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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小學教師/教練角色的強化與質變 (1968-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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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小學教師/教練角色的強化與質變 (1968-1985)

臺灣是個多族群滙集聚積的島嶼,從史前迄今,南島語族人、荷蘭人、西班牙 人、漢人、日本人均有生活的痕跡可尋,更在政治上經歷了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總督 統治、明鄭的三代王朝、清廷的設省建城、日本的殖民治理及國民黨政府的接管。

但不論任何政權,為鞏固既有的統治權利,經常使用不同的統治手段,在這些統治 手段中,如何使人民對執政者認同,始終是維繫政權的重要工作。國府遷臺後,不 論在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文化、教育等各層面,均進行全面的國族認同滲透 及改造,以鞏固其對國家資源的支配權利。然而在此時期國民黨政府遷臺後所刻意 形構的「中華民國」及「中華民族」形象,已開始受到嚴厲的挑戰,國民黨政府做 為中國唯一正統代表的地位,已開始出現動搖的跡象。亦即國民黨政府統治臺灣的 合法性,已經受到國際不利情勢及國內認同危機的影響,開始在根基有明顯的侵蝕,

前個時期致力營造的威權體制和官方國族主義意識形態已出現鬆動。在這樣的年代 中,學校體育和運動競技將如何被政府、學校及教師對待,政府和學校會有哪一些 政策和作為出現,站在第一線的學校體育實際執行者又如何看待及實踐,都將影響 小學教師/教練角色之形塑,而這將是本節的考察重點。在九年義務教育實施後,

不僅提高了國民教育的水準,造福了不少莘莘學子,更使升學壓力得以遠離小學,

讓小學的教育得以正常化,連帶使得以校為單位的運動團隊有滋長的空間。在此時 期小學體育與運動競技除受到國民黨政府為拓展國家在國際的生存空間,及促使國 內人民認同的工具化對待外,在面對此種由上而下強烈的結構力量和國家暴力下,

小學教師在學校運動團隊的組訓上會如何因應及適應,將是本節焦點。以下即從國

族認同的建構、九年國民教育的實施及運動小尖兵的培育切入,論述小學教師/教

練角色在本時期的形塑過程,及其形塑的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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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國族認同建構中的小學教師/教練

國民黨政府從大陸撤退後,可以順利統治臺灣,主要是因為美國在各方面的援 助,尤其是在經援、軍援和國際地位上的強力支持,使得國民黨政府慢慢建構了其 統治的合理性基礎。但 1960 年代後期與 1970 年代,在臺灣的「中華民國」開始面 臨國際政治情勢的惡化和挑戰。原本依賴美國強力支持才能順利統治臺灣的國民黨 政府,在失去了美國的正式外交關係後,不但失去了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合法地位,

同時也退出了聯合國。在面對一連串的外交打擊,國民黨政府在失去國際地位外,

又必須面對內部權力基礎的危機,即臺灣人民對中國認同和臺灣認同所引起的矛盾 和危機,轉而必須向臺灣社會尋求更大的擁護與支持 (王振寰,1989,頁 71)。於是 如何由軍警的外在統治,過渡到人民的內在認同,即成為國民黨政府此時期的重要 課題,而國族主義意識形態的再建構就成為此時重要的手段。官方國族主義脫胎於 既往的帝國體制,著眼於控制既得領土和權力,大肆渲染歷史與傳統 (王超華,

2004,頁 258)。 「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的推展,即是國民黨政府明示中國正統代表的 對策,而廣受民間歡迎的棒球運動,更是其順勢借力,包裝為國族主義實踐的手段,

同時也被認為具有虛構國族之榮光,安撫人心之作用。其後為突破中共在國際外交 上百般阻撓和封鎖, 「理論上」應獨立於政治的體育活動,就又順理成章地成為拓展 外交的先鋒,成為實質外交政策的一環。在這樣的氛圍下,小學體育與運動的發展 自然會受其影響。本節即從國族體育意識、少棒世界冠軍的魅惑及體育外交切入,

論述小學教師的處境及對運動訓練的施為。

壹、國族體育意識下的小學教師

國民黨政府 1949 年撤退來臺後,開始了對臺統治的歷史,風雨飄搖中的國民 黨政府能夠順利的統治臺灣,與美國在軍事、經濟和國際地位上的強力支持有關。

其中經濟的援助穩定了物價,阻止了通貨的快速膨脹,軍事的援助則增補了臺灣所

需的軍用物資、武器和設備,以及軍事人員的訓練,間接穩定了臺灣政治、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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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及臺海兩岸的情勢 (吳聰敏,1988,頁 150-152)。在國際地位上的強烈支持 對內則塑造了國民黨政府統治臺灣的合法性,對外則承續臺灣代表中國的正當性 (張力可,2000,頁 55)。然而美援期間,美方並沒有以援款為工具鼓勵臺灣民主政 治的發展 (吳聰敏,1988,頁 158)。因此,在蔣介石領導的國民黨政府「威權統治」

之下,1949 年到臺灣民主化以前,「中華民國」和日治時期的統治類似,以中央集 權方式控制著臺灣,表面上雖然有著現代的民主話語,實際上的合法性卻建立在統 治者的特殊性和本土人民對政治事務的無參與或少參與之上 (王超華,2004,頁 264)。臺灣本土人民的主體性只能以「全國」數十省之一的身份來代表,儘管隨國 民黨政府入臺的所謂「外省人」在全臺人口中只是少數,他們卻在名義上卻代表著 比臺灣大得多的中華民國統領下的大陸,並因而在由下向上的社會流動 (upward social mobility) 方面,有著受到政治體制保護的相對優越性 (王超華,2004,頁 264)。此種統治集團與民間權力的分殊,及官方以暴力、強迫方式移植的「中國國 族的認同」 ,造成了官方文化和民間文化認同間差距與矛盾的存在,而埋下統治正當 性崩解的種子。

這樣的威權統治在 1960 年前後,因國民黨政府作為中國代表的地位在國際上 的鬆動,而使統治的正當性基礎有逐漸地崩裂的跡象。1961 年甘乃迪總統上任後即 積極推行「一中一臺」政策,後因甘乃迪總統遇刺而延後;1965 年詹森上台後,美 國國務院和國會在解決中國問題上,均以「二個中國」為主流,然因中國的文化大 革命、美國的越戰、中蘇關係惡化,使得臺灣問題的解決遭到擱置 (楊榮聰,1992,

頁 25-36)。在這段期間美國對臺灣的支持明顯地有所改變,1965 詹森總統停止了對

臺灣的經濟援助,1971 年七月美國國務卿季辛吉密訪中國,同年十月國民黨執政的

中華民國被迫退出聯合國,失去了在國際上的「正當」地位,1972 年美國尼克森總

統訪問中國,並發表上海聯合公報,同年日本與中國建交,1979 年美國正式與中國

建交 (梁淑玲,1993,頁 62)。這一連串外交失敗的打擊,國民黨政府不僅失去了美

國的支持,更喪失了國際上的地位,因而使得對內的政權基礎也出現危機,轉而必

需向臺灣社會內部尋求更大的擁護與支持,來彌補美國原先所扮演使其統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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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角色 (王振寰,1989,頁 71)。在必需強化對中國法統承續者—國民黨政府—的認 同下,於是以國民黨執政的中華民國為認同對象的國族主義,開始被國民黨政府積 極推廣,這樣的國族意識就透過不同的形式,滲透進了臺灣社會每個角落,並被臺 灣人民慢慢吸納。

為了尋求臺灣社會內部更大的擁護與支持,國民黨政府在各方面均進行了不少 的努力及改變。在政治上,國民黨政府開始吸納臺灣社會的政治與經濟菁英,藉由 民意代表及地方首長的選舉、國民黨內臺籍人事的選用、增加權力核心臺籍人士的 比例、吸收臺籍黨員等手段來強化向內的正當性 (王振寰,1989,頁 91)。在經濟上,

推動十大建設計劃,透過公共建設推動,一方面解決經濟危機,一方面整合臺灣石 化相關產業,同時以政府掌控的國營企業及銀行,制約臺灣的中小型企業集團 (王 振寰,1989,頁 92-93)。在文化上,國民黨政府為維持臺灣才是中國正統文化的代 表,同時再強化人民對臺灣代表中國正統的認知,以「中華文化復興」為核心的中 國化政策,就成為此一時期社會、教育、文化等施政的主軸。於是在日常生活中提 出了一些新的文化理念,但因實際的內涵和目標,如國學研究、國樂欣賞、國畫創 作、國劇欣賞等,與當時臺灣社會的生活型態脫節,因而成為一項完全的政治運動 和「口號式」的精神運員,以致實踐成果有限 (蘇顯星,2002,頁 53)。

