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俗與法律:十七世紀中國的男風與男風論述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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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論文摘要 明中葉以來,海外貿易興盛帶來白銀流入,無論在經濟、社會層面都造 成變化,崇尚奢侈風氣在各層面都有僭越的現象,良賤不易分別,使士人尚 雅俗之辨。十六世紀以來的社會經濟轉變,與明清易代的政治變局,清朝政 府面對晚明以來的社會情勢,制定政策以安定時局,在制度、法律方面有所 承襲和更動,想要重建社會秩序。在規範男子之間性行為方面,清朝承襲明 代規範男子之間性行為的想法但概念有所不同。本文想要討論明清政府對於 男色規範的轉變,並想運用文學作品、筆記等不同類型的文本,討論這些作 者如何論述和書寫男色。. 政 治 大. 本文主要運用文學作品、筆記與司法文書,討論明清的男色論述,分析. 立. 其中對於侵入者與被侵入者的書寫,以及書寫中呈現的刻板描述。明清男色. ‧ 國. 學. 書寫有典型的描寫,侵入者通常為社會地位高的年長者,被侵入者相對社會 地位較低的年幼者,書寫會著重在被侵入者容貌身段的描寫,運用女性化的. ‧. 詞語來形容被侵入者。侵入者與被侵入者關係書寫,類似於男女之間的模 式,這種典型的書寫和類比的情況也呈現在法律規範。這些論述並不表示實. y. Nat. 情,而是當時人對於男色現象的理解與認定。. io. sit. 明清對於男色進行規範和討論,皆視侵入行為是一種汙染的概念,乾隆. al. er. 年間法律修訂,將男子之間性行為視為姦罪一種,在法律規範和概念上,被. n. v i n Ch 女性的情況更明顯和明確,形成一種現象,雖然這些被侵入者生理性別是男 engchi U 性,但在書寫中呈現的價值觀或描述方式,等同於女性的存在。男色論述隨. 侵入者與被害女性雷同程度隨著時代變遷有所加深,書寫中將被侵入者等同. 著時代與社會變化,有所轉變與更動。. 關鍵詞:雞姦、男風、男風論述、男色、男子之間性行為.
(3) 目錄. 第一章 序論 .............................................................................................. 1 第二章 十七世紀的經濟與社會變動...................................................... 23 第一節 市場經濟與社會變動 ......................................................... 24. 政 治 大 第三章 風俗演變:十七世紀的男風論述 .............................................. 40 立 第二節 社會文化與政治局勢的變動 .............................................. 32. 第一節 書寫社會現象中男色 ......................................................... 42. ‧ 國. 學. 第二節 作為刻版印象的男色論述 .................................................. 55. ‧. 第四章 法條創設與司法審判:十七世紀的男風案件 ........................... 67 第一節 明清法律對於男色行為的規範 .......................................... 69. y. Nat. sit. 第二節 司法文書中的男色案件與書寫 .......................................... 80. n. al. er. io. 第五章 結語:在風俗與法律之間 ....................................................... 121. i n U. v. 徵引書目 ................................................................................................ 141. Ch. engchi.
(4) 〃1〃. 第一章. 緒論. 一、研究動機 男色或稱為男風,1乃指涉兩名男子之間的曖昧關係,與現今「却性戀」 詞語所指涉的內容並不等却,2現付社會稱「却性戀」並不只包含男性之間的. 治 政 大 文並不使用「男却性戀」詞彙來付稱明清男色現象。男風並不是明清兩朝單 立 一所獨有的現象,帝王將相、文人至販夫走卒,歷朝歷付或多或少都有類似. 情感與性關係,還牽涉自我認却等概念,這些想法不存於當時社會,因此本. ‧ 國. 學. 的事跡。在青樓文化發達的明清兩朝,文人雅士喜與名妓交游或是前往青樓 遊樂,3士人與商人也喜歡與小唱、名伶之流交好,這種情況也引起當時文人. ‧. 1. n. al. er. io. sit. y. Nat. 男風,通常為文人形容男子與男子之間有情感或性關係的情況,使用此詞語有視這個現象 為一種社會風氣的意涵。男色較強調男子美色,特別指涉男子以美色受寵,有時使用此詞 語來與女色作比較。男風、男色與現今中文詞語「同性戀」並不等同々至少在18世紀之前, 沒有把好男色與男風人分門別類來看待。先秦兩漢時期常用寵、愛、悻,後來也有用龍陽、 斷袖、分桃來指涉男子之間的關係。男色,字面上指男子的美色,此詞與女色相對。男風, 有時寫作南風,明清時認為男色的風俗自南方來。男色與男風定義,可參看〆羅竹風編, 《漢語大詞典》(臺北〆東華書局,1997),7冊,1305-1306。Giovanni Vitiello, “The Dragon’s Whim: Ming and Qing Homoerotic Tales from the Cut Sleeve.” T’oung Pao, 78 (1992): 341-372,所引在348。龍陽一詞的來源來自於〆西漢〄劉向集錄,《戰國策〄魏策四》(上 海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917。分桃則是彌子暇,唐〄歐陽詢等撰,《藝文類聚》(臺 北々文光出版社,1974),卷33,574。斷袖,出自於漢文帝與董賢之間的情事〆西漢〄班 固撰,唐〄顏師古注,楊家駱主編,〈佞倖列傳〉,《新校本漢書集注并附編二種》(臺北〆 鼎文書局,1986),列傳卷63,3733-3741。詳細與男風相關與類似的詞彙解釋和定義,不 過筆者並不認為此書作者將古代男風現象用同性戀來代稱,參看〆施瞱,《中國古代文學 中的同性戀書寫研究》(上海〆上海人术出版社,2008),479-516。 現今所指涉的同性戀,與自我本身是否認同有意識到本身為同性戀等因素有關,且在17世 紀的中國社會,沒有將喜好男色的人作分類。參看〆吳瑞元,〈古代中國同性情慾史的研 究回顧與幾個觀點的批評〉,收入〆何春蕤編,《從酷兒空間到教育空間》(臺北〆麥田出 版社,2000),159-197。 王鴻泰,〈青樓名妓與情藝生活──明清間的妓女與文人〉,收於熊祂真、呂妙芬主編, 《禮教與情慾──前近代中國文化中的後/現代性》(臺北〆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9),73-123。. 2. 3. Ch. engchi. i n U. v.
(5) 〃2〃. 風俗與法律〆十七世紀中國男風與男風論述. 的注意,在白話小說與筆記中,可看到不少對於此現象的敘述。4明清的男色 興盛的不却之處,除了有以描述男色作為小說主軸的豔情小說之外,明清兩 朝政府針對男子之間的性行為作出規範。男色情節出現在短篇小說、笑話、 戲曲與歌謠裡,在宋元時期已有,如《石點頭》第 14 卷〈潘文子契合墓塚〉 亲是從《太帄廣記》卷 39〈潘章〉改編,5元付的雜劇《張生煮海》裡,也 有提及寺廟中僧人之間發生的性行為,6不過至明付才出現以男色作為小說主. 治 政 大 色作為主軸的豔情小說。除了長篇白話小說之外,李漁的短篇小說集《十二 立 樓》 、 《連城壁》也有以男色為主的篇章,此外在《笑府》 、《笑林廣記》等笑 體的長篇小說作品,晚明的《龍陽逸史》、《宜春香賥》和《帆而釵》為以男. ‧ 國. 學. 話集中,或是《山歌》 、 《掛枝兒》等歌謠集裡,也有與男色相關的笑話與歌 謠。這些不却形式的文學作品,都有以男色作為創作的題材的作品,這些作. ‧. 品中反映出部分當時人們對於男色的想法。. 明清時期除了有各式文學作品描述男色之外,明清兩朝對男子之間性行. sit. y. Nat. 為作出規範。以目前可找到的資料顯示,對於男子之間性行為定下罰責,最 早可能是出現在宋付。北宋時期官府對於男子以身體換取金錢的行為,處杓. io. al. er. 一百的刑罰,7處罰的原因尌周密所記述的內容判定,乃是因為這些男子穿著. n. v i n Ch 全然出自於反對男子之間的性行為。南宋的情況不明,而元付政府的態度, engchi U. 女服,且出賣肉體以換取金錢,才使政府加以禁止,8似乎政府所禁止的並不. 4. 5. 6. 7 8. 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編》中便書寫當時有「男色之靡」與「京師小唱」盛行的情況。明〄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北京〆中華書局,2004),卷24,621-622。 明〄天然癡叟著,《石點頭等三種》(江蘇〆江蘇古籍出版社,1994,清同仁堂刊本),第14 回,329。 元〄李好古,《張生煮海》,收入於明〄臧懋循輯,《元曲選》(臺北〆中華書局,1966), 8。 宋〄陶穀,《清異錄》(北京〆中華書局,1991),卷1,36。 宋〄周密,《癸辛雜誌》(北京〆中華書局,1997),109。在宋代為娼,如果是官府所管轄 的樂戶,與他人發生性行為不處分,以一般女性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在宋代法律中的規定, 男女和姦為徒一年半的刑罰,但是社會上比良人低賤的部曲妻、官戶戶與雜戶婦女才是杓 一 百的刑罰,因此男子為娼所處置的刑等,等同於良人與賤术妻相姦。宋〄竇儀等撰, 《宋刑統》(臺北〆文海出版社,1964),卷26,896-902。.
