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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度新進員級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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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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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1 年度新進員級甄選簡章

經濟部漢翔航空工業(股)公司 101 年新進員級甄選試務處 地址:407 台中市西屯區漢翔路 1 號

報名網址:http://www.aidc.com.tw

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29 日

(2)

漢翔公司 101 年度新進員級甄選重要時程摘要

試別 要項 時間 備註

報名時間 101 年 11 月 1 日 09:00 至 101 年 11 月 9 日 24:00 止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注意繳款期限,

逾期恕不受理。

網路查詢及列印入

場證 101 年 12 月 13 日

請於101 年 12 月 13 日起至本公司網 站查詢初(筆)試測驗試場位置、編號,

並直接由網頁查詢及列印,不另郵寄 筆試入場證。

測驗日期 101 年 12 月 23 日(星期日)

請攜帶筆試入場證及具有照片之身分 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 IC 卡、護照 或駕照,四者擇一,其中護照或駕照 需為有效期間內)應試,未攜帶者致影 響個人考試權益,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公布試題答案 101 年 12 月 24 日 請至本公司網站查詢

試題或答案疑義申

101 年 12 月 24 日至 101 年 12 月 28 日

應考人對初(筆)試試題或公布之測驗 式試題答案有疑義時,請於本公司網 站下載試題或答案疑義申請表,於101 12 月 28 日前以限掛郵寄至本試務 處,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測驗結果查詢 102 年 1 月 3 日

請於102 年 1 月 3 日至本公司網站查 詢測驗結果,不另寄發測驗結果通知 書。

測驗成績複查申請 102 年 1 月 4 日至 102 年 1 月 11 日

請於公司網站下載測驗成績複查申請 表,於102 年 1 月 11 日前以限掛郵寄 至本試務處,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網路查詢及列印複

試通知單 102 年 1 月 13 日

請於102 年 1 月 13 日起至本公司網站 查詢複試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 意事項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郵寄 複試通知單。

測驗日期 102 年 1 月 27 日(星期日)

請詳細參閱複試通知單所載各報考類 別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凡逾時經 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請攜帶複 試通知單及具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 並繳驗相關證明文件合格者,始可參 加複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

/ /

錄取名單公告及書

面通知 102 年 2 月 7 日

請於102 年 2 月 7 日起至本公司網站 查詢相關錄取名單,並同時寄發書面 錄取通知單。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本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3)

目錄

壹、報名資格………..1

貳、報考類別、錄取人數、初(筆)試科目與配分及工作性質…………....3

參、簡章公告及報名....………..……… 4

肆、報名方式……….….4

伍、報名注意事項 ………4

陸、繳費 ………5

柒、初(筆)試及複試...………6

捌、錄取及進用……….………….9

玖、其他注意事項……….………10

(4)

壹、 報名資格: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年齡:不限(惟已屆 65 歲限齡退休人員不予進用)。

三、性別:不拘。

四、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畢業、高中(職)補習學校結業並經 資格考試及格者、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高級職業學校或 高級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五年制專科學校四 年級肄業或二專以上學校肄業,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者均准 予報考。【註 1:本項甄選之學歷資格係高中(職)畢業人員,

如經甄選錄取,不得以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其他考試及格之 資格為由,要求變更身分或提高僱用等級。註2:本項甄選 應以報名時之學歷為準,資格不符者不得參加複試。】

五、經歷:具備從事相關工作至少1 年以上之經驗。

六、證照:報考工安環保技術員須檢具:1.有效期限內之行政院衛生署 核發之護理師證書。2.已接受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三條或勞 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 訓練課程並取得證明文件方可報名。

七、體格標準:

(一)報考各類別均須無心臟病(無法勝任日常工作者)、精神疾病(不 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 為者)、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或不堪勞動 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如於複試時或錄取後發現,將予取 消資格。

