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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說明 章節目次 釋重頌 卷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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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說明

本電子書以「CBETA 電子佛典集成 Version 2022.Q3」為資料 來源。

漢字呈現以 Unicode 3.0 為基礎,不在此範圍的字則採用組 字式表達。

梵文悉曇字及蘭札字均採用羅馬轉寫字,如無轉寫字則提供字 型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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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729 [cf. Nos. 262(25), 1728]

觀音義疏記卷第一

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釋疏二:初、釋題目,二:初、正釋題。義者宜也,謂解釋經文使 合宜也。又義理也,斯蓋智者入法華三昧,於觀行位中見第一義 理,以此義理解今經文。疏者,通意之辭。又音疎,即疏通、疏條 之義也。二、說記人。二、釋疏文,二:初、預分章段,二:初、

敘二家三段。此品既是讖師為北涼沮渠蒙遜別傳于世,故涼陳已來 講者甚眾,於是分節經文三段有異。二、「今師」下,示天台多 種,二:初、泛明多種分文。二、「若作」下,正依二段節目。

二、「就前」下,正釋經文,二:初、前問答,二:初、分科。

二、「一爾」下,隨釋,二:初:問,四:初、時節,二:初、釋 字義。二、「即是」下,明悉檀,二:初、別釋相,四:初、世 界。東方西方,隨機樂欲。二、「或可」下,為人。或有根性,聞 於前品已得世界,故云喜竟;今聞此品即生宿善。三、「或可」

下,對治。疑破解事屬於對治,疑破悟理屬第一義;今從解事,當 第三悉。四、「或可」下,第一義。二、土者,謂淨光莊嚴土。八 萬四千隨妙音者,此土華德及四萬二千天子,因彼菩薩來往得道。

今八萬發心,悟在觀音。二、「諸佛」下,總明悉。如來如鼓、四 機如桴,擊之有聲,聲不孤發。今乃四機扣佛之時也。

二、標人,二:初、釋別名,三:初、中道對小。此菩薩名由證中 立,中必不偏。今偏從無盡者,為對小乘是滅盡法,特彰中道性無 盡故。小乘盡智者,謂我見苦已、斷集已、證滅已、修道已。如是 念時,無漏智慧見明覺也。無生智者,謂我見苦已不復更見、斷集 已不復更斷、盡證已不復更證、修道已不復更修。如是念時,無漏 智慧見明覺也。二、「又云」下,三諦明圓,二:初、總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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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品」下,別示,三:初、圓空無盡。揀析示體故,云即色是 空。應知體空通衍三教,通則但體生死即空,此偏空也。別圓能體 涅槃亦空,此中空也。離邊屬別,即邊屬圓。今在圓也,圓中名 空,此空無盡。二、「又大」下,圓假無盡,二:初、引經示相,

三:初、大集約八十明假,二:初、本土所修。此是妙假,具於三 觀。不滅故假、不生故空、不出故中,蓋不流出二邊故也。此觀觀 佛,具觀三身,至分證位名為見佛。一切佛法無不現前,且舉六度 耳。二、「身子」下,依法立字,二:初、身子問。二、菩薩答。

具彰願行,願行無盡名於此立。因緣果報即依苦集立誓,因緣集 也、果報苦也。為一切等依滅立誓,以一切智及五分等佛果法故。

「眾生性」下,依道立誓,以順法性教化眾生知道法故。皆云發 心,知是立誓。「又檀」下,依誓立行,萬行皆為檀等攝也。稱波 羅蜜行,到果也。若願若行皆無作故,方得無盡。「凡八」下,結 上願行皆即法界,是故皆含一切佛法。二、「又淨」下,淨名就二 諦明假。有為是俗可盡之法,無為是真不可盡法。小乘智淺,盡於 有為、住於無為,故歸灰斷。圓人觀俗即是妙有,故行萬行;觀真 能達不空之真,是故不住三無為坑。是故二諦皆是常住不思議假,

故名無盡。三、華嚴約十藏明假。新經二十〈十無盡藏品〉云「菩 薩有十種藏,三世諸佛皆說。所謂信藏、戒藏、慚藏、愧藏、聞 藏、施藏、慧藏、念藏、持藏、辯藏。」乃至云「此十種無盡藏,