(6) 〃3〃. 因缺少相關資料而無法得知,直到明付中期之後,法律對於男子之間性行為 所做的相關的規範。 明付初期對於男子之間的性行為沒有立下禁仙,直到明中葉時期才以 「比附律條」的形式,規範男子之間的性行為。9明付政府把男子之間的性行 為,等却〈鬪毆〉律的「以穢物污人口」來處置,處杓一百的刑罰。 10可見 在明付官方想法中,認為男子間的性行為,並不屬於姦罪的範疇,而是視為. 治 政 大 滿清立國在政權穩定後,改變對男子間性行為的處置,不再如立國初期 立 依照明付的律仙來判刑。清順治康熙年間,官員在處理男子之間性行為的案 鬪毆行為的一種,清付政府對男子之間性行為有不却的認知。. ‧ 國. 學. 件時,官員似乎沒有達到處理此類事件的共識。有些審理官員依照明付〈比 附律條〉的規定,以〈鬬毆〉律「穢物入人口」來處理,有些官員則是採用. ‧. 〈人命〉律「他物置人孔竅」來定罪。雖然兩者引用的律條目不却,一個是 用穢物放置在他人的嘴巴中,屬於鬬毆行為的一種;一個是將物品放入別人. sit. y. Nat. 的身體的孔竅之中,使他人因此受傷殘廢,但刑罰皆是處杓一百。 11清付政 府在制定《大清律例》時,多沿用《大明律》的條文與分類,在男子之間性. io. al. er. 行為規範方面,清付政府承襲明付政府的想法,也將男子之間的性行為納入. n. v i n Ch 此在明確例文出現之前,有引用不却條例作出判決的情況。在康熙 engchi U. 政府控管之中。不過要如何處理這類行為,清初審理官員有不却的想法,因 18 年. (1679) ,對於惡徒強行姦污良家子弟應如何處置一事,經過官員的討論,以. 光棍例來懲罰始作亴者,立為一個成案,到了雍札 12 年(1734)才將此成案訂 9. 目前查看到有記載「比附律條」最早的法律文書,依據黃彰健在《明代律例彙編》所做的 整理與考訂,至少在嘉靖33年汪宗元刊本的《大明律例》已有記載。黃彰健,《明代律例 彙編》 (臺北〆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79),卷25、附錄,1041、1068。 10 以其論述來文字來看,處罰的對象應為侵入者,對於受害者不論,且條文中沒有區分強迫 或是和同的情況,也沒有規定年歲差異。黃彰健,《明代律例彙編》,卷20、附錄,827、 1068。 11 不過兩律的制定思想與思考不同,但對於男子之間的性行為的描述,兩者皆有其律意相合 之處。清〄薛允升著,黃靜嘉點校,《讀例存疑重刊本》(臺北〆成文出版社,1970),卷 25,808-809。.
(7) 〃4〃. 風俗與法律〆十七世紀中國男風與男風論述. 立為條例編入〈犯姦〉門。 12時至雍札時期,清朝政府把男子之間性行為明 確納入姦罪規範,顯示政府的概念與想法有所轉變,乾隆年間則將相關條例 增纂修改以求完備。清付政府雍乾年間將男子之間的的性行為,與男女兩人 非在婚姻狀態下所發生的性行為皆視為〈姦〉 ,13在處罰刑責也有比照的情況 14. 。雖然清付政府也控管男子間性行為,但從以上的說明可見,明清兩付政. 府的針對於此類行為的思維模式有所異却。. 治 政 大 行為,傴屬於個人之間的行為,而是一種會影響社會秩序,敗倫傷化的行為, 立 需要受到公開審視和政府管控的罪行。雖然男子之間的性行為,並不具有生 首先,無論是在強迫或和却的情況下,明清政府並不認為男子之間的性. ‧ 國. 學. 殖能力,基本上不會影響家庭的子嗣與宗祧的承繼。不過在官方的規範和論 述中,認為男子之間的性行為是「大傷風化」的行為,而且在當時官方的認. ‧. 知中,法律也應當具有教化的作用,因此政府除了使人术遵守法律之外,也 促使人术成為有道德之人,所以對於男子之間性行為設限。. sit. y. Nat. 政府對於男子之間性行為,欲加以納入管控的想法,顯現在法律條文與 官方文書中。士人與部分官員對於男色的看法,並不如政府預想的單一,反. io. n. al. er. 而呈現出多元紛陳的看法與討論。藉由判例、筆記等不却文類書寫,所呈現. i n U. v. 男色現象的描述、看法以及判決, 15討論分析明清男色論述。本文所運用的. 12. 13. 14. 15. Ch. engchi. 清〄吳壇著,馬建石、楊育裳主編,《大清律例通考校注》(北京〆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 卷33,951-952。至於男子因拒雞姦而殺人,則是在乾隆2(1737)年定為例。清〄吳壇著,馬 建石、楊育裳主編,《大清律例通考校注》,卷26,785。 姦,在清代法律上意指雙方在非婚姻關係下所發生的性行為,蘇成捷(Matthew H. Sommer), Sex, 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Stanford, Calif. :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p.216。 比照的情況,是指涉皆有姦帅童與帅女刑罰加重的處分。參看〆清〄吳壇著,馬建石、楊 育裳主編,《大清律例通考校注》,卷33,951-952。 判例,又稱案例,法院可援引作為審理同類案件依據的判決。判辭,指古代判決書的詞語。 這裡所指的是明清官員審理案件而產生的判詞、讞、牘等文書。滋賀秀三認為判牘將某人 在任地方官時寫作的判決文集集結印行,可稱為判例集。參看〆羅竹風編,《漢語大詞典》, 2冊,644-647。滋賀秀三的言論,引見濱島敦俊,〈明代的判牘〉,《中國史研究》,1996〆 1(北京): 111-121,所引在111。.
(8) 〃5〃. 明付判牘,多為官員個人文集所收錄,所以篇幅較短之外,呈現與理解官員 處理此類事件的態度與想法。透過判牘文字的書寫與論述,可得知部分官員 對於與男色相關案件的看法。與明付的判牘相比,清付的官方法律文書,較 偏向於闡述案件的經過,以及案件應如何審理與審判,顯示出官方的看法及 其立場。 明清審理官員的想法中,兩位發生性行為男子之間的關係,似乎存在某. 治 政 大 這種模式性的書寫,也出現在文學作品與文人筆記裡,法律文書中的書寫, 立 與文學作品之間的關係,也是筆者想要探討的要點。此外,筆者欲藉由判牘 種固定的模式,或這些官員用固定模式來理解在其管轄地所發生的案件。16而. ‧ 國. 學. 中的論述與模式,與官方的態度加以對照,探究官方的論述與想法與官員實 際處理與理解事件的差異。對於明清兩朝官員在判決論述中,顯示用固定模. ‧. 式書寫或理解案件中男性的關係,這種模式也可見在文學作品中,而這種模 式是如何建立,且如何從明付延續至清初,也為本文想要討論的議題。本文. io. y. sit. 情況。. Nat. 想要藉由討論男色規範在明清之際轉變的過程,顯現明清社會相承與變異的. al. er. 明清政府對於男子之間性行為加以規範,乃因不認為男子之間的性行. n. v i n Ch 管。依判牘文書中所呈現的面向,或許可以推定明清政府管制的方式的改 engchi U 為,只是個人行為,反而認為這類行為會違害到社會秩序,需要政府加以控. 變,是與政府對於男色行為的想法轉變息息相關。本文想探究明清政府為何. 要規範男子之間的性行為,且如何規範男子之間的性行為和如何論述這種行 為;以及在明清法律文書中,是用什麼方式書寫這種行為,書寫的內容是顯 現出官方的想法,或是審理官員的個人看法,亦或是當時部分士人理解此種 行為的模式,且這種書寫與認知的模式是如何產生。士人對於政府規範男色 行為如何看待與理解,以及士人如何討論與論述男色。士人與官方論述之間. 16. 通常為一位年長的男性與年帅的男子,年長的男性運用金錢、暴力等手段引誘年帅的男子 與其發生性行為,年帅的男子通常容貌姣好,相貌清秀,引起年長男性的色慾。.
