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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了解桃園縣國民中學教師對學校建築整體之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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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本章為研究之設計與實施,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為研究架構;第二節 為研究對象;第三節為研究工具;第四節為研究的實施;第五節為資料處 理。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根據研究動機與目的、待答問題、相關文獻之整理與分析,並 考量國民中學學校建築之特性,提出圖3-1 之研究架構。

3-1 研究架構圖 人口背景變項:

1.性別 2.年齡 3.教學領域 4.服務年資 5.最高學歷 6.擔任職務

7.非上班時間對校舍 的使用率

8.非上班時間對運動 場的使用率

學校背景變項:

1.學校規模 2.學校所在地區 3.設校歷史 4.學校類型

學校建築:

1.校舍滿意度之差異情形及需求 2.校園滿意度之差異情形及需求 3.運動場滿意度之差異情形及需求 4.附屬設施滿意度之差異情形及需求

(2)

由圖3-1 可知,本研究之自變項有人口背景變項及學校背景變項,其 中人口背景變項包括性別、年齡、教學領域、服務年資、最高學歷、擔任 職務、非上班時間對校舍的使用率及非上班時間對運動場的使用率,學校 背景變項包括學校規模、學校所在地區、設校歷史及學校類型;依變項為 學校建築包括校舍、校園、運動場及附屬設施的滿意度之差異情形。並對 學校建築之現況及受試者提出之需求及改進意見作分析探討。

本研究旨在了解桃園縣國民中學教師對學校建築滿意度之差異情 形,並對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之現況、需求與改進意見作分析探討,

進行下列研究:

一、了解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之現況。

二、了解桃園縣國民中學教師對學校建築整體之滿意度。

三、了解桃園縣國民中學教師對學校建築各部分之滿意度。

四、以人口背景為自變項,學校建築之滿意度為依變項,了解人口背景變 項在學校建築滿意度上的差異。

五、以學校背景為自變項,學校建築之滿意度為依變項,了解學校背景變 項在學校建築滿意度上的差異。

六、了解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教師及行政人員對學校建築之需求及改進意 見。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桃園縣全縣 63 所國民中學(含 2 所縣立高中國中部、5 所 私立高中國中部、2 所國中小國中部及 1 所分校)為研究範圍,依所設計 之三項研究方式:問卷調查、調查表調查及訪談,分別就其研究對象敘述 如下:

(3)

壹、預試問卷之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預試樣本是依據學校的規模、所在地區及設校歷史等條件,

選擇桃園縣6 所國民中學為預試學校,分別為桃園國中、大園國中、凌雲 國中、龍興國中、文昌國中及永安國中。委託各校總務主任協助施測,並 請其在學校教師中,依教師之職別隨機抽10 至 28 位教師實施預試(見表 3-1)。此外,亦在每份調查問卷說明研究目的,期能得到受試教師的協助 與合作。

本研究中學校規模之分類,乃依據教育部 92 年 6 月編印之「國民中 小學設備基準」,在此設備基準中以 6 個班為一個級距作為各類空間計算 的基準,再參考桃園縣教育局 95 學年度中小學名冊中各國民中學的班級 數,將學校規模分為大型(49 班以上)、中型(25 至 48 班)、小型(24 班以下)三類。

3-1 預試問卷調查學校基本資料 校名 學校

規模

教師 人數

所在 地區

設校

歷史 校址 問卷

份數

問卷調查 人數百分比 桃園

國中

大型

(99 班) 207 人 一般 38 年 33053 桃園縣桃園市莒

光街2 號 28 13.53%

大園 國中

大型

(66 班) 136 人 一般 56 年 33749 桃園縣大園鄉中

華路298 號 28 20.59%

凌雲 國中

中型

(48 班) 99 人 一般 38 年 32553 桃園縣龍潭鄉中

豐路上林段418 號 19 19.19%

龍興 國中

中型

(40 班) 85 人 一般 8 年 32095 桃園縣中壢市龍

勇路100 號 19 22.35%

文昌 國中

小型

(16 班) 35 人 一般 51 年 33043 桃園縣桃園市民

生路729 號 10 28.57%

永安 國中

小型

(10 班) 22 人 偏遠 39 年 32744 桃園縣新屋鄉中

山西路三段96 號 10 45.45%

(4)

