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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修訂「高雄市明誠高級中學教師聘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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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9 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校務會議通過的提案與執行 提案日期:100 年 6 月 21 日

提案一:

提案單位:人事室 提案人:洪有順

案由:修訂「高雄市明誠高級中學教師聘約」

決議與執行:校務會議決議通過,100.7.20 董事會修正後通過,即日起實行。

提案二:

提案單位:人事室 提案人:洪有順

案由:修訂「高雄市天主教明誠高級中學教職員工服務規則」

決議與執行:校務會議決議通過,100.7.20 董事會修正後通過,即日起實行。

提案三:

提案單位:人事室 提案人:洪有順

案由:修訂「高雄市明誠高級中學教職員工在職進修實施要點」

決議與執行:校務會議決議通過,即日起實行。

(2)

明誠中學 明誠中學

明誠中學 明誠中學 100 學年第一學期期初校務會議 學年第一學期期初校務會議 學年第一學期期初校務會議 學年第一學期期初校務會議教務處 教務處 教務處 教務處提報資料 提報資料 提報資料 提報資料

林瑞昌 100.8.29

一 一 一

一、 、 、 、教務處工作目標 教務處工作目標 教務處工作目標 教務處工作目標: : :

1.持續推動高中優質化

持續推動高中優質化 持續推動高中優質化 持續推動高中優質化(第一期程 第一期程 第一期程 第一期程、 、 、 、第三年 第三年 第三年)工作 第三年 工作 工作 工作

2.配合推動高中優質化工作

配合推動高中優質化工作 配合推動高中優質化工作 配合推動高中優質化工作

(1)教師:持續精進課堂教學品質。

(2)提升學生:閱讀、思考、寫作、表達、自主學習的能力。

(3)提升升學率:延續今年,繼續突破。

3.少子化影響持續擴大

少子化影響持續擴大 少子化影響持續擴大 少子化影響持續擴大, , ,國高中部招生困境 , 國高中部招生困境 國高中部招生困境 國高中部招生困境, , , ,有賴全體同仁 有賴全體同仁 有賴全體同仁 有賴全體同仁共同集思廣益 共同集思廣益 共同集思廣益 共同集思廣益

(1)加強教學及生活管理優質化,提升學校整體形象。

(2)加強各國小、國中聯繫、拜訪、宣導活動及升學博覽會。

(3)國中部大樓的興建對招生將有正面影響。

(4)免試升學對私校招生影響?????

二 二 二

二、 、 、 、推動及改變事項 推動及改變事項 推動及改變事項 推動及改變事項: : :

(1)配合英語週,國中部一、二年級雙語班將辦理成果發表會。

(2)國中一年級全民中檢:9 月 15 日(四)下午 7、8 節。

(3)段考:改為考 2 天(一天考 4 科,部分科目提前考) (4)會考:國中部、普通科:國、英、數、自、社

資處科:國、英、數、專業 1、專業 2 (5)模擬考:國中部一學期考 2 次

普通科一學期考 3 次 資處科一學期考 2 次

(6)請每位老師於 100 年 9 月 6 日至 10 月 14 日上網填寫「教師自我專業進修研習規劃服 務網---個人學習需求規劃」

網址:http://school.inservice.edu.tw/

(3)

三 三 三

三、 、 、 、今年國 今年國 今年國 今年國、 、 、高中部招生情況 、 高中部招生情況 高中部招生情況: 高中部招生情況 :

班數 人數 共招生收新生人數

國中部 5 164

高中部 7 339

資處科 3 147

650

四 四 四

四、 、 、 、目前學校總班數 目前學校總班數 目前學校總班數 目前學校總班數、 、 、 、人數 人數 人數: 人數 :

班數 人數 全校總班數 全校總人數 國中部 5+6+6=17 164+181+174=519

高中部 7+7+8=22 339+323+333=995 資處科 3+3+2=8 147+126+80=353

47 班 1867 人

五 五

五 五、 、 、 、教師應如何促進教學成果 教師應如何促進教學成果 教師應如何促進教學成果 教師應如何促進教學成果: :

1.教師加強落實「施教、評量、檢討與補救」等教學歷程,以提升教學成效:

(1)鼓勵教師上課前積極備課,有效率的施教。

(2)學科先做好整合工作,對命題、評分有共同處理原則。

(3)適當的命題與評量,針對學生學習成效調整教學。

2.教師在課堂內應如何促進教學成果:

(1)紀律:

導師按時督導學生早自習 師、生準時上課

避免合看書本、確實保持教室秩序、整潔 (2)教學:

要求學生抄寫筆記、畫重點 指導學生理解、記憶課業內容 教學進度適中、難易度適中

要求勤作習題、注意課後複習、鼓勵學生發問

(4)

(3)作業:

要求按時繳交作業、作業應予批改、評分 (4)考試:

確立考試的重要性、加強平時小考、難易按比率分配 嚴格執行考試規則、考試後確實檢討

(5)其他:

促進師生關係教師

老師彼此分享經驗、充實自己

研究改進教學方法、鼓勵學生培養信心 注意內向學生,協助同儕互動

盡量不爲個人私事請假而影響教學

六 六 六

六、 、 、 、100 學年度各領域召集人 學年度各領域召集人 學年度各領域召集人 學年度各領域召集人: : :

領 域 教 師 領域時間 語文領域(國文) 蕭永逸 星期一 7、8 節 語文領域(英文) 蔡文評 星期二 7、8 節

數學領域 林俊志 星期五 5、6 節

自然領域 王震華 星期四 3、4 節

社會領域 尤力永 星期四 5、6 節

綜合、藝文、健體領域 胡惠燕 星期五 1、2 節 資料處理科 蔡明憲 星期二 1、2 節

宣導事項

(5)

宣導事項

(6)

教務處 教務處 教務處

教務處註冊組 註冊組 註冊組報告事項 註冊組 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

100.08.29

一 一

一、 、 、 、辦理各項獎助學金申請 辦理各項獎助學金申請 辦理各項獎助學金申請 辦理各項獎助學金申請

1. 低收入戶補助(高中職)

2. 身心障礙學生(高中職、國中)、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補助(高中職)

3. 軍公教遺族補助(高中職、國中)

4. 公私立高中齊一學費補助(高中)雜費補助(國中)

5. 高職免學費補助申請

6. 原住民學生補助(高中職、國中)

7. 特殊境遇婦女子女補助(高中職、國中)

8. 省產基金助學金(高中職、國中)

9. 高雄市中上獎學金(高中職、國中)

10. 其他慈善機構提供獎學金申請

二 二

二 二、 、 、 、辦理各項考試報名 辦理各項考試報名 辦理各項考試報名 辦理各項考試報名

1.大學學測報名

2.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簡章購買、報名 3.大學繁星推薦甄選成績傳送、報名辦法訂定 4.大學聯合申請入學簡章購買