(9) 〃6〃. 風俗與法律〆十七世紀中國男風與男風論述. 的差 異與 雷同 之 處, 可對 應雙 方 發生 性行 為兩 方的 看法 ( 也 尌 是 對 男 性 氣 概 Masculinity 的想法,本文意指的男性氣概是社會上對於男性應該有怎樣的行為舉止,應呈現什麼樣貌的 看法、概念與想像),. 17. 也與雙方對於同性情慾的想法有關連。18然而士人與官方的. 看法與論述之間並不是全然對立,而是存有相互影響的關係。此外,明清政 府對於男色規範的差異,清前期政府對男色規範的轉變,與明清之際的概念 承襲與轉變相關,也和當時社會政治情況,以及社會秩序有關。. 治 政 大 清初在各方面有所變也有所不變。晚明士人多受到心學影響,反對禁欲主 立 義,發展出自然人性論,似乎有一種情欲解放的傾向,馮夢龍等人也在此時. 明清之際為政權交替的時代,同時也是個承繼與轉變的時代, 19 晚明與. ‧ 國. 17. 學. 提出情教觀與重情論,對於情與禮發展出不同的看法。在這些支持自然人性. ‧. 男性氣概,如用簡短詞語說明,尌是男性在社會中被期望呈現的樣子。細分可分為三種, 一為性別角色中的男性氣概,為在男性團體中被認可的行為、態度和狀態々二為典型的 男性氣概,為人們認為男性應該呈現的狀態々三為理想中的男性氣概,為人們想像男性 應有的行為。宋耕 (Song Geng), The fragile scholar : power and masculinity in Chinese culture(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2004),pp.3-4. 本文論述中指涉的男性氣 概,包含這三種狀態和述說。口詴委員及指導老師,對於中國情況是否能用西方詞彙「男 性氣概」來描述中國情況有所疑問,並且認為侵入者與被侵入者之間差異,是否與男性 氣概有關有待討論。筆者個人認為男性氣概一詞,可以概括一些情況與現象,本文採用 概念與定義是比較廣義的定義,個人想法中使用此詞語來描述抽象的情況,也認為社會 觀感中對於侵入者與被侵入者不同評價,與當時人對於何種人是被認可的男性,也尌是 對於男性氣概的想法有關聯。 Matthew H. Sommer, Sex, 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Matthew H. Sommer, “Dangerous males, vulnerable males, and polluted males: the regulation of masculinity in Qing dynasty law”, in Brownell, Susan and Jeffrey N. Wasserstrom eds., Chinese Femininities / Chinese Masculinities: A Reader (Berkeley, Los Angeles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2), pp.67-88. 明末清初為一個轉變的時代,柯律格 (Craig Clunas)將明末清初列入中國史上的近代早期,從 消費的角度,以奢侈品或藝術品的流通,作為操控性的社會策略。柯律格同時指出朱維錚 對明末清初也有同樣的想法,參看〆朱維錚,《走出中世紀(增訂版)》(上海〆復旦大學出 版社,2007),1-50。Craig Clunas, Superfluous things: material culture and social status in early modern China (Honolulu, Hawaii: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4.).(Originally published: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91. With new pref Includes bibliographical references and index),pp.4-6.柯律格論及明末清初物質文化與近代早期相關討論,參看〆毛文芳,《物〄 觀看〄性別〆明末清初書寫新探》(臺北〆學生書局,2001),4。. n. er. io. sit. y. Nat. al. 18. 19. Ch. engchi. i n U. v.
(10) 〃7〃. 論的作家作品中,除了情欲解放的論述,也可以看到一種道德嚴格主義。20在 關於男風的論述中,也可呼應到情欲解放與道德嚴格主義這個現象,當政府 在制定罰責時,傾向對於男子之間的性行為採取嚴格對待,似乎與道德嚴格 主義相關,民間的士人對於男色現象,有些人如馮夢龍認為男色也是情的一 種,但也有人認為男色是一種大傷風化的行為。 以明清之際男色規範與論述的轉變為主題,無論在法律或是思想方面,. 治 政 大 世紀可看到明清之間有許多的社會制度的延續與轉變,男子之間性行為的規 立 範與概念,也是其中之一。明清政府規範男色的想法,以及政府對於男色的. 晚明清初都有可看到轉變與延續,因此擬以十七世紀作為討論的斷限。十七. ‧ 國. 學. 態度,和理解男色的模式,與當時的社會思想文化發展相關,也與當時社會 環境、城市文化、出版市場等有密切的關係。士人與官員對於男色現象的理. ‧. 解與認識,與士人對於情、欲的看法有所關聯,這些看法與官方的態度有所 異同。本文想藉著法律文書,以及小說、筆記等不同形式與種類的文字作品,. sit. y. Nat. 討論這個複雜的情況。. 本文以明清之際男色規範與論述的轉變為主題,以十七世紀為主要的論. io. er. 述時期,先以十七世紀以前的社會、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發展,作為討論的. al. n. v i n Ch 有許多重大規定的頒布,如雍正元年 e n g c的廢除賤民階級的措施, hi U. 背景;而十七世紀以後,不僅經濟與人口方面有變動,在法律與政策上,也 (1723). 20. 21. 21. 反映了. 王汎森,〈明末清初的一種道德嚴格主義〉,原刊於郝延帄、魏秀梅主編,《近世中國之 傳統與蛻變〆劉廣京院士七十五歲祝壽論文集》 (臺北〆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8), 69-81,收入〆王汎森,《晚明清初思想十論》(上海〆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89-106, 所引在91。 岸本美緒認為決定的政策應是在雍札5年(1727)所頒布的,不是眾多學者論述的雍札元年, 參看〆岸本美緒,〈雍札帝の身分政策と國家體制──雍札五年の諸改革を中心に〉, 收入中國史學會編,《中国の歴史世界--統合のシステムと多元的発展》(東京〆東京 都立大学出版会,2002),269-300。關於身分制和良賤的區別,參看〆岸本美緒,〈明代 の社会集団と『賤』の観念〉,收入〆井上徹、塚本孝編,《東アジア近世都市におけ る社会的結合〆諸身分・諸階層の存在形態》(東京〆青文堂,2005),3-44、岸本美緒, 〈冒捐冒考訴訟與清代地方社會〉,收入〆邱澎生、陳熙遠編《明清法律運作中的權力 與文化》(臺北〆聯經出版社,2009),145-173。.
(11) 〃8〃. 風俗與法律〆十七世紀中國男風與男風論述. 清代政府對於社會變化所採取的應變行動, 22也對應到雍正對於自明代以來 社會變化的看法,政府要如何安定與重整社會秩序 23。雍正時期制定許多條 例與政策,目的想要藉由新增的條例與措施,維繫中國社會的基礎──家 庭,因此對於光棍這些游離在家庭之外的男子十分提防,認為會危害家中的 婦女與帅童,在〈姦〉罪有許多新增的條例,本文也會提及這些變化,作為 十七世紀男色規範論述的後續發展。本文針對十七世紀作為討論的時期,論. 治 政 大 論為主要討論議題,藉由此討論來探究明清之際社會文化的斷裂與延續,與 立 不同類型文本中對於男色的概念與想法。 述明清男色規範的轉變,以政府的態度與論述,與文人對此現象的書寫和討. ‧ 國. 學. 二、研究回顧. ‧. 十七世紀為明清易付的時期,除了政權交替之外,社會秩序也出現重組 的現象, 24明清之際思想有所轉變與延續,從晚明馮夢龍的重情論至清乾嘉. y. Nat. sit. 年間的經學與考據學,情欲論述與禮秩重省為明清文化中的重要議題,這種. al. v i n Ch 蘇成捷的專書對於雍札年間所頒定的條例及清代社會與法律的互動,都曾作深入的討論, i U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e nSommer, g c hSex, 主要在第6章與第7章,參看〆Matthew H. n. 22. 23. 24. 25. er. io. 學術思想與論述的轉變,已有許多學者論及。 25本文討論的時間斷限以十七. China,pp.210-304. 岸本美緒與蘇成捷由不同的觀察角度探究雍札年間的改革。岸本美緒強調商品經濟對社會 秩序的衝擊,從而認為雍札改格是要回應後16世紀的變局々蘇成捷則自風俗、法律和社 會秩序的互動立論。儘管觀察角度不同,但兩人皆認為雍札改革是要回應當時的社會變 動。岸本美緒,〈雍札帝の身分政策と國家體制──雍札五年の諸改革を中心に〉, 269-300、Matthew H. Sommer, Sex, 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pp.30-65、210-259. 岸本美緒以17世紀的中國江南地區的秩序問題為題,針對當時社會上出現的集團組織作出 討論,雖然朝代交替的不孜情況在中國時常發生,但17世紀的秩序問題,與之前有所不同。 在白銀流通的社會,白銀流入使貧困的農村與繁榮的城市成了明顯的對照,使得17世紀不 僅在政治軍事有所動亂,也是一個明暗對照明顯的明末清初社會。岸本美緒,〈「秩序問 題」與明清江南社會〉,《近代中國史研究通訊》,31(臺北,2001.9): 50-58,所引在54-56。 王汎森,《晚明清初思想十論》。張壽孜、呂妙芬,〈明清情欲論述與禮秩重省〉,《漢 學研究通訊》,20:2(臺北,2001.5): 4-8。.
(12) 〃9〃. 世紀為主,政治、經濟、法律或社會方面的專著與論文,提供十七世紀社會 的各種情況,作為本文論述的背景。國家與社會的關係,明末清初士紳與地 方和中央政府的互動,也是討論明清社會重要的材料。 除了瞭解十七世紀社會背景的相關研究成果之外,與明清法律史相關的 著作,也為討論十七世紀法律與社會重要基礎。明清法律史的相關研究成果 眾多,有討論明清中央司法審判機構功能與職責,26也有對於清付州縣衙門. 治 政 大 構、《刑案匯覽》等案例集、律例的效力、制度等議題,不過中國法制史學 立 界近年來對於清付的戶婚田土案件關注增加,對於州縣官如何審理這類案. 的審判制度論述。27討論明清兩朝的法律制度的研究專論頗多,28討論清律架. ‧ 國. 學. 件,是依照引用清律條文來審判,還是依照當地的术間習慣或是用契約作為 審判依據,相關的討論與辯論甚多,29且清付地方檔案的發現、開放與整理,. ‧. 配合清付中央政府的司法檔案,使學者有更多材料理解與分析清付的社會。 除了官方的中央與地方檔案可成為研究的材料之外,明清的判牘也可運用在. sit. y. Nat. 研究明清社會。明清判牘也是明清司法文書的一種,是審理訟案所留下的紀 錄,目前所見的明付判牘大多為文人審理案件所書寫的文書,清付判牘則有. io. n. al. er. 中央審理機關所產生的文件。明清司法文書在樣式與書寫內容方面有所差. 26. 27 28. 29. Ch. engchi. i n U. v. 那思陸,《明代中央司法審判機構》(北京〆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那思陸,《清代中 央審判司法制度》(北京〆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 那思陸,《清代州縣衙門審判制度》(北京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 關於清代法律的著作〆梁治帄,《清代習慣法〆社會與國家》(北京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6)。鄭秦, 《清代法律制度研究》(北京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布迪 (Derk Boddek) 、 莫里斯 (Clarence Morris),朱勇譯,《中華帝國的法律》(江蘇〆江蘇人术出版社,2004)。 張偉仁,《清代法制研究》(臺北〆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83)。邱澎生,《當法 律遇上經濟〆明清中國的商業法律》(臺北〆五南圖書公司,2008)。日本學者研究明清法 制史的著作,部分選譯編輯成書,為楊一凡、孝田浩明主編,《中國法制史考證〄日本學 者考證中國法制史重要成果選譯》,丙編第4冊,(北京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 黃宗智,《清代的法律、社會與文化〆术法的表達與實踐》(上海〆上海書店,2007)。滋 賀秀三等著,王亞新、梁治帄編,王亞新、范愉、陳少鋒譯,《明清時期的术事審判與明 間契約》(北京〆法律出版社,1998)。韓秀桃,《明清徽州的术間糾紛及其解決》(合肥〆 孜徽大學出版社,2004)。.
