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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下累積資助/津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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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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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幼稚園教育計劃

教育局

財政分部/管理服務組 2021年12月

財務事宜

及提交經審核周年帳目

(2)

計劃下累積資助/津貼的會計安排 3-19

幼稚園財務事宜常見問題 20-29

幼稚園提交經審核周年帳目 30-46

議程

(3)

計劃下累積資助/津貼的

會計安排

(4)

退回部份已收取的資助/津貼

累積盈餘上限

該年撥款額

根據實際支出發還的津貼

年度發放資助摘要

退回資助通知信

計劃下累積資助/津貼的會計安排

(5)

計劃下累積資助/津貼的會計安排 (續)

(6)

退回部份已收取的資助/津貼

 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下稱為"計劃")的幼稚園/幼稚 園暨幼兒中心(下稱為"幼稚園") 應審慎運用政府資 助/津貼,確保:

 每項支出均屬合理和有確實需要

 資助/津貼用作營辦非牟利幼稚園教育,提供全 面的本地課程

 資助/津貼不得使用於其他性質的活動

(見問與答(三)

答1)

(7)

退回部份已收取的資助/津貼 (續)

計劃下所有各項資助/津貼(除了根據實際支出而獲發的津貼外),

都要根據教育局發出的有關通告及通函所載的要求及規定,以計算 需要退回給教育局的款項。

在以下情況,幼稚園須把已收取但未用的資助/津貼退回教育局:

幼稚園退出計劃

幼稚園不再符合資格參加計劃/領取資助,或把資助/津貼作非 指定用途

資助/津貼的盈餘滾存至可使用期限,餘款須退回

(如: 一筆過啟動津貼,幼稚園可使用至2019 年 7月 31日。)

資助/津貼的盈餘累積至「累積盈餘上限」,

超過上限的盈餘須退回

(包括: 基本單位資助、過渡期津貼、校舍維修資助、炊事員資助及 支援非華語學童的資助等。)

(見問與答(三)答1)

(8)

累積盈餘上限

超過「累積盈餘上限」的盈餘須退回教育局 -

基本單位資助的60%部分,及過渡期津貼

各學制的盈餘以各學制這兩項資助的有關該年總撥款額為上限

基本單位資助的40%部分

各學制的盈餘以各學制有關該年撥款額為上限

校舍維修資助

以學校該年撥款額的500%為上限

炊事員資助

以該年撥款額為上限

支援非華語學童的資助

以該年撥款額為上限

幼稚園推廣閱讀津貼(由2019/20年度起經常化)

以該年撥款額為上限

(9)

學制下的該年撥款額 基本單位資助 60% 40% 過渡期津貼

$ $ $ $

半日制 400

240

160

80

全日制/長全日制 200

120

80

40

600 360 240 120

基本單位資助(60%)及 過渡期津貼

$

 半日制

- 基本單位資助(60%)

240

- 過渡期津貼

80

全日制/長全日制

- 基本單位資助(60%)

120

- 過渡期津貼

40

累積盈餘上限 (續)

– 基本單位資助及過渡期津貼

學制下的「累積盈餘上限」:

++

320

160

基本單位資助(40%)

$

 半日制

- 基本單位資助(40%)

全日制/長全日制

- 基本單位資助(40%)

160

80

(10)

當校舍維修資助累計盈餘達學校該年撥款額的

500%

上限時,

教育局便會:

停止發放資助

根據同年經審核周年帳目收回該年超出上限的盈餘

收回該年以後發放予幼稚園的資助額

在停止發放校舍維修資助後:

教育局仍會根據有關學生人數及資助額計算幼稚園每學年

「理論上」的校舍維修資助額

當日後學校經審核周年帳目的校舍維修資助累計盈餘下降至 該會計年度「理論上」資助額的100%以下時,教育局便會重 新發放資助。

請注意: 停止發放期間所計算的「理論上」資助額,只用作計算 何時可恢復重新發放校舍維修資助予有關幼稚園,教育局不會 補發任何停止資助期間計算出來的「理論上」資助。

累積盈餘上限 (續) – 校舍維修資助

(11)

因為 :

 參加計劃的幼稚園的會計年度各有不同,有些可能與其

學年不同

 資助調整未必會在幼稚園的同一學年或會計年度發放

所以有需要訂定「該年撥款額」的定義,以確保 :