(二)於複試時應通過體能測試(詳如簡章柒、二、(六)),報考前請注 意各報考類別所規定之體能測驗項目。

八、證照種類及加分標準(無證照者亦可報考)

報考下列類別如具備各所列證照,並依本簡章報名注意事項繳 交該證照影本者,其(初)筆試總分另予加計。加計總分後報考人 筆試成績如達到複試標準,於參加複試時應繳驗該證照正本,

凡未繳驗或資格不符者,取消複試資格。

報 考 類 別 專業科目 證 照 種 類 及 加 分 標 準

生 產 B1 飛機維護 持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之飛機修護等相關證 照,加計筆試總分︰乙級15%、丙級 5%。

(5)

B2 CNC 機製 加工

持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之精密機械、CNC 數控、

CNC 銑床證照,加計筆試總分︰甲級 25%、乙級 15%、丙級 5%。

B3 焊接實務

持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之09100氬氣鎢極電銲:

─S3不銹鋼薄板類,包含F(平)、H(橫)、V(立)、

O(仰)共四項。

─S4鋁薄板,包含F(平)、H(橫)、V(立)、

O(仰)共四項。

上述S3、S4類一項加分5%、二項加分6%、三項加分 7%、四項加分8%。

─T3不銹鋼薄管,包含VF(垂直)、HF(水平)、

VH(45度)共三項。

─T4鋁薄管,包含VF(垂直)、HF(水平)、VH(45 度)共三項。

上述T3、T4類一項加分5%、二項加分6%、三項加分 7%。

加分比重採累計方式,最高加分上限為25%,如超過 者以上限計。

化 工 持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之金屬塗裝、汽車塗裝相關證照,加計 筆試總分︰乙級15%、丙級 5%。

維 修 持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之工業電子、儀錶電子、數位電子、視 聽電子相關證照,加計筆試總分︰甲級25%、乙級 15%、丙級 5%。

品 保

持有非破壞檢測協會核發之螢光液滲檢驗(FPT)(PT)、螢光磁粒檢驗 (MPI)、X 光檢驗(RT)、超音波檢驗(UT)、渦電流檢驗(ET)等證照,

加計筆試總分︰LevelⅢ 25%、LevelⅡ 15%、LevelⅠ5%。

註:上述除專案科目B3 焊接實務計分採累計方式,其餘同一報考類別報考人具 2 項(含)以上證照者,僅採一項最高者加計。

九、本甄選錄取人員如經發現有下列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情形之一者,

本公司將不予進用或終止勞動契約:

(一)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 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或業務侵佔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 未結案者。

(三)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 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四)依法停止任用、派(僱)用或聘僱。

(五)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六)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98 年 11 月 22 日以前受禁治產宣告)尚未

(6)

撤銷。

(七)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且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 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

(八)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設籍未滿十年者。

(九)本公司之專案優退(精簡)離職者不得進用。

貳、報考類別、錄取人數、初(筆)試科目與配分及工作性質:

一、 共同科目:英文、占(筆)試成績 20%。

二、 專業科目:各類均考二科,合計占(筆)試成績 80%。

三、 報考類別、錄取人數、工作地區、各類筆試科目與配分及工作性質:

報考 類別

錄取 人數

工作 地區

共同科目 20%

專業科目 (A)40%

專業科目

(B)40% 工作性質簡述

2 B1 飛機維護

飛機各系統維修安裝及 測試、飛機飛行線機務 工作。(需配合日夜輪班)

8 B2 CNC 機製加工

CNC 機具操作,以及零 件 、 模 具 製 作 相 關 作 業。(需配合日夜輪班) 生 產

6

機械概論

B3 焊接實務

飛機零組件與工業產品 焊接及相關作業。(需配 合日夜輪班)

化 工 6 化工原理 噴塗實務

發動機零件製造特殊製 程(電漿噴塗)及工業產 品噴塗及相關作業。(需 配合日夜輪班)

維 修 4 電子學 儀錶電子學 航電裝備測試與維修 (需配合日夜輪班)