但在這一波政治性的文化復興運動中,被視為是傳統中國文化身體活動菁華的

跳繩、踢毽子、放風箏、武術…等,卻獲得了重生,開始受到了重視和推廣。1975

年教育部首先做出「普遍推行民俗體育活動」的指示後,相對於西方傳入之現代運

動的各式中國流傳之身體活動 (其後統稱為「民俗體育活動」),也被納入正規的體

育活動項目中,逐步地在各級學校及體育場館等系統中推展 (吳慧貞,2002,頁

158)。上述指示既出,教育廳即遵照指示,由五科主辦,省立體育場協辦,研擬訂

定推廣計劃及辦法,調集教師參加民俗體育研討會,同時訂頒民俗體育活動競賽實

施要點,舉辦全省比賽 (吳慧貞,2002,頁 160)。1980 年行政院所核定的推展全民

運動計劃中,更明文地規定成立國術及民俗體育訓練中心發揚國粹 (臺灣省教育

廳,1988,頁 82)。1982 年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及臺灣省體育會民俗體育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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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協會分別成立 (吳慧貞,2002,頁 161)。此後民俗體育的發展事項,不論比賽和 活動的舉辦、裁判和教練的講習、器材和設備之審定、相關書刊之出版,及各項比 賽規章的訂定與解釋,甚至民俗體育團隊的訓練和出國表演等,均由協會處理 (吳 慧貞,2002,頁 162)。也正是因為這些正式組織的成立,民俗體育的推展工作開始 有了非官方的負責單位,在運動推廣上逐漸展現其成效及持續性,亦使得民俗體育 運動項目快速發展,從原有的跳繩、踢毽子、放風箏、武術等項目,增加了扯鈴、

彈腿、舞龍、舞獅、陀螺、宋江陣、跳車鼓…等目前社會大眾所熟知的項目。而這 樣戮力的推展,不但使民俗體育參與成為國族意識的表徵和實踐,更可藉由民俗體 育的推廣和參與,形塑對中華民國的國族認同。也因此,民俗體育活動在成為臺灣 體育與運動的項目之後,順利進入學校體育課程及體育活動中,成為頗受重視的一 項身體活動。此舉不但延續了民俗體育的生命,豐富了學校體育運動的內涵,也大 幅地改變了民俗體育在臺灣發展的潮流。使原本流傳於社區、廟會或祭典活動中的 中國或臺灣傳統身體活動,抽離了社區和寺廟,獨立於學校的體系中流傳。同時其 傳布方式亦逐漸向現代運動的傳布模式趨近,透過正式的組織,在學校體系中推展,

並以表演、觀摩和比賽等形式強化傳布的力道。這樣的情形使得民俗體育在學校系 統的發展上,國小及國中在團隊的量與質上均較佳,而學校層級越往上,高中及大 學則逐步遞減。

而在國民黨政府向臺灣社會內部尋求更大的擁護與支持的同時,臺東紅葉國小 少棒在臺北市打敗來訪的日本關西少棒聯隊的畫面,透過臺灣當時唯一的電視台,

無時差地直接將整場比賽過程傳達給全省觀眾,造成全臺轟動,使原本不被國民黨

政府重視的棒球運動,也開始引起執政當局所注意。由於自日治時期以來,棒球運

動廣受民間歡迎,於是國民黨政府便順勢借力,以國族主義加以包裝,企圖取得對

棒球的詮釋權,以發揮凝聚不安民心的作用 (梁淑玲,1993,頁 64)。當時紅葉少棒

隊擊敗日本少棒隊後,臺灣省主席黃杰除罕見地致電加勉外,還飭令撥款十萬元給

紅葉國小,隨後教育部長閰振興及救國團主任蔣經國更史無前例地親自接見紅葉少

棒的小將們 (梁淑玲,1993,頁 65)。1969 年金龍少棒隊又不負國人殷殷期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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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成為「世界少棒聯盟」的新盟主後,奪冠的事實更是大大地撼動了臺灣社會。1972 年起迎接一批批為國爭光的民族小英雄返國,除了夾道歡迎民眾的外,龐大的接機 團、歡宴團,陣容更從各縣市市長、議長、北高兩市市長、議長、省主席、省議會 議長等地方各級行政首長及民意代表,一路向上延申至新聞局長、警備總司令、警 務處長、國防、教育、外交、內政等部長、行政院秘書長、院長,及國民黨黨中央 秘書長,甚至總統,充分顯示出執當局有心收編及經營態勢 (林琪雯,1995,頁 41)。

學生棒球隊在海外的勝利在政府及媒體的形塑下,似乎成了當時臺灣島上國族精神 的寄託及象徵,但也由於這樣誇大渲染的勝利,使臺灣往後十數年的棒球發展烙下 了國族主義符號。在空洞的國族榮光之後,勝者為王的短暫英雄主義,遂迫使臺灣 的棒球和其他運動走向畸形的發展道路。這種情形明顯地呈現了原本充滿民間色彩 的棒球運動,已被國家機器收編為強化國家認同的工具,烙上了國族主義的印記。

人民棒球史觀便在統治政權正當性危機的年代中,被國家機器奪走了詮釋權,營造 了所謂的官方棒球史觀 (梁淑玲,1993,頁 66)。

1970 年代之前,臺灣體育經費編列並無常規可尋,經費用在哪裡,更是不固定,

通常是以行政裁量的方式決定經費歸屬,因而執政當局所熟悉和喜愛的運動項目,

或該運動協會主事者與執當局關係較為良好者,自然就獲得較多的經費挹注,在這 一點上,棒球和籃球相比,明顯處於劣勢。1970 年代後,棒球運動因少棒獲得「世 界冠軍」的頭銜,正好符合執政者階段性的需求,在經費的取得上已較之前容易。

同時民間社會對「世界冠軍」的認同,願意出錢資助的人也大幅增加,不只棒球協

會從比賽門票及捐助中獲益,各棒球隊後援會的成立,也對基層球隊的生存提供了

相當大的助益,這些經費的及時注入,使在國族主義下被注目的棒球運動發展的步

伐更加快速地向前進了。棒球運動在最需要奇蹟的年代中,因為具有製造國族榮光

的特質,其具有獲取國際比賽勝利的可能和塑造英雄的本事,很快地贏得統治者的

注目,逐漸取代籃球運動,躍居臺灣島上此時期的主流運動,甚至在往後的日子中

展現其成為國家運動的驚人潛力,也因而大大地改變了本時期臺灣體育與運動發展

的方向與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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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政府遷臺後,政府開始有具體的體育政策,始於 1965 年的「臺灣省發 展國民體育實施方案」 ,案中正式確認體育發展的幾個努力方向,其中加強學校體育 及提高體育師資素質,是比較有明顯實施成效的部分 (蔡長啟,1994,頁 6-7)。但 第一個中央體育政策則遲至 1968 年才出爐,「發展全民體育培養優秀運動人才實施 方案」的公布,明確標舉全民體育與培養優秀運動人才是兩大施政方向,而由後來 的歷史證明,培育優秀人才以爭取運動競賽勝利才是政府真正的目標所在 (蔡長 啟,1994,頁 7-8)。於是在這個大方向之下,具體的辦法相續地訂定,其中中等以 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莊敬自強計劃、重點發展學校單項運動辦 法等三項辦法訂頒,更是影響深遠。運動績優學生的升學輔導活化了學生的升學管 道,延長了選手的生命。莊敬自強計畫的實施不但強化了運動選手的培養和訓練,

更選擇較具正式比賽奪牌實力的六項運動,田徑、游泳、體操、柔道、射擊、射箭 等,依年度訓練計畫撥予專款協助。而單項運動重點發展學校的選定,則更將一些 運動項目從小學、經中學至大學,訓練及升學管道的任督二脈打通,且在經費補助、

列入管制、追蹤考核之下,讓單項運動得以持續發展,不致展產生選手上的斷層 (曾 瑞成,2000,頁 202)。初期雖然限定在田徑、游泳、體操、桌球等項目,但日後的 擴大辦理,卻使手球、拳擊、排球、足球、籃球、羽球、棒球、壘球、橄欖球等項 目同樣受益 (楊明雄,1984,頁 64)。而這樣的經費補助模式,將原本從針對個別事 項臨時的補助,改變為一種有制度性、長期性、有規劃性的經費補助模式,明顯地 改善了臺灣體育原有的大環境,對整體體育與運動發展有著相當大的助益 (林雯 琪,1995,頁 54)。

上述體育政策提出及補助模式的改變,除了是國際和國內政治等大環境的因素

外,1973 年教育部體育司的成立亦極為關鍵。因為體育司的成立,有了主管體育業

務的中央獨立機構,對於體育政策的訂定、各項體育施政計劃的擬定、具體實施辦

法的執行,和施政成果的評估,都有了專責的單位,亦使我國體育政策慢慢朝向整

體性和持續的性方向規劃與推動 (曾瑞成,2000,頁 190)。體育司成立後設有學校

體育、社會體育及體育學術研究發展等三科,國際體育活動業務則併於社會體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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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理,從設立的組織與職權可發現,學校體育是當時最重要的工作核心,與當時 體育被定位為教育之一環的概念相符 (曾瑞成,2000,頁 191-192)。然而從體育司 所提出的體育政策及相關計畫中卻又發現,為因應當時國際外交空間受到排擠,和 中華國民國際運動組織會籍被廢止的考驗,在基於以體育活動拓展外交空間的政策 需求下,競技化導向的政策比重亦驟升相當多 (曾瑞成,2000,頁 192)。在拓展外 交空間上的意圖,由教育部「六十三會計年度國際體育競賽經費申請補助原則」可 證知,若為派隊赴國外比賽,具有「政治意義者」補助往返機票,若為參加正式比 賽者, 「可」補助往返機票之半數 (林雯琪,1995,頁 53)。正式比賽僅可補助一半 的機票費用,而具政治意義者,即有助實質外交者,卻可全額補助,顯見國民黨政 府將體育活動視為政治及外交工具心態和操作手法。1979 年中美斷交後,體育司更 將國際體育業務單獨成一科,學術研究業務則被裁併至各科,此一措施更加凸顯了 體育政策背負拓展國際活動空間之任務,而至於體育政策乃加重了競技化導向之比 重 (曾瑞成,2000,頁 192)。而為求建立完整的體育行政體系,以利政策推展,在 地方政府則逐步成立了省市政府教育廳局中的體育科,及縣市政府教育局中的體育 保健課,這些行政體系的建置在體育政策的推展,相對提供了有利的客觀環境 (曾 瑞成,2000,頁 192-193)。從曾瑞成 (2000) 對 1968 年至 1985 年所頒布的重要體育 法規之分析 (參閱表 4.1) 來看,此時期的體育政策係以推展全民體育及提升競技運 動成績為主,就特質而言則是以教育化導向及競技化導向為兩大主軸,前一時期以 國防體育為主軸的軍事化導向,已因國際潮流及國內政治情勢逐漸退出。

