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案件處理之探討 - 以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 收案對象為例
本研究為瞭解曾經遭遇醫療糾紛民眾之相關醫療經驗,與其對醫療糾紛發生原因之看法,並探討分析影響民眾處理醫療糾紛案件之相關因素。此研究以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受 理之醫療申訴個案(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以前)為對象,進行郵寄問卷調查。共寄發一九 一份問卷,得有效問卷為一○九份,回收率為五七 % 。本研究重要結果如下:
一、 在受訪者醫療糾紛經驗方面,發生最多科別為外科,其次為內科、婦產科及小兒 科。在受訪者認為所受主要醫療傷害或損失上,以病人死亡( 45.9% )及重傷( 37.6
% )為大部份。
二、 醫療過失行為實為醫療糾紛發生原因的主要重點,其次為醫師的告知義務,在醫 師告知義務上又以未告知治療上併發症或副作用為主要因素。
三、 在醫療糾紛發生時,有大部份的受訪者建議直接向當事人反應或是直接向醫院負 責部門反應,於是在醫院管理上建立良好的申訴通道是有其必要姓。
四、 在尋求社會有力人士(黑道)出面上,仍有 18% 受訪者建議此解決方式 ; 另有在 尋求司法途徑方面(律師、民事、刑事)有 64%~83% 的受訪者建議採取。
五、在醫療糾紛案件的處理上,醫療過失行為是引發法院訴訟的主要因素之一,再者就 是醫師實施手術或麻醉時未讓病患或其家屬簽手術同意書,則會可引發受訪者尋求社會 有力人士(黑道)協助與採取自力救濟等處理方法。
本研究最後討論研究限制,並建議未來研究方向,以提供社會各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