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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类文化的几个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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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各种发明和发现所体现的智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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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类文化的几个发展阶段

人类的进步是从发展阶梯的底层开始的——各种发明、发现和制 度说明了这一点——两种政治方式(TwoPlans  of  Government)——

其一为氏族性和社会性的,它产生了社会(Societas);另一为政治性 的,它产生了国家(Civitas)——前者以人身和氏族制度为基础;后者 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第一种方式为古代社会的政治结构——第二种 方式为近代社会或文明社会的政治结构——人类经验的一致性——我所 设想的文化发展阶段——(一)低级蒙昧社会;(二)中级蒙昧社会;

(三)高级蒙昧社会;(四)低级野蛮社会;(五)中级野蛮社会;(六)

高级野蛮社会;(七)文明社会

最近关于人类早期状况的研究,倾向于得出下面的结论,即:人类是从 发展阶梯的底层开始迈步,通过经验知识的缓慢积累,才从蒙昧社会上升到 文明社会的。

人类有一部分生活在蒙昧状态中,有一部分生活在野蛮状态中,还有一 部分生活在文明状态中,这是无可否认的;这三种不同的社会状态以必然而 又自然的前进顺序彼此衔接起来,这同样也是无可否认的。我们也许还可以 根据产生进步的各种社会状态,根据人类各个分支经历其中两种或更多的社 会状态所取得的已知进展,得出这样的看法:整个人类的历史,直至每一分 支分别达到今天的状况为止,都确实是遵循上述前进顺序进行的。

在以后的篇幅中,我打算提出进一步的证据,来证明初民生活状态的简 陋,证明他们在心智方面的能力随着经验的积累而逐渐进化,证明他们向文 明之途胜利迈进时为了克服重重障碍曾进行过长期的斗争。其中一部分证据 得自循着人类进步的全程出现的一大串发明和发现,但其主要证据则得自体 现某些思想感情发展过程的家族制度。

如果我们沿着几种进步的路径上溯到人类的原始时代,又如果我们一方 面将各种发明和发现,另一方面将各种制度,按照其出现的顺序向上逆推,

我们就会看出:发明和发现总是一个累进发展的过程,而各种制度则是不断 扩展的过程。前一类具有一种或多或少直接连贯的关系,后一类则是从为数 不多的原始思想幼苗中发展出来的。近代的种种制度实生根于野蛮阶段,而 推其萌芽之始,则又在更早的蒙昧阶段。它们一脉相承,贯通各代,既有其 逻辑上的前因后果,亦有其血统上的来龙去脉。

因此,引起我们注意的就有两条自成体系的研究途径。一条向发明和发 现的领域,另一条引入原始制度的领域。我们可以指望根据这两条途径所获 得的知识来表明人类发展的各个主要阶段。下文所引的例证主要是从家族制 度方面得来的;至于对纯属知识成就方面的引证则只占从属地位,而且也只 是概括性的。

种种事实表明,人类的某些观念、情感和愿望是逐渐形成而后来又有所 发展的。我们可以将那些占突出地位的事物归纳为与它们分别有关的几项特 殊观念的发展。在发明和发现之外,有下列各项:

(一)生活资料 (三)语言

(二)政治(Government) (四)家族

(五)宗教 (七)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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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居住方式和建筑

(一)生活资料是由一系列顺序相承的技术使之增加并臻于完美的;每 隔一段很长的时间便产生一种新的技术,它们多少直接同发明和发现有关。

(二)政治的萌芽必须从蒙昧社会状态中的氏族组织中寻找;然后,顺 着政治制度的各种演进形态,下推到政治社会的建立。

(三)人类的语言似乎是由最粗糙、最简单的表达形式发展起来的。必 然是先有思想而后才有语言;同样,必然是先用姿态或手势表达语意而后才 有音节分明的言语,正如卢克莱修斯所隐约提到的那样。(1)单音节先于多 音节,而多音节又先于具体词汇。人类的性灵不自觉地利用喉舌发音而发展 出清晰的语言。这个大题目本身自成一门学科,不属于本书研究范围之内。

(四)家族的各个发展阶段体现在亲属制度和婚姻习俗之中,如果将这 二者综合起来观察,就可以有把握地追溯家族所经历的各个顺序相承的形 态。

(五)宗教观念的发展,由于本身环绕着相当多的困难,以致这个问题 可能永远得不到充分圆满的说明。宗教涉及想象和感情方面的东西太多,因 此也就涉及相当多的不可确知的事物,使得一切原始宗教都显得很怪诞,并 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不可理解的问题。这个题目也不属本书研究计划之内,不 过可能偶尔需要提到一下。

(六)住宅建筑本身与家族形态和家庭生活方式有关,它对人类由蒙昧 社会进至文明社会的过程提供了一幅相当全面的写照。我们可以描绘出住宅 建筑的发展状况:上起蒙昧人的窝棚,中经野蛮人的群居院落,下至文明民 族单门独户的住宅,并且包括各种形式起讫相连的一切环节在内。本书对这 个问题仅偶尔附带提及一下。

(七)财产观念在人类的心灵中是慢慢形成的,它在漫长的岁月中一直 处于初萌的薄弱状态。它萌芽于蒙昧段阶,并需要这个阶段和继起的野蛮阶 段的一切经验来助长它,使人类的头脑有所准备,以便于接受这种观念的操 纵。对财产的欲望超乎其它一切欲望之上,这就是文明伊始的标志。这不仅 促使人类克服了阻滞文明发展的种种障碍,并且还使人类以地域和财产为基 础而建立起政治社会。有关财产观念演进过程的重要知识将在某些方面体现 人类心理状态史上最值得注意的部分。

发明和发现,以及政治观念、家族观念、财产观念的发展,都表现出人 类的进步;我的目的是想沿着这些进步的线索并通过人类顺序相承的各个文 化阶段,提出一些证据。

我们可以在这里提出一个前提:即一切政治形态都可归纳为两种基本方

式,此处使用方式(plan)一词系就其科学意义而言。这两种方式的基础有

根本的区别。按时间顺序说,先出现的第一种方式以人身、以纯人身关系为

基础,我们可以名之为社会。这种组织的基本单位是氏族;在古代,构成民

族(populus)的有氏族、胞族、部落以及部落联盟,它们是顺序相承的几个

阶段。后来,同一地域的部落组成一个民族,从而取代了各自独占一方的几

个部落的联合。这就是古代社会自从氏族出现以后长期保持的组织形式,它

在古代社会中基本上是普遍流行的;在希腊人和罗马人当中,直至文明发展

以后,这种组织依然存在。第二种方式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我们可以名之

为国家。这种组织的基础或基本单位是用界碑划定范围的乡或区及其所辖之

财产,政治社会即由此而产生。政治社会是按地域组织起来的,它通过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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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来处理财产和处理个人的问题。其顺序相承的阶段如下:首先是乡区或 市区,这是这种组织的基本单位;然后是县或省,这是乡区或市区的集合体;

最后是全国领土,这是县或省的集合体。其中每一层组织的人民都形成一个 政治团体。希腊人和罗马人在进入文明以后,竭心尽智才创建了乡和市区

(2);由此而创立了第二个伟大的政治方式,这一方式在文明民族中一直保 持到今天。在古代社会里,这种以地域为基础的方式是闻所未闻的。这个方 式一旦出现,古代社会与近代社会之间的界线就分明了,因而本书将要对这 种区划加以识别。

我们还可以看到,人类祖先处于野蛮阶段、甚至处于蒙昧阶段的家族制 度在现代人类的某些分支当中仍然能找到例证,这类例证很全面,以至这方 面进步过程的许多阶段都保存得相当完善,只有极原始的时期是例外。我们 从最初以性为基础、随之以血缘为基础、而最后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中,

可以看到家族制度的发展过程;从顺序相承的婚姻形态、家族形态和由此而 产生的亲属制度中,从居住方式和建筑中,以及从有关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 的习惯的进步过程中,也可以看到这种发展过程。

用人类退化说来解释蒙昧人和野蛮人的存在是再也站不住脚了。这种学 说是由摩西的开天辟地说推衍出来的,人们根据一种假定的必然性而勉强接 受这种理论,但这种假定的必然性再也不能维持下去了。作为一种学说,它 不仅不能说明蒙昧人的存在,而且在人类经验中也找不到任何事实根据。