 計劃下的資助「累積盈餘上限」得以準確計算

 幼稚園在其經審核周年帳目列出相關的盈餘/虧損

 如有需要,列出超出上限而應退回教育局的盈餘

(見問與答(三)

答3 )

該年撥款額

(12)

在計算各項資助的累積盈餘上限方面,「該年撥款額」是 指幼稚園於有關會計年度實際收到的資助額,包括資助調 整。例如 :

會計要求: 所有計劃下各項資助/津貼收入均須以教育局發 出的發放資助或調整摘要上的實際付款日期入帳。

請注意: 幼稚園應符合以上教育局的會計要求,在經審核 周年帳目內列出有關會計年度的各項計劃下資助/津貼的收 入。

(見問與答(三)

答3及4)

會計年度終止月 該年撥款額

2019年3月 教育局在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發放的資助額 2019年8月 教育局在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發放的資助額

該年撥款額 (續)

(13)

 無論幼稚園有沒有變更會計年度,每份經審核周年帳 目分別所涵蓋的時段不應有任何重疊或遺漏。

 幼稚園應與其核數師商討改變後第一個會計年度的特 別安排,並通知教育局(財政分部管理服務組)以作 紀錄。

 在計算各項計劃下資助/津貼的累積盈餘上限方面,

該年撥款額在此情況下的定義不變,即學校在有關會 計年度(可能多於或少於12個月)收到教育局發放的 資助/津貼額,包括資助/津貼調整。

(見問與答(三)

答5)

該年撥款額 (續) – 變更會計年度

(14)

 在計劃下有一些根據實際支出發還的津貼,如:

因教職員放取有薪產假的代職人員津貼

代課教師津貼

 這些津貼因根據實際支出發還,所以並不會有盈餘。

 如 學 校 在 本 會 計 年 度 有 符 合 有 關 津 貼 規 定 的 開 支

(即應獲發還的開支),但因為有關津貼在下一個 會計年度發放而有暫時性的虧損

這些虧損會轉帶至下一個會計年度與收取的有關津貼 相互抵銷

 毋須在本會計年度以其他計劃資助或學校經費填補

(見問與答(三)

答6)

根據實際支出發還的津貼

(15)

 教育局將於以下時間經統一登入系統發放該年度的年度 發放資助摘要。幼稚園可於統一登入系統戶口下載該份 摘要,以便幼稚園將計劃下的資助正確地記錄在幼稚園 的經審核周年帳目內。

 幼稚園應在核數師展開核數工作前,提醒他們必須嚴格 遵守這些規定。

年度發放資助摘要

會計年度 發放時間

3月31日 5月上旬

6月30日 8月上旬經電郵發放

7月31日 10月上旬

8月31日 10月上旬

(16)
(17)

退回資助通知信

 教育局每年會於檢視幼稚園的經審核周年帳目後,收回 該年超出上限的盈餘。幼稚園可於統一登入系統戶口下 載退回資助通知信。

 根據教育局發出的有關通告及通函所載的要求及規定,

教育局會就經審核周年帳目列出的盈餘/虧損作出相應 調整,相關要求及規定包括:

所有計劃下各項資助/津貼收入均須以教育局發出的年度發放資 助摘要入帳;

參加計劃的幼稚園須按每項資助的指定使用範圍使用撥款;

如幼稚園繳付的租金超過差餉物業估價署評估的市值租金,幼 稚園應以學校經費(不包括學費)支付有關開支;

幼稚園可以基本單位資助的其他營運部份 (即基本單位資助的 40%) 的盈餘 (如有) 補助教學人員薪酬及校舍維修資助/租金資 助等資助/津貼。

(18)
(19)

 如幼稚園的經審核周年賬目以及教育局評估的累積盈餘 兩者之間存在差異,幼稚園須於來年的經審核周年帳目

中以「往年度調整–退回資助」改正「上年度結轉的累 積盈餘/(虧損)」(註:退回資助通知信(m)項)。

 就不屬於計劃下的其他政府資助、機構或基金的資助或 津貼,其盈餘和/或餘額應分別由相關的政府部門/機構 處理。

退回資助通知信(續)

(20)

幼稚園財務事宜常見問題

(21)

幼稚園財務事宜常見問題

各項「幼稚園計劃資助」的盈餘/虧損,以及各分部 (幼稚園和幼 兒中心)、課程 (本地和非本地課程) 及學制 (半日制、全日制和長 全日制) 的盈餘/虧損能否互相補助?

