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共 2 頁 病歷 3-12-5 A 版 106 年**月**日經第 4 次病歷管理 暨電子病歷推動管理會決議通過
臺中榮民總醫院
顱內經動脈血栓取出手術說明書
此份說明書是有關您即將接受的手術效益、風險、替代方案的書面說明,可做為您與醫師討論時的 補充資料。最重要的是我們希望您能充份瞭解資料的內容,所以請您仔細閱讀;如果經醫師說明後您 對此手術(或醫療處置)仍有任何疑問,請在簽名前再與您的醫師充分討論,醫師會很樂意為您解答,
讓我們一起為您的健康努力。
1.手術(或醫療處置)名稱:
顱內經動脈血栓取出術
2.手術目的或效益:
2.1 何謂腦梗塞?
腦梗塞(缺血性腦中風)是腦部血管被血栓阻塞造成腦細胞缺氧壞死,而產生永久性的腦部傷害並 造成癱瘓,甚至死亡。當發生急性腦動脈阻塞時,腦組織壞死範圍將隨著時間進行而增加,最終導 致阻塞處下游完全壞死。
2.2 何謂經動脈血栓取出術?
在鼠蹊部穿刺股動脈後將導管置入血管中,再將導管送到腦部阻塞的血管處,以特殊導管抽吸的方 式將血栓吸出,或是以血管支架的方式將血栓取出,使阻塞的血管再度通暢,以減少腦壞死的範圍。
腦梗塞時,越早治療,壞死範圍可能減少。
2.3 適應症
2.3.1 急性梗塞性腦中風患者,明確的發病時間,腦前循環在
8 小時
內,後循環在24 小時
內。2.3.2 經影像檢查證實
有顱內大血管阻塞,沒有腦出血現象
,且腦壞死區域尚未 擴大
(ASPECT score>=6)。2.3.3 中風症狀較嚴重者(NIHSS Stroke Scale 評分≧ 8,≦30,若不符合者,通常治療效益不佳 且風險升高,若家屬提出要求,且醫師評估可能對病人有益,須自費治療,自費同意書另行 簽署)。
2.3.4 中風發作前,日常生活起居能自理(mRS 0-3 為宜)。
2.4 效益(經由顱內經動脈血栓取出手術,您可能獲得以下所列的效益,但醫師並不能保證您獲得任 何一項手術效益)
2.4.1 研究顯示,以動脈內取栓術治療顱內大動脈阻塞的
打通率可達 6~9 成
。2.4.2 可以提昇
良好癒後(生活可自理)約 1030% 。
2.4.3 若病患影像檢查發現腦部已經壞死,側枝循環不好,病患即使接受介入取栓治療也不一定會 有好處。
3.手術風險(包含手術後遺症、併發症):
任何手術(或醫療處置)是都可能有風險的
,以下所列的風險(含手術後併發症)已 被認定,但是仍然可能有一些醫師無法預期的風險未列出。)3.1 即使醫師盡了最大的努力,仍然
可能無法打通血管
。3.2 即使血管打通了,也不代表病人可以恢復到中風前的狀態。若腦血管阻塞過久,或阻塞範圍過 大,
既使血管恢復暢通,腦細胞功能也未必恢復
,病患仍會有行動與功能障礙。3.3 治療過程有
可能引發動脈破裂、腦部出血、或新的動脈阻塞,使病程更加 惡化,嚴重時可能會導致癱瘓、植物人或死亡。
科 別: 病床號:
索引號: 性別:
姓 名:
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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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須使用含碘對比劑,少數人會有過敏反應,嚴重的全身性反應發生率約為 0.04%至 0.2%,死亡 率約為十萬分之一。
3.5 與麻醉相關的風險。
4.替代方案:
(這個手術(或醫療處置)的替代方案如下,如果您決定不施行這個手術(或醫療處置),可能會有 危險,請與醫師討論您的決定)。
可能替代方案:
一般替代的方案是藥物治療。因病灶之特性及影響範圍之不同, 不實施醫療處置之可能後果於不同個體間, 存在有極大之差異,如有任何疑問,請與您的醫師充分討論,醫師會很樂意為患者解答。
5.手術後照護
術後會將病人送至加護中心觀察直到病人情形穩定。術後會在傷口以 1 公斤砂袋覆蓋傷口,再以 繃帶加壓止血 2 小時,此時宜有家屬陪伴,以觀察傷口是否有再滲血,如有滲血或病情惡化者,應 立即告知醫護人員處理。術後 12 小時內要絕對臥床,穿刺部肢體不可彎曲。
6.醫師補充說明:(包含病人提出之疑問及解釋說明)
說明醫師: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病人之聲明:
1.醫師已對我或我家人的病情提供充分資訊,並且我已經暸解及接受這個檢查或處置的必要性、步驟、
風險等相關資訊;醫師也已清楚解答我對這個檢查或處置的各項疑問。
□同意顱內經動脈血栓取出術 □不同意顱內經動脈血栓取出術
立同意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立同意書人非病人(受檢者)本人者,請加填下述資訊:
關係:病人之 身分證號: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