品 保 4 台中 岡山

品質管制 非破壞檢驗實務

執行航太零件非破壞檢 驗工作

(需配合日夜輪班)

1 台中 工安

環保 1 岡山

基礎 護理學

1.急診護理 2.職業衛生

勞工之健康促進、傷病 防治及處置、協助勞工 安全衛生人員實施職 業病預防及工作環境 改善等相關工作

法務 1 台中

英文

法學緒論 訴訟法概要

協助法律爭議處理、諮 詢、契約審議及法務行 政工作。

(7)

參、簡章公告及報名:

一、公告日期:101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一)11:00 於本公司網站公告。

二、報名日期:101 年 11 月 01 日(星期四) 9:00 起至 101 年 11 月 9 日 (星期五) 24:00 止,逾時不予受理報名。

肆、 報名方式:

一、甄選簡章已建置於本公司網站,請自行上網列印參考,不另販售。

二、甄選一律採用「網路報名」,不接受現場及通信報名,請於報名期限 內上網填寫報名表,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辦理。 (報名網址:

http://www.aidc.com.tw)

三、 請於期限內完成報名,報名費最遲應於101 年 11 月 10 日(星期 六)24:00 以前繳納完畢並完成繳費確認登錄,始視為完成報名手續。

伍、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自行輸入網路報名表資料,必須正確且符合規定。

二、網路勾選具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身分之報考人或報考技術員、管理 員有本簡章指定之證照者另應繳交下列證照正反面影本,並請一律 黏貼於本簡章附表一或附表二表格適當欄位之內,填妥姓名、報考 類別、專業科目B、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電話、地址後,於 101 年12 月 13 日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本公司「101 年新進員級 甄選試務處」收(地址詳如本簡章封面),逾期不予受理。

(一)具有原住民族身分者請繳交註記原住民族身分之戶口謄本(名簿) 影本1 份。

(二)具有身心障礙身分者請繳交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1 份。

(三)報考本簡章所列報考類別並具有各該指定證照者,繳交該證照正 反面影本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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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網路報名請參閱以下圖檔,每人僅可擇一報考類別;請慎重考慮後再 報名。

報考類別 工作

地區 專業科目(A)40% 專業科目(B)40% 線上報名 B1 飛機維護 我要報名 B2 CNC 機製加工 我要報名 生 產 機械概論

B3 焊接實務 我要報名

化 工 化工原理 噴塗實務 我要報名

維 修 電 子 學 儀錶電子學 我要報名 品 保 品質管制 非破壞檢驗實務 我要報名

工安環保

台中 岡山

基礎護理學 1.急診護理

2.職業衛生 我要報名

法 務 台中 法學緒論 訴訟法概要 我要報名 四、 行動不便之報名者,務請於網路報名表勾選註記,俾便安排合適之試

場。

陸、繳費:

一、報名費:新台幣 1000 元。

二、繳費方式:可選擇下列方式辦理繳費,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內完成 繳款,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或退費,若因個人疏失,

逾期或僅繳交部分金額,視同未完成報手續,責任由報考人自負。

(一)金融機構 ATM 轉帳:

繳款期限至101 年 11 月 10 日 24:00 止。

1.請在具跨行轉帳功能之自動提款機依指示輸入銀行代號 006(合 作金庫),轉帳帳號:5942717001943,並於上述規定期間內完成 轉帳,手續費由報考人自行負擔。

2.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 故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3.轉帳後請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並於本公司 報名網頁登錄轉帳帳號後五碼,始完成報名手續,如因故未能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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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期限至報名網頁登錄繳費確認,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二)臨櫃匯款:

報名期間亦可至各金融機構全省分行採臨櫃匯款方式繳款(請 於101 年 11 月 9 日 15:30 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匯款手續 費由報考人自行負擔;匯款後請於本公司報名網頁登錄滙款人 姓名,始完成報名手續,如因故未能於繳費期限至報名網頁登 錄繳費確認,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請自行填寫匯款單,匯款單填寫相關資料如下:

1.戶 名: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2.解款行:合作金庫銀行;分行別:水湳分行

3.帳 號:5942717001943

柒、初(筆)試及複試 一、初(筆)試:

(一)日期:101 年 12 月 23 日(星期日)

節次 筆試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第一節 共同科目(20%) 10:30 10:40~11:40 第二節 專業科目A(40%) 13:20 13:30~14:40 第三節 專業科目B(40%) 15:10 15:20~16:30

(二)地點:逢甲大學(地址: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

(三)請攜帶筆試入場證及具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 IC 卡、護照或駕照,四者擇一,其中護照或駕照需為有效期間內) 應試,如未攜帶致影響個人考試權益,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四)入場證請於 101 年 12 月 13 日起至本公司網站查詢列印,以此入 場證應考,不另郵寄入場證,如無入場證致影響個人考試權益,

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五)試場分配情形及其他應公布事項,於考試前一日公告於考場。

(六)考試各科命題為高中(職)程度,共同科目:英文採測驗式命題,

專業科目:各報考類別之專業科目A 採測驗式命題,專業科目 B 採非測驗式命題。

(10)

(七)筆試成績占總成績 80%,各科滿分均為 100 分,成績計算如下:

1.共同科目占筆試成績 20%、專業科目占筆試成績 80%。

2.未到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3.原住民族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員,報考時所檢具 身分證件屬實,其初(筆)試總成績另予加計 10%後列計;同時 具有上述兩種身分者,仍以一種身分加計。

4.筆試任何一科成績未達 30 分者不得參加複試。各項成績均計 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將 依序以專業科目 B、專業科目 A、英文成績高低順序決定之。

5.依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各類別錄取人數 3 倍通知參加複 試,未達10 人,至少加額至 10 人參加複試。

6.參加複試人員名單預定於 102 年 1 月 3 日於本公司網站公告複 試通知。

(八) 試題或答案疑義與成績複查

1.考試完畢次日,於公司網站公告測驗式試題答案,應考人對初 (筆)試試題或公布之測驗式試題答案(以下簡稱答案)如有疑 義,請於初(筆)試完畢之次日起至 101 年 12 月 28 日止(以郵戳 為憑),至本公司網頁下載列印試題及答案疑義申請表(如后附 表三),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試務處,以憑處理;同一試 題以提出 1 次為限。

2.應考人如需申請成績複查,請於公告測驗成績查詢次日起至 102 年 1 月 11 日止至本公司網頁下載列印成績複查申請表(如 后附表四),並附成績單影本及貼足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以 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試務處。複查成績時,不得申請調閱或 影印答案卷(卡)等成績相關資料。

3.報考人提出試題、答案、成績疑義,如逾受理期限或前項應檢 附之資料及載明事項不齊備者,不予受理。

二、複試(查驗證件、體能測驗、口試):

(一)日期:102 年 1 月 27 日(星期日)

(二)試場:設置於台中地區 (試場詳細地址填載於複試通知單)。

(三)102 年 1 月 13 日於本公司網站公告各類別複試測試(查驗證件、體

(11)

能測驗、口試)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達複試合格標準者,

請自行列印複試通知單,不另郵寄,未達複試標準者不另通知。

(四)參加複試人員應依網站公告之日期、時間、地點報到,逾期者視 同棄權。

(五)複試人員攜帶及繳交證件:

1.繳驗正本,驗畢後退還:列印之複試通知單。

2.須繳驗並留存正本:三個月有效期限之體檢表(經中央健康保險 局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及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檢查)。

3.正本查驗後退還、影本留存(請自行備妥影本各乙份):身分證、

證照、學歷證件、相關經歷證件。

4.以上證件及資料經審查若發現有舞弊、冒名頂替、偽造、假借、

冒用、塗改或其他不合法令規定之情事,以及不符報考資格 者,一經發現查明,取消複試資格。

(六)體能測驗:報考各項類別人員須依下列受測報考類別參加以下體 能測驗,任何一項未達合格標準者不予參加口試。

項 目 施 測 簡 述 合格標準 須受測報考類別

1.體適能測驗 (400 公尺跑走)

