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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三光國民中學幹事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
一、職稱:約僱人員(本校教務處幹事娩假暨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正取 1 名、備取至多 2 名。
三、僱用期間:職缺需求日期自 108 年 11 月 1 日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年度 契約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一年一聘,視工作表現優良者,予以續 聘,下ㄧ年度續約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以此類推續約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另如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 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工作地點:臺中市立三光國民中學(地址:臺中市北屯區三光一街 77 號)
五、報酬:以約僱 5 等 280 薪點(約月薪 34,916 元)計酬,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 算。
六、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 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之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三)具基本文書處理、資訊處理能力(含 Word、Excel、Internet 等)及勞 健保加退保作業者尤佳。
七、公告時間:108 年 10 月 9 至 108 年 10 月 15 日 八、工作項目:
(一)辦理教師調代課事宜。
(二)每月結算所有教師兼代課鐘點費。
(三)協助教學組相關業務及活動。
(四)臨時交辦事項。
九、聯絡及應徵方式:
(一)檢具下列證件(請以 A4 格式依序裝訂),於108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 前,親自送達或以掛號郵寄 406 臺中市北屯區三光一街 77 號,臺中市 北屯區三光國民中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 請註明「應徵教務處幹事職務代理人」。
1、公務人員履歷表 1 份(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 聯絡電話,請務必詳實填寫並簽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份。
(二)聯絡方式:(04)2231-3699 轉 750 人事室。
十、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將於108 年 10 月 16(星期三)17 時前公告面 試名單於本校網站(http://www.sgjh.tc.edu.tw/),請逕行上網查閱,不再另行通 知。面試日期為108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一),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面試當 天攜帶身份證正本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未到者視同放棄,
如成績未達錄取標準(80 分),本校得斟酌從缺錄取。
十一、甄選結果:甄選錄取人員個別通知,並於 108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二)17 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sgjh.tc.edu.tw/)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www.tc.edu.tw/)。
-2-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與所 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甄選人員 若未檢齊證件資料影本、逾期、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 件,未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已貼回郵及填寫收件人姓 名、地址信封。
(三)未達錄取標準 80 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