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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國小五年級數學低成就學生在分數部分的迷思概念--以異分母分數的比較與加減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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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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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國小五年級數學低成就學生

在分數部分的迷思概念--

以異分母分數的比較與加減為例

李國家

1

劉曼麗

2* 1屏 東 縣 立 豐 田 國 民 小 學 2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數理 教 育 研 究所

壹、前言

為 了 配 合 十 二 年 國 教 的 推 動 , 教 育 部 規 畫 從101 年 起, 學 校 應 對於 未 達 基 本學 習 標 準 的 學 生 進 行 補 救 教 學 ( 林 志 成 , 2012)。而 分 數 概 念 的 學 習 一 直 是 國 小 數 學 教 育 階 段 中 的 主 要 課 程 之 一 。 尤 其 是 在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數 學 學 習 領 域 第 三 階 段 ( 五 、 六 年 級 )的25 個 能 力指 標 中,分數 就 佔了 8 個( 教 育 部,2008),由 此顯 示 分 數 課程 的 重 要 性 。 但 國 內 外 都 有 研 究 報 告 指 出 , 學 生 在 分 數 的 學 習 是 困 難 且 成 效 不 彰 的 ( 林 福 來 、 黃 敏 晃 、 呂 玉 琴 ,1996; 洪素 敏,2004;林 右 珊,2007;Annette R Baturo, 2004;Mack, 1998)。筆 者 之一 任 教 於 國小 五 年 級 , 也 曾 參 與 國 小 學 生 課 後 的 補 救 教 學 , 深 感 數 學 常 困 擾 著 許 多 學 生 , 其 中 分 數 概 念 的 學 習 更 是 令 學 生 感 到 挫 折 。 有 感 於 補 救 教 學 對 低 成 就 學 生 的 重 要 性 , 而 分 數 又 是 造 成 學 生 學 習 困 難 的 原 因 之 一 , 我 們 特 別 針 對 五 年 級 數 學 低 成 就 學 生 進 行 有 關 分 數 部 分 的 筆 試 , 希 望 能 收 集 到 五 年 級 *為本 文 通 訊 作 者 數 學 低 成 就 學 生 在 學 習 有 關 分 數 部 分 的 迷 思 概 念 以 及 犯 錯 的 原 因 , 藉 此 瞭 解 數 學 低 成 就 學 生 學 習 分 數 困 難 之 所 在 , 以 作 為 教 師 進 行 分 數 補 救 教 學 的 參 考 。

貳、筆試簡介

在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數 學 學 習 領 域 中(2008),第 三學 習 階 段( 五 年 級 )的 學 生 必 須 學 會 有 關 分 數 的 能 力 指 標 包 括 N-3-06、N-3-07、N-3-09、N-3-10、N-3-13 以 及 N-3-14 等 6 條 , 內 容 見下 表 1。 為 承 續 國 小 四 年 級 所 學 的 等 值 分 數 概 念 , 坊 間 版 本 在 教 科 書 編 輯 上 多 將 N-3-06 與 N-3-07 這 兩 條 能力 指 標 編 排在 五 年 級 上 學 期 的 分 數 學 習 課 程 中 。 而 筆 者 所 施 測 的 時 間 點 正 為 五 年 級 上 學 期 期 末 , 故 針 對 學 生 學 習 完 五 上 分 數 課 程 須 具 備 的 N-3-06 與 N-3-07 這 兩 條 能力 指 標 , 選定 「 對 分 數 的 概 念( 含 等 值 分 數 )」、「 對 異 分 母 分 數 比 大 小 」 以 及 「 對 異 分 母 分 數 的 加 減 」 等 三 個 主 題 作 為 筆 試 試 題 內 容 。 試 題 內 容 參 考 《 國 小 分 數 與 小 數 的 教 學 、 學 習 與 評 量 》( 呂 玉 琴、李 源 順、劉 曼 麗、吳 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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瑩 ,2009) 一 書中 所 編 製 之試 題 , 並 針對 每 個 主 題 選 題 組 卷 , 其 中 包 括 分 數 的 概 念 ( 含 等 值 分 數 )3 題、異 分 母分 數 比 大 小 7 題 、 同 分 母 分 數 的 加 減2 題 以 及異 分 母分 數 的 加 減 8 題,合 計 20 題,除 了分 數 概念 的 3 題 外 , 其 餘 皆 為 課 本 中 常 出 現 之 題 目 。 筆 試 樣 本 選 自 高 屏 地 區6 所 學 校 的五 年 級 數 學 低 成 就 學 生 各5 名,總 計 30 名。 這 些 數 學 低 成 就 學 生 對 數 學 的 學 習 態 度 並 不 積 極 , 有 些 學 生 抱 著 逃 避 的 態 度 , 甚 至 有 放 棄 數 學 的 念 頭 。 表 1 數 學學 習 領 域 第三 階 段 五 年級 的 能 力 指 標 ( 教 育 部 ,2008)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N-3-06 能理 解 等值 分 數、約 分、擴 分 的意 義 。 N-3-07 能理 解 通分 的 意 義,並 用 來 解 決異 分 母 分 數 的 比 較 與 加 減 問 題 。 N-3-09 能 理 解 分 數 ( 含 小 數 ) 乘 法 的 意 義 及 計 算 方 法 , 並 解 決 生 活 中 的 問 題 。 N-3-10 能 理 解 分 數 ( 含 小 數 ) 除 法 的 意 義 及 計 算 方 法 , 並 解 決 生 活 中 的 問 題 。 N-3-13 能做 分 數與 小 數 的 互換,並 標 記在 數 線 上 。 N-3-14 能認 識 比率 及 其 在 生活 中 的 應 用。

