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再生水產業發展模式與推動之可行性
推動廢水處理廠放流水再生
優點
水資源開發不易,將工業區廢水視為另一穩定性水源為新興水源開發必 然趨勢。
將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水處理廠放流水,經再生程序處理提昇水質,可 做為替代性水源,降低廠商對於傳統水資源依賴,達到水資源永續利用 之目的。
協助廠商導入水回收再利用觀念,提升我國整體工業用水回收率。
推動方向
優先推動南部工業區水再生利用示範計畫。
針對本局轄下廢水處理廠放流水水量、水質穩定,且放流水再生技術可 行之工業區,進行整體放流水再生利用規劃。
鎖定工業區內有明確使用再生水意願之大用水戶,研擬再生水試用計 畫。
限制因子
再生水成本高 (每噸約25~30元)
建議再生水廠比照水庫模式興建,由政府出資,用水廠商只需擔付操作營運 費用。
使用者信心不足
藉由辦理水再生利用示範計畫,驗證放流水再生可行性,以提高使用者信 心。
推動水再生利用示範計畫先決要件
必備條件 成功要素
同步輔導廠商進行廠內製程及管線改善,使用再生 水可符合廠內生產需求,並確保產品品質穩定
輔導廠商用水管理
參考先進國家成功案例以及楠梓加工出口區成功案 例,規劃水量穩定供應、水質監測與應變機制
水質水量穩定
再生水模廠設置規模達5,000 CMD,廠商所分攤之 操作營運費用可達現行自來水價之水準
合理再生水價
水再生利用示範計畫之規劃、建廠與管線費用,將 納入「新興水源發展先期實施計畫」報院爭取,操 作營運費用由廠商分攤
推動與營運模式
台南科技工業區已設有中水道管線,其餘工業區則 需視配送水量與用戶分布設置配水系統
區內供水管線系統
位於高風險缺水區域工業區內,需有大用水戶表示 願意配合參與再生水示範計畫
使用再生水意願之廠商
業者關切重點
經濟面 (再生水成本)
廠商分攤之操作營運費用不高於現行自來水價,以符合經濟效 益,若未來採浮動價格,建議與自來水價調整幅度同步。
廠商分攤之操作營運費用,會隨著再生水模廠之營運期程不同 而有所不同,建議於示範計畫執行期間,採固定價格供應。
技術面 (供水穩定性)
再生水水質與自來水相同或更佳,以銜接目前製程,並降低廠 商純水系統負擔。
建議設置線上監控系統,確保供水水質。
規劃緊急備用水源,確保供水量穩定。
應避免再生水模廠產生之濃排水,對既有廢水處理設施造成負 擔。
關鍵問題分析
產水經濟規模
配水管線與營運人事費並不隨產水規模而變動,產水規模越 大,單位產水成本將隨之降低,可提高用水廠商使用意願。
若以常見之「UF-RO」程序為例,初步評估產水量超過5,000 CMD時,再生水模廠之營運維護成本約可達到現行自來水價水 準 (每噸11.5元)。
10 12 14 16 18 20
單位產水營運維護費 (NT$/m3 )
現行自來水價 現行自來水價 現行自來水價 現行自來水價
11.5元元元/m元 3 16,000
7,500 5,000 3,000 全廠回收最大 再生水量*(CMD)
41,000 19,000 1,3000 8,000 平均排放水量
(CMD)
林園 臨海 大社 台南科技
工業區 廢水廠
*以回收率40~45%估算
關鍵問題分析
(續)營運管理界面問題
再生水模廠與工業區廢水處理廠存在「界面問 題」;界面愈單純,再生水廠愈易推動與營運。
廢水處理廠水質之變動好壞將影響再生水產水水質。
再生水模廠產生濃排水水質含高導電度與高溶解性有機 物,必須排回既有廢水處理程序,將影響處理效能;若併 同放流水排放,如不符放流水標準,則有責任歸屬問題。
如再生水模廠與廢水處理廠管理分屬兩個不同單位,將造 成營運上的困擾。
林園工業區廢水處理廠之優勢:
林園工業區之納管各廠均需處理至符合陸面水體放流水標 準再排入廢水處理廠,並設有自動水質監測中心,放流水 水質相對穩定。
林園工業區污水處理廠不具處理功能,僅為調勻後海放,
且放流水量較大,即令再生濃排水排回調勻池內,不會對 既有設施造成影響。
沒有營運管理介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