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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學門第三次相關期刊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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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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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藝術學門第三次相關期刊排序 研究成果報告(精簡版)

計 畫 類 別 : 個別型

計 畫 編 號 : NSC 98-2420-H-011-001-

執 行 期 間 : 98 年 10 月 01 日至 99 年 07 月 31 日 執 行 單 位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工商業設計系

計 畫 主 持 人 : 林品章 共 同 主 持 人 : 柯志祥

處 理 方 式 : 本計畫可公開查詢

中 華 民 國 99 年 08 月 25 日

(2)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成果報告

藝術學門第三次相關期刊排序計畫

計畫類別:■個別型計畫 □整合型計畫 計畫編號:NSC98-2420-H011-001

執行期間:九十八年十月一日至九十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計畫主持人:林品章 共同主持人:柯志祥

(3)

藝術學門第三次相關期刊排序計畫 摘要

由於台灣藝術學門相關的研究人才與專業性期刊與日俱增,且各大學在人員聘用 與升等上,也相瑝重視學者的期刊論文發表品質,如今距離上次藝術學門的學術期刊 排序已有 5 年,許多期刊的形式與發行制度已有所改變,也有新的期刊出現,因而有 必要重新針對藝術學門的學術期刊進行排序。本計畫延續劉思量(1999)與曾曬淑

(2004)的研究,透過多層次的主客觀評量及五次諮詢委員會議,針對台灣藝術學門 學術期刊進行排序,希望能得出嚴謹而周全的結果,藉以提升學術期刊的品質,並提 供相關學者專家參考。

在「客觀形式評量」上,計有 31 份期刊參加評比,由評比人員分為三階段進行,

並寄發結果給各受評期刊主編,提供兩次申覆機會,以求完備。在「主觀意見評量」

上,由諮詢委員自本計畫所提供的藝術學門六大領域學者名單中,篩選出各 20 名填 卷者,並請各受評期刊提供期刊文章電子檔,建置受評期刊電子資料網站,以供填寫 問卷的學者參考;本次共寄出 120 份問卷,回收 119 份,各期刊所得分數,與「客觀 形式評量」的結果進行比例加總,以排定受評期刊等第。最後將所有受評期刊區分為

「特優」、「優良」、「良好」、「一般」等四個等第,其中「特優」有 6 份期刊,

「優良」有 4 份期刊,「良好」有 9 份期刊,「一般」有 12 份期刊。本結果可以幫 助研究者在有限的精力與時間下,選擇較具影響力的期刊加以閱讀與投稿,也可以讓 期刊改進相關的編輯與審查程序,促成期刊學術水準的提升,以發揮其影響力。

關鍵詞:藝術學門、學術期刊、期刊排序。

(4)

Abstract

The number of arts discipline related researchers and professional journals in Taiwan are increasing and many universities emphasize on the publication quality of journal papers when they recruit and promote scholars. There have been five years since the last rating of arts discipline based academic journals, there were changes in the format and publication of many journals, new journals appeared. It was necessary to conduct a new rating on arts discipline based academic journals. This project was the continuation of Liu’s (1999) and Tzeng’s (2004) works and was conducted through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evaluation and five consultants meetings were held to rate arts discipline based academic journals in Taiwan. It was hoped that a rigorous and comprehensive result could be achieved to promote the quality of academic journals and to provide a reference to scholars and professionals.

There were 31 journals participated in the “objective evaluation”. The evaluation was carried out in three stages and the results were sent out to journal editors. Two opportunities of applying for recounts were provided to ensure thoroughness. In

“subjective evaluation”, 20 scholars from each of the six art disciplines were selected by consulters from the list provided by this project. The journals for evaluation were asked to provide electronic formats of their articles to set up a journal evaluation website that could be used as reference by the scholars. A total of 120 questionnaires were sent and 119 of those were recollected. The score of each journal was proportionally summed up with the result of the “objective evaluation”. Finally, all evaluated journals were classified into four categories: “superb”, “excellent”, “good” and “average”. There were 4 journals in the

(5)

目錄

中文摘要 ... I 英文摘要 ... II 圖表索引 ... VI

第一章 緒論 ... 1

1.1 計畫背景 ... 1

1.2 計畫目的 ... 2

1.3 組織 ... 3

1.4 執行步驟與進度 ... 4

第二章 期刊排序前置作業 ... 8

2.1 排序期刊篩選 ... 8

2.1.1 期刊名單收集 ... 8

2.1.2 期刊列入排序的原則 ... 12

2.1.3 確定受評的期刊名單 ... 13

2.2 計分與評等辦法的制定 ... 15

2.3 客觀量表的制定 ... 16

2.4 主觀量表的制定 ... 22

2.5 期刊主編會議 ... 25

第三章 客觀形式評量調查結果 ... 27

3.1 客觀形式評量流程 ... 27

3.2 執行流程模式範本 ... 29

(6)

3.2.1 計分操作的注意事項 ... 29

3.2.2 操作流程規範與檢驗機制 ... 30

3.3 計分發現的問題與裁決結果記錄 ... 31

3.4 客觀形式評量結果 ... 32

3.4.1 「形式條件」得分 ... 32

3.4.2 「稿源比例」得分 ... 34

3.4.3 「編輯委員會的組成」得分 ... 36

3.4.4 「審查制度的實施」得分 ... 38

3.4.5 「範疇」得分 ... 40

3.4.6 「國科會補助」得分 ... 42

3.4.7 「網路發行」得分 ... 44

3.4.8 加分部分 ... 46

3.4.9 扣分部分 ... 48

3.4.10 期刊客觀評量總分 ... 50

3.5 客觀形式評量結果分析 ... 54

第四章 主觀意見評量調查結果 ... 56

4.1 主觀意見評量流程 ... 56

(7)

4.4.3 「歷年績效」得分 ... 65

4.4.4 「審稿制度及其落實」得分 ... 66

4.4.5 「編輯委員與評審者之公信力」得分 ... 67

4.4.6 主觀意見評量總分 ... 68

4.5 主觀意見評量結果分析 ... 69

4.6 填卷者針對各期刊建議事項 ... 71

第五章 期刊排序與建議 ... 72

5.1 排序結果 ... 72

5.2 綜合觀察 ... 76

參考文獻 ... 82

附錄 A:第一次諮詢委員會議會議記錄 ... 83

附錄 B:第二次諮詢委員會議會議記錄 ... 87

附錄 C:第三次諮詢委員會議會議記錄 ... 91

附錄 D:第四次諮詢委員會議會議記錄 ... 93

附錄 E:第五次諮詢委員會議會議記錄 ... 98

附錄 F:主編座談會會議紀錄 ... 101

附錄 G:「第三次藝術學門期刊排序計畫」基本資料表 ... 104

附錄 H:主觀填卷者信函 ... 124

附錄 I:主觀評量電子資料網站通知書 ... 125

附錄 J:填卷者針對各期刊建議事項 ... 126

(8)

