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间) 在职员工(名)
雇员
收益(百万澳门元) 支出
员工支出 经营费用
购货、服务及佣金支出 增加值总额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盈利 旅行团 客运票务
盈利比率(%) 订房服务 出租旅游车连司机
盈利与支出比率(%)
在职员工平均增加值(千澳门元)
支出
•
旅行社调查
2017 年
– 旅行社全年收益为80.0亿元,按年上升20.7%;收益主要来自旅行团(24.9亿元)、订房服务(20.6亿元)及客运票务(16.6亿元)。
– 支出共76.1亿元,同比增加19.8%;主要是购货、服务及佣金(60.2亿元),上升26.0%。
在收益结构方面,旅行团(31.1%)及客运票务的收益占 比(20.8%)同比分别下降0.1个百分点及4.1个百分点;
而订房服务的收益比例(25.8%)则大幅上升6.5个百分 点。
2017 2016r 变动(%) 210 209 1 间
– 由于收益的增长高于支出,令行业盈利录得42.6%增幅,为3.9亿元。反映行业对经济贡献之增加值总额按年上升12.9%至 11.2亿元,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则减少57.2%至6,074万元。
– 有营运的旅行社共210间,按年增加1间。在职员工亦增加5.9%至4,500名,其中司机占30.9%(1,391名)。
主要指标 收益结构
7 998 6 625 20.7 7 610 6 352 19.8 4 500 4 250 5.9 4 434 4 171 6.3
6 018 4 776 26.0 1 120 992 12.9 732 720 1.7 860 856 0.4
4.9 4.1 0.8 p.p.
5.1 4.3 0.8 p.p.
61 142 -57.2 388 272 42.6
977 -3.5
出租机动车
收益
订购游乐场、表演 等门票
订房服务 2 062 1 279 61.2
其他
2017 2016r 变动(%)
旅行团 2 491 2 066 20.5
249 233 6.6
主要收益
百万澳门元出租机动车 303 186 63.1
订购游乐场、表演等门票 163 113 43.9
使用旅行社服务外出的居民有所增长,带动行业收 益按年上升20.7%。来自旅行团(24.9亿元)、订房服务 (20.6 亿 元 ) 及 客 运 票 务 的 收 益 (16.6 亿 元 ) 分 别 上 升 20.5%、61.2%及0.9%;出租旅游车连司机收益(9.4亿 元)则减少3.5%,但出租机动车的收益增加63.1%至3.0 亿元。
支出结构
•
客运票务 1 664 1 650 0.9
出租旅游车连司机 942
旅 行 社 的 支 出 有79.1% 为 支 付 予 购 货 、 服 务 及 佣金,为60.2亿元,按年上升26.0%;当中旅行团(24.3 亿元)、订房服务(16.8亿元)及客运票务费用(15.5亿元) 均录得升幅,分别为27.2%、59.3%及1.0%。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统 计 暨 普 查 局
9.6%
11.3%
20.3%
32.0%
22.1%
4.7%
79.1%
客运票务
旅行团
佣金及 其他支出 订房服务 购货、服务
及佣金支出 经营费用
员工支出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31.2%
24.9%
19.3%
14.8%
2.8%
1.7%
5.3%
31.1%
20.8%
25.8%
11.8%
3.8%
2.0% 4.7%
2017年 2016年r
百万澳门元
•
员工支出
百万澳门元盈利
百万澳门元 %
•
增加值总额及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百万澳门元
•
公积金及保险计划供款 17 14 17.2
其他福利 22 21 3.9
反映行业对经济贡献之增加值总额为11.2亿元,按年 上升12.9%。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同比下跌57.2%至6,074万元,其中 机动车(5,964万元)减少58.1%;另一方面,由于出售商 铺的总额较购入为高,导致楼宇及其他建筑物的固 定资本形成总额(-333万元)录得负值。
盈利、盈利比率及盈利与支出比率
由于收益高于支出,令行业盈利录得42.6%按年增幅,为3.9亿元。盈利比率(4.9%)及盈利与支出比率(5.1%)均 增加0.8个百分点,反映行业的营运表现较2016年为 佳。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总数 732 720 1.7
现金薪酬 694 685 1.3
主要经营费用
行业经营费用为8.6亿元,按年增加0.4%;当中机动车 租金(4.1亿元)和保养及维修费用(5,287万元)下跌4.6%及 3.4%;燃料(1.3亿元)、场所租金(7,077万元)、第三者提 供服务(4,260万元)等经营费用则分别上升4.1%、0.4%
及22.7%。
