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六期 2010 年元月 頁 67-99 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論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
對「神韻」的解釋
葉倬瑋
∗提 要
中國文學批評史上的「神韻」,由於王士禛(1634-1711)本人沒有正面的詮 解,其意涵眾說紛紜,亦褒貶互見。翁方綱(1733-1818)對王士禛的「神韻」甚 為心折,他的《小石帆亭著錄》就是為了推揚「神韻」之說而編著的。該書對王 士禛的平仄論作了仔細的考辨,又駁斥了趙執信《聲調譜》的謬誤,其意在指出 詩歌有其天然音節,故從詩之平仄可以推敲「神韻」之本質。翁氏又用更多的詩 例,去證明他的觀點;甚至進一步指出「神韻」不僅能與短章及王維、孟浩然等 風格的詩歌切合,同樣能合於長篇及杜甫、韓愈等風格的詩歌。他以「舉隅」的 邏輯,拓闊了「神韻」的指涉範圍,將「神韻」論述成優秀詩歌的本質,並與詩 人之學養有著密切關係。如此,翁氏以「精密考訂之功」來考察「神韻」便顯得 有理有據。 關鍵詞:翁方綱、神韻、小石帆亭著錄、平仄論、詩學∗ 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講師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六期 「神韻」並非由王士禛(1634-1711)首倡,學術界研究「神韻」者,皆 會聯繫到司空圖及嚴羽,這大抵因為王士禛屢屢提及二人論說,又曾在《唐 賢三昧集》的序文裡將二人之論並舉1。不過,當代學者追溯「神韻」淵源時 並不止於王氏本人所曾提及的論說,他們還指出,六朝的鍾嶸、劉勰,唐代 的皎然,明代的胡應麟、陸時雍、鍾惺、清代的王夫之等人都和王士禛的「 神韻」有一定關係,而傳統畫論更是此說的重要理論資源2。這部「神韻史」 的整理意味著「神韻」含義的愈益豐富(至少在認知層面上)。然而,王士 禛以「神韻」為評鑑詩歌好壞的標準,卻沒有為「神韻」下定義,甚至以比 喻、禪偈等方式作為領會神韻意旨的方法3,這就使後學在此課題上各師各法
1 「嚴滄浪論詩云:盛唐諸人,唯在興趣,羚羊掛角,無跡可求,透徹玲瓏,不可湊泊,如 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鏡中之象,言有盡而意無窮。司空表聖論詩亦云:妙在 酸鹹之外。康熙戊辰春杪,歸自京師,居宸翰堂,日取開元天寶諸公篇什讀之,于二家之 言,別有會心,錄其尤雋永超詣者,自王右丞而下四十二人,為《唐賢三昧集》,釐為三 卷。」清‧王士禛,《帶經堂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續修四庫全書本), 卷三十九,〈唐賢三昧集序〉,頁 313-314。此外,其他論見亦散見《蠶尾續文》、《分甘 餘話》、《池北偶談》、《香祖筆記》。 2 如黃景進《王漁洋詩論之研究》(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80)便有精到分析,指漁洋神 韻詩說受胡應麟之影響甚多,但由於漁洋不喜胡氏,故不提。黃景進另一篇文章〈王漁洋 神韻說重探〉,疏理了漁洋「神韻」與傳統「餘韻」思想的關係,並指出陸時雍所說的「神 韻」其實是「韻」,即「餘韻」之義。見臺灣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中國文學研究所 編,《第一屆國際清代學術研究會論文集》(臺北:臺灣國立中山大學,1993),頁 539-564。 黃維樑《中國詩學縱橫論》(臺北:洪範書店,1978)在探究「言外之意」的問題時,除 了將漁洋詩論歸入「因象悟意」一類外,亦指出此論說方式的始作俑者正是劉勰、鍾嶸, 並由皎然和司空圖主力提倡。吳宏一說「王士禎所謂神韻,就描寫景物而言,和王夫之的 情景交融之說是意義相同的;就繪畫藝術而言,則近乎所謂『形神合作』」。吳宏一,《清 代詩學初探》(臺北:學生書局,1984),頁 175。張健總結當代學者的共識說:「一、神 韻說在繼承司空圖、嚴羽詩學的同時,也受到南宗畫論,禪宗思想的影響;二、崇尚清遠 沖淡;三、強調不著一字,盡得風流;四、主張興會;五、神韻說概括是王、孟一派的詩 歌傳統。」張健,《清代詩學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頁 423。 3 如《香祖筆記》說:「七言律聯句神韻天然,古人亦不多見,如高季廸『白下有山皆繞郭, 清明無客不思家』;楊用修『江山平遠難為畫,雲物高寒易得秋』;曹能始『春光向下無 多日,夜月黃河第幾灣』;近人『節過白露猶餘熱,秋到黃州始解涼』;『瓜步江空徵有 樹,稜陵天遠不宜秋』;釋讀徹『一夜花開湖上路,半春家在雪山中』,皆神到不可湊泊。」 並沒解釋這些詩句如何「神韻天然」、「神到不可湊泊」。見清‧王士禛著,張宗柟纂集, 戴鴻森校點,《帶經堂詩話》(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卷三,頁 71。又常以禪
論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對「神韻」的解釋 、自表其說,但難有定論。這個問題,王士禛的後學翁方綱(1733-1818)已 然察覺,並嘗試將之解決。過去學術界對翁氏的研究,多側重於其「肌理說 」,所用文本亦集中於《石洲詩話》、〈神韻論〉三篇、〈格調論〉三篇、〈詩 法論〉及〈志言集序〉等幾篇文章。4誠然,在「神韻」方面,翁方綱的〈神
喻詩,讓讀者悟入,如《分甘餘話》云:「或問『不著一字,盡得風流』之說。答曰:太 白詩:『牛渚西江夜,青天無片雲;登高望秋月,空憶謝將軍。余亦能高詠,斯人不可聞; 明朝挂帆去,楓葉落紛紛。』襄陽詩:『挂席幾千里,名山都未逢;泊舟潯陽郭,始見香 爐峯。常讀遠公傳,永懷塵外蹤;東林不可見;日暮空聞鐘。』詩至此,色相俱空,政如 羚羊挂角,無跡可求,畫家所謂逸品是也。」見清‧王士禛著,張宗柟纂集,戴鴻森校點, 《帶經堂詩話》,卷三,頁 70-71。 4 早在上世紀二十年代,日本學者鈴木虎雄的《中國詩論》一書,論漁洋「神韻說」時已提 到翁方綱的詩論,他根據翁之〈神韻論〉來批評其說為強辯。見鈴木虎雄著,洪順隆譯, 《中國詩論史》(臺北:商務印書館,1972),頁 162-163。後來郭紹虞編寫《中國文學批 評史》時,將清代的文學批評分為「虞山詩派」、「神韻說」、「格調說」、「性靈說」 及「肌理說」,自此翁之「肌理說」始受學術界注目。見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 海:商務印書館,1947),下冊之二,頁 625-652。後來幾部文學批評史著作基本上沿郭紹 虞的路子來說明翁氏之詩說。如鄔國平、王鎮遠,《清代文學批評史》(上海:上海古籍 出版社,1995)第七章「清代中期的詩論」便以「翁方綱、潘德輿」為其中一節,其中以 探討翁氏詩論為主。張少康、劉三富,《中國文學理論批評史》下冊(北京:北京大學出 版社,1995),第二十七章「清代前中期的詩詞理論」內便有「王士禎的神韻說」、「沈 德潛的格調說」、「袁枚的性靈說」、「翁方綱的肌理說」及「清代的詞論」四節。蔡鎮 楚,《中國古代文學批評史》(長沙:岳麓書社,1999)第九章「集大成:清代文學批評」 第五節「清代詩話四大學說」中,亦是「神韻」、「格論」、「性靈」及「肌理」。王運 熙、顧易生,《中國文學批評史新編》(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1)「清代前中期詩 論」亦以「翁方綱」為其中一節。陳伯海、蔣哲倫主編,劉誠著的《中國詩學史‧清代卷》 (廈門:鷺江出版社,2002)亦以「格調說」、「性靈說」、「肌理說」為「王朝興盛與 學術繁榮下的詩學(下)」的主要探討對象。