圖表索引

表 2.1 原始期刊名單(按期刊名稱筆畫順序) ... 8

表 2.2 確定受評的期刊名單(按學科及期刊名稱筆畫順序) ... 14

表 2.3 期刊排序客觀量表 ... 19

表 2.4 新版期刊排序主觀量表 ... 23

表 2.5 正式期刊排序主觀量表 ... 24

表 2.6 期刊主編會議與會人員(依期刊筆畫順序) ... 26

表 3.1 「形式條件」得分表 ... 33

表 3.2 「實質條件」的「稿源比例」得分表 ... 35

表 3.3 「實質條件」的「編輯委員會」得分表 ... 37

表 3.4 「實質條件」的「審查制度」得分表 ... 39

表 3.5 「實質條件」的「範疇」得分表 ... 41

表 3.6 「實質條件」的「國科會補助」得分表 ... 43

(9)

表 3.11 期刊「客觀形式評量」各分項得分表 ... 52

表 3.12 期刊「客觀形式評量」總分排序表 ... 53

表 4.1 參與「主觀意見評量」的學者名單(各學科依填卷者筆畫順序) ... 57

表 4.2 「主觀意見評量」的「文章品質」得分統計表 ... 63

表 4.3 「主觀意見評量」的「學術聲望」得分統計表 ... 64

表 4.4 「主觀意見評量」的「歷年績效」得分統計表 ... 65

表 4.5 「主觀意見評量」的「審稿制度及其落實」得分統計表 ... 66

表 4.6 「主觀意見評量」的「編輯委員與評審者之公信力」得分統計表 ... 67

表 4.7 期刊「主觀意見評量」總分 ... 68

表 4.8 「主觀意見評量」問卷回收情況 ... 69

表 4.9 期刊「主觀意見評量」總分排序表 ... 70

表 5.1 期刊「主、客觀意見評量」得分表 ... 73

表 5.2 期刊排序表 ... 74

(10)

圖 1.1 研究流程圖 ... 6

圖 1.2 執行步驟圖 ... 7

圖 4.1 受評期刊電子資料網站首頁 ... 61

圖 4.2 受評期刊電子資料網頁選項 ... 62

(11)

第一章 緒論

1.1 計畫背景

為了暸解國內人文社會各領域學術期刊的相對學術水準,國科會人文處從 1995 年開始,即陸續進行各學門學術期刊的排序工作。截至 1998 年為止,共有 15 個學門完成此項工作,並正式對外公布(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2002)。此 一期刊排序工作的完成,除了可暸解國內人文社會領域學術期刊的出版狀況及素 質外,也可提供國科會研究計畫與獎勵的申請,人員新聘、續聘、升等各式審查,

各學術單位研究績效評鑑,學者擇優閱讀期刊與投稿,各圖書館擇優訂購期刊,

及改進各期刊水準的參考(馬信行,1999;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2002;黃毅 志、吳武典、馬信行、郭實渝、曾進興、黃秀霜、劉淑蓉,2004)。

至於藝術學門,國科會則於 1997 年委託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劉思量教授,主 持第一次藝術學門相關期刊評比計畫。透過三階段的篩選,評定出國內 12 種「藝 術學術專業期刊」,其中也包括了數本涵括其它學門的綜合性期刊,但是並未對 國內藝術期刊做出等第或名次的排比(劉思量,1999)。其後,國科會於 2003 年委託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曾曬淑教授,主持藝術學門第二次相關期刊排序計畫,

參考藝術學門期刊第一次評比結果,並酌予引用歷史、區域等學門的排序辦法,

及「客觀形式評量」「主觀意見評量」與計分辦法,以排出各期刊實際得分與前 後次序,達成期刊排序的固定目標,並給予業已改善進步的期刊更公正的定位(曾 曬淑,2004)。

這些發展,往往顯示許多藝術學門學術期刊,正努力透過更好的編審出版制 度,以提高學術水準。現在距離第二次排序已有 5 年,各藝術學門學術期刊的相 對排序,可能會有許多變動,也就有必要進行第三次排序的工作,希望能透過做 好排序的工作,以促進期刊的進一步發展,提升國內藝術方面學術期刊的整體素 質。

(12)

國外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一般多以論文收錄在 SSCI(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或 A&HCI(art & humanity citation index)的多寡,作為衡量學術表現的 指標;但我國人文社會科學中的某些學科,有其特殊的社會文化因素考量及本土 語言表達方式,因此其研究績效並不能完全由 SSCI 與 A&HCI 的論文數來表現。

目前國科會已初步完成人文社會科學各學門國內學術期刊的排序工作,將來應再 加強並逐漸建立適合本國學術環境的評估標準,以便與 SSCI 及 A&HCI 合併使 用,以收相輔相成的效果(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2000)。

期刊的品質對作者與讀者而言,都具有相瑝的重要性。因為在學術研究上有 一個基本的假設,即論文的品質與其所發表的期刊間存在著正相關;而確實也如 此,因為期刊必頇藉由出版優秀的論文,來取得高品質與高聲望。因此,對許多 學術研究者來說,暸解期刊的品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作者必頇藉此探知哪些 期刊是值得他們發表論文的,而讀者也藉此得知那些文章是值得他們細心閱讀 的。

期刊品質的排名或分級是個非常困難的工作,但是對於學術研究人員又具有 重要的參考價值,因為在有影響力的期刊中發表的論文,不但可以做為其它研究 的基礎,而且對知識的傳播和學術聲望的建立,都極為重要(梁定澎,2004)。

藝術相關的定期刊物,對於學術研究工作的推動、研究成果的保存與藝術資訊的 傳遞,具有不容忽視的影響力,而期刊排序工作的要旨,即在於提供學術界相關 期刊的體質與屬性的資料,做為評量的參考依據(曾曬淑,2004)。

(13)

依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期刊評比的作業程序(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2002),本計畫成立期刊排序小組,包含成員如下:

1. 由計畫主持人林品章教授統籌執行排序計畫。

2. 共同主持人柯志祥助理教授協助研究計畫執行。

3. 由藝術學門召集人及學者組成諮詢委員會(10 位委員),以議決裁量排序 辦法,並針對執行過程中所遭遇的問題,召開諮詢委員會,以合議方式提供 解決方案與意見。

4. 諮詢委員為(按姓氏筆畫順序):

