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崇德國民中學 107 年度進用身心障礙人員行政助理甄選簡章
一、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凡中華民國國民能擔任學校行政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者,男女均可。
2.品行端正、操守廉潔、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3.具一般行政能力,並具備應對能力。
4.行政助理人員之進用以輕度身心障礙人員,並能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為限。
5.新增進用之行政助理需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資格,或具有三年以上之工 作經驗者。
6.具園藝及水電維護專長尤佳,手指輕度身心障礙人員優先錄取。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3. 曾犯內亂、外患罪或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
4.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二、甄選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若甄選結果未有適當人員,本校可不予錄取,重新辦理甄選)。 三、工作時間:
(一) 日班自 08 時至 17 時(12 時至 13 時休息)。
(二) 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 8 小時為原則,延長之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四、工作內容:
(一) 協助學校教室、廁所、水電、消防等設備之修繕、保養維護及學校行政、教師教學支援。
(二) 校園花草樹木綠美化之維護整理及清理水溝。
(三) 校園安全工作及校舍安全之巡查維護。
(四) 分擔送公文業務及總務處相關之雜務。
(五) 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待遇:
每月薪資約為新臺幣 23,668 元。
六、僱用期間:
(一)至 107 年 12 月 31 日止,續僱與否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
辦理。
(二)試用期從進用日起三個月內,試用合格後正式簽約。
(三)經甄選備取人員,俟原僱用人員出缺時,通知遞補僱用。
七、解雇條件:
(一)契約期間,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通知仍未改善時,校方得予解雇。
(二)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工作時,為維護校園安全,校 方得予解雇。
(三)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校方得予解雇。
(四)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校方得予解雇。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業務上之秘密致學校受
(七)合約期間內若乙方不能履行本合約條款之規定,或無聘請乙方之需要時,得提前於一個月前通知 終止本合約,乙方須立即解職。
(八)行政助理之退休、資遣,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九)其他規定參考「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及「進用身心障礙人 員作業要點」辦理。
八、報名:(免報名費)
(一)簡章及報名表:請直接由臺中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甄選介聘訊息或本校網 站 (http://www.ctjh.tc.edu.tw/)校務佈告欄(最新消息)下載相關表件。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7年7月16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逾期不予受理)親自送達本校總務處。
(三)報名方式:需親自報名,委託及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四)報名地點:臺中市北屯區崇德國民中學總務處,請洽事務組徐組長。
(地址: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二段 227 號;電話:04-22454081 轉 731)。
(五)報名手續:報名時除填寫報名表(請貼妥最近 3 個月兩吋半身照片)外需當場繳驗下列證件正本 及影本 1 份,正本驗畢後當場發還:
1.身分證明文件。
2.身心障礙手冊。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服務經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5.其他專長證件。(無者免附) 九、甄選方式:
(一)書面資格審查。
(二)面試及實務操作(割草機、電鋸使用,如無法勝任操作者不予錄取)。
十、甄選面試時間和地點: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應試證以備查驗,並依報名次序為面試次序 (一)日期:107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二)地點:面試於本校會議(圖書)室,實務操作於室外。
十一、錄取及報到:
(一)放榜:
1. 錄取人員名單將於107 年 7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www.tc.edu.tw/)及本校網站公布欄,並以電話通知當事人。(依成績排列正取 1 名;
備取 1 名,出缺時依序遞補;若甄選結果未有適當人員,本校可不予錄取,重新辦理甄選。)
2.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 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二)報到:
1.錄取人員由本校總務處另行通知,逾時以棄權論並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2.錄取人員應於到職一週內繳交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健康檢查表(含胸部 X 光檢查) 正本 1 份。
十二、附則: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臺中市立崇德國民中學 107 年度進用身心障礙人員行政助理甄選報名表
編 號 : ( 由 本 校 填 寫 ) 日 期 : 年 月 日
姓 名 身 分 證
統一編號 黏 貼 2 吋
半 身 脫 帽
照 片
( 請 於背後 書寫姓 名 及 身 分 證 字 號 ) 出 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性 別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電 話 手 機
E - m a i l
學 歷
證 照
殘障類別 障礙 殘障等級 □輕度 □中度 □重度
經 歷
繳 交 證 件
※請依序裝訂
1、 □身分證影本
2、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力資格證明影本 4、 □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無則免附 5、 □其他專長證件影本 □無則免附
6、 □最近三個月內正面二吋半身照片 1 張(背面請書寫姓名及身 分證字號黏貼於本表右上方)
臺中市立崇德國民中學 107 年度進用身心障礙人員行政助理人員甄選繳交文件 1、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請黏貼)
正面 反面
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請黏貼)
(無者免付)正面 反面
以下請依序附於後裝訂(A4 格式)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力資格證明影本共 件。
4、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共 件(無則免附;填 0) 。
5、其他專長證件影本共 件(無則免附;填 0)。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 同意書
本人( , 年 月 日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
號: )為應徵臺中市立崇德國民中學行政助理所需,同 意 貴校申請查閱本人有無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資料。
此致
臺中市立崇德國民中學
立同意書人: (簽名)
國民身分證 統 一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切 結 書
立切結書人 報名應徵臺中市立崇德國民中學 107 年甄選 身心 障礙行政助理 ,如服務期間有下列情事之一發生時,本人願無異議放棄 錄用資格,由學校依規定予以解聘:
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 因尚未消滅者。
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七、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八、患有精神官能方面之疾病者。
九、嗜酒及服用麻醉性藥物之惡習者。
此 致
臺中市立崇德國民中學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公)
(私)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臺中市立崇德國民中學 107 年身心障礙人員行政助理甄選 應試證
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甄選人姓名
(由應試人員填寫)
貼 照 片 處
臺中市立崇德國民中學 107 年身心障礙人員甄選成績表 書面審查 □ 合格 □ 不合格
口 試 及 實 務 操 作
成 績
口試 實務操作 主試人員簽章
總分
※注意事項:
一、甄選地點:臺中市立崇德國民中學(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二段 227 號) 二、時 間:107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三、面試地點:本校會議(圖書)室。
四、面試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本應試證。
五、遇天然災害為人力所不能抗拒而需延期時,請依本校通知日期另行應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