貳、正式問卷之研究對象

一、正式問卷樣本

本研究之正式問卷,為對桃園縣63 所國民中學教師施測,施測對象 為專任教師、教師兼行政人員,不包含校長,並以學校為單位,依據學校 規模大小分配取樣數量,分別為大型學校28 人、中型學校 19 人及小型學 10 人,詳如表 3-2;正式施測樣本總數為 1197 人,如表 3-3。決定取 樣人數後,以委託信函請各校總務主任協助施測,並請其在學校教師中,

依教師之職別隨機抽取指定之樣本數量施測。此外,亦在每份調查問卷說 明研究目的,期能得到受試教師的協助與合作。

3-2 正式問卷施測抽樣數量分配表 學校規模 總務主任 教 師 兼 其 他

行政人員 專任教師 合計

大型 1 6 21 28

中型 1 4 14 19

小型 1 2 7 10

3-3 正式問卷施測數量統計表

學校規模 學校數量 每校問卷份數 小計

大型 20 28 560

中型 23 19 437

小型 20 10 200

合計 63 1197

二、正式問卷回收情形

本研究正式問卷對桃園縣全縣63 所國民中學教師施測,計教師樣本 1197 人,回收問卷 897 份,回收率為 74.94%,有效問卷 861 份,有效問

(5)

卷佔總樣本數之71.93%。

三、研究樣本基本資料

正式問卷研究樣本基本資料,如表3-4。

3-4 正式問卷研究樣本基本資料表

項目 組別 人數 百分比

1. 男 403 46.8%

1.性別

2. 女 458 53.2%

1. 30 歲以下 206 23.9%

2. 31 至 40 歲 378 43.9%

3. 41 至 50 歲 233 27.1%

2.年齡

4. 51 歲以上 44 5.1%

1. 語文領域 246 28.6%

2. 數學領域 151 17.5%

3.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164 19.1%

4. 社會領域 88 10.2%

5. 綜合活動領域 83 9.6%

6. 藝術與人文領域 66 7.7%

3.教學領域

7. 健康與體育領域 63 7.3%

1. 5 年以下 331 38.4%

2. 6 至 10 年 273 31.7%

3. 11 至 20 年 172 20.0%

4.服務年資(以在目前服 務學校之年資計算)

4. 21 年以上 85 9.9%

1. 研究所(含 40 學分班) 293 34.0%

2. 師大師院 250 29.0%

3. 一般大學 298 34.6%

4. 師專 4 0.5%

5.最高學歷

5. 其它 16 1.9%

1. 教師兼總務主任 45 5.2%

2. 教師兼其他行政人員

(主任或組長) 189 22.0%

6.擔任職務

3. 専任教師(導師或專任) 627 72.8%

(6)

3-4(續前頁)

1. 從未 132 15.3%

2. 很少 306 35.6%

3. 偶爾 267 31.0%

4. 經常 124 14.4%

7.非上班時間對校舍的使 用率(除上班時間上午 8 點至下午 4 點以外,

利用校舍之比率)

5. 每天 32 3.7%

1. 從未 99 11.5%

2. 很少 363 42.1%

3. 偶爾 273 31.7%

4. 經常 116 13.5%

8.非上班時間對運動場的 使用率(除上班時間上 8 點至下午 4 點以 外,利用運動場之比率)

5. 每天 10 1.2%

1. 24 班以下 160 18.6%

2. 25 至 48 班 308 35.8%

9.學校規模

3. 49 班以上 393 45.6%

1. 一般學校 816 94.8%

10.學校所在地區

2. 偏遠學校 45 5.2%

1. 15 年以內 218 25.3%

2. 16 至 40 年 399 46.4%

11.設校歷史

3. 41 年以上 244 28.3%

1. 公立國民中學 767 89.1%

2. 公立高級中學國中部 43 5.0%

3. 公立國中小國中部 18 2.1%

4. 私立高級中學國中部 33 3.8%

12.學校類型

5. 其它 0 0%

合計 861 人 100%

參、調查表之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調查表:「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現況調查表」,為以桃園 縣全縣63 所國民中學為調查對象。調查表之實施,為每校 1 份調查表連 同問卷寄發各校,並請各校總務處協助填寫。此外,亦在每份調查表上說 明研究調查的目的,期能得到各校的協助與合作。