我们可以设想,雅利安系各民族的远祖也曾有过与现存的野蛮人和蒙昧 人部落的经验相类似的经验。虽然雅利安系各民族的经验包括了阐明古代文 明社会和近代文明社会各个阶段所需要的一切资料,还包括了阐明野蛮阶段 晚期所需要的部分资料,但是,如果要推断他们更古一些时候的经验,那就 主要得从他们现存的各种制度和各种发明这些要素同野蛮人和蒙昧人部落一 直保持至今的那些类似要素二者之间去找寻可以探索的联系,来作为我们推 论的根据。

最后,我们可以指出这样几点:人类的经验所遵循的途径大体上是一致 的;在类似的情况下,人类的需要基本上是相同的;由于人类所有种族的大 脑无不相同,因而心理法则的作用也是一致的。然而,这只能为同样的结果 作出一部分的解释。当人类还处于蒙昧阶段时,其主要制度和生活技术的幼 苗即已在发育之中。继之而来的野蛮阶段和文明阶段经验的绝大部分在于发 展这些原始观念。如果我们能够从不同大陆上的某种现存制度与一种共同根 源之间找寻到共同的联系(不论这种联系是出现在什么地方)那就意味着这 些大陆上的居民本身也出自同一个原始种族。

如果我们将人类文化划分为若干阶段,那么,讨论上述种种事项就会方 便得多了;每一个阶段代表一种不同的社会状态,并由于它本身所特有的生 活方式而得以互相区别。丹麦考古学者所提出的“石器时代”、“青铜时代”

和“铁器时代”等名称,从某些目的来看一直是非常有用的,并且对古代技 术工具的分类仍有用处;但是,由于知识的进步,就必须提出与此不同的、

更进一步的分期法了。当人们采用了铁制工具或采用了青铜工具以后,并未 完全废置石器不用。冶铁术的发明在文化史上开辟了一个新纪元,但我们很 难说开始使用青铜时也曾开辟过另一个纪元。况且,石器时代与青铜时代、

铁器时代部分重叠,而青铜时代又与铁器时代部分重叠,所以,如果我们要

明确地划分一些彼此不相重叠而显然有别的阶段,使用这些名称就不可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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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顺序相承的各种生存技术每隔一段长时间就出现一次革新,它们对人类 的生活状况必然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以这些生存技术作为上述分期的基 础也许最能使我们满意。不过,我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深度还不足以提供必要 的资料。其他方面的一些发明或发现却能够提供充分的进步标准,来标志人 类文化顺序相承诸阶段的起点,就我们现有的知识来说,选用这样一些发明 和发现可以达到主要的目的。即使认为这些分期只是暂定的,也会对我们方 便有利。我们会看出,下文所要提出的每一个阶段都包括一种不同的文化,

并代表一种特定的生活方式。

我们对蒙昧阶段的初期知道得很少。这个阶段又可暂分为三期,分别名 之为蒙昧阶段的初期、中期、和晚期;每一期的社会状态可以相应地区别为 低级蒙昧社会、中级蒙昧社会和高级蒙昧社会。

同样,野蛮阶段自然也可以再分为三期,分别名之为野蛮阶段的初期、

中期和晚期;每一期的社会状态可以相应地区别为低级野蛮社会、中级野蛮 社会和高级野蛮社会。

我们如果想找一些衡量进步的标准来标志上述各期的起点,并求其能绝 对适用,放之四海而皆准,即使说这不是决不可能,也得说这是很难办到的。

就我们当前的目的而言,也没有必要排斥例外的存在。只要能将人类的一些 主要部落按其相对进步的程度区分为若干显然有别的社会状态就够了。

(一)低级蒙昧社会这一期始于人类的幼稚时期,而其终点可以说止于 鱼类食物和用火知识的获得。这时候,人类生活在他们原始的有限环境内,

依靠水果和坚果为生。音节分明的语言即开始于这一期。自有历史以来,人 类各部落中已见不到处于这种社会状态的例子了。

(二)中级蒙昧社会这一期始于鱼类食物和用火知识的获得,终于弓箭 的发明。处于这种状态下的人类从他们的原始环境向外扩散,遍及于地球上 大部分地区。因而,在现存的部落中,属于中级蒙昧社会的例子有澳大利亚 人和大多数波利尼西亚人,当他们被发现时正处于这种状态中。对于每一种 社会状态我们举一两个例子就够了。

(三)高级蒙昧社会这一期始于弓箭的发明,终于制陶术的发明。属于 高级蒙昧社会的例子有哈得孙湾区的阿撒巴斯卡人部落、哥伦比亚河流域部 落和南北美洲某些沿海部落;不过,这是就他们被发现时而言。蒙昧阶段结 束于这一期。

(四)低级野蛮社会我们以制陶术的发明或制陶业的流行作为划分蒙昧 社会同野蛮社会的界线,这样做固然不免有武断之嫌,但从多方面考虑,最 确当的分界标准大概还无过于此。蒙昧社会同野蛮社会这两种社会状态显然 有别,这是久已公认的,不过,以前不曾提出过某种进步现象作为由前一种 社会进入后一种社会的标志。因此,我们就把那些尚不知有制陶术的部落归 之于蒙昧人,把那些已经掌握制陶术但还不知有标音字母和书写文字的部落 归之于野蛮人。

野蛮阶段的第一期始于陶器的制造,不论其制陶术是自己发明的还是由

其他部落学来的。我们要找寻这一期的终点和中级野蛮社会的起点,却遇到

了困难。其困难在于东西两半球的天然资源有所不同,这一点对于蒙昧阶段

以后的人类事业开始产生影响。然而,如果我们找到一些对等现象,这个困

难亦可迎刃而解。对东半球,我们以饲养动物作为分界标准;对西半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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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所选定的分界标准是用灌溉法种植玉蜀黍等作物以及用土坯和石头来建筑 房屋:这两个标准足以说明由低级野蛮社会过渡到中级野蛮社会的进步历 程。因此,属于低级野蛮社会的例子有美国密苏里河东岸的印第安人部落,

以及欧、亚两洲那些流行制陶术而尚不知饲养动物的部落。

(五)中级野蛮社会如上所述,这一期在东半球始于动物的饲养,在西 半球始于灌溉农业以及用土坯和石头来建筑房屋。其终点可以定于冶铁术的 发明。因此,属于中级野蛮社会的例子有新墨西哥、墨西哥、中美和秘鲁等 地的村居印第安人,以及东半球那些已经掌握动物饲养方法但尚不知有冶铁 术的部落。古代的不列登人虽然已习惯于使用铁,但仍当属于这一期。因为 他们与大陆上更进步的部落邻近,所以促使他们在生活技术方面的进步远远 超过他们在家族制度方面的发展。

(六)高级野蛮社会这一期始于铁器的制造,终于标音字母的发明和使 用文字来写文章。到这个时候,文明也就开始了。因此,属于高级野蛮社会 的例子有荷马时代的希腊部落、罗马建城以前不久的意大利部落以及恺撒时 代的日耳曼人部落。

(七)文明社会 如上所述,这一阶段始于标音字母的使用和 文献记载的出现。文明社会分为古代文明社会和近代文明社会。

刻在石头上的象形文字可以视为与标音字母相等的标准。

重点复述

阶段      社会状态

(一)蒙昧阶段初期 (一)低级蒙昧社会

(二)蒙昧阶段中期 (二)中级蒙昧社会

(三)蒙昧阶段晚期 (三)高级蒙昧社会

(四)野蛮阶段初期 (四)低级野蛮社会

(五)野蛮阶段中期 (五)中级野蛮社会

(六)野蛮阶段晚期 (六)高级野蛮社会

(七)文明社会

(一)低级蒙昧社会

始于人类的幼稚时期,终于下一期的开始。

(二)中级蒙昧社会

始于鱼类食物和用火知识的获得,终于下一期的开始。

(三)高级蒙昧社会

始于弓箭的发明,终于下一期的开始。

(四)低级野蛮社会

始于制陶术的发明,终于下一期的开始。

(五)中级野蛮社会

东半球始于动物的饲养,西半球始于用灌溉法种植玉蜀黍等作物以 及使用土坯和石头来从事建筑,终于下一期的开始。

(六)高级野蛮社会

始于冶铁术的发明和铁器的使用,终于下一期的开始。

(七)文明社会

始于标音字母的发明和文字的使用,直至今天。

上述的每一期各有其不同的文化,并呈现一种多少独具一格的生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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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人类文化诸阶段各有其特色,因而使我们得以对一个特定的社会按其相 对进步状态进行研究,并使之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项目。虽然在同一大陆上,

