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
課程簡章
壹、依 據:
一、111 年度北基宜花金馬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 計畫—彙管作業服務。
二、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7 條
「就業服務員應於初次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 服務相關專業訓練36 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
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參、辦理日期:
7/28(四)、7/29(五)、8/3(三)、8/4(四)、8/11(四)、
8/12(五),共 6 日。
肆、上課地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地下一樓B109 教室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 段 129 號)
備註:以實體優先,若因疫情狀況致活動日無法辦理實體課程,
則改為視訊方式辦理(使用 Google Meet 會議軟體)。
伍、招生名額:合計35 人為原則,另提供 5 位補課名額。
陸、參訓資格:
一、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 則」第7 條,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 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二)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三)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
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 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
(四)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完成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或取 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
(五)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 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 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二、初次進用未滿 1 年,尚未參加或未全部完成「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之現職身心障礙就業服務員。
三、其他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或與職業重建相關之勞政、社 政、衛政及教育單位等人員,經主辦單位同意參訓者。
柒、錄訓順序:
一、第1 順位: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符合參訓資格者。
二、第2 順位:北基宜花金馬區除上述所列縣市外,符合參訓 資格者。
三、第3 順位:其他縣市有認證需求者。
四、第4 順位:機關(單位)主管推薦有參訓之必要性者。
捌、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6 月 13 日(一)起至 6 月 30 日(四)下午 5 時止。
二、採線上報名:https://reurl.cc/VDYZnQ
三、現職全程參與者,請寄送報名表(附件一)、切結書(附 件二)、在職證明及勞動力發展署核發符合就服員資格之 公文影本。
四、非現職全程參與者,請寄送報名表(附件一)、切結書
(附件二)、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 用及培訓準則」就服員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或勞動 力發展署核發符合就服員資格之公文影本(擇一即可)。
五、隨班附讀者,請寄送報名表(附件一)、切結書(附件 二)、已完成課程之證明文件影本,以及隨班附補課申請 表(附件三)。
六、上述文件請於7 月 1 日(五)下午 5 時前寄送電子檔案至:
vickyashin168@gmail.com,信件主旨註明就服 36 小時課程 及報名者姓名。
七、請於7 月 1 日(五)下午 5 時前完成上述報名手續,並來電或 Email 確認是否報名成功。若逾期、未完成網站報名及未於 截止時間前送達完整報名資料者,將不予受理。
玖、錄取人數及錄訓審查:
一、錄取人數:以35 人為原則,另提供 5 位補課名額。
二、錄訓公告:報名截止後,本中心將依錄訓標準進行審查,
並視報名狀況,調整各單位錄訓名額;經北基宜花金馬分 署審核同意後,將於7 月 20 日(三)下午於主辦單位指定 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三、錄訓後若不克前來者,請務必於7 月 25 日(一)前通知承 辦單位,以便安排備取人員遞補,也確保未來參與權益。。
拾、結訓成績考核:
一、結訓證書核發:全程參與訓練並取得全部合格之成績者,將 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核發結訓證書。
二、時數證明核發:未能全程參與訓練者暨補課學員,將視實際 參與課程考試(或報告)合格之時數,核發時數證明。
三、學員需全程參與課程訓練,非特殊原因不得請假;學員請假 需填寫假單。
四、每堂課程(上午、下午)均需簽到及簽退,以作為出缺席之憑 證。
五、每堂課結束後,由授課講師出題進行隨堂測驗或於限期內繳 交課堂作業報告,學員隨堂成績須達 70 分才算及格。不及 格者給予 1 次補考或補交作業報告之機會;補考內容與方式 依據授課講師要求進行,若成績仍未達 70 分則該課程視為 不及格。
拾壹、其他注意事項:
一、遲到或早退超過 30 分鐘以上者,需請假 1 小時。
二、課程上、下午均需簽到/退,以作為出缺席之憑證。
三、請自行攜帶環保杯、衛生紙及保暖衣物等個人用品。
四、上課日期或地址如有更動,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五、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採取各項防疫措施及相關 注意事項。
六、此次課程未提供中午餐盒。
拾貳、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本中心業務聯繫窗口
北基宜花金馬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
郵寄地址:10610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1 段 162 號(特殊教育中心) 辦公室地址:10644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1 段 129 號
圖書館校區博愛樓 B107 室 聯絡人信箱:vickyashin168@gmail.com
聯絡人及電話:吳靜怡職重專員(02)7749-5100
