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10 月 31 日行政院院授發資字第 1061502828 號函分行
一、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因應資訊平台、載具多元化趨勢,便利民眾於 網站下載政府資訊及政府機關間、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推動相容性高
、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及有利於長久保存之開放性檔案格式,行政院於一 百 零 四 年 六 月 五 日 以 院 授 發 資 字 第 1041500700 號 函 頒 「 推 動 ODF- 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實施期程自一百零四年ㄧ月 ㄧ日至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期擴大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 府文件標準格式,並納入 ISO/IEC26300 國際標準,爰擬具「推動 ODF- 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賡續推 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等措施。
二、開放性檔案之定義及格式:
(一)開放性檔案,指使用者不需依賴特定文書軟體或瀏覽器即能開啟之檔案
,如 ODF(Open Document Format,開放文件格式)、PDF(Portable Document Format , 可 攜 式 文 件 格 式 ) 、 HTML ( 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超文件標示語言)等檔案格式。
(二)ODF-CNS15251
ODF-CNS15251(以下簡稱 ODF)係我國參考國際標準 ISO/IEC26300 所制 定之國家標準,如 ISO/IEC26300 有修訂新版規範,各機關可參考最新版 本之國際標準推動 ODF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等措施。
(三)政府檔案文件流通,如為可編輯者,應採用 ODF 文件格式;如為非可 編輯者,則採用 PDF 文件格式。
三、適用對象:
(一)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構)、學校、國營事業。
(二)總統府、行政院以外各院及所屬機關、議會與代表會及行政法人,得參 酌本計畫自訂推動計畫。
一點至第七點規定。
四、推動原則:
(一)擴大推動 ODF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
(二)完備 ODF 文件格式應用。
五、推動策略:
(一)扎根基礎教育與學研領域。
(二)擴大企業機構文件應用。
(三)營造友善文件流通環境。
(四)落實政府文件以 ODF 文件格式流通保存。
六、實施期程:
本計畫實施期程自一百零七年ㄧ月ㄧ日至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七、推動分工及期程:
為使政府文書作業環境調適為以 ODF 文件格式為政府機關間、政府與企業 或政府與民眾間文件交換基準,各機關應視政策推動實際情形,規劃其他 具體可行作法,以落實推動執行(推動分工詳如附件 1)。
八、推動體制:
(一)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應依據本計畫,訂定適合機關特性之執行計畫
(撰寫格式詳如附件 2),以規範本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構)、學校、國 營事業執行做法與時程,並定期召開推動會議,檢討執行成效,確保目 標之達成。
(二)執行計畫應提報國家發展委員會審查,賡續定期由國家發展委員會邀集 相關機關召開推動會議,負責整體規劃推動、協調各機關推動事宜及督 考本計畫之執行成效。
九、經費來源:
十、考核及獎勵:
(一)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應依推動情形,訂定本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
構)、學校、國營事業關鍵績效指標,並訂定獎勵措施,獎勵推動績效優 良之機關及有功人員。
(二)為落實各機關政策推動,必要時,得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另定評比計畫針 對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辦理評核(關鍵績效指標與權重詳如附件 3,
國家發展委員會得視推動情形滾動修正),獎勵推動績效優良之機關及有 功人員。
推動分工及期程
機關 項目 完成期限
國家發展委員會 (含檔案管理局)
1.建立政府 ODF 文件格式驗證基準及應用工 具
2.建立 ODF 文件格式開源應用機制 3.發展 ODF 文件格式共用系統元件
4.透過資通訊計畫審議及資源配置,推動各 機關導入 ODF 文件格式應用
5.政府公文電子交換可編輯之附件文件檔案 格式以 ODF 文件格式優先
1.107 年 6 月
2.107 年 12 月 3.108 年 12 月 4.109 年 12 月
5.109 年 12 月 行政院主計總處 透過預算審議及資源配置,推動各機關導入
ODF 文件格式格式應用
109 年 12 月 科技部 研究計畫之文件、表格與成果等相關文件優
先以 ODF 文件格式製作
108 年 12 月 教育部 1.大專校院學研計畫之文件、表格與成果等
相關文件優先以 ODF 文件格式製作 2.推動學校單位 ODF 文件格式應用 (1)行政作業以 ODF 文件流通
(2)教師在職訓練納入 ODF 文件格式課程 (3)以可製作標準 ODF 文件之軟體作為基礎
教育應用工具
1.108 年 12 月
2.