甚至属同一语系的各个不同部落和不同民族,在同一时代分处于不同的社会 状态下,但这并不影响上述的主要结论。因为就我们的目的来说,重点在于 每一种社会的状态,而不在于它的时代。

对于人类文化顺序相承的诸阶段的起点,我们选择了陶器的使用作为其 中的一个分界标志,其意义不象饲养动物、使用铁器和发明标音字母那么鲜 明,因而对于这一抉择需要加以解释。人类必定先有村居生活,并且,简单 的技术必定先已达到相当进步的水平,然后才会制造陶器。(3)在古代遗址 中,仅发现燧石和各种石器而没有伴随陶器的例子很多。当人们感到需要陶 器以前,必已出现了一系列比陶器更为需要而适应于较低级社会状态的发明 项目。村居生活的开始,以及对食物的某种程度的掌握、木制的器皿、树皮 纤维的手工织业、筐篮的编织、弓箭等等,都出现在制陶术以前。那些处于 中级野蛮社会的村居印第安人,如苏尼人、阿兹特克人和乔卢兰人,都制造 大量的陶器,品类繁多,相当精致;那些处于低级野蛮社会的美国半村居印 第安人,如易洛魁人、乔克塔人和切罗基人,制造的陶器为数较少,品种也 很有限;而那些处于蒙昧社会的无园艺印第安人,如阿撒已斯卡人、加利福 尼亚诸部落和哥伦比亚河流域的部落,则根本不知道使用陶器。(4)在卢博 克的《史前时代》(5)、泰勒的《人类远古史研究》和佩舍耳的《人类的种 族》(6)三书中,搜集了有关制陶术细节和陶器分布范围的资料,并作了相 当全面的研究。在波利尼西亚(斐济群岛和汤加群岛除外)、在澳大利亚、

在加利福尼亚、在哈得孙湾区,都不知道制陶术。泰勒先生指出,“在远离 亚洲的大多数岛屿上都不知道纺织”,而“在大多数南洋群岛上都不知道有 陶器”。(7)一位居住在澳大利亚的英国传教士洛里默・斐孙(8)在答复 本书著者的问题时说: “澳大利亚人没有纺织品,没有陶器,也不知道弓箭。”

波利尼西亚人一般也不知有弓箭。在人类的进步过程中,制陶术的出现对改 善生活、便利家务开辟了一个新纪元。燧石器和石器的出现早于陶器,发展 这些石器的用途需要很长的时间,它们给人类带来了独木舟、木制器皿,最 后在建筑房屋方面带来了木材和木板;(9)而陶器则给人类带来了便于烹煮 食物的耐用器皿。在没有陶器以前,人们烹煮食物的方法很笨拙,其方法是:

把食物放在涂着粘土的筐子里,或放在铺着兽皮的土坑里,然后再用烧热了 的石头把食物弄熟。(10)

原始人的陶器究竟是用火烧硬的,还是用简单的晾干法来处理的?这仍 然是一个疑问。印第安纳波利斯的 E.T.柯克斯教授(11)曾分析过古代陶器 和现代水泥,他将两者的分析结果进行对比后指出:“从化学成分上看,古 代陶器和现代水泥简直一样。”他又说:“我所见到的凡是属于筑丘人(12)

时代的陶器都是用冲积粘土和沙砾合成的,或者是用冲积粘土和磨碎的淡水

贝壳掺杂而成。用这种混合物做成的泥浆,高度地具有波祖兰尼水泥和波特

兰水泥的性能,因此,用这种泥浆做成的器皿无须用火烧使之硬化,这与近

代制陶术的习惯有所不同。掺入贝壳粉末的作用,正与现代用水泥制人造石

时掺入沙砾或碎石的作用相同。”(13)印第安人的陶器在成分上竟与现代

水泥相似,这一点就会使我们感到发明这种技术实在是不容易的事,同时也

就自然说明了在人类经历中制陶术之所以出现较晚的原因。柯克斯教授所提

出的看法固然很有创见,但是,古代的陶器大概还是用人工加热法使之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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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这一点,可以用若干实例予以直接证明。例如,艾德尔在谈到海湾诸部 落时说:“他们用泥土制成大小不同的壶,其容量差别很大,自两加仑至十 加仑不等;还制成提水的大瓮、碗、碟、盘、盆以及数量多得惊人的其他器 皿,其形式之古老使人描写起来很费事,并且使人叫不出名字来。他们使这 些器皿具有光泽的办法就是将富于树脂的松木烧起一堆大火,然后将陶器放 在大火的烟焰上,使它们光润、黝黑而坚固。”(14)

我们将人类文化的各个阶段明确划定,其另一个方便之处就是引导我们 对那些为每一种社会状态提供最好例证的部落和民族进行专门研究,以期使 每一个例证既具有典型性又具有说明作用。有些部落和种族的地理位置与外 界隔绝,得靠本身心智的努力来解决进步问题,因此得以使他们的技术和制 度保持其出自同源的纯一性;但其他部落和民族的技术和制度则因受到外来 影响已成为混杂不纯的了。所以,非洲自古至今始终处于蒙昧社会和野蛮社 会两种文化混杂交织的状态;而澳大利亚与波利尼西亚则处于完完全全的蒙 昧社会状态,其技术和制度均与这种社会状态相适应。同样,美洲的印第安 种族不象其他任何现存的种族,他们为人类文化顺序相承的三个阶段的社会 状态都提供了例证。他们独占一个幅员辽阔的大陆,他们有着共同的祖先以 及同源的制度,这一切都未受过外界的干扰,因此他们在被发现的时候,为 三个阶段的各种社会状态提供了实例,特别是在低级野蛮社会和中级野蛮社 会方面,在这方面比人类任何其他种族体现得更为精确、更为全面。远居北 方的印第安人以及南北美洲沿海的某些部落处于高级蒙昧社会;密西西比河 从东的半村居印第安人处于低级野蛮社会;而南北美洲的村居印第安人则处 于中级野蛮社会。我们由此得以充分细致地重新了解人类的经历,了解人类 循着这些顺序相承的社会状态而发展其技术和制度的过程;象这样的机会是 有史以来未曾有过的。但必须附带声明一下,这个机会并未得到积极的利用。

有关上述最后一期的问题,是我们了解得最不够的。

东半球和西半球处于同一个阶段的文化无疑地存在着差异,其原因在于 两个大陆的自然资源有所不同;但就大体而言,处于相应级别的社会状态基 本上总还是类似的。

希腊人、罗马人和日耳曼人部落的祖先都经历过上述诸期,当他们正处 于最后一期时,历史的光辉照耀到了他们的身上。他们从一大群无所区别的 野蛮人当中分化出来,这个情况大概不会发生在野蛮阶段中期开始以前。这 些部落的经验,除了那些当他们开始具有历史记载时所承袭、所保持的各种 制度、各种发明和发现所能体现的经验以外,其他都已消失殆尽。荷马时代 的希腊部落和罗木卢斯时代的拉丁部落为高级野蛮社会提供了最高范例。他 们的制度也同样是纯一的、同源的。他们的经验直接联系到最后进入文明的 一步。

由此,从澳大利亚人和波利尼西亚人开始,继之以美洲的印第安人部落,

而终止于希腊人和罗马人,这些部落为人类进步过程的六大期分别提供了最

高范例。我们完全可以假定,如果将他们的经验合到一起,其全部内容正好

体现了人类由中级蒙昧社会到古代文明终止之时的全部经验。因而,对于雅

利安人各族远古祖先的社会状态可以找到一些样本:其处于蒙昧社会者以澳

大利亚人和波利尼西亚人的状态为样本;其处于低级野蛮社会者以美洲半村

居印第安人的状态为样本;其处于中级野蛮社会者以村居印第安人的状态为

样本;而雅利安人自己处于高级野蛮社会的经验即与村居印第安人的经验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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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相连。在各个大陆上,处于同一社会状态下的技术、制度和生活方式大体 上一致,因此我们现在要了解希腊人和罗马人的主要家族制度的前身形态,