400 公尺跑走。(不 限於運動跑道施測)

1.男性於 2 分 30 秒 內完成。

2.女性於 3 分鐘內完 成。

2.辨色實作模擬 (接線操作)

1.依指示辨別導線 顏色。

2.利用現場提供之 工具,在接線盒 上,將導線依監考 人指定之顏色,接 入正確位置。

2 分鐘內正確完成

生 產 、 化 工 、 維 修、品保、工安環 保

(12)

3.辨識設備標示牌

依指示於距離4 公 尺處分別以單眼及 雙眼讀出5 片標示 牌(寬 9cmx 高 22cm) 內的文字、數字及英 文字母(字高至少 2cm)

3 分鐘內正確完成

(七)口試:占總成績 20%,滿分為 100 分,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評 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1.儀態:20 分(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20 分(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60 分(包括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工作適應性)。

捌、錄取及進用:

一、經複試合格者依各類別名額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餘均列為備取。

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口試、初(筆)試成績高低決定之,各類別均不 相互轉用。錄取、備取名單於102 年 2 月 7 日在本公司網站公告。

二、錄取人員應依書面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 期、更改類別或保留資格。(註:錄取人員如為本公司之專案優退(精 簡)離職人員,依規定不予進用)

三、錄取人員未依通知期限報到並完成試用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 格,由同類別備取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若報到後中途離職,

由備取順位遞補之,備取資格於榜示之日起至102 年 9 月 30 日前有 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進用。

四、進用到職後須經6 個月試用,如舉證曾從事航太相關工作經驗可縮 短試用期,如品行欠佳、工作適應不良、或有其他不堪勝任事由者,

得隨時停止試用,試用期間支薪約2 萬 7 仟元,期滿成績合格者,

取得僱用資格,依公司標準敘薪。

五、進用人員如支領退休俸(金)者,自報到日起須依法停止支領,請審慎 考量後再行報考。

六、錄取人員如具高中(職)以上學歷或公務人員考試高、普考及格資格 者,進用後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或考試資格敘薪。目前由勞務承攬 公司派駐本公司之勞務承攬人員報名本甄選獲錄取者,進用後不得

(13)

要求依原承攬工作費敘薪。報考前請審慎評量,倘無法配合者,請 勿報考。

七、錄取後如發現所繳證件或資料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錄 取人員除須自負法律責任外,應隨即終止勞動契約。

八、錄取人員均屬純勞工身分,一律投保勞工保險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 規定提撥勞工退休金,嗣後如遇公司民營化時,隨同移轉民營公司,

不得申請遷調經濟部所屬其他事業機構。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漢翔公司101 年度新進員級甄選試務處」地址:407 台中市西屯區 漢翔路1 號,相關業務洽詢電話及時間:

試務項目 電話

繳費查詢、筆試相關查詢 電話:04-27070001 轉 3425、4237、2286 甄選類別、報名相關查詢、

入場證查詢 電話:04-27070001 轉 3425、2286、2666 驗證、體測、口試相關查詢 電話:04-27070001 轉 2183、3457

二、來電洽詢時段: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 至下午 17:00 三、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得隨時補充之。

(14)

附表一

報考人員於網路勾選具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身分填具表格

姓名 報考類別 專業科目B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地址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正面浮貼處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背面浮貼處

注意事項:

1.一律使用本表填寫(A4 尺寸白紙)

2.請於 101 年 12 月 13 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本公司甄選試務處(地 址詳如本簡章封面),逾期不予受理。

3.原住民族戶口謄本(名簿)影本請縮為 A4 紙張大小附於本表背面。

本人同意授權漢翔公司基於人事管理相關業務上之目的,得在符合個人資 料保護相關法令之規定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使用本人所提供之個人資 料。

