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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員36小時專業訓練」課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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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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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1 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

課程簡章

壹、依 據:

一、111 年度北基宜花金馬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 計畫—彙管作業服務。

二、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7 條

「就業服務員應於初次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 服務相關專業訓練36 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

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參、辦理日期:

7/28(四)、7/29(五)、8/3(三)、8/4(四)、8/11(四)、

8/12(五),共 6 日。

肆、上課地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地下一樓B109 教室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 段 129 號)

備註:以實體優先,若因疫情狀況致活動日無法辦理實體課程,

則改為視訊方式辦理(使用 Google Meet 會議軟體)。

伍、招生名額:合計35 人為原則,另提供 5 位補課名額。

陸、參訓資格:

一、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 則」第7 條,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 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二)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三)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

(2)

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 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

(四)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完成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或取 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

(五)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 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 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二、初次進用未滿 1 年,尚未參加或未全部完成「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之現職身心障礙就業服務員。

三、其他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或與職業重建相關之勞政、社 政、衛政及教育單位等人員,經主辦單位同意參訓者。

柒、錄訓順序:

一、第1 順位: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符合參訓資格者。

二、第2 順位:北基宜花金馬區除上述所列縣市外,符合參訓 資格者。

三、第3 順位:其他縣市有認證需求者。

四、第4 順位:機關(單位)主管推薦有參訓之必要性者。

捌、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6 月 13 日(一)起至 6 月 30 日(四)下午 5 時止。

二、採線上報名:https://reurl.cc/VDYZnQ

三、現職全程參與者,請寄送報名表(附件一)、切結書(附 件二)、在職證明及勞動力發展署核發符合就服員資格之 公文影本。

四、非現職全程參與者,請寄送報名表(附件一)、切結書

(附件二)、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 用及培訓準則」就服員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或勞動 力發展署核發符合就服員資格之公文影本(擇一即可)。

(3)

五、隨班附讀者,請寄送報名表(附件一)、切結書(附件 二)、已完成課程之證明文件影本,以及隨班附補課申請 表(附件三)。

六、上述文件請於7 月 1 日(五)下午 5 時前寄送電子檔案至:

vickyashin168@gmail.com,信件主旨註明就服 36 小時課程 及報名者姓名。

七、請於7 月 1 日(五)下午 5 時前完成上述報名手續,並來電或 Email 確認是否報名成功。若逾期、未完成網站報名及未於 截止時間前送達完整報名資料者,將不予受理。

玖、錄取人數及錄訓審查:

一、錄取人數:以35 人為原則,另提供 5 位補課名額。

二、錄訓公告:報名截止後,本中心將依錄訓標準進行審查,

並視報名狀況,調整各單位錄訓名額;經北基宜花金馬分 署審核同意後,將於7 月 20 日(三)下午於主辦單位指定 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三、錄訓後若不克前來者,請務必於7 月 25 日(一)前通知承 辦單位,以便安排備取人員遞補,也確保未來參與權益。。

拾、結訓成績考核:

一、結訓證書核發:全程參與訓練並取得全部合格之成績者,將 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核發結訓證書。

二、時數證明核發:未能全程參與訓練者暨補課學員,將視實際 參與課程考試(或報告)合格之時數,核發時數證明。

三、學員需全程參與課程訓練,非特殊原因不得請假;學員請假 需填寫假單。

四、每堂課程(上午、下午)均需簽到及簽退,以作為出缺席之憑 證。

五、每堂課結束後,由授課講師出題進行隨堂測驗或於限期內繳 交課堂作業報告,學員隨堂成績須達 70 分才算及格。不及 格者給予 1 次補考或補交作業報告之機會;補考內容與方式 依據授課講師要求進行,若成績仍未達 70 分則該課程視為 不及格。

拾壹、其他注意事項:

一、遲到或早退超過 30 分鐘以上者,需請假 1 小時。

二、課程上、下午均需簽到/退,以作為出缺席之憑證。

三、請自行攜帶環保杯、衛生紙及保暖衣物等個人用品。

(4)

四、上課日期或地址如有更動,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五、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採取各項防疫措施及相關 注意事項。

六、此次課程未提供中午餐盒。

拾貳、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本中心業務聯繫窗口

北基宜花金馬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

郵寄地址:10610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1 段 162 號(特殊教育中心) 辦公室地址:10644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1 段 129 號

圖書館校區博愛樓 B107 室 聯絡人信箱:vickyashin168@gmail.com

聯絡人及電話:吳靜怡職重專員(02)7749-5100

(5)

111 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課程規劃表

日期 時間 課程名稱 時

數 授課講師 7/28

(四)

09:30~16:

30 職業重建概論 6 王敏行

7/29 (五)

09:30~12:

30

服務對象之情緒與行

為管理 3

13:30~17: 王宜慧

30 就業諮商實務 4

8/3 (三)

09:30~12:

30

13:30~14:

30

工作分析與職務再設

計之應用 4

王心柔 14:30~16:

30

職業輔導評量概念及

報告的運用 2

8/4 (四)

09:30~12:

30 就業服務紀錄撰寫 3

蔡蕊珍 13:30~17:

30

評估與服務計畫的撰

寫 4

8/11 (四)

09:30~12:

30

身心障礙者之特質與

就業特性 3

李中強 13:30~16:

30 就業開拓與雇主諮詢 3

8/12 (五)