(1)108 年 12 月 (2)109 年 12 月 (3)109 年 12 月 經濟部
(工業局)
1.資訊系統 ODF 文件轉出需求列入共同供應 契約
2.ODF 文件格式教育訓練需求列入共同供應 契約
1.107 年 12 月
2.107 年 12 月 公共工程委員會 政府採購相關作業範本(含增修)提供 ODF 文
件格式供下載使用
109 年 12 月 財政部、經濟部
、交通部、中央 銀行、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 (國營事業)
以可製作標準 ODF 文件之軟體製作政府文件
,推動國營事業文件流通
109 年 12 月
機關 項目 完成期限 直轄市政府、縣(
市)政府 (教育局、處)
1.學校單位之行政作業以 ODF 文件流通 2.教師在職訓練納入 ODF 文件格式課程 3.以可製作標準 ODF 文件之軟體作為基礎教
育應用工具
1.108 年 12 月 2.109 年 12 月 3.109 年 12 月 各級政府機關(構
)、學校、國營事 業
1.公務同仁以可產生標準 ODF 文件之軟體製 作政府文件
2.服務企業之資訊系統、電子表單支援 ODF 文件格式
3.產業輔導計畫之文件、表單與成果等相關 文件優先以 ODF 文件格式製作
4.提升電子公文附件採用 ODF 文件格式之使 用比例
5.政府網站全面支援 ODF 文件格式 6.政府資訊系統全面支援 ODF 文件格式
1.107 年 12 月
2.108 年 12 月
3.108 年 12 月
4.109 年 12 月
5.109 年 12 月 6.109 年 12 月
○○○(機關名稱)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執行計畫
(107 至 109 年度)
一、依據
行政院○○年○○月○○日函頒「推動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 格式續階實施計畫」辦理。
二、計畫目標
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因應資訊平台、載具多元化趨勢,便利民眾於 網站下載政府資訊及政府機關間、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推動相容性高
、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及有利於長久保存之開放性檔案格式,爰訂定本執 行計畫,落實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
三、開放性檔案之定義及格式
(一)開放性檔案,指使用者不需依賴特定文書軟體或瀏覽器即能開啟之檔案
,如 ODF(Open Document Format,開放文件格式)、PDF(Portable Document Format,可攜式文件格式)、HTML(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超文件標示語言)等檔案格式。
(二)ODF-CNS15251
ODF-CNS15251(以下簡稱 ODF)係我國參考國際標準 ISO/IEC26300 所制 定之國家標準,如 ISO/IEC26300 有修訂新版規範,各機關可參考最新版 本之國際標準推動 ODF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等措施。
(三)政府檔案文件流通,如為可編輯者,應採用 ODF 文件格式;如為非可 編輯者,則亦可採用 PDF 文件格式。
四、適用對象:
○○○(機關名稱)所屬各單位及所屬各級機關(構)(○○○、○○○、○○○
)【各機關應臚列所屬各級機關(構)名稱】。
五、推動原則
(一)擴大推動 ODF 文件格式。
(二)完備 ODF 文件格式應用。
(三)○○○○○○○○○○○【各機關得視需要,自行增列 1 項或多項之推動原則】
六、實施策略及措施
(一)扎根基礎教育與學研領域。
(二)擴大企業機構文件應用。
(三)營造友善文件流通環境。
(四)落實政府文件以 ODF 文件格式流通保存。
(五)○○○○○○○○○○○【各機關得視需要,自行增列 1 項或多項之推動策略】
七、實施期程
本計畫實施期程自一百零七年ㄧ月ㄧ日至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八、推動項目與分工
【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應依據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 式續階實施計畫之推動分工及期程訂定適合機關特性之推動措施,以規範 本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含所屬學校、國營事業)執行做法與時程】
推動項目 措施 辦理單位
(一)提升電子公文附 件採用 ODF 文件格式 之使用比例
1-1 ○○○○○○○○○○○。
【各機關自訂】
○○○
【各機關自訂】
○-○ ○○○○○○○○○○○○。 ○○○
(二)政府資訊系統全 面支援 ODF 文件格式
2-1 ○○○○○○○○○○○。
【各機關自訂】
○○○
【各機關自訂】
○-○ ○○○○○○○○○○○○。 ○○○
(三) 服務企業之資訊 系統、電子表單支援 ODF 文件格式
3-1 ○○○○○○○○○○○。
【各機關自訂】
○○○
【各機關自訂】
○-○ ○○○○○○○○○○○○。 ○○○
(四)政府網站支援 ODF 文件格式
4-1 ○○○○○○○○○○○。
【各機關自訂】
○○○
【各機關自訂】
○-○ ○○○○○○○○○○○○。 ○○○
(五)ODF 推廣與教育 訓練
5-1 ○○○○○○○○○○○。
