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科技校院二年制 技優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
甄審成績處理系統 操作說明會
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說明內容
壹、招生試務說明
貳、成績處理系統操作說明
參、問題與討論
壹、招生試務說明
一、甄審重要日程表
二、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及繳寄資料 三、指定項目甄審
四、甄審總成績核計、查詢及複查 五、甄審正、備取生名單公告
六、甄審正、備取複查 七、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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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甄審重要日程表
註:本表摘錄自簡章重要日程,詳細日程請參閱簡章。
日期 甄審 備註
105.4.21(星期四)10:00起 105.4.25(星期一)17:00止
報名資格(含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審查資 料上網登錄及繳寄本委員會
考生須先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後 才能進行網路報名及繳費
105.5.2(星期一)10:00 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優待 加分比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
105.5.2(星期一)10:00起
105.5.4(星期三)17:00止 網路報名【最多選擇5個校系(組)、學程】 請考生特別注意:105.5.4(星期 三)當日網路報名僅至17:00止;
跨行匯繳費至15:30止,ATM
(含網路ATM)繳費可至24:00 105.5.2(星期一)10:00起
105.5.4(星期三)24:00止 向本委員會繳費
105.5.6(星期五)前 向甄審校院繳費及寄送報名資料 郵戳為憑
105.5.12(星期四)起
105.5.18(星期三)止 各甄審校院進行指定項目甄審 依各校系(組)、學程規定時
間進行 105.5.20(星期五)10:00 本委員會網站提供考生查詢甄審總成績
105.5.25(星期三)10:00 各甄審校院網站公告甄審正、備取生名單
105.5.27(星期五)10:00起
105.5.31(星期二)17:00止 正取生、備取生至本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
保送錄取生及甄審正、備取生 均須至本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 志願序
105.6.7(星期二)10:00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放榜 本委員會網站公告並提供查詢
105.6.14(星期二)17:00前 報到截止 依各科技校院規定之報到時間
辦理
二、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及繳寄資料
1.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105.5.6(星期五)前 (1) 本委員會審查通過之低收入戶考生免繳。
(2) 本委員會審查通過之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60%。
(3) 其餘考生依各校於「附錄十二」中之規定繳交。
以購買中華郵政匯票方式繳付,受款人填寫報名甄審校院 全名。
2.繳寄資料給各甄審校院:105.5.6(星期五)前
(1)考生基本資料表。
(2)中華郵政匯票。
(3)書面審查資料:繳寄資料一律不退還。
三、指定項目甄審(1/2)
甄審通知
各甄審校院應於105.5.10(星期二)10:00前,在各校網站公 告舉行指定項目甄審時間(需要考生親自到場應試之各 甄審學校才會公告)及必須攜帶之證件、資料等資訊;
考生應於前述時間起至報名之甄審校院網站查詢(或電 話查詢),並依各校系(組)、學程所指定之時間前往 參加指定項目甄審。考生未依前述方式查詢而致未參加 指定項目甄審者,其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實施日期及方式
各甄審校院依據簡章規定之時間及實施方式自行辦理指 定項目甄審,其成績按各校系(組)、學程所訂之方式 處理。
三、指定項目甄審(2/2)
請各校配合於105.5.19(星期四)12:00前完成指定項目甄 審成績登錄及總成績計算。
1. 成績依各校系(組)、學程所定各指定項目甄審項目成績 之比例計算甄審總分,滿分為100分,四捨五入取至小數第 2位,但甄審項目成績計算過程小數不予去除,再依優待標 準規定給予加分優待後得到甄審總成績(四捨五入取至小 數第2位)。
