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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築能源總量指標評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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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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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築能源總量指標評估研究

內 政 部建 築研 究 所 委 託研 究 報告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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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10601-0642

公共建築能源總量指標評估研究

受 委 託 者 : 臺灣建築學會 研 究 主 持 人 : 周世璋特聘副教授 協 同 主 持 人 : 林憲德教授 研 究 員 : 陳怡蓉 研 究 助 理 : 洪國安、尤巧茵 研 究 期 程 : 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至 106 年 12 月 研 究 經 費 : 新臺幣 124 萬 2,000 元整

內 政 部建 築研 究 所 委 託研 究 報告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本報告內容及建議,純屬研究小組意見,不代表本機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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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目次 ... I

表次 ... III

圖次 ... V

摘 要 ... VII

第一章、緒論 ... 1

第一節、研究緣起與背景 ... 1

第二章、蒐集之資料、文獻分析 ... 3

第一節、蒐集之資料、文獻分析 ... 3

第二節、研究目的與重要性 ... 20

第三節、預期研究成果 ... 21

第三章、研究方法及進度說明 ... 23

第一節、研究方法 ... 23

第二節、研究進度及預期完成之工作項目 ... 28

第四章、研究發現 ... 31

第一節、非住宿類公共建築耗能總量管制的理論基礎-「動態

EUI 理論」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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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空調、照明、插座電器設備的耗能碳排量計算 ... 43

第四節 其他設備系統使用耗能碳排量計算公式 ... 46

第五節、建築耗能總碳排量設計基準與評估法 ... 58

第六節、建築耗能總碳排量評估法計算實例 ... 60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 ... 69

第 一 節 、 結 論 ... 69

第 二 節 、 建 議 ... 70

附錄一 歷屆工作會議記錄 ... 71

附錄二 期中報告回應 ... 75

附錄三 期末報告回應 ... 79

參考書目 ...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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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次

表 2-1 建築外殼節能設計的指標與基準概要(2018 年實施) ... 6 表 2-2 2007 年德國全年耗能量最大值與熱傳透率規定 ... 12 表 2-3 2013 年日本住宅的節能設計基準最高值規定 ... 15 表 2-4 2013 年日本住宅的節能設計基準最高值規定 ... 16 表 2-5 2010 年以前日本關於建築設備效率節能法 ... 16 表 2-6 2013 年日本節能法以分項設備規定的一次能源標準與計算流程表 ... 17 表 2-7 日本新建築能源法細分 201 空間規範一次能源標準 ... 18 表 3-1 2015 年綠建築手冊關於各分類空間耗能密度標準 EUIij ... 24 表 4-1 43 類「耗能特性空間」耗能密度標準 EUIij ... 33 表 4-2 建築物空調營運分區之營運時間與設備使用之標準使用情境 .... 35 表 4-3 43 種「耗能特性空間」之室內人員、設備、外氣量標準(以室內面 積計算) ... 37 表 4-4 換氣碳排密度標準 ... 48 表 4-5 空間人員使用率與年用水量 ... 49 表 4-6 各地日平均雨量表 ... 50 表 4-7 電梯標準耗電量 ... 53 表 4-8 電扶梯標準耗電量(kWh/(台 yr)) ... 55 表 4-9 住宅加熱設備碳排標準 G ... 55 表 4-10 住宿、旅館與醫療類建築與餐廳空間加熱設備碳排量 G 計算標 準 ... 56 表 4-11 A 飯店外周區、內部區空調樓地板面積 AFmp、AFmi 計算查核 表 ... 63 表 4-12 A 飯店最終 ENVLOAD 計算表 ... 64 表 4-13 A 飯店各部門 EUI 數值標準值 ... 65 表 4-14 A 飯店七項設備系統年碳排量與其佔比 ...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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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次

圖 2-1 德國能源證照的示範例 ... 14 圖 3-1 研究步驟流程圖 ... 23 圖 4-1 建築「耗能特性空間」之排列組合 ... 32 圖 4-2 建築耗能總量所計算的七大耗能項目 ... 41 圖 4-3 自我比較原則示意圖(資料來源:建築碳足跡(二版)) ... 59 圖 4-4 一層平面圖 ... 60 圖 4-5 二層平面圖 ... 60 圖 4-6 三-十五層平面圖 ... 61 圖 4-7 西向立面圖 ... 61 圖 4-8 東向立面圖 ... 61 圖 4-9 北向立面圖 ... 62 圖 4-10 南向立面圖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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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關鍵詞:建築能源總量管制、一次能源、ENVLOAD 指標、EUI

一 、 研 究 緣 起 我國建築技術規則的建築節能法規與其技術規範自 1995 年城裡以來已屆 20 年,在現代建築營運複合化、多樣化的趨勢下,原法規所規定的建築分類與建築 空間型態已與當年大異其趣,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因應建築複合化與氣候變遷,於 2016 年引入最新氣象資料(TMY3),重新建立最新動態 ENVLOAD 指標計算公式, 營建署亦依此正在進行建築節能法規之修正。 2016 年我國已通過溫室氣體減量法,今後勢必要全面展開節能管制措施。 日本在 2013 年起建築節能法由過去建築外殼、空調、照明、通風、電梯、熱水 設備效率之分項規範法,改用一次能源總量管制之方法,是全球最先進之建築節 能法。我國目前在建築外殼節能管制上雖有 ENVLOAD 指標,在空調、照明節 能管制上雖有綠建築標章之 EAC、EL 指標,但是這些指標缺乏統合成一次能源 管制,同時對於熱水、輸送、送風設備耗能亦尚未管制,未來在溫減法通過之壓 力下,未來勢必朝向建築能源總量管制之方向,值得向日本建築節能法學習。 本研究基於我國公共建築物之節能指標 ENVLOAD、與綠建築評估手冊之設 備節能指標之基礎,試圖結合空調 EAC、照明 EL 等指標,加入通風、電梯、熱 水設備之節能計算指標。本研究將依動態 EUI 的理論,首先建立以耗能特性分 類的的能空間耗能密度標準,接著以 ENVLOAD 指標、空調 EAC、照明 EL 等 指標來建立空調、照明的耗能預測公式。另一方面,將依過去用水量統計、人員 密度、樓層高度、換氣空間面積建立加熱、輸送、換氣、給排水設備之預測公式。 這些預測公式均包含了該項設備之節能技術與節能性能效率之變數,可明顯反應 節能之功效,並因而結合成公共建築物總能源之評估公式。這將是結合建築外殼 節能與設備節能成效的綜合評估法,並執行節能總量計分評估,同時可做為建立 建築耗能分級標示之制度。本制度建議只針對樓版面積 2,000 ㎡以上高耗能、 易於管理的公共建築為對象,不擴及低耗能、難以管理的住宿類建築。 二 、 研 究 方 法 及 過 程 本研究將首先將依動態 EUI 的理論,建立以耗能特性分類的能空間耗能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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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的耗能預測公式。另一方面,將依過去用水量統計、人員密度、樓層高度、換 氣空間面積建立熱水、輸送、換氣、給排水設備之預測公式。這些預測公式均包 含了該項設備之節能技術與節能性能效率之變數,可明顯反應節能之功效,並因 而結合成非住宿類公共建築物總能源之評估公式。這將是結合建築外殼節能與設 備節能成效的綜合評估法。 三 、 重 要 發 現 本研究提出公共建築包括建築外殼與建築設備之整體耗能設計之評估法,此 評估法一改過去節能指標與實際耗能單位不一致以及建築與設備耗能管理分離 之缺點,有益於我國未來採取能源總量管制之政策。由於本研究採用以基礎耗能 特性空間之動態 EUI 方法,評估基準隨著空間組成而動態調整,以自身空間特 性而公平對比評估,可以應付建築複合化、多樣化之趨勢,可公平管制公共建築 之節能效益。未來在溫減法精神下,本研究可做為政府修改建築節能管理政策之 依據。 本次提出以下研究發現: 1. 非住宿類公共建築耗能總量管制的理論基礎-動態 EUI 理論 2. 非住宿類公共建築之耗能總碳排量計算公式 3. 空調、照明、插座電器設備的耗能碳排量計算 4. 其他設備系統使用耗能碳排量計算公式 5. 建築耗能總碳排量設計基準與評估法 6. 建築耗能總碳排量評估法計算實例 四 、 主 要 建 議 事 項 以上本計畫提出的「整合設備效率之能源總量指標」就如日本的「一次能源消 耗量基準法」與美國採用 eQuest 等軟體計算的能源價值法一樣,必須計入空調、 照明設計的設備效率,並換算成最終碳排量才行。這是比現行 ENVLOAD、EAC 指 標更全面、高級的指標,若能成為未來建築能源管理工具,應有更好成果,唯此 工具相對地計算繁複,且尚有部會分工之障礙,有待整合才能執行。為此,本計 畫提出以下建議: 建議一: 本研究完成「建築耗能總碳排基準 Ceuc」及「建築耗能總碳排效益評估法」 可提供未來作為政府能源總量管制操作及節能減碳之參考:中長期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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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二:

本研究所提出之「建築耗能總碳排效益評估法」,建議參考賡續辦理淨 零能源建築相關研究,以探討建築能源碳排總量管制之可行性:立即可行建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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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Key Words: Building energy total control, Primary energy, ENVLOAD indicator, EUI

1. Origins:

It’s been 20 years si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Taiwan’s building energy-saving regulations and technical norms in 1995. Nowadays, our building operation has become more complex and diversified, so the spatial pattern is different from that of the original building classification in the past, causing the energy efficiency benefits of ENVLOAD indicators gradually weakened. Currently , the Taiwan’s air conditioning , lighting and equipment energy-saving regulations is based on the EEWH green building labeling system such as EAC, EL and other indicators, however , those are disconnect with the building envelope indicator, and it also lack of the energy-saving design control regarding the hot water, ventilation, elevator,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equipment system. In 2016 , The Greenhouse Gas Reduction Act was passed , it will be bound to implement a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trol measures in the future. Since 2013, Japan's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regulations changed toward the primary energy total control from the sub-standard regulations of building envelope, air conditioning, lighting, ventilation, elevators , and hot water equipment. It is the world's most advanced building energy-saving regulations and worthy of our reference.