5.四技繁星計劃辦法訂定

6.四技科大聯合申請入學簡章購買 7.四技二專推薦甄選入學簡章購買

三 三

三 三、 、 、 、編班 編班 編班 編班

1.國中各年級夜間分組重新編班 2.高中職第二學期重新編班

三 三

三 三、 、 、 、學籍呈報 學籍呈報 學籍呈報 學籍呈報 四 四

四 四、 、 、 、其他協辦事項 其他協辦事項 其他協辦事項 其他協辦事項

(7)

教務處 教務處

教務處 教務處課程實驗組 課程實驗組 課程實驗組會議資料 課程實驗組 會議資料 會議資料 會議資料

教務處課程實驗組 100.8.29

Ⅰ 依 據「 SW O T 分 析 之 優 質 化 策 略 」, 規 劃 學 校 優 質 化 之 要 點 如 下 : (一)優質化願景:精進教學、主動學習、適性發展、追求卓越

(二)優質化行動方案及目標:

優質化面向 行動方案 優質化目標

1.教師教學 1-1 精進教學行動方案 重視教學行動研究,

精進課堂教學品質。

2-1 生命教育行動方案 深化品德生命教育,

實現全人教育理念。

2-2 學習輔導行動方案 落實學生學習輔導,

持續推動補救教學。

2-3 閱讀寫作行動方案 培養閱讀思考習慣,

提升閱讀寫作能力。

2-4 生涯輔導行動方案 重視學習歷程檔案,

開發學生學習潛能。

2-5 多元學習行動方案 多元學習能力認證,

發展優質特色社團。

2.學生學習

2-6 提升英語能力行動方案 培養英文自主學習能力,

提升英文表達的能力。

3.教師專業發展 3-1 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行動方案 實施教師專業評鑑,

經營專業學習社群。

4.課程發展 4-1 網路學習行動方案 建構數位校園環境,

發展優質網路學習。

5.其他 5-1 就近入學行動方案 結合社區分享資源,

宣導特色就近入學。

(8)

明誠中學 明誠中學 明誠中學 明誠中學 100 100 100 100 學年度上學期優質化工作事項 學年度上學期優質化工作事項 學年度上學期優質化工作事項 學年度上學期優質化工作事項

類類

類類 別別別別 一一一一:::教師教學:教師教學教師教學 教師教學

計畫編號 負責人 工作事項

國、英、數、自然

領域召集人 績優教學檔案發表座談會 1-1 精進教學行

動方案 社會、綜合、資處

領域召集人 專家蒞校講座

類 類 類

類 別別別別 二二二二:::學生學習:學生學習學生學習學生學習

計畫編號 負責人 工作事項

生命教育中心蕭組長 生命勇士專題講座 2-1 生命教育

行動方案 生命教育中心蕭組長 生命教育社區志願服務學習 教學組 補救教學

課研組 「學習如何學習」課程研習 圖書館 學生專題研究研習營

圖書館 國際交流社 2-2 學習輔導

行動方案

校長室秘書 國際交流中心 圖書館 閱讀深耕活動 圖書館 明誠書卷獎 2-3 閱讀寫作

行動方案

圖書館 明誠獎創意寫作競賽 2-4 生涯輔導

行動方案 輔導組 推動學生學習檔案

訓育組 新生成長營 蔄教官素儀 志工服務學習

吳師培源 科學競賽社

訓育組 綜合活動精進教育 生教組 品格教育行動方案 2-5 多元學習

行動方案

訓育組 多元學習成果展 課研組 英文學習法研習 廖師賢婷 外交小尖兵社 2-6 提升英文

能力行動方案

教學組 英文紮根課程

(9)

類 類 類

類 別別別別 三三三三:::教師專業發展:教師專業發展教師專業發展教師專業發展

計畫編號 負責人 工作事項

輔導組 輔導知能研習 社會、綜合、資處

領域召集人 教學觀摩 3-1 教師專業

發展行動方案

融合、性別教育

學習社群召集人 學習社群讀書會

類 類 類

類 別別別別 四四四四::: : 課程發展課程發展課程發展課程發展

計畫編號 負責人 工作事項

實習輔導組 網路師生互動教學 設備組 視訊設備教學活動研習 4-1 課程發展

行動方案

設備組 裝設投影設備強化教學設備

類 類 類

類 別別別別 五五五五:::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計畫編號 負責人 工作事項

註冊組 學校優質化宣導文宣 註冊組 頒發就近入學獎學金。

教務處 專業諮詢小組到校訪視 方師超吾、文書組 明誠中學高中優質化網站

實習輔導組 E-Class 校園綜合平台 McBlog 明誠部落格 課研組 高中優質化網站 SAP 填報系統

5-1 就近入學 行動方案

董事會秘書 彙編高中優質化成果報告

(10)

Ⅱ. .. .100 學年度本土教育推動重要事項:

(一)師生於日常生活中或課堂上自然穿插使用本土語言、華語或英語,來表達及

學習課程內容。逐漸使得本土語言、華語與英語居於平等地位。

(*每週四為本校本土語言日,師生每週四可以特別自由使用本土語言來做

彼此的溝通。)

(二)各學科加強融入本土教育。例如:辦理學生參觀高雄本土、觀光景點教學

活動。

(三)各學科自辦或者老師參加教育局辦理之台灣學素養成長研習課程。

(四)師生多利用教育部國語網站。

(五)本土耆老影像作品應以母語旁白配音。

教務處 教務處 教務處

教務處設備組 設備組 設備組會議資 設備組 會議資 會議資料 會議資 料 料 料

100.8.29

1. 開學當天領書時,請班級代表攜帶貴班名條,並將已到校者打勾(打勾後到 校者,請直接向書庫補領),一式兩份(領書處和班級各留一份),發書工 作請於 1、2 節完成並確認數量,即時退補。

2. 借用教室、器材請先上網登記,以取得借用優先權。網路上無列出物品請洽 設備組;無帳號同仁請向設備組申請帳號。借用人請填實際拿取鑰匙者並 請填寫上課教師。

3. 借用教室請於下課後,5 分鐘內送至設備組(教務處內),以利下節課使用 班級借用。

4. 國中教用教具箱放置在地下室書庫前,請任課教師自行取用,預計九月底將

剩餘的教具請廠商回收。~請勿拆箱拿取部分~

(11)

常用視聽教學設備表

項次 設備名稱 數量 廠牌 備註

1 手提 DVD 播放

機 5 台 新格 供學生上課借用 2 攝影機 3 台 硬碟式*2

記憶體式*1 附腳架

3 幻燈機 1 台 TELEX 35mm 正片投影

4 投影機 3 台 3M*3 熱投影片

5 繪 圖 板 ( 電 子

畫版) 5 台 Wacom 迪士尼動畫指定

可仿電子白板使用

6 平板電腦 1 台 Acer A500 HDMI 線可輸出至液晶電 視

7 網路攝影機 6 台 IPEVD 可作實物投影機 8 Skype

隨身會議機 4 台 IPEVD 高音質麥克風 9 數位錄音筆 一支 DENPA 4G

10 數位相機 3 台 Sony H9.