有十種無盡,令諸菩薩究竟菩提。何等為十?饒益一切眾生故;以 本願善迴向故;一切劫無斷絕故;盡虛空界悉開悟心無限故;迴向 有為而不著故;一念境界一切法無盡故;大願心無變異故;善攝取 諸陀羅尼故;一切諸佛所護念故;了一切法皆如幻故。是為十種無 盡法,能令一切世間所作皆得究竟無盡大藏。」二、「如此」下,

結經明假。三、「又如」下,圓中無盡,二:初、引經示相,四:

初、《勝鬘》約佛法明中,以一切法皆佛法故。法無不中,中故常 住,常住故無盡。二、《大品》約法界明中。法界體是大總相故,

諸法皆趣。如提綱領,毛目悉歸。造境皆中,何法非總?今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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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蓋為釋經。意為法界,理必雙非。名無盡者,名偏意圓,故例 真常實無邊倒。今釋無盡,上下皆然。三、《淨名》示即邊是中。

空有當體皆是圓中,中性不改,豈可有盡?此之無盡蕩二邊情,是 故能空盡與不盡。「故知」下,結成圓中是真無盡。四、《大品》

明諸法皆中,修惡全體是性惡故。十二因緣及以五陰,一一如空常 住周遍。非當宗義,此文莫銷。二、「如此」下,結經明中。三、

「通達」下,從德立名,二:初、正立名。能達之意從所達法得無 盡名。學者須了意即三諦,無別所達,能達亦無,若其不然非無盡 意。二、「亦名」下,例諸法。心智五陰及一切法既即三諦,故皆 得立無盡之名。二、「菩薩」下,釋通名,三:初、對梵翻名。

二、約華釋義,二:初、釋眾生,二:初、通明因果。能生實法,

所生假人。始自凡人訖尊極人,莫不從於眾法而生。二、別明菩 薩。從於無盡眾行而生,故曰眾生。二、「發心」下,釋餘字。又 約上求下化而釋。前以眾行生己假人,今以道法成他眾生。三、廣 釋如別。

三、敬儀,二:初、分經。二、「起者」下,隨釋,三:初、釋 起,二:初、事釋。禮即《曲禮》,彼云:請業則起,請益則起。

鄭氏注云:尊師重道也。起,若今摳衣前請也。業,謂篇卷也。

益,謂受說不了,欲師更明說之。今無盡意欲請觀音利他之業,欲 益己心菩薩之行,故從座而起。二、觀釋,三:初、約空論起。文 有二意:初、明空觀不著諸法,次、明空觀自不著空,故名為起。

二、「又菩」下,約假論起。即不起滅定現諸威儀也。三、「又 中」下,約中論起。中道遮照皆絕待對,故起不起無非中實。即遮 之照名不起之起,此起自能起發中實,亦能令他起發中實。二、

「偏袒」下,釋袒,二:初、事釋,二:初、約西土。二、「此 方」下,約此方。言須賈謝張儀者,合云張祿,字之誤也。元是范 睢,魏人也。初仕魏,與中大夫須賈使於齊。齊以睢為賢,私賞金 璧及牛酒,須賈嫉而怒之。使還,讒睢於魏相魏齊云:「范睢以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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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事告齊。」魏齊大怒,拉脅折齒遭簀卷棄之廁中。睢不死,求守 圊者出之。睢既得免,易姓名曰張祿,隨秦使王稽入秦見昭王。昭 王悅之,拜為客卿,稍遷左丞相。後須賈為秦使,睢乃微服而出杖 於路。賈見而大驚,問睢曰:「復說於秦乎?」睢曰:「逃亡之人 免死而已,何敢說秦乎?」又問睢曰:「秦相張君子知之乎?」睢 曰:「主人公亦得接近。」賈曰:「今欲因子請謁張君。」於是同 詣。下車,守門者驚起正色,賈疑之。睢入而不出。賈問門人,知 是秦相,失色戰懼,脫冠肉袒請入謝罪。睢乃數而恕之。及賈使 還,睢曰:「為我報魏君,令斬魏齊;不然我將圖魏矣。」魏齊後 乃自縊,魏王斬首送秦。二、觀解。以事表理既成法門,可以修觀 故名觀解。三、釋合掌,二:初、釋合掌,二:初、事釋。二、觀 解,二:初、表權實。昔分今合,順部表觀。百界一念,權實䐇 然。二、「又五」下,表事理迷殊悟合。法性五陰凡聖豈殊,但聖 出纏、眾生在染,染中性陰起生死陰以為能感,故使聖人出纏實陰 起於權陰而為能應。感若復性,應則歸真,故以兩掌表今方合,欲 令行人即觀事陰合於性陰。二、釋向佛。文唯觀解,而有二意:

初、直明向佛。次、兼合掌明向義。

四、正發問,二:初、分文立意,三:初、帶總分節。二、「大 經」下,問答功德。三、「釋論」下,簡示今問。二、「世尊」

下,依文釋義,三:初、釋稱歎。二、「觀世」下,釋所問。三、

「何因」下,釋正問,二:初、問能成因緣,二:初、別取境智。

境是機感,智即聖應,感應名局,因緣則通。二、「若就」下,互 通凡聖。因親緣疎,互論因發、互論緣助。二、「名觀」下,問所 成名號。因緣是實法,名號是假人,攬實成假也。二、佛答,二:

初、分科。二、「數者」下,隨釋,三:初、總答,二:初、貼 文,二:初、明機,四:初、標人數,二:初、舉多數,三:初、

牒經略示。經文所舉百千萬億、非謂十界共有此數、蓋指一業有如 許人。二、「如一」下,同受一苦。以苦驗人,知同一業。若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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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那得同受一品苦邪?三、「將此」下,以例諸趣。二、「所 以」下,明多意。凡地發心尚能遍攝,果中濟物豈有所遺?境眾等 者,機薪若多,應火必盛。二、遭苦,二:初、成上義顯無量,

二:初、以別業該同受。上言百千是同業者共受一苦,今言諸苦即 是有諸百千萬億。二、「用此」下,以此意歷十界。界界有諸百千 萬億,《華嚴》明數極至不可說不可說。二、「今言」下,對別答 彰遍該,二:初、明總答。文略意廣。上明諸苦實遍十界,苦由惑 業,即顯能脫十界三障,廣豈過此?二、後別答。文廣意狹,別答 七難。約觀行解始通三乘,今之總答文該十界。三、聞名,二:

初、遭苦聞名共作機。由過現惡故遭諸苦,復由二世之善而得聞 名。《妙玄》云「從闡提起改悔心,上至等覺皆有善惡相帶為 機。」二、「聞有」下,四、聞三慧俱能感,二:初、釋相,二:

初、別指四教四聞。三藏能聞所聞皆是實有,通教即空,別教即 假,圓知能所皆是法界。聞既有四,思修亦然。故《大本疏》解我 聞,有聞聞、聞不聞、不聞聞、不聞不聞。二、「若能」下,正示 圓教三慧。前三聞慧不得圓聞,圓教聞慧四種遍達。達四皆是不聞 不聞,即聞而思何依何著?二慧導行、一心稱名,名圓修慧。二、

「此文」下,結示。四、稱號,二:初、牒示事理。二、「若用」

下,各示稱念,二:初、事,二:初、明一心。有相續一心、有數 息一心。二、明稱名。今文但稱所歸之名,未稱能歸之辭,故是略 非廣。二、理,二:初、明一心。心有生滅,不名為一。今達心性 非四句生,既本不生亦復無滅,乃名一心。然立一心,對他成二。