綜觀上述,此一時期臺灣體育的發展,教育化及競技化導向雖是政府施政的兩

個主軸,但為因應世界國際關係的改變,以及國內政治上的需求,體育與運動被整

編吸納為凝聚民心的手段,被安置於加強國內人民對國家及政府認同的思維下運

作,於是體育在發展的過程中就被深深地烙上了國族主義的印記。此種國族認同感

的建立,代表衝突矛盾的降低或舒緩,有助於維持統治的穩定性,對於任何政權都

有重大意義,尤其是當時身處執政正當性危機中的國民黨政權。在此種思維下訂頒

的政策自然是以完成強化國族認同為目的,而其目標自然是以爭取運動競賽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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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1 1968 至 1985 年之體育政策分析彙整表

政策來源 \ 特質 教育化導向 競技化導向 軍事化導向 備註

發展全民體育、培養優秀人才實施方案 (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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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體育實施方案 (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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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體育實施方案 (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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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體育特別班實施計劃 (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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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國民小學體育實施計劃 (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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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體育五年計畫 (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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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中等以上學校國防體育實施計劃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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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培育中小學優秀運人才實施要點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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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推展全民體育運動計畫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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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推展全民體育運重要措施計畫 (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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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體育法 (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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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培育大專院校優秀運動人才實施要點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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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體育促進會籌設要點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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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修訂自曾瑞成 (2000)。我國學校體育政策之研究 (1949-1997) (頁 154、234-235)。未出版 博士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市。

為第一要務,讓人們切身地感受到運動場上的勝利是國族的榮光,同時藉由在不同 比賽中連續不斷的奪取勝利,以及藉由媒體或個人話語不斷地喚醒人們過往的榮 耀,該人們沈浸於盲目愛國的虛幻情緒中。

在這樣的環境中,學校運動團隊的組織目的顯然地無法跳脫如此的框架,只要 對達成目的有助益的事務都值得被推行。是以,原本中學以上才有的運動競技訓練,

在競技人才需求孔急下,亦將生、心理均不適合接受高強度運動訓練的小學生,也 拉進了運動競技的培訓體系之中。美其名為為國育才,長期培育有潛能之未來國家 運動菁英,實則是顯露了為求目的,已到不顧兒童身心發展的地步。尤其是當金龍 少棒獲得「世界冠軍」之後,情況更顯得日益嚴重。在國家機器如此的認知和工具 性的操作下,小學教師基本上也主動或被動地被吸納進為國族榮光奮鬥的漩渦中,

無法脫身。於是標榜著教育目的的學校運動團隊,實際上是在實踐競技爭勝的目的,

當國際勝利成為唯一的目標時,小學「教師/教練」和「學生/選手」就不折不扣

地成為建構虛幻的國族榮光之工具,也成為國家機器形塑國族意識的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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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世界冠軍魅惑下的小學教師

謝國城先生接任掌棒球委員會後,戮力於棒球的推展,特別是少棒,雖然無法 立竿見影,重新恢復日治時期鼎盛的打棒球風氣。但是透過制度化的競賽及組織化 的推展,棒球人口亦逐步回流,常設性棒球隊的數量也逐步成長,同時在技術層面 的提升也穩定深化。這可從臺灣球隊與日本球隊的對戰成績一窺究竟。1953 年日本 早稻田大學隊來臺參訪比賽,戰績九勝一敗,在對戰該年度棒球錦標賽亞軍大涼隊 時,即輕鬆地以 20 比 0 獲得勝利,顯見臺日雙方棒球實力的差距頗大 (曾文誠、盂 峻瑋,2004,頁 78)。1957 年早大棒球隊再度來訪,戰績已變為三勝三和二敗 (高 正源,1994,頁 127-129)。1962 年日本熊谷棒球隊 (1961 年全日本冠軍隊) 訪臺,

戰績五勝一敗一和,其中一敗對戰對手為海軍隊 (曾文誠、盂峻瑋,2004,頁 88)。

1963 年亞洲杯中,臺灣與日本國家代隊打成平手,兩年後的亞洲杯中,即創紀錄地 在正式國際比賽中,首度擊敗日本國家代表隊 (高正源,1994,頁 165)。然而這麼 多次的勝利加起來,卻比不上一次紅葉少棒戰勝日本關西少棒的震撼。 「1968」一個 看似平凡且無關緊要的年份,因為紅葉事件,使得 1968 年成為臺灣體育發展及運動 傳布上,一個極其重要的分水嶺,尤其是棒球運動,在此之後受國家政府重視的情 形完全改觀,與之前受到放任對待的情形判若兩者。紅葉事件的重要不在該球賽本 身的勝利,而是該場球賽勝利後,所引發的巨大影響,它為臺灣帶來了前所未有的

「世界冠軍」美夢及「世界冠軍」年代。

早在出戰關西少棒聯隊之前,紅葉國小少棒隊即在 1964 年第一次參賽即獲得 臺東縣長杯冠軍,震驚臺東棒壇 (陳嘉謀,2002,頁 92)。1965 年再獲臺東縣運棒 球賽及縣長杯棒球賽雙料冠軍,同年於第十七屆臺灣省少年棒球賽初試啼聲,即獲 得第四名 (王惠民,1994,頁 36-37)。1966 至 68 年紅葉少棒更分獲全省少棒比賽兩 個冠軍及一個亞軍,建立起具全國知名度的少棒強權 (陳嘉謀,2002,頁 80-81)。

尤其是 1968 年紅葉少棒為參加全省少年棒球賽,曲折的參賽過程和感人故事,以及

在該次賽事中連勝五場拿下冠軍等事蹟,更廣泛地引起各界關注 (曾文誠、盂峻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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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頁 143)。待一舉擊敗被誤認為頂著「世界少棒冠軍頭銜」來訪的關西少棒聯 隊後,紅葉少棒名聲自然達於峰頂。而那一場 1968 年夏天,在被兩萬名熱情觀眾擠 得水泄不通,且鬧烘烘的臺北市棒球場所舉行的友誼賽,由濃縮中國國族主義情緒 的布農族孩童,以 7:0 的比數,戰勝臺灣前殖民主及棒球強國日本子弟之場景 (張 力可,2000,頁 55)。透過當時唯一的電視台,於黑白電視上,將整場比賽經過,無 時差地傳達給全國觀眾,而賽後持續讚嘆及褒揚的平面媒體報導,更將紅葉少棒在 球場上的勝利,轉化為「提高了我們的地位、加強我們的信心」的偉大事蹟,深深 地烙印在當時臺灣人的心中 (梁淑玲,1993,頁 64)。在此種創造英雄的氛圍下,激 發和普及了臺灣住民對棒球的信心與熱情,使得 1969 年的第一屆全國少棒錦標賽,

竟吸引了五、六百支球隊報名參賽 (王惠民,1994,頁 83)。而友誼賽後關西聯隊領 隊吉倉利夫的一句話: 「你們可去日本參加太平洋區比賽,贏了還可以去美國打世界 冠軍。」(姚立業,1978,頁 29)。更挑動了臺灣對於「世界冠軍」期望的神經,乃 至「三冠王」美夢的形成,同時更使得國民黨政府首度注意到棒球動員的巨大能量,

並開始掌握及利用此一工具。

一支可以與「世界冠軍」隊伍一較長短的少棒隊,當然有潛力成為下一支世界 冠軍隊伍,於是臺灣棒球協會便產生了進軍「世界少棒聯盟」的企圖。隔年棒球協 會便成立「中華民國少年棒球聯盟」 ,由謝國城親任會長,申請加入國際少年聯盟及 參加太平洋區的預賽,同時更藉由兩階段的選拔,組成了一支實力堅強的全國代表 隊—臺中金龍少棒隊 (中華日報叢書委員會,1969,頁 1-8)。在取得遠東區代權後,

