地化」的過程,因此臺巴比諸內陸,確實像是不同群體。然外來客(如 六氏)所觀察到的除莊氏所言之「文化差異 J 還有「文化類同」。據 此可知外來詩人對臺芭印象的記錄,實亦參與臺芭貞節文化的建構 。 乾隆時任巡臺御史兼理學政范咸〈弔五妃墓十二絕句> '十二首之一40 . 38 吳幅員 ;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台灣文獻叢刊提要〉 頁的 39 莊勝全〈清康熙朝台灣印象的轉變一以四位親歷者的觀察為例>e{台灣風物})第 56卷第 3 期,頁 56 。 40 范咸(?~?), 字貞吉,號九池,叉號沈浦。漸江仁和人。乾隆十年(1 745)出 任巡臺御史兼理學政 ,滯臺兩年,在臺期間,與六十七共同進行《重修臺灣府志〉 之編薯。(參見全臺詩 ﹒ 智慧型全臺詩資料庫)范氏實為臺芭乾隆時期非常活躍的
試論貞節意識之形塑-以清代台灣貞孝節烈詩歌為例 113 明亡已歷四十載,死節猶然為故明 。 荒塚有人頻下馬,真令千 古氣如生 。 (貳'頁二五八) 根據范詩分析,前一 、 二句提及明亡及五妃殉死 ,此處將其死亡 定位為為明朝亡國而殉節 , 將其實踐的道德規範由個人德行提高至忠 貞愛國的位階。第三 、 四句寫荒涼的墳墓卻能引來有心人絡繹不絕的 拜訪,是因為其慷慨氣節 , 足以使精神不朽。 五妃埋身之所發展成為臺芭勝蹟 , 如《臺灣志略〉將「五妃墓」 列入卷一 「勝蹟」 目加以介紹41 而乾隆李如員(臺城竹枝詞) , 四首 之一42 提及 : 法華寺對竹溪塵,野色晴空一抹藍 。 多少踏風人去後,五妃墓 道日三三 。 (參, 頁一一四) 可見最遲在乾隆朝 , 已為遊賞景點 o 嘉慶道光朝施鈺(五妃墓弔 古並考〉 附有詩序 r 後即其墳立廟 , 士女踏青者 , 歲薦馨焉。 J (伍 , 頁一八)43殉節烈婦埋身之所搖身一變而為踏青勝景 , 歲時節令接受祭 饗 , 至清中晚期已升格為民間信仰 。 施士浩(浴佛前一日唐維卿廉訪 招同倪耘做太令楊程香孝廉張漪某廣文熊瑞卿上舍施幼笙茂才遊竹溪 寺次廉訪韻) , 四首之一44 擬批僧寮訪貫休,肩輿帶兩出城遊 。 歷千百劫園林古,剩兩三分 水竹幽 。 境隔紅塵諸佛笑 , 香埋青塚五妃愁。 草雞漫話前朝事 , 遊宜詩人 。 41 李元春指出: r五妃墓 ,在仁和里魁斗山 。 」參見李元春《臺灣志略 ﹒ 勝蹟》卷 l 頁44 。臺灣文獻叢刊第 18種 。 42 李如員(?~?), 字友胥 ,廣東陸安人。清乾隆年間(1736~1795) 來臺,就讀 於海東書院。 43 施鈺(1789~1850) , 字少相, 一字霄上,號石房居士。為施世榜七房孫。清嘉慶 八年(1803)渡海來臺'寄籍於竹塹。 44 施士活(l856~1922) , 字還仿 ,號芸況 , 叉號詰園,晚號耐公。清臺灣縣治(今 臺南市)人 。 光緒四年進士,授內閣中書。生性放誕,不喜仕進。返臺後曾先後 任教彰化白沙書院 、 台南崇文 、 道學 、 海東書院。為進士施瓊芳之次子 , 與丘逢 甲、訐南英三位並稱為清季三大詩人。
114 {人文與社會》學報第二卷第六期 半日茶禪品趙州 。 ( {後蘇在合集} ,頁五二) 施詩寫乘雨出遊名園古剎,包括竹溪寺、五妃塚、夢蝶園等 。王 建國將此詩標為「園林吟詠的文化原鄉 J' 以為施氏鄉愁書寫之詩例45 則五妃廟音身為臺芭文化地標可知 。 46 (臺灣詩乘〉載 : 1臺南寧南門 下,有五妃墓道碑,為乾隆十一年臺灣道莊年所立,刻巡臺御史六十 七 、 范成之詩」 47及〈褔建通志臺灣府 ﹒ 古蹟 }:I 乾隆間,兩巡院命同 知方邦基重修,且立碑於南門外,日『五妃墓道。』」 48而終清治時期, 以貞節烈女為主題的作品,以五妃與鄭月娘最多。而後者是因為有宋 永清召集徵詩之會,一舉而有 18位詩人共襄盛舉,故若論自發性的題 詠為詩,應以五妃為題者最多 。 