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年度教育部對各地方政府統合視導訪視紀錄表【國教署-原民特教組-藝教科】
縣市別: 訪視日期:104 年 月 日 訪視者:
訪視項目: 藝術教育重點業務
●縣市政府業務聯絡人
業務負責人 姓名 職稱 聯絡電話 手機號碼(若可,請填) E-Mail
一、國中小學藝術才能班辦理情形
【評分說明】1.整體等第評比標準:優等(90 分以上),甲等(80 以上,未滿 90 分),乙等(70 以上,未滿 80 分)、丙等(60 以上,未滿 70 分),丁等(未滿 60 分)。
2.得分採計至小數點以下 2 位,四捨五入。
3.凡未檢附佐證資料以致本部無法據以評分者,該項目本部得以 0 分計算。至佐證資料不齊全者或填報資料不實經查獲 者,本部亦得視情節輕重予以扣分。
一、 國中小學藝術才能班辦理情形
(100%)評鑑項目 評鑑細項 分數 自評 得分 填表說明 訪視結果說明
(一)
藝術才能 班是否依設立 標準辦理
(20)1.
有設立藝術才能班且設有 2 類以上班
別。
8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 設立標準第 6 條及第 10 條規定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 設立標準》頒布後成立之班級均具 設班計畫
(2)核設前聘請專家學者實地訪視,
並審慎評估之
2. 每班教師員額編制符合國民中學 每班應設置教師至少三人,國民 小學每班應設置教師至少二人。
凡資料不齊全者,本部得予扣分或不 給分。
2.
各班應設置藝術專長教師員額及運用 情形
。(1)無聘用專長教師:0 分
(2)有專長教師但聘用數不足每班 1 人:4 分 (3)國中專長教師聘用每班 1 人以上,國小專長
教師聘用每班 1 人以上,舞蹈班除外:8 分 12
(二)
藝術才能 班 學 生 鑑 定
(10)
1.組成具藝術才能學生之鑑定小組
4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 設立標準第 7 條規定。
2.提供鑑定小組組成相關資料及會 議紀錄。
凡資料不齊全者,本部得予扣分或不 給分。
2.小組成員中,教育行政人員及學校行
政人員代表人數合計不得超過半數
43.單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2(三)
3 年內進 行 督 導 訪 視情形
(30)1.
訂定訪視計畫
5 請藝術教育專家學者,對藝術才能班 提供指導及訪視,並檢附訪視計畫或 機制等相關資料及會議資料。2.
103 年有辦理督導業務。
4 3.近 3 年至少辦理 1 次訪視。
3評鑑項目 評鑑細項 分數 自評 得分 填表說明 訪視結果說明 4.
要求未獲抽訪學校,依訪視指標進行自
評,且自評資料均送教育局處據以撰寫 整體訪視分析報告。
4 凡資料不齊全或無相關獎懲措施
者,本部得予扣分或不給分。
5.
訪視小組就訪視結果撰寫總結報告且 內容包含整體訪視結果分析,縣市訪視 結果總結報告均由訪視小組召集人及 撰稿人簽名。
3
6.
各校訪視紀錄表均有各該校每位訪視 委員簽名,各校訪視紀錄表所載待改進 建議事項,涉及學校部分均個別函轉該 校作為改進依據。
3
7.
針對訪視績優學校及人員辦理公開表
揚及觀摩分享發表會。
48.
依據課程基準研擬具有學校發展特色
之藝術才能班課程。
4(四)
國民中小 學藝術才能班 103 年度預算 補助情形
(20)1.每年編列專款預算穩定成長 (1)無成長且為負成長:0 分
(2)符合 103 年度經費編列大於近 3 年預 算編列平均數:2 分
(3)符合 103 年度等於或大於 102 年度:
4 分
(4) 符合(103 年度)成長率達 5%或補助 預算達 500 萬以上:8 分
8
1.檢附 102 年度及 103 年度相關預算 書資料,並提供 102 年度及 103 年 度預算編列額度比較表。
2.若 103 年度經費編列大於近 3 年預 算編列平均數。請提供近 3 年度及 103 年度相關預算編列比較書面資 料。
3.依據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 鐘點費支給基準辦理
2.編列補助學校藝術才能班課程內外聘 兼任教及代課教師鐘點費。
(1)未依規定補助:0 分 (2)僅部分補助:3 分
(3)依規定補助並檢附資料:6 分
6
凡資料不齊全者,本部得予扣分或不 給分。
3.補助藝術才能班維修(護)、設備、展 演費
(1)未編列補助:0 分 (2)部分補助:4 分
(3)足額補助並檢附資料:6 分
6
(五)
藝才班相 關研習及填報
(20)
1.
藝術才能班資料填報作業 (1) 未填報:0 分
(2) 未依限填報:3 分 (3) 期限內完成填報:6 分
6
1.基於需要函請各校依 103 年度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促進中小學 藝術才能班優質發展」實施計畫填寫 資料,依限並確實上網填報。
2.配合本部推動美感教育相關活動。
3.落實以學習共同體引導藝術才能 班課程發展與品質保證之機制,確保 藝術才能班之優質
永續發展
1.
檢據相關佐證資料
2.
本部函請參加推動藝術才能班相關研 習總出席率
(1)均未出席:0
(2)有出席但出席率 50%以下:2 (3)出席率 50%至未達 80%:3 (4)出席率 80%以上未達 100%:5 (5)出席率達 100%:7
7
評鑑項目 評鑑細項 分數 自評 得分 填表說明 訪視結果說明 3.
規劃辦理藝術才能班課程教學相關研
習情形
(1)
無辦理課程教學相關研習:0 分
(2)
一學年辦理課程教學相關研習 1 次:3 分
(3)
一學年辦理課程教學相關研習 2 次:5 分
(4)
一學年辦理課程教學相關研習 3 次級 以上:7 分
7
凡資料不齊全者,本部得予扣分 或不給分。
小計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