經過三場奮戰,拿下「世界少棒聯盟」的冠軍,成為新一代的少棒盟主。金龍小將 載譽歸國,全民夾道相迎,光臺北市就超過五十萬市民走上街頭,可謂盛況空前,

市警局甚至動員了三分之二的警力維持秩序,而小將們到臺中、嘉義、臺南、金門 等地的慶祝遊行,場面依舊是萬頭鑽動、熱閙滾滾 (曾文誠、盂峻瑋,2004,頁 158-159)。緊接著這股「世界冠軍」的旋風,臺灣獲取世界棒球比賽冠軍的威力,

一發不可收拾,從 1969 到 1984 年,臺灣的三級棒球隊幾乎年年奪冠 (參閱表 4.2)。

棒球也取代籃球及足球成為臺灣島上最受觀迎的運動項目,1970 年代就成為追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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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 1969 至 1984 年少棒、青少棒和青棒參與世界錦標賽成績

少棒 青少棒 青棒

年份 代表隊伍 世界賽成績 代表隊伍 世界賽成績 主體隊伍 世界賽成績 備註

1969 臺中金龍 冠軍 少棒首次參賽

1970 嘉義七虎 第五名 1971 臺南巨人 冠軍

1972 臺北勇士 冠軍 屏東美和 冠軍 青少棒首次參賽

1973 臺南巨人 冠軍 臺北華興 冠軍

1974 高雄立德 冠軍 屏東美和 冠軍 屏東美和 冠軍 青棒首次參賽 首次三冠王 1975 高雄鼓山 拒絕外國參賽 屏東美和 冠軍 臺北華興 冠軍

1976 花蓮榮工 未取得代表權 屏東美和 冠軍 屏東美和 冠軍

1977 高雄立德 冠軍 臺北華興 冠軍 屏東美和 冠軍 第二次三冠王

1978 屏東屏光 冠軍 臺北榮工 冠軍 臺北味全 冠軍 第三次三冠王

1979 嘉義朴子 冠軍 臺中東峰 冠軍 臺南長榮 被取消資格 投手未隔日出賽

1980 北縣榮工 冠軍 屏東美和 冠軍 屏東美和 第三名

1981 臺中太平 冠軍 臺北榮工 第三名 屏東美和 冠軍

1982 嘉義朴子 第二名 屏東美和 第三名 屏東美和 預賽遭淘汰 1983 高市明德 未取得代表權 屏東美和 冠軍 屏東美和 冠軍 1984 屏東復興 未取得代表權 屏東美和 第二名 屏東美和 冠軍

資料來源:整理自詹德基 (1985a)。我國棒球運動的發微與展望。教育資料集刊,10,433-483。

實現「世界冠軍」的年代。

此時正當是臺灣風雨飄搖的階段,原本受美國支持,對外可代表中國,立足國

際社會,對內有執政正當性的國民黨政府,在美國開始改變其地緣政治策略,接受

中國共產黨政權,國民黨政府在失去強而有力的後盾時,在國際間代表中國的正當

性,在臺灣島上執正的合法性,開始受到質疑,連帶使國民黨政府在臺灣的統治基

礎受到衝擊。於是著手強化對內正當化的努力,就在時任行政院長蔣經國的手中開

始展開運作 (王振寰,1989,頁 91)。在國家遭受重大衝擊,人民惶恐不安時,極度

渴求振奮人心的「勝利」 ,不論是軍事、外交、或者是任何型式,卻都又不可得,因

而官民對於運動場上的輸贏就會特別敏感 (林雯琪,1995,頁 40)。尤其是越是奪牌

或奪冠機會越小的國家,越會將單一運動員的成就誇大,反之越常奪得錦標,或奪

冠數越多的國家,單一運動員的成就反而被稀釋了。如 1956、1960、1964、1968

年連續贏得四屆奧運會鐵餅金牌的美國運動員 Al Oerter 在回國時,迎接他的只有自

己的妻兒 (邱金松,1988,頁 174)。而第一位非洲黑人選手奪得奧運金牌,及第一

位連續兩屆 (1960 和 1964 年) 獲得奧運馬拉松冠軍的衣索匹亞赤腳選手 Abe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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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kila 回國時,在機場迎接的不只是成千上萬的人,就連獅子也出動了 (邱金松,

1988,頁 183)。

此時臺灣正籠罩著失去原有國際身份和地位的危機中,滿腹憂忿的官民正苦無 投注滿腔愛國的熱情,此時正好捧回的「世界冠軍」頭銜,就成為投注的對象了。

而之前長期受國民黨政府青睞的籃球和足球等運動項目,在國際賽事中的成績則不 佳,一直走不出亞洲的格局,讓人不做得標之想 (仲肇湘,1969,頁 3-4)。而此時 能夠撐起此種場面的,就僅有楊傳廣和紀政在田徑場上的成就,但由於兩人均是長 期在美國接受訓練才有如此成就,與臺灣土生、土長、在地訓練的少棒隊,其「純 度」自然就差了一截。於是做為唯一在地訓練而有奪得世界冠軍潛力的運動項目,

自然受到恰逢執政正當性出現危機的國民黨政府所關注,民間人士亦將三千寵愛集 於其一身,全國官民於是對棒球投注最高度的注目,棒球發展的工作也就在此情形 下,做得更加努力及帶勁,世界冠軍的魅力至此席捲整個臺灣。

然而這種形式的棒球比賽,其實只有「世界冠軍」和「衛冕失敗」兩種名次。

當無敵金龍初試啼聲即奪冠時,球場上的勝利似乎成了當時全島人民的國族精神寄 託,彷彿一場棒球賽的勝利就類同於整個國家的勝利,所有內政、外交、經濟問題 就可迎刃而解,就已洗去東亞病夫的惡名,就可證明國家、人種和政府的優秀。當 時民族晚報社論即言:由於中華少年棒球隊能在世界體壇揚眉吐氣,激昂青雲,證 明了我們民族的下一代,其體力、智力並不輸於任何優秀人種 (張力可,2000,頁 63)。自立晚報則更明白地說:少棒的冠軍不僅為我們國家榮光,而且為我們民族雪 恥,他們的勝利與光榮是國家的、民族的 (張力可,2000,頁 63)。而當未能奪冠,

即是失敗,此種失敗並非僅是球場上的失敗,而是被擴大為整個民族的失敗。因此 當嘉義七虎少棒隊敗給尼加拉瓜衛冕失利,僅得第五名的凌晨,多少人隨著敗戰的 小選手們在電視機前抱頭痛哭,而曾率領金龍及七虎兩隊遠征威廉波特的教練吳敏 添一句含淚的對不起,卻已回天乏術,同時也無法挽回他自己日後悲慘的命運 (梁 淑玲,1993,頁 68)。

此後學生的三級棒球比賽不再只是學生的運動競賽,競賽的目的是為了要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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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為了證明中國人的優秀,為了證明國族的光榮。政府及人民將國家榮譽、民 族榮光、國族認同,都寄託在這一場場十來歲小選手比賽的勝利上,而「世界冠軍」

頭銜,乃至「三冠王」的封號,則被國家機器挪用來當做國族認同的手段。在此種 夾雜大量國族主義所炒熱起來的世界冠軍熱潮中,就像是藉由群眾儀式,推動創造 英雄運動所塑立起的神話,它阻絕了任何理性的思考、檢證及批判,甚少有人認真 地去思考被捧上天的小選手的未來。更不願承認所謂的世界冠軍,僅是美國孩童棒 球夏令營比賽的冠軍,其他隊伍是地區俱樂部的代表隊,臺灣的球隊卻是集全國明 星菁英於一隊,且經過長期集訓的全國代表隊。而我們卻不斷地用學生在棒球場上 的勝利來安慰自己,說自己是世界第一的泱泱大國 (楊照,1992,頁 38)。

受到媒體渲染的紅葉神話與金龍等隊世界冠軍的激發,少棒小國手變成臺灣人 民心中的寵兒。奪冠的少棒選手凱旋歸國後,不僅受到各方邀宴,更可站在吉普車 上遊街,受到夾道的群眾歡呼,尤有甚者,電視臺更製作專門節目作訪談,這樣的 尊榮不再僅是個人的榮耀,更是一件光宗耀祖、光耀門楣的一件大事。簡單地說,

奪冠的少棒選手已成為當時臺灣的大英雄,在孩子的心目中自然會興起「有為者亦 若是」的嚮往之情,影響所及,全國大街小巷都有孩童打棒球,引發不可抑止的少 棒熱潮。除了當英雄吸引人外,當時臺灣身處戒嚴時期,能出國的人大多是官派的,

私人商務出國就很難了,更別說是私人出國觀光。少棒選手小小年紀即可出國,這 對當時臺灣小孩來說都是一件想要圓的美夢。於是受到世界冠軍的魅惑,正式組隊 的少棒隊伍從一百多隊,一躍而增到五百隊到六百隊 (陳顯明、梁友德、杜克和,

1990,頁 123)。而且這些少棒隊大都成立於小學中,亦即少棒隊多為學校選出的菁 英組成的校代表隊,與美國少棒多由社區組成的情形大相逕庭。

這股少棒組隊熱潮,在臺灣中南部尤其炙熱,1971 年時全臺南市 32 所小學中,

共有二十幾所小學組有少棒隊 (張敬果,1983,頁 85)。而 1984 年以前,全臺南市 37 所小學中,至少有公園、東光、協進、新南、進學、省躬、永福、成功、立人、