調查學校基本資料如表3-5。

(7)

3-5 調查學校基本資料

項目 組別 校數

24 班以下 20 25 至 48 班 23 學校規模

49 班以上 20

一般學校 56

學校所在地區

偏遠學校 7

15 年以內 17 16 至 40 年 25 學校設校歷史

41 年以上 21 公立國民中學 54 公立高級中學國中部 2

公立國中小國中部 2 學校類型

私立高級中學國中部 5 合計 63 所

肆、訪談之研究對象

本研究在實施問卷調查與調查表調查後,即實施訪談。訪談的對象以 學校為單位,邀請受訪學校之校長、主任或教師為訪談對象。訪談學校乃 依不同學校背景做立意取樣,共計對6 所學校進行訪談。接受訪談人員學 校基本資料如表3-6。

3-6 接受訪談人員學校基本資料表 訪談人

員編號 學校規模 學校所 在地區

學校設

校歷史 學校類型 受訪者 調談時間 S1 大型

(59 班) 一般 11 年 公立國

民中學 校長

96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5:30~6:00 S2 小型

(16 班) 一般 5 年 公立國

民中學 教師

96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5:26~5:50

(8)

3-6(續前頁)

S3 大型

(76 班) 一般 26 年 公立國

民中學 教師

96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5~2:22 S4 中型

(38 班) 一般 7 年

公立高 級中學 國中部

教師

96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4~9:40 S5 中型

(42 班) 一般 50 年 公立國

民中學 教師

96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3:00~3:23 S6 小型

(10 班) 偏遠 17 年 公立國

民中學 總務主任

96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4:05~4:30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的研究工具有下列三項:

「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滿意度及需求調查問卷」,用以調查桃園 縣國民中學教師對其所服務學校之學校建築的滿意度和需求情形及改進 意見;「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現況調查表」,用以調查桃園縣國民中學 之學校建築現況情形;「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意見訪談紀錄表」,用以 訪談紀錄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行政人員或教師對學校建築的看法和改進 意見。以下分別說明之。

壹、「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滿意度及需求調查問卷」

一、問卷架構及內容

本研究之問卷架構及內容,主要是依據文獻探討,綜合林勤敏

(1986)、林萬義(1986b)、蔡保田(1986a)、湯志民(1986b)、湯 志民(2006)、黃玉英(2004)等之觀點為依據,並以黎傳增(2001)所 編製之「新竹縣國民小學學校建築滿意度調查問卷」為主要參考架構、輔

(9)

以李述藺(2002)所編製之「南投縣國民中學校園重建使用意見調查問 卷」,編製成「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滿意度及需求調查問卷」,將國民 中學學校建築分成四大部分做滿意度及需求的研究探討,分別為「校舍」

「校園」、「運動場」、「附屬設施」,設計成滿意度題目;另外,在對學校 建築的需求及改進意見方面,則以複選、開放式之問題,蒐集相關意見。

經與指導教授討論後,訂出「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滿意度及需求調查 問卷(專家效度用)」(附錄二)。問卷架構包括三部份:第一部份【基本 資料】12 題,第二部份【學校建築滿意度調查題目】71 題,第三部份【學 校建築需求及改進意見】3 題。

二、問卷填答及計分

本研究問卷填答方式係採李克特式(Likert-type)的五點式量表,根 據受試者的實際知覺與感受之符合程度填答,受試者從「非常滿意」、「大 部分滿意」、「部分滿意」、「不太滿意」到「非常不滿意」的5-4-3-2-1 中,在適當的方格上打“3”,計分方式係按 5 分、4 分、3 分、2 分、1 分,

各項分別計分,最後計算各部分學校建築及總量表的得分,得分愈高表示 對學校建築的滿意度愈高。

三、預試問卷實施及分析 1.建立專家內容效度

研究問卷初稿編製後,先進行專家意見調查,經指導教授推薦教育專 家學者與學校實務工作者協助審查,委請擔任桃園縣國民中學的校長1 位、桃園縣教育局國教課長及國立新竹教育大學教授1 位審核修正。經專 家學者針對本研究問卷初稿的代表性及意義性加以鑑定,提供寶貴意見作 為修正問卷的重要參考,形成專家效度內容。經過「專家內容效度」考驗 後,刪除不合適的題目,並與指導教授研討,根據專家學者的寶貴意見,

