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數位資源推廣服務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27 日本館 12 月份第 1 次館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 103 年 5 月 28 日本館 5 月份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 28 日本館 3 月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推廣利用本館各類型數位資 源,積極辦理數位資源館內暨館外推廣課程,特訂定本要點。二、
數位資源包含本館購置、自建、全國共用之電子資料庫或其他免費網路 資源。三、
基於鼓勵數位閱讀,提升讀者資訊素養能力,本館除定期於館內開設數 位資源推廣課程,配合本館參訪導覽服務提供相關說明簡介,並受理其 他單位申請辦理相關數位資源推廣課程。四、
數位資源館內推廣課程:(一) 例行性課程
1. 參加對象:一般民眾、公務人員、中小學教師、家長及志工。
2. 開課人數:報名人數若未達二十人,則不予開課並以電話或電子 郵件通知已報名之讀者。
3. 報名方式:採預約報名,可於本館報名系統、全國教師在職進修 資訊網、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事先報名。若預約報名人數未 滿三十六人,開放現場報名。
4. 場地設施:本館數位學習教室。
5. 課程內容:依本館數位資源內容規劃。
6. 效益評估:參加對象需填寫課前及課後問卷,作為本館效益評估 依據。
7. 核發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課程之教師或公務人員,本館將核發研 習時數。
(二) 配合本館參訪導覽服務,提供數位資源簡介,參加對象、人數、時 間及報名方式等,悉依本館參訪導覽服務要點辦理。
五、
數位資源館外推廣課程(一) 申請資格:學校、公共圖書館、其他與教育相關之單位,不同單位 得合併提出申請。
(二) 參加對象:一般民眾、公務人員、中小學教師及志工。
(三) 開課人數:實體課程報名人數達三十五人(含)以上為原則;線上 視訊課程報名人數達二十人(含)以上為原則。
(四) 申請辦法:申請單位於舉辦日期三十日前進行申請,請先以電話或 電子郵件連絡本館確認後,再函發公文,敘明課程活動名稱、日 期、承辦單位、參加對象、人數。
(五) 場地設施:申請實體課程及線上視訊課程之單位均請提供上課場 地、電腦、網路、投影設備或教學廣播系統、音響及麥克風。
(六) 課程內容:本館數位資源。
(七) 效益機制:參加對象需先辦妥本館借閱證,並填寫課前及課後問 卷,且申請單位於課後必須提供延伸回饋推廣活動成果予本館。
(八) 核發研習時數:由申請單位自行核發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