參 、 學 生 在 分 數 迷 思 概 念 的 成 因 與

分析

由 筆 試 的 結 果 發 現 , 學 生 在 分 數 概 念 題 型 平 均 答 錯 率 約 44/90( 約 49%);在異 分 母 分 數 比 大 小 題 型 平 均 答 錯 率 約94/210 ( 約 45% ); 在同 分 母 分 數的 加 減 題 型平 均 答 錯 率 約 20/60( 約 33% );在 異 分 母 分 數 的 加 減 題 型 平 均 答 錯 率 則 約152/240(約 63%)。由 於 分 數 概 念 是 異 分 母 分 數 比 大 小 和 異 分 母 分 數 加 減 的 基 礎 , 而 學 生 對 於 分 數 概 念 的 理 解 有 問 題 ( 平 均 答 錯 率 約 49 % ),就 會 連 帶 的 影 響 其 在 異 分 母 分 數 比 大 小 與 異 分 母 分 數 加 減 的 解 題 表 現 , 進 而 產 生 一 連 串 相 關 的 迷 思 概 念 。 歸 納 五 年 級 數 學 低 成 就 學 生 在 分 數 的 概 念 主 要 常 犯 的 迷 思 概 念 為 「 將 分 母 和 分 子 視 為 兩 個 分 別 獨 立 的 整 數 」;在 異 分 母 分 數 比 大 小 常 犯 的 迷 思 概 念 主 要 是 「 只 以 分 母 或 分 子 的 大 小 做 比 較 」;而 在 異 分 母 分 數 加 減 常 犯 的 迷 思 概 念 則 主 要 有 「 分 母 加 分 母 , 分 子 加 分 子 」 與 「 分 母 減 分 母 , 分 子 減 分 子 」 等 兩 種 錯 誤 類 型 。 以 下 就 學 生 在 各 主 題 中 常 犯 的 錯 誤 類 型 , 選 取 具 代 表 性 的 題 型 , 包 括 分 數 概 念 3 題 、 異 分母 分 數 比 大 小 2 題 、 異分 母 分 數 加 減 2 題 等 共 7 題 ,來 探 討 五 年級 數 學 低 成 就 學 生 易 犯 的 迷 思 概 念 與 成 因 。

一、對分數的概念(包含等值分數)