【各機關自訂】
○○○
【各機關自訂】
○-○ ○○○○○○○○○○○○。 ○○○
(○)○○○○○【各機關 依推動分工項目或視 需要自訂推動措施】
○-○ ○○○○○○○○○○○。
【各機關自訂】
○○○
【各機關自訂】
○-○ ○○○○○○○○○○○○。 ○○○
九、推動體制:
○○○○○○○○○○○。【各機關自訂,如:定期邀集所屬機關召開工作小組會 議或組成推動小組,協調各所屬機關(單位)推動事宜及督考執行計畫之執 行成效】
十、經費來源:
○○○○○○○○○○○。【各機關自訂】
十一、關鍵績效指標
【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應依據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 式續階實施計畫之推動分工及期程、關鍵績效指標,訂定關鍵績效指標並 定期檢討所屬機關執行成效,確保目標之達成。】
序號 重點推動項目 衡量標準 年度目標值
107 年 108 年 109 年 1 行政院所屬中央二
級機關應訂定機關 執行計畫,並針對 所屬機關執行成效 辦理考核
定 期 邀 集 所 屬 機 關 召 開 推 動 會 議
,協調各機關(單 位)推動事宜及督 考 執 行 計 畫 之 執 行成效
○.○○○○
【各機關視需要自 訂衡量標準】
○○
○.○○
【 各 機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
○.○○
【 各 機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
○.○○
【 各 機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2 提升電子公文附件 採 用 ODF 文 件 格 式之使用比例
各機關電子公文附 件之可編輯文件使 用 ODF 文 件 格 式 比例
【 計 算 公 式 ( 採 計 電子公文附件中之 可 編 輯 文 件 ) : ODF 文 件 數 量 / (ODF 文件數量+商 用 文 件 格 式 數 量 )
】
○○
【 各 機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
【各機 關自訂 分年度 目標】
○○
【 各 機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3 政府資訊系統全面 1.辦理資訊系統盤
點作業,依系統特 ○○
【 各 機 ○○
【 各 機 ○○
【 各 機
支 援 ODF 文件格 式
性排定系統修改優 先 順 序 ( 服 務 企 業
、民眾、跨機關資 訊系統優先)
2.新建置之資訊系 統 應 全 面 支 援 ODF 文件格式 3.政府資訊系統支 援 ODF 文 件 格 式 比例
○.○○○○
【各機關視需要自 訂衡量標準】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4 「產業輔導計畫文 件」、「服務企業 之資訊系統」支援 ODF 文件格式
1.產業輔導計畫之 文件、表單與成果 等相關文件優先採 用 ODF 文 件 格 式 製作。
2.服務企業資訊系 統之可編輯文件、
表 單 優 先 採 用 ODF 文件格式。
○.○○○○
【各機關視需要自 訂衡量標準】
○○
【 各 機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
【 各 機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
【 各 機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5 政 府 網 站 支 援 ODF 文件格式
1. 政 府 網 站 支 援 ODF 文 件 格 式 比 例
2.政府網站之可編 輯文件、表單優先 採 用 ODF 文 件 格 式
○.○○○○
【各機關視需要自 訂衡量標準】
○○
【 各 機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
【 各 機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
【 各 機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6 ODF 文 件 格 式 推 廣與教育訓練
1.辦理教育訓練(本 機關及所屬各級機 關學校、國營事業 )
2.建立機關 ODF 文 件格式諮詢窗口 3.其他推廣與輔導 措 施 ( 如 建 立 機 關
○○
【 各 機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
【 各 機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
【 各 機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ODF 文 件 格 式 之 公務文件範本、網 站推廣等)
○.○○○○
【各機關視需要自 訂衡量標準】
7 【各機關得視需要 自訂】
【各機關視需要自
訂衡量標準】 ○○
【 各 機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
【 各 機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
【 各 機 關 自 訂 分 年 度 目標】
十二、考核及獎勵:
○○○○○○○○○○○。【各機關自訂】
十三、○○○○○○○○○○○【各機關得視需要,自行增列 1 項或多項之計畫大項及 其內容】
○○○○○○○○○○○○○○○○○○○○○○○○○○○○○○○○○○○○○○○○○○○○。