以上研究不僅沿郭紹虞之格局,其所用之文 獻亦與郭氏沒有太大分別。不過,亦有學者嘗試開拓翁氏的研究領域,如李豐楙碩士論文 《翁方綱及其詩論》(臺北:嘉新水泥公司,1978)便就翁氏之生平、交游、著述、詩學 幾方面著手,堪稱第一部較全面的翁氏研究;其有關翁氏詩學的筋脈論,更率先利用《杜 詩附記》作材料。後來嗣響者亦有宋如姍的碩士論文《翁方綱詩學之研究》(臺北:文津 出版社,1993)、楊淑玲的碩士論文《翁方綱肌理說研究》(臺灣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研究 所碩士論文,2002)、何繼文的博士論文《翁方綱的宋詩學》(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 文學學部博士論文,2003)、黃婉甄,《清代性情詩論研究》(臺灣中山大學中國語文系 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鄭才林,《翁方綱詩歌創作及其詩學思想研究》(暨南大學碩 士論文,2006)及張然,《翁方綱詩論及其學術源流探析》(華南師範大學中文系博士論 文,2007)。以上的研究並沒有深入探討翁氏的《小石帆亭著錄》。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六期 韻論〉三篇可以清楚見其定論,但他的觀點的發展過程,以至其背後的運作 邏輯,卻難以在該三篇文章得到充分解說。其實除了以上的文本外,翁氏尚 有《小石帆亭著錄》六卷;它不單對平仄聲律有所研究,而且更是為了闡發 「神韻」而撰的專著。本文以此為依據,剖析翁氏之釋「神韻」,及指出他 的解釋方法的開創之處。
一、《小石帆亭著錄》的撰作動機及結構特點
翁氏從學於黃叔琳,對王士禛詩說甚為心折,從他多篇序跋文字可見其 以闡揚王氏詩說為己任的志向。當時有不少非議王氏的聲音,翁氏就為之辯 護。其刻於乾隆五十七年(1792)至五十八年(1793)之間的《小石帆亭著 錄》5,就很清楚地說明了這點: 今日高才嗜古者,稍有所得,輒往往乩薄先生,漸且加甚矣。6 蓋昔之推漁洋者太過,而今之譏漁洋者又太甚。7 方綱若不為之剔抉原委,俾讀者知其立言之所以然,其於甘辛 丹素經緯浮沈之界,所關非細。8 「剔抉原委」便是該書編訂的目的。那麼,翁氏是從何角度去實現這目的呢﹖ 從這部書的編例看,這套書卷一〈王文簡古詩平仄論〉是從新城縣流出的一5 據蔣寅《清詩話考》考得此書有蘇齋叢書本、道光二十年(1840)孫雲鴻味古書室刊巾箱 本、王祖源輯《聲調三譜》本、學詩法程本、民國間成都美學林排印本。《清詩話》亦收 此書卷一至卷五。本文所用版本為香港大學馮平山圖書館藏天壤閣叢書王祖源《聲調譜彙 刻》本。見蔣寅,《清詩話考》(北京:中華書局,2005),頁 114。 6 清‧翁方綱,《復初齋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續修四庫全書本),卷三, 〈新城縣新刻王文簡古詩平仄論序〉,頁 374。 7 清‧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王祖源《聲調譜彙刻》,成都:存古書局,天壤閣叢書 本,香港大學馮平山圖書館藏),卷五,〈漁洋詩髓論〉,頁 23。 8 清‧翁方綱,《復初齋文集》,卷三,〈新城縣新刻王文簡古詩平仄論序〉,頁 374。
論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對「神韻」的解釋 部筆記,翁氏審訂後認為這當屬王氏之論,但亦有不少王氏未定之論及他人 論述雜厠其間。由是翁氏便為之詳細辨析,指出何者為王氏定論、何者為王 氏未定之論、何者為他人之論,故這可視為該書的總論或前提部份。卷二〈趙 秋谷所傳聲調譜〉分前後二譜,原本即趙執信所編纂的《聲調譜》(或稱《聲 調三譜》),翁氏置之於卷二,目的在與卷一所言互相印證,以證趙氏《聲調 譜》內之論述只是其一家之言,而非王士禛之論: 今以新城所刻《平仄論》合觀之,愈見新城所刻,是漁洋真筆, 而此為秋谷無疑矣。9 趙執信常批評王士禛,但又號稱《聲調譜》是得之於王氏不傳之秘,翁方綱 於是力辯之。故此卷是通過比較研究來進一步確立王士禛之論點。至於卷三 〈五言詩平仄舉隅〉、卷四〈七言詩平仄舉隅〉則是翁氏自稱在視學粵東時 的兩部舊作,此兩卷引用六朝以至唐宋諸家之詩,並衡以翁氏所參得的王士 禛聲律論。觀其夾注,可知此兩卷一方面印證了王士禛聲律論大體可說明古 詩有其音節規則,另一方面又指出哪些部份會超越這些規則,故此兩卷可謂 王士禛平仄論的實驗部份。卷五〈七言詩三昧舉隅〉則最能得見翁氏闡發王 氏詩說的用心。該卷前之序說明了翁氏編訂此卷的意圖: 所以必拈取七言者,五言多含蓄,七言則疑於縱矣,故不得不 舉隅證之。且愚所為舉隅者,直就漁洋先生所舉之隅言耳。若 先生於五言兼取杜、韓以下也,則吾亦奚憚更拈取之乎!10 王士禛詩嘗被評為偏頗狹獈,只合作短篇,袁枚便有詩云:「一代正宗才力 薄,望溪文集阮亭詩」11,《四庫提要》亦指王氏只截取司空圖「采采流水,
9 清‧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卷二,頁 1。 10 清‧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卷五,頁 2。 11 清‧袁枚著,王英志編,《袁枚全集》(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仿元遺山論 詩〉,頁 596。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六期 蓬蓬遠春」及「不著一字,盡得風流」二語作為「詩家之極則」12。翁方綱 此卷正是回應這一類批評,嘗試將王氏之「神韻」論推及七言長篇,以證明 「神韻」不止適於短章及王孟,同樣可以體現於長篇及杜韓。此卷翁氏綜合 前卷觀點以釋「神韻」,總結性較強,很能表現翁氏眼中之「神韻」到底是 什麼。最後一卷〈漁洋書目〉,共輯王士禛傳世圖書書目共四十一種13。綜觀 此書編例,卷一是總論,卷二是比較研究,卷三卷四是重複驗證,卷五是綜 合論證,卷六是參考書目,如果用現今的學術眼光而言,以此框架去論王士 禛之「神韻」不可謂不周備。
二、〈王文簡古詩平仄論〉的辨偽與再詮釋
在卷一裡,翁方綱進行了王士禛平仄論的辨偽工作。所謂古詩平仄論, 就是要找出古詩於聲律上的規則,而這又以平仄為主。王士禛之前,不少詩 論家已有類似概念,只是沒有像《王文簡古詩平仄論》或趙執信的《聲調譜》 那樣成為一套論述。據蔣寅的研究,從明代開始可以看到對古詩聲調的認真 探討,詩論家如李東陽、王世貞兄弟等人已認識到古詩有自己的聲調規律; 然而,明人的古詩討論焦點在風格、氣象方面,而非體式方面,故未有深入 探討。清初在顧炎武等人的努力下引發起一股研究古音的風氣,王士禛等人 的古詩聲調說正在這種背景下出現的14。考察《小石帆亭著錄》卷一〈王文 簡古詩平仄論〉(以下簡稱〈平仄論〉)可總結出以下幾點: (一)平韻到底者 1.不可雜以律句,其第五字必平 2.第四字必仄12 清‧紀昀等,《四庫全書總目》(北京:中華書局,1985),頁 1780。 13 《清詩話》及《聲調譜彙刻》本皆不載卷六〈漁洋書目〉,此處據蔣寅《清詩話考》,頁 376。 14 詳見蔣寅,《王漁洋與康熙詩壇》(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頁 100-105。
