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接續背面】
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 101 年度新進約僱人員甄選試題
甄選組別【代碼】
:行政服務組【C1201-C1203】
專業科目(二)
:1.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及第十一章
2.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3.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4.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請填寫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須檢查答案卡、入場通知書編號、桌角號碼、應試類別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
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本試卷一張雙面,四選一單選選擇題共 50 題,每題 2 分,限用 2B 鉛筆在答案卡上作答,請選出
最適當答案,答錯不倒扣;未作答者,不予計分。
ƒ請勿於答案卡書寫姓名、其他任何文字、編號或符號,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應考人得自備簡易型電子計算機應試(按鍵不得發出聲響);不得使用財務型或工程用計算機。若應
考人測驗時於桌面上放置或使用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機,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科扣 10
分;計算機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答案卡務必繳回,違反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3】1.依產業創新條例規定開發之工業區內所規劃之產業用地(一),可以提供與工業生產直接或相關之各行業使 用。請問:下列何者不是產業用地(一)內允許設置之行業? A.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B.燃料批發業 C.倉儲業 D. 傳播及節目播送業 E.污染整治業 • A、B ‚ C、D ƒ B、D „ D、E 【4】2.為配合產業發展政策及整體營運需要,可於工業園區內規劃產業用地(二),請問產業用地(二)內可以提 供下列哪些支援產業使用? A.郵政及快遞業 B.醫療保健服務業 C.獸醫服務業 D.創作及藝術表演業 E.藝 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F.建築設備安裝業 • A、B、C、D ‚ C、D、E、F ƒ B、C、D、E „ A、B、D、F 【4】3.產業用地(二)供支援產業使用之土地,於符合建築、消防及其他安全法規規範要件下,得與產業用地(一) 供與工業生產直接或相關之各行業,於同一建築物內混合使用,但其所占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該建築物總樓地板 面積多少百分比? •百分之十 ‚百分之十五 ƒ百分之二十 „百分之三十 【1】4.請問工業園區內之公共設施用地,作為綠地、綠帶、防風林、隔離綠帶及公園使用土地之合計面積,應占全 區土地總面積多少百分比以上? •百分之十 ‚百分之十五 ƒ百分之二十 „百分之三十 【4】5.依產業創新條例規定開發之工業區內所規劃之產業用地(一),除了可以供與工業生產直接或相關之各行業 使用外,還可以併供下列哪些附屬設施使用? A.辦公室 B.倉庫 C.展示中心 D.員工餐廳 E.觀光工廠 F.商 務中心 • A、B、C、D ‚ C、D、E、F ƒ A、B、E、F „ A、B、D、E 【1】6.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產業用地變更為社區用地者,依規定社區內規劃之道路寬度不得小於多少公尺,且必須留 設至少單邊多少公尺以上之人行空間? •道路寬度不得小於 8 公尺,並留設單邊 2 公尺以上之人行空間 ‚道路寬度不得小於 8 公尺,並留設單邊 3 公尺以上之人行空間 ƒ道路寬度不得小於 10 公尺,並留設單邊 2 公尺以上之人行空間 „道路寬度不得小於 10 公尺,並留設單邊 3 公尺以上之人行空間 【2】7.申請社區用地變更規劃為他種用地者,應於申請前與基地相鄰之住戶達成協議,並簽妥書面協議文件。如因 此一變更而影響該社區用地多少比例以上住戶之使用者,依規定不得辦理變更? • 20% ‚ 25% ƒ 30% „ 40% 【2】8.主管機關在核准產業園區用地變更案件前,依規定應命申請人先行繳交回饋金。請問主管機關以書面通知申 請人先行繳交回饋金時,應命其於通知之翌日起多久期限內完成繳納;必要時,得展延繳交回饋金之期限? •一個月 ‚二個月 ƒ三個月 „六個月 【4】9.