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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隨班附讀學分班」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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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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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隨班附讀學分班」簡章

1. 據: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之規定辦理 2. 上課期間:107 學年第 2 學期 (108/2/13-108/6/13)

3. 上課地點:逢甲大學 (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

4. 報名截止:務必在 108/1/28 前完成報名程序,逾期視同棄權不予受理 5. 報名資格:(詳請參閱「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1)碩士級:大學院校畢業或具備報考碩士班同等學力資格者。

(2)學士級:高中職畢業或具備報考大學學士班同等學力資格者。

6. 報名程序:請檢具下列各項文件,以掛號寄達「407 台中市西屯區文華 路 100 號 逢甲大學推廣教育處」,信封上註明「隨班附讀學分班」。

(1)報名表(填妥選課資料、注意事項及個資聲明簽名)

(2)學歷證件影本(舊生免附)

(3)1 吋照片 1 張、汽車行駕照影本(要申請學員證、停車證者再提供)

補修科目及學分

以參加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登錄學習護照

本校為公務人員與中小企業從業人員終身學習護照課程登錄單位,完 成本課程後,請與本處承辦人員申請,於所持終身學習護照上登錄學 習時數。

資源分享

在班級有效期間:

1. 得憑學員證免費進出圖書館、體育館。

2. 如欲借閱本校圖書館藏書,則須完成辦理「逢甲卡」並繳交押金後 始享有圖書館借書之權益。申辦逢甲卡,需提供:個人大頭照電子 檔(jpg 檔)及製卡費 200 元、押金 500 元(課程結束後,書還清者,

退還押金)。

(2)

碩士學分班升學管道

1. 可參加本校「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入學考試。

2. 學員未來如通過本校入學考試,取得學籍,其已修畢之科目學分得 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及系所之規定辦理學分抵免。

3. 本校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報名時程、考試等相關資 訊,請至本校招生資訊網頁查詢。

學士學分班升學管道

1. 修業未滿 80 學分,可參加本校「多元入學管道方案」入學(二月 份學科能力測驗申請入學方案,或七月份指定科目考試分發方案)

或參加本校「進修學士班」入學考試。

2. 修業(滿 80 學分)達二專畢業學分者,得以專科畢業同等學力報考 本校所舉辦性質相近學系之「轉學考試」。

3. 學員未來如通過本校入學考試,取得學籍,其已修畢之科目學分得 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及系所之規定辦理學分抵免。

4. 若抵免之學分達本校規定之學分數以上者,可提高編級,詳細規定 請參閱「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逢甲大學學生抵免 學分施行準則」。

(3)

3

107-2「隨班附讀學分班」重要日程表

* 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退費: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日上課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2)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本表依據本校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公告 107 學年度教學行事曆排定辦理,若遇天災(如颱風)以行政院人 事行政局、台中市政府所宣佈之停課標準辦理。補課與否將依各修課系所老師規定辦理。

日 期 事 項 備 註 開放報名日起至

108 年 1 月 28 日

1. 開放課程查詢 2. 開放報名

課程查詢系統操作,請參閱學員手冊

【附錄 4-1】

108 年 1 月 31 日 公告學號 學員至逢甲「推廣教育處」→「本處公 告」查詢

108 年 2 月 12 日 註冊選課日 由本校依學員報名先後順序及報名表 之選課代號辦理選課(學員免到校)

108 年 2 月 13 日 1. 開始上課

2. 上網列印選課一覽表

學員上網列印個人課表,操作說明請參 閱學員手冊【附錄

4-2】

108 年 2 月 20 日至

108 年 2 月 21 日 加退選申請

1. 由本校協助學員辦理加退選(學員免 到校)

2. 108/2/21 為學分費核算基準日

108 年 2 月 27 日至

108 年 3 月 13 日 繳納學分費*

1. 至台銀網站列印「繳費單」辦理繳費,

操作說明參閱學員手冊【附錄

5】

2. 「繳費單」視為正式收據,學校不另 開學費收據

※如收據需開立公司抬頭及統一編號,

請於繳費前電洽(04)2451-7250 # 2411 108 年 4 月 9 日至

108 年 4 月 10 日

1. 統籌科目期中會考

2. 上網列印考程表 1. 期中、末考前 10 日,學員上網查詢個 人考程表並按時到考,操作說明參閱 學員手冊【附錄

4-2】

2. 若隨堂考者以教師規定時間為主。

108 年 6 月 11 日至 108 年 6 月 13 日

1. 統籌科目期末會考 2. 上網列印考程表

(4)

學分班招生一覽表

(○不開放隨班附讀 ●開放隨班附讀 -無該學位班)