五妃詩歌常出現作者以自我藏匿方式 , 模擬主角人物口氣發言 。 歷史事件始末細節被忽略,主角人物思想情感被抹殺,作者價值判斷 之陳述取而代之,以至形象變得模糊空洞化,淪為作者貞節觀念之發 聲舞臺 。 上述具代表性的三組烈婦人物,其相關詩作共六十九首,其創作 周期長,跨越整個清代各個時期,參與創作的人數較多 , 作品數也高 於其它人物,方志的記載情形,也出現相同的現象,可知已成為創作 母題。作品多以事後追述方式敘寫,作品內合時間歷程僅限於陳述內 容的時間,在試圖對閱讀者進行教導的企圖上 , 表現得比較明白顯豁。 如將上述烈婦與其它被題詠人物相較,此三組人物死亡牽涉及歷 史的 、 政治性的權力轉移活動,最重要的特質在於其是屬於「歷史人 物 J '是存在於歷史脈絡,而其它被題詠的主題人物則僅得稱為社會層 次上得到囑目的「社會人物 J ' 其歷史定位顯然僅限於區域性質,而烈 婦主題人物跨越朝代的重覆出現,則表現出臺灣貞節意識歷史傳承的 延續性 。 的參見王建國(施士泊《後蘇鑫詩鈔〉之鄉愁書寫)C{ 文學臺灣})第43 期,頁255。 46 許南英〈窺園留草〉記載 : r 與陳子模、傅采若、 張愷臣遊夢蝶園,拜五妃墓;飲 於竹溪寺,女校書四人與焉。 J r夢蝶園」 、 「五妃墓」、「竹溪寺 J ' 皆為當時丈人 雅士風雅消遣流連玩賞的集會場所。 47 連橫〈臺灣詩乘》卷 2 頁 50 。臺灣文獻叢刊第64 種。 48 參見陳壽祺〈福建通志臺灣府﹒臺灣縣﹒ 家墓〉卷 47頁145 。臺灣文獻叢刊第84 種。
試論貞節意識之形塑-以清代台灣貞孝節烈詩歌為例 115 肆、烈婦主題的偏好 據臺灣各朝方志之記載 , 烈婦人數以乾隆朝與同治朝最多 , 但其 並無朝代越晚 , 人數越增加之趨勢。但節婦之人數反而有越晚期人數 提高的趨勢。 49據曾鐵忱之研究 , 清朝初期對寡婦的挂表條件是很嚴格 的, 隨著時代越晚,標準越來越寬鬆。 50章義和, 陳春雷以為 : 清朝中表以後,統治者更是希望借助頻繁地挂表負節,來為封建 特權的維持及腐朽統治的穩定增添站碼 。 守節年限的歷史變動, 也可以成為觀照清朝由盛轉衰運行軌跡的一個小小的側面 。 51 章 、 陳兩氏將婦女守貞與國勢的盛衰連結起來 , 指出朝廷蛙表婦 節的政治意涵 , 清廷所期望由表彰節操而加強百姓忠貞愛國之心, 實 立基於婦節與臣節的類比化 。然方志記載節婦人數年代越晚越多 , 在 文本上卻沒有出現相同的現象 。 而乾隆二十四年四月的一件官方文 書 ,則反映出清代官方對女子守節抑或殉節的態度 : 乾隆二十四年四月,奉前巡撫部院吳憲諭:照得從容守節,方 為婦道之常;慷慨捐軀,終屬人倫之變。 伏查欽奉土諭:婦人 從一之義,瞧而不改,乃天下之正道,而其間節烈亦有不同者; 然烈婦難而節婦尤難 。 蓋夫亡之後,婦職之當盡者更多:土有 翁姑則當奉養 ,以代為子之道;下有後制貝 IJ 當教育,以代為父 之道 ; 他如倩治蘋繫,經理家業,其事難以悉數,安得以一死 辜其責乎!是以節婦之挂表,載在典章;而烈婦不在定例之內, 向來未曾通行曉諭 ,今特頒諭 話 , 著地方有司廣為宣布,務期 49 有關臺芭各方志列女傳中的詳細人數 , 請參考附錄表格 , 周宗賢於(清代臺灣節 孝烈婦的蛙表研究〉提及臺灣節婦依臺灣全誌計共有六一一人 , 與本文所統計人 數略有出入 , 當是所據文獻範圍不同所致。 50 據曾鐵忱之研究 , 清朝初期對寡婦的蛙表標準為三十歲以前開始守寡 , 而五十歲 以上沒有再嫁 ,最少需二十的守寡歲月 。 但是後來逐步放寬標準, 1723年清廷尚 規定節婦之表揚需年逾四十歲,守節已逾十五年以上,至 1824年叉減為十年,至 1871 年進一步縮短為六年 。 參見曾鐵忱(清代之蛙表制度> (<中國社會})第 1 卷第5期 。 51 章義和,陳春雷〈貞節史〉頁 160 。