分 數 概 念 是 一 種 部 分 與 整 體 關 係 。 不 論 是 連 續 量 或 是 離 散 量 的 分 數 概 念 都 可 以 不 同 的「 表 徵 」形 式 呈 現。國 外 學 者(Lesh, Post & Behr, 1987) 曾 經 以 有 理 數 為 主 題 , 探 討 學 生 在 不 同 表 徵 間 轉 換 的 能 力 , 認 為 學 生 能 以 不 同 表 徵 表 現 出 同 一 概 念 , 或 在 表 徵 間 自 由 轉 換 , 才 算 是 真 正 掌 握 了 數 學 概 念 。 換 句 話 說 , 學 生 對 分 數 概 念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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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解 , 在 於 其 是 否 能 以 不 同 的 表 徵 來 呈 現 分 數 的 概 念 。 例 如 : 分 數 符 號1 3、 圖 形 表 徵 和文 字 敘 述( 平分 成 3 份,取 其 中 的1 份 ) 皆 可用 來 表 徵 同一 分 數 概 念。 以 下 我 們 針 對 學 生 在 文 字 敘 述 ( 分 數 的 意 義 ) 、 半 具 體 表 徵 ( 圖 形 ) 及 抽 象 符 號 表 徵 ( 分 數 符 號 ) 間 的 轉 換 , 來 探 討 低 成 就 學 生 對 分 數 概 念 的 理 解 , 以 試 題 1 為 例: 試 題1: 爸 爸 買 了 一些 冰 棒, 全家 吃 掉 全 部 冰 棒 的 1 2, 請 問 全 家 吃 掉 幾 枝 冰 棒 , 下 面 哪 一 個 圈 法 是 對 的 ? ○1 ○2 ○3 ○4 結 果 : 選 項 ○1 ○2 ○3 *○4 選 答 率 5/30 (17%) 2/30 (7%) 1/30 (3%) 22/30 (73%) (*: 為 正 確 答 案 ) 試 題 1 為 將 分 數符 號 轉 換 為圖 形 表 徵 的 概 念 題 型 , 且 圖 形 的 單 位 量 內 容 物 個 數 (10 枝 )與 分 數符 號 1 2中 的 分 母 2 不 同 。 由 結 果 顯 示 , 有 8/30( 27%)的 學 生 選錯 了 答 案 。 其 中 , 有 5/30(17% ) 的 學 生, 可 能 因 受 到 分 數 符 號 1 2中 的 分 子 影 響 , 選 了 1 枝 ( 選 項 ○1 )。 訪 談 案 例舉 隅 如 下 T: 全 家 吃掉 幾 枝 冰 棒? S: 1 枝 。 T: 你 是 如何 知 道 的? S:因 為 1 2的 分 子 是 1,所 以 是 1 枝 。 有 2/30(7% )的 學生,可 能 因受 到 分 數 符 號 中 的 分 母 影 響 , 而 選 了 2 枝 ( 選 項 ○2 ) 。訪 談 案 例 舉隅 如 下 : T: 全 家 吃掉 幾 枝 冰 棒? S: 2 枝 。 T: 你 是 如何 知 道 的? S: 1 2 的 下 面 是2,所 以 是 吃 掉 2 枝 。 由 此 可 知 , 學 生 可 能 不 理 解 分 數 1 2 是 要 將 整 體 單 位 量(10 枝 )平 分 為 2 份,取 其中 的 1 份 (5 枝 )的 部 分 與 整體 關 係 , 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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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 分 數 符 號1 2 正 確 的 轉 換 為 圖 形 表 徵 , 造 成 答 題 時 因 受 分 子 或 分 母 的 影 響 , 而 以 分 數 符 號 中 的 分 子 或 分 母 來 回 答 。 另 外 , 試 題 1 也 可 以 利 用等 值 分 數 的概 念 來 解 題。 在 試 題1 中,圖 形的 單 位 量 內容 物 個 數(10 枝 ) 與 分 數 符 號 1 2中 的 分 母 2 不 同, 但 兩 者 之 間 有 倍 數 關 係 。 學 生 未 能 應 用 等 值 分 數 的 概 念 , 將 圖 形 表 徵 中 的 單 位 量 內 容 物 個 數 與 分 數 符 號 中 的 分 母 做 一 轉 換 及 結 合 ( 通 分 ) , 如 利 用 擴 分 ,1 5 5 2 5 10    , 將 分 數 1 2轉 換 成 分 母 為10 的 分 數,再 連 結到 圖 形 表 徵 上 。 我 們 發 現 , 學 生 在 圖 形 表 徵 轉 換 為 分 數 符 號 的 題 型 中 也 會 有 類 似 的 迷 思 概 念 , 以 試 題2 為 例 : 試 題2: 右邊 圖 形 中 , 塗 黑 的 部 分 佔 了 全 部 的 多 少 ? ○1 3 ○2 6 ○3 3 6 ○4 1 3 結 果 : 選 項 ○1 ○2 ○3 *○4 選 答 率 5/30 (17%) 2/30 (7%) 3/30 (10%) 20/30 (66%) 試 題 2 為 將 圖 形表 徵 轉 換 為分 數 符 號 的 概 念 題 型 , 且 圖 形 中 的 單 位 量 內 容 物 個 數(9 個 )與 正 確選 項 1 3中 的 分 母 3 不 同 。 由 答 題 結 果 顯 示,有3/30(10%) 的 學 生只 以 分 子 和 分 母 的 數 字 去 思 考 , 將 整 個 圖 形 二 分 為 塗 黑 部 分 和 空 白 部 分 , 並 以 塗 黑 部 分 的 個 數 當 分 子 , 以 空 白 部 分 的 個 數 當 分 母 而 選 擇 了 3 6 的 錯 誤 答 案 。 另 有 5/30(17 %)的 學 生 就 直 接 以 圖 中 塗 黑 部 份 的 個 數 (3 個)來 選 取 答案,而 得 到錯 誤 的 答 案 3 ( 選 項 ○1 ) 。 這 些 學 生 可 能 未 理 解 分 數 是 要 考 慮 部 分 與 整 體 的 關 係 , 而 無 法 將 圖 形 表 徵 正 確 的 轉 換 為 分 數 符 號 。 試 題 2 也 可 以 利 用 等 值 分 數 的 概 念 來 解 題 。 在 試 題 2 中 , 圖 形 的 單 位 量 內 容 物 個 數 (9 個 )與 分 數 符 號1 3中 的 分 母 3 不 同 ,但 兩 者 之 間 有 倍 數 關 係 。 學 生 未 能 應 用 等 值 分 數 的 概 念 , 將 圖 形 表 徵 中 的 單 位 量 內 容 物 個 數 與 分 數 符 號 中 的 分 母 做 一 轉 換 及 結 合 ( 通 分 ),如 利 用 約 分,3 3 1 9 3 3   ,將 分 數 3 9轉 換 成 分 母 為 3 的 分 數, 再 連結 到 圖 形 表徵 上 。 由 學 生 在 試 題 1 和 試 題 2 的 答 題 表 現 , 我 們 發 現 , 不 論 是 分 數 符 號 表 徵 轉 換 為 圖 形 表 徵 , 或 是 將 圖 形 表 徵 轉 換 為 分 數 符 號 表 徵 , 皆 有 2 到 3 成 的學 生 可 能 因未 理 解 分 數 概 念 是 要 考 慮 部 分 與 整 體 的 關 係,而 無 法 正 確 的 做 表 徵 間 的 轉 換。另 外, 在 由 文 字 敘 述 轉 換 為 圖 形 表 徵 的 題 型 中 , 學 生 可 能 因 未 能 理 解 題 意 , 而 無 法 正 確 的 將 題 目 中 代 表 分 數 意 義 的 文 字 敘 述 轉 換 為 圖 形 表 徵 , 以 試 題 3 為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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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題3:爸爸 買 了 1 個 像 下 圖 已 經切 成 10 塊 的 披 薩 , 媽 媽 再 把 這 10 塊 披 薩 平 分 成 5 份 , 吃 掉 1 份 , 把 媽 媽 吃 掉 的 披 薩 塗 上 黑 色 , 下 面 哪 一 個 圖 的 塗 法 是 對 的 ? ○1 ○2 ○3 ○4 結 果 : 選 項 ○1 ○2 ○3 *○4 選 答 率 4/30 (13%) 6/30 (20%) 14/30 (47%) 6/30 (20%) 試 題 3 為 將 文 字敘 述 轉 換 為圖 形 表 徵 的 概 念 題 型 , 與 前 面 兩 題 不 同 的 是 , 此 題 不 論 是 題 目 或 選 項 中 皆 未 出 現 分 數 符 號 , 學 生 必 須 先 理 解 題 目 中 代 表 分 數 意 義 的 文 字 敘 述 , 才 能 進 一 步 的 將 其 轉 換 為 圖 形 表 徵 。 由 學 生 的 答 題 結 果 發 現 , 其 答 錯 率 高 達 24/30(80% ),答 錯 率 遠 高 於 前 面 兩 題 , 其 中 有20/30(67%)的 學 生 選擇 了 1 塊( 選 項 ○2 ) 或 5 塊 ( 選項 ○3 ) 的 答 案。 透 過 訪 談 與 分 析 的 結 果 發 現 , 學 生 主 要 犯 錯 的 原 因 可 能 是 因 題 目 中 缺 乏 分 數 符 號 或 者 是 學 生 不 理 解 題 目 中「 平 分 成 5 份,吃 掉 1 份 」 所 敘 述 的 分 數 意 義 , 而 無 法 依 題 意 正 確 的 轉 換 為 圖 形 表 徵 , 於 答 題 時 就 直 接 從 題 目 出 現 過 的 整 數 值 中 尋 找 答 案 , 如 題 目 中 說 明 了 吃 掉 1 份 而選 擇 了 1 塊 ( 選項 ○2 ) , 或 是 因 為 題 目 中 出 現5 份 而選 擇 了 5 塊( 選 項 ○3 )。 由 學 生 在 對 分 數 概 念 的 答 題 表 現 , 我 們 發 現 當 題 目 或 選 項 中 有 出 現 分 數 符 號 時 , 不 論 是 將 分 數 符 號 轉 換 為 圖 形 ( 如 試 題 1) 或 是 將 圖形 轉 換 為 分數 符 號 ( 如試 題 2) , 都 有 2 到 3 成 的 學生 於 解 題 時易 受 分 數 中 的 分 母 或 分 子 影 響 , 而 選 擇 了 與 分 母 或 與 分 子 相 同 的 來 作 為 答 案 。 另 外 , 當 題 目 中 缺 乏 分 數 符 號 時 ( 如 試 題 3), 更 有 近7 成 的 學生 可 能 未 能理 解 代 表 分數 意 義 的 文 字 敘 述 ( 平 分 成 5 份 , 吃 掉 1 份 ) , 而 以 題 目 中 出 現 過 的 整 數 值 尋 找 答 案 。 整 體 而 言 , 學 生 在 對 分 數 概 念 之 解 題 過 程 中,有 近 5 成( 約 48%)的學 生 無法 在 文 字 敘 述 ( 分 數 的 意 義 ) 、 圖 形 及 分 數 符 號 表 徵 間 做 正 確 的 轉 換 。 這 些 學 生 可 能 是 無 法 掌 握 分 數 是 部 份 與 整 體 的 關 係 , 或 者 是 無 法 把 分 數 a/b 看 成 一個 數 , 以 至於 將 組 成 分 數 的 分 母 和 分 子 視 為 兩 個 分 別 獨 立 的 整 數 , 而 在 解 題 時 選 擇 和 分 母 或 分 子 一 樣 的 數 值 為 答 案 。 因 此 , 部 份 的 學 生 在 處 理 分 數 問 題 時 , 只 考 慮 到 分 數 中 的 分 母 或 分 子 , 解 題 過 程 深 受 分 母 或 分 子 的 影 響 ( 洪 素 敏 、 楊 德 清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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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異分母分數比大小