論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對「神韻」的解釋 3.第二字可平可仄,但平者較佳,因古人多如此 4.出句第五字多用仄;若用平則第六字多用仄 5.出句第二字多用平 6.落句第五字平、第四字仄 7.古大家有「別律句」,出句以二五為憑,落句以三平式 (二)仄韻到底者 1.間以律句無妨 (三)換韻者 1.已非近體,用律句無妨;然以首尾腰腹銖兩勻稱為正 (四)長短句 1.不必學 翁方綱對以上幾點進行考辨,他認為 1(iii)非王士禛之言,他判定第二字 多用平是指對句而言,而古人沒有這種用法,因為會造成聲調不勻稱之問題: 蓋出句第五字多用仄,是以第二字多用平也。若對句則第五六 七字既皆多用平,而第二字又多用平,毋乃不均乎﹖15 所謂「五六七字皆多用平」是參照 1(vii)的「落句終以三平為式」一條而 定;翁氏發現此兩條有矛盾,而 1(iii)又不能驗證於古人詩中,故云「此 條非先生之言」。然則「落句以三平為式」果為定論嗎﹖那又未必,因為亦 可找到不少落句末三字不全用平聲的例子,如卷中所舉東坡詩〈送劉道原歸 覲南康〉「自言靜中閱世俗,有似不飲觀酒狂」、「匡廬先生古君子,挂冠兩 紀鬢未蒼」,及歐陽修〈聖俞會飲時聖俞赴湖州〉「關西幕府不能辟,隴山敗 將死可慚」等,都超出此例。〈平仄論〉所載的解決方法是視之為「別律句」, 即有心與律句相別而故意不用三平。翁氏認為這種說法不通,因為古人作古 詩純乎自然,根本不會心存「別律句」之規矩:
15 清‧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卷一,頁 4。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六期 古人一篇之中,句句字字皆是一片宮商,未有專舉其一句以見 音節者,則焉有專於某句特有意別律句者乎……古人原出以無 意,而其實天然之節奏,皆於無意中拍合之,未有特出有心, 別乎律句以為古詩者也。16 於是認為「別律句」之說並非王士禛定論。那什麼是「天然節奏」﹖翁方綱 在小注舉例細析,他說歐陽修該詩兩句落句「忽值晚雨涼纖纖」、「杏花妍媚 春酣酣」乍看似犯重複,但如果知道梅聖俞有詩句云「春風酣酣杏正妍」, 那「涼纖纖」一句的實景便正好與「春酣酣」之虛景(即從引用而發生之景, 不一定為眼前之景)相對,而它們又正好是三平落句,這便是天然拍合之節 奏。以此推之,那若不合三平式,也只是天然拍合之節奏而已。於是,往後 的詩例凡標示「別律句」者,翁方綱認為「皆不必泥也」,王士禛若真有這 些論述也只是一時偶對弟子言,並不可看作王氏定論。應該說明清楚兩點, 第一,翁方綱反對的是「別律句」而不是「三平式」。第二,他亦不以為可 以找出放諸四海皆準的古詩平仄規律。 關於仄韻到底的論述,翁氏並無置評,大抵可以視為贊同其為王氏之說。 至於換韻之古詩,翁氏所見與〈平仄論〉不同。〈平仄論〉云: 若換韻者已非近體,用律句無妨。大約首尾腰腹須銖兩勻稱。17 參王士禛弟子所記的《漁洋詩問》,亦有兩條說同一問題: 問:七古換韻法。 答:此法起於陳隋,初唐四傑輩沿之,盛唐王右丞、高常侍、 李東川尚然,李杜始大變其格。大約首尾腰腹須銖兩勻稱,勿
16 同前註,頁 7。 17 同前註,頁 13。
論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對「神韻」的解釋 頭重腳輕乃善。18 問:古詩忌頭重腳輕之病,其詳何如﹖ 答:此似為換韻者立說。或四句一換,或六句一換,須首尾腰 腹勻稱,無他祕也。19 兩處言語非常相似,但後者所載較詳。按《漁洋詩問》提到「銖兩勻稱」時, 是為了避免「頭重腳輕」之病。觀第二條可知,「頭重腳輕」之病是指古詩 如換韻時,它每一節或每一韻之句數並不勻稱,「無他祕也」。查〈平仄論〉 這條目下所舉諸詩,皆可以證明這種觀點,如王維〈桃源行〉「四—六—四— 四—四—六—四」20、歐陽修〈千葉紅梨花〉「四、四、四、四」21、杜甫〈丹 青引〉「八、八、八、八、八」22及蘇軾〈往富陽新城李節推先行三日留風水 洞見待〉「二、二、二、二、二、二、二、二」23,換韻皆有規律。而接來下
18 清‧王士禛,《漁洋詩問》(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9,叢書集成續編本),頁 258。 19 清‧王士禛,《漁洋詩問》,頁 265。 20 以下按《廣韻》及《韻補》標示詩例之韻腳及古韻部之通轉,以//標示換韻,下各例同。此 詩韻腳在「津」(平聲,真)、「人」(平聲,真)//「陸」(入聲,屋)、「竹」(入 聲,屋)、「服」(入聲,屋)//「園」(平聲,無,通真)、「驚」(平聲,庚,通真) //「邑」(入聲,緝),「入」(入聲,緝)//「還」(平聲,刪,通先)、「山」(平聲, 山,通先)//「縣」(仄聲,先)、「衍」(仄聲,仙,通先)、「變」(仄聲,仙,通 先)//「林」(平聲,侵)、「尋」(平聲,侵)。換韻句數有規律,平仄相間。 21 此詩韻腳在「奇」(平聲,支)、「時」(平聲,之,通支)//「異」(仄聲,之,通支)、 「紫」(仄聲,支)//「顧」(仄聲,模,通魚)、「去」(仄聲,魚)//「君」(平聲, 文,通真)、「聞」(平聲,文,通真)//「家」(平聲,麻,通歌)、「花」(平聲, 通歌)。四句一換韻,平起平收,中間句式二平二仄,不相間。 22 此詩韻腳在「門」(平聲,魂,轉真)、「存」(平聲,魂,轉真)、「軍」(平聲,文, 通真)、「雲」(平聲,文,通真)//「殿」(仄聲,先)、「面」(仄聲,仙)、「箭」 (仄聲,仙)、「戰」(仄聲,仙)//「同」(平聲,東)、「風」(平聲,東)、「中」 (平聲,東)、「空」(平聲,東)//「向」(仄聲,陽)、「悵」(仄聲,陽)、「相」 (仄聲,陽)、「喪」(仄聲,唐,通陽)//「真」(平聲,真)、「人」(平聲,真)、 「貧」(平聲,真)、「身」(平聲,真)。八句一換韻,平仄相間。 23 此詩韻腳在「吟」(平聲,侵)//「魚」(仄聲,魚)//「村」(平聲,魂)//「婉」(仄 聲,元)//「行」(平聲,庚)//「落」(入聲,鐸)//「時」(平聲,之)//「有」(仄聲, 尤)。二句一換韻,平仄相間。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六期 所舉「不盡然」的例子,也大都是換韻時句數參差不齊,如杜甫〈元都壇歌〉 「二、二、二、二、二」句雖勻稱但平仄無規律24、〈高都護驄馬行〉「四、 四、四、二、二」25、〈石犀行〉「十二、二、二、二」26、蘇軾〈吳中田婦歎〉 「四、二、二、二、二、二」27及〈武昌銅劍歌〉「二、四、四、四」亦是這 樣28。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卷二末亦有選載《漁洋詩問》有關古詩平仄 的條目十三條,但並無載「問古詩忌頭重腳輕之病」一條。再看他於〈平仄 論〉的按語,可知他的焦點在「用律句無妨」,並以黏聯來考證上說29,如王 維〈桃源行〉詩例按語: 若以第二字第四字上下粘聯之格論之,第一段「坐看」,第四段 「平明」,第六段「塵心」「出洞」「自謂」,凡五句皆不粘也。 蓋至第五段「世中遙望空雲山」放出三平之調,所以第六段竟
24 此詩韻腳在「龍」(平聲,鍾,同東)//「屋」(入聲,屋)//「寒」(平聲,寒)//「翻」 (平聲,元)//「長」(平聲,陽)//「爽」(仄聲,陽)。二句一換韻,平起仄收,交錯 無定。 25 此詩韻腳在「東」(平聲,東)、「功」(平聲,東)//「至」(仄聲,脂)、「利」(仄 聲,脂)//「裂」(入聲,薛)、「血」(入聲,屑,薛屑同用)//「知」(平聲,支)// 「道」(仄聲,濠,通蕭)。句數無規律,平起仄收,平仄無規律。 26 此詩韻腳在「牛」(平聲,尤)、「流」(平聲,尤)、「樓」(平聲,侯,通尤)、「羞」 (平聲,尤)、「秋」(平聲,尤)、「謀」(平聲,尤)//「祭」(仄聲,祭,通寘)// 「瘵」(仄聲,皆,通支)//「茫」(平聲,唐,通陽)。一韻連續十二句,後轉仄再平 收,無規律,若以《漁洋詩問》所列標準言,此為頭重腳輕。 27 此詩韻腳在「時」(平聲,之,通支)、「衣」(平聲,微,通支)//「泥」(平聲,齊, 通文)//「歸」(平聲,微,通支)//「粞」(平聲,齊,通文)//「饑」(平聲,微,通 支)、「兒」(平聲,支)//「婦」(仄聲,尤)。句數、平仄無規律,平起仄收。有趣 的是,翁方綱視此詩由「時」到「兒」為一韻,釋「粞」之別韻為「插入一韻以振其勢」, 是「一韻之中隨手之變」,可見翁氏以勢為先而曲為解說。 28 此詩韻腳在「蛇」(平聲,麻,通歌)//「尾」(仄聲,微,通支)、「水」(仄聲,脂, 通支)//「裂」(入聲,薛)、「血」(入聲,屑,薛屑同用)//「詩」(平聲,之)、「頤」 (平聲,之)。首韻二句,其餘四句,句數無規律。平起平收,中間全仄。 29 翁氏所說的黏聯,是指上聯對句第二、四字與下聯出句的第二、四字平仄相同,與一般律 詩作法考究二、四、六字有別。