(1) 王璦玲(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戲劇及劇場。

(2) 白適銘(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學系)-藝術史。

(3) 石守謙(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藝術史。

(4) 吳金桃(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藝術行政與管理及博物館學。

(5) 李傳房(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環境藝術與設計。

(6) 徐秀菊(國立東華大學視覺藝術教育研究所)-藝術教育。

(7) 陳玲鈴(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工商業設計系)-藝術學門召集人。

(8) 曾少千(國立中央大學藝術學研究所)-藝術史。

(9) 曾光宗(中原大學建築學系)-環境藝術與設計。

(10) 楊建章(國立台灣大學音樂學研究所)-音樂與舞蹈。

5. 學士級專任助理助理陳怡寧、博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張庭嘉,協助處理一般 執行事宜;此外,依計畫執行需求聘用臨時工,協助處理期刊主客觀評量計 分統計工作。

(14)

1.4 執行步驟與進度

本計畫延續曾曬淑(2004)藝術學門第二次相關期刊排序計畫的方法,依國 科會藝術學門的分類,廣泛收集「美術」、「音樂」、「舞蹈」、「機械與電子 影/音像」、「環境藝術與設計」、「戲劇及劇場」、「藝術行政與管理及博物 館學」、「藝術教育」等八大領域的期刊進行評比。國外在評估期刊的相對素質 時,常使用的評量方式有下列幾種:(1)由期刊論文被引用的頻率衡量;(2)就相 關領域的學者進行問卷調查,以暸解學者對各期刊的主客觀評價;(3)其它綜合 性指標。

由於國內藝術學門學術期刊,尚未建立完整的引文索引資料庫,因此本計畫 除製定客觀量表進行客觀評分外,並採用問卷調查法進行主觀評比,本計畫的研 究流程如圖 1.1,執行步驟如圖 1.2,說明如下:

1. 廣泛收集國內藝術方面的學術期刊,並針對期刊進行初步調查(停刊與否、

出版年資、期刊類別…等)。

2. 參考藝術學門期刊第二次評比結果,並參考引用其他學門的評比辦法,擬定 本次評比計劃的執行程序,及「客觀形式評量」、「主觀意見評量」與計分 辦法。

3. 由藝術學門召集人及學者組成諮詢委員,委員會功能為:議決裁量評分辦 法,並針對執行過程中所遭遇的問題,以合議方式提供解決方案與意見。

4. 98 年 11 月 17 日,召開第一次諮詢委員會議,確定計劃執行辦法、期刊評

(15)

閱,並針對其中窒礙難行或較不適宜的計分細項進行修定。此外,也根據執 行單位持續蒐集的資料,進行第二階段的期刊名單汰選。

7. 蒐整第一、二次會議篩選出期刊的編輯與審查等相關資料,並根據會議結果 進行初步模擬計分。

8. 99 年 1 月 22 日,召開第三次諮詢委員會議,根據主編座談會的建議修正計 分辦法,並研擬「主觀意見評量」的格式,以及擬定邀請填寫問卷的學者名 單,再次篩選不適於列入排序的期刊。

9. 99 年 1 月至 2 月,由執行單位根據所收集,及各期刊提供的資料,逐一進 行詳細的「客觀形式評量」計分。

10. 99 年 1 月至 2 月,寄發統計的分數結果予各期刊主編,提供其意見申覆的 機會。

11. 99 年 2 月至 3 月,陸續寄發「主觀意見評量」問卷給學者,並商請各受評 期刊,提供期刊文章電子檔,建置了期刊網路資料庫,其中包含各期刊電子 檔與編輯委員會名單,期望幫助主觀問卷填卷學者,更暸解期刊的現況。

12. 合併計算「客觀形式評量」得分及「主觀意見評量」得分,以排出各期刊實 際得分與前後次序。

13. 99 年 6 月 4 日,召開第四次諮詢委員會議,由諮詢委員參考回收的學者問 卷及「客觀形式評量」得分,給予建議與給分。

14. 99 年 6 月,再次寄發統計的分數結果予各期刊主編,提供其第二次意見申 覆的機會。

15. 99 年 7 月 5 日,召開第五次諮詢委員會議,參考填卷學者意見,再次篩選 不屬學術性質的期刊。會中並根據計算出的得分結果,將所有期刊區分為「特 優」、「優良」、「良好」、「一般」等四個等第。

16. 依據評審結果撰寫報告,並提供相關受評鑑期刊建議與修正方向。

(16)
(17)

主觀評量 客觀評量

諮詢委員會提供審查委員名單

評量小組 共同主持人

委員六名

1. 設計類(20名委員) 2. 藝術教育類(20名委員) 3. 藝術史類(20名委員) 4. 藝術行政與管理及博物館學

類(20名委員)

5. 音樂舞蹈類(20名委員) 6. 戲劇類(20名委員)

受評期刊數31 期刊 1~10

委員A1、A2

期刊 11~20 委員B1、B2

期刊 21~31 委員C1、C2

第一階段審查 委員 A1、B1、C1

第二階段審查 委員 A2、B2、C2

第三階段審查

共同主持人裁決一、二階段成績不同處 期刊電子資料庫

輔助委員了解期刊現況

初步成績公告

寄發主觀問卷 期刊第一次申覆

回收主觀問卷 登錄各期刊分數

期刊第一次申覆審查(評量小組)

客觀量表各項目得分公告與期刊第二次申覆

期刊主觀評量得分(60%) 期刊第二次申覆審查(評量小組)

期刊客觀評量得分(40%)

主觀總分 + 客觀總分 = 期刊評比總分

期刊排序 (一) 特優 (二) 優良 (三) 良好 (四) 一般

1.2 執行步驟圖

(18)

第二章 期刊排序前置作業

2.1 排序期刊篩選

2.1.1 期刊名單收集

本計畫首先暸解瑝前刊登藝術相關論文期刊的一般狀況,採用最寬鬆的原 則,來收集資料與建立原始清單,以免於疏漏。經由下列管道,廣泛收集國內藝 術相關期刊:

1. 「藝術學門第二次相關期刊排序計畫」所列出的期刊名單。

2. 全國各大專院校藝術相關科系所出版的藝術性質期刊、學報及學刊。

3. 全國各美術館、博物館等藝術相關機構出版的期刊。

4. 國科會藝術學門申請研究獎助的學者,所附研究成果目錄中所列舉的期刊。

5. 於國家圖書館網站、中華民國期刊索引及各大網路搜尋引擎,以藝術相關領 域關鍵字搜尋所得的期刊。

6. 本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諮詢委員所提供的期刊名單。

由上述來源所收集而得的名單計有 134 份期刊,構成了本計畫的期刊原始清 單,如表 2.1。

表 2.1 原始期刊名單(按期刊名稱筆畫順序)