116 <人文與社會〉學報第二卷第六期 僻壤荒村,家喻戶曉,俾思民成長口節婦自有常經,而保全生命 實為正理 52 。 上文反映清朝中期, 官方對處理臺芭寡婦歸宿的態度,就統治者 的立場,預防寡婦之殉節,除了人性上的考量 ,不免有穩定社會結構 的顧慮,夫妻雙亡,將會導致從家庭、 宗族以至社會國家,產生許多 變動與負擔。 因此官府佐表制度以節婦受庭為常態,而烈婦則為例外, 不能受到官府認同。道光年間的〈彰化縣志〉則進一步提及入官祠之 條件唯有節孝方能進入,而烈女、烈婦則不符資格,需有推恩格外方 得入列53 。 然而臺皂白雍正朝開始,地方官府即為烈女烈婦設官祠,如康熙 〈重修臺灣府志》載楊聆妻王德娘殉節 r雍正年間把節烈祠 J 羅 萬倉妾蔣氏 r 蛙表把節烈祠 J 魯定公妻袁順娘「雍正年間把節烈 祠」 等, {清一統志臺灣府〉 載劉滿姑經林爽文之變未婚守貞拒賊被 殺 r 乾隆五十三年搓,把臺灣烈女祠 J 獲得確表並入耙臺灣烈女 祠 。 而據臺灣方志集成記載,雍正朝有節烈祠、乾隆朝有臺灣烈女祠、 道光朝彰化縣有烈女祠、光緒朝有節烈祠等,故官方制度上雖不許可 烈女「5青蛙入祠 J 然在實務上, 臺巴地方官仍設祠對其進行表彰 。 從詩歌創作角度來看,文本有一二七首書寫烈婦,而僅有十二首 書寫節婦,數量相差之懸殊,可知文人書寫烈婦的興趣遠高於貞婦。 相較於前述臺芭方志對兩者的記載人數,以及清官方文書中對列女的 態度與觀點,其中頗有耐人尋味之處 o 下文將用敘事觀點理論分析艾本,了解創作群對節婦與烈婦所持 觀點之差異性 。 古典詩歌往往用比較、陪襯的修辭技巧來突顯出作者 所欲強調或表揚的人與事,但所謂「比較、陪襯 J '往往需以相對的兩 方或多方的人、 事 、物並呈 ,並運用詩歌中的句法結構或敘述用語來 表現出作者價值判斷後的結論,如此方能達成突顯渲染詩歌主題的文 52 <臺灣私法人事編〉 第 1章頁20 。 臺灣文獻叢刊第 117 種。 53 <彰化縣志> : r然國家定制,惟節孝方得請挂入祠 ; 而烈女弗與焉 。今 『皂志」所 書 ,並及烈婦,則推恩於格外,以嘉其義烈也。 蓋所貴乎節孝者,調其矢志守貞。 上事舅姑,下撫兒女,各盡其志以慰九泉 , 故能生受挂表之榮 ,強享春秋之祭 。 節婦之有禪於世教也大矣。 」參見周璽 〈彰化縣志》 頁 267 0 < 臺灣方志集成﹒ 清 代篇〉 第一輯, 第 16 冊。
試論貞節意識之形塑-以清代台灣貞孝節烈詩歌為例 117 學感發力 。 "文本經由題材揀擇、句法結構或敘事用語,推論作者群之 價值判斷標準 '了解文本如何形塑貞節意識 。 李廷綱 (7"-'7) ( 節婦鄭氏詩) : r 古來傑者多 ,誰能甘一死 。 從 容就義際 ,千載垂青史。 J (貳 , 頁 35)李詩點出死之艱難,趨生避死乃 自古人性共通的弱點,即便是英雄豪傑,也無法克服 。但烈女能超越 普遍性而坦然面對死亡,成就留名青史的價值。 何冠彪以為明清之際 士大夫對生死難易的抉擇,舉存活的陳確 ( 1604"-' 1677 )、 計六奇( 1622
"-'7
) ,以及殉國之陳良誤( 1589"-' 1644 ) 、凌義渠 ( 7"-'7 ) 、 馬世奇(
7
"-'
1644 ) 、王毓著 ( 7"-'7 ) 等所遺留的文書內容,認為世人皆貪 生念重 ,故以死為難,認為死節比茍活更難55 。 歐麗娟《唐詩的樂園意 識〉提及人類面對死亡: 這種無可通抑的必然法則本已足夠造成人類風性上的強大壓 迫,更何況死亡的經驗根本無法納入體驗的範園,成為可加以 反省、戚受的生命內容之一,於是死亡的經驗根本無法納入體 驗的範園,成為可加以反省、成受的生命內容之一,於是死亡 的絕對未知性就變成了人類心靈中無上的極度憂怖。 56 烈婦以死亡為代價 ,成就其精神生命的不朽 ,而死亡卻是互古人 類集體記憶中的終極憂怖,故超越死亡的難度決定其精神位階的高 度。至如鄭煥文 (7"-'7)( 節婦鄭氏詩) : r 天欲名一婦,遲不際其優 。 