論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對「神韻」的解釋 至全不用黏,此亦勢所必然,不假安排者也。30 黏聯是律句常則,以此衡律句之運用本來問題不大,但翁方綱並不將「銖兩 勻稱」純視為換韻時句數上的勻稱,他是從整首詩的格局及氣勢去解讀「銖 兩勻稱」的意義。是以當他看到〈平仄論〉所列舉「不盡然」的詩例時,便 疑問重重: 按以上二首(杜甫〈元都壇歌〉及〈高都護驄馬行〉)皆換韻之 正格,不知何以又於勻稱之外分別觀也。恐非先生定論。31 此篇(杜甫〈石犀行〉)凡三換韻,前六韻十二句、中二韻四句、 末二韻二句,似乎多寡參差矣。然合拍吟之,只是以四句收束 十二句,以二句收束四句,此理易明,絕非參差也。32 此篇(蘇軾〈吳中田婦歎〉)前一韻凡七韻十四句,後一韻凡二 韻二句,而其前韻於第十一句插入一韻,以振其勢,此則一韻 中隨手之變,其法與杜〈石犀行〉之中間換韻處相似而不同, 要其以音節為頓挫則一也,亦是正格,不得以參差異之。33 此篇(武昌銅劍歌)換韻之格,乍看似參差,而實整齊之至也。 末一韻多一長句,故第一韻少二句以蓄其勢。第五句六句仍順 承三四句之韻,則中間仍是四句一韻,前後伸縮,音節天然, 豈得以參差異之。34 很明顯,翁方綱眼中的「參差」和「正格」是必須配合整首詩的氣勢去驗證, 即使在換韻句數上是參差不齊,也可從整篇氣勢去解釋成正格;如蘇軾〈武
30 清‧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卷一,頁 14。 31 同前註,頁 16。 32 同前註,頁 17。 33 同前註,頁 17。 34 同前註,頁 18。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六期 昌銅劍歌〉之「二、四、四、四」,因為這詩末有一長句「君不見凌煙功臣 長九尺,腰間玉具高拄頤」,翁因此認為第一韻可以少兩句「以蓄其勢」;加 上中間二韻仍是四句一韻,故「音節天然」,應是「正格」。就是說,這詩表 面上是「二、四、四、四」,但從整篇氣勢來說卻等於「四、四、四、四」, 故「豈得以參差異之」﹖翁方綱這種解釋方法與上文「平韻到底者」的「天 然之節奏」一脈相承。在他眼中,「別律句」、「古人第二字多平」及「換韻 者以句數上勻稱為正」是檔次不夠的說法,他不願承認王士禛有這些觀點, 故判之為「一時隨手略記」、「並非定論」;他又不願承認他最喜歡的作家杜 甫、蘇軾的詩歌不是「正格」,故從整篇氣勢去解釋這些詩是「變而不離於 正」。於是,在翁氏的論述下,古詩平仄論便必須和「天然之節奏」、整篇之 氣勢掛鈎,這顯然豐富了古詩平仄論的層面,在技術層面上加添了理論層面 作為前提,兩者互相配合。 至於〈平仄論〉最後一則,「長短句,唐惟李太白多有之,然不必學」, 因為「效之而無其才,洵難免滄溟英雄欺人之誚」,並舉〈蜀道難〉以證之。 翁氏按語指王士禛《五七言詩鈔》選本也有選李白此篇,既已入選那又怎麼 會是不必學﹖所以這不是王士禛定論云云。 於是,經過翁氏的辨析,王士禛古詩聲律規則定論應為: (一)平韻到底者 1.不可雜以律句,其第五字必平 2.第四字必仄 3.第二字可平可仄 4.出句第五字多用仄;若用平則第六字多用仄 5.出句第二字多用平 6.落句第五字平、第四字仄 7.出句以二五為憑,落句可以三平式,合乎天然音節為正 (二)仄韻到底者
論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對「神韻」的解釋 1.間以律句無妨 (三)換韻者 1.已非近體,用律句無妨;以整篇氣格上銖兩勻稱為正 (四)長短句 1.可學 在卷末按語,翁方綱說: 古詩平仄是無一定而實有至定者。既經元明以來為古詩者,間 有出入失諧之弊,今若不加剖說,則外間竟以為古詩不論平仄 矣。35 古詩不可不論平仄,但亦不可脫離整篇氣勢去論平仄,不然難以析其正變。 這樣,我們就很容易理解他於卷首序所說的話了: 詩家為古詩無弗諧平仄者。無弗諧則無所事論已……夫詩有家 數焉、有體格焉、有音節焉。是三者常相因也,而不可泥也; 相通也,而不可紊也。先生之論古詩,蓋為失諧者言之也。紊 亦失也,泥亦失也,紊斯理之,泥斯通之,夫言豈一端而已! 言固各有當也……方綱嘗熟復先生言詩之旨,而知其不相悖也 (指漁洋詩旨與平仄論)。夫張、王、元、白之雅操,不可以例 杜、韓;山谷之逆筆,不可以概歐、梅。吾惡知先生當日有所 為而言之之為桓司馬耶﹖為南宮敬叔耶?其知者則曰舉一以反 三也,其不知者則曰舉一而廢百也……方綱若不為之剔抉原 委,俾讀者知其立言之所以然,其於甘辛丹素經緯浮沈之界, 所關非細。36 看詩學詩必須家數、體格、音節三者相配,〈平仄論〉雖論音節,但並不止
35 同前註,頁 19。 36 同前註,頁 1-2。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六期 於這一端,假如僅以「音節」論之,便是「失」。翁氏自言熟知王士禛論詩 之旨,發現王氏詩旨與平仄論其實可以相通,只是不易察覺而已。於是他要 做的正是溝通二者(王氏詩旨與平仄論)的功夫,舉一反三,使學者知道正 變。
三、駁斥趙執信《聲調譜》的謬說
對翁方綱析平仄的用心有所認識後,便可檢視卷二〈趙秋谷所傳聲調 譜〉。此卷雖載趙執信《聲調譜》並加入翁氏按語,但趙《譜》之詩例及小 注皆遭刪去大半,故並非趙《譜》全貌。37誠然,翁方綱這個本子的目的並 不在闡發趙氏之聲調論,而是以卷一所總結出來的「漁洋定論」及「非漁洋 定論」去檢驗趙《譜》之說;由於趙執信自言其聲調論得之於王氏之祕,又 熱衷以此示人,故翁氏便欲從中檢出趙氏所言與王氏不合處、所得或僅為王 氏未定之說、所紊處、所泥處。故一方面是批評趙《譜》,另一方面是再次 說明王士禛聲調論之奧妙。這是讀翁氏此卷必須留心的地方。 與王士禛所論不合處,例如同一詩例,翁氏發覺趙氏的著眼點與王氏不 合,如七言古詩同載〈和蔣夔寄茶〉,趙執信有兩句小注云「上句雖不論, 亦宜少拗乃健」、「此二字不論」,翁方綱執此便說: 漁洋〈平仄論〉亦載此詩。每於第二字用平聲處加以圈識,而 此本則以出句為不必論,徒然拈舉拗律等句而已。是則秋谷只37 是以丁福保輯《清詩話》時,同時收入翁氏此本及趙執信《聲調譜》。郭紹虞在《清詩話‧ 前言》亦有說明二者之分別,詳見《清詩話》(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頁 16。 比讀翁氏該卷與趙執信《聲調譜》,可見翁氏該卷將趙氏〈前譜〉五律全刪;〈後譜〉詩 例及小注皆刪,僅保留詩末按語;七古刪李白〈扶風豪士歌〉,詩例全刪,僅留詩末按語; 按語文字亦微有不同,如韓愈〈陸渾山火和皇甫湜用其韻〉,趙《譜》按語為:「古詩平 韻句法,盡於此中矣。柏梁句句用韻,雜律句其中,猶不用韻之句,偶入律調,下句救之 也。」翁氏該處則作:「古詩平韻句法,盡於此中。柏梁句句用韻,雜律句其中,猶不用 韻之句,偶入律調,以下句救之也。」齊梁體保留詩例及小注;五律、七律、五絕、七絕 全刪;〈續譜〉不錄,改附「漁洋詩問」十三條。