大仁企業集團依照產業創新條例規定程序申請設置產業園區,其園區面積為 50 公頃,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 設置,核定設置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 2,000 元/㎡,請問大仁企業集團應繳交之回饋金之金額為多少? • 1 千萬元 ‚ 2 千 5 百萬元 ƒ 3 千萬元 „ 5 千萬元 【3】10.大大企業集團申請設置之產業園區,經過審核後由桃園縣政府於 101 年 5 月 1 日核定公告設置。請問大大企 業集團最遲應於何時前取得建築執照? • 102 年 5 月 1 日以前 ‚ 103 年 5 月 1 日以前 ƒ 104 年 5 月 1 日以前 „ 105 年 5 月 1 日以前 【3】11.南投縣政府規劃開發之「好福氣產業園區」,其開發資金全部委託真幸福企業集團代為籌措,總投資開發成 本為 210 億元,經過規劃開發及整理出售後,出售土地或建築物總所得合計為 220 億元。請問扣除該產業園區之 開發成本後,受託之真幸福企業集團至少應繳交多少金額至南投縣政府所設置之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 • 1 億元 ‚ 2 億元 ƒ 5 億元 „ 6 億元 【3】12.大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嘉義縣政府開發之「真理想產業園區」內設廠經營,該產業園區已成立管理機構, 並向區內各使用人收取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及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費,大仁企業每月應繳納之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為 25,000 元,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費為 15,000 元。該公司因上個月會計人員離職,新舊員工交接疏忽屆期未繳納上個 月之上開費用,經催繳後始進行補繳,但已經逾繳納期限日期達 12 日,請問:依產業創新條例規定,本案嘉義縣 政府得加徵多少金額之滯納金? • 1,200 元 ‚ 1,500 元 ƒ 2,400 元 „ 4,800 元 【2】13.真豪氣股份有業公司因為設置污染防治設備而需使用毗連之非都市土地,其擴展計畫及用地面積,經提請當 地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發給工業用地證明書,並於 101 年 12 月 1 日辦理完成使用地變更編定。請問:依照產 業創新條例相關規定,如該公司未申請展延,則該公司應於何日期前,依照核定之擴展計畫完成使用? • 102 年 12 月 1 日以前 ‚ 103 年 12 月 1 日以前 ƒ 104 年 12 月 1 日以前 „ 105 年 12 月 1 日以前 【2】14.好旺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在「好所在產業園區」內設廠經營之使用面積為 5 公頃,公告土地現值為 16,000 元/㎡,該企業集團為因應擴展工業需使用毗連之非都市土地,故向當地縣政府申請辦理毗鄰土地之使用地編定, 面積約 2 公頃,公告土地現值為 4,000 元/㎡,請問好旺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應繳交之回饋金之金額為多少? • 200 萬元 ‚ 400 萬元 ƒ 800 萬元 „ 1000 萬元 【3】15.董月花打算申請換承購同一主管機關開發管理之同一產業園區不同筆之產業用地,依規定,其申請應以書面 提出,並以一次為限。請問:董月花應於何時提出申請? •應於接獲繳款通知之次日起 1 個月內為之 ‚應於接獲繳款通知之次日起 2 個月內為之 ƒ應於接獲繳款通知之次日起 3 個月內為之 „應於接獲繳款通知之次日起 4 個月內為之 【1】16.張金虎先生獲准承租台東縣政府開發之台東產業園區內某棟工業廠房,該廠房總樓地板面積為 500 ㎡,月租 金為 3 萬元,出租年期為 7 年,請問:張金虎於接獲台東縣政府之核准通知後,應繳交多少金額之擔保金? • 6 萬元 ‚ 12 萬元 ƒ 24 萬元 „ 36 萬元 【3】17.旺旺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申請獲准臨時租用其產業用地旁之鄰地,其月租金為 12,000 元,請問:旺旺來企 業股份有限公司應繳交多少擔保金? • 12,000 元 ‚ 24,000 元 ƒ 36,000 元 „ 48,000 元 【1】18.旺得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辦理所營事業相關之產品發表、展示活動需要,向花蓮縣政府申請租用其現有產 業用地旁之鄰地,案經花蓮縣政府審查核准,旺得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於 101 年 8 月 1 日接獲花蓮縣政府審查核 准之通知公文,請問:旺得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最遲應於何日期前繳清擬承租之所有月租金及擔保金? • 101 年 8 月 11 日以前 ‚ 101 年 8 月 16 日以前 ƒ 101 年 9 月 1 日以前 „ 101 年 10 月 1 日以前 【3】19.為促進產業創新,改善產業環境,提升產業競爭力,特制定產業創新條例。