由 學 生 在 試 題 1 到 試 題 3 的 答 題 發 現 , 學 生 在 處 理 表 徵 轉 換 的 分 數 概 念 題 型 時 , 可 能 未 理 解 分 數 部 分 與 整 體 的 關 係 , 且 未 把 分 數 a/b 看 成 一 個 數, 而 將 分 母 b 和 分 子 a 視 為 兩個 獨 立 的 數而 產 生 迷 思概 念 。 我 們 發 現 , 類 似 的 情 形 也 會 出 現 在 對 異 分 母 分 數 比 大 小 時 , 以 試 題4 為 例 : 試 題 4: 下列 2 個相 同的 長 方 形 ,哪 一 個 長 方 形 的 黑 色 部 分 面 積 比 較 多 ? (甲 ) (乙 ) ○1 甲 較 多 , 因 為 看 起 來 比 較 大 ○2 甲 較 多 , 因 為 3 3 109 ○3 一 樣 多 , 因 為 黑 的 部 分 都 是3 塊 ○4 乙 較 多 , 因 為 3 3 109 ○5 其 他 結 果 : 選 項 ○1 ○2 ○3 * ○4 ○5 選 答 率 7/30 (23%) 6/30 (20%) 5/30 (17%) 10/30 (33%) 2/30 (7%) 有 6/30(20%)的學 生 可 能 是受 分 母 的 影 響,在 比 較 異 分 母 分 數 大 小 時,只 比 較 分 母 的 大 小 , 認 為 分 母 越 大 分 數 就 越 大 , 選 了 選 項 ○2 ( 3 3 109) 為 答 案 。 訪 談 案 例 舉 隅 如 下 : T: 哪 一 個 圖 形 的 黑 色 部 分 面 積 比 較 多 ? S: 甲 比 較 多 。 T: 你 是 如 何 知道 的? S: 因 為 甲 分 比較 多 塊 。 T: 可 以 說 得 更清 楚 一 點 嗎? S: 甲 分 10 塊, 乙 分 9 塊, 10 比 9 大 , 所 以 甲 比 較 大 也 有 5/30(17%)的 學 生 可 能是 受 分 子 的 影 響,認 為 分 子 相 同(3=3),分 數也 會 相 同 , 而 以 選 項 ○3 ( 一 樣 多) 為 答 案 。 訪 談 案 例 舉 隅 如 下 : T: 哪 一 個 圖 形 的 黑 色 部 分 面 積 比 較 多 ? S: 一 樣 多 。 T: 你 是 如 何 知道 的? S: 兩 個 圖 形 裡 面 都 有 三 個 黑 色 的 啊 ! 由 此 可 知 , 學 生 在 比 較 分 數 的 大 小 時 , 可 能 未 考 慮 圖 形 的 分 割 數( 分 母 )是 否 相 同, 就 直 接 進 行 份 數 ( 分 子 ) 的 比 較 。 楊 壬 孝 (1989) 指 出 ,在 分 數 比 大小 的 排 序 中, 分 子 相 同 而 以 分 母 做 比 較 的 題 目 , 使 學 生 感 到 困 難 , 不 易 接 受 。 為 了 更 確 認 學 生 比 較 分 數 大 小 時 , 真 的 只 受 分 母 或 分 子 單 一 因 素 的 影 響 , 我 們 特 別 挑 選 了 帶 分 數 比 大 小 的 題 型 , 希 望 能 再 一 次 檢 驗 學 生 在 異 分 母 分 數 比 大 小 的 迷 思 概 念,以 試 題 5 為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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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題5:325 52和 25 5 39誰 比 較 大 ? ○1 325 52 比 較 大 ○2 25 5 39 比 較 大 ○3 一 樣 大 ○4 不 能 比 較 大 小 結 果 : 選 項 ○1 *○2 ○3 ○4 答 題 率 8/30 (27%) 20/30 (66%) 0/30 (0%) 2/30 (7%) 學 生 在 比 較325 52和 25 5 39的 大 小 時 , 即 便525 39的 整 數 部 分 較 大 (5> 3) , 且 兩 個 分 數 的 分 子 也 相 同 (25=25) , 卻 還 是有 8/30(27 % ) 的 學 生 可 能 單 受 分 母 的 影 響 (52>39),而 認為325 52比 較 大( 選 項 ○1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在 試 題5 中 沒 有學 生 單受 分 子 影 響(25=25),而 認 為兩 數 一 樣 大。 比 較 學 生 在 試 題 4 與 試 題 5 的 解 題 表 現 發 現 , 不 論 是 試 題 4 或 試題 5, 在 比較 異 分 母 分 數 的 大 小 時 皆 有 兩 到 三 成 左 右 的 學 生 會 單 受 分 母 的 影 響 , 而 只 以 分 母 的 大 小 做 比 較 。 在 試 題 4 中 ,有 5/30(17%)的 學 生 單 受 分 子 的 影 響 , 只 以 分 子 的 大 小 做 比 較 , 而 認 為 分 子 相 同 時 , 其 分 數 值 也 會 相 同 。 但 在 試 題 5 中 , 學 生單 受 分 子 影響 的 比 率 竟 大 幅 降 為 0% , 箇中 差 異 可 能是 試 題5 為 帶 分 數比 大 小 , 其中 多 了 整 數部 分 的 變 項 , 以 致 於 學 生 可 能 轉 而 受 整 數 部 分 的 影 響 , 這 樣 的 結 果 反 而 大 幅 降 低 了 學 生 在 試 題 5 的 答錯 率 。 分 數 概 念 是 異 分 母 分 數 比 大 小 的 基 礎 , 學 生 對 分 數 概 念 的 不 理 解 , 可 能 會 影 響 其 在 異 分 母 分 數 比 大 小 的 解 題 表 現 , 如 學 生 在 試 題1~3 處 理 表 徵 轉換 的 分 數 概念 題 型 中 , 因 未 理 解 分 數 部 分 與 整 體 的 關 係 或 將 分 母 和 分 子 視 為 兩 個 分 別 獨 立 的 整 數 , 於 答 題 時 選 擇 與 分 母 或 分 子 一 樣 的 數 值 為 答 案 。 在 試 題 4 與 試 題 5 的 異 分 母分 數 比 大 小 題 型 中 , 學 生 即 可 能 因 為 不 理 解 分 數 的 概 念,而 產 生 類 似 的 迷 思 概 念 如「 只 以 分 母 或 分 子 的 大 小 做 比 較 」。

