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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勵學獎學金」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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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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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朝陽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勵學獎學金」設置辦法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系務會議審議(105/08/17)

第一條 為鼓勵清寒學生努力向學,特設置朝陽科技大學「勵學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 學金)。

第二條 本獎學金之申請『每學年辦理一次』,申請人須於開學之日起二個月內,向朝陽 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申辦,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條 本獎學金提供朝陽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大學部日間部在學學生』申請,並委由 該系學生事務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決定之。

第四條 本獎學金申請人,應具備條件如下:

一、前學年成績平均分八十(含)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二分(含)以上(新生入學第 一學期不受此限)。

二、家境清寒(含失業家庭或家庭經濟困難)者。

三、立志向學,經導師推薦者。

第五條 本獎學金金額及分配如下所示。

項目 獎學金申請標準 獎學金 名額 備註 第一類 學業成績平均分達85 (含)以上

且操行成績82分(含)以上

10,000 元 3 若符合申請資格者未達三 名,其餘獎學金轉至第二類 發放.

第二類 學業成績平均分達80 (含)以上 且操行成績82分(含)以上

5,000 元 8 若 第 二 類 獎 學 金 未 發 放 完,則移至次學年發放 第三類 家境清寒者

(限大一新生)

5,000 元 4 須檢附清寒證明

第六條 申請人應檢送下列資料:

一、申請表一份。

二、前學年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

三、家庭情況之事實陳述。

四、導師訪談意見。

五、繳交系學會會費證明。

第七條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

朝陽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勵學獎學金」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學 號

學 制 系 級

四技 營建工程 系 年 班

聯絡電話

合庫帳號

(13 碼)

申請標準

下列各項條件皆須符合:

1.前學年成績平均分八十(含)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二分 (含)以上(新生入學第一學期不受此限) 。

2.家境清寒(含失業家庭或家庭經濟困難)者。

3.立志向學,經導師推薦者

檢附文件

前四項文件皆須檢備,並請依序排列後於左上角裝訂

□ 前學年成績證明書正本(大一新生免附)

家庭情況之事實陳述

導師訪談意見

繳交系學會會費證明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建工程系系辦 公室初審意見

營建工程系 學生事務委員會

複審結果

(3)

家庭情況之事實陳述

※請述明父母、家中兄弟姐妹職業狀況、家庭經濟狀況、本人就學情形及其 他特殊需助學之情形。

備註:

1.國字請用標楷體字型、大小為 12 2.英文及數字請用 Times New Roman。

(4)

導師訪談意見

導師簽名

年 月 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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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欄位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延伸接續,並請以 A4 格式紙張、標楷體 14 號字體繕打。本 表資料除紙本 1 份外,並請繳交 WORD

3.欄位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延伸接續,並請以 A4 格式紙張、標楷體 14 號字體繕打。本 表資料除紙本 1 份外,並請繳交 WORD

九、圖 說:本合約與施工說明書均具同等效力,如兩者間有抵觸時,乙方

1.國字請用標楷體字型、大小為 12 2.英文及數字請用 Times

1.國字請用標楷體字型、大小為 12 2.英文及數字請用 Times

1.國字請用標楷體字型、大小為 12 2.英文及數字請用 Times New

1.國字請用標楷體字型、大小為 12 2.英文及數字請用 Times

朝陽科技大學 資訊與通訊系. 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