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 下列何者? •文建會 ‚經建會 ƒ經濟部 „國科會 【4】20.考量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法制之整合,並為因應全球化之經濟競爭,有效促進產業用地之再利用,「產業創新 條例」係參酌下列哪項法規之精神,專章明定產業園區相關申請、設置及管理等相關規定,作為產業園區設置管理 之法源依據?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ƒ平均地權條例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3】21.屬中央主管機關開發之產業園區內土地屬築堤填海造地者,於造地施工前,應將審查完竣之造地施工管理計 畫送何單位備查? •經濟部 ‚經建會 ƒ內政部 „環保署 【4】22.公民營事業或興辦產業人為開發產業園區需用私有土地時,應如何辦理? •縣(市)主管機關協助徵用 ‚中央主管機關直接徵收 ƒ辦理重劃 „自行取得 【1】23.為因應產業園區發展之需要及健全產業園區之管理,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設置產業 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應具有何原則? •具自償性 ‚保障法定盈餘 ƒ使用者付費原則 „平準園區租售價格【2】24.產業園區應依規定成立管理機構,其主要任務為辦理: •產業園區內產業用地出租出售經營管理事宜 ‚產業園區內公共設施用地及公共建築物與設施之管理維護及相關服務輔導事宜 ƒ管理基金籌措,並確保其營利 „被徵收地主之拆遷安置事宜 【2】25.中央主管機關開發之產業園區,其所有權登記為國有,管理機關為經濟部。但社區內之公共設施用地及公共 建築物與設施,其所有權登記為: •國有 ‚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所有 ƒ比鄰之產業用地業者所有 „該產業園區之管理機構所有 【3】26.興辦工業人因擴展工業,需使用毗連之非都市土地時,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污染事業為限 。 並應規劃變更土地總面積之一定比例作為綠地,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編定為: •保護區 ‚綠帶 ƒ國土保安用地 „緩衝區 【1】27.主管機關開發之產業園區,其產業用地的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之使用、收益及處分,可以出售或出租方式辦 理,其間之決定是由: •主管機關裁量決定 ‚市場機制決定 ƒ管理機構決定 „地政機關決定 【1】28.對於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要件之認定准駁,其裁奪權力在於下列何機關? •中央或直轄市、縣(市)產業園區主管機關 ‚都市計畫委員會 ƒ環境影響評估審議委員會 „園區管理機構 【3】29.產業園區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用地變更規劃時,其審查方式為何? •由園區主管機關逕為審查 ‚由地方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 ƒ應成立審查小組審查 „由園區管理機關審查 【4】30.產業用地之土地使用人,應按原核准事業計畫之行業別使用;如須變更原核准之行業別使用時,應由土地所 有權人依「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規定,向原核准之主管機關申請變更使用;如未經核准逕行變更行業別使 用者,主管機關得: •令其補辦變更程序 ‚裁罰罰鍰 ƒ斷水斷電 „令其回復為原規劃之使用 【2】31.依原獎勵投資條例編定未開發之工業用地,得准用下列何種程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用地變 更規劃之申請? •主管機關設置之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 ‚產業園區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用地變更規劃程序 ƒ都市計畫個案變更程序 „不得辦理變更 【3】32.工業園區內各種用地,應按所核定之計畫使用;如有違反者,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 通知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以下何種法規處理? •民法 ‚災害防救法 ƒ都市計畫法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4】33.郭董於新竹欲申請創立綠能產業園區,請問產業用地所佔面積,不得低於全區土地總面積百分之多少? • 30% ‚ 40% ƒ 50% „ 60% 【1】34.當產業園區用地變更時,主管機關辦理實地勘查後,應即通知申請人於三十日內;於擬變更規劃之基地內明 顯易見處,豎立說明牌,並準備公開說明會。