不可以。各項「幼稚園計劃資助」以及幼稚園不同分部、課程及 學制的盈餘/虧損均須獨立計算。

「幼稚園計劃資助」下的項目,有些是「專款專用」(例如租金 資助、維修資助、炊事員資助、支援非華語學童的資助),不得 用以補貼其他開支。至於基本單位資助,幼稚園可以基本單位資 助的其他營運部份 (即基本單位資助的40%) 的盈餘 (如有) 補助教 學人員薪酬及校舍維修資助/租金資助,而補助的金額亦只限於這 些資助當年虧損的數目,如基本單位資助的其他營運部份亦出現 虧損,或其盈餘不足以全數補助指定「幼稚園計劃資助」的虧損,

差額須由「學校經費」承擔。

問:

答:

(見問與答(一)

答11)

(22)

幼稚園財務事宜常見問題 (續)

(見幼稚園行政手冊(2020年7月更新版)4.1.1.3.10a)

租金資助計劃:在以下情況,部分幼稚園獲得的租金資助未能全 數支付租金的開支:(i)校舍使用率偏低;(ii)「雙重」上限;及/或 (iii)繳付的租金超出差餉物業估價署評估的市值租金。

就(i)和(ii),實際租金支出和租金資助之間的差額,可由幼稚園教 育計劃下的資助或學校經費支付。

至於(iii),如幼稚園繳付的租金超過差餉物業估價署評估的市值租 金(有關金額會適時通知幼稚園),有關差額不得以計劃下的資助 支付,教育局在審批學費時亦不會認可有關差額,幼稚園應以學 校經費(不包括學費)支付有關開支。

(23)

注意事項:

1. 幼稚園可以基本單位資助的其他營運部份 (即基本單位資助的40%) 的盈餘 (如有) 補助教學 人員薪酬及校舍維修資助/租金資助等資助/津貼,反之則不可。如基本單位資助的其他營運 部份亦出現虧損,或其盈餘不足以全數補助指定「幼稚園計劃資助」的虧損,差額須由「

學校經費」承擔。

2. 如幼稚園繳付的租金超過差餉物業估價署評估的市值租金,幼稚園應以學校經費(不包括學

(24)

幼稚園財務事宜常見問題 (續)

學生膳食費是否屬於商業活動?應記錄在「計劃帳」還是「學校 帳」?

學生膳食費不屬於商業活動,其收費須經教育局批准。膳食費收 入可用以抵銷食材、廚具等開支,以及炊事員資助下的赤字。膳 食費收入及支出均須記錄於「學校帳」。

員工膳食費用是否要入「學校帳」?

員工膳食費用不屬於可使用政府資助的一般營運開支項目,故須 由學校經費承擔,並記錄在「學校帳」。

問:

答:

(見問與答(二)

答5, 6)

問:

答:

(25)

幼稚園財務事宜常見問題 (續)

除了幼稚園教育計劃下的資助及發還的租金/差餉/地租,幼稚園會 收到其他政府資助、機構或基金的資助或津貼,其收支應入「計 劃帳」還是「學校帳」?

(1) 以計劃項目形式撥款

(如優質教育基金、綠化校園、道路安全計劃、家校合作等)

須開設獨立會計帳目記錄活動收支

記錄在幼稚園的經審核周年帳目內

按 個 別 撥 款 規 定 把 活 動 的 餘 款 退 回 有 關 的 政 府 部 門/ 機構/基金

由學校經費承擔不足之數

問:

答:

(見問與答(二)

答11)

(26)

幼稚園財務事宜常見問題 (續)

除了幼稚園教育計劃下的資助及發還的租金/差餉/地租,幼稚園會 收到其他政府資助、機構或基金的資助或津貼,其收支應入「計 劃帳」還是「學校帳」?