(19)

續表 2.1

編 號 期 稱 出

9 中央大學社會文化學報 國立中央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10 中州劇藝 台北市豫劇改進會

11 中研院史語所集刊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2 中原設計學報(設計學研究) 中原大學設計學院

13 中國美術 中國美術雜誌社

14 中華大學建築與規劃學報 中華大學建築系 15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會刊雜誌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

16 公共藝術簡訊 台北市開放空間文教基金會

17 文化生活 屏東縣文化中心

18 文化與建築研究集刊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

19 世界電影 世界電影雜誌社

20 世新大學學報 世新大學

21 北市國樂 台北市立國樂團

22 台大藝術史研究所集刊 國立台灣大學藝術史研究所 23 台中教育大學學報 國立台中台中教育大學 24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學報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

25 台北建築 台北市建築師工會

26 台東大學教育學報 國立台東教育大學 27 台南科技大學學報 台南科技大學 28 台南師院學生學刊 國立台南師範學院

29 台灣人文 台灣人文雜誌社

30 台灣工藝 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

31 台灣民俗藝術彙刊 國立台北大學民俗藝術研究所

32 台灣建築報導 台灣建築報導雜誌社

33 台灣美術 國立台灣美術館

34 台灣音樂研究 中華民國台灣民族音樂學會

35 戲曲學報 國立台灣戲曲學院

36 台灣藝聞 台灣藝聞雜誌社

37 台灣攝影 台灣攝影學會

38 史物論壇 國立歷史博物館

39 史評集刊 國立台南藝術大學

40 民俗曲藝 施合鄭民俗文化基金會

41 石之藝術 石之藝術雜誌社

42 印刷與設計雜誌 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 43 成大工業設計學報 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設計系

44 成大建築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

(20)

續表 2.1

編 號 期 稱 出

45 西灣藝論 國立中山大學

46 典藏今藝術 典藏雜誌社

47 典藏古美術報 典藏雜誌社

48 東海民族音樂學報 東海大學音樂系

49 東海美術 東海大學美術學會

50 東海學報 東海大學美術學會

51 空大人文學報 空中大學

52 空間 空間雜誌社

53 花蓮教育大學學報 國立花蓮教育大學

54 表演藝術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

55 南大學報 國立台南教育大學

56 城市與設計學報 都市設計學會

57 室內 室內雜誌社

58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學報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

59 屏師美育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

60 建築 美兆文化

61 建築師 中華民國建築師工會

62 建‧築‧網‧訊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

63 建築與城鄉研究學報 國立台灣大學建築城鄉研究所

64 建築學報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

65 建築橋 台南縣建築工會

66 故宮文物 國立故宮博物院

67 故宮學術季刊 國立故宮博物院

68 科技學刊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69 美育 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

70 美術史研究集刊 國立台灣大學

(21)

續表 2.1

編 號 期 稱 出

81 商業設計學報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商業設計學系 82 國立台灣美術館管訊 國立台灣美術館

83 國立台灣體育學院學報 國立台灣體育學院 84 國立國父紀念館館刊 國父紀念館

85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刊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86 國立編譯館館刊 國立編譯館

87 國立歷史博物館學報 國立歷史博物館

88 國藝會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90 淡江建築 淡江大學建築系

91 現代美術學報 台北市立美術館

92 設計 設計雜誌社

93 設計印象 大計文化

94 設計研究學報 輔仁大學應用美術系

95 逢甲大學規劃與設計學報 逢甲大學建築系

96 逢甲建築 逢甲大學建築系

97 復興崗學報 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

98 紫竹調 台南科技大學音樂系

99 華岡印刷傳播學院:資訊傳播設計 文化大學

100 華岡建築 中國文化大學建築系

101 華岡藝術學報 中國文化大學

102 視覺藝術 台北市立師範大學視覺藝術研究所

103 傳統藝術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104 新竹師院學報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105 瑝代設計 瑝代設計雜誌社

106 裝飾設計雜誌 裝飾設計雜誌社

107 電影欣賞 國家電影資料館

108 實踐學報 實踐大學

109 彰化師範大學學報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10 輔仁學誌-人文藝術之部 輔仁大學藝術學院

111 銘傳設計 銘傳大學商業設計系

112 廣告學研究 國立政治大學廣告系

113 廣告雜誌 滾石文化

114 樂覽 國立台灣交響樂團

115 歷史文物 國立歷史博物館

116 興大體育學報 國立中興大學

117 雕塑研究 朱銘美術館

(22)

續表 2.1

編 號 期 稱 出

118 戲說戲言 國立台灣大學戲劇所學會

119 戲劇學刊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戲劇學院

120 環境與藝術學刊 南華大學環境與藝術研究所 121 聯合建築與建材雜誌 聯合建築與建材雜誌社

122 藝術秀雜誌 藝術秀雜誌社

123 藝術家 藝術家雜誌社

124 藝術教育研究 藝術教育研究編輯委員會

125 藝術論壇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

126 藝術論衡 國立成功大學藝術研究所

127 藝術學研究 國立中央大學藝術學研究所

128 藝術學報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

129 藝術觀點 國立台南藝術大學

130 藝類 藝類雜誌社

131 議藝份子 國立中央大學藝術學研究所學生會

132 攝影天地 攝影天地雜誌社

133 攝影金像獎 雪嶺文化

134 攝影網路 捷立多媒體

在這些期刊中,有年刊、半年刊、季刊、雙月刊、月刊、週刊等。其出版單 位包括各研究機構、公私立大學、學會、政府機關或出版社等,展現出各種不同 的型態。本計畫做了初步的調查,包括期刊的出版單位、出版頻率、出版起迄日 期、出版者地址電話等。由於數量及種類龐雜,很明顯地,本計畫無法對所有期 刊做評比的工作,因此接下來應該選擇適合參加評比的刊物。

(23)