雙魄遂雙棲'節成萬古留。 J (貳,頁七六)鄭詩以為烈婦的惡運反而是 一個契機,促使其能從夫殉節。鄭氏意識到烈婦面對生死的辯證時 , 會產生兩種人生重要價值的衝突與掙扎,面對至親父母的不捨與痛 苦,表現出對女性情感及其命運的哀憫與同情。其它如李欽文 (7"-'7 ) (節婦鄭氏詩) : r 輕生重節植綱常。 J (貳 , 頁 40) 亦同。 54 洪順隆舉對照來說明詩歌修辭的技巧,並解釋 :r與比喻相近,在比較之時,將所 欲頌美的對象推上一層,是對照手法的作用。」其列舉注約 (明之君〉其二為例: 「神武超楚 、 漢 , 安用到分~、 岐。 J r 利用楚、 漢 、 分~、岐四個意象與梁武之治政 相比照,並在比照之餘,以『超』、「安用 r 將梁武推上一層。 」再如牛弘 (鼓吹 曲辭卜 三首之三 : r牢籠虞、夏 , 度越姬、劉 。 」等亦用同一手法 。參見洪順隆 〈抒情與敘事》頁71 55 參見何冠彪《生與死:明季士大夫的抉擇》頁 137~140 。 56 參見歐麗娟〈唐詩的樂園意識〉頁377 。118 <人文與社會》學報第二卷第六期 而死節既然比苦生為難,接下來的問題就是要決定如何死,林華 昌 (7----7) (節婦鄭氏詩) : I從容一死寧他矢 。 J (壹 , 頁 361) ,拈 出烈婦殉死從容神態,而鄭鳳庭 ( 7----7 ) (節婦鄭氏詩) : I 拜辭尊 長與姑埠,禮數周詳到毫末。舉止安閒若平時,頃刻房巾命巳絕。 J(貳 , 頁七七)張續緒 (7----7)( 節婦鄭氏詩) : I 糙給辭親戚,從容謝里鄰。」 (貳, 頁八九)兩者進一步延伸臨死仍維持禮數體統,完成有如宗教儀式 般的程序。吳德功(1 850
----1924)
<洪烈婦) : 擁余臥空床,絕粒忘飲食 。 急延良醫來,醫來云不治。切脈知 血虧,聞聲識腸碎 。 娘勸口是茶湯,爺勸吃餅餌 o 烈女誓弗肯, 含淚側然對。女子節不移,忠臣心無二 。 兩語昔曾間,今豈易 其志。(此詩收入〈瑞桃齋詩稿} ,全臺詩﹒全臺詩智慧型資料 庫) 吳詩將烈婦絕食而亡的過程,進行更長時間更具體詳細的描寫, 從主角的動作姿態、 醫囑診脈、親人的照顧,死別的淒涼等,刻劃出 主角面對死亡從容不迫的形象 。 何冠彪以為從容就義比慷慨仗節難得 多: 『慷慨仗節』之所以易,乃因人在意氣激昂或情綺悲慟之時, 無暇兼及其他,所以能勇往直前,容易犧牲生命 。 『從容就義」 之所以難,是因為人處於舒緩不迫的狀態下,又或在激動的情 緒平伏後,思前想後,繫戀日多,求死的過程愈長,所受痛苦 愈多 。 " 何氏並舉張煌言被捕後求早死一例,來證明慷慨、從容兩者死亡 方式的難易 。 而從上文可知,不懼於死亡且坦然以對,是文本烈婦詩 表現的重點 。 而節婦之難,已於上文述之,施瓊芳 (1 815----1868)
<節義蔡母蘇 氏行看題詞 ) : I 當年滲透死生關,殉義延宗事孰艱 。 J (伍,頁三七三) 57 參見何冠彪〈生與死:明季士大夫的抉擇〉 頁 137~140 。試論貞節意識之形塑-以清代台灣貞孝節烈詩歌為例 119 施詩意識到守節與死節的艱難辯證'首先要勘破生死之執著,此處言 死節未必高於守節,節婦的行為價值是用漫長艱苦的人生歲月所成就。 徐彷(與葛瑞五書〉舉時人的說法 I 殉節為易,守節為難;為烈 婦易 , 為節婦難」 兒,以及王源〈周節女傳〉提及「死易耳 , 守節難也 。」 59而藍鼎元(貞節汪太君傳> : I 烈易而貞難,守貞者富易而貧難。」 60 為何節婦比烈婦難為,巢鳴盛〈答徐彷書〉 以為節婦非短暫的憂苦 , 而是「終身之憂」 61 。 徐妨亦提及「終節」必須有無比的毅力才能完成,並舉 「人有不 幸而改節者矣 ,未有不幸而再生者也 J '亦即人死後不能復生,便能保 存氣節,不會再經歷諸多人性的考量 ,而守節者則必須在往後漫漫人 生之路,經歷泉多考驗,才能確保氣節不變。