(1) 以計劃項目形式撥款(續)

幼稚園應儘可能 -

以「計劃帳」以外的銀行帳戶處理這些資助的收支。

在「計劃帳」及「學校帳」以外開設獨立帳目作記錄。

如幼稚園因開 戶遇到困難而需 以幼稚園的銀行 帳戶處理這些資 助 的 收 支 , 幼 稚 園 須 就 個 別 計 劃 項 目 於 「 學 校 帳 」 內 開 立 特 定 的 應付帳項。待項目完結計算盈餘/虧損時:

按相關規定把餘款退回有關的機構; 或

撥作「學校帳」的其他收入 / 其他支出。

問:

答:

(見問與答(二)

答11)

(27)

幼稚園財務事宜常見問題 (續)

除了幼稚園教育計劃下的資助及發還的租金/差餉/地租,幼稚園會 收到其他政府資助、機構或基金的資助或津貼,其收支應入「計 劃帳」還是「學校帳」?

(2) 一次性的活動津貼

幼稚園不須提交收支報告

亦不用配對相關的支出

幼稚園可直接把收入記錄在「學校帳」內的其他收入下

問:

答:

(見問與答(二)

答11)

(28)
(29)

幼稚園財務事宜常見問題 (續)

甚麼是計劃下的認可和非認可開支?兩者在會計帳上的處理有何 分別?

有關計劃下的認可開支,幼稚園可參閱教育局通告第7/2016號 - 附 錄3附件。計劃下的認可開支項目須記錄在「計劃帳」,非認可開 支則須記錄在「學校帳」。

問:

答:

(見問與答(二)

答3)

(30)

幼稚園提交經審核周年帳目

(31)

提交經審核周年帳目

應注意的事項

核數師須知事項

經審核周年帳目電子報表

查閱經審核周年帳目發現的問題

遲交或提交不完整/不正確的經審核周年帳目

幼稚園提交經審核周年帳目

(32)

提交經審核周年帳目

 教育局通函第 90/2021 號

促請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提交2020/21年度經審核 周年帳目的通函已於2021年6月30日發出。

通函主要內容包括:

2020/21年度經審核周年帳目的規格、報表及「經審核周年帳目 電子報表」

提交經審核周年帳目時應注意的事項

核數師須知事項

提交限期:

會計年度結束起計六個月內

停辦日期起計四個月內

(33)

應注意的事項

本會計年度之經審核周年賬目有新增報表或項目,幼稚園須注 意及填寫下列有關的項目:

 附件1報表4B:幼稚園教育計劃下其他非經常性津貼的收支

應在此報表填報。

 附件1報表7附註11:除了「往年度調整–退回資助」,所有

在報表1填報的「往年度調整」之詳情應在此報表填報。

• 防疫特別津貼 • 搬遷津貼試行計劃

• 支援津貼 • 贈書計劃

• 優化學校網頁津貼 • 小手作及資源套計劃

• 校舍裝修津貼試行計劃

(34)

應注意的事項(續)

往年度調整

除了幼稚園根據退回資助通知信,以「往年度調整–退回資 助」改正「上年度結轉的累積盈餘/(虧損)」外,幼稚園應盡 量減少使用「往年度調整」。

由2020/21年度起,如幼稚園使用「往年度調整」改正其他項 目,請於提交經審核周年帳目時附上相關證明文件,以方便 教育局查閱。

(35)

應注意的事項(續)

 幼稚園應注意的事項包括:

1)

按指定的規格擬備及提交經審核周年帳目。

(見教育局通函第90/2021號)

 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

收支帳須區分「計劃帳」及「學校帳」。

 可按校本需要決定是否對「學校帳」內的收 支項目進一步分拆入幼稚園本地課程、非本 地課程及幼兒中心(不作分拆亦可)。

資產負債表以整校為基礎。

(36)

應注意的事項(續)

 幼稚園應注意的事項包括(續):

2)

幼稚園須以幼稚園名義向教育局提交經審核周年賬目,

並連同核數師的報告一併提交。教育局不會接受以辦學 團體或其他名義提交的賬目及/或核數師對任何其他賬目 的報告。

3)

所有與幼稚園活動有關的交易,包括但不限於收入和資 產,都應反映在幼兒園的經審核周年帳目內。另一方面

,只與所屬辦學團體有關的交易則不應包括在內。

4)

幼稚園應遵守教育局通告第16/2013號就收取費用及商業 活動所公布的指引及一般原則,並恰當地在經審核周年 帳目中呈報學校的收入(例如學費收入、售賣教育用品的 收入)。

(37)

應注意的事項(續)