大同、石門、忠義、博愛、崇學、海東、安順、和順、顯宮、土城、日新等學校組

有少棒隊 (張敬果,1983,頁 38;瘦菊子,2004,頁 26)。未升格為省轄市前的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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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市有 15 所小學,已知有成立棒球隊的則有崇文、大同、民族、垂陽、博愛、精忠、

宣信等校,比例甚高 (姜添輝,2003,頁 181-342)。在此同時,大大小小的棒球比 賽亦紛至沓來,1971 年 1 月初開始,在嘉義展開的七虎杯和聖母杯比賽就有 42 隊 參加,臺南縣五王杯參加隊伍更高達 52 隊,另外臺南市的府城杯、臺中市的土木杯、

東南部四強邀請賽、中日少棒邀請賽等等,少棒的發展已經到了狂熱的地步 (梁淑 玲,1993,頁 68)。此外,不只全省學童棒球賽盛況空前,中華盃、勝利盃、秋茂盃、

獅子盃、真珠龍旗、太子龍盃、公翁盃、湄洲聖母盃、金像獎少年棒球賽等等盃賽 也打得精彩熱烈 (瘦菊子,2004,頁 26)。這些賽事大部份是民間機構趕搭世界冠軍 熱潮所舉辦的,他們願意花大錢舉辦這麼多的杯賽,有些是為了商標品牌知名度在 打廣告,如真珠龍旗棒球賽和太子龍盃棒球賽,兩者均是生產學生制服的大廠商。

有些則是廟宇利用信徒捐款回饋地方所舉辦的賽事,如五王杯、聖母杯、湄洲聖母 盃。但不論其主辦原因為何,背後均懷著一個期待,那就是,他們都喜歡「世界冠 軍」的榮耀,要出一份心力繼續保有奪得「世界冠軍」的機會。

為了這個目的,勝利成為練習和比賽唯一的目標。為了獲勝,超乎正常孩童負 荷的訓練量,是不足奇的。為了勝利,使用極端不符兒童身心發展的訓練方式,是 正常的。為了奪冠,長期佔用學校正常上課時間練習,是可以被接受的。為了錦標,

要求兒童練習容易使手肘受傷的變化球,是非常必要的。為了衛冕,要處挖角補強,

是不受限制的。結果超乎負荷的訓練和極端的訓練方式,使得許多小選手提早結束 他的運動生命;長期未能正常正課,導致許多小孩功課退步,被家長要求停止打球,

亦導致許多小選手學業成績不佳,無法正常升學;而孩童打棒球時原有的樂趣,也 因勝利至上消失殆盡。原先戮力投注組隊訓練的學校,也因屢受挖角及奪冠機會渺 茫下,不再組織球隊,而使球隊數量漸漸減少。而投注全副精力訓練的教練,也在 無法承受此種巨大的勝利壓力下,離開了曾經熱愛的職位。

這樣近乎畸形發展的臺灣少年棒球,對於臺灣棒球的發展投下了一記詭譎的變

化球,對於世界冠軍的渴望的人越來越多,實際參與棒球運動的人卻越來越少。1969

年左右,全臺約有三百支少棒隊,至 1982 年前後則,僅剩 90 至 120 支左右,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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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球隊也集中在屏東、高雄、臺南、臺中及臺北,其他地區自忖實力比不過幾支明 星超強隊,於是就放棄組隊,有得則是虛應故事 (高逸羣,1983,頁 24)。另由「中 華杯」少棒賽的參賽隊數亦可知,1970 年第六屆因世界冠軍的風潮,吸引了 116 支 少棒隊參賽,至 1977 年十三屆時,只剩 98 隊 (林雯琪,1995,頁 56)。而存留在少 棒球場域參與的人,又多是有能力的勝利愛好者,但即使具有非常強的能力,在冠 軍只有一個的情況下,為了爭取那個唯一的頭銜,逐漸衍生出的醜聞和弊端就層出 不窮了。如 1971 年在遴選赴菲律賓比賽的嘉義少棒代表隊時,就曾出現抗議教練拍 賣出國名額的事件;1973 年嘉義少棒聯隊選拔時,也發生過期約放水,裁判不公之 抗議及罷賽等事件;1977 年南區少棒選拔賽時則再度出現冒名頂替事件 (林雯琪,

1995,頁 56-57)。

這樣的偏差行為和扭曲的發展,看似學生、教練、家長、學校之過,其實潛藏 於幕後推動的那隻黑手—國民黨政府—的激發、鼓動、縱容,甚至操弄,才使得「勝 利至上」和「世界冠軍」成了少年棒球的唯一目標。這些層出不窮的醜聞、扭曲的 價值觀、不當的政治操作,不但侵蝕了孩童棒球參與基礎,侵蝕了學校組織的意願,

也侵蝕了小學教師擔任運動教練的機會和意願,更實質地改變了小學運動團隊組訓 的教育價值及目的,也改變了小學教師/教練的角色、工作及任務,而這一切都源 自於世界冠軍的極度魅惑,讓當時臺灣住民未能清楚地看清這些「世界冠軍」的真 正價值。世界冠軍的魅惑,讓小學教師被動或主動扛起運動教練組訓的工作,而社 會對冠軍教練的推崇,則一改前時期的漠視,讓小學教師更有社會支持力量兼任運 動教練的職務。具有此種專長或潛能的小學教師,自然不願意錯過成為國家、社區 或學校英雄的可能,而小學自然也不會浪費這樣可獲得榮光的機會。於是在國家、

社會、學校、教師個人均想追求世界冠軍的氛圍下,小學教師在向運動教練角色的

移動上,不但速度加快了,數量也擴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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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體育外交氛圍中的小學教師

自 1949 年國民黨政府遷臺後,國民黨政府與中共政權在國際上競爭代表中國 的正當性地位,一直未曾停過。在國際外交競爭中,美國、英國、蘇聯等個別國家 的外交承認和結盟是極為重要的面向之一,同時聯合國也是一個主要的外交戰場。

1950 和 60 年代由於美國強力支援的關係,臺灣在國際上仍得以代表中國,維持一 定的國際身份和地位,得以順利參與各種國際活動。但 1970 年初期,國民黨政府在 聯合國這個外交戰場上的失敗,被迫使臺灣退出聯合國之後,整個臺灣的外交就陷 入了一連串的困境。對小國而言外交是必須的,尤其是像臺灣這樣的小島國,更需 要尋求有效的外交管道,來達成外交目的。因此,在 1973 年蔣經國就提出「實質外 交」的政策 (王振寰,1989,頁 92)。所謂實質外交或務實外交,即在無邦交的情形 之下,處理兩國間半官方的實質關係,如經濟、貿易、文化、藝術、體育運動、觀 光、傳播、交通、科技、政黨等交流活動 (林國棟,1987,頁 38)。其本質是重現實 關係和效能,而非形式,可利用不同的方式,任何有用的媒介,來達成外交的目的。

於是在無正式國與國外交邦約之下,透過國際間的體育交流,藉學術性的探討、比 賽性的接觸,促進與他國的溝通,增進彼此的友誼,即是臺灣當時所採用相當重要 的一個實質外交手段,此即所謂的體育外交或運動外交。

在體育外交上,保有各項國際運動組織會藉,並進一步將敵對一方排除,這不

但是某種型式的外交勝利,更可藉由此種非官方的管道拓展與各國的實質關係,因

此在會籍保衛方面,就顯得當相重要。其中贏得世界上最具規模、最具影響力的國

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承認,就成為當時最重要的工作了。1952 起國際奧委會就開始

出現所謂的「中國問題」(Chinese question),在國際奧委會的折衝下,當年的赫爾辛

基奧運會中,雙方的會藉均被保留及承認,運動代表隊也都被允許參與比賽,但雙

方卻都因政治理由未出賽 (Guttmann, 1992/2001, p.134)。1960 年代整個中國正如火

如荼進行大躍進及文化大革命,縮小了體育事業發展規模,並自行孤立於世界

(Guttmann, 1992/2001, p.136)。此時雙方外交上的鬥爭雖然無時無刻都未停過,但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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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的奧會會藉則仍未有所更動。但到了 1978 年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了社 會主義現代的戰略,體育事業成為了統戰的策略之一後,局勢開始有了關鍵的轉折 (陳顯明等,1990,頁 49)。中共政權重回國際運動組織後,1979 年就獲得國際奧委 會承認其為中國的合法代表 (China Olympic Committee),並且使得中華民國奧林匹 克委員會 (R.O.C. Olympic Committee) 的會籍被中止 (Girginov & Parry, 2004/2004, p.71)。而在同一年的年初,國民黨政府才被迫與美國斷交,此種情形使得此時國民 黨政府在正式及非正式的外交領域受到極為巨大的挫折,到了幾乎寸步難行的地 步。在這樣的情勢下,世界上行之有年,且最容易穿透國與國間疆域, 「理論上」不 具有官方色彩,加之活動事件頻繁,國際曝光度高的國際性運動競賽,在臺灣開拓 國際空間的需求下,就顯得相當重要而有所助益了。