三、對異分母分數的加減

異 分 母 分 數 的 加 減 是 分 數 概 念 在 運 算 上 的 應 用 , 學 生 必 須 利 用 通 分 先 將 不 同 分 母 的 分 數 化 為 相 同 分 母 的 分 數 , 才 能 進 行 分 數 的 加 減 。 然 而 , 學 生 在 異 分 母 分 數 的 加 減 題 型 平 均 答 錯 率 竟 達 63%,是 所有 題 型 中 最 糟 糕 的 , 顯 示 學 生 遇 到 異 分 母 分 數 的 加 減 時 , 可 能 因 對 分 數 的 概 念 不 理 解 , 無 法 利 用 通 分 將 不 同 分 母 的 分 數 化 為 相 同 分 母 的 分 數 , 再 進 行 分 數 的 加 減 運 算 。 以 試 題 6 為 例 : 試 題 6:5 7 8 12  結 果 : 答 案 35 96 * 5 1 24 12 20 其 他 (含 空 白 ) 答 題 率 2/30 (7%) 11/30 (37%) 10/30 (33%) 7/30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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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 有 10/30(33% )的 學 生 在 做 異 分 母 分 數 的 加 法 運 算 時 , 未 將 分 母 先 行 通 分 , 就 直 接 進 行 分 數 的 相 加 , 並 以 分 數 中 的 分 母 加 分 母 、 分 子 加 分 子 來 進 行 分 數 的 加 法 運 算 , 而 得 到12 20的 錯 誤 答 案 。 訪 談 案 例 舉 隅 如 下 : T: 這 個 題 目 請你 念 一 遍 。 S: 八 分 之 五 加十 二 分 之 七。 T: 你 可 不 可 以 告 訴 老 師 你 是 怎 麼 算 的? S: 上 面 的 加 上面 的 , 下 面的 加 下 面 的 。 T: 能 在 這 張 紙 上 再 算 一 次 給 老 師 看 嗎 ? (S 在 紙 上 寫 出5 7 5+7 12 8 12 8+12 20) 由 此 可 知 , 有 些 學 童 在 處 理 分 數 運 算 時 會 像 處 理 整 數 時 一 樣 , 而 不 會 考 慮 分 數 的 意 義 , 因 此 在 處 理 分 數 的 加 法 時 , 常 將 分 母 相 加 , 且 分 子 也 相 加 (Behr et al., 1983)。 另外 , 學 生在 異 分 母 分數 的 減 法 運算 也 有 類 似 的 情 形 發 生 , 以 試 題7 為 例 : 試 題7: 家 裡 有 5 8 瓶 牛 奶 , 小 華 喝 了 1 4 瓶 , 請 問 家 裡 剩 下 幾 瓶 牛 奶 ? 結 果 : 答 案 5 32 4 4 (或 1) * 3 8 其 他 (含 空 白 ) 答 題 率 4/30 (13%) 4/30 (13%) 11/30 (37%) 10/30 (33%) 學 生 雖 然 理 解 題 意 , 且 知 道 此 題 是 分 數 的 減 法 題 , 同 時 也 正 確 的 列 出 了 算 式 (5 1 8 4 ),但在 進 行 運 算時,有 4/30(13% ) 的 學 生 犯 了 與 試 題 6 類 似 的錯 誤 。 這 些學 生 在 沒 有 事 先 通 分 的 情 形 下 , 即 進 行 了 分 數 的 減 法 運 算 , 並 將 分 數 中 的 分 母 減 分 母 、 分 子 減 分 子 而 得 到1(或 4/4)的 錯 誤答 案 。 由 試 題 6 及 試 題 7 我 們 發 現, 有 許 多 學 生 可 能 因 不 理 解 分 數 的 概 念 , 於 解 題 時 將 分 數 中 的 分 母 與 分 子 視 為 個 別 獨 立 的 整 數 , 在 未 將 分 母 先 行 通 分 的 情 形 下 , 就 直 接 將 分 數 中 的 分 母 加 分 母 、 分 子 加 分 子 或 分 母 減 分 母 、 分 子 減 分 子 , 而 得 到 錯 誤 的 答 案 。 另 外 , 我 們 也 發 現 有 部 分 的 學 生 會 受 到 新 經 驗(分 數 乘 法 )的 影 響 , 在 試 題 6 中 ( 如 圖 1) 有 2/30(7%)的學 生 因 將 分數 中 的 分 母 乘 以 分 母 、 分 子 乘 以 分 子 ( 5 7 8 12   ), 得到 錯 誤 的答 案 35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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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 學 生 答 題 結 果 示 例