Based on ENVLOAD, the energy-saving index of public buildings in Taiwan, and the energy-saving index of EEWH green building labeling system. This study temp to combine and integrate the EAC, EL and other calculation indicators , adding ventilation , elevators, hot water equipment index. According to the theory of dynamic EUI, this study will first to establish standards for energy density base on energy characteristics of building classification, followed by creating an air conditioning and lighting energy consumption prediction formula using ENV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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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stics of water usage, occupant density, building height, ventilation area can establish the prediction formula of heat, ventilation , elevator ,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equipment system. These prediction formulas contain the variables of energy-saving technology and efficiency of building equipment, not only can reflect the effectiveness of building energy consumption significantly, but also integrate the EAC, EL and other calculation indicators to total building energy evaluation. This will be a combination of building envelope and equipment energy efficiency and a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which can be used as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rating system. However, this method is recommended for public buildings with a floor area of 2,000 ㎡ or more with high energy consumption , and not extend to low-energy usage, unmanageable residential buildings.

2. Objectives:

This study will establish a comprehensive total building primary energy evaluation of building envelope and equipment energy efficiency which to improve the shortcomings of inconsistences and the separation between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s and the actual energy consumption, hope to beneficial to the total energy control policy for Taiwan's future. Because the study is based on the dynamic EUI, the assessment benchmarks are dynamically adjusted with the spatial composition, and fair energy efficiency control for public buildings according to their own space characteristics while coping with the complex and diversified of today’s building trend. In the future, under the demand of The Greenhouse Gas Reduction Act, this study can be serve as a reference for the government to revise the building energy saving and management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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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緒論

第 一 節 、 研 究 緣 起 與 背 景

壹、研究緣起 首先界定本研究的範疇。本研究所謂的「公共建築」,是指「住宿類建築以 外的供公共使用的建築物」,又可稱「非住宿類公共建築」。鎖定「非住宿類公共 建築」的原因在於該類建築物多為中央空調型、白天高溫期使用、耗電量明顯較 大的建築物,在未來執行整體能源管制時,具有管制目標較少、管制成效較大、 符合公共利益之好處。 人類對於環境的破壞程度,已嚴重影響地球氣候變遷而危及生態體系,並導 致人類文明面臨瓦解崩潰的地步。滿足人類居住需求的建築產業,是地球環境衝 擊最重大來源之一,其中尤以建築耗能的衝擊為甚。根據 2015 年聯合國環境規 劃署 UNEP 的報告,全球建築物耗能量佔全球總消耗能源的 40%、其排放的溫 室氣體佔全球排放溫室氣體的 33%。為此,2015 年的巴黎氣候高峰會在 14 天的 會議中,專闢一天「建築日」來特別討論全球建築產業節能減碳對策,可見建築 節能已成為當今地球環保最緊急重要的議題,當然也是建築學非重視不可的課 題。 我國自產能源稀少,能源安全持續惡化,進口能源依存度由 1997 年的 98.2 %提高至 2007 年的 99.22%,能源供應種類的集中度則由 1997 年的 60.77%上升 至 2007 年的 61.45%。在此背景下,我國節約能源的使命日益嚴峻,尤其在建築 方面的節能政策當日趨重要。 我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以下簡稱本編),關於建築節約能源設 計之法規條文與其技術規範,自 1995 年創立以來已屆 22 年,其間對我國的建築 節能貢獻良多。然而,在現代建築物營運複合化、多樣化的趨勢下,原法規所規 定的建築分類與建築空間型態已與當年大異其趣,使該法規所採用的 ENVLOAD 指標所規範的節能對象日漸失焦,使其節能效益日趨減弱。另一方面,我國對於 空調、照明等建築設備之節能管制,目前僅在綠建築標章中採用空調 EAC、照 明 EL 等指標來管制,但此管制與建築外殼節能指標分離,同時也缺乏熱水、通 風、輸送、給排水等設備之節能設計管制,對於整體建築能源之節能效益尚感不 足,今後有待改善整合。 2016 年台灣已通過溫室氣體減量法,該法明文規範我國溫室氣體長期減量 目標為 2050 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要降為 2005 年的 50%以下,今後勢必全面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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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在德國推行的「能源證照(Energie Ausweis)」制度,採用能源總量管制的方法, 以及日本在 2013 年起建築節能法由過去建築外殼、空調、照明、通風、電梯、 熱水設備效率之分項規範法,改用一次能源總量管制之方法,值得我國作為改善 上述整體建築能源管制不足之改善借鏡。 有鑑於此,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在 2016 年的委託研究案「我國建築技術規則 建築節能設計法規因應建築多樣化趨勢應有之調適策略研究」中,已提出動態 ENVLOAD 指標來解決建築物複合化、空間多樣化的建築分類問題,同時營建署 也於 2017 年將依此研究結論落實於修改建築技術規則綠建築專章條文與技術規 範中,今後則剩下整合建築外殼節能指標以及空調、照明、通風、電梯、熱水等 設備節能設計之課題,此課題即為本研究的研究背景與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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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蒐集之資料、文獻分析