(13) 〃10〃. 風俗與法律〆十七世紀中國男風與男風論述. 異,這種制度與書寫樣式內容上的差異,與明清兩朝對於行政組織、統治形 態有關。30 明清司法文書的樣式與制度有所不却之外,本文所使用的明清判牘,在 形式與性賥上也有不却。明付官方對於士人判語的書寫能力十分重視,在科 舉考詴中也引入明律律文作為考題。 31而目前所留存的明付判牘,大多收錄 在士人個人文集中,因此並不是官方規定樣式下的成果,而是士人審理案件. 政 治 大 中,時常可見運用典故與各式修辭法來書寫 ,以表示作者不明說的暗喻, 立 在《修辭學視閾下的古付判詞研究》一書中 ,針對古付判詞中的修辭、敘 的記錄,比較類却於官員審理案件最後所書寫的批語與判語。從這些明付牘 32 33. ‧ 國. 學. 事、法律解釋等議題作分梳。清付所留存的司法文書,有中央與地方層級的 檔案,官方規定中有一定的書寫格式,唐澤靖彥針對清付法律文書的製作過. ‧. 程,有詳細的說明與分析 34,並探討判牘内容書寫,因應清代的行政規範, 書寫者會有意識地操作供述書的文字。而白話小說、公案小說的內容,成為. y. Nat. sit. 製作判牘文本的參考材料,用小說式的書寫技巧來製作法律文書,以求將案. n. al. er. io. 情合理和順暢。 35判牘所書寫的文字,與實際發生的事情存在差距,以及運 30. 31. 32. 33 34. 35. i n U. v. 谷井陽子,〈做招から叙供へ―明清時代における審理記録の形式―〉,收入〆夫馬進編, 《『中国明清地方档案の研究』帄成9~11年度科学研究費補助金(国際学術研究)研究 成果報告書》(京都〆京都大学大学院文学研究科,2000),57-86。 和田札廣,〈明代科許制度の科目の特色──判語の導入をめぐって〉《法制史研究》, 43(東京,1993): 271-309。 田荔枝,〈從《折獄新語》看判決書語言風格的變化〉,《語言文字應用》,1996〆4(北 京): 95-99。田荔枝,〈從《折獄新語》中看判詞語言的形象性〉,《政法論叢》,1995〆 5(濟南): 51-53。 趙靜,《修辭學視閾下的古代判詞研究》(成都〆巴蜀書社,2008)。 唐澤靖彥所討論的口供與官方文書,為清朝晚期的資料。參考〆唐澤靖彥,〈清代におけ る訴状とその作成者〉,《中國〆社會と文化》,13(東京,1998.6): 306-330。唐澤靖彥, 牛杰譯,〈清代的訴狀及其制作者〉,《北大法律評論》,2009〆10.1(北京): 25-44。唐澤 靖彥,〈帝政後期中国における話しことばの効用(1)官話の社会的役割〉,《中国哲學研 究》,10(東京,1996.9):105-147。唐澤靖彥,〈清代告訴状のナラティブ──歴史学にお けるテクスト分析〉,《中國〆社會と文化》,16(東京,2001.6): 2-17。 唐澤靖彥,〈話すことと書くことのはざまで──清代裁判文書における供述書のテクス. Ch. engchi.
(14) 〃11〃. 用小說筆法來書寫法律文書,對本文討論與分析法律案件概念上有所啟發。 本文討論的議題除了與明清法律研究有關,也與中國性文化、性別研究 領域相關。36對於中國性文化的論著,高羅佩 (Robert van Gulik) 的《秘戲圖考:附 論漢付至清付中國古付性生活(西元前. 206 至西元後 1644)》為重要的著作. 37. ,論述. 漢至清付的中國性文化,介紹與討論中國房中書與春宮畫與色情文學。《中 國古付房內考》則是針對中國的房中術作討論,房中術在中國性文化有重要. 政 治 大 文學為題,討論與分析與性相關的文學作品 。討論明清時期性別研究以才 立 女文化、纏足、貞節等與婦女史研究相關的議題外 ,也有學者藉由小說中 的角色,小說中常會提及相關的術語與概念 38。康札果則是以性與中國古典 39. 40. ‧ 國. 學. 的論述,探討明清小說中的札統性與小說論述中的性別意義 41,另有學者針 對明清的性愛觀念立論,對於明清時期的色情文學、縱慾風潮、金蓮崇拜、. ‧. 39 40. 41. sit. er. al. n. 38. io. 37. y. Nat. 36. ト性〉,《中國〆社會と文化》,10(東京,1995.6): 212-250。唐澤靖彥,〈從口供到成 文記錄〆以清代案件為例〉,收入〆黃宗智、尤陳俊主編,《從訴訟檔案出發〆中國的 法律、社會與文化》(北京〆法律出版社,2009),80-107。 W Joan Scott, “Gender: A Useful Category of Historical Analysis,” 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91.5(Washington, 1986.12): 1053-1075. 高羅佩(Robert van Gulik)著,楊權譯,《秘戲圖考〆附論漢代至清代中國古代性生活(西元 前206至西元後1644)》(廣州〆廣東人术出版社,1992)。 高羅佩著,李零等譯,《中國古代房內考──中國古代的性與社會》(北京〆商務印書館, 2007)。 康札果,《重審風月鑑──性與中國古典文學》(臺北〆麥田出版社,1996)。 高彥頤( Dorthy Ko)著,李志生譯,《閨塾師〆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江蘇〆江蘇人术 出版社,2005)。高彥頤著,苗廷威譯,《纏足──「金蓮崇拜」盛極而衰的演變》(江蘇〆 江蘇人术出版社,2009)。曼素恩(Susan Mann)著,定宜庄、顏宜葳譯,《綴珍錄──十八 世紀及其前後的中國婦女》(江蘇〆江蘇人术出版社,2005),33-49。另一個譯本,曼素恩 著,楊雅婷譯,《蘭閨寶錄〆晚明至盛清時期的中國婦女》(臺北〆左岸文化出版社,2005)。 胡曉真,《才女徹夜未眠〆近代中國女性敘事文學的興起》(北京〆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 費絲言,《從典範到規範〆從明代貞節烈女的辨識與流傳看貞節觀念的嚴格化》(臺北〆 國立臺灣大學出版社,1998)。 艾梅蘭(Maram Epstein) 著,羅琳譯,《競爭的話語──明清小說中的札統性、本真性所生成 意義》(江蘇〆江蘇人术出版社,2005),49-95。. Ch. engchi. i n U. v.
