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 103 學年度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
公務人員行政管理知能碩士學分班第一期(委任升薦任)課程招生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國立中山大學辦理推廣服務工作實施辦 法」之規定辦理。
二、目的:為使政府機關具升官等訓練之公務人員,尤其未具公共行政背景者,可預先瞭解並修 習行政管理知能課程相關理論知識;並配合學術資源,提供公務人員多元學習機會,
以提升整體公務人力的專業素質,特與國家文官學院合作開設本課程。(以下簡稱本班) 三、招生對象:
1.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及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得有學士學 位者,和依有關教育部法令具備以同等學力報考研究所碩士班資格者。
2.以公務人員未來 3 年具有參加國家文官學院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等訓練(以下簡稱 委升薦訓練)資格者為主,並以未具公共行政背景人員為優先。
3.有意願學習行政管理相關課程者。
四、擬開設課程:
課程名稱 學分數 課程綱要
法律與公共事務 2 行政程序法與案例解析、行政救濟與案例解析、行政罰法與案例 解析等
五、招生人數:50 人,未達 20 人不開班。
六、課程師資:由本校專兼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授課,必要時得商請校外專業人士授課。
七、上課地點:中山大學管理學院(管 3015 教室)。
八、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 104 年 4 月 11 日(額滿即提前截止報名)。
九、上課日期:104 年 4 月 25 日~6 月 13 日(每週六)09:00-12:00;13:00-16:00 擇 6 個週末上課。
十、報名方式:以傳真、郵寄或親送方式將報名文件送至本所。
報名文件應具備:報名表及學歷(力)證明影本及 1 吋照片 2 張。
十一、聯絡方式:07-5252000 轉 4904 李助理、4903 胡助理
十二、聯絡地址:804 高雄巿鼓山區蓮海路 70 號(管 3050 辦公室)
十三、收費標準:
(一) 報名費:每學期新台幣 1,000 元整,報名繳費後概不退費。
學雜費:每學期新台幣 1,000 元整(不退費);學分費:每學分新台幣 4,000 元整。
(二) 退費標準:總上課時數未達 1/2 者,可退學分費 1/5,超過(含)1/2 者則不予退費。
十四、繳費方式:請上網下載繳費單(操作如附件說明)。
十五、學分抵免:通過各該科目評量方式者將取得該科學分。本所學分班學員修滿 24 學分者,考 取本所碩士班或碩士專班後,至多可申請抵免 18 學分;未修滿 24 學分者,以其 修習學分數總數之 1/2 為其申請抵免上限。
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公共事務管理碩士學分班
103 學年 公務人員行政管理知能碩士學分班第一期(委任升薦任)
報名表姓 名 性別 □男 □女
身份證字號 英文姓名
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通訊處
公司地址:□□□-□□(郵遞區號)
家裡地址:□□□-□□(郵遞區號)
聯絡電話 公:( ) 宅:( )
行動 電話 電子郵件信箱
最高學歷 民國 年 月 大學(學院) 科系(研究所)畢業 同等學歷:
服務機關 (現職)
機關 名稱
單位 職稱
一.國民身分證影本黏貼處(正面)
身份證字號務必清晰完整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黏貼處(背面)
* 填妥報名表後併同學歷(力)證件影本及 1 吋照片 2 張(電子檔也可),以傳真或郵寄方式送至本所。
(本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 請務必填寫常接收之電子郵件地址,因日後相關課程異動及各項通知會以電子郵件為主。
傳真電話:(07)525-4919 聯絡電話:(07)525-2000 轉 4904-4903
郵寄地址:高市 804 鼓山區蓮海路 70 號,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李麗敏或胡素萍助理收 e-mail:[email protected]
本所網址 Website: http://pam.nsys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