 幼稚園應注意的事項包括(續):

5)

幼稚園教育計劃下多項津貼及資助只可用於有關教育局通 告指明的用途。

6)

不得以任何形式把任何款項(包括資助及盈餘)轉撥給所屬 辦學團體或任何其他機構。

7)

須適當地披露所有與有關連人士或機構團體的交易及帳項 結餘。

8)

應在核數師展開核數工作前,提醒他們必須嚴格遵守「核 數師須知事項」所載的核證規定。

9)

如有需要,教育局可能要求幼稚園及其核數師提供補充資 料。

(38)

核數師須知事項

 核數師須知事項包括:

1)

核數師應就學校周年帳目提交一份核數師報告。

2)

核數師報告內應說明根據核數師的意見 –

該帳目能否真實而公平地反映幼稚園截至資產負債表結算 日為止的財政狀況和幼稚園截至該會計年度終結時的審計 結果,

學校在運用幼稚園教育計劃資助(或其他政府資助)時,是 否符合本局所發出相關教育局通告及其他信件、通告、通 函及指引所公布的規則和涵蓋範圍,及

各項津貼帳的結餘在各重大方面是否正確無誤。

(39)

核數師須知事項(續)

 核數師須知事項包括(續) :

3)

核數師在審核帳目期間,可能會發現學校的內部管理制 度有欠妥善。核數師應發信(查核情況說明書)告知學校校 監,並報告性質嚴重的項目及提出改善方法。此外,核 數師亦應把查核情況說明書副本送交本局,以供參考。

(40)

經審核周年帳目電子報表

 使用「經審核周年帳目電子報表」的好處 :

使與收支帳及資產負債表之間相關的報表及帳目附註數 字得以互相核對,確保資料的一致性。

使數字的計算得以核對,確保資料的準確性。

正確的指定規格。另已為收支帳內與個別資助/津貼無關 的欄目設置輸入限制,避免錯誤。

幫助加快處理學費調整申請及準確計算退回資助/津貼的 盈餘,達致雙贏。

(41)

經審核周年帳目電子報表 (續)

 於教育局通函第90/2021號所載網址下載 :

《使用2020/21「經審核周年帳目電子模板」用戶指引》

(PDF檔案格式) (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適用)

「經審核周年帳目電子報表」(Excel檔案格式)

 閱讀用戶指引及電子報表內的注意事項/指引。

 填妥「經審核周年帳目電子報表」。

(欄列均已固定,如不敷應用,請將類同項目合併申

報,或另附明細。)

(42)

經審核周年帳目電子報表 (續)

 必須經由教育局通函所載網址上載已填妥的電子報 表。

 下載及/或列印已上載的電子報表,然後簽署硬複

本呈交教育局。

(43)

查閱經審核周年帳目發現的問題

 學校從事商業活動獲利超出上限。

根據教育局通告第16/2013號的規定:

 售賣課本不可獲利。

 其他用品及提供收費服務所得的利潤,

不得超過成本的

15%。

 學校未有獨立填報每項商業活動。

 學校未有就向學生售賣教育用品或提供收費服務

的收入在「商業活動報表」內呈報。

(44)

查閱經審核周年帳目發現的問題(續)

 學校將盈餘轉撥(例如: 捐款支出 )。

 根據教育局通告第7/2016號,幼稚園教育計劃下的幼稚 園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資助/盈餘/其他任何形式的財產轉 給任何人士,包括所屬的辦學團體或其他機構。

 學校在帳目內有投資虧損支出。

根據教育局通告第14/2015號,本局不建議學校把剩餘款 項作任何投機性的投資,以免涉及財務損失的風險。任 何因此而導致的虧損,須由引致損失的學校管理當局承 擔,而不是從學校的收入中扣除。

(45)

查閱經審核周年帳目發現的問題(續)

 核數師沒有核證該帳目能否真實而公平地反映 學校截至資產負債表結算日為止的財政狀況。

 核數師沒有核證學校有否按照教育局的規定運 用政府資助 。

 學校未在限期前提交經審核周年帳目。

(46)

遲交或提交不完整/不正確的 經審核周年帳目

 可能會影響處理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申請。

 可能會導致處理申請調整學費的工作延誤/無法進 行。

 不完整/不正確的經審核周年帳目會退回學校修正。

(4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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