論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對「神韻」的解釋 記得漁洋所說對句末三字宜用平之語,而於其他秘妙,概未及 也。此惡可以冒為漁洋手定之書乎﹖38 批評不可謂不嚴厲,這正是翁氏此卷對趙《譜》批評的典型論例。 至於所得僅王士禛未定之說。如趙《譜》說李賀〈三月〉時,指其末二 句「曲水飄香去不歸,梨花落盡成秋苑」,「宜少拗乃健。謂二句俱律也」。 翁方綱並不贊同,認為此二句應「諧和方可收束」。他指出,王士禛曾手評 杜詩〈醉時歌〉,末句寫云「結似律,不甚健」;翁方綱認為這是王士禛未定 之說,趙執信服膺於是,以之衡李賀此詩,便是眼力不夠。39 至於所泥處則是翁氏批評最核心的部份,因這最能印證卷一〈平仄論〉 所論。翁方綱在卷一指出「別律句」的問題是以為古詩有心與律詩相別,這 並非王士禛定論。這一點是翁氏對〈平仄論〉其中一項最重要修訂處,故他 對趙《譜》出現的「律句」、「拗律」、「律句少拗」等小注尤其敏感: 此所舉五言二首內以「聞葉屐聲重」、「時時白蝙蝠」、「層閣表 精廬」皆目為律句,非也。又所謂「拗律句」、「古句」者亦皆 非也。凡為古詩,必無有意與律體相拗之理,其目為似拗者皆 其極和諧處也。40 這段話相當清晰地說明他的立場;至「其目為似拗者皆其極和諧處」當與卷 一所析歐陽修〈聖俞會飲時聖俞赴湖州〉云「天然音節」一脈相承。在此闡 釋脈絡下,如果堅執「律句」概念,當然屬於「泥」、屬於「舉一而廢百」(即 該書序所言)。上文已然論述,順著反對堅執「律句」以衡古詩,翁氏在古 詩聲律論之上添加了理論前提,是以處處強調「正變」及「天然音節」。趙 《譜》屢用「律句」概念,翁氏當然不會放過駁斥其說的大好機會:
38 清‧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卷二,頁 3-4。 39 同前註,頁 4。 40 同前註,頁 2。「此所舉五言二首」指于鵠〈秦越人洞中詠〉及羊士諤〈息舟荊溪入陽羨 南山遊善權寺呈李功曹〉。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六期 此條未嘗不是,但總是有心與律相異耳。有心與律相異,而不 深求古詩所以抗墜抑揚之故,則終不得其解也。41 所謂「抗墜抑揚」就是「天然音節」: 故愚意惟欲講古詩音節上下合拍相生相應之所以然,則自然合 節矣。不必注出律句拗律句等式,致滋拘閡也。42 這「古詩音節上下合拍相生相應之所以然」在此兩卷只是提綱挈領,並未充 分闡發;他的論述策略是在卷一卷二張本,到卷三至卷五則作詳細解說。 最後為不可紊處。這點同在指出不可舉一廢百的道理,不過,其焦點更 在序所說的「家數」及「體格」。翁氏認為,聲調譜之擬是為了指示後學, 故其所引詩例必須嚴其家數。故趙《譜》在「五言古詩」一類下開首即以于 鵠及羊士諤之詩作論例,翁氏是以為不妥的: 于羊二家皆中唐時詩人,而五言之作,上自漢魏,下及唐宋。 音節因乎格調,格調因乎家數,家數因乎風會;淵流品藻萬有 不同,烏可執一時之體製賅萬世之繩墨乎﹖43 又進一步抨擊趙氏: 今趙秋谷所述〈前譜〉既稱得自漁洋,而於五言止載中唐二篇。 自漢魏以及三唐皆所不事研求也;於七言止載蘇詩二篇,於杜 韓已下諸家亦皆不復參擇也。試與學人平心翫之,孰果漁洋之
41 清‧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卷二,頁 7。 42 同前註。類似之評語極多,如於趙引李白〈夢遊天姥吟留別〉後云:「雖句法音節極其變 化,然實皆自然入拍,非在意參錯也」、杜甫〈樂遊園歌〉後云:「『卻憶』句轉調而下, 乃是句句拍節出之,初不必目為律耳」、於白居易〈小閣閒坐〉後云:「秋谷但泥於所漁 洋三平之說,而不知此句音節之不同也。此句末三字三平,則以下音節皆轉不出矣」等。 43 清‧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卷二,頁 2。
論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對「神韻」的解釋 真本乎﹖44 此外,翁方綱認為論詩須有其時代倫次,以顯「先河後海」之義。他看見趙 《譜》援引詩例次序頗為錯雜,遂評之曰: 即如其後卷〈續譜〉,於長短句雜言則先載任華一篇於〈蜀道難〉 之前;於柏梁體則先載陸渾〈山火〉於〈箜篌引〉之前,亦可 謂失倫矣。45 何況: 任華此詩本不可舉以為式,而所謂「末四字者既無定則」,又云 「皆可任意」,此豈可以示後學乎?又載〈蜀道難〉一首、〈箜 篌引〉一首;於〈蜀道〉篇既無所闡發,於〈箜篌〉篇則則謂 「與陸渾〈山水〉句法相同,其假借處亦同」。按〈箜篌〉篇在 陸渾篇之前,乃反載於續譜,已失先河後海之義。又謂「其假 借處亦同」,此篇內句法豈得目為假借乎﹖46 總之,不可紊的意義在指示後學,故不得不辯「先河後海之義」。
四、「天然音節」的印證
《小石帆亭著錄》卷三卷四分別為〈五言詩平仄舉隅〉、〈七言詩平仄舉 隅〉,以「舉隅」命名,可見翁氏的用心在舉例說明;承上文論述,他要說 明的應是「天然音節」、「古詩音節上下合拍相生相應之所以然」。據翁氏於 卷三前的小序所言,這兩卷是他按使粵東時與學侶論詩而記47,「不足眎人,44 同前註,頁 4。 45 同前註,頁 5。 46 同前註,頁 11。 47 翁方綱於乾隆二十九年(1764)七月任廣東學政,九月至任,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任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六期 今因著錄漁洋先生平仄論,不得已而附此於後」48,可謂學王士禛不示人古 詩平仄之祕的用心。由於此二卷僅載於《小石帆亭著錄》,無法考知哪些部 份是二十年前之本已有、哪些部份是編訂該書時修訂及新撰;不過,此二卷 既附於此書,當可代表翁氏編訂該書時的觀點。以下會分析翁氏如何在這兩 卷討論天然音節之所以然。 兩卷體例倣〈平仄論〉,分體舉各家詩例,加以圈識平仄,詩句之間夾 以小注,詩後有附說。請看以下一例以觀其概: 步出上東門。,北望首‧陽岑。下有采薇士,上有嘉。樹林。良辰在 何許﹖凝霜。霑衣襟。霜字平聲,在第二字尤勁。寒風。振山岡。,元雲起‧ 重 。陰。鳴雁‧飛。南征。,鶗鴂發‧哀。音。素質游商聲。,悽愴傷我‧心。 即五平五仄之句,亦各自有變化歸宿,如前篇「西遊咸陽中」是出句,則筋脈在「咸」 字「中」字,此篇「凝霜霑衣襟」是對句,則筋節全在一「霜」字,不可一概而論也。49 云「霜字平聲,在第二字尤勁」,又云「筋節全在一霜字」,可知翁氏不僅標 示平仄,亦著重其與統篇氣勢之關係,此即他所說的「筋節」或「筋脈」。50 檢閱此兩卷,到處可見「互扭」、「相扭」、「排蕩」、「控制」、「歸宿」、「和轉 筋脈」、「筋搖脈轉」、「節拍」等術語,若與〈平仄論〉及趙《譜》比較,明 顯看到翁氏的野心:〈平仄論〉與趙《譜》的功能在拈出平仄規則,翁氏則 意在指出平仄規律的效果是如何構成,以回應卷一卷二所提到的「天然音節
滿回京,凡三任八年。關於翁方綱的生平,可參翁氏自撰之《家事略記》、李豐楙《翁方 綱及及詩論》附錄年譜,頁 183-213。又可參沈津《翁方綱年譜》(臺北:中央研究院中 國文哲研究所,2002)。 48 清‧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卷三,頁 1。 49 同前註,頁 2。又按:《清詩話》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本此詩圈點處與本文所用版本有異。 50 李豐楙的碩士論文亦留意到翁方綱的筋脈之說,他所用的材料主要是《復初齋文集》及《杜 詩附記》。見李豐楙,《翁方綱及其詩論》,頁 103-123。李氏的論文寫成於 1974 年,修 訂於 1975 年,出版於 1978 年。李氏寫成碩士論文後不久,其大學同學古添洪發表了〈翁 方綱肌理說與藍森字質結構說之比較〉,亦關注到翁氏詩學重視筋脈的特點。該文見《中 外文學》第 5 卷第 2 期(1976.7),頁 42-60。