作語句的修改(附錄三),編製成「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滿意度及需 求調查問卷」之預試問卷,問卷架構包括三部份:第一部份【基本資料】

(10)

12 題,第二部份【學校建築滿意度調查題目】58 題,第三部份【學校建 築需求及改進意見】3 題(附錄五)。

2.進行預試與分析

本研究之預試樣本是依據學校的規模、所在地區及設校歷史等條件,

選擇桃園縣6 所國民中學為預試學校,於 96 年 9 月 14 日發出 114 份問卷,

96 年 9 月 29 日止回收問卷 106 份,有效問卷 105 份,有效問卷回收率 92.11%。

預試問卷回收後,針對預試資料加以處理,以社會科學統計套裝軟體

(SPSS13.0)進行統計分析。本研究各問卷選題依信度分析與項目分析的 結果,在與指導教授討論後,作為決定正式問卷題項之依據,茲分別說明 如下:

本研究「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滿意度及需求調查問卷」之項目分 析實施步驟首先進行鑑別度分析(discriminatory),將每一題分數加總得 一總分,並將總分依高低分組排序,依排序總分前27%為低分組、後 27%

為高分組進行獨立樣本t 檢定,以求得各題的決斷值(critical ratio, 簡稱 CR 值),用以檢驗高低分組在平均數的差異情形;並將各題作同質性分 析,所謂「同質性分析」是用來檢測各個題目所測量的特質是否為同一向 度(或方向),且同質性的指標數值要大於 0.3 且達顯著,才能說題目有 同質性,結果如表3-7 所示:

3-7 「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滿意度及需求調查問卷」預試問卷滿 意度題目之項目分析

題 目 CR 值 顯著性 同質性 顯著性 1.對學校的普通教室空間規劃感到 10.83 0.00 0.86 0.00 2.對學校的專科教室空間規劃感到 10.23 0.00 0.75 0.00 3.對學校的行政辦公室空間規劃感到 8.22 0.00 0.75 0.00 4.對學校的教師辦公室空間規劃感到 8.96 0.00 0.71 0.00

(11)

3-7(續前頁)

5.對學校的圖書室空間配置感到 10.10 0.00 0.80 0.00 6.對學校的視聽教室空間配置感到 8.47 0.00 0.77 0.00 7.對學校的室內集會場所適用情形感到 11.31 0.00 0.84 0.00 8.對學校的校舍自然採光狀況感到 9.28 0.00 0.80 0.00 9.對學校的校舍色彩調和度感到 9.82 0.00 0.83 0.00 10.對學校的校舍噪音干擾狀況感到 10.04 0.00 0.67 0.00 11.對學校的校舍通風情形感到 8.67 0.00 0.81 0.00 12.對學校的校舍整體造型感到 10.47 0.00 0.84 0.00 13.對學校的校舍整體建築狀況感到 10.04 0.00 0.85 0.00 14.對學校的校舍整體空間配置(校舍、活動區、

校園間)感到 11.07 0.00 0.84 0.00 15.對學校的校園空間大小感到 8.82 0.00 0.79 0.00 16.對學校的圖書室位置安排感到 10.75 0.00 0.82 0.00 17.對學校的輔導室位置安排感到 8.55 0.00 0.84 0.00 18.對學校的行政區(校長室、辦公室、會議室

等)位置安排感到 7.81 0.00 0.84 0.00 19.對學校在校區偏僻危險角落的標示情形感到 7.74 0.00 0.78 0.00 20.對學校的園藝造景、公共藝術等校園綠化美

化程度感到 6.32 0.00 0.69 0.00

21.對學校的生態教學園在配合教學需求上感到 6.72 0.00 0.66 0.00 22.對學校的垃圾(廢棄物)處理場所設置感到 6.56 0.00 0.67 0.00 23.對學校的田徑賽場地感到 10.50 0.00 0.90 0.00 24.對學校的球類場地數量感到 12.78 0.00 0.94 0.00 25.對學校球類場地的整體狀況感到 13.41 0.00 0.95 0.00 26.對學校的體育館(或風雨操場)建築感到 13.42 0.00 0.92 0.00 27.對學校的室外活動場地面積大小感到 14.33 0.00 0.94 0.00 28.對學校的校門建築造型感到 7.36 0.00 0.71 0.00 29.對學校的警衛室建築感到 7.02 0.00 0.70 0.00 30.對校內通道和走廊動線的順暢性感到 8.03 0.00 0.73 0.00 31.對學校的各建築物川堂、樓梯設置情形感到 9.10 0.00 0.77 0.00 32.對學校的地下室(防空避難場所)設置情形