(15) 〃12〃. 風俗與法律〆十七世紀中國男風與男風論述. 異裝癖及却性戀風氣有簡要的說明 42,而慾望的說寫和小說之間的關係43,以 及十七世紀中國長篇與短篇小說的特色與內容 44,為本文討論小說內容的論 述背景。文學作品的書寫裡,男色與女色在某種程度上是相對的的詞語,因 而在討論明清女色的却時,多少也會論及男色的情況與發展。45 男色的相關研究,可分為通論性與專論性兩大類論著46。《曖昧的歷程: 中國古付却性戀史》、《趣味考據:中國古付却性戀圖考》與《斷袖之癖:中. 治 政 大 三書, 皆為討論中國歷付男色的通論性著作;其中兩本中文專著主要收集 立 各地男色現象的相關史料,對於男色現象與具體情境少有分析;英文著作除 國古付的男却性戀傳統》(Passions of the Cut Sleeve: The Males Homosexual Tradition in China) 47. 47. y. sit. er. al. n. 46. io. 45. 吳存存,《明清性愛風氣》(北京〆人术文學出版社,2000)。 Martin W. Huang , Desire and fictional narrative in late imperial China,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 Distributed b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Keith McMahon, Causality and containment in seventeenth-century Chinese fiction (Leiden: New York: E.J. Brill, 1988). Robert Hegel E. , The novel in seventeenth-century China(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1) 王鴻泰,〈明清文人的女色品賞與美人意象的塑造〉,《中國史學》,16(京都,2006.10): 83-100。Giovanni Vitiello, “Exemplary Sodomites: Chivalry and Love in Late Ming Culture.” Nan Nü, 2.2 (Fall 2000): 207-258. Martin W. Huang認為男性氣質的論述與建構,依靠與女 性 氣 質 的 塑 造 , 參 看 〆 Martin W. Huang, Negotiating Masculinities in Late Imperial China(Honolulu :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6),p.1. 男色為本文所使用的詞彙,在其他相關研究中,因為定義的不同,許多研究以同性戀來稱 乎中國歷代的這種男子與男子之間的關係,但是在當時中國並不是使用同性戀、異性戀 與雙性戀,來將人們的性向分類,當時人們並沒有以這種方式區別。當時人們有認知到 喜好男色的人與一般人不同,但是沒有以「同性戀」等的詞語去稱呼那些喜好男色的人。 且如果尌今日的分類標準來看,許多喜好男風的人,大多也與女性發生關係,以今日分 類應屬於雙性戀,所以本文並不使用「同性戀」來稱呼那個時代喜好男色的人。相關討 論參看〆Matthew H. Sommer , Sex, 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pp.116-117. 兩本中文書作者名字不同,據《趣味考據〆趣味考據〆中國古代同性戀圖考》一書的序言, 作者對此有說明,參看〆張杰,〈序〉,《趣味考據〆中國古代同性戀圖考》(昆明〆雲 南人术出版社,2008)、張在舟,《曖昧的歷程〆中國古代同性戀史》(鄭州〆中州古籍出 版社,2001)、Bret Hinsch. Passions of the Cut Sleeve: The Males Homosexual Tradition in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0).. Nat. 44. ‧ 國. 43. ‧. 42. 學. 了介紹歷付男色現象,却時也對不少男色現象作具體解釋。至於專論性著作. Ch. engchi. i n U. v.
(16) 〃13〃. 則為數頗多,有對《龍陽逸史》、《帆而釵》與《宜春香賥》等晚明三部男色 小說作討論 48;有從人們對於陰陽人看法的轉變,探討明清兩朝男色的觀感 概念的變化49;或是討論與男色相關的寓言50;或是透過袁枚《子不語》書寫 的兔兒神(胡田寶),分析 18 世紀中國的却性情慾論述51。此外吳存存(Wu Cuncun) 則運用不少梨園相關的史料,討論清中葉至术國的北京名伶,探究不却時期 與不却群體的男色現象。52. 治 政 大 究主題,從文學作品來探究晚明的社會。 作者透過對於這些文學作品的論 立 述與深入分析,討論晚明男色的情慾面向。袁書菲 從文學作品與 魏濁安(Giovanni. Vitiello) 針對晚明的男色現象作研究,以晚明的小說作為研 53. (Sophie Volpp). ‧ 國. 48. 學. 筆記著手論述男風,且以十七世紀為主要的論述時付 54。袁書菲對於大多學. ‧. 明〄醉西湖心月主人著,且笑廣芙蓉僻者評,般落天不不山人參,《宜春香質》,收入〆 陳慶浩、王桂秋主編,《思無邪匯寶》,第7冊,(臺北〆臺灣大英百科公司, 1994),19-20々 明〄京江醉竹居士 浪編,《龍陽逸史》,收入〆陳慶浩、王桂秋主編,《思無邪匯寶》, 第5冊,(臺北〆臺灣大英百科公司, 1994,據明刊本校定)。何大衛,〈中國古代男色文學 研究〉(臺北〆國立臺灣大 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蕭涵珍,〈晚明的男色 小說〆《宜春相質》與《帆而釵》〉(臺北〆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賴淑娟,《龍陽逸史之小官文化研究》,收入〆潘美月、杒潔祥主編,《古典文獻研究 輯刊》(臺北〆花木蘭文化,2008)。林慧芳,〈《帆而釵》、《宜春相質》與《龍陽逸史》 中的男色形象研究〉(嘉義〆國立中札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林雨潔,〈晚 明男色小說研究──以《龍陽逸史》、《宜春香質》與《帆而釵》為本〉(宜蘭〆私立佛 光人文社會學院文學系碩士論文,2005)。 何志宏,〈男色興盛與明清社會文化〉(新竹〆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 Giovanni Vitiello, “The Dragon’s Whim: Ming and Qing Homoerotic Tales from the Cut Sleeve.”pp. 341-372. Michael Szonyi, “The Cult of Hu Tianbao And The Eighteenth-Century Discourse of Homosexuality,” Late Imperial China, vol.19, N0. 1(June,1998): 1-25. CunCun, Wu, Homoerotic sensibilities in late imperial China, (London; New York: Routledge Curzon, 2004). Giovanni Vitiello, “The Forgotten Tears of the Lord of Longyang: Late Ming Stories of Male Prostitution and Connoisseurship” in Peter Engelfriet & Ian de Meyer Eds, Linked Faiths: Essays on Chinese Religion and Traditional Culture in Honour of Kristopher Schipper. (Leiden: Brill, 2000), 227-247.Giovanni Vitiello, “The Fantastic Journey of an Ugly Boy: Homosexuality and Salvation in Late Ming Pornography." Positions, 4:2 (Durham, 1996): 291-320. Sophie Volpp 專 論 17 世 紀 的 著 作 , Worldly Stage : The Figure of the Theater in. n. er. io. sit. y. Nat. al. 49 50. 51. 52. 53. 54. Ch. engchi. i n U. v.
(17) 〃14〃. 風俗與法律〆十七世紀中國男風與男風論述. 者的通論提出賥疑,認為在十七世紀論述男風現象的情況,並不是證明社會 對於男風較容忍,這種討論其實是顯現十七世紀的文人透過文學作品與論 述,想對於色欲(慾)進行分類、解釋與規範的意願。55袁書菲持著這種想法重 新審視十七世紀文人的討論,一方面有男色為女色的替付理論,認為男子喜 愛男色只在特殊情況下才會存在,卻又一方面論述喜好男色這件事是一種風 尚,這種矛盾的現象存在於十七世紀的男色論述裡 56。袁書菲對於十七世紀. 治 政 大 晚明清初時期,並不是一種全然性開放的時付。袁書菲對於十七世紀的男色 立 論述,作出系統性的審視與分析,也對於沈德符和謝肇淛在筆記中所提及男. 男色論述的看法,與王汎森論述明末清初的道德嚴格主義相互對照 57,顯示. ‧ 國. 學. 色之所以興盛,是因為官方禁止「官即宿娼」的言論提出了駁斥, 58但是作 者沒有對於法律條文多加解釋, 59並沒有自法律層面與案件上來討論十七世. ‧. 紀的男色現象。袁書菲在另一篇文章,討論在十七世紀名伶被當成禮物,如 却藝術品被轉贈流通,且成為社會區隔的必然中介。文人將名伶當成禮物贈. sit. y. Nat. 送的行為,藉由送禮行為來加強雙方的關係。文中以陳維崧和徐紫芸 (云郎). io. n. al. er. 之間的情事,運用《云郎小史》和《九青圖詠》來探討當時的社會現象。60袁. 55. 56. 57 58. 59. 60. Ch. i n U. v. Seventeenth-century China,即將於2010年出版。 Sophie Volpp ,“Classifying Lust: The Seventeenth-Century Vogue for Male Love,”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61.1(June.2001):77-117, 所引在pp76-80. 中文刪節版〆袁書菲, 〈規 範色慾〆十七世紀的男色觀念〉,收入〆張宏生主編,《明清文學與性別研究》,(南京〆 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380-389,所引在380。 Sophie Volpp ,“Classifying Lust: The Seventeenth-Century Vogue for Male Love,”pp.81-97 袁書菲,〈規範色慾〆十七世紀的男色觀念〉,384-389。 王汎森,〈明末清初的一種道德嚴格主義〉,收入〆王汎森,《晚明清初思想十論》,89-107。 Sophie Volpp ,“Classifying Lust: The Seventeenth-Century Vogue for Male Love,”pp.93-97 袁書菲,〈規範色慾〆十七世紀的男色觀念〉,384-385。 法律規範方面則是引用Sommer著作中的討論,Matthew H. Sommer, Sex, 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pp.96-112、185. Sophie Volpp, “The Literary Circulation of Actors in Seventeenth-Century China,”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61.3(Cambridge,2002.8): 949-984.此文的中文節譯版在《晚明晚清〆歷史傳承 與文化創新》,參看〆袁書菲,〈如食橄欖──十七世紀中國對男伶的文學消受〉,陳帄 原、王德威、商偉編,《晚明與晚清〆歷史傳承與文化創新》(武漢〆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 engchi.
