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習「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科目修課說明
110 年 9 月 15 日本校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師資培育學院院務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一、課程規劃及開課方面:
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4 條第 1 項規定、106 年 5 月 25 日「研商技職教育法第 24 條納 入師資職前教育作法」會議紀錄及教育部106 年 6 月 13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60082270 號函辦 理,105 學年度起取得師資生資格者,於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教育專門課程或普 通課程)中需修習「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科目。
二、師資生修課及採認說明如下:
(一)105 學年度起取得師資生資格者,應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證明前,修習「職業教育 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科目,須依各開課單位規定選課修習,並依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屬性採認 學分,成績及格者將記載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對象1 對象2 修課方案 說明
105 學年 度取得中 等及特教 師資類科 師資生資 格者(可選 擇1~3 方 案)
1.修習「教育議題專題(教)」。 師資生修畢該課程且成績及格者 106、107
學年度取得 中等及特教 類科師資生 資格者(可 選擇2~3 方 案)
2.分別修習「職業教育與訓 練」、「生涯規劃」二科目相關 課程。
1.依公告之「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 規劃」相關科目一覽表修習。
2. 師資生修畢該課程且成績及格者。
3.參加教育部舉辦之「職業教育 與訓練」學分班(1 學分 18 小 時);並修習方案 2 校內開設 之「生涯規劃」相關課程。
1.師資生修畢學分班,並取得學分證明 (學分數之採認依教育部規定為主)。
2.學分班開設日程依教育部公告為主,
屆時同時公告在本處網頁。
(二)108 學年度起取得師資生資格者
修課方案 說明
1.修習「職業教育與訓練暨生涯規 劃(教)」1 學分。
師資生修畢該課程且成績及格者
※請依此方案修習為主。
2.修習「職業教育與訓練(教)」1 學 分、及「生涯規劃(教)」1 學分二 科目之教育專業課程。
1. 師資生修畢該課程且成績及格者。
2. 修習此類課程組合者僅能採認為教育專業科目之「職業 教育與訓練暨生涯規劃(教)」1 學分。
三、105、106、107 學年度取得師資生資格者,選修由師資培育學院開設之「職業教育與訓練」及
「生涯規劃」課程得納入教育學分,若選修由各系所開設及教育部舉辦之相關課目不得納入教 育學分。「職業教育與訓練」及「生涯規劃」相關科目如下:
相關科目課程類屬 科目名稱 學分數 開課單位
職業教育與訓練暨生涯規劃 職業教育與訓練暨生涯規劃(教) 1 師資培育學院 職業教育與訓練 職業教育與訓練(教) 1 師資培育學院 技術及職業教育概論 2 工業教育學系
生涯規劃 生涯規劃(教) 1 師資培育學院
生涯輔導 2 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生涯與職業資訊分析與應用 2 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生涯規劃課程設計與實施 2 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查詢師資生身分別方式:以帳密登入校務行政入口→教務資訊系統(學生版)→學籍相關→師資生 身分別(無身分則空白),查詢到師資生取得學年度及身分別。
本校師資生修習「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科目修課方案說明 Q&A:
題號 問題 說明
1 105 學年度取得師資生資格者可以有哪些管道完 成修習「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 科目?
可以透過以下列任一方案並成績及格完成:
1.修習「教育議題專題(教)」。
2.分別修習「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 劃」二科目相關課程。
3.參加教育部舉辦之「職業教育與訓練」學 分班(1 學分 18 小時);並修習方案 2 校內開 設之「生涯規劃」相關課程。
2 若已具104 學年度之前的中等(特教)教程師資 生,105 學年度又拿到修習特教(中等)者資格,
是否可以採方案1 修習「教育議題專題(教)」並 成績及格,採認修習「職業教育與訓練」、「生 涯規劃」相關科目?
可以修習一次同時符合二師資類科認證。
3 若已具105 學年度的中等(特教)教程師資生,
106 學年度又拿到修習特教(中等)者資格,是否 可以採方案1 修習「教育議題專題(教)」採認修 習「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科目?
不可以,依教育部規定106 學年度取得中等 及特教教育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者,須修讀
「職業教育與訓練」及「生涯規劃」相關課 程並成績及格方能認證。
4 我已具106 學年度中等師資生資格,107 學年度 又取得特教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是否可修習 一次「職業教育與訓練」及「生涯規劃」相關 課程並成績及格,同時符合二師資類科認證?
可以修習一次同時符合二師資類科認證。
5 我已具106 學年度特教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
107 學年度又取得中等師資生資格,是否可修習 一次「職業教育與訓練」及「生涯規劃」相關 課程並成績及格,同時符合二師資類科認證?
可以修習一次同時符合二師資類科認證。建 議預計再取得中等師資生格者,於取得中等 師資生資格之後再修此二科目,方能採計為 中等教程26 教育學分,以避免預修無法採 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