就必须到美洲土著相应的制度中去找寻,这一点将在本书中次第加以说明。

这个事实是我们所搜集的证据中的一部分,它有助于证明:人类的主要制度 是从少数原始思想的幼苗发展出来的;而且,由于人类的心智有其天然的逻 辑,心智的能力也有其必然的限度,所以这些制度的发展途径与发展方式早 已注定,彼此之间虽有差异也不会过于悬殊。各个部落和民族分居在不同的 大陆上,这些大陆甚至并不毗连,但我们发现,只要他们处于同一社会状态 下,他们的进步过程在性质上总是基本相同的,不符合一致性的只有因特殊 原因所产生的个别事例而已。我们如将这个论点引申开来,就会倾向于确定 人类同源之说。

我们研究处于上述人类文化诸阶段中的各部落和民族的状况,实质上也 就是在研究我们自己的远古祖先的历史和状况。

本章注释

(1)卢克莱修斯,《天道赋》,5.1019—1021:“……且代妇孺,乞求 怜爱。或出之以呼号,或无声而作态。盖谓众人之于幼弱,宜怀恻懚以相待。”

(2)[译者注]此处的原文为 deme,一般意义指乡村。在古代希腊,

自从克莱斯瑟尼斯立法以后,在阿提卡普遍建立以 deme 作为城乡分区的基本 单位,摩尔根以美国的 township 来解释此词。我国先秦时代城市内的分区也 以“乡”为名,与此词概念略似。

(3)爱德华・泰勒先生说:戈盖“于上一个世纪最先提醒大家注意陶器 发明的过程,他说,人们先将粘土涂在这样一些容易着火的容器之上以免被 烧毁,以至后来他们发现单单用粘土本身即可达到这个目的,于是世界上便 出现制陶术了。”(《人类远古史研究》,第 2 版,伦敦,1870 年,第 273 页。)戈盖还提到 1503 年游历过南美洲东南海岸的龚奈维耶船长,这位船长 见到“土著家里的土制器皿、甚至烹煮食物的壶罐,都只涂着足有一指厚的 某种粘土用以防止被火烧毁”。(前引书,第 273 页。)[怀特注]爱德华・伯 讷特・泰勒(1832—1917),著名的英国人类学家,牛津大学的人类学教授 兼大学博物馆馆长。

(4)近几年来,在俄勒冈州土著的丘垄中发现过陶器。(J.W.福斯特,

《美国史前时代的种族》,芝加哥,1874 年,第 151—154 页。)在美国土 著中,最早的陶器似乎是用灯心草或柳条作为模子制成的,等到器皿本身坚 固以后就把模子烧掉。(查理・琼斯,《南方印第安人的古代文物》,纽约,

1873 年,第 461 页;查理・劳,《印第安人的陶器》,载《斯密逊研究所领 导委员会 1866 年年报》,华盛顿,哥伦比亚区,1867 年,第 352 页。)

(5)[怀特注]纽约,1873 年。著者约翰・卢博克爵士(1834—1913),

一位英国的银行家和人类学家。 摩尔根于 1871 年游历欧洲时曾到英国乡间卢 博克的田庄上去拜访过他。(勒斯利・怀特编,《摩尔根旅欧日记选》,《罗 彻斯特史学会丛刊》,第 16 卷,罗彻斯特,纽约州,1937 年,第 371—374 页;参看第 339,368 页。)

(6)[怀特注]《人类的种族》(伦敦,1876 年),是德国地理学家

奥斯加・佩舍耳卷,(1826—1875)所著的(莱比锡,1874 年)的英译本。

(10)

(7)泰勒,《人类远古史研究》,第 181 页;参看卢博克,《史前时代》,

第 437,  441,462,477,533,542 页。

(8)[怀特注]见第 2 编第 1 章注(2)。181 页;参看卢博克,《史 前时代》,第 437,441,

(9)路易斯和克拉克于 1805 年在哥伦比亚河流域部落中发现建造房屋 所使用的木板。(默里韦瑟・路易斯和乔治・罗哲斯・克拉克,《探溯密苏 里河上源并横跨美洲到达太平洋沿岸的旅行》,共三卷,伦敦,1815 年,第 2 卷,第 241 页。)约翰・基斯特・洛德先生在温哥华岛上发现印第安人的 房屋里有雪松板, “这些雪松板是用石凿和石斧从坚硬的树上砍下来的。 (《温 哥华岛和英领哥伦比亚的自然科学家》,共二卷,伦敦,  1866 年,第 1 卷,

第 165 页。)

(10)泰勒,《人类远古史研究》,第 265—272 页。

(11)[怀特注]爱德华・屈勒佛斯・柯克斯(1821—1907),美国的 地质学家兼考古 Ъ摇

(12)[译者注]筑丘人(mound-builders),指美国密西西比河沿岸 的印第安人,他们筑土成丘作为坟冢和防御敌人的壁垒,因而得名。

(13)E.T.柯克斯,《印第安纳州地质调查报告》,载《印第安纳州地 质调查年报》,第 5 期(印第安纳波利斯,1874 年),第 119—120 页。他 所作的分析如下:

印第安纳州,波塞县,“博恩-班克”,古代陶器。

水分(华氏 212°时)  1.00

硅石 36.00

碳酸钙 25.50

碳酸镁  3.20

矾土  5.00

过氧化铁  5.50

硫酸  0.20

有机物(碱和消失物) 23.60 100.00

[怀特注]这个百分比现在作了一些改动,以合 100.00 之数。

(14)詹姆斯・艾德尔,《美洲印第安人史》(伦敦,1775 年),第 424

—425 页。易洛魁人证实他们的祖先在古代将陶器放在火前烤硬。

(11)

第二章  生存的技术

人类征服地球——以控制生活资料为条件——只有人类控制了生 活资料——顺序相承的五种生存技术——(一)天然食物;(二)鱼类 食物;(三)淀粉食物;(四)肉类和乳类食物;(五)通过田野农业 而获得无穷食物——从一种生存技术到另一种生存技术都经历很长一段 时间距离

人类从发展阶梯的底层出发,向高级阶段上升,这一重要事实,由顺序 相承的各种人类生存技术上可以看得非常明显。人类能不能征服地球,完全 取决于他们生存技术之巧拙。在所有的生物中,只有人类才能说对食物的生 产取得了绝对控制权;但在最早的时候,人类在这方面也并不比其他动物高 明。假如不扩大生活资料的基础,人类就不可能繁殖到那些不出产原有食物 的外地去,更不可能最后繁殖遍于全球;归根到底,假如人类对食物的品种 和数量不能绝对掌握,就不可能蕃衍为许多人口稠密的民族。因此,人类进 步过程中每一个重要的新纪元大概多少都与生活资源的扩大有着相应一致的 关系。

我们可以把人类的食物资源分为五种;对于创造这些食物资源的方法,

可以称之为许多顺序相承的技术,这些技术一一累加,每隔一段很长的时间 才出现一次革新。前两种食物资源创始于蒙昧阶段,后三种创始于野蛮阶段。

兹按其出现顺序分述如下:

(一)在局限的生活环境内以植物的根和果实作为天然食物这个主题把 我们引回到人类极其原始的时代。那个时代,人口稀少,生活资源简单,栖 息的地域有限,人类刚刚进入他们新的生活。在这样遥远的一个时代,既谈 不上有任何技术,也谈不上有任何制度;但是,有一项发明是属于这个时代 的,那就是语言。从本节题目所标出的食物性质来推测,可以断定当时的气 候是热带型的或亚热带型的。人们一般都认为原始人的栖息地带就处于这种 气候下。我们一向认为我们的始祖诞生在热带阳光照射之下的果木林中,这 是很有道理的。

各种动物在时间顺序上均早于人类。我们可以有把握地假定,当人类初 出现时,动物在数量上和力量上正处于其全盛时期。古典时代的诗人笔下所 描写的人类部落正居住在树丛中、在洞穴里和森林中,他们为了占有这块栖 息之所而与野兽作斗争(1)——同时,他们依靠大地的天然果实来维持自身 的生存。如果说,人类初诞生之时既无经验,又无武器,而周围到处都是凶 猛的野兽,那么,为了保障安全,他们很可能栖息在树上,至少部分人是如 此。