第 一 節 、 蒐 集 之 資 料 、 文 獻 分 析

壹、我國非住宿類公共建築物建築節能法規概述 台灣的建築節能法規在 1995 年開始於本編初創,其後歷經三次強化基準與 擴大管制範圍之修改,最近 2017 年又完成最新版,即將於 2018 年實施。此 2018 年最新版之建築節約能源設計法規,對所有建築物規定三項最基本的水準如下: 1. 屋頂隔熱水準 Uar 在 0.8W(㎡.k)以下。 2. 水平透光天窗日射取得率在 0.35~0.15 以下。 3. 為建少建築戶外玻璃之反光公害,所有外牆、窗戶及屋頂所設之玻璃對 戶窗戶之可見光反射率(Rvi)不得大於 0.2。 2018年即將實施之建築節約能源設計條 文 規 定 , 以 海 拔 800 公 尺 為 界 訂 立 節 能 設 計 指 標 與 基 準 值 如 表 2.1所 示,其 中 低 於 海 拔 800公 尺 地 區 之 建 築 物 可 自 表 2-1 中 「 分 項 規 範 」、「 總 量 規 範 」 兩 項 規 範 中 任 選 其 中 一 項 之 指 標 與 基 準 值 作 為 節 能 設 計 之 依 據,但 同 一 申 請 建 照 內 不 得 同 時 並 用 兩 項 規 範 。 選 用 表 2-1「 總 量 規 範 」 之 建 築 物 , 可 分 為 空 調 型 建 築 、 住 宿 類 建 築、學 校 類 建 築、大 型 空 間 類 等 四 類,分 別 適 用 ENVLOAD、Req、AWSG、 AWSG指 標 , 未 納 入 此 四 分 類 之 其 他 類 建 築 物 者 則 適 用 表 2-1中 之 基 本 門 檻 指 標 即 可。前 述 四 類 建 築 物 之 分 類 組 別 內 涵 依 建 築 技 術 規 則 總 則 編 第 3之 3條 分 類 如 下 : 一 、 空 調 型 建 築 包 含 以 下 建 築 類 組 : (1) A-2運 輸 場 所 : 供 旅 客 等 候 運 輸 工 具 之 場 所 。 (2) B-1娛 樂 場 所 : 供 娛 樂 消 費 , 且 處 封 閉 或 半 封 閉 之 場 所 。 (3) B-2商 場 百 貨 : 供 商 品 批 發 、 展 售 或 商 業 交 易 , 且 使 用 人 替 換 頻 率 高 之 場 所 。 (4) B-3餐 飲 場 所 : 供 不 特 定 人 餐 飲 , 且 直 接 使 用 燃 具 之 場 所 。 (5) B-4旅 館 : 供 不 特 定 人 士 休 息 住 宿 之 場 所 。 (6) C-1特 殊 廠 庫 : 供 儲 存 、 包 裝 、 製 造 、 檢 驗 、 研 發 、 組 裝 及 修 理 工 業 物 品,且 具 公 害 之 場 所 類 建 築,但 其 倉 儲 製 程 區 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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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2一 般 廠 庫 : 供 儲 存 、 包 裝 、 製 造 、 檢 驗 、 研 發 、 組 裝 及 修 理 一 般 物 品 之 場 所 類 建 築,但 其 倉 儲 製 程 區 另 外 納 入 其 他 類 處 理 。 (8) D-2文 教 設 施:供 參 觀、閱 覽、會 議,且 無 舞 臺 設 備 之 場 所 。 (9) D-5補 教 托 育 : 供 短 期 職 業 訓 練 、 各 類 補 習 教 育 及 課 後 輔 導 之 場 所 。 (10) E宗 教 殯 葬 : 供 宗 教 信 徒 聚 會 、 殯 葬 之 場 場 所 。 (11) F-1醫 療 照 護 : 供 醫 療 照 護 之 場 所 。 (12) F-3兒 童 福 利 : 供 學 齡 前 兒 童 及 少 年 照 護 之 場 所 。 (13) F-4戒 護 場 所 : 供 限 制 個 人 活 動 之 戒 護 場 所 。 (14) G-1金 融 證 券 : 供 商 談 、 接 洽 、 處 理 一 般 事 務 , 且 使 用 人 替 換 頻 率 高 之 場 所 。 (15) G-2辦 公 場 所 : 供 商 談 、 接 洽 、 處 理 一 般 事 務 之 場 所 ( 含 研 究 實 驗 空 間 )。 (16) G-3店 舖 診 所 : 供 一 般 門 診 、 零 售 、 日 常 服 務 之 場 所 。 二 、 住 宿 類 建 築 包 含 以 下 建 築 類 組 : (1) H-1宿 舍 安 養 : 供 特 定 人 短 期 住 宿 之 場 所 。 (2) H-2住 宅 : 供 特 定 人 長 期 住 宿 之 場 所 。 三 、 學 校 類 建 築 包 含 以 下 建 築 類 組 : (1) D-3國 小 校 舍 : 供 國 小 學 童 教 學 使 用 之 相 關 場 所 。 但 行 政 辦 公 與 教 室 類 空 間 以 外 之 宿 舍、專 用 集 會 場、專 用 圖 書 館、專 用 體 育 館 部 分 應 依 其 空 間 特 質 分 屬 住 宿 類、空 調 型 類 或 大 型 空 間 類 建 築 處 理 。 (2) D-4校 舍 : 供 國 中 以 上 各 級 學 校 教 學 使 用 之 相 關 場 所 。 但 行 政 辦 公 與 教 室 類 空 間 以 外 之 專 用 宿 舍、專 用 集 會 場、專 用 圖 書 館、專 用 體 育 館 部 分 應 依 其 空 間 特 質 分 屬 住 宿 類、空 調 型 類 或 大 型 空 間 類 建 築 。 (3) F -2 社 會 福 利 : 供 身 心 障 礙 者 教 養 、 醫 療 、 復 健 、 重 健 、 訓 練 (庇 護 )、 輔 導 、 服 務 之 場 所 。 四 大 型 空 間 類 建 築 包 含 以 下 建 築 類 組 : (1) A-1集 會 表 演 : 供 集 會 、 表 演 、 社 交 , 且 具 觀 眾 席 及 舞 臺 之 場 所 。 (2) D-1健 身 休 閒 : 供 低 密 度 使 用 人 口 運 動 休 閒 之 場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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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其 他 類 建 築 包 含 以 下 建 築 類 組 : (1) F-4戒 護 場 所 : 供限制個人活動之戒護場所。 (2) I危 險 廠 庫 : 供製造、分裝、販賣、儲存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 壓氣體之場所。 (3)C-1、 C-2類 組 之 倉 儲 製 程 區 , 及 上 述 5.2.1~ 5.2.4所 無 法 涵 蓋 的 建 築 物 。 由 於 建 築 外 殼 之 功 能 除 了 節 約 能 源 之 外 尚 有 採 光 、 眺 望 、 美 學 之 功 能,為 了 維 護 建 築 外 殼 節 能 設 計 與 建 築 外 觀 整 體 機 能 的 合 理 平 衡 , 2018年新版技術規 範 設 定 了 建 築 外 殼 節 能 指 標 之 上 限 值 如 表 2-1 之 外 殼 節 能 極 限 值 EVmin 所 示 。 此 EVmin 設 定 在 屋 頂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r、 窗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f、外 牆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w、窗 平 均 遮 陽 係 數 SF、等 價 開 窗 率 Req等 各 指 標 以 現 行 基 準 值 之 50% , 在 ENVLOAD指 標 以 現 行 基 準 值 中 外 殼 熱 流 量 部 分 減 少 50%為 設 定 目 標 , 超 出 此 範 圍 則 被 認 定 為 有 礙 建 築 整 體 機 能 之 過 度 設 計 。 本研究以大耗能的非住宿類公共建築物為主要目標,因此鎖定「空調型建 築」的建築外殼耗能量ENVLOAD指標為研究對象,未來將主宰除了學校教室、 大型空間建築物以外的大部分非住宿類公共建築物之耗能情形。2018年新版法規 已經將原有適用AWSG指標適用之建築物大量移往ENVLOAD指標管制範圍,技 術規 範 ,本計畫提案之適用ENVLOAD指標之空調型建築應已涵蓋大部分非住 宿類公共建築物,其節能管制十分廣大,其重要性不可言可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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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建築外殼節能設計的指標與基準概要(2018 年實施) 海拔 建築 類別 項目例舉 或耗能特 性空間分 區 節能指標 氣候分區或立面 開窗率 基準值EVc 外殼節能極限值 EVmin 基本門檻指標 屋頂平均熱傳透 率Uar 不分區 <0.8 W/m 2 .K <0.4 W/m2 .K 屋 頂 透光天窗 平 均 日 射 透 過 率HWs 不分區 <0.35~0.15 玻 璃 可 見 光 反 射率Rvi 不分區 ≦0.2 海 拔 高 度 800公尺以 上地區 1800m> 海 拔 高 度 ≧800m 窗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f 立面開窗率>40% 3.0 W/m 2 .K 1.5 W/m2 .K 窗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f 40%≧立面開窗 率>30% 3.5 W/m 2 .K 1.8 W/m2 .K 窗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f 30%≧立面開窗 率>20% 4.5 W/m 2.K 2.3 W/m2.K 窗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f 20%≧立面開窗 率 5.0 W/m 2 .K 2.5 W/m2 .K 外 牆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w - 2.5 W/m 2 .K 1.3 W/m2 .K 海拔高度≧1800m 窗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f 立面開窗率>40% 2.0 W/m 2 .K 1.0 W/m2 .K 窗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f 40%≧立面開窗 率>30% 2.5 W/m 2 .K 1.3 W/m2 .K 窗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f 30%≧立面開窗 率>20% 3.0 W/m 2 .K 1.5 W/m2 .K 窗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f 20%≧立面開窗 率 3.5 W/m 2 .K 1.8 W/m2 .K 外 牆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w - 1.5 W/m 2.K 0.8 W/m2.K 低 於 海 拔 高 度 800 公 尺 地 區 ( 自 由 選 用 以 下 甲 或 乙 類 規 甲 類 、 分 項 規範 海 拔 高 度 <800m 地區所有受管制建 築物 窗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f 立面開窗率>50% 2.7 W/m2.K 1.4 W/m2.K 窗 平 均 遮 陽 係 數 S F 住宿類建築 0.1 非 住 宿 類 建 築 0.2 住宿類建築 0.05 非住宿類建築 0.1 窗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f 50%≧立面開窗 率>40% 3.0 W/m2 .K 1.5 W/m2 .K 窗 平 均 遮 陽 係 數 S F 住宿類建築 0.15 非 住 宿 類 建 築 0.30 住宿類建築 0.08 非 住 宿 類 建 築 0.15 窗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f 40%≧立面開窗3.5 W/m 2 .K 1.8 W/m2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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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 窗 平 均 遮 陽 係 數 S F 率>30% 住宿類建築 0.25 非 住 宿 類 建 築 0.40 住宿類建築 0.13 非 住 宿 類 建 築 0.20 窗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f 30%≧立面開窗 率>20% 4.7 W/m2 .K 2.4 W/m2 .K 窗 平 均 遮 陽 係 數 S F 住宿類建築 0.35 非 住 宿 類 建 築 0.50 住宿類建築 0.18 非 住 宿 類 建 築 0.25 窗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f 20%≧立面開窗 率>10% 5.2 W/m2 .K 2.6 W/m2 .K 窗 平 均 遮 陽 係 數 S F 住宿類建築 0.45 非 住 宿 類 建 築 0.55 住宿類建築 0.23 非 住 宿 類 建 築 0.28 窗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f 10%≧立面開窗 率 6.5 W/m2 .K 3.3 W/m2 .K 窗 平 均 遮 陽 係 數 S F 住宿類建築 0.55 非 住 宿 類 建 築 0.60 住宿類建築 0.28 非 住 宿 類 建 築 0.30 住宿類建築 外 牆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w - 2.75 W/m 2 .K 1.38 W/m2 .K 非住宿類建築 外 牆 平 均 熱 傳 透 率 Uaw - 2.0 W/m 2 K 1.0 W/m2 K 乙 類、 總量 規範 空 調 型 建築物 A2 、 B1 、 B2 、 B3 、 B4 、 D2 、 D5 、 F1、E、 G1 、 G2、G3 及 C1 、 C2 之 非 倉 儲 製 程區 辦公、文 教 、 宗 教、照護 分區 建築外殼耗能量 ENVLOAD 北區 <150 kWh/m2.yr <108 kWh/m2.yr 中區 <170 kWh/m2 .yr <118 kWh/m2 .yr 南區 <180 kWh/m2 .yr <123 kWh/m2 .yr 商場、餐 飲、娛樂 分區 建築外殼耗能量 ENVLOAD 北區 <245 kWh/m2 .yr <202 kWh/m2 .yr 中區 <265 kWh/m2 .yr <212 kWh/m2 .yr 南區 <275 kWh/m2 .yr <217 kWh/m2 .yr 醫 院 診 療分區 建築外殼耗能量 ENVLOAD 北區 <185 kWh/m2 .yr <151 kWh/m2 .yr 中區 <205 kWh/m2 .yr <161 kWh/m2 .yr 南區 <215 kWh/m2 .yr <166 kWh/m2 .yr 醫 院 病 房分區 建築外殼耗能量 ENVLOAD 北區 <175 kWh/m2 .yr <142 kWh/m2 .yr 中區 <195 kWh/m2.yr <152 kWh/m2.yr 南區 <200 kWh/m2.yr <154 kWh/m2.yr 旅館、招 待 所 客 房分區 建築外殼耗能量 ENVLOAD 北區 <110 kWh/m2 .yr <76 kWh/m2 .yr 中區 <130 kWh/m2 .yr <86 kWh/m2 .yr 南區 <135 kWh/m2 .yr <88 kWh/m2 .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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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 旅 客 大 廳 分 區 ENVLOAD 中區 <315 kWh/m2 .yr <267 kWh/m2 .yr 南區 <325 kWh/m2 .yr <272 kWh/m2 .yr 住 宿 類 建 築 H1、H2 住宅、集 合 住 宅、寄宿 舍、養老 院、安養 中心、招 待所等 外牆平均熱傳透 率Uaw 不分 區 <3.5W/(㎡ . k) <1.8W/(㎡ . k) 等價開窗率Req 北區 <13﹪ <7﹪ 中區 <15﹪ <8﹪ 南區 <18﹪ <9﹪ 學校類建 築 D3 、 D4、F2、 F3 普 通 教 室、特殊 教室、社 會 福 利、兒童 福利等 窗面平均日射取 得量ASWG 北區 < 160 kWh/m2 .yr <80 kWh/m 2 .yr 中區 < 200 kWh/m2 .yr <100 kWh/m 2 .yr 南區 < 230 kWh/m2.yr <115 kWh/m 2 .yr 大 型 空 間 類建築 A1,D1 體 育 館、運動 中心等 窗面平均日射取 得量ASWG,依開 口率X計算基準 值 X:平均立面開窗 率 北區 < 146.2X2 - 414.9X + 276 kWh/m2 .yr < 73.1X2 - 207.5X + 138 kWh/m2 .yr 中區 < 273.3X2 - 616.9X + 375 kWh/m2 .yr < 136.7X2 - 308.5X + 188 kWh/m2 .yr 南區 < 348.4X2 - 748.4X + 436 kWh/m2 .yr < 174.2X2 - 374.2X + 218 kWh/m2 .yr 其他類建築包含F-4、I以及C1、C2類之倉儲製程區等應符合基本門檻指標即可 (資料來源:綠建築設計技術規範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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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我國綠建築標章對於空調、照明的節能管制法概述