2. 甄審總成績相同時,則按各校系(組)、學程之「同分參 酌順序」,依序比較考生成績,以決定錄取優先順序。
3. 本項甄審除技藝技能競賽優勝者及獲得技術士甲、乙級證 照者依規定予以加分優待外,對各類特種身分之甄審考生 均不予優待。
四、甄審總成績核計、查詢及複查(1/2)
請各校配合於105.5.23(星期一)17:00前,將複查異動結 果通知考生及函告本委員會。
四、甄審總成績核計、查詢及複查(2/2)
4.本委員會網站將於105.5.20(星期五)10:00起提供考生查詢甄審 總成績。考生應自行上網查詢,若未上網查詢致使甄審總成績複查 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5.各甄審校院另寄考生甄審總成績通知單,考生不得以未收到成績通 知單為理由,向甄審校院或本委員會要求給予複查補救。
6.考生對於甄審總成績有疑義者,應於105.5.23(星期一)12:00前 填妥簡章附錄十四「甄審總成績複查申請表」,傳真至各所報名之 甄審校院,並以電話向甄審校院確認已收到傳真,逾期或未依規定 之複查手續辦理者,概不受理。複查以1次為限,逾期或未依以上規 定之複查手續辦理者,概不受理。
五、甄審正、備取生名單公告
1. 各甄審校院依考生之甄審總成績高低決定錄取標準,並依 招生名額決定正取生,並得列備取生或不列備取生。
2. 如因甄審總成績相同,致使正取生人數超出招生名額時,
依所訂同分參酌順序擇優錄取。但甄審總成績相同且參酌 至最後1項仍相同時,各甄審校院得增額錄取,備取生遞補 時亦同。
3. 各甄審校院於105.5.25(星期三)10:00在各校網站公告甄審正 取生及備取生,考生亦可於當日10:00 起至本委員會網站 查詢甄審結果。考生應自行上網查詢,本委員會不另行書 面通知。考生如未上網查詢以致影響複查權益,其結果由 考生自行負責。
請各校配合於105.5.24(星期二)12:00前,於系統完成「甄審 結果作業確認」。
對於錄取正、備取有疑義者,應於105.5.26(星期四)12:00前填 妥簡章附錄十五「甄審正、備取複查申請表」,傳真至各甄審 校院,並以電話向各甄審校院確認已收到傳真,逾期或未依複 查手續規定辦理者,概不受理。
六、甄審正、備取複查
請各校配合於105.5.26(星期四)17:00前,將複查異動結果通 知考生及函告本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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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1/2)
就讀志願序網路登記時間:
105.5.27(星期五)10:00起至105.5.31(星期二)17:00止 對象:
技優保送錄取生
技優甄審正取生及備取生
注意事項:
1. 凡於規定時間內未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或雖有上網登記就 讀志願序但僅暫存未確定送出者,以未登記論,即喪失登 記資格及分發機會。
2. 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校系(組)、學程或1個以上校 系(組)、學程,亦須上網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本 委員會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者,始取得入學資格。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原則:
依各校系(組)、學程招生名額、錄取生(含保送錄取生 及甄審正取生、備取生名次)及考生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 進行分發作業。正取生確定可分發至該校系(組)、學程;
備取生則俟該校系(組)、學程正取生分發後之缺額進行遞 補分發,若無缺額則不予分發。將所有錄取生之正取校系 (組)、學程志願序先分發,剔除重複錄取的較不優先之志 願序後(僅保留重複錄取中之最優先的志願序),各校系(
組)、學程產生的缺額由備取生依序分發遞補。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公告
:
105.6.7(星期二)10:00公告於本委員會網站。
七、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2/2)
報到截止
:105.6.14(星期二)17:00前
1. 分發錄取生應依照所分發錄取學校規定之時間及地點報到(不可採電 話方式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甄審校院得直接 取消該分發錄取生入學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
2. 已辦理報到之分發錄取生如因故欲放棄技優入學錄取資格者,應先 填妥簡章附錄十七「已報到分發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於 105.6.14(星期二)17:00前傳真至所分發錄取學校,傳真後並請以電話 確認已收到傳真,再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所分發錄取學校,