因此徐氏所強調的仍是 殉節與守節兩者相比,後者悠悠人生時光的試煉,亦即上文中所強調 的時間意識 。 由於節婦要承受更多時間所帶來的磨難,故作者大都強 調當事人,能長時間堅忍不拔 。 吳德功〈彰化節孝冊〉中提及: I 但凡 節婦或養公姑育子,使夫耐不絕,故謂之孝 。 」 62可知節婦之生存意義 與價值在維繫父系血脈之綿延不絕。 施瓊芳〈節義蔡母蘇氏行看題詞> '六首之一 : I祇應古壁秋燈影, 兒照遺書母照機 。 J (伍, 頁三七三)刻劃親兒讀書 ,母親在旁紡織,呈 現出孤寂崇高的慈母形象,寡母通常擔負著課子的責任,即使是非士 大夫人家,亦會希望子孫讀書求上進以光耀門楣,而讀書入仕亦為儒 家傳統人格典範。因此傳統女性被安排在 「家」 內, 負有齊家的任務 , 《國語 ﹒ 魯語下) : I 寢門之內,婦人治其業焉。」陳康芬指出: 女性形象往往是被自我拘禁 (selιconfined) 在間房中,而在現實 中,女子的行動範園同樣就被社會規範局固愛閏房、庭院之中, 女子的社會地位是被設限在家庭倫理,無法跨越到社會國家。的 58 參見清 ﹒ 徐彷 (與葛瑞五書) C {居易堂集的卷2 , 頁 l 上下。 " 參見清 ﹒ 王源(周節女傳) C {居業堂文集})卷5 '頁 21 下。 60 參見清 ﹒ 藍鼎元 , <貞節汪太君傳) ,載於〈鹿洲初集》卷 9 頁 162。 61 本文附錄於清 ﹒ 徐彷 (致巢孝廉端明書)後 C{ 居易堂集})卷3 ' 頁1 下 。 62 參見吳德功〈彰化節孝冊〉頁5 。臺灣文獻叢刊第 108種。 的 參見陳康芬〈試以詞體中的婉約風格與擬女性話語觀看宋代女性詞家〉黎活仁主 編 C{ 女性的主體性一宋代的詩歌與小說})頁80 。
120 <人文與社會〉學報第二卷第六期 由此可知,雖然文本各詩守節殉節孰是孰非各有論點,但以書寫 烈婦之一二七首與書寫節婦之十二首,可以判定前者的動機強於後 者,最大的可能在於中國傳統中將士人殉國與烈婦殉夫兩種節操的類 比化傾向。張泊 (7---7)( 五妃墓> : 1"直抵田橫五百人。 J (貳 , 頁 一六五) 、六十七(弔五妃墓> : 1"田橫從死五百皆壯士。 J(貳,頁 247) , 兩者將五妃與田橫壯士連結,而張賊 (7---7) (節婦鄭氏詩> : 1"成 仁抵在志能堅,取義從容名不朽。取義成仁樂自知,貪生惜死意何為。」 (壹 '頁 370)張氏強調人物之犧牲生命完成成仁取義的倫理價值,但此 一價值的成立 , 傳統上指士大夫於國家危難之際,能拼死效力以報主 恩,作者將傳統上偏向要求男性在公環境領域上實踐的行事價值,移 指女性(鄭烈婦)於私領域環境(家庭)的行為價值(從夫殉節) ,可見士大夫 殉節國族與婦女殉節丈夫兩者類比化情形的存在 。 上述情形反映烈婦所成就的價值是近於陽性的 、 男性化的,在成 就私領域的女子德行後,能過渡到公領域,成為國家民族大環境所普 遍認可的楷模,甚而位階能凌駕男性之上,成為詩人遭遇家國之難後 隱喻寄託的對象 。 而節婦守節撫孤奉養長幼,填補丈夫離去後所有私 領域與社會經濟所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其所成就的價值仍局限於私 領域,仍是陰性的 、 女性化的。因此文本中烈婦之作之所以遠高於節 婦 , 主要原因是兩者成就價值有公私、陰陽兩領域的差異性,而當創 作者全為男性,且敘事觀點全以第三人稱客觀評論為主的時 , 創作焦 點之集中於公領域的呈現是合理的結果 。 詩歌在中國一直都有陽性的特質,處正統的地位,其所處理的以 公領域為主。故詩歌的重點不免偏向於各個傾向陽性特質的烈婦。這 種士人書寫殉節烈婦的趨向,也許有其隱衷,婦女尚能以死殉節,而 身為男兒卻臨難茍免,作品中男兒不如之慨歎'有作者情志之寄託 。
伍、社會位階的流動:男女易位,女性凌駕男
'性