上述為我國建築技術規則關於建築外殼節能設計管制的方法,但對於空調、 照明等設備的節能設計並未正式納入建管管理範圍。我國正式管制建築設備的節 能設計則在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的綠建築標章評估系統,亦即在其日常節能指標 中採用以下的 EAC 指標與 EL 指標來管理空調與照明的節能設計,

EAC={PRs × [Σ(HCi×COPci) / Σ(HCi×COPi) ] × Rs + PRf × [Σ(PFi) /ΣPFci)] × Rf + PRp × [Σ(PPi) /Σ(PPci)] × Rp + PRt × Rt } × Rm ≦ 0.8 ---(1-1) EL= IER×IDR×(1.0-β2-β4)≦ 0.8 ---(1-2) 其中 EAC:空調系統節能效率,無單位,所有主機總容量≦50USRT 時免檢討。 EL:室內照明系統節能效率,無單位 HCi:各冰水主機(箱型冷氣機、室外機)容量(USRT)包括備載容量 COPci=主機效率標準。 COPi=依據工廠不同冰水溫度需求之冰機設計效率。 PRs、PRf、PRp、PRt:熱源系統、送風系統、送冰水系統、冷卻水塔系統設計功率比,無 單位 Rs、Rf、Rp、Rt:熱源系統、送風系統、送冰水系統、冷卻水塔節能優惠之節能效率,無 單位 Ps、Pf、Pp、Pt:熱源系統、送風系統、送冰水系統、冷卻水塔系統之設計功率(kw) PFi=各空調系統設計之風機總耗電 (kW) PFci:各空調系統設計之風機總耗電基準(kW) PPi=各送水系統設計之耗電 (kW) PPci-c、PPci-h =冰水系統、冷卻水系統設計之耗電基準(kW) PTi=各冷卻水塔系統設計之耗電 (kW) PTci=各冷卻水塔系統設計之耗電基準 (kW) Rm:其他系統節能效率,無單位 i:冰水主機參數,無單位 IER:所有室內燈具效率係數,無單位 IDR:主要作業空間照明功率係數,無單位 β2:建築能源管理系統效率 β4:如光導管、光纖集光裝置等其他特殊採光照明節能優待係數,自提實驗解析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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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國關於建築外殼與建築設備節能設計的管制現況,但以建築能源總 量管理之角度,發現有兩大節能管制之缺失: 1. 建築外殼與建築設備分離管制而缺乏整合 2. 現行建築設備節能設計,尚缺乏熱水、通風、輸送、給排水等設備之節 能設計管制。 此二缺失即是本研究案試圖改進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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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國內外有關本案之研究情況 (一)德國的「能源證照法」 有關全球在建築能源總量管理之先例,為德國的「能源證照(Energie Ausweis)」 制度。西德在 1973 年第一次能源危機之前,就對建築的能源消費與建築的形態 做過調查研究,他們發現集合住宅及低層獨立住宅兩者,經由外壁或窗面逃逸的 熱損失都很大。但獨立住宅因為相對表面積大,往屋頂或地下室的熱損失,比起 集合住宅要大得多。這調查結果說明著,對不同的建築物要有不同方式的保溫處 理。1976 年,德國通過了第一部節能法規《EnEG》,德國第一部建築節能法規 《WSVO》則於 1978 開始實施,德國聯邦政府被授權制定建築物保溫、採暖及 室內通風設備及工業用水設備所應達到的標準等,依照建築物規模大小規定各種 隔熱基準,建築物規模愈小,其隔熱規定愈嚴格。1982 年,德國政府又將建築 節能標準在以前基礎上提高了 25%。1995 年,德國又公佈了新的建築節能法規 《WSVO’95》,在 1982 年的基礎上再次提高了 30%,並限制每平方公尺的建築 能耗。 2002 年 2 月,德國建築節能規章 Energieeinsparverordnung- EnEV 2002 開始 實行。 EnEV2002 節能規範體現了德國最新建築節能技術研究成果,有很強的 實際操作性。EnEV2002 的核心思想是:從控制單項建築外殼結構的最低保溫隔 熱指標,轉化為對建築物真正的能量消耗量的控制,達到嚴格有效的能耗控制。 實際操作中,一是實行建築能耗定量化,建築能耗證書系統,二是新建住宅必須 出具採暖需能耗量和住宅能耗核心值。新建建築必須出具節能範圍所需求的建築 熱損失計算,證明建築每年所需的能量。分項列出所需電能、燃油、燃氣、燃煤 數量,製成建築能耗計算表。2006 年,EnEV2006 新建築節能規範公佈並實施。 新規範是在充分考慮到各種實際因素後制定的,如不同地區及不同氣候條件下的 建築特點,不同建築類型對室內環境的不同需求,以及經濟技術條件的差異等諸 多方面。新規範強調改善建築整體能源利用效率和可實施性。 德國政府除了強制公用建築降低能耗之外,對房屋業主及住戶提供抵扣 20% 的“節能投資”的繳稅義務。1977 年關於建築各部位隔熱基準的規定,但由於能 源使用與設備、使用行為有關,很難以單純的保溫基準來規範,因此在最新 2006 年的新建築節能規範中,更提倡整體耗能量的規範,亦即建築物同時必須依標準 耗能解析法計算耗能量,其計算值不得超出表 2-2 的基準值。這法令用形態係數 (建築物外表面積 A 與容積 V 的比(A/V))來訂定建築物的最大平均熱傳透率 HT。西德的平均熱傳透率 HT 與上述美國的熱傳透率 U 所代表的意義完全相同, 表 2-2 中 A/V 值愈大(也就是規模愈小)的建築物,其 HT 的規定也愈嚴格(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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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2007 年德國全年耗能量最大值與熱傳透率規定 A/V 值 (面積與體積 比值) 全年耗能量 最大平均表面熱傳 透率 Qp”kWh/(㎡.a) Qp”與使用面積相關 HT’ (W/(㎡.K)) 居住用建築物 (第三欄以外之建築 物) 以電力提供熱水的 居住用建築 居住用建築 第 1 欄 第 2 欄 第 3 欄 第 4 欄 ≦0.2 66.00 + △QTW 83.80 1.05 0.3 66.00 + △QTW 91.33 0.80 0.4 81.06 + △QTW 98.86 0.68 0.5 88.58 + △QTW 106.39 0.60 0.6 96.11 + △QTW 113.91 0.55 0.7 103.64 + △QTW 121.44 0.51 0.8 111.17 + △QTW 128.97 0.49 0.9 118.70 + △QTW 136.50 0.47 1 126.23 + △QTW 144.03 0.45 ≧1.05 130.00 + △QTW 147.79 0.44 第二欄的耗能量計算公式:Qp=50.94kWh/(㎡.a)+75.29×A/Ve + 2600kWh/a÷(100 +表面積) 第三欄的耗能量計算公式:Qp=68.74kWh/(㎡.a)+75.29×A/Ve 第四欄的最大平均表面熱傳透率 HT計算公式:HT=0.3W/(㎡.K)+0.15W/(m3.K)÷(A/Ve) (資料來源:德國建築物能源節約法令(2007)) 2007 年德國關於非住宅建築,並不採取建築部位別的熱性能規定,而採用 直接計算全年耗能量 Qp(kWh/a)的計算方式,來規定最大耗能量基準,其公 式如下所示: Qp=暖氣及熱風設備全年耗能量 Qp,h +冷氣及冷風設備全年耗能量 Qp,c + 蒸氣供給設備全年耗能量 Q p,m + 熱水設備全年耗能量 Q p,w + 照明設備全年耗能量 Q p,l + 各設備輔助能源年耗能量 Q p,aux 其中六項設備全年耗能量採用相當複雜的公式來計算,計算變數除了建築外 殼熱性能因子之外,還包括機械設備變數的諸多規範。 德國政府節能行動中,有一項非常最重要的措施就是「能源証照(Energie Ausweis)」制度,規定從 2006 年 1 月年開始,所有新建建築都必須持有「能源 証照」,未履行該法者可課以最高罰鍰達 15,000 歐元。其他建築在重新租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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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時也需要「能源証照」,公共建築的「能源証照」必須放置在建築外面的顯 著位置。能源証照根據建築能耗強度將所有建築分成從 A 到 I 的 9 個等級。其中 D 級指標值是年一次能源消耗 200kWh,換算約等於 24.5kg 標準煤。D 級以上屬 於“綠區”,即節能建築。 