Canno 50D

(12)

教務處實習輔導組提報資料

電腦教室部份

本學期第三電腦教室已報廢,目前剩下三間電腦教室,因教室使用率非常高所以請有要 借電腦教室的老師,請先洽實習輔導組看看是否有空教室。

伺服器部份

九十八學年度因應擴大內需及優質化計劃增設了不少的伺服器主機,茲將其分述如下,

請老師多加應用:

主機名稱 使用對象 用途

教師 Web介面操作,各教師分配5 GB的空間,可 以用來存放教師個人的檔案及資料。

FileSky 網路硬諜

行政人員

Web介面操作,各行政人員分配5 GB的空 間,可以用來存放個人的檔案及資料,各處室 經過申請亦可開放處室共用空間供共同存取 使用。

教師 網路開課平台、教職員通告、問卷系統、投票 系統、內部電子郵件信箱..等。

E-Class 校務行政主機

行政人員 教職員通告、問卷系統、投票系統、內部電子 郵件信箱..等。

教師 網路開課平台。

XMS知識管理平台

行政人員 各教職員工作上的一些文件擺放及保存、分 類。

Blog明誠部落格 全體教職員工 全校全體教職員工都有分配到一個部落格空 間,個人可經營自己的部落格。

AD認證伺服器&DNS名

稱領域伺服器 全體教職員工

全校全體教職員帳號整合,可免除老師要記多 組帳號密碼的麻煩,亦可減清網管人員每次增 加主機時就要建一次帳號的麻煩。

備援的AD認證伺服器&

DNS名稱領域伺服器

全體教職員工

基本上為備援裝置,當主DNS名稱伺服器故 障時可即時取代主DNS名稱伺服器,減少網 路斷線的困擾,但必需在各電腦上設定才行,

設定方法請參閱XMS知識管理平台。

各行政伺服器登入方法:

請從學校網站連結即可進入

帳號為:mcshXXXX(xxxx為個人個員工代號)

密碼為:個人身分證字號,其中第2、3、4碼去掉不用(英文字小寫)

例:A123456789 a456789 若還是不清楚請洽實習輔導組 蔡明憲老師

(13)

實習輔導組 100 學年度工作計畫

1.

整併筆電教室的筆電,整併完後再依數量及各單位需求做分配

2.

預計收回各導師辦公室的班級電腦回來整併升級,整併後記憶體會變大,執 行的效率會增加,亦即速度會變快,但因整併後數量會減少,故可能無法 像之前一樣一個班級一台,會變成每個導師辦公室共用 3-4 台的方式來進行

(依實際數量做調整),請各老師們將硬碟內的資料做備份以及刪除的動 作,免得資料整併完後消失不見。

3.

因應全校視訊廣播教學的需求,目前 52 段的 IP 非常不足,所以預計於開學 後收回各老師所申請之個人 IP,目前各導師若用筆電的話,都可透過資教 中心的無線網路上網(不需要 IP) ,故影響不大,對於有實際需求者請再提 出申請,IP 收回後將對整個 52 段 IP 做大幅度的變動,修改期間可能造成 有些電腦會有 IP 衝突的情形,如有上述情形請告知實習輔導組,我們將後 續做處理。

4.

升級 mail server 成硬體式的 mail box,改善 mail server 系統及機器老舊及容 易中毒的問題。

5.

因為機器及系統老舊的因素,預計關閉 Class(舊班級網頁)及 Teach(舊教師網 頁),實習輔導組會將內部舊的班級及老師們的資料備份出來,如老師有需 要可至實習輔導組提出申請,實習輔導組會將資料燒成光碟給老師。

6.

教師各人網頁的部份因為目前各老師都有 Blog,故請改以 Blog 的型態來經 營。

7.

預計於 Blog 上開立各班的班級 Blog,將班級網頁改成以 Blog 型態來經營。

(14)

100 100 100

100 學年度第一學期期初校務會議 學年度第一學期期初校務會議 學年度第一學期期初校務會議 學年度第一學期期初校務會議學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提報資料 提報資料 提報資料 提報資料

報告人:林基烈 100.08.29

壹、方向:

一、營造正向、多元、健康的學習環境。

二、在班級經營方面:老師用心、學生安心、家長放心。

三、培養能自律、有教養、有能力的明誠學生。

貳、要點:

一、校園安全:

1、安全教育:校園安全、活動安全、交通安全、防災教育。

2、品德教育:上課秩序、生活常規、服裝儀容。

3、法治教育:反霸凌(友善校園週:08.29~09.02)。

二、多元學習

1、多元學習:社團成果發表。

2、探索成長:新生成長營(普一、資ㄧ、國一)。

3、慶典活動:校慶活動(100.12.23)。

三、健康學習

1、環境教育:廁所清潔美化、垃圾不落地。

2、體育活動:路跑活動。

3、健康促進:拒菸反毒、衛生防疫。

叁、強化親師生關係

一、正向管教。

二、親師溝通。

三、班級自治。

四、規律作息。

五、學生服儀。

六、確實點名。

七、教室環境。

肆、例行工作:

一、班級經營計畫書:100.09.07。

二、學生訪談記錄:每月 5 日前。

三、家訪紀錄:101.12.09。

四、週記抽查:100.12.16。

(15)

伍、100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務處各項活動:

月 份 活動名稱 辦理日期

友善校園週 100.08.29~100.09.04 自組社團申請截止 100.09.05

班級家長會 100.09.17

高一新生健康檢查 100.09.15 就學貸款收件截止 100.09.16

教室佈置比賽 100.09.16

100.09

防震防災演練 100.09.21

國一新生健康檢查 100.10.05

新生成長營 100.10.14

100.10

高一、國一路跑活動 100.10.20 校慶運動競賽系列活動 100.12.12~100.12.23 100.12

校慶慶祝大會 100.12.23

(16)

高雄市明誠中學 100 學年度第一學期國中部導師名單

100.08

時間:100 年 8 月 30 日起至 101 年 1 月 31 日止

班 級 導師姓名 班 級 導師姓名 班 級 導師姓名

陳媖琪 許家榮

國三 1 李欣益 國二 1

劉欣怡

國一 1

趙秋惠

國三 2 黃智元 國二 2 王震華 國一 2

陳淑琴

劉宥榛

國三 3 劉紹德 國二 3 陳森毅 國一 3

秦素娥

焦曉珍

國三 4 羅發祥 國二 4 黃釋惠 國一 4

呂幸樺

蕭永逸

侯季君 蔡文評

國三 5

李瑞雪

國二 5 林建泰 國一 5

雷文宜

李雅菁 張慧娟

國三 6

羅國鼎

國二 6

許雅雯

(17)