清代朝廷禮部所掌管的蛙表措施,乃統治階級教化百姓、維護風 教的手段,關於婦女部份的挂表,按其所屬身分階層分為王室婦女、試論貞節意識之形塑-以清代台灣貞孝節烈詩歌為例 121 命婦、營伍婦女和庶民婦女四種“。而據《欽定大清會典事例〉所載: 「宗室內節孝者 , 各依等第頒發恩賜。親王固倫公主 ,親王褔晉給銀 百兩 。 假十六匹。 J 1"世子和碩公主,親王側福音,世子摘服晉給銀九 十兩 ,緻十四匹 0 ...」 65以下各依節孝婦之社會身份地位的等級 ,而有 不同高低的實質獎勵,一直到閒散宗室妻女,1"給銀三十五兩,鍛兩匹。」 而平民受確表的實質獎勵則有: 1"諭 :滿漢節婦 ,准一體給米。 J 1"莊 表 ,地方官給銀三十兩,聽本家建坊。」66反映出社會身份位階不同者 , 其所得到的實質獎勵也有等級上的差別 。 從〈全臺閩幽錄〉的事例敘述可知,清政府對女性符合節婦蛙表 的條件,是有制定詳細的分類與標準的,即便女子守貞亦位階上的分 別,在因應不同的情境與行為 ,在鉅細無遺的政策規定上有不同的待 遇67 。 中國官僚系統運用詰命與蛙表制度,在女子生前死後,以其行為 符合道德規範的高低程度,給予不同的價值評量。 再如蔡振豐《苑裡志〉提及: 1"凡僕婦、牌女、女尼、女冠拒姦致 死者,建坊於本婦墓前,不於祠內設位。」 68身屬社會底層之僕婦、牌 女 、 女尼、女冠等女性,即便表現出一般女性的貞烈行為,仍在確表 上無法得到相同的待遇,表現出等級的差別。 然這些官方控表制度的等級意識,卻並無出現在文本之中,其強 調列女獲得的報償,往往是女性社會位階的提升。相對於現實環境中 的蛙表制度,文本在陳述完女子的節操義行後,往往將此女的位階提 升至可與男子相提並論的高度。這種「類比法」透過對主角與男性(修 辭學上「借代」的技巧,即用一個統稱的泛辭來概指所有平凡的男性, 最常用的是 「鬚眉」、 「丈夫 J )的比較、比擬,來表達創作者價值判斷, 並涉及對人物高下差異的認定,在文本中是被廣泛運用的手法。 這種類比的結果,有「相提並論」與「高下立判」兩種情形 。 如 卓夢采 (7 '"'-'7) ( 蛻王烈婦) : 1"英風直欲抗眉鬚,巾幅流中烈丈夫」 (貳,頁四四一)女子的地位提升至可與男子相抗衡的高度 , 故用「欲 64 參見陳青鳳(清朝婦女腔表制度 l 之-:JP / \ ) (<東洋史論集>) ,頁 112 。 65 參見《欽定大清會典事例》頁4264~4265 。 66 參見〈欽定大清會典事例〉頁4269 。 67 參見林豪塞輯《澎湖廳志 ﹒ 規制》卷 2 頁 60 。臺灣文獻叢刊第 164 種。 的參見蔡振豐〈苑裡志》頁 80 0 <臺灣方志集成﹒ 清代篇> '第一輯,第 20 冊。
122 <人文與社會〉學報第二卷第六期 抗」、「烈丈夫」等字眼來表達比較後的結果。叉如李欽文(7"'7) ( 節 婦鄭氏詩 ):1 精魂頃刻化天地,斯稱巾個如眉鬚 J(貳,頁四十)則用「如 J' 因此兩者的位階是相當的 。 而施世榜〈節婦鄭氏詩) : 1 鬚眉自昔存豪氣 , 不道柔姿膽更寒。」 (壹 ' 頁二三五)、 吳周禎 (7"'7) (節婦鄭氏詩) : 1 尺絲魂斷聲名振, 愧殺鬚眉萬古愁。 J (壹 , 頁四二零)、 王敏政 ( 7---7 )( 節婦鄭氏詩) : 「鬚眉長樂嗤青史,巾個共姜壯海洲。 J (壹 '頁三六二)等則讚揚主角 的品格節操,以女子堅守道德規範以至於於肉體的犧牲毀滅,而在精 神上得到提升,其生命價值超越諸男性,故用 「膽更寒」、 1,[鬼殺」、 「嗤 青史」、「壯海洲」等字眼來表現。 再如陳璿 (7---7)( 鞭莊烈女): r 一 片冰心摧鐵石,千秋義魄愧鬚眉 。 J (貳, 頁一一四)則用 「愧鬚眉 J ' 來表現女子位階提升至男性之上。 這些作品不一定會用類等詞語直接道出,反而會在敘述時用暗比 的方法,讓讀者從字義與句法結構上,自行揣摩出作者隱含的價值判 斷 。 陳康芬引西蒙 ﹒ 波娃(Simon de Beauvoir ' 1908-1986)在《第二性〉