效法德國「能源証照」制度,歐盟則提出「能源效能證書」(Energy Performance Certificate,EPC)的制度,以幫助改善建築物能源效率的評量方式,規定大型公 共建築物必須標示能源效能證書,以顯示本建築物之能源效率,以及必須定期檢 查建築物的空調系統效率。公佈於 2003 年 1 月的「歐盟建築能源效能制度指令」 European Performance of Building Directive (EPBD),對所有歐盟管轄領域(包含 海外領地)內的所有建築物的所有者、使用者和開發者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尤其 對於建築物能源使用效率的逐步改善上扮演了關鍵的角色。歐盟 25 個成員國根 據此指令在 2006 年 1 月開始立法實施,然而在能源效能制度實際的推動執行面 上,各國國內仍然遭遇專業人力資源不足以及迫切需要展開各種前置作業的問題。 從 2008 年 10 月 1 日起,在歐盟管轄範圍內之建築物無論買賣、建造或租賃,所 有權人都需要提具建築物能源效能證書,所有權人必須將所擁有的建築物設法改 善到法規所規定的省能基準。 建築物能源效能證書比照歐盟現行家電產品例如電冰箱的耗能分級方式,對 能源的使用效率有統一標準的評估方法,將建築物的能源效率從 A 到 G 共分為 7 級,等級中再分『設計階段』等級與『實際使用階段』兩類,並提供了能源使 用的改善建議。可以讓民眾很容易地跟類似型態的建築物之間來作比較。能源效 能證書的推動不僅有助於降低建築物能源消耗,同時對於節省花費以及環境保護 上,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推動建築物能源效能證書時,首先應用在住宅房地產買賣上,由建築物業移 轉過程必備檔除了產權資料、建築使用執照,再加上建築物能源效能證書,當作 是售屋資料的一部份,能源效能欠佳的物件勢必影響其交易價格甚至根本不易出 脫,由市場價格促使業主不得不對自有物件進行能源效能改善投資。現在當歐盟 民眾買賣房屋時,法令已經強制規定需要提供能源效能證書,從 2008 年 4 月開 始,本制度已經延伸到新建住宅以及大型商業不動產。從 2008 年 10 月開始,當 建築物建造完成、出售或出租時,都必須要提供建築物能源效能證書,同時必需 對供公眾使用之大型建築物在顯著處標示證書。歐盟議會進一步於 2008 年 1 月 23 日提出氣候變遷行動及推廣使用再生能源之套案草案,訂定目標在 2020 年減 少 20%二氧化碳排放量,使用再生能源比率提高至總能源消費量之 20%,並推 動於 2019 年達到零耗能建築(zero-energy buildings)為長期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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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 德國能源證照的示範例 (資料來源: http://www.rowa-soft.de/de/support/updates/version10_x?show=printview) (二)2013 年日本的「一次耗能指標法」 日本的建築節能法始於 1979 年的「能源使用合理化相關法律」,該法內容包 括:工廠、運輸、住宅建築、機械器具等四分類,其中住宅建築就是其建築節能 法之範圍。日本建築節能法在 1980 年以 4000 ㎡規模辦公建築與空調設備管理出 發,逐年增加管制對象,2010 年管制規模縮小至 300 ㎡,2003 年規定 2000 ㎡規 模以上公共建築物必須提出「建築節能定期報告書」,2006 年規定 2000 ㎡以上 非住宅必須提出「建築節能定期報告書」。300 ㎡以上非住宅建築物施工前 21 天 必須提出「建築節能對策書」(即節能指標計算書),不提出者或造假報告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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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五十萬日幣以下之罰款,同時自「建築節能對策書」之日起每三年必須向主 管機關提出「建築節能定期報告書」,報告書的內容包括節能措施有無變更與節 能效益之維護管理狀況。2013 起日本建築節能法把全國分成八個氣候區,成立 「一次耗能指標法」,要求結合建築外殼、暖房、冷房、換氣、照明、熱水等系 統綜合計算「一次能源消耗量指標」,同時要求不得超出一定基準。該法主要分 為住宅與非住宅兩部分,其概要如下: 日本關於住宅的節能法令制定住宅各部位的熱損失係數 U 值(即保溫性能) 與日射平均取得率η值(即遮陽性能)的基準,在 2013 年起得基準如表 2-3 所 示。由此表可見該法令對於越寒冷氣候的住宅要求 U 值隔熱的基準越嚴格,但 到了其南方的沖繩縣地區則因為邁入亞熱帶而完全沒有隔熱的要求。另外,該法 對於日本中部以北的溫帶與寒冷區完全不要求遮陽設計,但對炎熱氣候的住宅之 遮陽η值之要求越嚴格,對沖繩現的住宅甚至要求排除 68%以上的日射遮陽效果。 如此規定幾乎與我國關於住宅的節能法規,完全不規定外殼隔熱而嚴格要求遮陽 的 Req 指標的精神一致。 關於非住宅型建築物,自 1980 年起日本就直接採用辦公建築全年耗能量 PAL(外周區全年熱負荷量係數),來訂定辦公建築外殼節能設計基準。在這基 準中,規定此類建築物外周圍部份(Perimeter Zone),每年每㎡的熱負荷量不能超 過某一空調熱負荷標準 PAL*。2013 年最新公佈的百貨商場、旅館、醫院、學 校、餐廳、集會所、工廠共八類建築物的 PAL 設計基準如表 2-4 所示。 除了上述建築外殼節能指標之外,自 1980 年以來對於空調、照明、熱水等 設備採取分項性能指標之規範(表 2-5),自 2013 起全面改採「一次能源消耗量 基準法」,亦即要求針對不同熱負荷特性之空間計算建築外殼熱流,加上空調、 照明、熱水與其他設備等設備系統的設計效率值綜合計算出「一次能源消耗量指 標」,該指標被要求必須低於其「對比標準模型」的計算值,這是一種以設計圖 模擬計算的之建築能源總量管理法,如表 2-6 所示。這相當於美國採用能源價值 法(Energy Cost Budget),是以耗能軟體計算出空調、照明、電器設備的總耗能 量的方法。 表 2-3 2013 年日本住宅的節能設計基準最高值規定 氣候區 1 2 3 4 5 6 7 8 熱損失係數 Q(W/(㎡.k)) 0.46 0.46 0.56 0.75 0.87 0.87 0.87 - 日射平均取得率η值 - - - - 3.0 2.8 2.7 3.2 (資料來源:日本住宅節能法令(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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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4 2013 年日本住宅的節能設計基準最高值規定 建築分類 PAL* 基準 1氣候 2氣候 3氣候 4氣候 5氣候 6氣候 7氣候 8氣候 辦公建築 430 430 430 450 450 450 450 590 旅館 客房部 560 560 560 450 450 450 500 690 宴會場部 960 960 960 1250 1250 1250 1450 2220 醫院 病房部 790 790 790 770 770 770 790 980 非客房部 420 420 420 430 430 430 440 670 商場店鋪 610 610 610 710 710 710 820 1300 學校 390 390 390 450 450 450 500 690 餐飲建築 680 680 680 810 810 810 910 1440 集會所 圖書館 540 540 540 550 550 550 550 670 體育館 770 770 770 900 900 900 900 1100 電影院 1470 1470 1470 1500 1500 1500 1500 2100 (資料來源: 日本住宅節能法令(2013)) 表 2-5 2010 年以前日本關於建築設備效率節能法 節能指標 旅館 醫院 百貨商場 辦公廳 學校 餐廳 空調設備系統效率 CEC/AC 2.5 2.5 1.7 1.5 1.5 2.2 通風設備系統效率 CEC/V 1.0 1.0 0.9 1.0 0.8 1.5 照明設備系統效率 CEC/L 1.0 1.0 1.0 1.0 熱水設備系統效率 CEC/HW 1.5 1.7 1.7 - - - 電梯設備系統效率 CEC/EV 1.0 - - 1.0 - - (資料來源:日本建築設備效率節能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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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6 2013 年日本節能法以分項設備規定的一次能源標準與計算流程表