感到 4.57 0.00 0.57 0.00

33.對學校的廁所建築(含通風、採光、建物狀

況等)感到 7.47 0.00 0.74 0.00

34.對學校的男生廁所便器數量感到(請男性回

答) 5.11 0.00 0.81 0.00

35.對學校的女生廁所便器數量感到(請女性回

答) 6.02 0.00 0.74 0.00

36.對學校的洗手台數量感到 9.48 0.00 0.80 0.00 37.對學校的停車場(棚)設置位置及數量感到 7.09 0.00 0.72 0.00

(12)

3-7(續前頁)

38.對學校的教室內各項附屬設備(如黑板、佈

告欄、櫥櫃等)感到 9.42 0.00 0.85 0.00 39.對學校的教室照明設備感到 10.99 0.00 0.83 0.00 40.對學校的教室通風設備(電扇、空調等)感

9.48 0.00 0.78 0.00

41.對學校的學生課桌椅適用情形感到 9.80 0.00 0.81 0.00 42.對學校的教學視聽設備感到 7.21 0.00 0.80 0.00 43.對學校的教具設備感到 6.19 0.00 0.75 0.00 44.對學校圖書室內的設備感到 8.80 0.00 0.80 0.00 45.對學校圖書室的藏書數量(含非書資料)感

8.30 0.00 0.77 0.00

46.對學校輔導室的環境布置與設備感到 8.08 0.00 0.75 0.00 47.對學校各種球類場地的附屬器材數量感到 9.50 0.00 0.79 0.00 48.對學校各種球類場地的附屬器材安全性感到 10.50 0.00 0.83 0.00 49.對學校的教師辦公室設備感到 6.85 0.00 0.71 0.00 50.對學校的電腦資訊設備數量及使用便利性感

7.53 0.00 0.71 0.00

51.對學校廁所的衛生設施感到 9.34 0.00 0.79 0.00 52.對學校的飲水設備感到 8.67 0.00 0.79 0.00 53.對學校整體的防災設備感到 7.11 0.00 0.81 0.00 54.對學校的各項無障礙設施感到 7.60 0.00 0.66 0.00 55.對學校校內廣播系統的使用功能感到 5.96 0.00 0.66 0.00 56.對學校的安全監控設備(如中央監視系統、

警報警鈴求救系統、防盜防闖系統、保全系 統等)感到

7.92 0.00 0.74 0.00 57.對學校的標示及引導設施感到 6.94 0.00 0.74 0.00 58.對學校的電力供應感到 6.69 0.00 0.74 0.00

本問卷高低分組之獨立樣本t 檢定的結果,高分組與低分組之決斷值

(CR)均達.01 的顯著水準;從表 3-7 中,單項對總項的相關都大於 0.3 且達顯著,可知各題目的同質性很高,顯示出本問卷中的題目所測量的特 質趨向一致。

預試問卷以 Cronbach α 係數,針對受測者填答問卷之結果進行信度 分析,以考驗問卷滿意度題目各部分與總量的內部一致性。預試問卷之各 部份與總量的Cronbach α 係數如表 3-8 所示:

(13)

3-8 「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滿意度及需求調查問卷」預試問卷滿 意度題目信度一覽表

部分 校舍 校園 運動場 附屬設施 滿意度總量 α係數 0.95 0.89 0.96 0.97 0.98

題數 1-14 15-22 23-27 28-58 1-58

由表3-8 可知,滿意度題目其內部一致性高,信度佳。

由表3-7 及表 3-8 可知,每一個題目都達顯著的水準,代表題目的鑑 別度、同質性很高且信度良好,不需要刪除任何題目。

四、編製正式問卷

問卷之編製程序,歷經根據理論與實務建構形成初稿、建立專家內容 效度、實施與分析預試問卷、進行鑑別度、同質性及信度分析後,確定正 式問卷之題目。因預試問卷的鑑別度、同質性很高且信度良好,不需要刪 除任何題目,乃確定正式問卷之題目為:第一部份【基本資料】12 題,