附件【各機關得視需要,增列附件】
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關鍵績效指標
項次 重點推動項目 關鍵績效指標 權重
1
行政院所屬中央二 級機關訂定機關執 行計畫,並針對所 屬機關執行成效 辦 理考核
1、訂定機關執行計畫,並訂定機關及所屬 機關(單位)分工項目
2、各機關執行計畫應訂定分年度推動目標 3、定期對機關及所屬機關執行成效辦理考
核及查證作業
4、依機關業務性質訂定之推動項目
5、定期邀集所屬機關召開推動會議,協調 各機關(單位)推動事宜及督考執行計畫 之執行成效
30
2
提升電子公文附件 採用 ODF 文件格式 之使用比例
各 機 關 電 子 公 文 附 件 之 可 編 輯 文 件 使 用 ODF 文件格式比例
【計算公式(採計電子公文附件中之可編輯 文件):ODF 文件數量/(ODF 文件數量+商 用文件格式數量)】(註 1)
20
3 政府資訊系統全面 支援 ODF 文件格式
1、辦理資訊系統盤點作業,依系統特性排 定系統修改優先順序(服務企業、民眾
、跨機關資訊系統優先)
2、新建置之資訊系統應全面支援 ODF 文 件格式
3、政府資訊系統支援 ODF 文件格式比例
20
4
「產業輔導計畫文 件」、「服務企業 之資訊系統」支援 ODF 文件格式(註 2)
1、產業輔導計畫之文件、表單與成果等相 關文件優先採用 ODF 文件格式製作 2、服務企業資訊系統之可編輯文件、表單
優先採用 ODF 文件格式
10
5 政府網站支援 ODF 文件格式
1、政府網站支援 ODF 文件格式比例
2、政府網站之可編輯文件、表單優先採用 ODF 文件格式
10
6 ODF 推廣與教育訓 練
1、辦理教育訓練(本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
構)、學校、國營事業)
2、建立機關 ODF 文件格式諮詢窗口
3、其他推廣與輔導措施(如建立機關 ODF 文件格式之公務文件範本、網站推廣等 )
10
註 1:電子公文附件採用 ODF 文件格式使用比例之計算公式,國家發展委員會得視推動情 形修正
註 2:第 4 項推動項目,如機關(含所屬)無服務企業之資訊系統、電子表單,則配分併入第 3 項計算
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因應資訊平台、載具多元化趨勢,便利民眾於 網站下載政府資訊及政府機關間、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推動以相容性高、
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及利於長久保存的開放文件格式。
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是由資訊廠商組成的 OASIS Open Office XML Format 技術委員會所開發,是基於 XML 的標準化辦公應用文 件格式。ODF 於二千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成為 ISO 與 IEC 國際標準,正式標準 名稱為 ISO/IEC26300。該標準為國際推動文件標準趨勢,我國經濟部標準檢驗 局於九十八年一月將該標準訂為國家標準(CNS15251),並於九十九年六月公告 完 整 之 我 國 ODF 標 準 CNS15251-1 、 CNS15251-2 、 CNS15251-3( 統 稱 ODF- CNS15251)。
行政院於一百零四年六月五日以院授發資字第 1041500700 號函頒「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實施期程自一百零四年ㄧ月 ㄧ日至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期擴大推動 ODF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
、完備 ODF 文件格式應用,並接軌 ODF 國際標準,爰訂定續階實施計畫,共 計十點,其重點分述如下:
一、訂定目的。(第一點)
二、開放性檔案之定義及格式。(第二點)
三、適用對象。(第三點)
四、推動原則。(第四點、第五點)
五、推動策略。(第五點)
六、實施期程。(第六點)
七、推動分工及期程。(第七點)
八、推動體制。(第八點)
九、經費來源。(第九點)
十、考核及獎勵。(第十點)
規定 說明 一、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因應資
訊平台、載具多元化趨勢,便利民 眾於網站下載政府資訊及政府機關 間、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推動 相容性高、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及 有利於長久保存之開放性 檔案 格 式,行政院於一百零四年六月五日 以院授發資字第 1041500700 號函 頒「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 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實施期 程自一百零四年 ㄧ月 ㄧ日至一百零 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期擴大 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 標準格式,並納入 ISO/IEC26300 國 際 標 準 , 爰 擬 具 「 推 動 ODF- 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 階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賡續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 文件標準格式等措施。