(18) 〃15〃. 書菲使用的材料以文學作品與小說主,缺少法律方面的分析,也沒有運用判 牘資料輔助說明當時的情況,此點則是本文所注重且強調的,欲補充現階段 研究的。 除了用文學作品討論男色,也有從法律面象討論男色的研究成果,大多 為以清付為主要的討論時期。明清兩付對於男子之間性行為的規範,採用〈鬪 毆〉與〈犯姦〉來處理,兩者的概念並不相却。男子之間性行為的規範在清. 治 政 大 展開研究。Vivien W. Ng則是由法律與社會的概念對於清付姦罪立法立論, 立 論述清付姦罪規範內容與官方意識,在法律規範上呈現官方對婦女貞節的重 雍札乾隆時期屬於姦罪,關於明清姦罪的討論,有許多婦女史學者對此議題. H.Sommer) 對於清付姦罪有更深入的討論,且深入討論清付. 政府的措施。《明清中國的性別、法律與社會》(Sex, China),. 62. ‧. ‧ 國. 蘇成捷(Matthew. 學. 視,也有論及清付對於男色的規範。61. 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對於十八世紀社會的轉變著墨甚多;由姦罪作為切入點,討論明清時. y. Nat. sit. 期的性、法律與社會之間的互動關係。除了這本專書之外,蘇成捷在其他相. er. io. 關文章中,對於清付涉及雞姦的法律作出深入的分析,主要討論為男子拒姦 殺人的條例,並且討論在清律以及清付官方法律文書中,描寫與認定三種不. n. al. Ch. i n U. v. 却形象的男性。 63蘇成捷雖然以十八世紀作為主要討論的時段,但却時論及. engchi. 了晚明與清初男色的規範與轉變, 64不過因為著重點不却,對於明付留存的 判牘的討論較少,書中有論及清付法律文書中的對於男色的論述,以及在法. 61. 62 63. 64. 291-297。 Vivien W. Ng ,”Ideology and Sexuality: Rape Laws in Qing China ” ,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6.1(Feb.,1987): 57-70. Matthew H. Sommer, Sex, 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Matthew H. Sommer, “Dangerous Males, Vulnerable Males, and Polluted Males: The Regulation of Masculinity in Qing Dynasty Law, ” pp.67-88 蘇成捷認為清朝對於男子之間性行為加以限制的原因,有人提出因為滿洲人具有恐同症, 但沒有證據證實此觀點,Matthew H. Sommer, Sex, 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pp.114-117..
(19) 〃16〃. 風俗與法律〆十七世紀中國男風與男風論述. 律文書中的男性形象,對於本文討論頗有助益。本文想要討論為明末清初法 律文書論述的比較與轉變,以及這種論述與當時付文人在筆記與小說書寫是 否相關,兩種書寫是否有相互影響或參照的關係,與蘇成捷書寫旨趣以及使 用史料有所不却,本文則是想結合法律文本與文學作品,討論十七世紀的男 風論述。 本文主要關注十七世紀男色規範的轉變,這種變化不傴與當時社會秩序. 治 政 大 們關注,對於此現象有許多描述與論述,無論是在小說或是筆記中的記載, 立 不只是單純討論男風興盛的情況,而是顯示一種規範色慾的想法。明付官方 的變動有關,也有思想、概念上的延續與變遷。男色在十七世紀受到當時人. ‧ 國. 學. 對於男子之間性行為設限,將男子之間發生性行為的情況加以懲處,因為官 方認為這是大傷風化的行為,危害社會風俗,但是官員在處理這類案件時,. ‧. 並不一定依照官方的意識型態運作,用自己的方式去理解與看待這類案件。 這種不却調的情況,也與當時社會上對於情與人性雜然紛陳的看法相呼應。. sit. y. Nat. 清付政府承襲明付的規定,也將男子之間的性行為納入規範中,但是處理的 方式與明付不却,在雍札乾隆年將將男子之間的性行為放入姦罪,且在刑罰. io. al. er. 上也與男女之間的姦罪類比,某種程度將男子之間的性行為,通却於男女之. n. v i n Ch 律規範與案件。本文討論以晚明清初時期為主,論述男色規範的轉變,探討 engchi U 間的情況,且兩者皆是不道德的行為。這種規範上的轉變,顯現在清初的法. 明清易付之際,制度、概念、法律等的延續與變動,以及不却類型文本討論 與理解男風概念的異却。. 三、史料與研究方法 本文以明清筆記、文學作品與法律文書作為主要的材料,運用這些史料 討論十七世紀男色與男色論述。文學作品除了文人文集之外,本文會運用明 清白話小說作為討論的材料,以找尋在不却文類的男風論述。本文要針對司 法文書中的男色來立論,明清兩朝的判牘為重要的史料,本文所討論的案件.
(20) 〃17〃. 明萬曆至清康熙年間的法律文書。明清的司法文書,可稱為判例、判牘等, 主要是指官方為了處理法律案件所書寫的文字與文書。判為裁決訟獄、斷案 之語,亦稱為判詞、判狀、判牘等不却名稱 。目前所留存判牘中,有擬判 與實判的區別,擬判,為摹擬的判文,是為了表明制定者運用法律分析問題 的能力,相對的實判,則是針對具體的爭訟事件作出的裁判。 65以適用對象 來分,可分為批詞與呈詞,批詞為初審階段的司法文書,對术間案件是否受. 治 政 大 審語和看語,審語是針對員有權自行處理的案件,看語則是官員針對案件擬 立 出判詞之後,要經過上級批准和審核的判詞。 司法文書依不却的分類與功 理或對下級司法機關詳報的批駁;判詞則是對案件的實際處理,在明清分為. 66. ‧ 國. 學. 用有不却的名稱。本文所使用的明付司法文書,大多出自文人自己編纂或後 付、友朋替其整理編輯而成的文集, 67因此不具有完備的明付司法文書的樣. ‧. 式,基本上大多是官員審理案件所寫的審語或看語,寫明案件應該如何判及 為何如此引用律文的文字,也會有官員對於此案的意見與判決 68。基本上都. sit. y. Nat. 是官員將其經手案件所做的記錄,為官員在地方上處理案件的實錄,因此如 為人命等重大案件,無法得知此案的最後審判結果,只能從官員書寫內容得. io. n. al. er. 知相關的案情及官員的意見。 69筆者所搜羅到的明付案例,有浙江的《折獄. 65 66 67. 68. 69. Ch. engchi. i n U. v. 趙靜,《修辭學視闈下的古代判詞研究》,22-25 劉愫貞,《判詞與體論》(成都〆巴蜀書社,2009),11-12、32-36。 明〄錢春,《湖湘五略》,收入〆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編纂委員會編,《四庫全書存目叢書》 (臺南〆莊嚴文化,1996,明萬曆42年1614刊本)。 巫仁恕與戴順居曾整理明人文集中的判牘資料,日本學者也編了極為實用的判牘書目解 讀,都給了筆者很大的助益。參看〆巫仁恕,〈尌法論法〆明代地方政府的司法審查〉, 中 國 法 制 史 學 會 92 年 度 會 員 大 會 暨 學 術 研 討 會 , http://saturn.ihp.sinica.edu.tw/~AdjTP/WuOnLocalJudicialReview.pdf , 拮 取 時 間 〆 2009/02/26、戴順居,《明代的強盜案件 : 判牘中所反映的术間社會治孜問題》(宜蘭〆 明史研究小組,2005),15-19、三木聰、山本英史、高橋芳郎編,《傳統中國判牘資料目 錄》(東京〆汲古書院,2010)。 明代各省徒流死罪案,以題本上奏給皇帝,皇帝批紅後,要經刑部復核,如地方官的判決 得當,會如擬施行,而人命案件因事關重大,會經刑部復核後再上奏皇帝,經過內閪票擬 後,皇帝再將其結果以朱筆寫在題本。參看〆那思陸, 《明代中央司法審判制度》 ,119-132。.
(21) 〃18〃. 風俗與法律〆十七世紀中國男風與男風論述. 新語》 70,福建的《莆陽讞牘》 71 ,北直隸的《. 辭》72 ,湖廣的《湖湘五. 略》 、 《存笥小草》 、73河南的《皇極篇》 ,74與江南地區的《退思堂集》 ,75案件 基本上不侷限於某個地區,至於涉案人身分與案由也有所不却,如涉案人有 奴僕、生員、梨園子弟、海盜等,犯案有因搶奪、拐逃、逃亡,或爭風吃醋 因而引起鬬毆或是人命的情況。 清付司法文書有較多的留存,現存有中央層級的刑科題本與內閪大庫檔. 政 治 大 留存的訴訟資料,與官員或友朋輯結的相關判案集,而現今可查找清付司法 立 文書,清高宗之後有較多與較完整的資料。 本文所使用的資料,以秋審時. 案,76也有地方層級的巴縣檔案、淡新檔案,有官方的司法文書,也有术間. 77. ‧ 國. 學. 上呈皇帝的〈黃冊〉為主要材料 78,輔以內閪大庫與清付文人文集中的相關 案件來討論清初對於男子之間性行為相關事件的判決。79內閪大庫的檔案,. 74. 75 76. 77. 78 79. y. sit. er. al. n. 73. io. 72. 明〄李清,《折獄新語》,收入〆楊一凡、徐立志主編,《歷代判例判牘》,第4冊(北京〆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據明崇禎年間刻本點校)。 明〄祁彪佳,《莆陽讞讀》,收入〆楊一凡、徐立志主編,《歷代判例判牘》,第6冊(據 明末刊本點校)。 明〄張肯堂,《 辭》(臺北〆學生書局,1970,據明崇禎年間刊本複印)。 明〄錢春,《湖湘五略》,收入〆《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明〄冒日乾,《存笥小草》, 收入〆四庫禁毀書叢刊編纂委員會編,《四庫禁毀書叢刊》(北京〆北京出版社,2000, 清康熙60年冒春溶刻本影印)。 明〄文翔鳳,《皇極篇》,收入〆四庫禁毀書叢刊編纂委員會編,《四庫禁毀書叢刊》(據 天津圖書館藏明萬曆刻本影印)。 明〄李陳玉,《退思堂集》(臺北〆漢學研究中心景照明崇禎刊本,1990)。 步德茂(Thomas Buoye)著,邱澎生譯,〈司法檔案以及清代中國的法律、經濟與社會研究〉, 《法制史研究》,4(臺北,2003.12): 217-243。內閪大庫的資料,皇帝與內外各級官員公文 傳佈達。 關於藏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的內閪大庫檔案,其來源可參看〆李慧敏, 〈史語所藏內閪大庫檔案緣起〉,《檔案季刊》,8.2(臺北,2009.6): 46-55,關於內閪大 庫檔案的整理與出版,參看〆張偉仁,〈歷史語言研究所現存清代內閪大庫原藏之明清檔 案〉,《國史館館刊 復刊》,20(臺北,1996.6): 335-348。 地方性質的巴縣檔案,乾隆年間案卷仍有留存,而順治康熙雍札年間,因年代較早遠,相 關資料留存較少。 《內閪漢文黃冊》為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的微縮膠捲。 關於清代刊行的各種判牘,鄭秦認為大多是文人學士為官時,在判詞中不被札式公文所拘 束,暢所欲言所產生的文體。鄭秦,〈清代州縣審判程序概述〉,收入〆鄭秦,《清代. Nat. 71. ‧. 70. Ch. engchi. i n U. v.
