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 34 週年院慶
「中榮十景」攝影比賽
一、 宗旨:
為慶祝本院 34 週年院慶,並提升員工文化藝術之風氣,特舉辦「中榮十景 」攝影比賽,鼓勵員工透過鏡頭捕捉臺中榮總全院區(含精神科院區、北區職
務宿舍、北區停車場等)最美的一面,歡迎喜愛攝影的同仁,一起來共襄盛舉!
二、 主辦單位:臺中榮民總醫院總務室、台中榮總 FB 粉絲專頁
三、 徵件主題:
以「景觀」(非人物)為主題,包含建築景觀、自然生態、院區風貌等,能充 分呈現出中榮之美的題材,透過鏡頭記錄本院歷史、文化、卓越發展所留下 的烙印。
四、 參賽資格:
限本院員工、志工、外包廠商工作人員及曾任職本院之員工參加。
五、 作品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2.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
格放、疊片及護貝、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 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 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3.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 8x10 吋光面彩色或黑白照片(不得留白邊),每人限投 10 張,每件作品背面均須浮貼報名表(如附件一),並詳實填寫表內各項資料。
參賽須繳交作品電子檔案(1000 萬像數以上),未符合規定及逾期交件者皆不 予受理
4. 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本院所有,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並保有 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 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不另支付費用。
5. 參賽作品須與報名表、著作權保證書及著作財產讓與同意書一併交件,並詳 填各項資料。
6.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7.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8. 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發生損傷,本院恕不負責。
六、 報名與收件:
1. 比賽日期:105 年 08 月 29 日至 09 月 28 日止。
2. 收件方式:請於 09 月 28 日前繳交報名表(附件一)、著作權保證書及著作財 產讓與同意書(附件二)、數位照片 JPEG 影像檔光碟,並詳填各項資料,親 投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中榮民總醫院總務室收(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 段 1650 號行政大樓七樓),並請註明【參加「中榮十景」攝影比賽】字樣。
郵寄者需於 105 年 09 月 28 日前(含當日)將作品寄至本室。
七、 評審時間:
105 年 09 月 30 日(五)14:00 於行政大樓七樓第二會議室公開評審。
八、 獎項:(金、銀、銅牌獎各一,不得重複得獎) 金牌獎一名:禮券 4000 元整,獎狀乙禎。
銀牌獎一名:禮券 3000 元整,獎狀乙禎。
銅牌獎一名:禮券 2000 元整,獎狀乙禎。
優選獎二名:禮券 1500 元整,獎狀乙禎。
佳作獎五名:禮券 1000 元整,獎狀乙禎。
九、 第二階段台中榮民總醫院 FB 粉絲專頁「最佳人氣獎」票選活動:
1. 票選辦法:
以上攝影比賽得獎者十名(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優選獎及佳作)作品列 入第二階段「台中榮民總醫院 FB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vghtc/)
「最佳人氣獎」票選。
2. FB 線上票選時間:10 月 5 日(三)-10 月 18 日(二) 3. 網路票選活動辦法:
(1) 本活動搭配第三方活動平台(本院 FB 合約廠商-發燒網)舉辦,經網路票 選得票數第 1 名作品即為最佳人氣獎,可獲得禮券 2000 元整及獎狀乙 禎。
(2) 凡於活動期間參加投票者,就有機會參加抽獎並獲得禮券 200 元。抽獎 程序由活動平台内鍵抽獎程式以隨機方式從中抽出 25 名得獎者。
(3) 若 FB 網路票選有票數相同時,於截止日期前最先得到該票數者為第 1 名。
十、 得獎公布:
1. 攝影比賽得獎名單(不含最佳人氣獎)擬於 105 年 10 月 03 日(一)公告於院內 網站。
2. FB 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及隨機抽出 25 名得獎名單擬於 105 年 10 月 20 日(四) 公告於院內網站及 FB 粉絲專頁。
十一、 頒獎:
1. 本活動所有得獎者(含最佳人氣獎)擬於 105 年 10 月 22 日(六)院慶健行活動 時由院長親自頒獎。得獎攝影作品除刊登於本院醫誌外,並裱掛展示於兒科 門診外走廊,以供欣賞。
2. 參與 FB 網路投票抽出 25 名得獎者請於 105 年 10 月 24 日(一)至 105 年 11 月 4 日(五)(領取時間星期一~星期五 08:00-17:00)至行政大樓 9 樓院本部領取 (可請代理人領取)。若無法前來領取請來電告知(04-23592525#2001 蔡小姐),
並提供貼好 25 元郵票之回郵信封,承辦單位將以掛號信件將禮券寄出。
3. 攝影比賽得獎作品後續將洽請社工室協助於媒體刊登增加曝光率(如:榮光 雙週刊、榮光電子報等)
4. 另合適之得獎作品亦將應用於本院邀請卡、禮品包裝、名片等相關製作,加 強本院品牌形象。
十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附件一
臺中榮民總醫院 34 週年院慶
「中榮十景」攝影比賽報名表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身分證字號
行動電話 院 內 分 機
作品主題 服務單位
備註:可自行影印使用
附件二
臺中榮民總醫院 34 週年院慶
「中榮十景」攝影比賽
參賽得獎作品著作權保證書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_______________保證參加臺中榮民總醫院 34 週年院慶「中榮十景」攝影 比賽之作品,絕無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權利之情事。若有侵 犯他人權利之情事,本人同意逕由臺中榮民總醫院取消本人參賽及得獎資格,並 追回本人獎狀及獎金,絕無異議,如涉及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之情事,本人同意自 行負擔法律責任。
如獲得本活動獎項,本人同意將本作品之全部著作財產權讓與臺中榮民總醫院。
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並保有 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 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不另支付費用。
參賽人(簽名或蓋章): 參賽人身分證字號:
參賽人地址:
參賽人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