一、為配合便利民眾於網站下載政府資 訊及有利於長久保存檔案,推動開 放性檔案格式。
二、鑑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將 ODF 標 準訂為國家標準(CNS15251),並公 告 我 國 ODF 標 準 , 統 稱 ODF- CNS15251,爰以此標準推動。
二、開放性 案之定義及格式:檔檔 檔 檔 檔 檔 檔 檔 檔
(一)開放性檔案,指使用者不需依賴特 定文書軟體或瀏覽器即能開啟之檔 案 , 如 ODF ( Open Document Format , 開 放 文 件 格 式 )
、 PDF ( Portable Document Format , 可 攜 式 文 件 格 式 )
、 HTML ( HyperText Markup
規定何謂開放性檔案格式及政府檔案文 件流通採用方式。
案格式。
(二)ODF-CNS15251
ODF-CNS15251(以下簡稱 ODF)係 我國參考國際標準 ISO/IEC26300 所 制 定 之 國 家 標 準 , 如 ISO/IEC26300 有修訂新版規範,
各機關可參考最新版本之國際標準 推動 ODF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等 措施。
(三)政府檔案文件流通,如為可編輯者
,應採用 ODF 文件格式;如為非 可編輯者,則採用 PDF 文件格式
。
三、適用對象:
(一)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構)、學校
、國營事業。
(二)總統府、行政院以外各院及所屬機 關、議會與代表會及行政法人,得 參酌本計畫自訂推動計畫。
(三)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得參考本 計畫訂定實施計畫,或準用本計畫 第一點至第七點規定。
規定本計畫適用之對象含各級機關(構)
、學校、國營事業。
四、推動原則:
(一)擴大推動 ODF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 式。
(二)完備 ODF 文件格式應用。
擴大推動 ODF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
完備 ODF 文件格式應用
五、推動策略:
(一)扎根基礎教育與學研領域。
(二)擴大企業機構文件應用。
規定推動之重點內容。
(四)落實政府文件以 ODF 文件格式流 通保存。
六、實施期程:
本計畫實施期程自一百零七年ㄧ月 ㄧ日至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
規定本計畫實施期程為三年。
七、推動分工及期程:
為使政府文書作業環境調適為以 ODF 文件格式為政府機關間、政 府與企業或政府與民眾間文件交換 基準,各機關應視政策推動實際情 形,規劃其他具體可行作法,以落 實推動執行(推動分工詳如附件 1)。
規定各機關依附表所定分工及期程辦理 相關工作。
八、推動體制:
(一)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應依據本 計畫,訂定適合機關特性之執行計 畫(撰寫格式詳如附件 2),以規 範本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構)、學 校、國營事業執行做法與時程,並 定期召開推動會議,檢討執行成效
,確保目標之達成。
(二)執行計畫應提報國家發展委員會審 查,賡續定期由國家發展委員會邀 集相關機關召開推動會議,負責整 體規劃推動、協調各機關推動事宜 及督考本計畫之執行成效。
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及地方政府應 依據本計畫,訂定適合機關特性之執行 計畫,提報國家發展委員會審(備)查,
由國家發展委員會負責整體規劃推動、
協調各機關推動事宜及督考本計畫之執 行成效。
九、經費來源:
執行本計畫所需經費,由各機關循 預算程序編列相關預算支應。
本項經費由各機關自行編列。
(一)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應依推動 情形,訂定本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 (構)、學校、國營事業關鍵績效指 標,並訂定獎勵措施,獎勵推動績 效優良之機關及有功人員。
(二)為落實各機關政策推動,必要時,
得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另定評比計畫 針對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辦理 評核(關鍵績效指標與權重詳如附 件 3,國家發展委員會得視推動情 形滾動修正),獎勵推動績效優良 之機關及有功人員。
指標及獎勵措施,獎勵推動績效優 良之機關及有功人員
二、為落實各機關之執行措施,必要時
,得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另定評比計 畫針對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辦 理評核,獎勵推動績效優良之機關 及有功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