請問,前項說明牌之規格及豎立期間為何? •長寬均不得少於一百五十公分,豎立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長寬均不得少於一百五十公分,豎立期間不得少於十四日 ƒ長寬均不得少於一百八十公分,豎立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長寬均不得少於一百八十公分,豎立期間不得少於十四日 【3】35.產業園區用地之變更規劃,基地內除建築物、附屬設施、道路及必要作業、營運之人工設施外,其餘空地應 加以綠化。請問:其綠覆率應達多少比例才符合規定? • 60% ‚ 70% ƒ 80% „ 90% 【2】36.在下列何種情況下,園區用地可以提出申請變更規劃? •將妨礙園區內其餘未變更規劃之土地使用 ‚未利用邊坡土地供作建築基地,且該邊坡土地已併入建築基地之空地面積 ƒ基地出入口開設於道路交叉口截角 „危害園區周遭設施及環境或妨礙園區外周邊土地使用 【4】37.主管機關辦理用地變更規劃,按規定舉行說明會時,應將辦理時間、地點與方式、變更規劃之基地、變更規 劃後之用途及其他相關資訊,公布於該園區管理機構或以其他適當方法公開之,並以書面通知有關機關及下列何 者? •園區相關土地使用人、當地村(里)長及依規定提出意見之利害關係人 ‚園區相關土地使用人、當地村(里)長及依規定提出意見之學者專家 ƒ園區相關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及依規定提出意見之學者專家 „園區相關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當地村(里)長及依規定提出意見之利害關係人 【2】38.社區用地之配售作業程序,應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及以其他適當方法公布,並受理被徵收所有權人申請配售, 有關其申請配售期間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不得少於十四日 ‚不得少於三十日 ƒ不得少於四十五日 „不得少於六十日 【3】39.黃金旺先生因其建築工程需要使用其產業用地旁之鄰地,打算向主管機關申請短期租用,請問:在未申請展 延之情形下,其租用期限最長為多久? •2 個月 ‚3 個月 ƒ6 個月 „12 個月 【2】40.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開發產業園區需用公有土地時,可由各該出售公地機關逕行辦 理: •標售 ‚讓售 ƒ徵收 „無償撥用 【2】41.丁噹趁目前市場時機好轉,欲將所擁有之社區用地基地申請變更規劃為他種用地;請問,其在不應該影響該 社區多少住戶的前提下,才能與相鄰住戶達成協議,並簽妥書面協議文件,申請辦理變更? • 1/3 ‚ 1/4 ƒ 1/5 „ 1/6 【1】42.依產業創新條例第五十條規定成立之管理機構,得向區內各使用人收取哪些費用? •公共設施維護費、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費、其他特定設施之使用費或維護費 ‚公共設施興辦費、園區管理費、消防安全費 ƒ公共設施使用費、空氣污染防制費、污水處理費 „公共設施徵收費、公用設備維護費、警政消防維護費 【3】43.產業園區內被徵收之土地所有權人,其在受配社區用地權利價值時,應含括: A.被徵收土地之所有權人的 地價補償費 B.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之合法營業損失補償費 C.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之救濟金與遷移費 D.被徵 收房屋所有權人之建築改良物補償費 • A、C ‚ B、D ƒ A、D „ B、C 【2】44.工業園區內之公共設施用地,用以供何種設施使用? A.地下水監測設施 B.兒童遊樂場 C.員工宿舍 D. 園區管理機構
• A、B、C ‚ A、B、D ƒ A、C、D „ B、C、D
【2】45.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完成使用後,平日尖峰小時交通流量,不得超過該基地所面臨最寬道路何種級服務水 準之最小剩餘容量? • C 級 ‚ D 級 ƒ E 級 „ F 級 【3】46.參與標租產業用地或建築物者,應於開標日前按公布年租金底價繳納多少百分比之保證金;未繳納保證金者, 其投標無效? •百分之一 ‚百分之二 ƒ百分之三 „百分之四 【1、2、3、4】47.依〈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第 6 條所指的「公用事業設施」,係指: A.變電 所 B 天然加壓站 C.中水道系統 D.自來水給水設施
• A、B、C ‚ A、B、D ƒ A、C、D „ B、C、D
【4】48.申請人申請產業園區用地變更時,依規定應詳細計算用地變更後未來區內居住人口及服務人口使用之車輛預 估數之多少百分比,規劃汽車及機車公共停車場或設置供公眾使用之公共停車空間? • 10% ‚ 15% ƒ 20% „ 25% 【2】49.主管機關出租產業園區之產業用地或建築物時,其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多久? •十年 ‚二十年 ƒ三十年 „四十年 【2】50.產業園區應依規定成立管理機構,惟有下列何種狀況時,得免成立管理機構? •管理基金經費不足時 ‚單一興辦產業人申請設置之產業園區時 ƒ由中央主管機關自行興辦產業園區時 „園區用地均為公有地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