1970 年代臺灣參加各項國際運動可以獲得高度成就者首推三級棒球隊,由於連 續多次獲得冠軍,使得中華民國政府藉棒球比賽增加不少國際性的曝光。這些勝利 除對臺灣島內具有凝聚民心的功用,對外亦有國際宣傳的成效,同時在爭取華僑認 同上也有相當多的加分效果。中共政府並無力與臺灣在棒球場域中競逐,所以讓臺 灣政府靠三級棒球獲致相當大國際宣傳效果。然而僅僅只靠三級棒球隊在少棒聯盟 中所獲得的冠軍,在 1970 年代末期已經無法支撐國民黨政府在外交上的需要了。於 是,除了持續開拓各種實質的體育交流活動,努力加碼於具政治目的的體育經費外,

確保各項國際運動組織的會藉、爭取主辦正式比賽或分齡比賽、自行舉辦邀請賽、

參與和舉行各項會議、學術活動,以及組成體育表演團訪問友好國家等,則成為必 要的方向和行動了。

在最重要的奧會會藉上,1981 年初我國國際奧會委員徐亨與中華奧會終於達成

初步協議,協議書中由中華奧會備妥併同新團旗樣本送國際奧會委會審查,稍後並

由當時的中華奧會主席沈家銘於瑞士洛桑簽署正式協議書,因而暫時解決了「中國

問題」 ,同時開啟了運動競技場上所謂的「奧會模式」 ,使臺灣的運動代表隊得以持

續參與國際各項比賽 (林國棟,1987,頁 16)。在拓展國際交流上,為讓國際舞臺接

受臺灣重返,提供與各國交流機會,國內著名的「威廉瓊斯杯」(William Jones C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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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籃球邀請賽,臺灣於 1977 接辦後,就一直延續辦理至今 (劉俊卿、王信良,1999,

頁 177)。非常具有中國特色的各種民俗體育項目,如跳繩、踢毽子等,在 1981 年青 少年民俗訪問團的選拔後,亦開始日後多年的出國外交訪問及宣慰海外僑胞的旅途 (吳慧貞,2002,頁 161)。

此外,1980 年前半年在臺灣就舉辦了國際羽球、中日韓成人棒球、中美滑翔飛 行等邀請賽,泛太平洋青年橄欖球、中正杯國際青年手球、亞洲高爾夫球巡迴等錦 標賽,而出國參加各種國際性運動比賽,則有 46 隊,前往的國家地區更遍及五大洲 19 個國家地區 (國民育季刊社資料室,1980,頁 69)。另據沈家銘統計,自 1974 年 至 1980 年六月止,臺灣運動團隊出國參加交流比賽和訪問比賽,共有 990 隊次,41 種運動項目,前往 66 個國家地區,外國運動團隊則有 1020 隊次,34 種運動項目,

來自 56 個國家地區的運動團隊到臺訪問比賽;而個人因出席會議及受邀訪問等,則 有 868 人次,代表 43 個運動組織,前往 68 個國家地區,外國人來臺則有 1388 人次,

代表 40 個運動組織,其來自 59 個國家地區 (沈家銘,1980,頁 8)。除了運動賽事 的舉辦、參加,出國參訪表演活動、學術研討會,藉由國際運動組織會議的舉辦和 參與、教練和選手的雙向交流,亦是拓展體育外交空間的有效途徑。自 1974 至 1979 年間,國內相關單位已先後邀請 328 人次,包括 113 個國家地區之國際體壇重要人 事來臺訪問,派出 198 位會議代表出席 105 次國際體育運動會議,另選派 75 人次分 訪 100 個國家地區 (蔡敏忠,1980,頁 3)。在擴大體育學術交流合作方面,每年均 選擇科目,主辦一項國際體育學術會議,如亞太區體育健康與休閒活動會議、亞太 區中小學體育研討會、中美體育研討會,及國際體育聯合大會等 (蔡敏忠,1980,

頁 4)。在人員交流方面,謝天性、林竹茂等多位著名排球教練,遠赴中南美洲友邦,

如委內瑞拉、玻利維亞、烏拉圭等地,擔任排球教練;每年各單項運動教練,或由 協會薦送,或為國家補助,赴外國進修研習的人亦不在少數,這些人員的交流對於 友邦邦誼的穩固,亦有不小幫助。

藉由上述的體育交流途徑及管道,在當時確時為臺灣開拓了不少的國際外交空

間,但此種外交的形式,運動競賽的實力及成績就成為一項重要的關鍵因素。亦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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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項運動賽事上,若能持續奪得優良的成績,則他國必不會忽視你的存在,除可 證明自己國家的能力和價值,更可獲得下一次大賽的參賽資格,同時在國際新聞的 曝光率上也會提高。因為國際正式賽會具有齊聚全球多數國家注視焦點之能力,能 夠有資格參與,就代表自己國家有國際曝光及亮相機會,若加上競賽成績優異,經 各國媒體廣加傳播,更能有深入各國的國際宣傳功能。反之運動競賽成績太差,不 僅比賽時因失敗沒面子,各國對你的重視就相對降低,下次的參賽資格亦得重新爭 取。這也就是為什麼二次大戰後,成員數較少的共產國家都藉由體育的交流來拓展 國際外交空間,一方面他們以運動場上的勝利來證明社會主義的優越性,另一方面 也靠運動競技來與各國接觸,除維繫同是蘇維埃集團成員的邦誼外,亦可拓展與非 共產國家的友誼 (Caldwell, 1982, p.182)。於是如何提高各項運動實力就成為當時國 民黨政府發展體育事業的最大方針及指標了。

為了提高國家各單項運動競賽的實力,在培育優透選手時需先擴大運動參與的 人口,所以訂定培養優秀人才及持續訓練的相關計劃是必須的。在從小培育優秀運 動選手方面,自 1975 年教育部即訂頒「重點發展學校單項運動辦法」,遴選運動績 優之中學,有計劃地長期訓練優異選手,初期有七間中學,其後又逐年擴充到小學 及大專,至 1984 年止共計有 116 所重點發展學校,其中小學就高達 77 所 (曾瑞成,

2000,頁 202)。在讓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得以繼續升學方面,1966 年教育部就實施體

育成績優良學生保送制度,並於 1976、1977、1980 和 1982 等年多次修訂,以符合

實際需求,延續選手之運動生命 (曾瑞成,2000,頁 201-202)。而為了給予國際運

動成績優秀選手在工作及學業上的保障,進而激勵更多的後進,教育部於 1981 年和

1983 年分別訂頒了「中正體育獎章獎助學金頒發要點」及「國光體育獎章頒發要

點」 ,在獎金的激勵下,運動員有較多的誘因投入訓練,也更能專心致地於運動成績

的提升 (唐恩江,1985,頁 61)。在培育優秀運動選手的過程中,循序漸進的訓練管

道和計劃,及優良的教練人才是不可或缺的。而優良教練人才的養成有賴制度的配

合,因此專業教練的資格、任用、升遷、訓練、進修、考核、獎懲、管理等方面就

得加以制度化。因此中華民國體育協進會於 1974 年就要求單項運動協會擬訂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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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等制度和辦法,並於兩年後遴派多位單項運動教練出國進行短期訓練,藉以提 升臺灣運動教練之能力 (詹德基,1985b,頁 89)。而當 1976 年參加蒙特婁奧林匹克 運動的臺灣代表,因加拿大政府受中共政治壓力,拒絕發予簽證,最後以退賽收場。

受屈辱的國民黨政府更加察覺在運動場上奪牌實力之重要,乃立刻研擬「莊敬自強 計劃」 ,選擇田徑、游泳、體操、柔道、射擊、射箭等較具正式比賽奪牌機會的項目,

撥發大筆專款 (限用於外藉及本籍教練費、伙食費、選手零用、器材費及訓練業務 費) 以資助選手之長期訓練 (國民體育季刊社,1977,頁 97)。

就在這樣的體育外交氛圍中,為提高各項運動國際競爭力的政策下,使得原本 就以學校系統為體育、運動發展主軸的臺灣,運動競技也向下發展至小學。尤其是 小學體育重點發展學校的選定,更是強化了小學教師角色和教練角色聯結的驅力。

小學教師在這一波國家機器為求國際運動競技成績,而努力提升運動訓練強度下,

大量地被吸納進運動團隊的訓練中。各地區的小學皆在這波追求運動成績的風潮 下,組織一隊以上的運動團隊,在這些小學運動團隊的組訓工作上,小學教師就成 了第一順位的教練候選人,被要求戴上教練的帽子,從事運動訓練的工作。

肆、結語

本時期的國民黨政府在面對當時外交的挫敗和對內的認同問題時,發現了且抓 住了運動競技這個可資利用的工具,將三級棒球隊在少棒聯盟的勝利,巧妙地轉化 為國族認同的元素,將運動競賽當成拓展國際空間及國際宣傳的途徑,成功地達成 了不少國際外交上的成效。然而運動競技場上不變的定律是「勝者為王」 ,王者就會 受到最高待遇的尊重和報導,而這正是困於臺灣島上的國民黨政府所需要的,因而

「勝利」就成為本時期學校體育發展及運動競技訓練唯一的目標和評鑑標準。於是

整個政府在施政上,營造有利於競技運動選手發展的優勢環境和制度,就成為相當

自然之趨勢,甚至採取各項較為積極或激進的手段和方法,而有違反教育理念之情

形,也就不會足為奇了。臺灣少棒進軍威廉波特世界大賽即是一例。或許臺灣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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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少棒組隊情況不同,但集全國菁英,嚴選勤訓,以國家代表隊對戰單一地區 的代表隊,就可看出即使在組隊上有作弊,違反世界少棒聯盟組隊規定,執政當局 及人民仍然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勝利,絲毫未有批判的評論出現。顯見在此種國家 刻意營造出追求高度競技運動成績的氛圍下,想有所表現的學校或教師個人,自然 不會錯失此揚名立萬的良機,於是小學教師兼任教練,就有了巨大的外在驅力。