的期刊。

2. 僅列入「藝術」類期刊,而不列入刊載藝術相關研究論文的綜合性人文、史 地或社科期刊。

3. 第(2)項所指之綜合性期刊,如為「藝術」與人文或社會科學等結合的跨領 域期刊,則予以列入本次排序。

4. 於本計畫所調查的期間(民國 94 年-民國 98 年),必頇出版兩期(含)以 上,以符合「期刊」的定義,而非「專刊」「特刊」

5. 以「年刊」為期刊出刊頻率的下限。故凡於民國 98 年 1 月 1 日後創刊,列 為本排序計畫的「新出期刊」。凡創刊超過一年以上,且僅出版一期的刊物,

因已不符合「年刊」標準,將予以排除。

6. 出刊三年以上才納入評比對象為原則。

7. 近三年每期刊登正式學術論文(含研究論文、研究議題與研究紀要)達到四 篇(含)以上的期刊。未達到此篇數的期刊,不納入評比。

2.1.3 確定受評的期刊名單

根據「期刊列入排序的原則」,並依諮詢委員所建議增列的期刊,經過第一、

二、三次諮詢委員會議討論與篩選後(如附錄 A、B、C),計列入 31 種受評期 刊,如表 2.2 所示。

由於藝術學門的學科眾多,且彼此間頗有差異,所以在評鑑作業進行時,參 考國科會藝術學門的分類,將所有上述藝術期刊區分為「音樂與舞蹈」、「戲劇 及劇場」、「環境藝術與設計」、「藝術史」、「藝術行政與管理及博物館學」、

「藝術教育」等六大類別,分別由各學科的專家學者擔任評分工作。其中跨學科 期刊有台灣美術(藝術史、藝術行政與管理及博物館學)、民俗曲藝(音樂與舞 蹈、戲劇及劇場)、故宮學術季刊(藝術史、藝術行政與管理及博物館學)及藝 術學刊(音樂與舞蹈、藝術教育)等四本,因而合計受評期刊有 35 份。

註: 國科會藝術學門內除上述六大學科的分類外,另有「機械電子影/音像」

(24)

一類,合併七大類,但目前「機械電子影/音像」類沒有期刊出版,因此不列入 受評範圍。

表 2.2 確定受評的期刊名單(按學科及期刊名稱筆畫順序)

稱 出

音樂與舞蹈

1 台灣音樂研究 中華民國台灣民族音樂學會 2 台灣舞蹈研究 台灣舞蹈研究學會

3-1 民俗曲藝* 施合鄭民俗文化基金會

4-1 藝術學刊*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人文藝術學院 5 關渡音樂學刊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

戲劇及劇場

3-2 民俗曲藝* 施合鄭民俗文化基金會 6 戲曲學報 國立台灣戲曲學院 7 戲劇研究 國立台灣大學戲劇學系 8 戲劇學刊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戲劇學院

環境藝術與設計

9 文化與建築研究集刊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 10 城市與設計學報 都市設計學會

11 建築與規劃學報 中華大學建築系 12 建築學報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

13 商業設計學報 台中技術學院商業設計學系 環境藝術與設計

14 設計學研究 中原大學設計學院 15 設計學報 中華民國設計學會 16 廣告學研究 國立政治大學廣告系

藝術史

17-1 台灣美術* 國立台灣美術館 18 史物論壇 國立歷史博物館 19-1 故宮學術季刊* 國立故宮博物院

20 美術史研究集刊 國立台灣大學

(25)

續表 2.2

藝術教育

27 藝術教育研究 藝術教育研究顧問委員會 28 藝術評論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

29 藝術論壇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 30 藝術論衡 國立成功大學藝術研究所

4-2 藝術學刊*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人文藝術學院 31 藝術學報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

註:*代表跨學科期刊。

2.2 計分與評等辦法的制定

本排序計畫的計分,分為「客觀形式」評量與「主觀意見」評量兩部分,配 分比例為「客觀形式」評量佔 40%,「主觀意見」評量佔 60%。在期刊主編會議 時,部份期刊主編認為,主觀評等百分比 60%過高,是否需要調整配分比例。但 在第二次諮詢委員會議中,委員們認為,客觀評量無法得知期刊內容品質,仍需 主觀評量才能得知期刊本身真正的出刊狀況,並且過去曾發生期刊客觀評量分數 高,但內容品質不佳的情形,如百分比改為 50%-50%,可能會導致分數反應的 不是很真實,所以客觀與主觀評量的配分,仍維持 40%-60%的百分比。

「客觀形式」評量因為有加分項目,其滿分可能會超過 100 分,經第四次諮 詢委員會議討論決定(如附錄 D),客觀評量得分超過 100 分,以滿分 40 計算;

得分於 100 分以內,以客觀評量得分乘以 0.4(40%)計算。「主觀意見」評量滿 分則為 100 分。

分數統計完畢後,寄交期刊主編參閱,並得以提出申覆意見。執行單位依據 申覆意見修改資料,經確定無誤後,提交諮詢委員會議確認,區分為「特優」「優 良」「良好」「一般」四個等第,並依分數先後次序順列,但不作排名。

期刊等第的內涵,參考曾曬淑(2004)藝術學門第二次相關期刊排序計畫,

「特優」指「論文格式嚴謹,審稿制度完整,文章學術水準優異,具有國際性聲 譽,獲國內外學者肯定」的期刊;「優良」指「論文格式合於寫作規範,審稿制

(26)

度良好,文章學術水準整齊,總體表現足堪嘉許,獲得國內學者肯定」的期刊;

「良好」指「論文格式大致合於學術規範,審稿制度與文章水準尚佳」的期刊;

「一般」則指「學術水準屬於一般的學術期刊」

2.3 客觀量表的制定

客觀評量表參考曾曬淑(2004)藝術學門第二次相關期刊排序計畫作部分修 改後,由諮詢委員於第一次會議議定(如附錄 A),並於第二次會議時(如附錄 B),參考主編座談會的意見,做適度的修訂如下。客觀形式評量表如表 2.3。

1. 客觀評等形式條件中的(9)「論文具學術形式」更改為「論文合於規範」,將

「或不具學術形式、但格式統一」予以刪除,並且分數改為 4 分。

2. 客觀評等形式條件中的「論文不具學術形式且格式嚴重不統一」此項目予以 刪除。

3. 客觀評等實質條件中,稿源部分刪除「不分系、所、科、組」,另加「並以 第一作者計算」

4. 客觀評等非華文地區作者項目後附註「以第一作者的所屬單位為據」,

11-20%分數改為 3 分,21-30%更改為 21%以上,分數改為 5 分,31-40%、

41-50%兩項予以刪除。

5. 客觀評等的編輯委員會部分(無則免答,若有則頇檢附說明文件)更改為(頇 檢附說明文件,未提供者以 0 分計)。

6. 客觀評等的審查制度部分,A 項附註(頇檢附文字資料,未提供者以 0 分計)