13:30~15:

30

職業重建相關法規及

計畫介紹 2

簡明山 15:30~17:

30 勞動市場現況分析 2

(6)

111 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課程

上課地點及交通方式

◎上課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 段 129 號圖書館校區)

(7)
(8)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分 署 委 託 辦 理 1 1 1 年 度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區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重 建 服 務 資 源 中 心 計 畫 彙 管 作 業 服 務

111 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課程 報名表

服務單位

(請填寫全名)

職 稱

(請填寫全名)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與護照相同)

身分證字號

(製作證書用) 性 別 □男 □女

連絡電話 辦公室:

手機: 電子信箱

連絡地址

(郵寄證書用) 郵遞區號: 地址:

最高及相關

學歷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科系(所)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重建 工作經驗

單位: 職稱: 起訖年月:

單位: 職稱: 起訖年月:

(合計年資: 年 月)

特殊協助需求 □否 □是,請說明:

應檢附文件

1.全程參訓者:

□(1)本報名表 □(2)切結書 □(3)就服員資格證明 □(4)在職證明

2.隨班附讀者:

□(1)本報名表 □(2)切結書

□(3)已完成課程之證明文件影本 □(4)補課申請表

【縣市政府推薦書】(非縣市政府推薦者,無需填寫以下欄位) 推薦理由

推薦主管簽章 (請蓋職章)

審核意見

(由本中心填寫)

□全程參訓者 □隨班附讀者

□正取第 位 □備取第 位

□未錄取,原因為:

(9)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分 署 委 託 辦 理 1 1 1 年 度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區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重 建 服 務 資 源 中 心 計 畫 彙 管 作 業 服 務

111 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課程 切 結 書

本人 報名111 年度「身心障礙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瞭解及 願意配合以下規定:

一、本人瞭解需繳交完整報名資料,經主辦單位審核公告「錄訓」後,始取得參訓資格。

二、報名文件如有不實,願意放棄錄取資格,並繳回已發給之結訓證書或時數證明。

三、本人於受訓期間內願意遵守下列「出勤管理規定」「成績考核規定」及「注意事項」,且 瞭解需符合「結訓標準」,始獲得結訓證書。

四、依主辦單位要求,結訓後如有實際從業,本人接受辦訓單位於結訓後1 個月、3 個月及 至多6 個月內的工作追蹤關懷,討論是否接受相關輔導支持。

出勤管理規定

一、參訓學員需參與全部課程,非特殊原因不得請假。未能全程出席之學員,依規定核發時 數證明。

二、請假需填寫假單及檢附相關證明。

三、於課堂遲到、早退時間超過30 分鐘以上者,請填寫請假單,遲到、早退時間 30 分鐘以 上未滿60 分鐘者,需請假 1 小時。

四、每堂課程(上午/下午)均需簽到及簽退,以為出缺席之憑證。

成績考核規定

一、每一堂課結束後,由授課講師出題進行隨堂測驗或於限期內繳交課堂作業報告。

二、學員隨堂成績須達70 分才算及格,不及格者可進行 1 次補考或補交作業報告,補考內容 與方式依據授課講師要求進行。

三、課堂作業或報告應於授課講師規定之日期前繳交,未於規定期限繳交者,皆以不及格計。

結訓標準

一、學員完成全部課程36 小時時數及成績全部達 70 分以上及格者,經主辦單位審核後始發 給結訓證書。

二、未達前述條件,發給時數證明。

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課程免費,中午不供應午餐。

二、上課請自行攜帶環保杯及衛生紙等個人用品。

三、教室為中央空調系統,請自行攜帶保暖衣物。

四、上課日期或地址如有更動,將會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五、本課程結訓證書及時數證明須經主辦單位核備後發給,敬請耐心等候。

申 請 人 簽 名 :

1 1 1

(10)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分 署 委 託 辦 理 1 1 1 年 度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區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重 建 服 務 資 源 中 心 計 畫 彙 管 作 業 服 務

111 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課程 補課申請表

說明:若您的報名資格為隨班附讀補課者,敬請填寫本申請表。下列為本次辦 理課程之時間與課程名稱,請自行確認您欲申請補課之課程,並進行勾 選,本中心將以此表作為您申請補課之依據。

日期 時間 課程名稱 時數 申請補課

7/28

(四) 09:30~16:30 職業重建概論 6

7/29 (五)

09:30~12:30 服務 對象之情緒與行為管

理 3

13:30~17:30 就業諮商實務 4

8/3 (三)

09:30~12:30 13:30~14:30

工作 分析與職務再設計之

應用 4

14:30~16:30 職業 輔導評量概念及報告

的運用 2

8/4 (四)

09:30~12:30 就業服務紀錄撰寫 3

13:30~17:30 評估與服務計畫的撰寫 4

8/11 (四)

09:30~12:30 身心 障礙者之特質與就業

特性 3

13:30~16:30 就業開拓與雇主諮詢 3

8/12 (五)

13:30~15:30 職業 重建相關法規及計畫

介紹 2

15:30~17:30 勞動市場現況分析 2

灰底字體-勞動部 110 年 9 月 22 日函 111 年 1 月 1 日後課程名稱修正及時數調整

申 請 人 簽 名 :

1 1 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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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屬前目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取得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且從事就業 服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或職能治療相關工作一年以 上。.

本人 報名參加 (訓練單位名稱) 辦理 (班別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