第二節 九年國教實施後的小學教師/教練

教育理想和目標的落實,有待環境及制度的配合,制度的建立除了行政命令 外,法規的訂定是相當重要的一環,亦是改變環境結構的里程碑。1968 年一月「九 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公布,將國民教育由六年延長為九年。這個劃時代的教育變 革,不僅使臺灣國民的教育水準向上提昇,同時也造福了不少小小年紀即受惡性補 習所桎梏的莘莘學子,使得他們得以免除升學壓力,更使小學的教育確實擺脫因升 學主義而偏頗的運作模式,讓小學的運作回歸正常教育目的下來運作。也由於九年 國教的實施,鬆開了原本升學的緊箍咒,使得小學校園中的各種學習就逐漸變得多 元化和正常化。校方不再以中學升學率為辦學好壞的唯一標準,校務推動及學習環 境的營造,就較有個別發展的空間,學校特色的發展於是成為可能。而原本將精力 與時間投注於升學上的教師、家長及學生,也獲得了解放,可以將這些學習的能量,

用在多元且富教育意義的學習上。這種從法令及制度上的改變,使小學校園中學習 環境產生重大的正面變革,也連帶影響到小學體育的推展和發展。這種小學校園中 升學限制的解放,加上此時期三級棒球世界冠軍的魅惑,國族主義及體育外交對競 技運動的戮力推展,更加地造就了以校為單位的小學運動團隊快速滋長。在此種小 學體育與運動競技發展受校內及校外環境雙重的鼓舞和資助下,小學體育教師如何 面對,就成為本節考察的焦點。以下即從升學緊箍咒的解除、體育教學的正常化,

及運動人才的培育思維切入,論述在小學組織文中的教師/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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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升學緊箍咒解除後的小學教師

1950 及 1960 年初期,臺灣的義務教育只有六年,想繼續升學者非得通過各項 升學考試不可,於是小學生一升上高年級,就被升學的緊箍咒所挷架,整日不是上 課、讀書,就是補習,小學教育應學習的各種事務只要與升學無關,即自動地遭到 相關人等忽略或遺忘。當時教育界人士及有識之士早已發現,初中升學考試是導致 小學教育遭扭曲及惡補歪風的根源,為了解決升學考試所衍生的各種教育問題,早 有人拋出免試升學之建議。然而由於現實財政問題一直無法順利解決,於是小學生 全面免試升學的提議,一直遭到行政部門的擱置,不過小規模的試辦則曾舉行過。

1956 年教育部利用美援經費,辦理了新竹縣免試升學的試辦方案,1957 年原定高雄 市亦準備試辦免試升學方案,但因經費需由省政府負擔,省政府委員會議及省議會 卻主張暫緩辦理,因而使得所有免試方案全部暫停 (林秋敏、歐素瑛,1998,頁 106-107)。直到 1967 年臺北市改制為直轄市,第一任官派市長高玉樹在中山堂的月 會中,以蠻幹的勇氣宣布:臺北市將排除萬難,以一年的時間來準備實施九年國民 教育 (林秋敏、歐素瑛,1998,頁 108)。為了免於一國兩制的情形發生,時任總統 的蔣介石於是下令行政院長嚴靜波及省府主席黃杰等人全力配合 (林秋敏、歐素 瑛,1998,頁 108)。高玉樹這個突如其來的宣布,意想不到地引發臺灣全面性九年 國教的實施。從五十七學年度開始實施的九年國民教育,就在由上而下的訓令及政 策中,傖促地展開了,也因九年國民教育的實施,解開了捆綁住小學體育的緊箍咒,

讓小學體育得以在德、智、體、群的教育目的中獲得伸展。

九年國民教育的實施,其目的是為使小學畢業生得以直接就讀國民中學,由此

減輕升學主義的壓力,清除惡性補習的痼疾,維護青少年身心的正常發育,端正不

良的教育風氣 (許水德,1998,頁 90)。在減輕升學壓力方面,小學畢業生升學率從

57 學年度的 74.66%,上升至 67 學年度的 94.70% (如表 4.3 所示),有效地緩解了小

學畢業生的升學壓力。在清除惡性補習方面,由於升學考試壓力的消除,學生童均

可依其志願進入學區內之國中,再加上省府也規定國中一年級不得能力分班,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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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 57 學年度至 67 學年度國民小學畢業生升學率

學年度 上學度年國小畢業生數 該學年度國中一年級新生數 升學率

57 學年度 360,683 269,299 74.66

58 學年度 350,797 266,636 76.01

59 學年度 371,161 296,252 79.81

60 學年度 384,131 312,644 81.39

61 學年度 389,245 326,438 83.86

62 學年度 405,320 341,542 84.26

63 學年度 402,084 356,314 88.62

64 學年度 408,316 367,742 90.06

65 學年度 400,813 364,769 91.01

66 學年度 393,650 370,875 94.21

67 學年度 394,379 373,473 94.70

資料來源:摘自范春源 (1998)。戰後臺灣小學體育科教育演變之研究(民國 34-83 年) (頁 191)。未出 版博士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市。

幾年下來,小學惡性補習不僅大幅消除了,教育風氣也改善了 (許水德,1998,頁 93)。在教學正常化方面,在未實施九年國教前,因為需準備升學之故,學校教學多 重視知能科,而忽略藝能科,甚至把音樂、體育、美術等移為國語、算術科之教學,

然而九年國教實施後,教學已日趨正常,各校多能依據課程標準上課 (許水德,

1998,頁 93-94)。而在學童體能增進方面,因實施九年國教加強體育、群育之結果,

無惡補及升學壓力,孩童比以往更為活潑,身高、體重也普遍增加。以屏東縣 17 所國中之調查為例,國中一年級新生平均身高 (144.66 公分) 和體重 (36.29 公斤) 均 較未實施九年國教前 (分別為 143.41 公分及 35.39 公斤) 增加了,而且近視眼比率 也減少了 (許水德,1998,頁 94)。同時由於小學升學壓力的解除,使小學生在較為 開放無壓力的學習環境中成長,其儀態、思想、性習等方面亦有明顯進步,多方學 習的結果,使得各項體育及藝能活動,如棒球、籃球、足球、游泳、童軍、美術、

音樂等活動,更是蓬勃發展 (許水德,1998,頁 97)。顯見小學升學緊箍咒的解除,

有助於各項體育及藝能活動的發展。

為配合九年國教的實施及促進國民體育的發展,教育部 1970 年更公布了「國

民小學體育實施方案」 ,此方案共分目標、實施綱要、行政組織、經費設備等部份 (曾

瑞成,2000,頁 149)。在經費方面明訂各校應列體育經常費為學校總預算之一,體

育活動費應由班級活動費 (最少佔五分之一),及鄉鎮公所撥發之體育衛生費項下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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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在組織方面,各校應組織體育衛生委員會,由校長為主任委員,依目標擬訂體 育實施計畫;在體育設備方面,應依 1964 年部頒之「國民學校體育設備標準」設置,

未達標準者,應擬具分期計畫,呈請主管機關核准辦理 (范春源,2000,頁 218)。

由於此方案在經費、組織、設備等方面的明確規定,穩定了小學體育經費的來源,

建立全校性的體育推行組織,增加了應有的體育設備,此舉對於小學校內體育的推 展有著莫大的助益。

就在九年國教解除升學緊箍咒,國民小學體育實施方案明定各項規範的同時,

由於文化復興運動中傳統民俗體育的推廣、三級棒球奪得世界冠軍,以及在極需體 育、運動來整合國族意識和拓展外交空間的國家社會氛圍中,小學的學校體育被誘 使地更加蓬勃發展,校內的課外活動及校際的運動競賽都顯得相當的熱絡。1968 年 和 1975 年公布的小學體育課程實施方法,更規定每個小學除了體育正課外,每天晨 間升旗後,全體師生均須參加以徒手操及韻律活動為主的早操活動;每日上午二、

三節間全體兒童亦需加課間活動;並且學校應依兒童興趣,在團體活動時間,由教 師輔導兒童參與課外活動;每學年應舉行全校運動會一次,單項比賽至少四,並酌 情舉行體育表演會 (教育部,1968,頁 258-261)。由於有這些明文規範的壓力,促 使各縣市教育行政當局不時地抽查及訪視各校的執行情形,因而很有效地讓小學校 方對於學校體育不得不加以重視。

澎湖縣五德國小在 1969 年的體育實施報告中,就敘明該校每日升旗後,全校 師生都參加早操,唯冬季改與課間活動同時舉行,低年級以模仿操及韻律操為主,

中高年級以徒手操及團體舞蹈為主 (范春源,1998,頁 227)。臺東縣新生國小每日 升旗後亦依規定舉行早操,低年級同樣以模仿操及韻律操為主,中高年級則以徒手 操、國術操為主 (蕭森英,1969,頁 16-17)。彰化縣二水國小 1971 年時,於課間活 動時間則實施簡易體育活動,依年級分為六組,每組再依班級數設計若干項活動,