(27)

五年內退稿比率達 60%-10 分。

8. 客觀評等的五年內論文得國科會獎助篇數,原最多 30 分改為 20 分,期刊內 論文得國科會獎助篇數,原 30 分改為 20 分。

9. 客觀評等加分項目中:

出版頻率一年多於(含)二期分數,改為+3 分。

出版頻率一年多於(含)三期分數,改為+6 分。

出版頻率一年多於(含)四期分數,改為+9 分。

10. 客觀評等獲獎及國際機構收錄情形,附註「頇提供相關資料」

11. 客觀評等獲獎情形部分,五年內論文被翻譯為外國文字分數,改為+10 分;

期刊論文被正面引用達五次(含)以上分數,改為+5 分,並且附註(頇提 供相關資料)

12. 客觀評等摘要索引庫,加入 3.THCI、TSSCI 核心期刊。

13. 客觀評等扣分項目附註(上限扣 10 分,五年內期刊隨機抽兩本評分),錯字 部分為(1 字 1 分,最多扣 10 分),所有項目除「延誤出版三月或以上」仍 維持-3 分外,其餘皆改為-1 分,並且項目由(1)、(2)、(3)改為 A、B、C…,

最後一項「五年內期刊有二期(含)不滿四篇論文」予以刪除。

14. 形式條件:

(1) 中、英文(非拼音)刊名齊全改為 1 分。

(6) 作者服務單位的中、英文名稱齊全改為 1 分。

(8) 中、英文關鍵詞齊全改為 1 分。

(9) 論文合於規範且格式一致改為 7 分。

論文合於規範、但格式不統一改為 3 分。

15. 實質條件:

五年內論文比例同一單位低於 70%-10%由 1-7 分改為 4-10 分。

16. 審查制度:

(3) 五年內同一單位審查人低於 50%改為 6 分。

五年內同一單位審查人低於 30%改為 12 分。

(5) 五年內論文得國科會獎助篇數改為 10 分。

(28)

17. 增加:

(6) 網路發行

僅收錄於付費資料庫而無免費線上預覽服務(如 CEPS)3 分。

網路上公開發行且可免費預覽 5 分。

18. 非華文地區視作者國籍為定,文章中英皆可,但台灣、大陸地區、香港、澳 門作者視為華文地區,新加坡母語為英文,所以視為非華文地區文章。

19. 涵蓋範疇以本次排序計畫的藝術學門六大類別劃分為「音樂與舞蹈」、「戲 劇及劇場」、「環境藝術與設計」、「藝術史」、「藝術行政與管理及博物 館學」、「藝術教育」。

20. 期刊所有資料必頇提出相關證明,如無法提出具體證明,則該項次的分數,

不列入計算。

(29)

表 2.3 期刊排序客觀量表

第三次藝術學門相關期刊排序計畫評等意見書

期 刊 名 稱 客觀評等部分:

目 配分比例 評等得分

1.

形式條件,共佔20分

(1) 中、英文(非拼音)刊名齊全 1

(2) 中、英文(非拼音)目次齊全 2

(3) 刊載編輯委員會 1

(4) 刊載撰稿頇知 1

(5) 附年度作者、主題及篇名索引 1

(6) 作者服務單位之中、英文名稱齊全 1

(7) 中、英文摘要齊全 5

只有中文或英文摘要 3

(8) 中、英文關鍵詞齊全 1

(9) 論文合於規範且格式一致 7

論文合於規範、但格式不統一(頇符合既定文章規範) 3

2.

實質條件,共佔80分

(1) 稿源(以校、機關組織為單位計,以第一作者為主)

A. 五年內論文比例同一單位低於70% 4

五年內論文比例同一單位低於60% 5

五年內論文比例同一單位低於50% 6

五年內論文比例同一單位低於40% 7

五年內論文比例同一單位低於30% 8

五年內論文比例同一單位低於20% 9

五年內論文比例同一單位低於10% 10

(30)

續表 2.3

目 配分比例 評等得分

B. 非華文地區作者達0-10%(第一作者任職單位) 1

非華文地區作者達11-20% 3

非華文地區作者達21%以上 5

(2) 編輯委員會(頇檢附說明文件,未提供者以0分計)

A. 五年內均有明確之組織章程 1

B. 五年內國內編委獲國科會研究補助或獎勵比例75%以上 3 五年內國內編委獲國科會研究補助或獎勵比例50%以上 2 五年內國內編委獲國科會研究補助或獎勵比例25%以上 1

C. 五年內國內外編委曾獲學術獎項 1

D. 委員比例同一單位低於50% 2

E. 委員比例本土以外達10% 1

(3) 審查制度(頇檢附相關證明資料,未提供者以0分計)

A. 五年內均有明訂之審稿流程(頇檢附文字資料) 5 B. 五年內每稿之審查均達二人(頇檢附最少一年完整資料) 10

五年內每稿之審查均達二人(資料不完整) 5 C. 五年內同一單位審查人低於50%(頇檢附最少一年完整

資料) 6

五年內同一單位審查人低於30% 12

D. 五年內退稿比率達30% 4

五年內退稿比率達40% 6

五年內退稿比率達50% 8

五年內退稿比率達60% 10

(31)

續表 2.3

目 配分比例 評等得分

3.

加分項目 (1) 出版歷史

A. 3年(含)以上 1

B. 5年(含)以上 2

C. 10年(含)以上 3

D. 20年(含)以上 4

(2) 出版頻率一年多於(含)二期 3

出版頻率一年多於(含)三期 6

出版頻率一年多於(含)四期 9

(3) 獲獎及國際、國內機構收錄情形(頇提供相關資料)

A. 五 年內 曾 獲 學 術類 期 刊 獎達乙 次( 如 教育 部 或國科

會 之 傑出、甲等期刊獎) 10

B. 五年內論文被翻譯為外國文字 10

C. 期刊論文被正面引用達五次(含)以上 5 D. 摘要及索引庫(abstracts and ordinary index)如HA、HI

等或引用庫(citation index)如SCI、SSCI、AHCI等,以 及TSSCI或THCI核心期刊。

5

4.

扣分項目(一)(扣10分為上限,採抽查制,隨機抽選每一期刊各兩期進行)

(1) 各扣1分(一字一分):

A. 封面、目次、篇名、作者、關鍵詞、摘要有錯字 -1

B. 無目次 -1

C. 無出版日期 -1

D. 無發行地點 -1

5.