高雄市明誠中學 100 學年第一學期高中部導師名單

100.08

時間:100 年 8 月 30 日起至 101 年 1 月 31 日止

班 級 導師姓名 班 級 導師姓名 班 級 導師姓名 普三 1 徐翠華 普二 1 郭心怡 普一 1 林俊志

普三 2 許家芳 普二 2 陳幸秀 普一 2 林雨璉

普三 3 周添堂 普二 3 尤力永 普一 3 邱歆悅

普三 4 黃冠翔 普二 4 梁建興 普一 4 顏峰石

普三 5 周營偉 普二 5 吳培源 普一 5 孫靜珍

普三 6 張麗娟 普二 6 張朝棻 普一 6 蔡孟穆

普三 7 楊超麟 普二 7 郭和志 普一 7 廖賢婷

普三 8 洪昱雅

資三 1 吳俞靜 資二 1 蘇麗娟 資一 1 陳聰吉

資三 2 吳昱德 資二 2 趙修範 資一 2 顏姵瑄

資二 3 許正金 資一 3 顏惠珍

(18)

明誠中學 100 學年度(上)值週老師整潔秩序評分輪值表

分組評分對象:

第一組(國一導師群)

、第二組(國二導師群):高中班級區域

第三組(高一導師群)

、第四組(高二導師群):國中班級區域

週別 日期

第一組 第一組 第一組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二組 第二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三組 第三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第四組 第四組 第四組

預備 0822~0826 預備週

1 0829~0902 許家榮 陳媖琪 林俊志 郭心怡

2 0905~0909 趙秋惠 劉欣怡 林雨璉 陳幸秀

3 0912~0916 陳淑琴 王震華 邱歆悅 尤力永

4 0919~0923 劉宥榛 陳森毅 顏峰石 梁建興

5 0926~0930 秦素娥 黃釋惠 孫靜珍 吳培源

6 1003~1007 月考前一週不評分

7 1010~1014 第一次月考

8 1017~1021 焦曉珍 林建泰 蔡孟穆 張朝棻

9 1024~1028 呂幸樺 張慧娟 廖賢婷 郭和志

10 1031~1104 蕭永逸 許雅雯 陳聰吉 蘇麗娟 11 1107~1111 蔡文評 陳媖琪 顏姵瑄 趙修範 12 1114~1118 雷文宜 王震華 顏惠珍 許正金

13 1121~1125 月考前一週不評分

14 1128~1202 第二次月考

15 1205~1209 許家榮 陳森毅 林俊志 郭心怡 16 1212~1216 陳淑琴 黃釋惠 林雨璉 陳幸秀 17 1219~1223 秦素娥 林建泰 邱歆悅 尤力永 18 1226~1230 呂幸樺 張慧娟 顏峰石 梁建興 19 0102~0106 蔡文評 陳媖琪 孫靜珍 吳培源

20 0109~0113 月考前一週不評分

21 0116~0120 期末考

※註 1:感謝各位老師協助,並請各位評分老師於每週五中午前將評分結果送回學務處,以 利該週班級競賽成績計算。

※註 2:本輪值表以普通科、資處科及國中部一、二年級導師依序編排(國一、國二導師第 二次評分以正導師優先排入,本學期如有多排一次之導師,下學期將減少一次輪值)。

※註 3:段考期間不評分。

(19)

高雄市天主教明誠中學教室佈置競賽實施要點

98.08 制訂

一、目的:為營造良好學習情境,藉以陶冶品格、培養讀書風氣、提高班級向心力,

以達到境教之教學目的。

二、佈置原則:

1、內容:配合各班特色自由規劃,但需能營造學習氣氛並以簡潔大方為原則,唯需 將班規及班會程序表等兩項納入。

2、標語:融入品德教育及生涯發展教育之標語,於教室公佈欄或空白處自行設計,

字體形式及大小不限。

三、佈置期限:開學三週內完成。

四、佈置經費:由各班班費支付。

五、評審委員:由學務處聘請數位相關老師擔任。

六、評審標準:

1、佈置規劃與設計 40%。

2、標語 20%。

3、班規與班會程序表 20%。

4、其他:如擺飾、盆栽、整潔 20%。

七、評審日期:於每學期開學第四週進行評分及成績計算。

八、獎勵:高中部及國中部各取最優前三名,除頒發優勝獎狀表揚外,第一名之班級 全班每位同學記小功乙次,第二名之班級全班每位同學記嘉獎兩次,第三名 之班級全班同學記嘉獎乙次。

九、本要點簽請 鈞座核示後付諸實施,修正時亦同。

配合 9 月 17 日班親會,請各班務必於 9 月 16 日前完成 教室佈置工作,美化教室空間。

國一、高一、資一新生班級,請務必要更新佈告欄。

二、三年級公佈欄,可不更新,但請各班檢查如有損壞,

也務必做修補,以維護公佈欄完整性。

(20)

高雄市天主教明誠高級中學綜合活動-學生社團活動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0 年8 月18 日

壹 壹 壹

壹、 、 、 、依 依 依 依 據 據 據: 據 : :高級中學綜合活動課程大綱之相關規定。 : 貳

貳 貳

貳、 、 、 、目 目 目 目 的 的 的 的: : : :為加強生活教育,訓練學生自治能力;充實休閒正當娛樂生活,

增進學生身心健康,試探學生性向,激發學生潛能,特訂定本 辦法。

參 參

參 參、 、 、 、活動時間 活動時間 活動時間 活動時間: : :每週四下午第七、八兩節。(一學期不少於 12 節) : 肆 肆

肆 肆、 、 、 、參加對象 參加對象 參加對象 參加對象: : :本校一、二年級學生。 : 伍 伍

伍 伍、 、 、社團類別 、 社團類別 社團類別 社團類別: : : :依據多元性向發展的目標導向,以年級、班級混合之方式,分 別成立性質多元之社團,本校社團共分為五類:

一、學藝活動類 二、康樂活動類 三、體育活動類 四、技能活動類 五、服務活動類 陸 陸

陸 陸、 、 、 、社團成立規 社團成立規 社團成立規 社團成立規定 定 定: 定 : : :: :: :

1、本校社團之成立分成二種型式:

(1)由本校教師依學生性質自行成立社團

(2)由學生發起自組社團,應於第二學期 6 月 20 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 受理,核准後,於新學年實施之。 100 學年度為自組社團試辦第一年,

故申請時間為 8 月 30 日至 9 月 5 日止。

2、學生自組社團須學生二十人以上簽名連署參加,並推舉一位發起人,自組 社團須搭配一位校內指導老師,並徵求老師同意。

3、向學務處訓育組領取社團創設申請表,並據實詳填,報請學務處 轉呈校長核准後,方得公開徵求社員,正式成立社團。

4、申請成立各種社團,其目的及活動內容與現有社團相類似,以 就該社團擴充組織或歸納合併原則,不得另行設立。

5、申請成立之社團核准後應公開徵求社員,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任何學生 參加該社團,人數不得少於四十人,未滿四十人,學務處得視情況解散該 社團,並將該社社員重新分配各社團, (社團性質特殊者除外)

6、學務處保有審核各申請社團之權利。

7、違規處理:申請成立之社團如有重大違規情事者,經學務處查證屬實,

(21)

由學務處公告之於下學年休社,其社員由活動組輔導轉至名額未滿的社 團,且不得於下學年申請復社或申請成立同類別、性質之社團。

柒 柒 柒

柒、 、 、 、社員招收與轉社 社員招收與轉社 社員招收與轉社 社員招收與轉社: : : : 1、社員招收:

(1)社團人數:各社團應由學務處就現有師資、場地、設備、經費等條件 參考社團指導老師意見後,決定容納成員之人數。

(2)學生於新學年開學後依學務處規定(公告時間及辦法)上網選填社 團,由學務處依學生選填之社團進行(電腦)分發作業,若所選填志願 人數超過社團容納量時,請學生就仍有空缺之社團,選填之,選填志 願作業完畢後,學務處於社團活動實施前,公告社團成員名冊。

2、凡學生依規定選填社團確定後,一學年內不得轉社。

捌 捌 捌

捌、 、 、 、社團指導老師及社團幹部 社團指導老師及社團幹部 社團指導老師及社團幹部 社團指導老師及社團幹部: : : : 一、指導老師:

(1)每一社團應設指導老師一名,以聘請校內有專長之教職員為原則,

任期一學年。

(2)社團指導老師須外聘時,應填寫社團外聘教師申請書,向學務處提 出申請,經學務處審查核准後始得聘任之。

(3)指導老師應指導社團幹部擬定社團活動計劃,執行社團活動,且於 每次社團活動到場指導,負責點名及秩序之維持,並評量社員之學 習表現。

二、社團幹部:社長、副社長,由全體社員推選之,但不得有違反校規記小 過處分以上之記錄,各社團得視情況需要分設下列各組如社 團幹部表。

玖 玖

玖 玖、 、 、 、社團活動規定 社團活動規定 社團活動規定 社團活動規定: : : : 一、社團課程:

(1)社團課為正式課程之一部分,學生均須依分配或登記之社團參與活 動,未確實參加者登記為曠課;各社團指導老師不得同意學生私自 交換社團,若違反此規定,造成曠課時,學生不得有異議。

(2)各社團應於第一次社團活動時間結束後,將學期課程預定進度表、

幹部名冊送交學務處備查。

(3)各社團應配合學校校慶及各項活動提供各項表演節目與成果展出,

(22)

並儘量提昇學生各項才藝,鼓勵學生參加各項比賽及活動。

(4)各社團如有借用公用之場地時,應確實維護清理乾淨,並於社團時 間結束時歸還鑰匙,若未依規定,經勸說仍再犯之社團,校方有權 停借該使用場地。

二、社團經費:

各社團可視情況需要酌收社費供社團運用,社團活動經費由參加社員 自行負擔為原則,收取社費前應清楚讓社員知道其用途,社團所有活 動相關經費之收支、運用,應建立明細表公告備查,以避免不必要之 爭議。

拾 拾

拾 拾、 、 、 、活動辨理 活動辨理 活動辨理 活動辨理: : : :

社團活動時間若須進行校外活動時,須事先填寫校外活動申請表,經 學務處核准後,由指導老師全程陪同進行,於校外進行活動時,學生仍應 遵守校規之規範,如有違反校規之重大情節,仍以校規論處,當學期該社 團不得再申請進行校外活動。

拾壹 拾壹

拾壹 拾壹、 、 、 、成果發表及評鑑 成果發表及評鑑 成果發表及評鑑 成果發表及評鑑: : : : 一、成果發表:

(1)各社團得配合校慶或學校重大活動,進行社團成果發表。各社團 若於平時社團活動時間欲申請社團展演,應於發表前二週,向學 務處提出申請,學務處視情況安排。

二、社團評鑑:

詳如本校社團評鑑辦法 拾貳 拾貳

拾貳 拾貳、 、 、 、輔導及獎勵 輔導及獎勵 輔導及獎勵 輔導及獎勵: : : :

一、學務處得以輔導立場訂定具體之社團幹部管理辦法,協助社團正常運 作。

二、學務處得具體規範社團各幹部之工作執掌,並於新學年度舉行社團幹 部訓練,輔導各社團幹部確實分工。

三、列為優等之社團得由學務處公開表揚,頒發績優社團證書,並酌情獎 勵其社長、副社長及幹部。

拾參 拾參

拾參 拾參、 、 、 、本要點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23)

100 學年度(上)社團指導老師暨上課地點表(2011-08-19)

國中部社團名稱 活動地點 指導教師 高中部社團名稱 活動地點 指導教師

學術文化性社團 學術文化性社團 學術文化性社團

學術文化性社團 學術文化性社團學術文化性社團學術文化性社團學術文化性社團

1 原住民文化社 林珮華 1 原住民文化社 林珮華

2 自然科學社 自然科實驗室 王震華 2 書香社 圖書館 蔡孟穆

3 * 外 交 小 尖 兵

普 1-7 教室 廖賢婷

4 *自然科學社 普 2-5 教室 吳培源

5 昆蟲研究社 資 2-3 教室 許正金

6 校刊社 國文科

技藝性社團 技藝性社團 技藝性社團

技藝性社團 技藝技藝技藝技藝性社團性社團性社團性社團

3 紙黏土創作社 國 2-4 教室 黃釋惠 7 園藝社 普 1-3 教室 邱歆悅 4 手工藝品社 國 1-2 教室 陳淑琴 8 美工社 資 2-1 教室 蘇麗娟 5 手機吊飾創意社 國 2-6 教室 張慧娟

康樂 康樂 康樂

康樂、、、、體能性體能性體能性體能性社團社團社團社團 康樂康樂康樂康樂、、、、體能性體能性體能性體能性社團社團社團社團

6 桌球社 天祥樓 B1 球場 呂幸樺 9 魔術社 資 1-3 教室 顏惠珍 7 籃球社 籃球場 陳森毅 10 英 語 影 片 研 究

普 1-5 教室 孫靜珍 8 羽球社 昆仲樓前 林建泰 11 膽量訓練研究

普 2-2 教室 陳幸秀 9 撞球社 天祥樓 B1 球場 許家榮 12 動漫研究社 資 2-2 教室 趙修範 10 電影欣賞社 國 1-3 教室 秦素娥 13 吉他社 普 1-4 教室 顏峰石 11 童軍社 A 棟 1F 童軍教室 胡呈祥 14 體能訓練社 操場 林俊志 12 生活創意社 國 2-1 教室 陳媖琪 15 熱門舞蹈社 國璽樓中庭 陳聰吉 13 多國文化電影欣賞

國 1-5 教室 蔡文評 16 籃球社 操場 郭和志

17 羽球社 A 棟後方 林雨璉

18 世界文化社 普 2-6 教室 張朝棻

19 文學欣賞社 普 2-1 教室 郭心怡

20 棋藝社 普 2-3 教室 尤力永

21 流 行 資 訊 研 究

普 2-4 教室 梁建興

22 財經社 資 1-2 教室 顏姵瑄

服務性社團 服務性社團服務性社團

服務性社團 服務性社團服務性社團服務性社團服務性社團

19 仁愛社 生命教育中心專用教 廖敬杰 23 學生會 胡呈祥

24 春暉社 胡玉芳

25 志工社 蔄素儀

(24)

