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2頁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 樓
承辦人:侯姿杏
電話:03-3310590#7574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2月11日 發文字號:桃教人字第104000903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六(0009031A00_ATTCH1.jpg、0009031A00_ATTCH2.docx、0009031A00_ATT CH3.JPG、0009031A00_ATTCH4.jpg、0009031A00_ATTCH5.pdf)
主旨:有關積極宣導員工多元諮商管道,以全方位守護同仁心理 健康一案,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市府)104年2月4日府人考字 第1040033083號函辦理。
二、市府為建構關懷友善的職場,協助同仁維護心理健康,爰 重申員工多元諮商管道,分別說明如下:
(一)個別諮商:可向市府人事處、透過電話諮商專線(03-3 027858)轉介,或逕寄E-mail抒壓站(eapcenter.serv [email protected])等3種方式申請,由專業諮商人員提供 諮商輔導,每人每年度以提供4小時免費協談為原則。
(二)專線電話03-3027858(請幫我吧):由專業諮商人員,
以線上諮商方式,全方位提供即時的客製化服務。
(三)E-mail抒壓站:設立員工專用電子郵件帳號eapcenter.
[email protected],由專業諮商人員針對同仁從文字 抒發的煩惱或疑問,最遲3日內,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復。
8
1040000975
■■■■■■
人事室 ■■■■■■■104/02/11 15:19
■■■■■■■
有附件
71
第2頁, 共2頁 裝
訂
線
三、經前開諮商管道,如專業諮商人員評估需透過其他管道協 助者,則轉介面談或心理醫療機構;另各項服務之所有紀 錄,及求助同仁之個人資料,均依相關法令及專業倫理予 以保密及保存。
四、本市員工亦可透過其他免費的社會資源進行諮商,相關說 明如下:
(一)電話諮商:生命線電話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電話協談 專線1980,以及衛生福利部安心專線0800-788-995等。
(二)晤談諮商:桃園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提供市民免費心 理諮商服務。
(三)檢測量表:利用簡式健康量表(BSRS),以了解自身心理 健康情形。
五、前述諮商相關資訊,已建置於市府人事處網站「員工協助
」專區及最新消息,提供各機關學校同仁自行下載運用,
請透過各種管道,積極向所屬同仁宣導周知。
六、隨函檢附原函影本暨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
正本:桃園市政府體育處、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本市各市立學校 副本: 2015-02-11
13:4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