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02 年度推動本土教育~「文化首都 Top 解說員競賽」實施 計畫
壹、 依據:
一、 臺南市102 年度推動本土教育實施計畫。
二、 臺南市本土教育輔導團本土教育計畫會議。
貳、 目的:
一、 鼓勵學生了解在地的環境、歷史故事與特色,認同自己的家鄉,並具 有介紹、行銷的能力。
二、 推動臺南市在地化與國際化雙軌教育並進之理念,延續本土精緻教育 精神與實際之成效。
三、 讓各校文化首都Top 解說員彼此互相觀摩、學習與成長,促進本土教 育向下紮根及深化之成效。
四、 透過競賽活動,增進學生對本市轄域各區的認識,進而帶動家鄉遊學 風氣,以行動實踐~文化大臺南、本土新活力的教育願景。
參、 實施原則:
一、 以本市轄域內各歷史及文化園區(如:赤崁、孔廟、總爺、蕭壟…
等);國、市定古蹟(如:南鯤鯓代天府、原台南水道…等);國家風 景區(如:雲嘉南、西拉雅…等);各遊學路線,以及各校校園、學區 行政區內具特色之自然環境或人文歷史景點導覽,適時運用特色語言 解說,導入多元語言導覽服務觀念。
二、 解說競賽活動以學生為主體,展現學習成果。
三、 景點導覽教學過程以現場實地進行,讓學生達到細膩觀察、深入瞭 解並解說熟練之效果。
四、 競賽活動現場,以呈現教學成果方式介紹,務求細緻流暢,展現 各景點之特色。
肆、 辦理時間:
(一)報名期限:102 年 11 月 01 日(五)前,將報名表(附件一)、景點說明 表(附件二)送永康國小教務處(臺南市永康區永康里 1 鄰中山南路 637 號,06-2324462#910)參加比賽。
(二)比賽日期:102 年 11 月 16 日(六)。分國中、國小兩組,以台、客、英 三語言別,分別比賽。(報名截止後,視參賽隊伍數多寡可調整比賽總 日數,與賽程一併公告。)
(三)國中組、國小組各語言別依報名數,評選優秀隊伍(預計 30 隊),可獲 3000 元補助,鼓勵各校進行導覽解說教學活動。
伍、 主辦單位:教育部、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陸、 承辦單位:台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柒、參賽對象:本市各校「文化首都Top 解說員」,每隊一至三名。
捌、實施方式:
一、文化首都Top 解說員競賽各分台語、英語、客語三種組別。
台語組報名後,比賽全程使用台語為限,其他兩組亦然。
每校各語言組以報二隊為限,即各校最多可報名 3 語言組共 6 隊。
二、於報名截止後,承辦學校彙整各組資料,公告抽籤日期,請各校屆時到 場抽籤已決定出場次序。未到場 學校,由承辦學校代抽,各參賽學校不 得有異議。
三、每隊解說時間不得超過 5 分鐘(至少要講足 4 分),不足或超過時間,
將予以扣分(每超過或不足10 秒扣 1 分,超過或不足 20 秒扣 2 分,
依此類推)。
四、比賽當天,各組上場得預先拍攝導覽地點之照片,以電腦軟體編輯成幻 燈片秀播放模式(不配字幕、不加轉場特效)輔助解說。比賽現場限用 Windows Picture and Fax Viewer 軟體播放。
五、比賽評分項目,創意特色 20%、聲調佔 20%、正確性 30%、流暢度 30 %,總分 10 分(肢體語言、互動、引導)。
六、比賽錄取名額:各語言組分別評分。
(一) 特優(第一名)若干名,指導老師 1-2 人嘉獎 2 次。
(二) 優等(第二名)若干名,指導老師 1-2 人嘉獎 1 次。
(三) 甲等(第三名)若干名,指導老師 1-2 人嘉獎 1 次。
(四) 佳作若干名,指導老師1-2 人獎狀 1 紙。
以上各語言組特優、優等、甲等獲獎名單數以不超過總隊伍數的1/3 為 原則,報名隊伍數不足,或表現未達水準者,可以從缺處理,獎項移 作他組。預計獲特優、優等、甲等獎總數為30 隊。
錄取之「文化首都 Top 解說員」,頒發每人獎狀乙紙。
(五)以上取得特優、優等、甲等隊伍,由本局頒發每隊 3000 元以茲鼓勵。
玖、 預期效益:
一、 帶動全市本土遊學風氣,彰顯本市優質自然環境、人文歷史特色。
二、 增加學生學習動機與對在地的了解,並擴展學習視野。
三、 促進師生對本市各文化園區、遊學路線及學區特色景點之深刻理解,
呈現本市文化資產、自然環境之豐富多元樣貌。
四、 推動校際間師生互相觀摩學習成長,增進教育伙伴交流情感。
五、 型塑南市文化首都Top 解說員新典範,建構本土課程教學新風貌。
壹拾、獎勵:主辦本活動有功人員及業務承辦人,依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 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提敘獎勵之。
【附件一】
102 年度推動本土教育文化首都 Top
解說員競賽報名表學校名稱
聯絡人姓名
聯絡人電話 電話: 手機:
參賽學生姓名
(1-3 人)
指導老師姓名 導覽解說景點
報名組別 □國中組 語(台、客、英) □國小組 語(台、客、英)
備註:
(一)台語組:競賽全程使用語言以台語為限。
英語組:競賽全程使用語言以英語為限。
客語組:競賽全程使用語言以客語為限。
(二)請逕送永康國小教務處或 E-mail: [email protected] (三)未盡事宜請洽本案聯絡人:郭瑞聰主任,06-2324462#910。
(四) 聯絡人部份,請留下比賽當日帶隊老師的手機,以便主辦單位聯繫
【附件二】
102 年度文化首都 Top 解說員競賽初評解說景點說明表 校名:
解說語言組別:
景點名稱:
景點簡介
(每個解說點以 300 字為限)
臺南市 102 年度「文化首都 Top 解說員」成果發表會實施計劃
一. 依據:
(一) 教育部頒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二) 臺南市 102 年度推動市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本土文化暨本土語言教育 實施計畫。
二. 目的:
(一) 獎勵推動文化首都 Top 解說員績優學校,提升本市本土文化暨特色語 言教育。
(二) 展現本市各國文化首都 Top 小解說員培訓成果,積極推動本市學生多 元學習,落實本土教育。
(三) 辦理本市文化首都 Top 解說員教學團隊成果分享,增進各校交流及相 互學習,發揮精亦求精之成效。
三.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本土語言組。
四. 承辦單位: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小。
五. 實施期程(暫定):102 年 11 月 22 日(週五),上午 8:00~12:30。
六. 實施內容:
(一)公開表揚推動特色語言文化首都 Top 解說員績優學校 10 所。
(二)特色語言文化首都 Top 解說員績優團隊觀摩分享。
(三)優異特色語言文化首都 Top 解說員培訓團隊執行經驗分享。
七. 實施程序如附件一
八、參加對象:18 班以上學校請務必派 1 人參加,18 班以下學校自由參加,受 文化首都 Top 解說員培訓計畫補助之學校務必派員參加。
九、預期效益:
(一) 辦理文化首都 Top 解說員培訓暨競賽成績優異學校之成果發表會,公 開表揚以資鼓勵。
(二)強化臺南市本土教育各項工作之推展與成效,形塑文化首都Top 解說 員校本執行之典範。
十、獎懲:主辦本活動有功人員及業務承辦人,依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 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給予獎勵。
十一、本計畫經教育局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臺南市 102 年度文化首都 Top 解說員成果發表會程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