(The Second Sex)中的論點 :
以存在主義對己 (self)與他者 (Other) 的基本概念,論述男女在社 會性別結構中的不平等,認為男性在一開始,就將自己定位在 『己 JJ '女性則是依照男性主體所建構出的『他者 JJ '女性失去 自我意識,而在成長的過程中,透過各種社會機制與教養認知, 男性所建構出的『他者 JJ '會被內化成女性對自我形象與特質的 唯一認同 。 69 對文本的男性書寫者而言,女子從 'f也者」 轉變為己身群體一份 子,最重要的條件是,這位 「他者」並需完成「己身」所標舉的高標 準的行為規範。毛文芳提及 : 1 文人普遍喜歡將自己的愛國情操與英雄 主義投射在名妓身上,訐多名妓不乏女中丈夫的氣概,體現了雙性氣 69 參見陳康芬(試以詞體中的婉約風格與擬女性話語觀看宋代女性詞家>'載於黎活 仁主編({女性的主體性---宋代的詩歌與小說))頁73 。
試論貞節意識之形塑-以清代台灣貞孝節烈詩歌為例 123 質的理想。」 7。這些貞節烈女雖非名妓,但由於其能從女性「他者」轉 而成男性「己身 J '古女主角的內涵也呈現出理想的「雙性氣質 J '而這 「雙性氣質」在對貞節烈女同一類人物間高下判斷上,表現出影響性, 例如烈婦因其所實踐之價值跨越至公領域,亦即傳統上男性的領域, 故遠比節婦更受到重視。 陸、烈女獲得不朽的精神生命一留名青史、升 格為神祇 列女位階的提升並不僅與男性的相抗衡,往往能更進一步成就不 朽的精神生命 。 如張師文 (7---7) <節婦鄭氏詩> : r 女子一生斯不 愧,丈夫千載有餘馨。 J (貳,頁五九)以及陳聖彪 (7---7) <節婦鄭 氏詩> : r 千古精靈應不散,九原含笑伴烏衣。 J (壹'頁三七六)陳氏以 為鄭女之殉節不愧於母家之教誨,足以光耀門楣。 再如施瓊芳 ( 1815---1868 ) <題全臺闡幽錄> ' 二首之二 : r 寡鵲貞 鴛萃一編 ,蛙祠會錫九重天。 JC伍,頁三八一)所謂「蛙祠會錫九重天。」 不僅本人可以得到肯定,並且能使夫家光耀,連丈夫都能因此留名青 史, r 能使夫名附膜傳 J '傳統上「異姓婦人在家族中的角色隨其丈夫 而定 。 ...隨丈夫之尊卑而尊卑。」 71作者意識到這些女子能扭轉傳統社 會中男女主從關係 ,而使丈夫的角色附屬於己身 ,代表著家庭地位位 階的更易 。 而清代臺芭的五妃能於官府所設立的祠堂中陪肥,接受後世奉 肥, 享用人間香火 。 訐南英 〈五妃墓〉詩中有作者自註: r 同治甲戌 ' 沈文肅奏以延平郡王鄭成功祠列入記典,五妃與焉。 」 72五妃得入官祠, 在官方構築的臺地集體記憶佔有一席之地 。 乾隆朝的劉滿姑則得到天子褒獎,贏得身後名。陳斐文 (7---7) (劉烈女> : r 君恩隆祖臺灣城,滿姑雖死仍如生。史乘千秋載奇節。」 (參,頁一六七)主角得入官祠,受地方百姓香火,由凡人升格為具宗教 色彩的人格神。如蕭綸 (7---7)<臺灣三仁詩> : r臺灣淨掃無風塵 , 70 參見毛文芳〈物 ﹒ 性別 ﹒ 觀看一明末清初文化書寫新探》頁494 。 71 參見劉靜貞(劉向《列女傳》的性別意識) (~東吳歷史學報})第 5 期,頁 13 。 72 參見訐南英〈窺園留草》卷 1頁 13 。臺灣文獻叢刊第 147種。