第二部份【學校建築滿意度調查題目】58 題,第三部份【學校建築需求 及改進意見】3 題,編製成「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滿意度及需求調查 問卷」正式問卷(附錄七)。

貳、「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現況調查表」

基於研究目的,為了對桃園縣國民中學之學校建築現況與需求作通盤 性了解與分析,而設計此項研究工具。

本調查表之編製,參考教育部(2003)「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黎 傳增(2001)所編製之「新竹縣國民小學學校建築現況調查表」、黃玉英

(2004)所編製之「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學校建築規劃現況調查表」等,

經與指導教授討論後,編製成「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現況調查表」(附 錄八)。調查表的內容包括五部份:第一部份【學校基本資料】6 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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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份【校舍】8 題,第三部份【校園】3 題,第四部份【運動場】7 題,

第五部份【附屬設施】30 題。

參、「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意見訪談紀錄表」

本研究之訪談紀錄表,為依據本研究之問卷統計分析結果編製訪談大 綱,擬定「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意見訪談紀錄表」(附錄九),做為至 各校進行訪談時的依據。

訪談的題目,依問卷統計的結果編製,以做較深入的相關探討,補充 問卷資料之不足。修訂完成後之紀錄表內,包括訪談學校名稱、受訪者職 稱及姓名、訪談日期,及9 題訪談問題。

第四節 研究的實施

本研究之實施可分為編製研究工具、預試問卷之實施、正式問卷與調 查表調查之實施、訪談之實施、資料統計與歸納五個階段,各實施階段分 述如下:

壹、編製研究工具

研究者在與指導教授確定研究主題後,即著手蒐集文獻,進行閱讀與 資料的整理,並從中找出與研究主題相關的變項,編製三項研究工具,分 別為:「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滿意度及需求調查問卷」、「桃園縣國民 中學學校建築現況調查表」、「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意見訪談紀錄 表」,做為資料蒐集的工具。

貳、預試問卷之實施

本研究之預試樣本是依據學校的規模、所在地區及設校歷史等條件,

選擇桃園縣桃園國中、大園國中、凌雲國中、龍興國中、文昌國中及永安 6 所國民中學為預試學校。委託各校總務主任協助施測,並請其在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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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師中,依教師之職別隨機抽 10 至 28 位教師實施預試,於 96 年 9 月 14 日寄出至 96 年 9 月 29 日止回收問卷 106 份,有效問卷 105 份,有效 問卷佔總樣本數之 92.11%,預試問卷回收後,針對預試資料加以處理,

以社會科學統計套裝軟體(SPSS13.0)進行統計分析,對問卷作信度分析 與項目分析。

參、正式問卷與調查表調查之實施

本研究之正式問卷施測,係採取郵寄方式進行,於96 年 10 月 5 日,

共計寄出問卷 1197 份。問卷中除回郵信封外,並附上請委託人協助之委 託信函。經過二週後對於未回收之學校以電話追蹤再行催收,至96 年 10 26 日回收截止,依桃園縣各國中名稱詳列登錄並統計回收,本問卷回 897 份,回收率為 74.94%,有效問卷 861 份,有效問卷佔總樣本數之 71.93%,正式問卷回收後,以社會科學統計套裝軟體(SPSS13.0)進行統 計分析。

本研究之調查表部分,係將每校一份之調查表併同問卷郵寄至各校,

於委託信函中註明請各校之總務處協助填寫,並請於填寫完畢後,與問卷 一併以回郵信封寄回。共計發出調查表 63 份,回收 55 份,回收率為 87.30%。

肆、訪談之實施

本研究在實施問卷調查與調查表調查後,即實施訪談。訪談的對象以 學校為單位,邀請受訪學校之校長、主任或教師為訪談對象。訪談學校乃 依不同學校背景做立意取樣,共計對6 所學校進行訪談。訪談之實施日期 96 年 11 月 12 日至 96 年 11 月 16 日,訪談地點為受訪人員任職學校之 校長室、教師辦公室或圖書室。