扣分項目(二)(獨立扣分不受扣10分限制)

(1) 註釋或文後無書目資料之論文超過10% -1 (2) 延誤出版三個月或以上(累積制-每期延誤3個月以上) -3

6.

加總得分

評 等 日 期 年 月 日 評 等 人 簽 章

(32)

2.4 主觀量表的制定

在曾曬淑(2004)藝術學門第二次相關期刊排序計畫中,主觀問卷分為「文 章品質」、「歷年績效」、「學術聲譽」、「審稿制度」、「編輯與審稿委員之 公信力」等五個項次,每個項次佔分 20 分,總分 100 分,由學者根據其所瞭解 的狀況予以評分,並針對該期刊的優缺點提出簡短建議。

本計畫為求主觀量表填卷者,能在評分時針對此五大項次,作詳細的評量,

故仿效客觀量表,提出修正的新表格,如表 2.4,以七階量表的方式評分,可清 楚呈現各項次得分的細目。

本表於第一次諮詢委員會議中提出(如附錄 A),但諮詢委員認為主觀量表 由於舊版較易評分,且新版滿分並非為 100 為由,仍選用舊版(第二次藝術學門 相關期刊排序主觀評量)評等表格,如表 2.5。主觀評量表格頇於最後加上總分 一欄,以供評審統計分數。各評分項目如下:

1. 文章品質(20 分)

文章內容與資料的正確性、文章研究架構的嚴謹度。

2. 學術聲望(20 分)

期刊學術價值、期刊於學術領域中受肯定。

3. 歷年績效(20 分)

(33)

表 2.4 新版期刊排序主觀量表

第三次藝術學門相關期刊排序計畫評等意見書

期 刊 名 稱

主觀評等部分:請就您個人意見,勾選各項評分(1-7 分)

1 2 3 4 5 6 7

1.

文章品質

內容與資料正確性 學術價值與嚴謹度

2.

學術聲望 期刊整體學術價值 學術領域中受肯定

3.

歷年績效

發刊頻率與週期穩定 出版年資長短

持續改進期刊品質

4.

審稿制度及其落實 審 稿 制 度 是 否 健全

且具嚴謹的外審與複審制度 期刊落實審稿制度

期刊主編之執行力與認真度

5.

編輯委員與評審者之公信力 編輯評審委員會與評審者審稿公正性 編輯評審委員會與評審者學術成就 編輯評審委員會與評審者學術判斷能力

6.

整體印象評分

對於本期刊之整體印象

7.

評語:請針對本期刊簡述其優劣處

評 審 日 期 年 月 日 評 審 人 簽 章

(34)

表 2.5 正式期刊排序主觀量表

第三次藝術學門相關期刊排序計畫評等意見書

期刊名稱

主觀評等部分:請就您的個人意見,參酌下列給分標準,填寫以下五項的評分 極佳:20-17 分,良好:16-13 分,普通:12-9 分,待改進:8-5 分,極差:4-0 分

(一) 文章品質(20分)

文章內容與資料的正確性。

文章研究架構的嚴謹度。

(二) 學術聲望(20分)

期刊學術價值。

期刊於學術領域中受肯定。

(三) 歷年績效(20分)

發刊頻率與週期穩定。

出版年資長短。

持續改進期刊品質。

(四) 審稿制度及其落實(20分)

是否具備健全審稿制度。

期刊審稿效率。

具嚴謹的外審與複審過程。

期刊主編之執行力與認真度。

(五) 編輯委員與評審者之公信力(20分)

學術成就。

(35)

2.5 期刊主編會議

為使本計畫目的能為各期刊所暸解,以配合繳交各項評審資料(如附錄 G) 並讓各期刊主編能針對客觀評量部分提出意見,使評審標準能更為客觀,同時諮 詢期刊主編對評比方法的意見,使評比過程能公帄化與適度的公開化,本計畫於 98 年 12 月 25 日進行期刊主編會議。除了希望本計畫能發揮原本評比的作用外,

更能發揮回饋的效果,提供各期刊未來更進一步提升自身品質的方向與建議。會 中主要報告並討論以下事項:

1. 本計畫的緣由、目的及重要性。

2. 回顧第二次藝術學門期刊排序評比結果。

3. 說明期刊排序納入評比原則。

4. 期刊評比流程說明。

5. 期刊主觀評比內容介紹。

6. 期刊客觀評比項目說明。

7. 各期刊頇檢附資料與繳交截止日期公告。

8. 提問與回答。

參與期刊主編會議的人員名單,如表 2.6,計有 26 份期刊的主編或代表人員 出席。與會人員所提出的意見,如附錄 F,部分意見由本計畫主持人瑝場回答,

有些意見也由在場的國科會藝術學門召集人補充回答,其他意見則加以匯整,並 提至第二次諮詢委員會議中討論並加以裁決(如附錄 B)。

(36)

表 2.6 期刊主編會議與會人員(依期刊筆畫順序)

編 號 期 稱 與

1 中華大學建築與規劃學報 胡志帄 2 文化與建築研究集刊 沈孟穎 3 台灣音樂研究 賴怡蓉 4 史物論壇 翟振孝 5 民俗曲藝 莊淑芝 6 建築學報 黃秀筑 7 故宮學術季刊 馮明珠 8 美術史研究集刊 陳葆真 9 書畫藝術學刊 劉素真 10 商業設計學報 林建漢 11 國際藝術教育學刊 郭禎祥 12 現代美術學報 李既鳴 13 設計學研究 朱政德 14 設計學報 陳玲鈴 15 廣告學研究 張倩瑜 16 戲曲學報 游素凰 17 戲劇研究 彭鏡禧 18 戲劇學刊 林依潔 19 藝術研究期刊 廖瑞章 20 藝術教育研究 陳秋瑾 21 藝術評論 林依潔 22 藝術論壇 江婉綾 23 藝術論衡 吳金雀 24 藝術學研究 吳方正 25 藝術學報 陳鏇光 26 關渡音樂學刊 李婧慧

(37)

第三章 客觀形式評量調查結果

3.1 客觀形式評量流程

本計畫參考曾曬淑(2004)藝術學門第二次相關期刊排序計畫的計分方式,

制定期刊客觀評量表,並由計畫共同主持人、兼任助理及臨時工作人員共七位,

組成期刊客觀評量評分小組,就其外在形式等項目進行計分工作。評量的流程如 下:

1. 評分小組根據第一次諮詢委員會議決定的計分方式,針對所決定的 31 種期 刊進行初步計分。

2. 評分小組將初步計算的資料提交第二次諮詢委員會議審閱,並針對其中窒礙 難行或較不適宜的計分細項,進行修定。

3. 邀請被列入本次排序計劃的期刊主編參加座談會,提供各期刊主編相關評分 辦法與表格,並請各期刊補充欠缺的書面資料。

4. 由評分小組根據所收集,以及各期刊提供的資料,逐一進行詳盡的「客觀形 式評量」計分。如無資料者,則再次以電話聯繫,請各期刊提供資料。如無 書面資料者,則該項暫不予計分。

5. 客觀形式評量評比人員分為三階段:

(1) 初步檢驗:審查人員進行第一階段檢驗計分。

(2) 複檢:審查人員進行第二階段複檢計分。

(3) 三審:初審與複審兩者得分不同的狀況進行三審,以確定正確的分數。

6. 客觀形式評量進行過程如下:

(1) 人員分組與簽到。

(2) 領取評分資料。

A. 期刊正本。

B. 期刊審查資料袋。

C. 計分表。

(38)

D. 審查記錄表。

(3) 計分方式說明。

說明客觀量表計分方式以及使用期刊檢附的資料。

(4) 期刊客觀計分開始後,依以下原則進行:

A. 依照客觀量表項目進行給分。

B. 執行流程中遇到窒礙難行部分,與共同主持人進行討論,斟酌給分 並記錄。

C. 記錄相關加分與扣分項目的原因。

D. 所有項目得分進行加總。

E. 無法計分項目加以紀錄。

F. 計分困難問題於諮詢委員會議討論。

7. 寄發研究小組所統計的分數結果予各期刊,提供其意見申覆的機會。未提供 書面資料的計分項目,若能於期限內提供者,則予以修訂。若未能於期限內 提供書面資料者,則該項仍以零分計算。

8. 將期刊客觀評量結果,提交第四次諮詢委員會議審閱,並針對評分過程中的 問題進行討論。

9. 於第四次諮詢委員會議,提出客觀評量計分百分比的三種方式如下:

(1) 客觀評量得分超過一百分以滿分 40 計算;得分於一百分之內,以客觀 評量得分乘以 0.4(40%加權)計算。

(2) 不論得分多少,皆以得分乘以 0.4 計算。

(3) 以最高分為指標,往下進行相同比例換算。

(39)

12. 統整計分結果,連同主觀評量部分,於第五次諮詢委員會議提出最終期刊得 分,並進行期刊排序。

3.2 執行流程模式範本

3.2.1 計分操作的注意事項

1. 六大項目的計分方式

(1) 形式條件,共佔 20 分:評比期刊整體格式。

(2) 實質條件,共佔 80 分:評比期刊整體內容與執行流程。

(3) 加分項目:出版頻率、歷史與獲獎紀錄。

(4) 扣分項目 A:錯別字與文章勘誤。

扣 10 分為上限,採抽查制,隨機抽選每一受評比期刊各兩期進行。

(5) 扣分項目 B:無書目資料或延誤出版。

獨立扣分,不受扣 10 分限制。

(6) 加總得分:總分計算。

2. 計分方式說明 (1) 直接給分:

如:中、英文(非拼音)刊名齊全檢驗後正確無誤,勾選給予 0.5 分。

(10) 中、英文(非拼音)刊名齊全 0.5

(2) 評等給分:

如:五年內同一單位審查人低於 30%,經由期刊所提供資料,勾選給予 10 分。

C. 五年內同一單位審查人低於50% 5

五年內同一單位審查人低於30% 10

(3) 計算給分:

如:有錯字,評比人員抽查期刊,並圈選出錯字,計算錯字數量,錯一

(40)

字扣一分,扣到 10 分為上限。

(1) 各扣1分(一字一分)

封面、目次、篇名、作者、關鍵詞、摘要有錯字 -1 -5 3. 加總得分

計算所有項目得分與扣分後,所得到的總積分。

3.2.2 操作流程規範與檢驗機制

1. 人員分組說明。本次期刊評比人員分為兩組:

(1) 初步檢驗組:三人進行期刊的初步檢驗。

(2) 複檢組:三人進行複檢。

2. 暸解計分操作的注意事項。

3. 選取受評期刊(檢查期刊期數及期刊所提供的評比資料是否正確) 4. 領取計分表並登錄期刊名稱。

5. 操作流程方式說明。

(1) 請先熟讀量表內容的評比項目。

(2) 依據量表項目進行檢驗:由於每一期刊所提供的期刊數量,依照期刊的 性質(月刊、季刊、年刊)有所不同,檢驗流程可依照研究人員的喜好,

進行兩種方式的選擇。

A. 方法一:每本期刊依照量表項目次序進行評分至完成後,再進行下 一本期刊的評分。

數據

表 2.3  期刊排序客觀量表 第三次藝術學門相關期刊排序計畫評等意見書 期 刊 名 稱    客觀評等部分:  評 等 項 目  配分比例  評等得分  1.  形式條件,共佔20分  (1)  中、英文(非拼音)刊名齊全  1  (2)  中、英文(非拼音)目次齊全  2  (3)  刊載編輯委員會  1  (4)  刊載撰稿頇知  1  (5)  附年度作者、主題及篇名索引  1  (6)  作者服務單位之中、英文名稱齊全  1  (7)  中、英文摘要齊全  5  只有中文或英文摘要  3  (8)
表 2.4  新版期刊排序主觀量表 第三次藝術學門相關期刊排序計畫評等意見書 期 刊 名 稱    主觀評等部分:請就您個人意見,勾選各項評分(1-7 分)  1  2  3  4  5  6  7  1
表 2.6  期刊主編會議與會人員(依期刊筆畫順序) 編 號 期 刊 名 稱 與 會 人 員  1  中華大學建築與規劃學報  胡志帄  2  文化與建築研究集刊  沈孟穎  3  台灣音樂研究  賴怡蓉  4  史物論壇  翟振孝  5  民俗曲藝  莊淑芝  6  建築學報  黃秀筑  7  故宮學術季刊  馮明珠  8  美術史研究集刊  陳葆真  9  書畫藝術學刊  劉素真  10  商業設計學報  林建漢  11  國際藝術教育學刊  郭禎祥  12  現代美術學報  李既鳴  13  設計學研
表 3.1  「形式條件」得分表  學 科 編 號 期 刊 名 稱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音 樂 與 舞 蹈  1  台灣音樂研究  1  2  1  1  0  1  5  0  1  0  3  15 2  台灣舞蹈研究 1 0 1 1 0 1 5 0 1 0 3 13 3-1  民俗曲藝* 1 2 1 1 0 1 5 0 1 7 0 19  4-1  藝術學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  關渡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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