(資料來源: キーワードで学ぶ 世界で一番やさしい 省エネ法 改正省工ネ法 完全対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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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7 日本新建築能源法細分 201 空間規範一次能源標準 (資料來源: キーワードで学ぶ 世界で一番やさしい 省エネ法 改正省工ネ法 完全対応版) 2013 年以來的最新日本「一次耗能指標法」另外還有以下要點: 1. 該法為了公平規範起見,對於公共建築物依 201 空間設置分項耗能標準, 做為能源總量管制的計算標準,如表 2-7 所示。 2. 該法對於工廠製程、能源供應站、資訊處理中心、實驗室、動物園、水 族館、遊藝場等商品、設施服務,以及免震裝置、發電機室、避難室等 空間之設備耗能可免除計算。 3. 該法所計算之耗能範圍包括個別冷氣機、TAL 照明一體設計之桌燈、局 部熱水器設備,客貨用電梯與電扶梯設備之項目,但規定太陽能發電量 可計入耗電減量之計算(但不可計入太陽能做為賣電行為之發電量)。 4. 300 ㎡以上之非住宅建築物每三年必須向主管機關提出「建築節能定期 報告書」,報告書的內容包括節能措施有無變更與節能效益之維護管理 狀況。 5. 為了減少「建築節能定期報告書」之作業,全國設立 34 個建築查驗機 構,業主可自行提出「建築節能定期報告書」或委託建築調查機構提出 「建築節能合格書」以替代「建築節能定期報告書」。被主管機關判定 報告書不合格者,下一次必須自行提出「建築節能定期報告書」才行。 6. 建築查驗機構之成立條件為:設置一名以上專任管理者、兩名以上調查 員以及一名以上查核業務與調查內容信賴度之專任人員。調查員必須為 具備建築基準判定資格員或一級建築師等之資格,且接受七小時以上之 專業講習者。 綜合上述,目前採取最先進的建築能源總量管制法為德國的「能源證照法」 以及日本的「一次耗能指標法」,這兩種方法均採用空調、照明、熱水等分項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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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的能源模擬計算工具取得建築耗能總量計算值,然後以總量基準值來做最終規 範之方法。其方法當然必須在建築設計與空調、照明、熱水等分項設備設計資料 均完備的條件下才能完成,這在我國現行建築執照管只管制建築設計而未管制設 備設計情況下,有執行上之障礙,值得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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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 研 究 目 的 與 重 要 性

壹、研究的目的 本研究的目的,將仿效德國的「能源證照法」以及日本的「一次耗能指標法」 的方向,同時基於我國公共建築物之節能指標 ENVLOAD、與綠建築評估手冊之 設備節能指標之基礎,試圖結合空調 EAC、照明 EL 等指標,加入通風、電梯、 熱水設備之節能計算指標,建立非住宿類公共建築物之一次耗能總量指標與基準。 由於它是以建築物最終耗能總量計算之數值做為耗能管制之工具,因此此法又可 稱為「建築耗能總量指標法」。本法當然遠比過去以 ENVLOAD 與空調 EAC、照 明 EL 等分項指標來分離管制之方法,更為準確、更有效規範實際建築耗能的工 具,本法同時在未來可作為建築產業在實踐溫減法之工具,同時可做為建立建築 耗能分級標示之制度。本法由於需要有詳細設備設計資料與精密耗能計算之作業, 因此建議只針對樓版面積 2,000 ㎡以上高耗能、易於管理的公有建築為對象, 不必擴及低耗能、難以管理的住宿類建築。 貳、本研究計畫之重要性 由於位處亞熱帶氣候,台灣築物耗能量佔比雖無全球平均高,但筆者根據過 去對全球不同建築耗能解析的經驗推估,在溫熱氣候約有 35%、在寒帶氣候約有 50%以上的建築能源,在全球平均約有四成以上的建築能源,被使用於空調或採 暖的「熱環境控制」之上。在台灣大規模非住宿類公共建築物之耗電結構中,空 調用電量約佔總耗電量之四至五成,若為一般住宅建築,則佔比約為佔二至三 成。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統計資料顯示,1996 年國內各部門的能源消耗中,住宅 部門佔 12.1%,商業部門佔 4.9%。我國住商部門。住商部門雖然在持續推動建 築外殼節能設計管制、建立並推動綠建築標章制度,以及持續提升部分家用電器 設備能源效率標準後,住商部門耗能比例有逐漸下降的趨勢,2003 年已經恢復 接近 1998 年 17.5%的規模。但是在百貨商場、旅館、辦公大樓、社教建主等非 住宿類公共建築物,卻因為商業活動、營業時間延長以及建築複合化與中央空調 化而耗能大增,因此公共建建築物的節能管制乃是我國住商節能政策之重點。本 研究即將建立非住宿類公共建築物之耗能總量管制指標,可統合目前分散之外殼 節能指標 ENVLOAD、與空調、照明、通風、電梯、熱水設備之節能計算指標, 它可事前要求建築外殼與設備節能效率之水準,同時可精準預測建築耗能總量, 未來可做為非住宿類公共建築物能源總量管制之工具,統合住商能源總量管理之 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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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 預 期 研 究 成 果

本研究將建立非住宿類公共建築物包括建築外殼與空調、照明、熱水、輸送 等設備之耗能評估法,此評估法一改過去節能指標與實際耗能單位不一致以及建 築與設備耗能管理分離之缺點,有益於我國未來採取建築能源總量管制之政策。 由於本研究採用以基礎耗能特性空間之動態 EUI 方法,評估基準隨著空間組成 而動態調整,以自身空間特性而公平對比評估,可以應付建築複合化、多樣化之 趨勢,可公平管制非住宿類公共建築之節能效益。未來在溫減法精神下,本研究 可做為政府預測住商能源以及修改建築節能管理政策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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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研究方法及進度說明