訪談之安排,先以電話聯繫受訪學校,說明本研究之目的與訪談內容 等,並排定訪問之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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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之進行,是以學校為單位。請受訪者自由發表意見或看法,並由 研究者作摘要紀錄。最後將訪談紀錄綜合整理,在各要點後面加註有相同 論點之訪談人員編碼,編碼方式以接受訪談人員之編號和接受訪談日期組 成,例如接受訪談人員編號S1,接受訪談日期為 96 年 11 月 12 日,其編 碼為S1961112。

伍、資料統計與歸納

96 年 10 月 26 日,問卷回收完畢後,即將問卷所得資料輸入電腦,

進行統計分析處理,並將調查表所得資料進行分析整理。96 年 11 月 16 日,訪談完畢後,即歸納整理訪談紀錄。並將結果及分析與討論,陳述於 第四章及第五章中。

第五節 資料處理

本研究之各項研究工具所蒐集的資料,其各別應用之資料處理與統計 方法分項說明如下:

壹、問卷資料之處理

一、問卷編製過程中所使用的統計方法 1.效度分析(validity analysis)

本研究「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滿意度及需求調查問卷」內容效度 採專家內容效度,不另進行因素分析。

2.項目分析

以「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滿意度及需求調查問卷」預試問卷施測 結果,進行鑑別度分析(discriminatory),將每一題分數加總得一總 分,並將總分依高低分組排序,依排序總分前27%為低分組、後 27%

為高分組進行獨立樣本t 檢定,以求得各題的決斷值(critical ratio, 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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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 值),用以檢驗高低分組在平均數的差異情形;並將各題作同 質性分析,用來檢測各個題目所測量的特質是否為同一向度(或方 向),且同質性的指標數值要大於0.3 且達顯著,才能說題目有同質性。

3.信度分析(reliability analysis)

以「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滿意度及需求調查問卷」預試問卷施測 結果,進行內部一致性之分析,求出Cronbach α 係數,計算研究問卷 之信度。

二、正式問卷所使用的統計方法 1.描述統計(descriptive statistics)

(1)以次數分配與百分比,計算問卷中第一部份「基本資料」各題,

以了解人口和學校背景變項之分布情形。

(2)以平均數與標準差,計算問卷中第二部份「學校建築滿意度」

各題之得分,以了解受試者對學校建築之整體與各部分之平均 滿意度。

(3)以次數分配與百分比,計算問卷中第三部份「學校建築需求及 改進意見」各題,以了解各題答案之分布情形。

2.推論統計(inferential statistics)

(1)t 考驗(t-test)

以教師人口背景變項中之「性別」為自變項,以「學校建築滿意 度」為依變項,進行平均數差異顯著性考驗,以了解不同性別教 師對學校建築滿意度的差異情形。

以學校背景變項中之「學校所在地區」為自變項,以「學校建築 滿意度」為依變項,進行平均數差異顯著性考驗,以了解不同學 校所在地區教師對學校建築滿意度的差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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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薛費多重比較法(Scheffe’

method)

以教師人口背景變項中之「年齡」、「教學領域」、「服務年資」、

「最高學歷」、「擔任職務」、「非上班時間對校舍的使用率」、

「非上班時間對運動場的使用率」及教師服務學校背景變項中之

「學校規模」、「設校歷史」、「學校類型」為自變項,以「學 校建築滿意度」為依變項,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以考驗其差 異度情形;若其差異逹到顯著水準,則進行薛費多重比較。

貳、調查表資料之處理

調查表所得的資料,以次數分配與百分比作計算統計,並以相關文獻 探討所得之資料做為比較之依據,以了解桃園縣國民中學學校建築之各部 分的現況情形。

參、訪談紀錄資料之處理

經訪談6 所國民中學的校長、總務主任或教師,將訪談紀錄與錄音所 得之資料,根據錄音內容,做成訪談內容的逐字稿,以各題目作綜合性的 歸納整理,條列出各受訪人員的意見或看法,在各意見或看法後面加註有 相同意見或看法之訪談人員編碼,編碼方式以接受訪談人員之編號和接受 訪談日期組成,例如接受訪談人員編號S1,接受訪談日期為 96 年 11 月 12 日,其編碼為 S1961112。訪談記錄詳見附錄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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