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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即時上工計畫-
用人單位及進用人員工作管理疫情防護指引
一、 用人單位:
(一) 對有發燒或有急性呼吸道症狀者進行管理並留存紀錄,主動鼓勵其在家休息。
(二) 調整上工時間,以減少人員之間面對面的接觸。
(三) 進用人員工作時間及地點採彈性及分流措施,並採空間區隔及調整。
(四) 置備必要的防疫物資並提供正確的使用方式,定期清潔或消毒工作環境及場所 物件。
(五) 建立體溫量測及篩檢等出勤管制措施,並實施訪客或承攬商等門禁管制措施。
(六) 對於確診個案近期從事工作或進出之工作場所,應加強地板、 牆壁、器具及 物品等之消毒。
(七) 辦理防疫相關安全衛生措施之宣導或教育訓練,並留存紀錄,宣導自我防護並 遵守社交禮節及保持社交距離。
(八) 近期如有曾從疫區出差或旅遊返回之人員,應密切留意其個人健康狀況,採取 必要之追蹤及管理措施。
二、 進用人員:
(一) 如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應留在家中休息。
(二) 應做好自主管理,保持手部清潔消毒,落實使用肥皂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 嗽禮節、遵守社交禮節及保持社交距離。
(三) 若出現發燒、咳嗽等身體不適,請速就醫,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史、接觸史 及是否群聚,並主動告知用人單位及配合各項防疫管制措施。
(四) 非必要,應避免前往室內聚集及人潮擁擠之處所。
(五) 用人單位如未能提供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進用人員得拒絕指派前往疫區提 供服務。
三、 個人防護裝備:防疫期間所需的個人防護裝備類型,應視疫情及從事工作可能暴露 的風險而定,可依據作業暴露風險等級類別選用包括呼吸防護具、髮帽、護目裝 備、面罩、手套和隔離衣等裝備,選擇及使用須注意以下事項並有查核機制:
(一) 根據個別的危害進行選擇。
(二) 呼吸防護具應有適當的密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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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必須全程正確配戴。
(四) 應定期檢查、保養和更換。
(五) 於脱除、清潔、保存或拋棄時,應避免污染自身、他人或環境。
四、 於工作場所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經個案事實認定屬職業災害者,其相關權益 如下:
(一) 有加勞保者,除可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申請各項職業災害給付,如勞保傷病給 付少於應領工作津貼,不足部分始由本計畫補足。
(二) 職業災害勞工均可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申請職業疾病生活津貼、看護、器具 等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