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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張佳芬
電話:(03)3322101#7582 傳真:(03)3318446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3日 發文字號:桃教特字第104009546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0095461A00_ATTCH1.zip)
主旨:檢送「10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 適性輔導安置簡章」1份,請轉知相關教師、學生及家長知 悉,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標準作業手冊辦理。
二、本案亦可至下列網站下載:
(一)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https://www.aide.edu.tw/。
(二)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http://www2.elvs.chc.e du.tw/others/el311-2/。
(三)本局特殊教育科:http://www.tyc.edu.tw/ses/。
三、本案涉及學生升學,請貴校業務承辦人務必詳閱簡章,以 利後續相關作業之進行。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國中
副本:本市鑑輔會(東門國小) 2015-12-03
13:37:23
104000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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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 4_輔導室■■■■■■■104/12/03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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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