始得參加105學年度其後各項入學招生。
3. 分發錄取生完成報到後,即不可再參加其後當學年度各科技大學、
技術學院大學部二年制或大學相關學系相當年級之招生;經發現重 複報到或報到後再參加各校之招生者,取消其本招生分發錄取及入 學資格。
八、報到(1/2)
八、報到(2/2)
4. 分發錄取生報到後,若無法依所錄取學校規定日期繳驗原就 讀學校之畢業證書時,須持有原就讀學校出具修滿總畢業學 分數(二專在80學分以上,五專在220學分以上)之歷年成績 單及修業證明書或同等學力證件正本,始可註冊入學,否則 取消其分發錄取及入學資格。
請各校配合於105.6.14(星期二)17:00前完成系統報到作業,
並於105.6.16(星期四)前向本委員會函告錄取生報到及未 報到名單。
貳、成績處理系統操作說明
【委員學校成績登錄系統】入口(1/2)
由本委員會網站點選「委員學校作業系統」再點選「委員學校成績登錄系統」。
【委員學校成績登錄系統】入口(2/2)
提醒:輸入帳號、密碼仍無法登入系統,可能原因為您的IP尚未允許存取二技技優入
【進入系統】(1/2)
請登錄「委員學校基本資料維護系統」所設定之各招生管道承辦人帳號、
密碼,並輸入驗證碼後,點選「登入」。
1
2
存取本會系統電腦資安防護建議
2
【進入系統】(2/2)
請先閱讀各階段 重要日程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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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出報名考生資料(excel格式)
匯出報名考生資料欄位說明:
1.甄審資格審查 2.甄審編號
3.身分證號 4.姓名
5.類別
6.競賽名稱 7.競賽名次 8.甄審校系
9.優待加分比例 10.住址
11.電話(日) 12.行動電話 13.考生Mail
14.緊急聯絡人姓名 15.緊急聯絡人電話
16.生日
17.繳費註記 18.畢業學校 19.畢業科別
1
2
【報名繳費及繳件作業】
可依系(組)、
學程或考生 甄審編號,
進行單一條 件或複合條 件查詢。
3
【指定項目成績輸入(總成績計算)】(1/3)
完成指定項目費用收費及繳件的考生,才可輸入指定項目成績。
1 2
3
【指定項目成績輸入(總成績計算)】(2/3)
甄審總分及甄 審總成績由系
統自動計算
1
請輸入甄審考 生指定項目與 同分參酌成績
2
選擇要登錄 之考生
1.系統會檢核出尚未完成指定項目成績輸入之考生。
2.完成各校系(組)、學程之指定項目成績輸入後,才可產生甄審總成績通知單。
3.請於105.5.19日12:00前完成指定項目輸入(總成績計算) ,並檢視所有已輸入 之成績 是否正確無誤。
【指定項目成績輸入(總成績計算)】(3/3)
【產生甄審總成績通知單】(1/2)
1
3 5
甄審總成績通知單郵寄方式可選限時掛號或限時專送。
4
6
2
【產生甄審總成績通知單】(2/2)
產出之個別考生 甄審總成績通知單
產出之系(科)、組學程考生甄審成績表
【甄審結果作業】(1/2)
1.操作步驟:(1)選擇系(組)、學程 (2)進行成績排名 (3)設定錄取標準,輸入錄取標準 分數或不設定錄取標準 (4)錄取正取生及備取生 (5)匯出甄審結果Excel。
2.甄審結果如需異動,請依以上步驟重新操作,即可更新甄審結果(正、備取生名單)。
8 1 6 7
5 4
3 2
1
9
不設定錄取 標準結果畫面
設定錄取標準 結果畫面
【甄審結果作業】(2/2)
【甄審結果作業確認】
3
此步驟一經
「確認」送出
1
【產生HTML榜單】
可選擇「不包含考生 姓名」或「包含考生 姓名」。
2
3
1
【產生HTML榜單】
HTML榜單畫面 點選「開啟舊檔」可
能會產生亂碼,建議
「儲存」於電腦後再 開啟。
【甄審結果列印】(1/3)
【甄審結果列印】(2/3)
請於105年5月26日前,列印 【錄取結果(依名次排序)全部】,將甄審錄取名單(含正 取生、備取生)用印後函送本委員會。
【甄審結果列印】(3/3)
考生身分證後5碼以*代替
請於105年 5月26日前,
列印 【錄 取結果(依 名次排序) 全部】,
將甄審錄 取名單(含 正取生、
備取生)用 印後函送 本委員會。
甄審結果考生名冊
( 依甄審編號排序
)列印畫面 甄審結果考生名冊( 依名次排序
)列印畫面
【分發錄取生報到登錄】報到登錄(1/2)
分發錄取生基本資料匯出欄位:
3
1.甄審資格審查是否通過 2.甄審編號
3.身分證號 4.姓名 5.報名類別 6.競賽名稱 7.競賽名次 8.甄審校系 9.優待加分比例 10.地址
11.電話 12.行動電話 13.考生Mail
14.緊急聯絡人姓名 15.緊急聯絡人電話 16.生日
1
2
3
【分發錄取生報到登錄】報到登錄(2/2)
1.系統預設皆為
「未報到」
狀態。
2.請點選考生報 到狀態。
【分發錄取生報到確認】
確定送出後,才可下載錄取報到及未報到名單
產生之保送相關名單 產生之甄審相關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