第 一 節 、 研 究 方 法

壹、研究步驟

圖 3-1 研究步驟流程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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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研究採用之方法 本研究將仿效德國的「能源證照法」以及日本的「一次耗能指標法」的方法, 採用建築能源的模擬計算方法來預測建築物最終耗能總碳排量,以做為建築能源 總量管制的方法,因此此法又可稱為「建築耗能總碳排量指標法」。在此之所以 採用碳排量指標之用意,乃類似日本的「一次耗能指標法」,為了統合不同能源 種類(電、瓦斯、燃油)的單位,同時為了與溫減法接軌,統一以碳排量(二氧 化碳排放當量 CO2e)為換算單位。本研究為了與既有建管與綠建築標章接軌, 乃是利用以下三項既有建築節能管制指標做為建築外殼、空調、照明耗能量的預 測方法。 1. 現有建築技術規則的節能指標 ENVLOAD 2. 現有綠建築評估手冊之空調 EAC、照明 EL 等指標 3. 現有綠建築評估手冊之動態 EUI 耗能基準 以上述空調、照明的耗能模擬值,再結合本研究將研擬非住宿類公共建築物 之通風、輸送、熱水設備之耗能預測方法,可模擬出全棟建築物之總耗能碳排量 指標與基準,藉此成為非住宿類公共建築物耗能總量管制的方法。 為了因應建築複合化之趨勢,在 2015 年版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的綠建築評估 手冊中,以所謂動態耗能密度 EUI 理論揭露了各類建築物類型空間的動態耗能 密度標準如表 3-1 所示,這是做為此次能總量管制基準的參考。此動態耗能密度 EUI 理論並不以現行建管制度的建築類別做為耗能基準計算之依據,而是以營運 時間與室內發熱特性的耗能特性空間來排列組合成動態的耗能指標與基準,藉此 較可公平、客觀地尊重建築複合化、多樣化之特性,準確地預測建築物耗能總量, 並藉此操作節能設計方法以達政府節能管制的目標。 表 3-1 2015 年綠建築手冊關於各分類空間耗能密度標準 EUIij 空間所屬分區 空間名稱 EUIij (kWh/㎡.yr) 24 小時空調型住宿 類空間 A1 24 小時輕設備醫療空間(一般 病房+護理站) 225 A2 全年空調住宿空間(飯店客房及 辦理入住業務之大廳、櫃台) 138 24 小時間歇空調型 住宿類空間 B1 間歇空調透天住宅、集合住宅 (含住宅室內公共空間) 50 B2 間歇空調不常住型住宿設施(學 校、機關、企業宿舍及其附屬接 待大廳、室內公共空間) 56 24 小時間歇空調常 住型住宿類空間 C1 間歇空調常住型住宿設施(養老 院、孤兒院、療養院及其附屬接 待大廳、室內公共空間) 76 24 小時營業設備間 D1 24 小時連鎖超商與速食餐廳 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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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使用類空間 D2 24 小時重設備醫療空間(加護 病房、急診區) 486 D3 醫院手術房(含其附屬空間) 518 24 小時營業設備穩 定使用類空間 E1 24 小時冷凍冷藏空間(飯店、 餐廳、量販店之大型專用冷凍冷 藏空間) 700 E2 電腦、電信機房(內含高密度電 腦、電信設備之全空調機房) 933 24 小時無空調類空間 F1 24 小時機械換氣空間(室內停 車空間、變電室、地下室倉庫、 機房等雜空間) 28 F2 無空調之大型專用倉庫(不含其 他空間附屬之小儲藏室、倉庫) 37 18 小時交通運輸類 空間 G1 車站、轉運站、航站之大廳(業 務大廳區以外空間(如販賣部、 商品店等)以 12 小時營業空間 處理) 355 15 小時視聽娛樂類 空間 H1 電影院、影城(包括走廊、前廳) 354 12 小時營業類空間 I1 一般商店、超市、百貨專櫃(未 設餐飲空間、美食街、冷凍冷藏 設備等者) 316 I2 高照明商場(百貨一樓美妝商 場) 484 I3 一般餐廳、飯店宴會場(中西餐 廳,特色餐廳,美食街等,含附 屬廚房、備餐區、冷凍冷藏區) 345 I4 有大量冷凍冷藏設備之生鮮商 場、量販店 591 I5 中央廚房、中央洗衣房 253 I6 12 小時輕設備醫療空間(醫院 之門診部、診所、大廳等) 229 I7 12 小時重設備醫療空間(醫院 之檢驗部、藥劑部、放射科、血 液透析中心、復健部等) 530 I9 體育館室內賽場區、運動場館空 間(健身房、舞蹈室、室內球場、 保齡球道、運動練習室、運動俱 樂部、室內游泳池,含附屬空間) 119 I10 娛樂空間(電子遊樂場、KTV、 網咖、撞球、酒吧、舞廳、卡拉 OK 等,含附屬空間) 211 I11 有大量加熱設備之專用休閒設 施(營業專用 SPA &三溫暖、溫 泉澡堂,不含附屬於其他空間之 小休閒設施) 607 12 小時間歇使用類 J1 展覽空間(美術館、文物陳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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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大廳、室內公共空間) J2 專用演講廳、禮堂、會議中心、 會議廳、演講活動兼用之宗教集 會廳 155 J3 演藝廳、表演廳、演藝活動兼用 之體育館 166 J4 體育館專用室內座位區 187 10 小時行政辦公類 空間 K1 辦公行政類空間、學校辦公行政 空間(辦公、會議、行政、視聽、 研究、實驗相關空間及其附屬大 廳與室內公共空間) 121 K2 圖書館(含閱讀區、書庫區與及 其附屬大廳與室內公共空間) 113 K3 機關餐廳(學校、企業、工廠之 大眾餐廳,含附屬廚房、備餐 區、冷凍冷藏區) 238 K4 工廠實驗、研究室(研發空間及 其附屬大廳與室內公共空間) 162 10 小時學校教室類 空間 L1 學校教室(普通教室、專科教 室、視聽教室等) 97 工廠廠房製程空間 (24 小時設備穩定使 用類) M1 無空調一般工廠作業區 253 ㎡ 空調型一般工廠作業區 541 M3 空調型精密製造區 591 M4 空調型潔淨生產區 563 工廠廠房製程空間 (10 小時行政辦公 類) M1 無空調一般工廠作業區 86 ㎡ 空調型一般工廠作業區 170 M3 空調型精密製造區 186 M4 空調型潔淨生產區 176 註:工廠廠房製程空間 EUI 指標 EUIij 之計算上,扣除製程設備耗能(80%電器設 備密度) (資料來源:綠建築評估手冊 2015 年版) 本研究將首先將依動態 EUI 的理論,建立以耗能特性分類的能空間耗能密 度標準,接著以 ENVLOAD 指標、空調 EAC、照明 EL 等指標來建立空調、照 明的耗能預測公式。另一方面,將依過去用水量統計、人員密度、樓層高度、換 氣空間面積建立熱水、輸送、換氣、給排水設備之預測公式。這些預測公式均包 含了該項設備之節能技術與節能性能效率之變數,可明顯反應節能之功效,並因 而結合成非住宿類公共建築物總能源之評估公式。這將是結合建築外殼節能與設 備節能成效的綜合評估法。 此方法與日本一次能源評估法相同,是以設計案與基準案模擬評估計算來控 制建築與設備設計的方法。採用此法最大的好處是承襲我國目前已有的建築外殼 節能 ENVLOAD 指標,與綠建築標章之 EAC、EL 指標,轉換成最先進的能源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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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管制指標,可讓國內建築師、空調技師等專業者同步到位,落實更客觀、更全 面的建築能源管理。 参、研究採用方法之原因 研究採用方法之主因在於具體的方法在於承襲建築技術規則與綠建築評估 手冊的節能管制體系,使原建築節能政策與新能源總量管制與新溫減法接軌的方 法,以便有利於節能政策之推行。此方法與日本的「一次耗能指標法」相同,是 以設計案與基準案模擬評估計算來控制建築與設備設計的方法。採用此法最大的 好處是承襲我國目前已有的建築外殼節能 ENVLOAD 指標,與綠建築標章之 EAC、EL 指標,轉換成最先進的能源總量管制指標,可讓國內建築師、空調技 師等專業者同步到位,落實更客觀、更全面的建築能源管理。 肆、預計可能遭遇之困難及解決途徑 本方法是直接以一次能源為指標的總量管制法,將來必須整合涉建築師、空 調技師、水電技師的節能設計效率,亦即必須有三者的詳細設計圖說才能執行, 未來可能遭遇之困難為主管機關與整合執行計算之專業人員歸屬問題。這在德國 為獨立執行之能源護照專業人員,在日本則有民間的第三方認證機關來執行,可 供我國之參考。 伍、重要儀器之配合使用情形 本研究為建立在過去長期研究資料庫之純粹能源解析研究,並無儀器配合之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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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 研 究 進 度 及 預 期 完 成 之 工 作 項 目

壹. 研究進度 本計畫案工作按照研究進度確實完成。 月次 工作項目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文獻回顧與背景分 析 * * 建立非住宿類公共 建築各耗能特性空 間空調、照明、電器 用電密度標準 * * * 建立換氣設備之耗 能預測公式 * * * 建立熱水、給排水設 備之耗能預測公式 * * 期中報告 * 建立輸送設備之耗 能預測公式 * * * 建立一次能源總量設 計指標之公式群 * * * 建立一次能源節能 設計基準 * * 期末報告 * 結案報告 * * 預 定 進 度 ( 累 積 數 ) 5﹪ 15 ﹪ 25 ﹪ 35 ﹪ 45 ﹪ 60 ﹪ 65 ﹪ 75 ﹪ 85 ﹪ 9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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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預期完成工作項目 (1) 建立非住宿類公共建築各耗能特性空間空調、照明、電器用電密度標準 (2) 建立換氣設備之耗能預測公式 (3) 建立給排水耗能預測公式 (4) 建立熱水設備之耗能預測公式 (5) 建立輸送設備之耗能預測公式 (6) 建立一次能源總量設計指標之公式群 本計畫案工作按照研究進度確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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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研究發現

第 一 節、非 住 宿 類 公 共 建 築 耗 能 總 量 管 制 的 理 論 基 礎 -「 動 態

EUI 理 論 」

如前章所述,本研究將承襲既有建築技術規則與綠建築標章的 ENVLOAD、 EAC、EL 等指標,提出「建築耗能總碳排量指標法」。該法最重大的理論基礎為 「動態 EUI 理論」。所謂「動態 EUI 理論」立基於下述三點: 1. 任一建築物都是由一些基本的「耗能特性空間」所組成,這些基本的「耗 能特性空間」均具備一個耗能平均值與一個較小的耗能偏差分佈。 2. 任一建築物的耗能量分佈,為其組成「耗能特性空間」的耗能平均值與 耗能偏差來組成。 3. 現行多樣化、複合化的建築類型乃是由許多基本「耗能特性空間」排列 組合而成,其公平有效的耗能評估必須由其不同「耗能特性空間」之特 行來分析才行。 「動態 EUI 理論」的觀念,例如圖 4-1 所示一棟由展覽、商業、辦公等三類 「耗能特性空間」所組成的建築物,其耗能標準乃是由此三類空間的 EUI 值加 權計算而得。由於現代建築的複合化、多樣化,傳統的建築分類以難以規範其耗 能特性,任一建築物有無限「耗能特性空間」排列組合的可能,也有其獨一無二 的耗能特性,我們必須將此建築物拆解成其基本的「耗能特性空間」,才能檢視 其有效的節能設計效益。建築碳排量必須依據相同「耗能特性空間」之排列組合 來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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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 建築「耗能特性空間」之排列組合 資料來源:綠建築評估手冊-基本型 2015 年版 上述論點說明了:由於近年來建築複合化、多樣化之趨勢,現行建管、工商 管理上的建築分類,乃是混雜了太多變異的「耗能特性空間」,已喪失該建築分 類擁有明確常態耗能分佈的特性,而難以立下公平合理屬於該建築分類的節能標 準與節能規範。例如,許多國家辛苦統計了各種建築分類的耗能 EUI,但因為其 建築分類於實際的「耗能特性空間」相差太遠,亦即含有太多耗能差異而使統計 值偏差太大,而無法應用於建築的能源管理上。

