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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員 離 職 申 請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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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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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1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人 員 離 職 申 請 表

單位名稱:

計畫名稱:

計畫類型:□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經濟型 □社會型)

□培力就業計畫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未上工首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職稱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性別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

到職日期 離職日期

離職原因 及說明

(可複選)

自行創業(請填寫創業內容)

已自行就業(請填寫服務單位)

家庭因素 志趣不合

交通不便 無法適應工作環境

工作時間無法配合 薪資太低,無法負擔家計

其他因素或建議(請簡述)

(本欄由中彰投分署填寫)

離職人員簽章 督導人員簽章 負責人簽章

1.工作人員離職時,應於離職前 10 日內填具理由提出辭呈,並辦妥離職手續,

及其所任職務應行移交事項辦理清楚。

2.離職員工自奉准離職日之翌日起停薪,於辦妥離職手續後,始得於翌月 10 日 前具領離職當月份之薪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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