國中部社團名稱 活動地點 指導教師 高中部社團名稱 活動地點 指導教師

26 仁愛社 生命教育中心專用教 廖敬杰

校 隊

1 直笛團(40 人) 音樂教室 劉欣怡 1

體育校隊 木球、柔道隊(25 人)

柔道教室 張志豪

本學期社團時間 本學期社團時間本學期社團時間

本學期社團時間(100 學年度上學期學年度上學期學年度上學期學年度上學期) 國中國中

國中國中::9/8、、9/29/29/229/2222、、10/20、 、11/03、 、11/17、、12/08 高中高中高中高中::9/15、、9/29、 、10/27、、11/10、 、12/01、、12/15

備 註 1、 為國中部副導或非導師。

2、*為高中優質化特色社團。

※有任何問題,請與訓育組吳俞靜老師聯絡

(25)

高雄市天主教明誠高級中學學生社團(組織)成立申請書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社團名稱

社團性質

成立宗旨

成立時間 預計於 學年度第 學期起正式成立

檢附文件

□ 一、組織章程

□ 二、課程預定進度計劃

□ 三、連署簽名冊(至少20人)

□ 四、如社團有外聘指導老師,須檢附外聘基本資料。

姓名

班級 電話

發起人

電 子 郵 件 指導老師

簽章

(26)

學務處訓育組審核簽章 學務主任 校 長

准予成立

不予成立

原因

(27)

高雄市天主教明誠高級中學學生社團成立連署單

社團名稱:

連署注意事項

一、連署人必須親自簽名,不得任意冒名頂替簽名。

二、一旦社團獲准成立,連署人須參加該社一學年,中途不得任意退出。

序號 班級 學號 姓名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8)

高雄市天主教明誠高級中學學生社團外聘教師基本資料表 高雄市天主教明誠高級中學學生社團外聘教師基本資料表 高雄市天主教明誠高級中學學生社團外聘教師基本資料表 高雄市天主教明誠高級中學學生社團外聘教師基本資料表

學年度 學年度~起訖日期:

社團名稱 □國中部

□高中部 外聘教師

姓 名 性別 □男

□女

(黏貼二吋照片)

生日期 高 學

師 名 社 級

姓名

外聘 教師 社團 師 社 學

外聘教師資料 學

(29)

明誠中學高中職就學貸款注意事項及辦理程序

一、拿到註冊單後(一紅一藍),即到高雄銀行網站輸入所有申請資料:

1.至高雄銀行(http://www.bok.com.tw)網站,點選左列『助學貸款』

2.閱讀相關約定事項後,點選『同意』

3.依畫面指示仔細填寫就學貸款申請書,貸款金額請鍵入註冊單上之「可貸金

額」,填寫完畢點選『確認』,出現「本次申請資料」,再次確定資料無誤後 點選『申請送件』;

4.點選『列印就學貸款申請表』

,請列印申請/撥款通知書(3 聯)

二、持【三份申請/撥款通知書】及 學生及父母親的戶籍謄本(各戶政事務所可 辦理)、身分證、印章、學生證或新生入學通知,至高雄銀行各分行辦理對 保;若第一次申貸則須由父母親陪同 第一次申貸則須由父母親陪同 第一次申貸則須由父母親陪同 第一次申貸則須由父母親陪同( ( ( (單親者由父親或母親陪同 單親者由父親或母親陪同 單親者由父親或母親陪同) 單親者由父親或母親陪同 ) )至銀行 ) 至銀行 至銀行 至銀行 對保

對保 對保

對保,第二次後僅需學生至銀行對保即可。

三、對保完後在註冊日時拿【申請/撥款通知書一份】及【紅藍色註冊單】至 學務處訓育組核算差額

【※注意:對保後請勿再至郵局或銀行劃撥繳款】

四、核算差額後至總務處出納組補繳藍色註冊單全額及紅色註冊單差額

(差額=應繳總數-助貸金額)

註 1:收到學校發的註冊劃撥單之後即可開始辦理助學貸款

註 2: 100 100 100 100 學年度第 學年度第 學年度第 學年度第 1 11 1 學期之申貸 學期之申貸 學期之申貸 學期之申貸, , ,請於 , 請於 請於 請於 100 100 100 100 年 年 年 年 9 99 9 月 月 月 月 16 16 16 16 日 日 日 日前完成上述 前完成上述 前完成上述 前完成上述 4 44 4 個步驟 個步驟

個步驟 個步驟, , , ,並將申 並將申 並將申 並將申請 請 請 請/ // /撥款通知書 撥款通知書 撥款通知書交至學務處訓育組 撥款通知書 交至學務處訓育組 交至學務處訓育組, 交至學務處訓育組 , ,無交回者將 , 無交回者將 無交回者將 無交回者將 無法完成申貸

無法完成申貸 無法完成申貸 無法完成申貸。 。 。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第 13 點第 1 項但書明定「辦 理學雜費減免或已請領本部助學金之學生,得就本辦法第五條所稱之學雜等各 費減除學雜費或本部助學金後之差額申請就學貸款。」故可貸金額,應先減除 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各項助學金。

承辦人:明誠中學 學務處訓育組 吳俞靜 吳俞靜 吳俞靜 吳俞靜 老師 聯絡電話:(07)552-1593 轉 116

※ ※

※學生就學貸款需每學期重新辦理 學生就學貸款需每學期重新辦理 學生就學貸款需每學期重新辦理 學生就學貸款需每學期重新辦理, , ,請欲申請就學貸款之同學於 , 請欲申請就學貸款之同學於 請欲申請就學貸款之同學於 請欲申請就學貸款之同學於 開學前至高雄銀行完成對保手續

開學前至高雄銀行完成對保手續 開學前至高雄銀行完成對保手續 開學前至高雄銀行完成對保手續。 。 。 。

請公佈於佈告欄請公佈於佈告欄請公佈於佈告欄請公佈於佈告欄

(30)

[綜合活動課程表(B4)]

(31)

學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生教組 生教組 生教組提報資料 生教組 提報資料 提報資料 提報資料

胡呈祥 100.08.29

1.

友善校園週 友善校園週 友善校園週 友善校園週活動 活動 活動: 活動 : :

(1)反霸凌、反毒、反黑、反詐騙宣導活動

(2)宣導並防治濫用藥物、消除菸害以維護學生身心健康 (3)宣導品德教育、人權教育、法治教育與正向管教 2.

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系列活動 系列活動 系列活動 系列活動: :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要求遵守交通規則,以杜絕交通意外事故之發生 (2)國中交通安全講座

3.

法治教育 法治教育 法治教育 法治教育系列活動 系列活動 系列活動 系列活動: :

(1)嚴肅作息紀律,加強輔導管教遲到率偏高的學生

(2)加強禮儀堂規,個別輔導學習態度不佳、不遵守堂規的學生 (3)國中法治教育講座

4.

防震防災教育宣導 防震防災教育宣導 防震防災教育宣導 防震防災教育宣導: :

(1)有關校園防災演練與宣導活動 5.