111 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課程規劃表
日期 時間 課程名稱 時
數 授課講師 7/28
(四)
09:30~16:
30 職業重建概論 6 王敏行
7/29 (五)
09:30~12:
30
服務對象之情緒與行
為管理 3
13:30~17: 王宜慧
30 就業諮商實務 4
8/3 (三)
09:30~12:
30
13:30~14:
30
工作分析與職務再設
計之應用 4
王心柔 14:30~16:
30
職業輔導評量概念及
報告的運用 2
8/4 (四)
09:30~12:
30 就業服務紀錄撰寫 3
蔡蕊珍 13:30~17:
30
評估與服務計畫的撰
寫 4
8/11 (四)
09:30~12:
30
身心障礙者之特質與
就業特性 3
李中強 13:30~16:
30 就業開拓與雇主諮詢 3
8/12 (五)
13:30~15:
30
職業重建相關法規及
計畫介紹 2
簡明山 15:30~17:
30 勞動市場現況分析 2
111 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課程
上課地點及交通方式
◎上課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 段 129 號圖書館校區)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分 署 委 託 辦 理 1 1 1 年 度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區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重 建 服 務 資 源 中 心 計 畫 彙 管 作 業 服 務
111 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課程 報名表
服務單位
(請填寫全名)
職 稱
(請填寫全名)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與護照相同)
身分證字號
(製作證書用) 性 別 □男 □女
連絡電話 辦公室:
手機: 電子信箱
連絡地址
(郵寄證書用) 郵遞區號: 地址:
最高及相關
學歷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科系(所)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重建 工作經驗
單位: 職稱: 起訖年月:
單位: 職稱: 起訖年月:
(合計年資: 年 月)
特殊協助需求 □否 □是,請說明:
應檢附文件
1.全程參訓者:
□(1)本報名表 □(2)切結書 □(3)就服員資格證明 □(4)在職證明
2.隨班附讀者:
□(1)本報名表 □(2)切結書
□(3)已完成課程之證明文件影本 □(4)補課申請表
【縣市政府推薦書】(非縣市政府推薦者,無需填寫以下欄位) 推薦理由
推薦主管簽章 (請蓋職章)
審核意見
(由本中心填寫)
□全程參訓者 □隨班附讀者
□正取第 位 □備取第 位
□未錄取,原因為: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分 署 委 託 辦 理 1 1 1 年 度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區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重 建 服 務 資 源 中 心 計 畫 彙 管 作 業 服 務
111 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課程 切 結 書
本人 報名111 年度「身心障礙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瞭解及 願意配合以下規定:
一、本人瞭解需繳交完整報名資料,經主辦單位審核公告「錄訓」後,始取得參訓資格。
二、報名文件如有不實,願意放棄錄取資格,並繳回已發給之結訓證書或時數證明。
三、本人於受訓期間內願意遵守下列「出勤管理規定」、「成績考核規定」及「注意事項」,且 瞭解需符合「結訓標準」,始獲得結訓證書。
四、依主辦單位要求,結訓後如有實際從業,本人接受辦訓單位於結訓後1 個月、3 個月及 至多6 個月內的工作追蹤關懷,討論是否接受相關輔導支持。
出勤管理規定
一、參訓學員需參與全部課程,非特殊原因不得請假。未能全程出席之學員,依規定核發時 數證明。
二、請假需填寫假單及檢附相關證明。
三、於課堂遲到、早退時間超過30 分鐘以上者,請填寫請假單,遲到、早退時間 30 分鐘以 上未滿60 分鐘者,需請假 1 小時。
四、每堂課程(上午/下午)均需簽到及簽退,以為出缺席之憑證。
成績考核規定
一、每一堂課結束後,由授課講師出題進行隨堂測驗或於限期內繳交課堂作業報告。
二、學員隨堂成績須達70 分才算及格,不及格者可進行 1 次補考或補交作業報告,補考內容 與方式依據授課講師要求進行。
三、課堂作業或報告應於授課講師規定之日期前繳交,未於規定期限繳交者,皆以不及格計。
結訓標準
一、學員完成全部課程36 小時時數及成績全部達 70 分以上及格者,經主辦單位審核後始發 給結訓證書。
二、未達前述條件,發給時數證明。
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課程免費,中午不供應午餐。
二、上課請自行攜帶環保杯及衛生紙等個人用品。
三、教室為中央空調系統,請自行攜帶保暖衣物。
四、上課日期或地址如有更動,將會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五、本課程結訓證書及時數證明須經主辦單位核備後發給,敬請耐心等候。
申 請 人 簽 名 :
中 華 民 國 1 1 1 年 月 日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分 署 委 託 辦 理 1 1 1 年 度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區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重 建 服 務 資 源 中 心 計 畫 彙 管 作 業 服 務
111 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課程 補課申請表
說明:若您的報名資格為隨班附讀補課者,敬請填寫本申請表。下列為本次辦 理課程之時間與課程名稱,請自行確認您欲申請補課之課程,並進行勾 選,本中心將以此表作為您申請補課之依據。
日期 時間 課程名稱 時數 申請補課
7/28
(四) 09:30~16:30 職業重建概論 6 □
7/29 (五)
09:30~12:30 服務 對象之情緒與行為管
理 3 □
13:30~17:30 就業諮商實務 4 □
8/3 (三)
09:30~12:30 13:30~14:30
工作 分析與職務再設計之
應用 4 □
14:30~16:30 職業 輔導評量概念及報告
的運用 2 □
8/4 (四)
09:30~12:30 就業服務紀錄撰寫 3 □
13:30~17:30 評估與服務計畫的撰寫 4 □
8/11 (四)
09:30~12:30 身心 障礙者之特質與就業
特性 3 □
13:30~16:30 就業開拓與雇主諮詢 3 □
8/12 (五)
13:30~15:30 職業 重建相關法規及計畫
介紹 2 □
15:30~17:30 勞動市場現況分析 2 □
灰底字體-勞動部 110 年 9 月 22 日函 111 年 1 月 1 日後課程名稱修正及時數調整
申 請 人 簽 名 :
中 華 民 國 1 1 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