論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對「神韻」的解釋 之所以然」。再看其於杜甫〈麗人行〉的點評: 三月三日天。氣新,長安水邊多。麗人。態濃意遠淑且‧‧真,五六字入 上互扭,於中間作推宕。肌理細膩骨肉‧‧勻。繡羅衣裳。照暮‧‧春,裳字平聲, 開筆。蹙金孔雀銀。麒麟。頭上何所有?翠微盍葉垂鬢唇。背後何 所見﹖珠壓腰衱穩稱‧‧身。五六字亦以上去互扭。就中。雲幕椒。房親,賜 名大國虢與‧‧秦。五六字入上互扭。紫駝之峰出‧翠釜‧,水精之盤行。素 鱗。犀箸饜飫久‧未下,鸞刀縷切空。紛綸。黃門飛鞚不動‧‧塵,五六 字之仄,皆因「塵」字入一句故也。下句「送八」二字亦然。御廚絡繹送八‧‧珍。 簫鼓哀吟感鬼神,此亦非律句也,須細看其筋搖脈轉之妙。賓從雜遝實要‧‧ 津。應上「不動」「送八」兩句也。下句乃放出正聲。後來鞍馬何。逡巡,當 軒下馬入‧錦茵。五六用仄搖曳之,入上互扭。楊花雪落覆白‧‧蘋,青鳥飛 去銜。紅巾。炙手可熱勢絕‧倫,第五字用仄,又一勒。慎莫近前丞。相‧嗔。51 所謂「互扭」便是兩個字聲調不同,不止是平仄,而是細分為平上去入,如 第三句「態濃意遠淑且真」,「淑」字入聲「且」字上聲,二字連用便是「入 上互扭」,「互扭」的功能是「於中間作推宕」,也就是使句中氣勢更為跌宕。 翁氏於此詩數處皆注以「互扭」,但皆只針對上去入三聲而言,大抵可見翁 氏之平仄論在仄聲下再作細分。至於「黃門飛鞚」至「賓從雜遝」句,翁氏 留意到這四句末字皆為平聲,他說這是「疊入一句」,所以此四句之五六字 必用仄,構成句末「仄仄平」的格式去「疊入」。而連續四句後,翁又注「下 句乃放出正聲」,「正聲」即是三平之調,「後來鞍馬何逡巡」是三平。三平 之後,下句「當軒下馬入錦茵」五六字「入上互扭」,功能是「搖曳」;下句 「青鳥飛去銜紅巾」再用三平調。至尾二句「炙手可熱勢絕倫」,第五字用 仄,功能「勒」,也就是為了妥善收束全篇氣勢。「筋脈搖轉」就是從平仄運 用而產生的跌宕承轉效果,他認為這是研究古詩平仄必須留意的地方。
51 清‧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卷四,頁 2。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六期 這種平仄筋脈論是翁氏在前人平仄論的基礎下發展出來的,翁氏以這種 論述去回應〈王文簡古詩平仄論〉帶來之「誤解」,即那些他判斷為王氏未 定之論。例如以三平為正,翁氏在卷一強調這並非王氏定論,不應「泥」之。 他在這兩卷廣引名家古詩以證明「不可泥」的道理,例如引陶潛的〈遊斜川〉, 末按云:「陶詩,琴聲也。王孟韋柳皆自此出,而原非句句三平耳。其筋搖 脈動,轉以第四字生發之」52,又如魏徵〈述懷〉末云:「讀此一首則上而六 朝,下而三唐,正變源流,無法不備矣,豈其必於對句末用三平耶﹖愚故於 唐人五言特舉此篇,以見法不可泥乃真法耳」。53翁氏所言之正調與〈平仄論〉 亦有別,〈平仄論〉是「落句三平」方為正調,翁方綱則不論出句落句,五 六七字平聲便是「三平正調」;故上一段所引杜甫〈麗人行〉「後來鞍馬何逡 巡」是出句,翁方綱也稱之為「正聲」;〈哀王孫〉所舉「腰下寶玦青珊瑚」 及「昨夜東風吹血腥」亦同此理。這亦是翁氏所言「不可泥」之地方。而且, 翁氏在整篇氣勢來討論古詩平仄,是故他會發現同是三平之調、但亦「微有 不同」處,如他舉蘇軾〈書王定國所藏煙江疊嶂圖〉說:「此與七言到底者, 雖同一三平之正調,而微有不同。蓋有長句伸縮其間,則句句皆帶動轉之勢 矣」。54「動轉」便是翁氏於詩中小注的「動蕩」和「轉身」,亦指氣勢之承 轉言。更重要的是這種氣勢的變換,與「情景」有莫大關係,試看以下數句 小注: 結處一氣不可收轉之音也,前半收處猶略用「惋」字變轉以作 節拍;至後半收處更無復節拍之可言矣。此皆各因情景而生節 奏,非可劃定此首為上下兩半篇之式也。(〈觀公孫大娘弟子舞 劍器行〉)55
52 清‧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卷三,頁 5。 53 同前註,頁 7。 54 清‧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卷四,頁 13。 55 同前註,頁 6。
論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對「神韻」的解釋 此句第五字再以平聲舒緩之,亦因實景到此,二句束盡也。不 然則無可轉身矣。(〈書王定國所藏煙江疊嶂圖〉)56 「情景而生節奏」可謂「天然音節」的最佳註腳。知此則知翁氏之析平仄並 不在指出平仄的規律,而在指出「天然音節」會自成平仄節奏;正因如此, 所以一切規則皆可以變,翁氏敦敦於「變而不離其正,不可以謂非正調」, 特別在他所引用的大家詩例,如杜甫、韓愈及蘇軾等,總可以用「筋搖脈轉」 的「抽」「放」來說明其「正」;於是,研究平仄的焦點便由「有什麼平仄規 律」轉移到「如何解釋平仄規律」。若然觀察他對古體運用「律句」的看法, 這觀點會得到進一步的支持。從翁氏對〈平仄論〉及《聲調譜》的評語可知, 他對用律句概念來衡量古體詩是相當反感的,所以常執著〈平仄論〉及《聲 調譜》所標示「別律句」、「律句」處發議論。那翁氏所輯撰的二卷平仄舉隅 是否便沒有「律句」這概念﹖事實正好相反,他反而屢屢在詩句或按語裡寫 下「非律句」的判語,如: 深入匈奴戰未休。此以似律之句作開宕 顏色飢枯掩面羞。此非律句 靜掃陰山無鳥投。此非律句 搖筆飛霜如奪鈎。此非律句(以上王昌齡〈箜篌引〉)57 簫鼓哀吟感鬼神。此亦非律句也,須細看其筋搖脈轉之妙(杜甫〈麗人行〉)58 屢貌尋常行路人。行字必平,與『猶尚存』句同,並非律句(杜甫(丹青
56 同前註,頁 12-13。 57 同前註,頁 1。 58 同前註,頁 2。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六期 引))59 想見開元天寶年。此正調之領句也,全與律句不同(蘇軾〈書韓幹牧馬 圖〉)60 但用近體詩的標準來看,這些詩句卻全是律句,至少是似律句,那翁氏豈不 是自打嘴巴﹖然而,如果我們知道翁氏研究古詩平仄論的目的是了解「天然 音節之所以然」,而非「執一而廢百」,那他於似律句及律句處標示「非律句」, 目的便在提醒:這些作者並非有意入律,只是其勢如此,其天然音節如此, 故其平仄不得不如此: 「內府殷紅馬腦盤,婕妤傳詔才人索」。雙律句也。「盤賜將軍 拜舞歸」以單句承接之。「霜蹄蹴踏長楸間,馬官廝養森成列」。 此二句亦以「可憐九馬爭神駿」單句律句承接之,而「霜蹄」 句卻已換一「長」字;蓋正當中閒,勁氣橫空而來,風利不得 不泊也。(杜甫〈韋諷錄事宅觀曹將軍畫馬圖〉)61 這便很好理解了。所以執律句以衡古詩,只是但知「大略而未及於潤澤」62。 所以說,在古體詩中,平仄規則是用來破,古大家就是如此,學者切忌執此 來學習寫古體詩,不然便是邯鄲學步。翁氏的兩段按語可以很清晰地說明此 點,其於杜甫〈丹青引〉後云: 此七古之名篇,杜集之傑作,而中閒近律之句凡十餘。則說者 必曰:其氣格雄渾,令人不覺也。如此則必規摹其字句以為氣 格雄渾矣。故凡評杜公之氣格雄渾者,其必從事字句之盛唐、 字句之杜無疑也,又安可以塞李、何輩之口耶?蓋杜公初不僅
59 同前註,頁 5。 60 同前註,頁 11。 61 同前註,頁 4。 62 同前註,頁 3。
論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對「神韻」的解釋 以句句必三平而後謂之正調,其換韻入仄者亦初不僅以句句必 「仄平仄」而後謂之正調爾。有神氣在弟六字者、有神氣在弟 四字者、有神氣并在弟二字者、有神氣并在上句者、有神氣并 遙唱在前段者。句句勁放,實句句迴合,必無純以硬語盤空者 也。63 又於黃庭堅〈聽宋宗儒摘阮歌〉後云: 此篇之「文彩風流今尚爾」、「自疑耆域是前身」、「落魄酒中無 定止」、「寒蟲催織月籠秋,獨雁叫群天拍水」、「楚國羈臣放十 年」、「問君枯木著朱繩」皆不可以律句目之。蓋山谷之平仄, 其似極順處乃皆其極逆處。此於阮亭先生所講三平正調之理之 外別闢洞天。詩家音節必到此乃極其矯變。而此篇乃其最平正 通達之作。其於仄韻不肯輕放出仄平仄之正調,則拗怒之中、 轉餘圓勁,故錄此以見七言之體段音節,必至蘇黃而極其致。 而蘇之圓折如意,與黃之變而不失其正途,雖殊而理則一也。 然古詩中所插平仄適均之句,亦原是恰好應爾,原皆不可謂之 律句。又不但山谷已也,蘀石云:「『曲肱聽君寫松風』,『寫』 字必要仄,此一仄字抵得百十箇平聲字之響也。」有此一仄字 之筆力聲響,而後上句其中二字之節奏始足,而前半仄韻之對 句縮上去不放下來之神理,一齊於平韻償還矣。64 於此可以很清楚看到翁氏對古詩平仄的研究目的及方法。 論至此,我們已對翁氏的平仄論大抵了解,接下來的問題是:平仄論與 王士禛「神韻」有何關係﹖這是最關鍵的問題,翁方綱便利用卷五及附錄的 〈漁洋詩髓論〉來解答。我們先在這兒總結一下翁氏這四卷的主要觀點:
63 同前註,頁 5。 64 同前註,頁 13-14。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六期 (一)〈平仄論〉有王士禛詩論精髓,亦有未定之論; (二)古詩不可用律體標準衡量(古人不會有心與律相別); (三)古詩之規律並不可以一概而論(不可泥、不可執一廢百); (四)古大家的古詩情景相生,有其自然音節(大家主要指杜、韓、蘇); (五)正變以是否合乎自然音節衡量,非以平仄格式(是否銖兩均稱亦 然); (六)論古詩的家數有倫次,不可紊,否則失卻先河後海之義(學習對 象); (七)趙《譜》所論不及〈平仄論〉,多執著於王士禛未定之論(非王 氏詩髓); (八)讀古詩必須留意其自然音節之所以然,而不是學步它的格式(規 則背後:神韻三昧)。 我們應記得,翁氏編撰這部書的目的是「剔抉原委,俾讀者知其(王士禛) 立言之所以然」,他於這幾卷所說明的觀點,也可作為他對王士禛「立言之 所以然」的理解,亦即「漁洋詩髓」;只有在這框架之下,方可看到王士禛 之詩論被翁氏析解成何種模樣。
五、對「漁洋神韻」的修正及開拓
本文曾從說明翁氏《小石帆亭著錄》各卷編排的用心,並指卷五〈七言 詩三昧舉隅〉是綜合前卷觀點以解釋「漁洋神韻」。由是,在該卷的許多判 語,如「各有所當」、「萬法歸原」、「不滯於一見」、「須觀其神理」等,因已 在前面各卷解說過,是以此卷便僅指出這些觀點而不作詳細解說,這是讀翁 氏此卷需要知道的一點。所以,此卷若獨立看,它只是「選本的選本」(翁 氏本卷所選之詩皆見於王士禛《七言詩選》)65,那些判語很難跟王士禛之論65 翁氏云:「且愚所為舉隅者,直就漁洋先生所舉之隅言耳。若先生於五言兼取杜韓以下也, 則吾亦奚憚更拈取之乎﹖」同前註,卷五,頁 2。考查王士禛《七言詩選》十五卷,翁氏
論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對「神韻」的解釋 對得上號;但若整合前數卷來看,則處處見其呼應,也就不難明白判語跟王 士禛詩論的關係了。 該卷以〈七言詩三昧舉隅〉命名,必需留意「三昧」及「舉隅」二詞。 翁方綱並沒有嚴分「三昧」與「神韻」,基本上作為同義詞使用;至於「舉 隅」,即舉出目標主體有代表性之一部份,以之推全局。這個觀念在翁氏該 書相當重要,他說: 漁洋於唐賢撰《三昧集》矣。其為《五七言詩鈔》則皆三昧也; 皆三昧則皆舉隅也,奚又擇諸?曰:擇其最易見者,擇其隅之 最易反者而已。66 他指王士禛之幾部選本都是「舉隅」以說明三昧的道理,既然是「舉隅」, 那就僅選擇最容易看見的詩例。從這意義上說,選本裡所載的詩並不等於三 昧的全旨,也不會等於王氏詩髓的全旨,這便提供了很大空間讓翁氏發揮。 何況,翁氏發現王氏不少言說與「神韻」有格格不入處,例如王士禛推尊王 孟,但又以李杜為詩家正脈;同理,探討古詩秘妙的〈平仄論〉又多舉杜、 韓及蘇的詩例,又於《漁洋詩問》著人「熟看杜韓蘇三家自得之」等。翁氏 於是便引伸之以自圓其說,論證所謂「彈指華嚴」及王孟一脈只是「神韻」 「最易見」的一端,如果學者僅執此以為「神韻」全旨,便是他反覆提到的 「泥」及「執一廢百」了: 夫漁洋先生既不得不以杜、韓、蘇、黃為七言之正矣,因於初 唐諸作僅取數篇,曰:此其氣格高者……七言視五言,又開闊 矣。是以學人才人,各有放筆騁氣處。氣盛則言之短長、聲之 高下皆宜。先生又惡能執一以裁之?夫是以不得已而姑取短章
所選皆見其中,只是題目字眼上略有不同,如王選蘇軾〈楊惠之塑維摩像在天柱寺〉,翁 選作〈維摩像唐惠之塑在天柱寺〉;王選蘇軾〈郭倫〉,翁選作〈郭綸〉等。本文所據王 選版本為續修四庫全書補編本。 66 清‧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卷五,頁 1。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六期 也,為其騁之尚未極也。然而仁知見矣,浮沈判矣,真贗雜矣, 微乎危乎,不可以不慎也!原先生之意,初不謂謂壯浪馳騁者 非三昧也;顧其所以拈示微妙之處,則在此不在彼也。即先生 述前人之言曰:「不著一字,盡得風流」。此豈僅言短章乎?曰: 「羚羊挂角,無跡可求」。此豈僅言短章乎?知其不僅在此,而 姑舉此以為一隅先也,或有合於先生之意歟?凡錄十四家詩二 十六首,請吾學侶印證之。67 翁氏有了這個預設,將之廣泛推至王士禛詩論的各個面向,例如〈平仄論〉 的古詩聲律規則,翁方綱便反覆強調「不可泥」;又如三昧: 平實敍事者,三昧也;空際振奇者,亦三昧也;渾涵汪茫千彙 萬狀者,亦三昧也,此乃謂之萬法歸原也。若必專舉寂寥沖淡 者以為三昧,則何萬法之有哉?漁洋之識力無所不包;漁洋之 心眼抑別有在。即如後來空際振奇之作,無過元遺山。遺山奇 情健筆,揮斥八極,處處可作三昧參也。68 正是如此,翁方綱在卷三卷四的〈平仄舉隅〉便多舉杜、韓、蘇、黃之詩, 以之作為王士禛古詩平仄秘妙論之正調來分析;又,此卷雖云僅選王氏選本 之所曾選,但他所選的十四家是:鮑照(一首)、後魏無名氏(咸陽王歌一 首)、北齊無名氏(敕勒歌一首)、王維(二首)、王昌齡(一首)、李白(一 首)、杜甫(二首)、歐陽修(二首)、蘇軾(四首)、黃庭堅(二首)、晁沖 之(一首)、元好問(一首)、虞集(六首)、吳萊(一首),從「舉隅」數字 看,杜蘇黃元虞五家已有十五首,佔全卷選詩總數近六成,比起《唐賢三昧 集》主要選王維、孟浩然可謂大異。加上於杜甫〈丹青引〉、黃庭堅〈王充 道送水仙花五十枝欣然會心為之作詠〉詩後附有頗長按語,可知翁氏欲將此
67 同前註。 68 同前註,頁 4。
論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對「神韻」的解釋 數家歸入「神韻」一脈而刻意去自圓其說。這樣,「神韻」便有廣義和狹義 之分,廣義之「神韻」是「萬法歸原」之「原」,是詩之極致,是合乎天然 節拍的正調;狹義之「神韻」是「萬法」,是「各有極至」、「言各有當」69, 是從個別風格上達到極致。事實上,翁氏並不認為有兩種「神韻」,這只是 著眼點在「原」還是「萬法」上的分別而已。所以,翁氏便不住析解王士禛 所舉之隅,以拆解「神韻」內涵: 夫不得已而姑取短章也。70 吾窺先生之意,固不得不以李杜為詩家正軌也;而其沈思獨往 者,則獨在沖和淡遠一派。71 自嚴儀卿以不落言詮為詩家上乘,漁洋力宗其說,以為三昧在 此。72 此(蘇軾〈郭綸〉詩)在漁洋先生以為「羚羊挂角」之妙,而 東坡少年時特以無意偶然得之。73 大約漁洋所說三昧之理,不宜於道家鉛汞語,而宜於禪家語; 然又不盡如此,此所在乎善參活句者矣。74 他所做的是揭櫫「神韻」真境是可以從不同途徑登堂入室,這當然也是一種 舉隅;他所舉之隅是:溫柔敦厚、發抒詳實的杜詩〈丹青引〉是「神韻」; 表面發議論,實則唱嘆節族的歐陽修〈再和明妃曲〉是「不著一字之妙」;
