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能科技大學 102 年環境教育人員研習班(30 小時)報名表
一、 依據
依中華民國「環境教育法」第18 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 50%之財團法人,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其中學校所指定之人員,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 5 年內,依第10 條規定取得認證。另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3 項規定辦理 30 小時研習。
二、 地點
萬能科技大學(中壢市萬能路 1 號) 三、 班別
第10201 期-假日班 四、 研習費用
新台幣6,000 元整。
五、 研習期間
102 年 5/11(六)、5/18(六)、5/19(日)、5/25(六)、5/26(日),共 5 日。
六、 參訓對象
(一) 本計畫研習對象為十八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各類團體、事業、政府機關(構)及學校 人員。
(二) 欲以「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4 條第二款辦理認證者 (除了 30 小時研習時數證 明外,必須提出單一領域,至少18 個該領域之學分證明,方能申請認證)。
(三) 參訓時須全程參與研習課程。
個人基本資料
姓名 出生年月日
身份證字號 電子信箱
電話(日) 行動電話
畢業學校 畢業科系
戶籍地址
聯絡地址 □同上
服務機關資料
服務機關 部門/職稱
機關電話 電子信箱
機關地址
其他資料
收據開立 □個人 □機關抬頭:
退款帳號 金融機構代號: 帳號:
備註
退款帳號限報名本人,僅供無法開班時退款用或符合102 年度桃園縣環 境教育基金補助計畫者之核撥補助款項用,請將存摺影本(限本人)傳真 至03-4622232 或掃描 e-mail:[email protected],以便核對退款帳 號是否無誤,謝謝。
註:完成網路報名但未繳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每梯次上限40 人,額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