肆、個案舉隅

分 數 概 念 是 異 分 母 分 數 比 大 小 與 異 分 母 分 數 加 減 的 基 礎 , 我 們 發 現 , 學 生 對 分 數 的 概 念 不 理 解 , 確 實 有 可 能 會 連 帶 的 影 響 其 在 異 分 母 分 數 比 大 小 與 異 分 母 分 數 加 減 的 解 題 表 現 , 進 而 產 生 一 連 串 相 關 的 錯 誤 及 迷 思 概 念 。 我 們 將 其 錯 誤 類 型 歸 納 為 兩 大 類 , 第 一 類 是 受 分 母 影 響 而 產 生 的 迷 思 概 念 , 第 二 類 則 是 受 分 子 影 響 而 產 生 的 迷 思 概 念 。 以 下 我 們 分 別 以 學 生 S1 與 S2 為 例 來 探 討 這 兩 類 迷 思 概 念 對 學 生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響。下 表 2 為 學 生 S1 與 S2 在 各 題 型 中 的 答 題 表 現 。 表 2 學生S1 與 S2 在各題型中的答題表現 題 型 S1 S2 答 錯 題 數 答 錯 比 率 答 錯 題 數 答 錯 比 率 分 數 概 念 (3) 3 3/3 2 2/3 異 分 母 分 數 比 大 小(7) 5 5/7 5 5/7 同 分 母 分 數 加 減(2) 2 2/2 2 2/2 異 分 母 分 數 加 減(8) 8 8/8 8 8/8 由 表 2 中 我 們 發現,S1 在 各種 題 型 的 答 錯 率 都 非 常 的 高 , 而 其 主 要 的 迷 思 概 念 屬 於 第 一 類 型 的 錯 誤 , 以 下 我 們 就 S1 在 各 種 題 型 的 答 題 表 現 做 進 一 步 的 分 析 , 其 部 份 的 答 題 結 果 見 下 圖2~圖 4。 圖 2 學 生 答題 結 果 示 例 圖 3 學 生 答題 結 果 示 例 圖 4 學 生 答題 結 果 示 例 在 分 數 概 念 的 表 徵 轉 換 題 型 中 ( 如 圖 2),S1 可 能 受 分數 符 號 1 2中 的 分 母 數 值2 影 響 , 於 答 題 時 選 擇 了 與 分 母 數 值 相 同 的 整 數 來 代 表 分 數 值 , 而 無 法 將 分 數 符 號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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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 的 轉 換 為 圖 形 表 徵。S1 可 能 未能 理 解分 數 的 概 念 , 而 將 組 成 分 數 的 分 母 和 分 子 視 為 兩 個 分 別 獨 立 的 整 數 , 於 解 題 時 深 受 分 母 的 影 響。受 到 這 個 迷 思 的 影 響,S1 在 比 較 異 分 母 分 數 的 大 小 時( 如 圖3),就 可能 只 比 較 分 母 的 整 數 值 , 認 為 分 母 越 大 (10 >9)其分 數 值 就越 大,而 選擇 了( 3 3 10 9) 的 答 案 。 有 如 此 迷 思 概 念 的 學 生 在 進 行 異 分 母 分 數 的 加 法 運 算 時 , 就 可 能 未 將 分 母 先 行 通 分 , 而 直 接 進 行 分 數 的 相 加 ( 如 圖 4),並 以 分 數 中的 分 母 加 分母 、 分 子 加分 子 來 進 行 分 數 的 加 法 運 算,而 得 到12 20的 錯 誤 答 案 。 S2 的 主 要 迷 思 概 念 屬 於 第 二 類 型 的 錯 誤 , 以 下 我 們 就 S2 在 各種 題 型 的 答題 表 現 做 進 一 步 的 分 析 , 其 部 份 的 答 題 結 果 見 下 圖5~圖 7。 在 分 數 概 念 的 表 徵 轉 換 題 型 中 ( 如 圖 5),S2 可能 受 分數 符 號 1 2 中 分 子 數 值1 的 影 響 , 於 答 題 時 選 擇 了 與 分 子 數 值 相 同 的 整 數 來 代 表 分 數 值 , 而 無 法 將 分 數 符 號 正 確 的 轉 換 為 圖 形 表 徵。S2 可 能 未能 理 解分 數 的 概 念 , 而 將 組 成 分 數 的 分 母 和 分 子 視 為 兩 個 分 別 獨 立 的 整 數 , 於 解 題 時 深 受 分 子 的 影 響。受 到 這 個 迷 思 的 影 響,S2 在 比 較 異 分 母 分 數 的 大 小 時( 如 圖6),就 可能 只 比 較 分 子 的 整 數 值 , 認 為 分 子 的 數 值 相 等(3=3),其 分數 值 也 會 相等,而 選 擇了 ( 3 3 10 9) 的 答 案 。 有 如 此 迷 思 概 念 的 學 生 在 進 行 分 數 減 法 運 算 時( 如 圖 7),即 可 能 未 將 分 母 先 行 通 分 , 便 直 接 以 分 數 中 的 分 母 減 分 母 、 分 子 減 分 子 來 進 行 分 數 的 減 法 計 算 , 而 得 到 4 4 的 錯 誤 答 案 。 圖 5 學 生 答題 結 果 示 例 圖 6 學 生 答題 結 果 示 例 圖 7 學 生 答題 結 果 示 例