69 鮑照〈代白紵舞歌辭〉後按語:「古人各有極至,豈敢有所軒輊?然而言各有當,願吾學 侶共質之。」同前註,頁 2。 70 同前註,頁 1。 71 同前註,頁 7-8。 72 同前註,頁 12。 73 同前註,頁 14。 74 同前註,頁 17。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六期 結構嚴密、詩料充實、黏脫互見的黃庭堅〈王充道送水仙花五十枝欣然會心 為之作詠〉及〈簡屐中南玉〉是「神韻」75;邊塞語如陸游〈得韓無咎書寄 使虜時宴東都驛中所作小闋〉當然亦是三昧76;善用故實、深厚無際而歸於 靜深澄澹的虞集詩,也是「從實地托出」「渾淪不可湊泊」的「真神韻」77。 門檻既寬,那豈不是什麼都可以是「神韻」﹖事實不然,這要從翁氏的 著名觀點「神韻即格調」來揣摩;這觀點正是在《小石帆亭著錄》提出的, 然後在後來的〈神韻論〉三篇、〈格調論〉三篇大力闡發的。翁方綱對「神 韻」的看法,於編訂《小石帆亭著錄》大致定型。他認為如果「是漁洋」而 「非李何」是有問題的,因為他們都自稱得詩之「神」而不是「貌」: 夫所謂氣格高者,以神乎﹖以貌乎﹖說者必曰以神,非以貌也。 然則有明李、何之徒,文必西漢,詩入盛唐、必杜者,亦曰以 神,非以貌也。吾安能執以為漁洋是而李、何非乎﹖78 若然這樣,那便是執一廢百,他接著說: 吾故曰:神韻者,格調之別名耳。雖然,究竟言之,則格調實 而神韻虛,格調呆而神韻活,格調有形而神韻無跡也。79 「神韻者,格調之別名」是在「執一廢百」的立場下說的,並不是說「神韻」 就是「格調」,不然他接下言二者之別便相當別扭了。但是,在卷末附文〈漁 洋詩髓論〉又有以下一段話:
75 同前註,頁 15-16。 76 本卷並無選此詩,但翁氏在晁沖之詩後按語提到他對此詩的看法。茲引此詩如下:「大樑 二月杏花開,錦衣公子乘傳來。桐陰滿第歸不得,金轡玲瓏上源驛。上源驛中搥畫鼓,漢 使作客胡作主。舞女不記宣和妝,廬兒盡能女真語。書來寄我宴時詞,歸鬢知添幾縷絲。 有志未須深感慨,築城會據拂雲祠。」陸游著,錢仲聯校注,《劍南詩稿》(上海:上海 古籍出版社,1985),卷四,頁 371。 77 清‧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卷五,頁 18-22。 78 同前註,頁 1。 79 同前註。
論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對「神韻」的解釋 二李言格調,而先生言神韻;格調化而為神韻,則千彙萬狀, 皆歸大冶,而豈傷於執一乎﹖80 「格調化而為神韻」可以理解成王士禛將「格調」變化成「神韻」的意思, 這樣去表示兩者的關係,在當時可說是相當創新。為什麼說王氏變化「格調」 而為「神韻」﹖這還要繼續細讀下去: 漁洋於五言言陶謝、言韋柳,而於七言乃言史、漢。昔東坡亦 教人熟讀《三百篇》及《楚騷》耳。然則由漁洋之精詣,可以 理性情,可以窮經史,此正是讀書汲古之蘊味。而所謂不涉理 路,不落言詮者,乃專對貌為唐賢之滯跡者言之。81 這便翁氏讀到的學習門徑。他指王士禛提出「不涉理路,不落言詮」是針對 貌襲唐詩者而言,不可一概而論;但在此之背後仍是「理性情」、「窮經史」 的精詣,是上文提到「萬法歸原」亦即廣義「神韻」的基礎。故: 其《鈔五七言》則《三百篇》之正路也;其《選萬首絕句》則 樂府之息壤也;其《三昧十選》則《十籤》之發凡也。82 王士禛的選本便是一條通往真正「神韻」或萬法之「原」的一條道路,是「正 路」、「息壤」、「發凡」,但絕不是唯一道路。所以,學者以何種態度去對待 「漁洋神韻」及他的選本便十分重要: 學者及此時熟復先生言詩之所以然,而加以精密考訂之功,從 此充實涵養,適於大道,殆庶幾矣!83 「言詩之所以然」便是由翁氏所界定的「舉隅」方法,「精密考訂之功」便
80 同前註,頁 24。 81 同前註。 82 同前註。 83 同前註。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六期 是從〈平仄論〉一直開示的自然音節細讀法,「涵養」便是前面提到的「經 史」、「性情」。從翁氏的邏輯來說,如果僅視〈平仄論〉為講平仄,是摸不 到王士禛詩髓的邊際,也會落入李何模放盛唐貌襲「格調」的一路。王氏「心 眼別有所在」,他不會不知這樣講詩會導致「李何格調」之流弊,所以便要 從古詩平仄之中,講到「自然音節」「正調」,亦即上文曾提過的:在技術層 面上提供理論前提。可是,王士禛這些選本的秘妙卻遭人誤讀,至少讓打著 「得漁洋不傳之祕」幌子的趙執信誤解了。於是翁氏便要「剔原抉委」地將 王氏之真正意思(詩髓)展示出來,他所用的方法便是「精密考訂之功」。 正是在這種方法下,讀者方能看到王氏如何化「格調」為「神韻」,方會理 解「格調實而神韻虛,格調呆而神韻活,格調有形而神韻無跡」;古詩平仄、 選本等都是為了完成這個目的所作的「舉隅」,如果抽離理論前提,那便只 會是「呆」、「實」、「有形」之「格調」而已;那我們便不難理解為何翁方綱 會執著論辯「律句」、「泥」、「紊」及「筋搖脈轉」等概念了。當然,在翁氏 而言,他所論辯的也只是「舉隅」罷了。 至於卷六的〈漁洋書目〉,則可作為參考書目看待。 差不多寫於同時(1792 年)的〈漁洋先生精華錄序〉可以作為以上所言 的註腳,其云: 且先生詩之精華當於何處覓之?在當時有謂先生祧唐祖宋者, 固非矣;其謂專主唐音者,亦有所未盡也;謂先生師韋、柳者, 似矣。顧何以選《三昧集》而不及韋、柳?又謂具體右丞,似 矣。又何以鈔《五言詩》不及右丞?是皆未足以盡之也。或曰: 讀先生詩當熟讀《史記》《漢書》,故以惠氏、金氏、徐氏諸箋 說,援據極博,而尚有補注者;然又舉司空表聖、嚴滄浪言詩 之旨,歸於妙悟,又若不假注釋者。此皆仁智各見,吾惡乎執
論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對「神韻」的解釋 一以求之﹖84 此序道出以一端言王士禛詩旨是很難滿足的(似而未盡),所以必需變換視 覺,從更本原的位置去觀察。《小石帆亭著錄》附加更上一層的理論解釋(「神 韻」)於技術層面(格調)之上便是如此。如此,翁氏論述下之「神韻」較 諸王士禛所言為闊,看上去亦較易把握,因為它有門徑可循,能夠具體指出 從詩之細微處(平仄)如何體現神韻(天然音節)。當然,這只是翁氏對王 氏神韻的一種詮釋而已,並不能把它看作王氏之定論。
六、結語
《小石帆亭著錄》是在讀者、即研讀層面上論述的,他的寫作目的並非 說明作古詩之法,而是讓讀者得知「漁洋詩髓」(即「神韻」)之所以然。所 以,我們不能將之視為古詩寫作指南來看待,也不能視之為「肌理說」的實 驗報告:因為它的焦點是「神韻」而不是「肌理」,縱使他用了被後來學者 歸納為「肌理說詩法」的說詩方法。知此則知翁氏並不以尋找古詩平仄規律 作為主要任務,而著重觀察古大家如何呈現「天然音節」,故在平仄規則上 是否周備及前後一致來評價《小石帆亭著論》是較難發現其意義的。85 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的開拓在於,將詩學的形式部分與形上部分接 軌,以扎實的方法去解釋抽象的概念。在這種論述下,形式便不僅屬於文學 作品的外在層面,它同時具備形上含義;亦即從平仄運用之中可以觀察「神 韻」。無疑,翁氏的論述有很大的游移性,只要是他所欣賞的大家(如杜、 韓、蘇),他們作品的平仄運用都可以「合理地」超越常規。這種預設經常84 清‧翁方綱,《復初齋文集》,卷三,頁 136-137。 85 蔣寅《王漁洋與康熙詩壇》「五、王漁洋與清代古詩聲調論」有討論翁氏的聲律論,並指 翁方綱在古詩規則出現矛盾時往往會以「不可一概而論」掩飾過去,由此提出「既然不可 一概而論,對規則的研究還有什麼意義呢?」的質疑。又稱翁氏的古詩聲調論研究缺乏規 則意識,而是致力於尋求古詩在聲調運用上的經驗和訣竅。見蔣寅,《王漁洋與康熙詩壇》, 頁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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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削弱了其論述的解釋能力。或許正因如此,我們幾乎看不到有人去繼 承這種解釋神韻的方法。從這層面看翁氏的論述,可以讓我們深思中國詩學 上形式的意義,但這已超出本文範疇,暫且不論。
論翁方綱《小石帆亭著錄》對「神韻」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