有鑑於此,2013 年筆者才提出「動態 EUI 理論」(Lin Hsien-Te, etc. 2013) 來做為建築能源管理的方向,亦即建議以建築物之「耗能特性空間」的動態排列 組合條件來評估建築節能設計,以避免不同條件建築物之間進行耗能比較的不公 平現象。筆者進一步於「建築碳足跡(二版)」一書中,提出表 4-1 之 43 類「耗能 特性空間」的耗能密度 EUI 值,以做為建築耗能分析的比較標準。此表詳列了 43 類空間在空調、照明、電器等三設備之耗能密度標準 EUIai、EUIli、EUIei, 此標準值乃是利用表 4-2、4-3 所示 43 類「耗能特性空間」之「標準情境」,採 用一個中等規模的標準建築模型與 eQUEST 軟體所模擬出來的標準耗能密度。 這些耗能標準值都經過去能源局之 EUI 統計值比對調整,盡量接近拉近兩者之 誤差,是信賴度甚高的平均耗能理論值(Lin Hsien-Te, etc., 2013;陳怡蓉, 2014)。

這些 EUI 標準值都是以各主要耗能特性空間之平均狀態來計量的,其中含 有走道、儲藏、廁所、會客室、休息室、梯廳、玄關等室內附屬空間,不必另外 處理之。另外也應謹記:這些耗能計算均是以室內面積來計量的,所有戶外走廊、 戶外陽台、戶外梯間均不得計入,例如像學校約有 25%的戶外公共空間,均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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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排除在計算之外才行,否則會招來不少誤差。 表 4-1 43 類「耗能特性空間」耗能密度標準 EUIij 空調營運分區 耗能特性空間名稱 分項 EUI 基準(kWh/m 2.yr) EUIij (kWh/ m 2 .yr) 空調 EUIai 照明 EUIli 電器 EUIei 24 小時間歇空調 型住宿類空間 A1 間歇空調透天住宅、集合住宅 (含地上室內公共空間) 10 18 22 50.0 A2 間歇空調不常住型住宿設施(學 校、機關、企業之宿舍單元區) 11 29 16 56.0 24 小時間歇空調 常住型住宿類空 間 B1 間歇空調常住型住宿設施(養老 院、孤兒院、療養院之住宿單元 區) 28 33 15 76 24 小時空調型住 宿類空間 C1 24 小時輕設備醫療空間(一般病 房+護理站) 163 37 25 225 C2 全年空調住宿空間(飯店或招待 所之客房區) 86 37 15 138 24 小時營業設備 間歇使用類空間 D1 24 小時連鎖超商與速食餐廳 624 185 584 1393 D2 24 小時重設備醫療空間(加護病 房、急診區) 214 82 190 486 D3 醫院手術房(含其附屬空間) 228 115 175 518 24 小時營業設備 穩定使用類空間 E1 24 小時冷凍冷藏空間(飯店、餐 廳、量販店之大型專用冷凍冷藏 空間) 222 58 420 700 E2 電腦、電信機房(內含高密度電 腦、電信設備之全空調機房) 315 57 561 933 24 小時無空調類空 間 F1 24 小時機械換氣空間(室內停車 空間、變電室、地下室倉庫、機 房等雜空間) 0 24 4 28 F2 無空調之大型專用倉庫(不含其 他空間附屬之小儲藏室、倉庫) 0 31 6 37 18 小時交通運輸 類空間 G1 車站、轉運站、航站之大廳(業 務大廳區以外空間(如販賣部、 商品店等)以 12 小時營業空間處 理) 230 104 21 355 15 小時視聽娛樂 類空間 H1 電影院、影城(包括走廊、前廳) 228 28 98 354 12 小時營業類空 間 I1 一般商店、超市、百貨專櫃(未 設餐飲空間、美食街、冷凍冷藏 設備等者) 132 126 58 316 I2 高照明商場(百貨一樓美妝商 場) 173 247 64 484 I3 一般餐廳、飯店宴會場(中西餐 廳,特色餐廳,美食街等,含附 屬廚房、備餐區、冷凍冷藏區) 165 86 94 345 I4 有大量冷凍冷藏設備之生鮮商 206 96 289 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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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 中央廚房、中央洗衣房 100 43 110 253 I6 12 小時輕設備醫療空間(醫院之 門診部、診所、大廳等) 129 54 46 229 I7 12 小時重設備醫療空間(醫院之 檢驗部、藥劑部、放射科、血液 透析中心、復健部等) 164 58 308 530 I8 綜合性健身運動場館空間(健身 房、舞蹈室、室內球場、保齡球 道、運動練習室、運動俱樂部、 室內游泳池,含附屬空間) 62 49 8 119 I9 娛樂空間(電子遊樂場、KTV、 網咖、撞球、酒吧、舞廳、卡拉 OK 等,含附屬空間) 126 52 33 211 I10 有大量加熱設備之專用休閒設 施(營業專用 SPA &三溫暖、溫 泉澡堂,不含附屬於其他空間之 小休閒設施) 175 47 385 607 12 小時間歇使用 類空間 J1 展覽空間(美術館、文物陳列 室、商業展覽場等,及其附屬接 待大廳、室內公共空間) 74 61 18 153 J2 專用演講廳、禮堂、會議中心、 會議廳、演講活動兼用之宗教集 會廳 106 37 12 155 J3 演藝廳、表演廳、演藝活動兼用 之體育館 105 54 7 166 J4 體育比賽專用室內體育館 132 37 18 187 10 小時行政辦公 類空間 K1 辦公行政類空間(辦公、會議、 行政、視聽、研究、實驗相關空 間及其附屬大廳與室內公共空 間) 54 39 28 121 K2 圖書館(含閱讀區、書庫區與及 其附屬大廳與室內公共空間) 47 43 23 113 K3 機關餐廳(學校、企業、工廠之 大眾餐廳,含附屬廚房、備餐 區、冷凍冷藏區) 124 58 56 238 K4 工廠實驗、研究室(研發空間及 其附屬大廳與室內公共空間) 72 58 32 162 10 小時學校教室 類空間 L1 高中以上學校教室(辦公室、普 通教室、專科教室、視聽教室) 25 24 10 59 L2 國中教室(普通教室、專科教 室、視聽教室) 23 22 9 55 L3 國小教室(專科教室、視聽教室) 18 17 7 42 工廠廠房製程空 間(24 小時營運) 無空調一般工廠作業區 0 148 105 253 空調型一般工廠作業區 288 148 105 541 M3 空調型精密製造區 301 185 105 591 M4 空調型潔淨生產區 310 148 105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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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廠房製程空 間(10 小時營運) N1 無空調一般工廠作業區 0 52 34 86 N2 空調型一般工廠作業區 84 52 34 170 N3 空調型精密製造區 87 65 34 186 N4 空調型潔淨生產區 90 52 34 176 註:L1 學校建築在國中、國小因上課時數較少,使用時間以高中以上學校數據乘上 0.93、0.71 計之。 M1~N4 工廠廠房製程空間 EUI 指標已扣除製程設備耗能(扣除 80%電器設備密度).。 (資料來源:建築碳足跡(二版)) 表 4-2 建築物空調營運分區之營運時間與設備使用之標準使用情境 空間所屬營運時間分區 營運時間 Ti 全年使用時數(hr/yr) 空調 TACi 照明 TLi 其他事務設備 TEi 1. 24 小時間歇空調型住宿類空間 8760 1132 2920 2555 2. 24 小時間歇空調型常住型住宿類空 間 8760 2508 3285 2555 3. 24 小時空調型住宿類空間 8760 8760 3650 2555 4. 24 小時設備間歇使用型營業類空間 8760 8760 8213 2920 5. 24 小時設備穩定使用型營業類空間 8760 8760 8213 7008 6. 24 小時無空調類空間 8760 0 4380 2190 7. 18 小時交通運輸類空間 6570 6570 5913 4709 8. 15 小時視聽娛樂空間 5445 5445 3052 4794 9. 12 小時營業類空間 3756 3756 4288 3850 10. 12 小時間歇使用類空間 2288 2288 2716 1405 11. 10 小時行政辦公類空間 2540 2540 2876 2292 12. 10 小時學校教 室類空間(註) 高中以上學校 2020 808 1812 1616 國中 1879 751 1685 1503 國小 1434 573 1467 1147 13. 10 小時工廠廠房製程空間 2540 2540 2876 2292 14. 24 小時工廠廠房製程空間 8760 8760 8213 7008 註:在國中、國小因上課時數較少,使用時間以高中以上學校數據乘上 0.93、0.71 計之。 本表各時程累算條件: 1. 24 小時間歇空調型住宿類空間 使用時間:365 日,24hr/日;空調時間:4、5、9、10 月(共 122 日)4hr/ 日(20:00~00:00);6、7、8 月(共 92 日)7hr/日(20:00~03:00);照明時間: 365 日,8hr/日;其他電器:365 日,7hr/日 2. 24 小時間歇空調常住型住宿類空間 使用時間:365 日,24hr/日;空調時間:4、5、9、10 月(共 122 日)10hr/ 日(13:00~17:00, 18:00~ 00:00) ;6、7、8 月(共 92 日)14hr/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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