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屆新北市文學獎徵件簡章
一、活動宗旨:培育文學閱讀與寫作人口,推動文學創作風氣。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四、徵件資格:凡以中文創作者,並依年齡分為黃金組(年滿 65 歲者)、成人組
(年滿 18 歲以上、未滿 65 歲者)及青春組(未滿 18 歲者);
上屆新北市文學獎各類首獎得主,不可參加該得獎獎項之比賽(例如成人 組散文類首獎得主,不可參加成人組散文類組,依此類推)。
五、類別與作品字數:
【黃金組】
類別、文體、字數不拘,以鼓勵長青樂活、探索樂齡心境、呼應老人共餐風 潮
……
等為主題。【成人組】
(一) 散文:字數 2000~4000 字以內。
(二) 新詩:字數 30 行以內。
(三) 童詩:字數 20 行以內。
(四) 短篇小說:字數 5000~10000 字以內。
(五) 童話故事:字數 2000~3000 字以內。
(六) 職場書寫:字數 2000 字以內。以職場書寫為主題。
(備註: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 1 篇為限)。
【青春組】
(一) 散文:字數 2000 字以內。
(二) 新詩:字數 10~20 行以內。
(備註: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 1 篇為限)。
【舞臺劇本組】
未曾公演(校園除外)之劇本,演出長度至少 60 分鐘以上。
【繪本故事組】
字數 1000~2000 字以內。以兒童閱讀為對象,不限文體與創作主題,請 以文字投稿,不需繪圖及分鏡。
【新北漫遊書寫組】
以行旅新北或地景為主題,1200~1500 字小品文,另請附沖洗好之 4*6 照 片 1〜3 張作為參考。
六、評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定。
(二)作品審查: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複審
(決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 增減錄取名額。
七、獎勵辦法:
各類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黃金組】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6 萬元,獎座 1 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4 萬元,獎座 1 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獎座 1 座。
佳作 3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獎座 1 座。
【成人組】
散文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6 萬元,獎座 1 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4 萬元,獎座 1 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獎座 1 座。
佳作 3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獎座 1 座。
新詩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6 萬元,獎座 1 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4 萬元,獎座 1 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獎座 1 座。
佳作 3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獎座 1 座。
童詩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獎座 1 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獎座 1 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獎座 1 座。
佳作 3 名:每名獎金新臺幣 5 千元,獎座 1 座。
短篇小說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8 萬元,獎座 1 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6 萬元,獎座 1 座。
佳作 3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獎座 1 座。
童話故事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獎座 1 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獎座 1 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獎座 1 座。
佳作 3 名:每名獎金新臺幣 5 千元,獎座 1 座。
職場書寫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6 萬元,獎座 1 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4 萬元,獎座 1 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獎座 1 座。
佳作 3 名:每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獎座 1 座。
【青春組】
散文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1 萬 2 千元,獎座 1 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獎座 1 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8 千元,獎座 1 座。
佳作 5 名:每名獎金新臺幣 5 千元,獎座 1 座。
新詩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1 萬 2 千元,獎座 1 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獎座 1 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8 千元,獎座 1 座。
佳作 5 名:每名獎金新臺幣 5 千元,獎座 1 座。
【舞臺劇本組】
首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15 萬元,獎座 1 座。
入選 2 名:獎金新臺幣 5 萬元,獎座 1 座。
【繪本故事組】
入選 2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獎座 1 座。
【新北漫遊書寫組】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獎座 1 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獎座 1 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獎座 1 座。
佳作 3 名:每名獎金新臺幣 5 千元,獎座 1 座。
(一)請填寫下列報名表,或請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地址: 22001 新北市板 橋區中山路 1 段 161 號 28 樓)索取簡章及報名表或逕至文化局網站
(http://www.culture.ntpc.gov.tw/)「活動及公告」、「新北市文學 獎」主題網站(http://literature.culture.ntpc.gov.tw/)「文學獎簡章」
下載報名表。
(二)參選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三)請詳細填寫報名表 1 份,連同作品 1 式 7 份,掛號郵寄或親送新北市政 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收,務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新北市文學獎」
及徵選「類別」。活動洽詢電話:(02)2960-3456 轉 4511。
九、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105 年 7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十、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須以中文撰寫,且為未經發表之作品。請採 A4 紙張,直式橫書 電腦繕打、word 12 號細明體,左邊裝訂送件;如採稿紙書寫者,請 謄錄清楚(字體工整)。
(二)參選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三)所有得獎者務請於公布名單並接獲通知後,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及個 人照片,以利後續出版事宜。
(四)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
並追回獎金、獎座,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作品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3.作品曾參賽並獲獎、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或即將刊登者。
(五)作品出版
1.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權,並永久無償授權承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 式推廣(如數位化、公布上網、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 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 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2.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2 冊。
3.繪本故事組得獎作品,為配合圖文編排,本局有權進行修改。
(六)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十一、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後另行公布。
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
本人 特此聲明同意下列之情形:
一、 遵守本次徵件活動簡章規定,擔保參賽作品(文稿及照片)的著 作權皆屬本人所有,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之情事,經查證屬實,
所產生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權,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出版,出版 權歸屬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三、 本人同意授權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於該著作存續期間,在任何地 方、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如上網、光碟、有聲出版、刊登書 報雜誌、數位典藏……等)永久無償利用、推廣、保存得獎作 品,並得轉授權第三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
四、 參選作品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 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侵犯著作權部分,自行負責:
(一)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二)作品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三)作品曾參賽並獲獎、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或即將刊登 者。
聲明人: 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第 6 屆新北市文學獎報名表
編號(由承辦單位填寫):________徵選類別
□黃金組
□成人組 □散文 □新詩 □童詩 □短篇小說 □童話故事 □職場書寫
□青春組 □新詩 □散文
□舞臺劇本組
□繪本故事組
□新北漫遊書寫組 (擇一類別勾選)
作品名稱 作品字
(行)數
姓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身分證 字號 通訊地址 ( )
(訊息通知及寄送得獎專輯用)
聯絡電話 (公) (宅)
手機 現職單位或
就讀學校 E-Mail
簡歷 (300 字
以內)
身分證正面影本浮貼處
(學生證或護照影本) 身分證反面影本浮貼處
※檢送 資料
請備妥報名表 1 份、作品 1 式 7 份(報名表請勿與文稿一同裝訂)
【備註】參加多項類別者,請就各類作品分別填具單一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