  同意 不同意 請簽名:

(15)

附表二

報考人員於網路勾選具『證照』填具表格

姓名 報考類別 專業科目B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地址

證照正面浮貼處 證照背面浮貼處

注意事項

1.一律使用本表填寫(A4 尺寸白紙)

2.請於 101 年 12 月 13 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本公司甄選試務處(地 址詳如本簡章封面),逾期不予受理。

本人同意授權漢翔公司基於人事管理相關業務上之目的,得在符合個人資 料保護相關法令之規定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使用本人所提供之個人資 料。

  同意 不同意 請簽名:

(16)

附表三

(正面)

○○○○○○考試試題或答案疑義申請表

(測驗式)

應考人姓名: (親自簽名) 手機號碼:

聯絡地址: 電話號碼:

入場證正面影本黏貼處

試題或答案疑義申請填註說明

有關試題疑義之申請,請依下列方式辦理,否則不予受理。

一、請於初(筆)試完畢之次日起至 101 年 12 月 28 日止(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網頁 下載列印試題及答案疑義申請表,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試務處,以憑處理;

同一試題以提出1 次為限。

二、試題疑義申請應注意事項:

(一)應考人應親自簽名(二)聯絡地址、手機及電話號碼請留三個月內可聯 絡者。(三)入場證正面影本請黏貼於本頁指定範圍內。(四)應試科目及題 次請務必寫明。(五)疑義要點請以橫式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黏貼,一頁以 一題為限,如超過一頁,請影印申請表或另紙併附(A4 大小)。(六)試題疑 義除敘明理由外並應檢附佐證資料。(請勿僅以補習班印製之講義、書籍、

答案或考古題作為佐證資料)

三、應考人提出試題、答案疑義如逾越受理期限或未敘明理由及檢附佐證資 料者,不予受理。

四、應考人提出疑義,不得要求告知(主)試委員、命題委員、試題審查委員或 閱卷委員之姓名或有關資料,亦不得對未公布答案之試題要求提供參考 答案。

(17)

○○○○○○考試試題或答案疑義申請表

(測驗式)

報考類別: 應試科目: 題次:

疑義要點及理由:(請以橫式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黏貼,一頁以一題為限,如 不敷使用,請以A4 紙張影印本頁或另紙A4 大小併附)

本題建議處理方式:(請勾選)

□ 本題答案更正為: □A □B □C □D

□ 本題無正確答案,一律給分。

佐證資料來源:(應檢附佐證資料,並請以A4 紙張影印)

書 名: 出版年次:

作 者: 頁 次:

(18)

附表四

成績複查申請表

應 考 人 出 生 年 月 日 入 場 證 號 碼 身 分 證

字 號

考 試 類 科 應 考 人 簽 章

申 請 日 期 民 國 年 月 日

複 查 節 次 及 科 目 名 稱

節 次 科 目 名 稱

注意事項

一、請於公告測驗成詢查詢次日起至102 年 1 月 11 日止至本公司網頁 下載列印成績複查申請表,並附成績單影本及貼足掛號郵資之回 郵信封,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試務處。收件人填寫:101 年新 進員級甄選試務處收。地址為:407 台中市西屯區漢翔路 1 號,右 上角請註明「成績複查」。

二、複查成績時,不得申請調閱或影印答案卷(卡)等成績相關資料。

本人同意授權漢翔公司基於人事管理相關業務上之目的,得在符合個 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之規定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使用本人所提供 之個人資料。

 同意  不同意 請簽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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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證件: 學生證及身份證(影印本各一份)—請自行影印黏貼. 正面

(二)經甄選錄取者,應於本校指定期限內繳交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三 個月胸部 X

二、 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 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 符」並簽名(報名表、甄選證、切結書、簡歷表除外)。請於 109年1月14日 (星期二) 下午5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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