院處別 系所中心別

進修(夜間)學制 日間學制 在職專班 碩士 進修

學士班 碩士班 學士班

工學院

纖維與複合材料學系 - - ● ●

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學系 - - ● ●

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學系 - - ● ●

化學工程學系 - - ● ●

航太與系統工程學系 - - ● ●

電聲碩士學位學程 - - ● -

綠色能源科技碩士學位學程 - - ● -

精密系統設計學士學位學程 - - - ●

智能製造與工程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 - - -

資訊電機學院

資訊工程學系 - - ● ●

電機工程學系 - - ● ●

電子工程學系 - - ● ●

自動控制工程學系 - - ● ●

資訊電機學院不分系榮譽班 - - - ●

通訊工程學系 - - ● ●

生醫資訊暨生醫工程碩士學位學程 - - ●

資訊電機工程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 - - -

視光科技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 - - -

建設學院

土木工程學系 ● - ● ●

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學系 - - ● ●

都市計畫與空間資訊學系 - - ● ●

運輸與物流學系 - - ● ●

土地管理學系 - - ○ ●(註 1)

景觀與遊憩碩士學位學程 - - ● -

土木工程學系營建工程與管理進修學士班 - ● - -

專案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 - - -

建設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 - - -

(5)

5

院處別 系所中心別

進修(夜間)學制 日間學制 在職專班 碩士 進修

學士班 碩士班 學士班 西班牙薩拉戈薩大學物流供應鏈管理與

創新創業雙碩士學位學程 - - ● -

智慧城市國際碩士學位學程 - - ● -

離岸風電碩士學分學程 - - ● -

經營管理學院 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EMBA) ○ - - -

電子商務碩士在職專班(DMBA) ○ - - -

建築專業學院

建築專業學院學士班(大一) - - -

(建築 設計一、

二)

建築學士學位學程(大二~大五) - - -

(建築 設 計 三

~十)

室內設計學士學位學程 - - -

(室內 設 計 一

~四)

創新設計學士學位學程 - - -

(創新 設 計 一

~四)

室內設計進修學士班 - ● - -

建築碩士學位學程 - - ● -

建築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 - - -

創意設計碩士學位學程 - - ● -

理學院

應用數學學系 - - ● ●

環境工程與科學學系 - - ●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 - - ● ●

光電科學與工程學系 - - ● ●

商學院 會計學系 - - ● ●

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 - - ○ ●

(6)

院處別 系所中心別

進修(夜間)學制 日間學制 在職專班 碩士 進修

學士班 碩士班 學士班 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國際企業管理全英

語學士班 - - - ○

財稅學系 - - ● ●

合作經濟暨社會事業經營學系 - - ● ●

統計學系(學士班分「商業大數據組」與

「大數據分析與市場決策組」、及統計與 精算碩士班)

- - ● ●

經濟學系 - - ● ●

企業管理學系 - - ● ●

行銷學系 - - - ●

商學進修學士學位學程 - ● - -

國際企業管理學士學位學程(英語專班) - - - ○

商學專業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必修○

選修● - - -

財經法律研究所 必修○

選修● - ● -

科技管理碩士學位學程 - - ● -

金融學院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 - ● ●

財務金融學系 - - ● ●

財務工程與精算學士學位學程 - - - ●

金融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必修○

選修● - - -

國際科技與 管理學院

澳洲墨爾本皇家理工大學商學與創新雙 學士學位學程

- - - ○

美國普渡大學電機資訊雙學士學位學程 - - - ○ 美國聖荷西州立大學商學大數據分析雙

學士學位學程 - - - ○

人文社會學院

中國文學系 - - ● ●

外國語文學系 - - ● ●

歷史與文物研究所 - - ● -

公共事務與社會創新研究所 ● - ○ -

各學院 新增教學單位 ● ● ● ●

(7)

7

院處別 系所中心別

進修(夜間)學制 日間學制 在職專班 碩士 進修

學士班 碩士班 學士班

通識教育中心 - ● - ●

1:土地管理學系學士班僅開放『區域與都市計畫』隨班附讀。

*本表僅供參考,隨班附讀開放與否以各系所為準。

*各系所抵免、及修業規定請依系所公告為主。

(8)

收費標準

1. 碩士級:學分費4,500 元/學分。部份碩專班學分費調整如下表

2. 學士級:學分費 2,500 元/學分。0 學分之附屬課程以 1 學分計費 (如英語聽講訓練、實習(驗)課、試驗課等)。

上課方式

各科目採隨班附讀方式上課(與本校具學籍之學生一起上課),若 該科目報名人數達專班開課人數時,則另行通知學員以專班開辦。

如有異動以推廣教育處公告為準。

院處別 系所中心別

每學分收費標準 碩士在職專班 建設學院 西班牙薩拉戈薩大學物流供應鏈管理與創新創業雙碩

士學位學程 $8,700

商學院

商學專業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6,300

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6,700

金融學院 金融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6,100

人文社會學院 公共事務與社會創新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6,120

(9)