124 <人文與社會〉學報第二卷第六期 夫子下詔褒三仁。 J r 人人且有忠孝|育 ,章至三仁祠下一聽天子命紀之 恩綸。 J (肆,頁二三四) 更有甚者,鄭烈婦於後世升格為民間神祇,成為臺灣民間宗教信 仰的一部份。 孫日高 (7"-'7) (節婦鄭氏詩) : r 塵闌那得留仙種, 兩兩精魂依北郎。 J (貳 ' 頁五五)孫氏標示出另一種死亡所換得的提昇 階級方式,即死後能升任為民間神祇。張賊 (7"-'7)( 節婦鄭氏詩) : 「侍郎詞賦本悠焉,仙女精神自藹然。阿鄭品同仙女併。 J (壹,頁 三七零)鄭烈婦於死後於臺巴人民心中升格為仙女的品級,與五妃同列 為民間信仰之一部份73 。 青史留名是一種傳統儒家文化精神生命不朽的方式,而特異傑出 之人死後於另一世界成為有品級的神明,是中國民間宗教信仰的人物 不朽方式。張詩此處之「品」應為「品級 J '而非「品性 J '故烈婦之 死亡使其社會階層進行某種飛躍的提昇,而成為民間信仰中 r{山女」。 烈婦死亡後品級更高,或是成仙,或稱「一品夫人 J 從文學中 反應中國社會消融客觀現實世界的不平,或者安撫庶民百姓心理不平 的方法,就是在另一個世界給予補償,亦即給予仙女的地位與封號。 文本建立在超越現實世界的追求與嚮往,反映出庶民信仰中的補償機 制 。 前詩作者孫日高為康熙年間安徽桐城人,生平不詳,但能參與鳳 山縣令的徵詩之會 , 其一定社會位階可知 ,可能的身份為官員的幕賓。 張賊則為江南江都縣人,清康熙年間於臺灣任武職,兩者皆具士階級 的影響力 , 然作品中皆染上宗教迷信的色彩,雖兩氏皆為內地詩人, 然其創作的觸受點在臺灣,這也反映出清代臺芭貞節意識中的民間信 仰特質 。 菜、結語 清據臺灣後,漢文化夾強勢政權之助力,成為主流勢力入主,隨 著內地官員宣臺,漢移民入臺等因素,臺灣內部的漢文化結構仿效中 國內地傳統而構築'而隨著環境的變遷,詩歌作品也反映出此內化重 73 郁永河曾記載相關的神異事蹟 : r既葬,臺人士常見監國乘馬,呵殿往來,或時與 烈婦並出,容服如生,導從甚盛,人以為神云。」參見郁永河《捍海紀遊》頁54 。
試論貞節意識之形塑.以清代台灣貞孝節烈詩歌為例 125 整的情形。 考文本所得總計一三九首 , 其中烈婦詩共一二七首,而節婦詩中 包括貞女詩與孝女詩共十二首 ,從比例上可知以烈婦為題者作品數多 出十倍。而參與創作的文士共六十七人,亦有同一作者創作內容包含 節婦、烈婦,孝女等不同性質主題,如吳德功、陳維英等。文本所有 的主角人物,皆實現了父權社會所設定的道德標準'最主要是守貞 , 歷經精神或肉體煎熬甚至毀滅 ,從而獲得肯定(如確表 、 入方志列女傳 等) 。大部份作品敘事觀點多變,以事後追述前事的方式敘寫,作品內 含的時間歷程僅限於敘述者陳述內容的時間。詩作省略事件前因後果 的細節描寫,所強調的往往是道德價值與觀念,有較多作者主觀情志 的寓託 。 而觀烈婦群像,家庭具政治背景,其男性親屬為統治者身份,與 節婦群相比,比例偏高,如陳永華女、鄭斌女、五妃等主題人物創作 的狀況是異於其他人物的,其創作周期較長,有時會涵蓋整個清代各 個時期,參與創作的人數較多,作品數也高於其他人物,這些情形在 五妃詩題上表現最為明顯。而方志的記載情形 ,也出現相同的現象 , 主要的主題人物在各朝方志中出現的頻率與篇幅頗高 ,而某些節婦詩 的主角人物,甚至無法於志書中尋找到其生平的記載。 亦即為創作母題的三組烈婦人物,乃屬於「歷史人物 J '是存在於 歷史脈絡,而其它各主題人物則僅得稱為社會層次上得到囑目的「社 會人物 J '而烈婦母題人物的重覆出現,表現出貞節歷史的延續性 。 本文經由題材揀擇 、句法結構或敘事用語等各方面,對節婦與烈 婦之道德內涵進行分析,得出烈婦所實踐的為公領域 、社會國家 、男 性領域的道德價值,而節婦所實踐的為私領域、家庭內的、專屬女性 領域的道德價值。貞節烈女能從女性「他者」轉而成男性「己身 J '在 於呈現出理想的 「雙性氣質J '而這「雙性氣質」在對貞節烈女同一類 人物間高下判斷上,具有決定性,例如烈婦因其所實踐之價值跨越至 公領域,亦即傳統上男性的領域,故遠比節婦更受到重視。 由於傳統詩歌創作的趨向,偏於著重表現社會國家、男性的公領 域,也可以解釋為何文本烈婦詩數量遠比節婦詩多的原因 。再者強調 女性階級的流動,有別於清廷確表制度的等級意識,而將書寫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