每兩週即輪換一個活動項目,其內容包含遊戲、舞蹈、球類、跳繩等活動 (范春源,

2000,頁 229-231)。臺東縣新生國小則是安排每日上午第二、三節間之下課為課間

活動時間,中高年級活動項目有舞蹈、遊戲等,低年級則由級任老師領導作各種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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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活動 (蕭森英,1969,頁 16-17)。

臺中縣大雅鄉大明國小 1974 年的課間活動,更慎重地由該校研究部籌劃後,

經校務會議討論,再交訓導處執行。為顧及勞逸均衡,全體教師一人一責,每項活 動及輔導教師全學期固定不變,但是學生以班級為單位每週輪換。全校中高年級十 二個班,故有籃球、躲避球、田賽 (跳部與擲部)、徑賽 (起跑、接棒與衝線)、基本 舞步、跳繩、推木餅、保齡球、墊上運動、單槓與爬竿、跳箱、遊戲等十二個項目,

另再加上六週的土風舞,全學期扣除準備及檢討各一週,共計活動十八週。低年級 則由導師在指定地點作唱遊或其他活動,不參加輪換。為增加活動效果,部份項目,

如推木餅和保齡球,乃製表紀錄每次的成績,並公布之,以激發愛好榮譽與好勝的 心理而加倍認真練習。所以每天第二節下課鈴聲一響,兒童們都興高采烈地衝出教 室直奔活動場所,在這短短地十幾分鐘裡,每位兒童像生龍活虎地活躍在學校的每 一角落,加油聲、拍掌聲、歡笑聲…此起彼落,非常熱鬧 (范春源,1998,頁 225)。

整體而言,此時期早操多以徒手體操為主,部份穿插國術操及韻律操等,課間 活動則多採集體活動與分組活動兩種,前者一聲令下,播出音樂集體做徒手操、國 術操、韻律或舞蹈,後者則採循環教學原則,各班以一種活動項目,每一至兩週即 輪轉一次 (駱木金,1984,頁 33-34)。在小學升學壓力解除後,早操和課間活動的 規定和實施,確實帶來了小學校園中活潑的氣氛,兒童的身心也因此得以獲得適度 的舒展。

除了早操及課間活動外,每學年一次的運動會及每學期單項運動比賽的舉辦,

更加地滿足兒童參與各項運動的慾望。臺東縣新生國小每學期即舉行個行或團體運 動比賽四至六次,優勝者由校方頒發獎狀、獎品以資鼓勵,比賽項目則有田徑單項 比賽、各項球類比賽、大隊接力、姿勢比賽,拔河比賽等,同時每年會舉辦一次運 動會,及一次體育表演會,項目包括團體操、遊戲、舞蹈、機巧運動等 (蕭森英,

1969,頁 16-17)。高雄市和平國小 1977 年的運動會,以教育性和趣味性為主,全體

運動員,包含級任老師,均化妝繞場,各年級依民族精神教育及十大建設為題,進

行化妝繞場,競賽內容則多為個人項目,如男女生 100、80、60 及 40 公尺賽跑、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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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擲遠,以及 1000 和 2000 公尺接力等 (范春源,1998,頁 330)。臺東師專附小 1985 年所舉辦的運動會,則在簡單隆重的開幕儀式後,由中高年級同學表演大會操,及 幼稚園小朋友表演氣球傘,接著各年級的田徑及團體競技就登場了,各種長度不等 的賽跑、接力賽、鉛球、壘球擲遠、跳高及跳遠比賽,各項趣味競賽,學生們莫不 歡喜參加,因此競爭得非常激烈,比賽過程高潮迭起,校園中每一個角落都熱鬧非 凡 (范春源,1998,頁 330-331)。

此外,升學壓力的解除,也讓學校組織學生社團和運動校隊的空間更為寬廣。

受到 1968 年紅葉事件的啟發,全國以校為單位組織的少棒隊爆增,1969 年第一屆 全國少棒錦標賽就吸引了五、六百支球隊報名參加 (王惠民,1994,頁 83)。爾後幾 年更受到三級棒球隊獲得世界冠軍的鼓舞,全臺灣街頭巷尾均可看到打棒球的小 孩,小學校方組隊的意願也相對提高。臺東縣新生國小就組有少年棒球隊,聘請該 校教師及社區家長對棒球有專長者擔任義務教練,利用課外活動及星期假日之時間 訓練;此外該校亦組有田徑隊、柔道隊、手球隊,對外比賽均能獲得不錯的佳績 (蕭 森英,1969,頁 16-17)。任教該校的教師黃耀南即表示:當時該校的運動競賽是在 校長大力倡導下,不論是校內比賽或校外競賽均積極參與,得使得該校形成一股運 動風氣 (范春源,1998,頁 232)。而能夠讓小學校長無後顧之憂,全力提倡校內外 運動競賽的原因,就在小學升學壓力的解除。這樣的情形在全臺各地均有,而且遍 及各種運動項目。如澎湖縣五德國小組有棒球隊、田徑隊及國術隊 (范春源,2000,

頁 235)。臺東縣寶桑、復興、海端、三民、紅葉、大武、長濱、武陵等校均組有手 球隊 (張育羚、林佩瑾,1997,頁 26)。北市大同、日新、雙蓮、中正、清江、高市 和平、十全、右昌、援中、北縣修德、正興、大同、光興、竹縣建功、彰縣大興、

水利、文樂、館嶼、嘉縣港墘、南縣佳里、南市勝利、高縣大林、九曲、鳳林等國

小亦組有足球隊 (王惠玲,2004,頁 59-60)。投縣社寮、嘉縣三和、北縣光榮、竹

縣田寮、雲縣溪洲等國小則組有網球隊 (李堂立,2004,頁 23-31)。桃縣山豐國小

則組有巧固球隊 (黃進成,2002,頁 73)。雙蓮國小、大理國小、北門國小、西門國

小、青峰國小、永康糖廠、北市社子、彰縣永靖、雲縣文昌、高市莊敬等國小則組

數據

表 5.1    1968 至 1985 年之體育政策分析彙整表  政策來源                            \                              特質  教育化導向  競技化導向  軍事化導向  備註  發展全民體育、培養優秀人才實施方案  (1968)    ˇ  ˇ  ˇ  國民小學體育實施方案  (1970)  ˇ  ˇ  ˇ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體育實施方案  (1973)  ˇ  ˇ  ˇ  國民體育特別班實施計劃  (1977)  ˇ  改進國民小學
表 4.2    1969 至 1984 年少棒、青少棒和青棒參與世界錦標賽成績  少棒  青少棒  青棒  年份  代表隊伍  世界賽成績  代表隊伍  世界賽成績  主體隊伍  世界賽成績  備註  1969  臺中金龍  冠軍  少棒首次參賽  1970  嘉義七虎  第五名  1971  臺南巨人  冠軍  1972  臺北勇士  冠軍  屏東美和  冠軍  青少棒首次參賽 1973  臺南巨人  冠軍  臺北華興  冠軍  1974  高雄立德  冠軍  屏東美和  冠軍  屏東美和  冠軍  青
表 4.3    57 學年度至 67 學年度國民小學畢業生升學率  學年度  上學度年國小畢業生數  該學年度國中一年級新生數  升學率  57 學年度  360,683  269,299  74.66  58 學年度  350,797  266,636  76.01  59 學年度  371,161  296,252  79.81  60 學年度  384,131  312,644  81.39  61 學年度  389,245  326,438  83.86  62 學年度  405,320  341
表 4.4    澎湖縣五德國小五年級體育教學進度表  學期  週次  單元名稱  教材細目  時間  上學期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一  十六  十七  一  十八  十九  二十  整隊與行進 遊戲 舞蹈 急行跳遠 跳箱運動 跳箱運動 少年棒球 定期考試 少年棒球 國術 國術 急行跳高 墊上運動 躲避球 定期考試 接力賽跑 壘球擲遠 單槓運動 單槓運動 遊戲 舞蹈 簡易足球 簡易足球  期終考試  各種轉法、縱隊和橫隊排列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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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組 優等 宜蘭縣凱旋國小 行動載具輔助學生自主學習與創作 國小組 優等 臺南市大成國小 大成國小數學領域教師專業社群 國小組 優等 高雄市油廠國小 AI 異想家. 國中組 特優

101 年度國際哲學教育年會時,為嘉義市林業文化特色進行了世界 性的展演與解說,讓嘉義市林業文化在地風情得以發揚光大。此 外,嘉大附小全體教師也在 101

2.預估缺額係依據教育部國民教育署補 助各地方政府 109 學年度推動國小合理 教師員額計畫辦理,俟臺中市政府教育

第二十六條之一 參加全國技能競賽青少年組之選手來源,為教育部

(預估缺) 依據教育部國 民教育署補助 各地方政府 109 學年度推 動國小合理教

110 年度臺中市推動硬筆書法與美感教育師生硬筆書法比賽

國小中高年級組:第一階段比賽將出 10 題國中等級單字,完成後將審查現場學生之分數,取 前 100 名繼續進入第二階段比賽,並列同分者得佔一個名額,若有與第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