无论哪一种动物都需要不断获取食物来维持生命,这是一项沉重的负

担。如果我们按照生理结构的演化程序向原始形式下推,每降一级,其食物

就愈益简单,直到简单得毫无奥妙之可言;但如果我们反过来往上推,食物

就越来越复杂,直到最高级的人体结构,其食物的复杂性也就达到顶点。自

有人类以后,智力便成为一个更加突出的因素。人类很可能从极早的时代起

就把动物列入其食物项目之内。从生理结构上看,人类是一种杂食动物,但

在很古的时代,他们实际上以果实为主要食物;在那个时代,他们是否积极

地找寻动物作为食物,这一点只有付诸猜测了。上述的生活方式属于极其原

(12)

始的时期。

(二)鱼类食物我们必须承认鱼类是最早的一种人工食物,因为要充分 使用这种食物就必须烹饪。人类最先使用火,其目的未必不在于此。鱼类的 分布无处不有,可以无限制地供应,而且是唯一可以在任何时候获取的食物。

在原始时代,谷物即使实际存在,也还没有为人类所知晓;而狩猎又太无保 证,始终不能成为维持人类生活的专门手段。人类依靠鱼类食物才开始摆脱 气候和地域的限制,他们(这时候他们正处在蒙昧状态中)沿着海岸或湖岸、

沿着河道四处散布,可以遍及于地球上大部分地区。我们在各个大陆上都发 现处于蒙昧社会状态中的燧石器和石器遗物,其中有充分的资料足以证明上 述人类迁移的事实。当人类还依靠果实之类的天然食物时,要想从原住地向 外迁移是不可能的。

人类采用鱼类食物后,随着出现了上述的大规模迁移运动,此后又间隔 了一段漫长的时间,才开始种植淀粉类食用植物。它占去了蒙昧阶段的一大 部分时光。不过,在这段时间内,食物的品种和数量都大为增加。例如,人 们开始在地炉中烤面包薯(2);又如,由于武器的进步,特别是由于发明了 弓箭,猎物不断增多。弓箭的出现晚于戈矛和作武器用的棍棒。弓箭是一大 发明,它给狩猎事业带来了第一件关键性的武器,其发明时间在蒙昧阶段晚 期。(3)我们用弓箭作为高级蒙昧社会开始的标志。弓箭必然对古代社会起 过强有力的推进作用,它对蒙昧阶段的影响正有如铁制刀剑之于野蛮阶段、

有如火器之于文明时代。

除了广大的产鱼地区之外,其余地方所有的食物资源都没有保证,因此 人类便不得不采取吃人的残酷手段。在古代,吃人之风普遍流行,这一点现 已逐渐得到了证实。

(三) 由种植得来的淀粉食物 现在我们已离开蒙昧阶段而进入低级野蛮 社会。在西半球,只有那些脱离了蒙昧阶段的部落才知道种植谷类等作物;

而在东半球,似乎要到亚洲和欧洲部落渡过了低级野蛮社会而临近于中级野 蛮社会快结束时才知道种植谷物。美洲土著在低级野蛮社会即已掌握园艺,

比之东半球的居民竟早出整整一个文化期,这一点使我们感到很奇怪。这是 由于东西两半球的天然资源不相等所造成的结果;东半球出产所有适宜于饲 养的动物(只有一种除外)以及大多数谷类作物;而西半球仅有一种宜于种 植的谷物,不过它却是最好的一种。这个因素促使东半球的野蛮阶段初期时 间延长,而使西半球的这一期的时间缩短;就这一期言,自然环境对美洲土 著更为有利。但是,到野蛮阶段中期开始之时,东半球最先进的部落虽然不 知有谷物,却已经有了家畜,因而能得到肉类和乳类的供应,他们的生活状 况远胜于美洲土著;处于同期的美洲土著虽会种植玉蜀黍等作物,却没有家 畜。闪族和雅利安族之从大群野蛮人当中分化出来,似乎就是由饲养家畜开 始的。

雅利安人发现谷物和种植谷物晚于他们之饲养牲畜,这一点可由下面的 事实得到证明:在雅利安语系的各种方言中,这些牲畜的名称彼此相同,而 谷类或其他农作物的名称彼此不同。蒙森指出在梵语、希腊语和拉丁语中牲 畜的名称是相同的(其后马克斯・缪勒又把此说推及雅利安语系其他各种方 言上(4)),从而证明:在这些民族彼此尚未分离以前便已经知道这些牲畜,

并可能已经饲养它们了。他接着说:“另一方面,在这个时期是否已经存在

农业,我们还没有肯定的证据。从语言上来看,颇倾向于否定这一点。希腊

(13)

—拉丁语中的谷物名称与梵语中所见者全不相同,唯一的例外只有ξεα一 词,该词在语源上相当于梵语中的 yavas,但印度语以此词指大麦,而希腊 语用以指斯佩耳特小麦。可是我们应当认为,尽管农作物的名称如此不同(这 与牲畜名称之基本相同截然相反),但不能因此绝对否定在这些民族当中可 能有过共同起源的农业。印度人种植稻谷、希腊人种植小麦和斯佩耳特小麦,

日耳曼人和克尔特人种植裸麦和燕麦,这些都可能追溯到一种共同起源的耕 作方法。”(5)蒙森最末尾的这个结论是很牵强的。按农田(ager)一词仅 泛指有疆界之土地,而园圃(hortos)一词则直接表示“被圈围的场地”;

但园圃的出现早于农田,所以园艺的出现早于田野农业。然而,人们懂得耕 作又必然更早于圈围园圃。其自然发展顺序如下:第一步,在漫无疆界的冲 积土地上一小块一小块地进行耕作;第二步,在被圈围的场地或园圃中进行 耕作;第三步,利用畜力拉犁在农田里进行耕作。碗豆、菜豆、萝卜、防风 菜(6)、甜菜、南瓜、甜瓜等作物的种植,是否有一两种早于谷物,这个问 题我们现在还无从了解。这些作物中,有一些名称在希腊语和拉丁语中是一 样的;但是,我们著名的语言学家惠特尼教授(7)却向我保证说:在希腊语 或拉丁语同梵语二者之间,这些作物名称无一共同者。

看来,园艺的兴起与其说是出于人类自身的需要,还不如说是出于饲养 家畜的需要。在西半球,园艺始于玉蜀黍的种植。这一新纪元的开辟,在东 西两半球虽不同时,但对于人类命运的影响却极为巨大。我们有理由相信,

种植技术的兴起以及使淀粉食物成为人类的主要生活资料,都需要经历若干 年代。在美洲,种植业的兴起带来了定居的村落生活,因此,它势必取代渔 猎,特别在村居印第安人当中是这样。而且,人类自从有了谷类等农作物以 后,破天荒地产生了能够使食物充裕的印象。

美洲的先进部落有了淀粉食物,亚洲和欧洲的先进部落有了家畜,他们 既已得到这种供应之后,自可免于吃人的惨剧了。我们根据本书下文所谈的 情况,有理由相信吃人的风气在整个蒙昧阶段是普遍流行的,平时吃被俘获 的敌人,遇到饥荒的时候,就连自己的朋友和亲属也会被吃掉。在战争中,

作战双方在战场上互吃对方的人,这种风气仍残存在美洲土著当中,不仅处 于低级野蛮社会的部落如此,而且,那些处于中级野蛮社会的部落,如易洛 魁人和阿兹特克人等,也是如此。不过,这种风气已经不再普遍流行了。这 一点,有力地说明了食物之不断增加对于改善人类生活状况起很大的作用。

(四)肉类和乳类食物 西半球除了骆马以外别无其他动物适于饲养,

(8)而东西两半球的谷物品种又各不相同,这对于彼此两处居民的发展进度 都有重要的影响。这种天然资源的不同,虽然对处于蒙昧阶段的人无关紧要,

对处于低级野蛮社会的人也没有显著的影响,但对进入中级野蛮社会的那一 部分人来说,就产生了根本的分歧。掌握家畜饲养业的部落能保证肉类和乳 类食物的供应,因而得以从一大群其他的野蛮人当中分化出来。在西半球,