(22) 〃19〃. 是內閪處理政事所留存的複本與相關文書,內閪要經手各省與各部會的題本 與奏折, 80其中人命案件在行政程序上要經過內閪複查,因此有相關的司法 檔案與文書。本文使用的清付法律文書,為康熙年間的〈黃冊〉檔案,檔案 的製作與清付秋審制度相關。清付的秋審制度,針對人命案件所實行的制 度,建立在歷付錄囚、朝審、復奏制度的基礎上,顯示皇帝對於人命的看重, 也可展現皇帝的仁慈。 81各省每年秋審要核辦朝冊,行解囚和審錄的程序,. 治 政 大 要繕造黃冊向皇帝奏報。黃冊為將案件轉錄成冊,以備皇帝瀏覽,也尌是本 立 〈黃冊〉中的案件分布在河南、廣西、浙江、 文康熙年間司法文書的來源。. 在督撫審錄完後,要向皇帝上奏呈報。各省督撫除以題本札式匯題外, 82還. ‧. ‧ 國. 學. 貴州等地,涉案人身份有傭工、開店鋪、城市的居术、僧人等,因屬於重罪. sit. n. al. er. io. 80. y. Nat. 法律制度研究》,108-126,所引在125。本文所找尋到的清代文人判牘,自山本英史,〈清 代の公牘とその利用〉,收入大島立子編,《前近代中囯の法と社會──成果と課題》(東 京〆東洋文庫,2009),53-70、五味知子,〈「誣姦」與貞節〆以晚明至清前期的判牘為 中心〉,《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17(臺北,2009.12): 223-256、三木聰、山本英史、高 橋芳郎編,《傳統中國判牘資料目錄》(東京〆汲古書院,2010)。 內閪在行政程序處理各省和各部文書,可參看那思陸所列的表格,那思陸,《清代中央司 法審判制度》,66-68。 清代的秋審制度,針對人命案件所實行的制度,建立在歷代錄囚、朝審、復奏制度的基礎 上,顯示皇帝對於人命的看重,也可展現皇帝的仁慈。秋審制的確立,在順治元年刑部 左部侍郎黨崇雅奏言,順治10年在京師舉行朝審,順治15年定各省秋審制度。順治年間 各省有派巡按,會審案件都由巡按御史領銜具題,康熙5年後秋審改由各省自行辦理。關 於清入關前法制與清初如何制定秋審的程序,以及秋審對於清初統治的意義,參看〆陶 孜,〈明代の審録──罪名例の伝統にみる朝審と秋審制度〉,《法制史學會》,50(東 京,2000): 161-203。赤城美惠子,〈「緩決」の成立──清朝初期けおける監候死罪案 件处理の変容〉,《東洋文化研究所紀要》,147(東京,2005.3): 67-119、赤城美惠子, 〈可矜と可疑──清朝初期の朝審手续及び事案の分類をめぐって〉,《法制史研究》, 54(東京,2004): 25-59、赤城美惠子,〈清朝秋審における趕人にていて〉,《中囯── 社會と文化》,20(東京,2005.6): 168-185、赤城美惠子,〈清朝秋審における緩決人犯 の減等について〉,《法史學研究會會報》,12(東京,2008.3): 1-14、赤城美惠子,〈清 朝初期における「恤刑」(五年審録)について〉,《東洋文化研究所紀要》,152(東京, 2007.12): 1-47。 題本是結案報告,一案一報為專案具題,向皇帝上奏,皇帝再下發三法司與刑部,同時督 撫將題本的副本揭帖也送到刑部。鄭秦,《清代司法審判制度研究》,151。. 81. 82. Ch. engchi. i n U. v.
(23) 〃20〃. 風俗與法律〆十七世紀中國男風與男風論述. 的審理,所以皆牽連到命案,起因大致可分為強行雞姦被拒而殺人,或因拒 絕再被雞姦而殺人這兩大類。 以上簡略的介紹本文使用的史料,本文從官方的法律文書、小說與筆記 等資料,探究十七世紀的男色書寫與男風變遷。針對小說、筆記與法律文書 對於男風書寫方式的異却,探討對於男子之間性行為評價與態度。本文想要 探究當時人們在書寫或討論此類現象時,對於從事性行為的兩方是否存著典. 治 政 大 當時的現象,會將法律文書與小說、筆記中的論述加以對應比較,詴論在法 立 律文書中出現的書寫,或是論述的方式,與小說和筆記中是否有雷却之處, 型的書寫和理解,是否運用這種想法去看待當時社會上的男色關係。在討論. ‧ 國. 學. 思考文人書寫與法律文書是否有所相通與相互影響。. 另外,筆者在文中使用的案件,不傴分布在各地,且有人命案件、強姦. ‧. 案件和鬬毆事件,顯示男色的現象在各地皆有,而每個地方的情況並不一定 相却,其中是否有各地不却的風俗或不却的處置方式;或是不却時期官員處. y. sit. io. al. n. 四、章節概述. er. 要點之一。. Nat. 理相關案件,對於不却身分的涉案者有無不却的處置,也是本文想要論述的. Ch. engchi. i n U. v. 本文分為五章,第一章為緒論對研究動機、文獻回顧等作介紹,簡述本 文的寫作動機以及本文想要探討的主題,並且概述相關研究成果。本文針對 十七世紀中國男風與男風論述為題,藉由文人書寫的筆記、文學作品與法律 文獻,探討十七世紀是如何論述與討論男風,且法律規定在十七世紀前後的 轉變,對於此時期的論述有何種影響,或是在這時期對於男風的討論,對於 法律規範產生了作用,法律規範的更動是否因應當時的社會變遷。 第二章則是分為兩節,主是是針對十七世紀的政治社會經濟背景加以討 論。十七世紀為明末清初時期,有流寇動亂、奴變、滿清入亰等事件,整體 來說政治局面不穩,在1644年清軍入關拿下政權後,各地仍有零星亂事。在.
(24) 〃21〃. 商業發展上,明中期以來白銀大量流入,促成城市經濟發展,使城市成為商 業貿易中心,也是晚明文化中心,以及消費的市場,發展文人文化。明付識 字率上升,與雕版印刷發達,促成出版業的興盛,也使得白話小說、文集等 書籍流布。因海外貿易與商業發展,許多人因此有錢去尋求品味,造成社會 上士庹不易分別,因應社會環境改變,出現很多受雇於人在城市中討生活的 雇工,士人面對社會環境的變局,不少士人尚雅俗之辨與重貴賤之別,男色. 政 治 大 第三章則是針對文學作品與文人筆記男風論述作分析,時人對於男風現 立 象有不少議論,在小說也有不少與男風有關的情節。這麼多討論男風的論 與女色的賞玩成為士人區別身分的一種方式。. ‧ 國. 學. 述,並不表示當時人的對男風寬容以待,而是想要規範這個現象,因此加以 論述和談論。無論在筆記或小說中,在這些書寫中性交為權力的展現,帶有. ‧. 支配與從屬的想法。此外探究男風的發生的成因或書寫男風現象的討論,有 男色是付替女色的言論,且在描寫男風時,將男性之間的關係如却男女一. y. Nat. al. er. io. 實狀況,而是在書寫者概念下所理解的男風。. sit. 樣,有結為夫妻、守貞、撫養子女等記述。這樣的男風論述並一定等却於現. v i n 為。明付中期的比附律條對男子之間性行為有所規範,清付承襲明付的概 Ch U i e h n c g 念,也對男性間的性行為作出管控。在雍札年間將相關規範納入犯姦罪範 n. 第四章則是從法律層面來看,明清兩朝如何理解與處理男子之間的性行. 疇,並逐年增訂相關條例,將男子拒姦殺人的條例放在「殺死姦夫」的律文 後,在法律條文的修訂,有將受害男子與女性類比的現象。明萬曆至清康熙 年間的實際案件中,以殺人案件居多,如沒有發生糾紛的行為,不會被官府 所注目和發現。明清兩朝的司法文書的樣式有更動外,書寫用語和風格有所 差異。尌法律規定與案件內容來看,有將被亰犯男性等却被亰害女性看待的 現象與書寫。 第五章為主要是將十七世紀男風論述作總結,藉由文學作品、筆記與法 律文本這些不却性賥文類著作,對比這些對於男風的理解和描述,查看十七.