學生輔導與管教相關法令宣導 學生輔導與管教相關法令宣導 學生輔導與管教相關法令宣導 學生輔導與管教相關法令宣導: :

(1)有關兒童及少年保護相關事件通報與處理 (2)有關校園性騷擾等性平事件通報與處理

(32)

貴家長您好:

不論您的孩子是新生或是舊生,在您的支持與鼓勵下,明誠中學這個大家庭不斷地成長茁壯,為 了營造一個平安愉快的學習環境,讓我們的孩子能夠在這邊安心快樂地學習成長,希望各位家長能仔 細看下列內容,和我們一起指導孩子們,讓他們天天都能健康平安、課業學習能天天有進步、能對於 未來充滿希望。謝謝您的合作!

明誠中學 學務處 敬上 中華民國 100 年 8 月 30 日

校園生活常規 校園生活常規 校園生活常規

校園生活常規 學生應注意事項學生應注意事項學生應注意事項:學生應注意事項:: :

1. 學生應準時到校,上學時間為 7:30 前到校並進入教室進行點名與早自習,以免被登記遲到。

2. 學生請假應依學生請假規定辦理手續,未按規定請假,將登記曠課。

3. 學校訂有學生攜帶暨使用行動電話規範,待家長簽回同意回條後,學生可攜帶行動電話到校,但 在校時間應關機禁止使用行動電話(撥打、接聽、打電玩,傳遞訊息等任何使用行動電話之行為), 如家長有緊急事件需聯絡,應先與導師聯繫;如學生有緊急事件需聯絡,需導師在旁陪同或至學 務處報備後使用。(請您注意,目前世界衛生組織將手機電磁波列為「2B 可能致癌物」,強調長時 間使用手機,會增加得腦瘤和神經瘤的風險,對正在發育中的兒童影響尤其為大。)

4. 學生服裝儀容需按照學生服裝儀容實施規定,頭髮應避免捲燙及染色以維健康。

5. 學生應自行攜帶餐具到校用營養午餐,勿用免洗餐具。

6. 學生應注意校園兩性平等的觀念,要相互尊重,並拒絕性騷擾事件的發生。

7. 學生應詳閱學生手冊之各項辦法與規定,學生手冊於學校網頁上有電子版提供下載。

提醒家長配合事項 提醒家長配合事項 提醒家長配合事項 提醒家長配合事項::: :

1. 請勿在校門口接送孩子,汽、機車接送請在家長接送區,上學時間為避免學校大門阻塞影響安全,

國璽樓地下室不開放家長暫停車輛,放學時間則開放地下室二樓,方便家長接送孩子。

2. 請叮嚀孩子不得單獨前往地下室、頂樓、校園死角處等地;如有緊急情事,應立即告知師長。

3. 請家長鼓勵孩子多喝白開水,少購買飲料,因為飲用太多含糖飲料將對孩子的發育造成不良影響,

有害身體健康。

4. 請要求孩子上學時勿在校外徘徊,放學後應立刻回家,要去友人家,需先回家告知父母,並留下 友人的電話以便聯絡。

5. 請要求孩子不要邊走邊吃,不購買外食,不亂丟紙屑垃圾。

6. 請平時多指導孩子相關安全常識。如上下學時請結伴;遇陌生人交談或搭便車時,請拒絕。

7. 注意孩子平時儀容狀況,是否怪異或太暴露,以免引起不良少年或歹徒的接近。

---請沿虛線撕下,交由學生繳回給導師--- 家長回條

家長回條家長回條

家長回條 ( ( (學務處 (學務處學務處學務處 給給給給家長的第一封信家長的第一封信家長的第一封信)家長的第一封信)))

□國中部 □普通科 □資處科 _____年_____班_____號 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已詳閱以上說明,並會與學校配合,一同指導孩子。

家長其他意見:

學生家長: (簽名) 中華民國 100 年 9 月 日

給家長的一封信

(33)

天主教明誠中學學生攜帶暨使用行動電話規範 天主教明誠中學學生攜帶暨使用行動電話規範天主教明誠中學學生攜帶暨使用行動電話規範 天主教明誠中學學生攜帶暨使用行動電話規範

壹、依據:高雄市教育局 99 年 7 月 2 日高市教二字第 0990027403 號函,暨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第 16 條規定辦理。

貳、目的:為避免學生濫用行動電話,維持校園秩序與課堂安寧、使學生在校能專心學習,同時提供學生與 家長使用行動電話聯繫管道時,能有效管理並教育學生正確的觀念與禮儀,特訂定本規範。

參、申請攜帶規範:凡本校學生欲攜帶行動電話到校者,必須徵求家長同意後,於開學二週內填寫「攜帶暨使 用行動電話家長同意回條」(如附件一)後,繳交導師留存管理,一人以申請一支為限。另 請導師填寫「行動電話彙整表」(如附件二)交由學務處存查。

肆、管理規範:

一、攜帶暨使用規定:

1. 本校學生,在校時間應關機禁止使用行動電話(撥打、接聽、打電玩,傳遞訊息等任何使用行動 電話之行為),以維安寧,並且嚴禁於上課時間將行動電話放置於桌上。

2. 學生行動電話關機期間,如家長有緊急事件需聯絡,應先與導師聯繫;如學生有緊急事件需聯絡,

需導師在旁陪同或至學務處報備後,在學務處使用。

3. 段考(含模擬考)期間,嚴格禁止攜帶進入考場。

4. 行動電話不得外露於制服、書(背)包外等。

5. 上學前、放學後,在公共場所使用行動電話時,不得大聲喧嘩或口出穢言,並注意使用電話禮儀。

6. 嚴禁使用行動電話做為聚眾滋事、網路簽賭等行為之聯繫工具。

7. 嚴禁於校內進行充電。

二、違規處理原則:

1. 未經申請或因違反規範禁止攜帶行動電話到校卻私自攜帶者,得取消申請攜帶行動電話之資格。

2. 學校發現學生違規攜帶或使用行動電話,當場得由發現之教師暫時保管,於無妨害學習或教學之 虞後歸還,情節嚴重者,得通知家長或監護人領回;不接受師長代管行動電話者,得加重處份。

3. 第一次違反規定時核予警告乙次處分,經勸導仍未改正者得加重處分,並通知家長其子弟在校行 為。

4. 第二次違反規定時核予小過乙次處分,由導師通知家長到校親自領回,並禁止其子弟攜帶行動電 話到校。

5. 考試期間違反規定攜帶進入考場者,以違犯考場規則該科目零分計算並核予記過處分。

6. 被註銷資格,擬重新申請者,於次學期方可再提出申請。

三、凡攜帶行動電話到校的同學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自行負責,學校不負保管及賠償之責。

四、學生使用行動電話具照相與錄影、錄音功能者,應尊重他人隱私,不得任意拍攝及上傳散播,不當 使用時需自負法律責任;亦不得下載限制級圖片與影音,違反規定者依學生獎懲要點處理。

五、全體教職員均負有教育學生使用行動電話之責任,教師如查獲學生違規使用行動電話,請先交由該 班導師依本規範處理,師長暫時保管行動電話時,應負妥善保管之責,並注意學生隱私權之保障。