9

注意事項

1. 學員不得辦理兵役緩徵。

2. 修讀學分數上限:學士級各校累計 18 學分/學期;碩士級各校 累計9 學分/學期;暑期班減半。

3. 課程修讀期滿,缺課未超過三分之一且成績及格﹙學士級課程 以 60 分為及格、碩士級課程以 70 分為及格﹚,由本校發給推 廣教育學分證明。

4. 上課時間及教室以本校公佈為依據;如有調整,學員應行配合,

不得異議及要求退費。

5. 學員在校之行為應遵守本校規定。如有不當行為或影響授課或 其他學生(員)之學習,經通知而仍未改善者,得取消其修讀資 格,且不予退費。

6. 學員修讀期間若發現報名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證件有偽造、

假借、塗改等情事,即取消錄取資格或開除附讀資格,且不發 給任何有關學分之證明。如係在取得學分後始發覺者,除勒令 撤銷其學分證明外,並公告取消其取得學分資格。

7. 學員報名繳費後,除因重大疾病(持公立醫院診斷證明)等特殊 原因,經本單位主管核准,始得辦理退學。自報名繳費後至實 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 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 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逾期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 費或延期。

8. 學員若有多次不繳費或辦理退學之紀錄,本單位有取消錄取資 格或開除附讀資格之權利。

(10)

逢甲大學推廣教育報名表

§

班 別

隨 班 附 讀 學 分 班 □碩 士 級 □學 士 級

是否曾在本校修讀「隨班附讀學分班」:是(學號: )

姓名 性別 □男 □女 生日 年 月 日

浮貼照片 (有需申請學員證者

再提供) 一吋半身照片 背面書寫姓名、班別

身分證 字號 E-MAIL

最高 學歷

學校名稱: 科系(所):

教育程度:□研究所 □大學 □專科二年制/三年制 □專科五專

□專科五專後二年肄 □專科五專前三年肄 □高中 □高職 畢業狀況:□畢業 □肄業

通訊地址 □□□ 資料檢核:□汽車行、駕照

□學歷證明文件 承辦人:

連絡電話 住家: 手機:

收據抬頭

** □個人 □公司名稱 □其他:

服務機關 職稱 電話

選 課 資 料††

開課系所 選課代號 科目名稱 學分 上課時間/教室/教師

通識-國學(夜) 9876 GHUL311應用文 (參考範例) 2 (三)11-12 商503 李O海

訊息取得 □課程簡章 □傳單海報 □本校網站 □其他網站 □電子郵件 □來電洽詢 □傳真□報紙廣告 □電視廣告 □電台廣告

□親友介紹 □母校師生 □本校師生 □其他 (可複選)

繳交資料 □照片1張‡‡ □汽車行、駕照影本§§(車牌號碼 ) □學歷證明影本(舊學員免附)

意 事 項

 請將上述勾選資料連同本報名表以掛號將寄至『407 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 逢甲大學推廣教育處』,信封上註明「隨班附讀學分班」。

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退費: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日上課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2.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3.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 予退還。

我已同意以上注意事項: (請以正楷簽名)

個 資 聲 明

 逢甲大學為教育行政及學員資料管理之目的,本申請表所蒐集之個人資訊,將僅存放於校內,作為推廣教育班次之用,學校將保留本申請表 一年,期滿後即依規定銷毁,資訊系統/電子檔案儲存之資料則於前項所述使用目的存續期間留存,提供本校及本校相關單位使用。您得以下 列聯絡方式行使查閱、更正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的當事人權利。如您提供的資料不完整或不確實,將可能無法完成推廣教育班次之行政 作業。

 聯絡方式: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 電話(04)2451-7250 轉 2411, Email: [email protected]

 除前述之聲明事項外,本人 (請以正楷簽名)同意學校基於推廣業務聯繫(例如:不定期寄送各類活動、研討會、訓練課程、

或分享對工作有助益的有關訊息),將上述資料提供給予學校使用。 (11-02C)

§ 所填繳資料及證件如有不實或偽造者,經發現除取消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 學分費收據抬頭欲開立公司名稱者,切勿使用台銀系統繳款,須至逢甲推廣處現場繳款或匯款至國泰世華文華分行。

†† 學士學分班每期至多選修 18 學分為原則,碩士學分班每期至多選修 9 學分為原則。

‡‡ 有需要申請「學員證」者,再行繳納即可。學員證可供進出圖書館、體育館,惟欲借閱藏書或使用體育館器材,則須另行申請及付費。

§§ 欲申請者才須勾選此項並檢附汽車行、駕照影本,辦理停車證費用另計。

機密等級:機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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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二館 101 辦公室

[email protected]

(04)2451-4503

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

(04)2451-7250#241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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