若無一無心則無諸無法,畢竟叵得,名理一心。言達此心者,即是 體達事中一心。二、「知聲」下,明稱名。既達心空,從心所生一 切皆空,故令聲響能稱所稱皆非生滅,故曰理稱。事未必理,理必 具事。以此為因,安不感聖?二、明應,二:初、分科。二、「應 有」下,隨釋,二:初、明應相,二:初、判偏圓益相。三教作意 應不一時,圓任運應一時普遍。二、「眾機」下,明機應速相。觀 音應赴心內眾生,眾生機感心內觀音,若不然者,不遍不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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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得」下,明解脫,二:初、約多機顯圓應。故前釋人數云此舉 眾境機多以顯觀深應大。二、「或時」下,約三速再貼文。經云觀 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如何觀之能令眾苦普皆解脫?說 聽之者宜善思之。二、「問十」下,料簡,二:初、明十界機應俱 時遍,二:初、以多機差別難。二、「答譬」下,以四事圓普答,

五:初、以四喻示。二、「菩薩」下,約四法合。三、「安樂」

下,引此經證。智慧寶藏,證財智二。四、「又如」下,又三喻 顯。五、「又是」下,示三昧力。中道為王,統攝二諦,一心圓 入,十益普霑。觀音入此三昧,即是遍入一切眾生心性,常以三昧 之力與其十番之益。但由機感親疎,致使利益深淺。王三昧在《妙 玄》第四十,益在第六。二、「問一」下,明一心事理立能感,

二:初、久稱無効問。二、散心乖法答。若能一心稱於事理,其猶 形對影生、聲騰響答。第二、別答,二:初、分科敘意,二:初、

分科。二、敘意,二:初、敘他師意,三,初、立三機,三:初、

「有人」下,定三業前後。二、「通論」下,論三機與拔。免難是 除果,離毒是除因,得子是與樂。三、敘三番料揀,三:初問:那 忽與樂者?古以得子為樂故也。答云:少分與樂,不礙悲門。二 問:禮拜乞子示求樂果,何不令求戒善等業為樂因邪?答:樂果稱 意,可引人求修因勤苦,非引接法。其文在後者,十九說法廣示修 因也。三問并答可見。二、「有人」下,立七難,二:初、明雙 隻。鬼開去來者,去謂飄墮其國,來謂到此惱人。王論輕重者,被 害則重,檢繫則輕。體則是五,開則成七。二、明次第。鬼王相間 者,三鬼國難、四臨害難、五來惱難、六枷鎖難,三四相比,鬼難 在海國則重、王難在城邑似輕;四五相比,王難或死故重、鬼惱或 不死故輕。各論輕重故云相似,乃相間也。三、「有師」下,立八 難,二:初、一師立;二、一師破。二、「今明」下,明今師意,

二:初、明三機,二:初、斥他非,二:初、斥情卜聖應;二、

「今不」下,斥悲門與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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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今言」下,明今意,二:初、隨世立次。此娑婆國,聲為佛 事,口機為初。意根冥密,起必先身。身業麁顯,後心而動,三業 之次豈不然乎?二、「若尋」下,聖應無謀。且隨世俗立次如前,

據聖無謀即扣即應。二、「他既」下,明七難,二:初、明次第,

二:初、且一往立次。從重至輕,一往次第。二、「至如」下,誡 不可定執。二、「問諸」下,明所表,二:初、以難多唯七責。

二、「答此」下,以七難表六答,二:初、正示表意,二:初、通 明七六。經明七難,不止在事,故約觀釋通亘三乘。若無所表不能 該深,故約七難以表六種。外水火風表內三種,刀鎖堅礙表內地 種,王等有情可表識種。大千世界雖非正難,是難所依,可表內 空。二、「云何」下,別示空識,二:初、明表相。二、「空為」

下,明為難,二:初、空。雖非正難,而是難由。若論觀行,亦為 所觀二識。識起愛見,必該通別二種愛見。二、「所以」下,結示 唯七意。二、「一火」下,依義釋文,三:初、口機,二:初、明 七難,七:初、火難,二:初、科意,三:初、節經文;二、「上 總」下,敘經意;三、「釋諸」下,列義門。二、「貼文」下,隨 釋,三:初、貼文,四:初、持名,二:初、釋文義,二:初、釋 持名。秉持屬口者,《大論》云「出入息是身行,覺觀是口行,受 為心行。」秉持之心既是覺觀,故屬口業。二、釋若有。挑字去 聲,不定貌也。二、「餘皆」下,明先後,二:初、敘古。謂是互 出,其義不然。二、今釋,三:初、約義釋。二、「如慈」下,引 事勸,二:初、引事證。此是男子名慈童女,鬻薪養母督於孝誠,