如仅靠狩猎获取肉类食物,供应得不到保证。村居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仅限

于一种,这对他们是不利的;这一点无疑地充分足以说明他们的头颅之所以

小于那些处于低级野蛮社会的印第安人的头颅。在东半球,因饲养家畜而使

得勤俭的居民能保证肉类及乳类食物的供应;毫无疑问,这种食物对于增强

种族的体质和活力具有非常显著的效果,对于增强儿童体力的作用尤为突

出。就现有的古史知识而言,我们至少可以假定,雅利安族和闪族之所以得

天独厚,主要由于他们之重视牲畜的繁殖犹如重视他们自身一样。他们事实

(14)

上已将牲畜,包括它们的肉、乳和筋,统统安排在生活计划之内。(9)人类 当中没有其他任何种族做到他们这一步,而在他们两者之中,雅利安族又比 闪族更进一步。

在幼发拉底河谷平原,在印度平原,在亚洲草原上,由于饲养动物而逐 渐出现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那就是畜牧生活;最先实现饲养动物的地方可 能就在上述这几个地区中某一处的边缘地带。雅利安族和闪族最古老的传说 以及他们的历史记载都同样指出他们生活在这些地区。但这些地区距离人类 发源地是很远的;而且,当他们还是蒙昧人的时候,或当他们还是处于低级 野蛮社会的野蛮人的时候,他们自然仍以森林地带为其家园,而不会占有上 述地区。现在由于出现畜牧生活,才把他们吸引到这些地区来。无论是雅利 安族或闪族,当他们一旦习惯于畜牧生活以后,势必要先学会种植谷物,以 便在远离草原的地方维持其大群牛羊的饲料,然后才有可能带着他们的畜群 重返亚洲西部和欧洲的森林地带。因此,如前所述,谷物的种植看来很可能 是出自牲畜的需要,并与这些部落向西方迁移的运动有关;而且,他们由此 获得的知识终于使他们自己得到了淀粉食物。

在西半球,除了秘鲁的骆马以外,土著们没有任何牲畜,他们只有依靠 玉蜀黍这一种谷物,辅之以菜豆、南瓜、烟草等,有的地方辅之以可可、棉 花和胡椒。在这种条件下,他们一般都能进入低级野蛮社会,有一部分进入 中级野蛮社会。玉蜀黍生长在丘陵地带,因而便于直接种植;无论已熟未熟,

它都可以食用;它的产量高,营养丰富;因此,所有其他谷物加到一起,也 不如玉蜀黍这一资源对推动人类早期进步这样有利。这可以用来说明美洲土 著虽没有牲畜却能达到异常进步的原因;秘鲁人竟发明了青铜,这是在时间 顺序上仅次于冶铁而十分接近于冶铁的一项发明。

(五)通过田野农业而获得无穷食物人们饲养牲畜以后,用畜力来补充 人力,这种方法提供了一个价值极高的新因素。接着,由于有了铁,制出了 带铁铧的犁和更为合用的铲子、斧头。由于有了这些发明,由于早先已经有 了园艺,于是,田野农业便出现了;人类也就因此开始获得了无穷的食物。

用畜力拉犁,可以视为一项技术革新。这时候,人们开始产生开发森林和垦 种辽阔的田野的念头。(10)而且,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才可能在有限的地 域内容下稠密的人口。在田野农业兴起以前,地球上任何地区都不可能发展 到五十万人口而共同隶属于一个政府之下。如果有例外的话,那必定是平原 上的畜牧生活所造成的结果,或者是在特殊的例外情况下由于灌溉事业改进 了园艺所造成的结果。

在下文中,我们需要谈到家族在人类文化各个不同阶段中的表现形态;

它在这一个阶段中的形态有时候完全不同于在那一个阶段中的形态。本书第 三编将专门用来讨论家族的各种形态。但由于在紧接着的下一编中经常要提 到这些家族形态,所以至少得预先说明一下它们的定义,以便读者了解。其 定义如下:

(一) 血婚制家族 这种家族形态的基础就是若干兄弟和若干姊妹相互集 体通婚。在现存的亲属制度中最古老的马来亚式亲属制,仍为血婚制家族留 下了证据。同时,它有助于证明:这种最早的家族形态同它所建立的这种亲 属制度一样,在古代曾普遍地流行过。

(二)伙婚制家族 这个名称起源于夏威夷人伙婚制的亲属关系。这种家

族形态的基础就是若干兄弟是他们彼此的妻子的共同配偶,或者,若干姊妹

(15)

是她们彼此的丈夫的共同配偶。而这里所用的兄弟一词,包括从兄弟、再从 兄弟、三从兄弟、甚至远房的兄弟在内,他们彼此互认兄弟就和我们的亲兄 弟一样;这里所用的姊妹一词,也包括从姊妹、再从姊妹、三从姊妹、甚至 远房的姊妹在内,她们彼此互认姊妹就和我们的亲姊妹一样。这种家族形态 是由血婚制家族滋生出来的,它建立了土兰尼亚式和加诺万尼亚式亲属制 度。上述这两种家族形态均属蒙昧阶段。

(三) 偶婚制家族 这个名称起源于σvvδvαξω和σvvδv-ασμοs 两词,前一词的意义为“配对”,后一词的意义为“合二为一”。这种家族 形态的基础就是一男一女按婚姻形式结成配偶,但双方都不排斥与外人同 居。这是专偶制家族的萌芽。在这种形态下,无论丈夫或妻子,双方都可随 意离婚或分居。这种家族形态没有建立一种亲属制度。

(四)父权制家族 这种家族形态的基础就是一夫多妻的婚姻。这里所用 的父权制家族一词,只指其狭义而言,专用以表示希伯来人畜牧部落的那种 特殊的家族,其酋长和家族里的主要男子成员都实行多妻制。这种形态流行 不广,所以对人类事业影响甚微。

(五)专偶制家族这种家族形态的基础就是一男一女的婚姻,并排斥与 外人同居;后面这一点成为这种制度的根本要素。这完完全全是文明社会的 家族,因此,它基本上是近代的产物。这种家族形态还建立了一套独立的亲 属制度。

我们将在本书下文提出证据,以便于证明上述各种家族形态在人类进步 过程的不同阶段中确实曾存在过,并曾普遍流行过。

本章注释

(1)卢克莱修斯,《天道赋》,5.950—954:

“当此之时,民犹未知夫用火。

虽获兽而不衣其皮,故形无蔽而仍裸。

惟林莽之是栖,

或岩穴之是息。

迅风烈雨,忽焉来袭。

乃庇秽体,于彼榛棘。”

(2)[译者注]面包薯,原文为 bread  root。这是美洲亚热带和热带 出产的一种豆科植物,学名 Psoralea  esculenta(食用补骨脂)。美洲原 始土著将它的根烤作食用。今按字面将其俗名译作“面包薯”,以免与另一 种“面包树”所结之“面包果”(breadfruit)混淆。

(3)弓箭所体现的各种力的配合非常奥妙,因此我们认为它不象是偶然 发明出来的。对于一个蒙昧人来说,要觉察到某几种树木的弹性和韧性、要 了解动物的筋或植物的纤维系在弓弧上的张力、最后还要想到如何将上面这 两种力和人体的膂力结合起来才能把箭发射出去,这一切都不是一望而知的 事。如我们在本书中其他地方所谈到的,波利尼西亚人一般都不知道弓箭,

澳大利亚人也不知道弓箭。仅据这一事实即可看出,当人类最初发明弓箭之 时,已经在蒙昧状态下取得长足进步了。

(4)马克斯・缪勒,《从一家德国作坊所见到的片段》,两卷本(纽约,

1869 年),第 2 卷,第 42 页。[怀特注]摩尔根于 1870 年游英国时,曾在

(16)

牛津到缪勒家中去拜访过他;见怀特所编《摩尔根旅欧日记选》第 243—245 页。《罗彻斯特史学会丛刊》,第 17 号,第 221—389 页(罗彻斯特城,纽 约州,1937 年)。

(5)特阿多・蒙森,《罗马史》,威廉・狄克孙牧师英译本,四卷本(纽 约,1870 年),第 2 卷,第 38 页。

(6)[译者注]防风菜,原文为 parsnip,学名为 Pastinaca  sativa,

系欧洲所产的一种防风草,可供食用。为了区别于中药之防风,故译作“防 风菜”。

(7)[怀特注]威廉・德怀特・惠特尼(1827—1894),美国著名的语 言学家,耶鲁大学梵文教授。斯密逊研究所干事约瑟夫・亨利为了审评《人 类家族的亲属制度》一稿是否适宜于刊印在斯密逊研究所报告中,曾将该稿 委托给一个三人委员会,惠特尼是委员之一。请注意,摩尔根已在第 4 页引 用过惠特尼的著作。