六、家長對本使用規範有特殊考量時,得提出申請並記載於同意書備註欄內。

伍、本規範經校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天主教明誠中學學生攜帶暨使用行動電話規範 家長同意回條

□國中部 □普通科 □資處科 ___年___班___號學生_________願意接受「天主教明誠中學學 生攜帶暨使用行動電話規範」,門號: ,若有違反前述規範相關規定者,願 意接受學校處分,絕無異議。

學生: (簽名) 學生家長(監護人): (簽章)

其他意見:

中華民國 100 年 9 月 日

(34)

100 100 100

100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 友善校園週 友善校園週 友善校園週 友善校園週 宣導資料 宣導資料 宣導資料 宣導資料 1. 防制霸凌學校相關人員應有之作為

發 發 發 發 現 現 現 現 期 期 期 期

處 處 處 處 理 理 理 理 期 期 期 期

追 追 追 追 蹤 蹤 蹤 蹤 期 期 期 期

防制霸凌因應小 組評估確認(是 否為霸凌案件或 重大校安事件)

啟動(霸凌)

輔導機制

評估是否 改善

個案情形嚴重者 轉介專業輔導機 構、醫療單位治 療、社政機構輔 導安置或洽司法 機關協助 偏差行為發現方式:

1.導師或學輔人員平時觀察 2.學生、家長投訴 3.校園霸凌調查問卷

4.其他(如民眾投訴、警方通知等)

1.進行校安通報

2.召開輔導會議(由校長召集,成 員包括導師、學務人員、輔導教 師、家長、社工人員及少年隊)

3.完備輔導紀錄

4.持續輔導個案改善情形,應就霸 凌者、受凌者、旁觀者擬訂輔導 計畫,明列輔導內容、分工、期 程等

偏差行為

1.防制霸凌因應小組由校長召集,成員包 含導師、學務人員、輔導老師、家長、社 工人員及少年隊

2.應列甲級通報的霸凌事件評估:

(1)具有欺侮行為 (2)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 (3)呈現生理或心理侵犯的結果 (4)兩造勢力(地位)不對等 (5)其他經小組認定為霸凌個案者 3.重大校安事件評估:

一、導師初評包含:

1.導師依權責輔導學生

2.評估偏差行為類別、屬性及嚴重程度 3.評估是否請求支援協助

4.疑似霸凌案件或是重大校安事件,送學 校防制霸凌因應小組確認

二、家長依法有教養權利與義務

重大校安 事 件

導師初評

啟動 輔導機制

評估是否 結案

霸凌案件

1.送醫、通知家長、

報警 2.進行校安通報 3.成立輔導小組(成

員由學校依實際情 況決定)

4.完備輔導紀錄 5.提學生獎懲因應小

討論

(35)

霸凌事件相關法律責任 一

一 一

一、 、 、 、 有關教育人員 有關教育人員 有關教育人員 有關教育人員( ( (校長及教師 ( 校長及教師 校長及教師) 校長及教師 ) )通報義務與責任部分 ) 通報義務與責任部分 通報義務與責任部分 通報義務與責任部分

義 務

義 務

義 務

義 務 責責責責 任任任任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30 條第 2 款規定,任何人 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 身心虐待之行為。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34 條第 1 項規定,教育人 員知悉兒童及少年遭受 身心虐待者,應立即向 直轄市、縣 (市) 主管 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 過 24 小時。

校園霸凌行為,如已達身心虐待程度者,校長及教師身為教 育人員,應依法通報,未依規定通報而無正當理由者: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61 條規定條規定條規定,條規定,,處新臺幣,處新臺幣處新臺幣 6 千元以處新臺幣 千元以千元以千元以 上

上 3 萬元以下罰鍰萬元以下罰鍰萬元以下罰鍰萬元以下罰鍰。

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 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 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

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 7 條第條第條第條第 1 項第項第項第項第 2 款款款款、、、、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 6 條第條第條第條第 1 項第項第

項第項第 2 款規定款規定款規定款規定,,,,其如屬違反法令其如屬違反法令其如屬違反法令,其如屬違反法令,,,而情節重大者而情節重大者而情節重大者而情節重大者,,,,得記大過得記大過得記大過。得記大過。。。

二 二 二

二、 、 、 有關學生為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部分 、 有關學生為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部分 有關學生為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部分 有關學生為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部分

責 任責 任 責 任責 任 性 質 性 質 性 質 性 質

行 為 行 為 行 為 行 為 態 樣 態 樣 態 樣

態 樣 法法法法 律律律律 責責責責 任任任任 備備備備 註註 註註 依刑法第 277 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 3 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 千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 者,處無期徒刑或 7 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傷害人之傷害人之 傷害人之傷害人之 身體或健身體或健 身體或健身體或健 康康

康康

依刑法第 278 條,使人受重傷者,處 5 年以上 12 年 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 7 年 以上有期徒刑。

剝奪他人剝奪他人 剝奪他人剝奪他人 行動自由行動自由 行動自由行動自由

依刑法第 302 條,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 人之行動自由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 百 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 7 年以 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 徒刑。未遂犯亦處罰之。

刑 罰刑 罰 刑 罰刑 罰

強 制 強 制 強 制

強 制 依刑法第 304 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 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 百元以下罰金。未遂犯亦處罰之。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 規定,7 歲以上未 滿 12 歲之人,觸犯 刑罰法律者,得處得處得處得處 以保護處分

以保護處分 以保護處分

以保護處分,12 歲 以上 18 歲未滿之 人,得視案件性質得視案件性質得視案件性質得視案件性質 依規定課予刑責或 依規定課予刑責或 依規定課予刑責或 依規定課予刑責或 保護處分

保護處分 保護處分 保護處分。

(36)

依刑法第 305 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

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 2 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 3 百元以下罰金。

恐 嚇 恐 嚇 恐 嚇 恐 嚇

依刑法第 346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 6 月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 千元以下罰金。其獲得 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未遂 犯亦處罰之。

侮 辱 侮 辱 侮 辱

侮 辱 依刑法第 309 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 3 百元以 下罰金。以強暴公然侮辱人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金。

誹 謗 誹 謗 誹 謗

誹 謗 依刑法第 310 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 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 1 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 之罪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 千元以下罰 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 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一般侵權 一般侵權 一般侵權 一般侵權 行 為 行 為 行 為 行 為

依民法 184 條第 1 項,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 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 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 事 民 事 民 事 民 事 侵 權 侵 權 侵 權 侵 權

侵害人格 侵害人格 侵害人格 侵害人格 權之非財 權之非財 權之非財 權之非財 產上損害 產上損害 產上損害 產上損害 賠 償 賠 償 賠 償 賠 償

依民法 195 條第 1 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

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 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 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 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行 政 行 政 行 政 行 政 罰 罰 罰 罰

身心虐待 身心虐待 身心虐待

身心虐待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58 條第 1 項,處新臺幣 6 萬 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其姓名。

依行政罰法第 9 條規定,未滿 14 歲人之行為,不 予處罰。14 歲以 上未滿 18 歲人之 行為,得減輕處 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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