伍、結語

本 文 透 過 一 份 分 數 試 題 和 學 生 在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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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試 題 的 答 題 結 果 來 探 討 五 年 級 數 學 低 成 就 學 生 在 分 數 的 表 現 。 我 們 將 學 生 在 各 題 型 中 常 犯 的 迷 思 概 念 整 理 如 下 : 1. 對 分 數 的 概 念 :「 將 分 母 和 分 子 視 為 兩 個 分 別 獨 立 的 整 數 」。 2. 對 異 分 母 分 數 比 大 小 :「 只 以 分 母 或 分 子 的 大 小 做 比 較 」。 3. 對 異 分 母 分 數 的 加 減 :「 分 母 加 分 母 , 分 子 加 分 子 」 與 「 分 母 減 分 母 , 分 子 減 分 子 」 兩 種 。 我 們 發 現 , 這 幾 類 迷 思 概 念 的 共 通 點 是 學 生 未 能 掌 握 分 數 部 份 與 整 體 的 關 係 , 而 把 組 成 分 數 的 分 母 和 分 子 視 為 兩 個 分 別 獨 立 的 整 數 。 這 樣 的 迷 思 可 能 肇 始 於 學 生 對 分 數 概 念 的 不 理 解 。 當 學 生 未 能 理 解 分 數 的 概 念 時 , 連 帶 的 對 異 分 母 分 數 的 比 大 小 與 異 分 母 分 數 的 加 減 就 可 能 會 產 生 一 連 串 相 關 的 迷 思 概 念 。 因 此 , 針 對 上 述 的 發 現 , 我 們 有 以 下 兩 點 的 建 議 :

建議一:

教 師 於 日 後 設 計 五 年 級 的 分 數 補 救 教 學 課 程 時 , 應 先 確 認 學 生 是 否 理 解 分 數 的 概 念 , 檢 驗 其 是 否 能 以 不 同 的 表 徵 來 呈 現 : (一 ) 分 數 符 號 圖 形 表 徵 檢 驗 學 生 能 否 進 行 雙 向 連 結 。 也 就 是 學 生 能 否 依 指 定 的 分 數 符 號 轉 換 為 圖 形 表 徵 , 或 將 圖 形 表 徵 轉 換 為 分 數 符 號 。 如 : 將 「1 3」 轉 換 為 , 或 將 轉 換 為 「1 3」 。 (二 ) 分 數 意 義 分 數 符 號 檢 驗 學 生 能 否 進 行 雙 向 連 結 。 也 就 是 學 生 能 否 將 代 表 分 數 意 義 的 文 字 敘 述 轉 換 為 分 數 符 號 , 或 將 分 數 符 號 轉 換 為 代 表 分 數 意 義 的 文 字 敘 述 。 如 : 將 文 字 敘 述 「 平 分 成 3 份 ,取 其 中 的 1 份 」轉換 為「 1 3」, 或 將 「 1 3」轉 換 為 文 字 敘 述 「 平 分 成 3 份 ,取 其 中 的 1 份 」 。 (三 ) 分 數 意 義 圖 形 表 徵 檢 驗 學 生 能 否 進 行 雙 向 連 結 。 也 就 是 學 生 能 否 將 代 表 分 數 意 義 的 文 字 敘 述 轉 換 為 圖 形 表 徵 , 或 將 圖 形 表 徵 轉 換 為 代 表 分 數 意 義 的 文 字 敘 述 。 如 : 將 文 字 敘 述 「 平 分 成 3 份 ,取 其 中 的 1 份 」 轉換 為 ; 或 是將 轉 換 為 文 字 敘 述 「 平 分 成 3 份 , 取 其 中 的 1 份 」 。 如 學 生 無 法 在 不 同 表 徵 之 間 進 行 轉 換 , 則 代 表 其 未 能 真 正 理 解 分 數 的 概 念 。 教 師 應 藉 由 教 學 協 助 學 生 將 分 數 符 號 、 圖 形 與 分 數 的 意 義(透 過 文 字 或 口 語 敘 述 )等 三 種 表 徵 做 有 意 義 的 連 結( 如 下 圖 8),使 學 生 能 自 由 的 在 不 同 表 徵 之 間 做 轉 換 , 以 建 立 正 確 且 穩 固 的 分 數 概 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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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8 表 徵 之 間 的 轉 換 關 係 圖

建議二:

異 分 母 分 數 的 比 大 小 與 加 減 計 算 是 國 小五年級分數課程的主要內容。學生在初學 異分母分數的比大小與加減計算時,只要將 算則背熟,先將分數通分,就可換成同分母 的分數。然而,當學生要背的算則越來越多 時,可能就會混淆算則,如上述的試題6(計 算5 7 8 12 ),學生以 分母加分母 、分子加分 子( 5 7 8 12   ),得出錯誤的答案 12 20。原因就在 於學生未能理解分數的概念,又無法對分數 的計算做有意義的學習。因此我們建議,教 師 於 進 行 異 分 母 分 數 的 比 大 小 與 加 減 計 算 教學之始,除了使用分數符號,在課堂上也 可 以 試 著 讓 學 生 將 分 數 符 號 轉 換 為 圖 形 表 徵,除了可以檢驗學生是否真的理解分數的 概念,也能協助學生對分數的計算做有意義 的學習。例如: 1. 在 教 學 異 分 母 分 數 比 大 小 時 , 教 師 可 以 分 數 符 號 呈 現 題 目,如:「1 2與 1 4何 者 較 大 ? 」 再 透 過 討 論 , 讓 學 生 將 其 轉 換 為 圖 形 表 徵 比 大 小 , 如 : 「 與 何 者 較 大 ? 」 或 「 與 何 者 較 大 ? 」 透 過 圖 形 表 徵 的 呈 現 , 讓 學 生 理 解 1 2與 1 4中 的 分 母 2 和 4 代 表的 只 是 等 分 割 的 份 數 , 所 以 在 比 大 小 時,不 能 以 分 母 的 大 小 來 比 較。而 1 2與 1 4中 的 分 子 1 分 別代 表 的 是 2 等 份 中 的 1 份 及 4 等 份中 的 1 份 。再 由 圖 形 中 可 知 1 2與 1 4 等 分 割 的 份 數 不 同 , 其 分 數 符 號 (a/b) 圖 形 表 徵 (連 續量 、 離 散 量) (2) (3) (1) 分 數 意 義 (文 字/口 語 敘 述: 平 分 成b 份 , 取 其 中 的 a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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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割 的 大 小 就 不 同 , 所 以 在 比 大 小 時 , 不 能 直 接 以 分 子 所 代 表 的 份 數 來 比 較 。 對 照 圖 形 , 更 能 協 助 學 生 感 受 到 分 割 份 數 越 多 , 每 一 份 就 會 越 小 。 學 生 雖 然 能 透 過 圖 形 判 別 何 者 較 大 , 但 教 師 仍 應 進 一 步 的 引 導 學 生 再 將 圖 形 進 行 等 分 割 ( 通 分 ), 得 到 「 大 於 」 或 「 大 於 」。 讓 學 生 從 圖 形 中 理 解 分 數 比 大 小 時 , 兩 個 分 數 要 分 母 一 樣 ( 即 兩 邊 的 分 割 份 數 一 樣 ), 才 能 直 接 對 分 子 進 行 比 大 小 。 2. 在 教 學 異 分 母 分 數 的 加 ( 減 ) 計 算 時,如:「1 2 + 1 4=( )」,也 可 試 著 讓 學 生 將 其 轉 換 為 圖 形 表 徵 「 + = ? 」 或 「 + = ? 」 透 過 圖 形 表 徵 , 讓 學 生 理 解 兩 邊 所 分 割 的 份 數 不 一 樣 多 , 因 此 每 一 等 份 不 一 樣 大 , 不 能 直 接 進 行 相 加 。 進 而 引 導 學 生 需 將 圖 形 再 透 過 等 分 割 以 讓 兩 邊 的 分 割 數 變 成 一 樣 多 ( 通 分 ), 也 就 是「 + = ? 」 或 「 + = ? 」 最 後 讓 學 生 理 解 「 + = ? 」 或 「 + = ? 」的 意 義 是2 個 1 4加 上 1 個 1 4, 其 結 果 為 3 個 1 4 , 即 3 4 ; 或 將 3 個 1 4 併 入 單 位 量 內 , 即 或 。學 生 如 能 正 確 的 以 圖 形 表 徵 來 掌 握 分 數 , 並 理 解 分 數 加 法 的 意 義 , 才 能 對 分 數 的 加 法 計 算 做 有 意 義 的 學 習 , 不 致 流 於 機 械 式 的 背 誦 導 致 日 後 混 淆 算 則 。 分 數 課 程 是 數 學 領 域 中 很 重 要 的 一 環 , 也 是 最 令 學 生 感 到 困 擾 的 課 程 之 一 , 其 中 五 年 級 分 數 課 程 是 學 生 由 分 數 概 念 銜 接 到 分 數 算 則 的 重 要 階 段 , 具 有 承 先 啟 後 的 重 要 地 位 。 分 數 概 念 具 有 抽 象 及 前 後 連 貫 的 特 性 , 如 果 學 生 不 能 真 正 的 理 解 分 數 的 概 念 , 將 來 其 分 數 的 學 習 可 能 就 會 流 於 口 訣 的 背 誦 和 算 則 的 記 憶 , 僅 學 習 到 程 序 性 知 識 , 對 於 其 背 後 所 蘊 涵 的 意 義 卻 不 了 解 , 因 而 在 分 數 的 學 習 過 程 中 產 生 迷 思 概 念 。 萬 丈 高 樓 平 地 起 , 教 師 在 進 行 分 數 概 念 的 教 學 時 焉 能 不 慎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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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

圖 8 表 徵 之 間 的 轉 換 關 係 圖 建議二: 異 分 母 分 數 的 比 大 小 與 加 減 計 算 是 國 小五年級分數課程的主要內容。學生在初學 異分母分數的比大小與加減計算時,只要將 算則背熟,先將分數通分,就可換成同分母 的分數。然而,當學生要背的算則越來越多 時,可能就會混淆算則,如上述的試題 6(計 算 5 7 8 12 ),學生以 分母加分母 、分子加分 子( 5 7 8 12 ),得出錯誤的答案 12 20 。原因就在 於學生未能理解分數的概念,又無法對分數 的計算做有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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