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約僱技佐甄選簡章
壹、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 用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職稱及名額:約僱技佐,正取 2 名、擇優備取。
參、報名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電腦文書處理(含 WORD、EXCEL、公文文書 處理系統等)能力。
二、有工作熱誠、負責盡職、品行良好、無不良嗜好,且具良好溝通能力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各款 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7-1 條所定不得進用之情事者,即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 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 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五、具備公家機關總務工作經歷者尤佳。
肆、工作內容:
一、辦理工程公文書處理及填報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學校一般營繕請修等相關業務。
三、辦理雜項物品零星採購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伍、僱用期間:本職缺預計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 111 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任用計畫分 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約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 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陸、僱用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核敘 250 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 31,175 元(另依 111 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作業調整薪資)。
柒、報名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或線上報名,自公告日起至 111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止,通訊報名者,
以郵戳為憑,將下列應繳交證件以掛號郵寄(106317)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 2 段 52 號本校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技佐」),逾期不受理:
(一)報 名 表 ( 請 貼 妥 照 片 , 如 附 件 1 )、 自 傳 ( 如 附 件 2 ), 請 至 本 校 網 站 https://www.taivs.tp.edu.tw/ 教職員事務/ 教職員甄選公告區下載簡章。(線上報 名者免附)
(二)具結書 (請自行至本校網站https://www.taivs.tp.edu.tw/ 教職員事務/ 教職員甄選 公告區下載)。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五)男性需備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六)相關經歷證件或離職證明書(無者免附)。
二、採線上報名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一)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不需具 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 歷自傳不得空白,內容請包括:個人成長歷程、家庭背景、學經歷、個人專長、
工作理念、轉任原因、自我工作期許等),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 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前開應繳證件(二)至(六)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 PDF 檔案後上傳(容量限制 10MB)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三、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如有 疑問,請洽 (02)27091630 分機 1712 人事室劉小姐。
捌、甄選方式:由本校進行書面審查,擇優以電話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擇優錄取,不 合格或不適任者,恕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亦不退還。
※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總分未達 80 分者不錄取)。
玖、甄選結果:經甄選錄取者,應於報到後 2 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 3 個月 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工作之傳 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 員依序遞補。
拾、僱用相關條件:
一、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無條件解除 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僱用期間應接受本校工作上之指派調遣,並遵守本校之一切規定,如因工作不力或 違反契約書有關規定,本校得隨時解僱。
三、僱用期間勞保、健保、勞退等依相關規定辦理。
拾壹、附則:
一、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應負行政、
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二、參加甄選者,須同意本校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查證,
如經查證登記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三、凡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始得報名。
四、錄取進用人員應專任,非經學校同意不得在校外兼課兼職。
五、錄取進用人員,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相關工作,且不得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如 有違反情事,除予解僱外,並視情節移請政風單位或司法機關偵辦。
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或由本校隨時公告補充。
七、本報名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試進行蒐集處理 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臺 北 市 立 大 安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約 僱 技 佐 甄 選 報 名 表
報名編號: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貼照片 身 分 證
字 號 聯 絡 電 話
通 訊 地 址
學 歷
現 職
證 照 □英檢 級□其他:
經 歷
(重要參考 資料,請詳
填)
服 務 機 關 職 稱 起 迄 年 月 主要工作(職務專長)
報 名 人 員
簽 名
以上由報考人自行填寫。
附件 1
自 傳
(請簡要敘述,勿超過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