(8)一些早期西班牙著述者提到,在西印度群岛以及在墨西哥和中美,

都曾见到居民饲养过一种“哑狗”。(请看克拉维黑罗的《墨西哥史》第 1 卷图版 3 上的阿兹特克狗的形象。)我认不出那究竟是什么动物。那些作者 还提到在大陆上有饲养火鸡等家禽的事。土著们确曾养过火鸡,纳华特拉克 诸部落曾养过某几种野禽。

(9)我们从《伊利亚特》中得知希腊人不仅挤牛奶和山羊奶,而且还同 样挤绵羊的奶:“正好比,在一个大财主的院子里;点过数的母绵羊,成群 站在一起;准备着将它们的白奶子供人们来挤。”荷马,《伊利亚特》,433。

(10)卢克莱修斯,《天道赋》,5.1368—1371:

“开彼山林,旦旦伐木;

拓地日广,山田斯劚。

于是漫山遍野,场圃相属;

陂塘沟渠,田畴禾谷;

葡萄满园,赏心悦目。”

(17)

第三章  人类发展进度的比例

回顾人类发展的道路——近代文明社会的主要贡献——古代文明 社会的主要贡献——野蛮阶段晚期的主要贡献——野蛮阶段中期的主要 贡献——野蛮阶段初期的主要贡献——蒙昧阶段的主要贡献——原始人 的低级状况——人类发展进度成几何比例——人类文化各个发展阶段的 相对长度——闪族和雅利安族的出现

我们最好把上述人类文化每一个阶段的成就综合起来,分门别类,相互 比较,这样就可以对各个阶段人类进步的相对量及其比例得到一个印象。这 种办法还能使我们对于这些阶段的相对长度形成一种概念。为了使我们的观 察结果具有说服力,这种观察就必须是概括性的,并且是扼要的综述。而且,

也只限于观察每一个阶段的主要事迹。

人类必须先获得文明的一切要素,然后才能进入文明状态。我所指的是 人类生活状况的一种惊人的变化,首先从一个原始的蒙昧人变为一个最低级 的野蛮人,再从一个最低级的野蛮人变为一个荷马时代的希腊人或亚伯拉罕 时代的希伯来人。在文明阶段以前的每一个阶段中,人类的发展步步向前,

这一点同文明阶段的历史所记载的情况完全一致。

我们循着人类各项进步途径回溯到人类最先出现的原始时代,同时,将 人类主要的制度、发明和发现按其出现的先后一一逆推上去,就会了解每一 个阶段所取得的进展了。

近代文明社会的主要贡献在于电报;煤气;纺纱机;动力织布机;蒸汽 机以及与它有关的无数机器,包括火车头、铁路和轮船在内;望远镜;大气 层和太阳系可测性的发现;印刷术;运河闸门;航海罗盘;火药等等。此外 还有许多发明是根据上述某项发明而得来的,如埃里克森氏推进器即属其中 之一例;但也有不属此例者,如照相机和无数不需一一列举的机器之类。必 须与这些发明一起列举的则有近代的科学;宗教自由和公共学校;代议制的 民主政治;设有国会的立宪君主制;封建王国;近代特权阶级;国际法、成 文法和习惯法;等等。

近代文明吸收了古代文明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并使之面貌一新;近代 文明对人类全部知识的贡献很大,它光辉灿烂,一日千里,但是,其伟大的 程度却还远远不能使古代文明暗淡无光,并使它沦于不甚重要的地位。

中世纪的产物则有哥特式的建筑、具有世袭爵衔的封建贵族阶级以及以 教皇为首的僧侣团体。我们越过中世纪而上溯,就进入了希腊、罗马文明社 会。这个社会虽然见不到伟大的发明和发现,但在艺术、哲学和机构制度方 面卓有成就。希腊罗马文明的主要贡献在于帝国和王国的政治结构;民法;

基督教;具有元老院和执政官的贵族式兼民主式混合政体;具有议会和人民 大会的民主政体;组织了受过军事训练的骑兵、步兵部队;建立了熟悉海上 作战的海军;形成了具有市政法的大城市;海上的贸易;货币的铸造;建立 在地域和财产基础上的国家;在发明方面则有火砖、起重机、(1)水碾、桥 梁、给水排水管道、带水龙头的引水铅管、拱门、天平;古典时代的艺术和 科学及其成果,包括建筑上的各种柱型;阿拉伯数字;字母文字等。

这些文明是在此以前的野蛮阶段的各种发明、发现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

起来的,而且也大量地吸取了野蛮阶段这方面的成就。文明人的成就虽然卓

(18)

越伟大,却远远不能使人类在野蛮阶段所完成的事业失色。野蛮阶段的人已 经自己创造并享有了一切的文明要素,仅字母文字一项为例外。对于野蛮人 的成就,我们应当就其与人类整个进步过程的关系来衡量;可能我们不得不 承认,从相对重要性而言,他们的成就超过了后人的一切事业。

文字的使用是文明伊始的一个最准确的标志,刻在石头上的象形文字也 具有同等的意义。(2)认真地说来,没有文字记载,就没有历史,也没有文 明。荷马诗篇的产生差不多可以作为希腊人进入文明的标志,不论这些诗篇 在当时是用口传还是笔录的。这些永垂不朽的诗篇在人类学方面很有价值,

它大大地提高了这些诗篇在其他方面的卓越成就。《伊利亚特》尤其是这样,

因为其中有关人类进步过程(迄至该诗篇写成之时)的记载是现存材料中最 古老、最详细的。斯特腊博推崇荷马为地理科学之父;(3)但是,这位诗人 大概料想不到他给后代人留下了比地理科学远为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有关古 代希腊人的艺术、习俗、发明和发现、生活方式等的十分详尽的介绍。荷马 笔下的雅利安族社会仍处于野蛮阶段,这是我们所见到的最早的详细描写,

它显示了雅利安族当时所取得的进步及共种种内容。我们通过这些诗篇可以 有把握地断言,希腊人在进入文明阶段以前即已知道了某些事物。这些诗篇 还对我们深入追溯野蛮阶段具有启发作用。

我们以荷马的诗篇作为引导,继续回顾野蛮阶段的晚期,即可从人类的 知识和经验中屈指枚举下列各项:诗歌的开始创作;结构精密的古代神话以 及奥林比亚诸神;神庙的建筑;有关谷物(玉蜀黍等栽培作物除外)以及田 野农业的知识;(4)筑有石头城垣、雉堞、谯楼和城门的都市;建筑上使用 大理石;(5)用木板、还可能使用钉子来造船;(6)四轮车和战车;(7)

金属板制成的甲胄;(8)铜头矛和带浮雕的盾;(9)铁剑;(10)可能已 经会酿酒;(11)除了螺旋以外有关机械力的知识;陶轮和碾谷物的手磨;

(12)机织的亚麻布和毛织品;(13)铁制的斧头和铲子;(14)铁制的钺 和手斧;(15)铁锤和铁砧;(16)风箱和熔铁炉;(17)依傍山侧造炉以熔化 铁矿以及有关铁的一些知识。除了上列各项知识和经验以外,还必须列举的 有:专偶制的家族;英雄时代的军事民主制;氏族、胞族和部落等组织的晚 期阶段;可能已出现阿哥腊,即人民大会;关于田宅私有的知识;城邑中先 进的都市生活。当上述这些知识和经验获得之后,最高一级的野蛮人就已经 贡献了他们主要的丰功伟绩以及在智力和心理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从这个阶段再往上追溯到野蛮阶段中期,迹象逐渐模糊,各种制度、各 种发明和发现的出现顺序表现得不那么清楚;但是,即使我们探索雅利安族 处于这个遥远时代的状况,也并不是没有任何知识可作为我们的指导。由于 上述的理由,现在我们可以从雅利安族以外的其他族系中去获取我们所想要 得到的资料了。

在进入野蛮阶段的中期时,我们同样可以列举人类的经验如下:制造青 铜的程序;成群的家畜;(18)用土坯或用修整的石块涂以砂子石灰浆所筑 成的群居院落;高大的墙垣;建筑在桩柱上的湖上住宅;对天然金属的知识,