2017 2016r 变动(%) 员工支出有7.3亿元,按年上升1.7%。现金薪酬增加 1.3%至6.9亿元;占员工支出94.8%,按年减少0.4个百 分点。
机动车 楼宇及
其他建筑物
其他
2017 2016r 机器及
其他设备
412
134
71 53 43
19 432
129
70 55
35 16 0
100 200 300 400 500
机动车 租金
燃料 场所
租金
保养 及维修
第三者 提供服务
2017 2016r
巿场推广及 宣传
248
415
258 272
388 3.9
5.7
4.0 4.1
4.1 4.9
6.1
4.1 4.3 5.1
0 1 2 3 4 5 6 7 8
0 250 500 750 1 000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盈利 盈利比率 盈利与支出比率
r
60
3
- 3
1 142
3
- 7
4
- 25 0 25 50 75 100 125 150
按员工数目划分的主要指标
•
百万澳门元
•
旅行团 订房服务 出租机动车
客运票务 出租旅游车连司机 订购门票及其他
•
百万澳门元
购货、服务及佣金支出
•
3.0
盈利比率 盈利与支出比率
(百万澳门元) (%)
2017 2016r 2017 2016r 2017 2016r
场所(间) 在职员工(名) 收益 支出 盈利
2017 2016r 2017 2016r 2017 2016r 2017 2016r
86 46 2.5 2.0
< 10名 87 91 448 451 962 1.9
2 213 19 612 672 881 759 864
3 297
1.9 10-29名 88 82 1 416 1 250 3 383 2 259
1 029 934 1 009 28 19 2.9
2.6 2.1
257 181 9.3 7.0 10.2 7.6
3.4
≧50名 18 17 2 024 1 877 2 772 2 578 2 515 2 396
734 17 25 1.9 3.3 2.0
30-49名 17
按员工数目分析,有50名或以上员工的旅行社按年增加 1间至18间;在职员工(2,024名)亦上升7.8%。该规模旅行社 的收益上升7.5%至27.7亿元,当中订房服务收益(7.3亿元)上 升11.1%,而出租机动车收益(2.1亿元)更显著增加105.6%;
另外,出租旅游车连司机(6.9亿元)及旅行团收益(5.9亿元) 则分别下跌5.8%及5.1%。
收益种类
支出有25.1亿元,同比上升5.0%。用于购货、服务及佣金 支出增加8.6%至15.8亿元,当中47.9%为旅行团费用(7.6亿 元)。此外,经营费用为5.7亿元,微升0.2%,其中机动车 租金(3.6亿元)下跌2.2%;员工支出则减少1.8%至3.6亿元。
有30至49名员工的旅行社(17间)按年减少2间,在职员工 (612名)亦减少8.9%。收益上升16.0%至8.8亿元,主要由客 运票务收益(3.9亿元)上升49.8%所带动,而来自旅行团收益 (2.1亿元)亦微升0.4%。
<10名 10-29名 30-49名 ≧50名 在职员工
该规模旅行社的支出同比增加17.7%至8.6亿元,当中购 货、服务及佣金支出(6.5亿元)上升30.4%。经营费用减少 14.7%至1.1亿元,主要由于机动车租金(2,480万元)及燃料费 用(2,376万元)分别下跌37.8%及19.8%所致。员工支出亦减 少3.6%至1.0亿元。
有10至29名员工的旅行社共88间,按年增加6间;在 职员工亦上升13.3%至1,416名。收益上升49.8%至33.8 亿元,其中来自旅行团(15.1亿元)及订房服务收益(8.8 亿元)的升幅均较整体为高,分别为45.2%及253.2%。
支出
在职员工
< 10名 10-29名 30-49名 ≧50名 支出有33.0亿元,同比增加49.0%;用于购货、服务及
佣金支出(29.6亿元)录得53.7%升幅,其中旅行团(13.7 亿元)及订房服务费用(8.2亿元)分别显著增加61.5%及 153.5%。此外,员工支出(2.0亿元)及经营费用(1.4亿 元)分别上升12.9%及26.2%。
823 2 957 653 1 585
其中: 旅行团 150 1 369 156 759
订房服务 322 816 90 457
客运票务 327 658 376 187
356
燃料 3 24 24 83
经营费用 44 139 108 569
其中: 租用机动车 2 30 25
29
第三者提供服务 12 10 7 13
少于10名员工旅行社同比减少4间至87间,在职员工 有448名,微减0.7%。收益亦下跌6.5%至9.6亿元;来 自客运票务(3.6亿元)减少23.9%,订房服务收益(3.5亿 元)则上升20.3%。
场所租金 11 18 22 19
保养及维修 3 13 8
员工支出 67 201 103 361
该 规 模 旅 行 社 的 支 出 同 比 减 少7.5%至9.3亿元,有 88.1%支出用于购货、服务及佣金,为8.2亿元,下跌
179
1 511
211 590
356
707
388
213
354 882
99
727
23 108
120
692
26 46 20
210
25 131 42
338
0%
20%
40%
60%
80%
100%