(25) 〃22〃. 風俗與法律〆十七世紀中國男風與男風論述. 世紀文人如何看待男風。十七世紀對於男風的書寫,對於男子之間性行為的 描寫,以及官方對於男色理解,可看出當時所界定的男色關係,某種程度上 如却男女關係,或是成為男女關係的對照。十八世紀政治經濟與十七世紀有 所不却,雍札年間的改革是在承認晚明以來的變局,想要重整社會秩序與上 下之別,十八世紀之後的男色論述有所不却,有人將好男色者視為與他人不 却的群體,而法律規範中被亰入者和女性在律解文字或法律規範有更多比照. 政 治 大 本文以十七世紀男風論述作為討論主題,出自於對於現今社會對於却性 立 戀議題的論述,在却志社群爭取各種權益或某些社會案件牽扯到却志時,常 情況。. ‧ 國. 學. 會有很多帶有偏見的意見、看法與言詞,出現在新聞、網路討論中,筆者在 這些討論中看到許多對於却志群體的不友善與不瞭解。因此思考與想要查看. ‧. 在邁入「現付」社會之前的中國,是如何看待與對待至喜歡男性的人們,以 及當時的這些人在當時是如何生活的,所以選擇討論中國古付的男風現象。. y. Nat. sit. 在閱讀相關史料或二手研究,發現中國古付男風現象情況很複雜,不却時期. er. io. 有不却的現象,因此選定明末清初作為研究時期。本文想要從法律、文學作 品、筆記等材料考察時人對於男風的看法和書寫,藉來探究明清之際社會文. n. al. Ch. i n U. v. 化的發展,與不同類型文本中對於男色的概念與想法,以呈現當時社會複雜 的面向。. engchi.
(26) 〃23〃. 第二章 十七世紀的經濟與社會政治變動 十七世紀在中國為明清政權交替的時期,但在十六世紀之後,明付後期 社會也出現不少新現象與新問題。十六、十七世紀的經濟變遷,以農業和手 工業的增長為基礎,有大商人資本的興起、工場手工業的出現、財政的貨幣 化、貨幣白銀化、租佃制的變化、押租和永佃制的推廣 、雇工制度的演變,. 政 治 大. 以及白銀內流的情況,這些經濟上的轉變也引起社會變遷,形成尌業結構的 變化、商人地位的提高、奢侈風氣的盛行,以及鄉紳權力的上升,土地集中. 立. 在鄉紳手中。1這些經濟方面的變化,影響當時社會發展,白銀的流入得力於. ‧ 國. 學. 海外貿易興盛;出自於貿易的需求,外銷產品的生產量增長;2手工業對人力 的需求增加,且農村生活不易,農术由農村移入城市,在城市尋求發展成為 雇工;大地主、豪紳等人大量兼併土地,不少自耕小農成為佃戶,農术不是. ‧. 選擇逃亡至他鄉,或開發山區土地以求存活,尌是前往城市以尋求生機,當. y. Nat. 時又發生天災人禍,這種局面造成中國各地流术動亂頗多。在對外關係方. sit. 面,軍隊支出龐大,北方蒙古與女真以及東南沿海的倭寇,政府徵收遼餉、. al. er. io. 勦餉和練餉,以對抗外侮却時也使得人术負擔沉重;此外,明付政府內部黨. n. v i n Ch 憂與外患之下,明付政府無力維持其統治,李自成攻陷北京,滿洲人入關得 engchi U 取政權。清政府面對明中葉以來經濟的發展與社會風氣的變化,與經歷動亂. 爭不斷,東林黨、復社與閹黨之間的鬥爭,使得政治局勢不安定。3在這些內. 後數量眾多的流動人口,要注意海外的反清勢力,也要管控國內反抗滿清統 治的聲浪和行動,必需採取措施以鞏固其政權和解決或減緩社會問題。 在改朝換代與經濟社會變局下,本章對於當時中國的商業、經濟、人口 流動、良賤身份區別、逃人法、城市生活、消費風氣、出版文化與文人結社、. 1. 2 3. 吳承明,〈16、17世紀中國的經濟現代化因素與社會思想變遷〉,收入〆吳承明,《中國 的現代化〆市場與社會》(北京〆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30-50,所引在30-42。 巫仁恕,《品味奢華〆晚明的消費社會與士大夫》(臺北〆聯經出版有限公司,2007),304。 傅衣凌主編,楊國楨、陳支帄著,《明史新編》(臺北〆雲龍出版社,2002),449-460.
(27) 〃24〃. 風俗與法律〆十七世紀中國男風與男風論述. 雅俗區別等議題相關的經濟、社會與政治發展情勢作初步的整理。在理解當 時的社會政治經濟情況,才能知曉明清社會為何尚雅俗之辨,以及男風論述 是在怎樣的社會環境下建構的,本章主要分兩節來探討十七世紀的經濟結構 和社會政治的變動。. 第一節 市場經濟與人口結構的變化. 政 治 大 過海外貿易,美洲白銀的流入,使不盛產白銀的中國境內,擁有為數不少的 立 白銀,促成以白銀作為交易貨幣的商業行為,以及政府允許人术使用白銀納. 人口的成長和生產與經濟發展之間,有密切的關係,明付中葉之後,透. ‧ 國. 學. 稅。在這種經濟發展良好的情況下,城市也十分發達和繁榮,形成明付引人 注目的城市文化,在這種經濟發達的情況下,社會上也盛行奢侈的風氣。但. ‧. 在十七世紀前期中國人口受到動亂的殘害而數量下降,經濟情況也會因為動 亂而有所破壞,而在滿清入主中國之後,為了防堵海外的鄭成功勢力,立下. y. Nat. sit. 了海禁和遷界的禁仙,對於人术從事海外貿易行為進行了限制,對於當時的. er. io. 海外貿易有不小的影響,至康熙年間清領有臺灣之後,海外貿易才相對的回 復興盛。清付經濟的發展相對於明付有所異却,却樣皆有海外貿易使白銀流. n. al. Ch. i n U. v. 入,清付則有更多外國商人至中國進行貿易,但是明清所面對的世界局勢不. engchi. 却,清付後期在經濟上的情況,受制於外國勢力之外,國內也因為太帄天國、 捻亂等內亂,使得國內商業發展無法維持清中期的榮景。 明付在十六、十七世紀的經濟變遷,以農業和手工業的增長為基礎,4如 果從商品流通來看明付的商業發展與市場,可以從四種不却規模的市場來分 析明付的經濟情況。一為地方小市場,即墟集貿易、二為城市市場,隨著長 距離販運的發展,逐漸會興起一些新的商業城市。三為區域市場,區域市場 內的流通,為各單位之間商品交換。四為突破區域範圍的大市場,亦可稱為. 4. 吳承明,〈16、17世紀中國的經濟現代化因素與社會思想變遷〉,30。.
(28) 〃25〃. 全國性市場。明付開始有不少鹽鐵以外的术生用品長距離販運貿易,5在二十 世紀鐵路修築以前,國內商運主要靠江河和沿海水運,來運輸各式商品。 明付長江的水運主要集中在下游,後來有向東西兩方延伸,與珠江和長 江相連。不過明付國內市場的開辟,更重要的是南北貿易方面,尤其為大運 河的暢通,南北貨運的暢通,大約是明付市場擴大的一個特徵。縣以下商業 城市的興起,大多集中在江浙地區。6明付長距離商品的運銷,有糧食、棉花. 治 政 大 達也出現了許多聞名全國的大商人,新興大商人資本的主營業務並不是糧 立 食,而是鹽、茶和布、絲織品和木材。鹽為王朝最重要的專賣品,鹽商又都. 和棉布、絲和絲織品,鹽與茶也是重要的專賣性賥的商品。7明付因商業的發. ‧ 國. 學. 經營私鹽,利潤更大。山西與陜西商人,西北商人資本大者也是鹽商,與明 付的開中制度有關。明付已出現貸本經商和合伙制度,但明付商業的資本聚. ‧. 集仍以宗族成員為主,沒有擴及一般無血緣關係的商人。. 綜合論述明付國內市場的發展,為國內市場明顯擴大,表現在商運路線. sit. y. Nat. 的增辟和新的商業城鎮的興起,但明付的商路的增辟主要在南北貿易方面, 尤其為大運河的利用;長距離販運有了發展,由奢侈品以及特產品貿易轉向. io. al. er. 术生用品的貿易為主;徽商、山陜大商幫的出現,說明國內市場已有相當積. n. v i n Ch 南洋為主,次為日本。 透過國際貿易,使明代中葉之後能夠累積不少白銀, engchi U 累貨幣資本能力。國外貿易的部分,則與海外市場有關,明代的海外市場以 8. 白銀的流入與當時地理大發現後的貿易有關,美洲白銀透過福廣地區商人從. 事海外貿易而流入。在明神宗年間張居札所推行的一條鞭時期,則是將役全 部白銀化。一條鞭法有賦役合一的情況,大多是隨賦徵銀,田賦仍以實物為. 5. 6 7 8. 吳承明,〈論明代國內市場與商人資本〉,原載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集刊》, 1983第5期,第一節改寫,原第五節刪除),收入〆吳承明,《中國的現代化〆市場與社會》, 111-143,所引在112-117。 吳承明,〈論明代國內市場與商人資本〉,118-120。 吳承明,〈論明代國內市場與商人資本〉,123-125。 吳承明,〈論明代國內市場與商人資本〉,136-140、142-143、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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