(19)以及使用木炭和坩锅来熔化这些金属;铜制的斧凿;梭和原始的织机;

依靠浇灌、堤道、貯水池和沟渠来经营的农业;人工铺砌的道路;柳枝结成 的■桥;人格化的神,以及一群装束特殊、自成体系的祭司;用人作牺牲;

阿兹特克式的军事民主制;西半球的棉织品及其他植物纤维织品,东半球的

毛织品和亚麻织品;有图饰的陶器;以燧石作刃锋的木剑;磨光的燧石器和

(19)

石器;对棉花和亚麻的知识;家畜家禽。

这一期人类成就的总和比不上后继的那一期;但就其对人类整个进步过 程的关系来看,这一期的成就是非常伟大的。在这些成就中,东半球之饲养 动物及时地使肉类和乳类成为永恒可恃的食物,终于促成了田野农业;此外 又开始对天然金属进行了试验,结果生产出青铜,(20)并为进一步熔化铁 矿开辟了途径。在西半球,显著的成就如下:发现和处理天然金属,结果凭 自己的经验生产出青铜;采用灌溉方法种植玉蜀黍及其他作物,以及使用土 坯和石块建造类似于堡寨的大型集体群居宅院。

再向上追溯到野蛮阶段的初期,现在让我们从人类的成就当中,举出以 氏族、胞族和部落为基础所结成的联盟,这个联盟处在一个酋长会议的领导 下,由此产生了一种组织形式比以前所知道的社会较为高级的社会状态。此 外,在西半球则发现和栽种玉蜀黍、菜豆、南瓜和烟草,以及知道了淀粉性 食物;有经有纬的手织物;熟鹿皮制的褶叠短围裙、鹿皮靴和裹腿;打鸟的 吹箭铳;防卫村落的栅栏;部落间的竞技;对自然力的崇拜以及对大神的模 糊认识;在战争当中吃人的风俗;最后还有制陶术。

当我们按时间和发展顺序向上溯而按人类进步水平向下看的时候,人类 的发明是越早越简单,越早越同人类的基本欲望直接相关;人类的组织也越 早越接近于原始形态,那就是,由血亲组成一个氏族并推举一个氏族酋长,

而有近亲关系的若干氏族则组成一个部落,部落由一个酋长会议领导。亚洲 和欧洲部落处在这一期的情况(当时可能还不存在雅利安族和闪族),基本 上已经湮没无闻了。我们从陶器发明以至动物饲养的古代技术的遗迹中可以 看出他们的生活情况;他们当中包括那些在波罗的海沿岸堆积贝冢的居民在 内,这些居民似乎已经养狗,但是没有饲养别的动物。

对于人类处在野蛮阶段三期中成就的规模,只要稍作正确的估计,就不 得不认为它是极大的,不仅在数量方面和在内在价值方面是这样,而且在智 力和心理的发展方面也是这样,这些发展是一定会随之而产生的必然现象。

现在再往上溯,通过漫长的蒙昧阶段,让我们列举人类的知识如下:氏 族、胞族和部落的组成;偶婚制家族;最低级形式的对自然力的崇拜;多音 节语言;弓和箭;石器和骨器;用藤条或薄木片制成的篮筐;皮制的衣服;

伙婚制家族;以性为基础的组织;由一片房屋组成的村落;船舶,包括用树 皮制成的小船和独木舟;以燧石作锋刃的长矛和用于战斗的棍棒;粗糙的燧 石工具;血婚制家族;单音节语言;拜物教;吃人的风俗;使用火的知识;

最后还有手势语言。(21)将人类这些成就按其完成的顺序一一逆推到这一 步,我们就和人类的幼稚时期非常接近了,这时候,人类正在学会使用火,

使用火以后才有可能使鱼类成为食物,也才有可能迁移出原来的居住地区;

同时,人类还正在试图形成一种音节分明的语言。在这样一种极端原始的状 态下,我们如果从整个人类进化过程的尺度来衡量,当时的人们正处在孩提 阶段;不仅如此,而且,在他们的头脑里还不曾渗透上述各项制度、发明和 发现所体现的任何一点思想或概念;——总而言之,他们正处在发展阶梯的 底层,但是,他们实已具备了此后转变的一切潜在力量。

随着发明和发现的产生,随着制度的发展,人类的心灵也必然因之而愈 来愈开豁;我们由此认炽到人类的头脑本身也在逐渐变大,尤其是大脑部分。

在蒙昧阶段,人们要从一无所有的环境里想出最简单的发明,或者要在几乎

无可借助的情况下开动脑筋,这是极其困难的;在这样一种原始的生活条件

(20)

下要发现任何可资利用的物质或自然力量也是极其困难的:因此,当时人类 心智发展之迟缓自属不可避免的现象。要把这样一些蒙昧初开、野犷难驯的 材料组织起来,形成最简单的一种社会,其困难的程度也不在上述困难之下。

毫无疑问,最早的发明项目、最早的社会组织,是最难于产生的,因此这两 者彼此之间相隔的时间距离也就最长。我们从顺序相承的各种家族形态当中 即可找到显著的例证。蒙昧阶段之所以历时悠久,可以从人类是按几何比例 前进的这一发展规律中得到充分的解释。人类的早期状况基本上具如上述,

这种看法并非直到现代才产生,甚至也不是到近代才产生。古代某些诗人和 哲学家已经认识到:人类是从极端原始的状况下迈步而后一步接着一步慢慢 上升的。他们还理解到:有一系列渐进的发明和发现为人类的发展过程作下 了记录;不过,他们尚未充分注意到,从社会制度当中可以得到更加具有决 定意义的论据。

现在我们面临的是人类发展进度比例这个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同人类 文化各阶段的相对长度直接有关。人类发展进度自始至终是循着几何比例 的,虽不是严格遵守这个规律,但基本上是如此。这一点,从事实的表面就 可以清楚地看出来;而且,从理论上说,也不可能遵循任何其他的途径。每 一项准确的知识既经获得之后,就变成了进一步获取新知识的动力,一直推 进到错综复杂的现代知识。因此,虽然人类在最早一个阶段的进步速度最慢,

在最近一个阶段的进步速度最快,可是,如果我们就这两个阶段的成就同全 部成就的关系来估量,则最早一个阶段的相对量可能是最大的。我们可以提 出下面这样一种看法,这个看法未必不可能最后获得人们的公认,那就是:

人类在蒙昧阶段的进步,就其对人类整个进步过程的关系而言,要大于在此 后野蛮阶段三期中的进步;同样,人类在整个野蛮阶段所取得的进步要大于 其后整个文明阶段的进步。

人类文化上的这些阶段的相对长度究竟有多少?这也是一个值得推敲的 问题。虽说不可能作出精确的估计,但不妨试求其近似值。根据发展进度按 几何比例的理论,蒙昧阶段的时间自然要比野蛮阶段为长,而野蛮阶段要比 文明阶段为长。如果我们为了找出每一个阶段的相对长度而假定人类生存在 地球上的时间为十万年——这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定的,实际上可能有出入—

—我们立刻就会看出,至少要把六万年划归蒙昧阶段。按照这样的分配,人 类最先进的一部分竟花去五分之三的时间生活在蒙昧阶段。余下的时间,要 把两万年——即五分之一——划归野蛮阶段的初期。给野蛮阶段的中期和晚 期留下一万五千年,文明阶段就只剩下五千年左右了。

上面所说的蒙昧阶段的相对长度,看来很可能偏短而不会偏长。对于作 出上述时间分配的原则姑置勿论,我们可以指出以下一点:除了人类的发展 进度必然循着几何比例这一论据以外,我们还从古代技术的遗迹中普遍地发 现一种渐进比例,在制度方面也同样可以看出这种比例。人类经历蒙昧阶段 的时间比此后的全部经历还要长,而文明阶段所占据的时间不过是人类历史 的一小片段,这一结论在人类学上是极端重要的。

人类中的两支,即雅利安族和闪族,由于多种血统的混合,由于食物的

优越或占有地利,还可能由于上述原因综合在一起,因此最先脱离了野蛮状

态。他们实质上是文明的建立者。(22)但是,毫无疑问,他们之作为一个

明确的种族出现,相对说来是晚近的事情。他们的祖先混迹在一大群无所区

别的早期野蛮人之中。雅利安族最初呈现的明确形象是与饲养家畜分不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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