•
百万澳门元
•
历年资料
场所(间) 在职员工(名) 收益(百万澳门元) 支出
增加值总额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盈利
盈利比率(%) 盈利与支出比率(%)
注:2016年旅行社的主场所、分社及服务柜台已合并为一个单位计算。
4︱旅行社调查
在盈利方面,有50名或以上员工的旅行社盈利按年增加 41.6%至2.6亿元,占行业盈利66.2%。盈利比率及盈利与支 出比率为各规模旅行社之冠,分别为9.3%及10.2%,按年上 升2.3个百分点及2.6个百分点。
盈利
有30至49名员工的旅行社由于其收益之升幅(+16.0%)较支出 (+17.7%)为低,令其盈利按年下降32.4%至1,702万元。盈利 比率(1.9%)及盈利与支出比率(2.0%)均减少1.4个百分点。
在收益大幅增长49.8%的带动下,有10至29名员工的旅行社 盈利按年大幅上升85.7%至8,590万元;盈利比率(2.5%)及盈 利与支出比率(2.6%)较2016年各微升0.5个百分点。
行业的增加值总额及在职员工录得按年增长,在职 员工平均增加值亦上升6.6%%至24.9万元;当中有50 名或以上员工旅行社的在职员工平均增加值高于整 体,达30.5万元,按年上升4.3%。
2017 2016r 2017 2016r
<10名 10-29名 30-49名 ≧50名
少于10名员工的旅行社其收益之跌幅(-6.5%)较支出(-7.5%) 少,致使盈利按年上升46.2%至2,827万元。该规模旅行社 的盈利比率及盈利与支出比率分别为2.9%及3.0%。
在职员工
百万澳门元 千澳门元
总数 1 120 992 249 233
按员工数目统计的增加值总额
总数 在职员工平均增加值
< 10名 96 87 213 193
10-29名 286 224 202 179
另一方面,有10至29名员工及少于10名员工的旅行社 之在职员工平均增加值分别为20.2万元及21.3万元,
同比分别增加12.9%及10.6%。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r
≧50名 618 549 305 293
有30至49名员工的旅行社其在职员工按年减少8.9%,
但由于跌幅稍少于增加值总额(-9.1%),令其在职员工 平均增加值仅微减0.1%至19.6万元。
30-49名 120 132 196 197
197 211 237 250 209
3 670 3 896 4 202 4 485 4 250
5 974 6 331 7 275 6 499 6 625
5 709 6 083 6 860 6 242 6 352
785 820 1 046 954 992
165 240 242 160 142
266 248 415 258 272
4.5 3.9 5.7 4.0 4.1
4.7 4.1 6.1 4.1 4.3
2017
28
86
17
257
19
46
25
181
0 100 200 300
2017 盈利 2016 盈利r
符号注释:
r 修订数字 p.p. 百分点
% 百分率 统计范围
统计范围包括参考年在本澳注册的225间旅行社。是次调查把旅行社的主场所、分社及服务柜台合并为一个单位计算;为方便 比较,2016年的数据亦作相应调整 。场所名单源自统计暨普查局的经济单位档案,并根据财政局及旅游局提供的资料补充而成。
由于在参考期内有15间旅行社并无营运,因此统计结果按210间有营运场所的资料计算。
词汇解释
场所:在单一地点单独地或主要从事一项经济活动的经济单位。
在职员工:指截至参考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在场所内工作之所有人士,包括雇员及无薪酬员工;但不包括已缺勤且复工时间未能 确定的人士。
盈利比率:将盈利除以收益再乘以100%。比率愈高,反映其将收益转化为盈利的能力愈高。
盈利及支出比率:盈利除以支出再乘以100%。比率越高,反映场所的成本效益越高。
在职员工平均增加值:增加值总额除以在职员工数目。指标反映每名员工为行业带来的经济贡献。
收益:提供服务及销售商品所得的营运收益,但未扣除任何成本。收益来自筹办旅行团、代订酒店客房、机票、车票、船票及表 演门票、出租机动车、出租旅游车连司机、佣金及其他未列明收益等。但不包括利息收益及保险赔偿之非营运收益。
支出:包括员工支出、购入作出售的商品及服务、佣金支出、经营费用等营运支出,但不包括折旧等之非营运支出。
经营费用:包括机动车租金、燃料、电费、保养及维修、场所租金、市场推广、市场调查及宣传、通讯、第三者提供的服务(如清 洁及大厦管理等费用)及其他经营费用等。
增加值总额:将收益加库存变化,再减去购入作出售的商品及服务、佣金支出及经营费用后之总数。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指固定资产(包括新、旧及场所自产自用之固定资产)之购置减固定资产销售后之数值。固定资产包括楼宇、家 具、机器及设备、交通工具、其他可使用一年或以上之耐用物品,以及现存固定资产的大型修复工程、改装和扩建。
盈利:将收益加上库存变化,再减去支出所得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