後欲涉海,母抱其足不欲兒去,違母掣身絕母一髮。海上失伴,入 諸寶城,多歲受樂,行孝報也。後入鐵城,火輪著頂,絕髮之報;

若專行孝,不遭火輪。二、「行人」下,勸憶持。三、「火難」

下,約重結二遭苦三應。四、「威神」下,結。二、「次約」下,

舉事,二:初、示二人著傳。二、「其傳」下,舉四人免難。三、

「就觀」下,觀釋,三:初、通標列。報是事火,眼見身覺。業與 煩惱但有燒義,令世善業及三觀壞故名為火,是以稱為就觀行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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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三觀所對唯在煩惱,縱兼遠障只至於業,事相火等全不妨觀,

何得果報預觀釋邪?

答:經列七難,止在人中。智者深窮,救難之功在王三昧,即二十 五有真常我性,觀音證已,乃能遍拔眾生之苦。於一一有十番破 障,令與我性究竟冥一,方盡大士拔苦之用。然十番破不出三障,

若盡理說,於一一番皆破三障,今欲易解從增勝說。報且在事,業 屬有漏,唯惑至極。觀音修習王三昧,時,具有弘誓拔於法界三障 之苦。故今眾生三障苦逼,一心稱名皆得解脫。其義若此,豈得不 論果報火等。應知吾祖說觀世音圓修三昧,圓發僧那、圓入法門、

圓救諸難,意令行人倣之修入。所列三障,豈獨即今修觀之境,亦 是將來所拔之苦。故知具示七難淺深,正論觀行始末之相也。

二、「果報」下,示分劑。報業煩惱,始自博地終至等覺,皆具此 三,故《輔行》明分段土至實報土各有三道。分段三道,謂見思惑 為煩惱道,煩惱潤業名為業道,感界內生名為苦道。方便三道,謂 塵沙惑為煩惱道,以無漏業名為業道,變易生死名為苦道。實報三 道,謂無明惑為煩惱道,非漏非無漏業為業道,彼土變易名為苦 道。今從增勝而說,故約事火而為果報只至初禪,輪迴之因以為業 火故至有頂。三觀所破方名煩惱,故通三乘。下去諸難,其意準 此。三、「果報火難」下,隨次釋,三:初、果報火,二:初、遭 難,三:初、通明處;二、「如阿」下,別示相;三,「凡一」下 總結數。四趣四洲六天初禪,若加梵王合云十六,同在初禪且云十 五。二、「持是」下,感應,二:初、機成獲脫。二、「直就」

下,指數斥局。直就果報地上清涼,驗於舊解所失者眾。因華已去 丸番破有,他不聞名。二、「次明」下,惡業火,二:初、遭難。

二初明修因。上之所明於現報上求免苦厄安其果身。今所論者,修 行戒善及八地定,求於未來人天樂果。二、「多為」下,明遭火,

三:初、釋相。宿習破戒、十惡業等,於修持時起作障難,使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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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善業不成,名為被燒。有頂等者,然有漏善極非想定非惡業火,

無所有下即為惡業。且欲示於惡通三界,故引之耳。二、「術婆」

下,引證,二:初、引事。術婆伽婬欲熾盛火起燒身,此即業火能 生事火,驗三種火其性不別。二、「金光」下,引經。三、「能 破」下,被燒。上升之善既為所焚,乃隨惡業牽墮於下。二、「若 能」下,感應,三:初、成機得脫。二、「故請」下,引消伏證。

梵行者,淨行也,謂大小諸戒是三乘之人清淨之行。十惡是能破,

梵行是所破。三、「由斯」下,用此文結。三、煩惱火,二:初、

就機應解釋,二:初、明偏圓機感,二:初、別釋二:初、約聲聞 廣示。見思之因、分段之果,四心流動、三相遷移,名為火宅。競 共推排爭出此宅,若非一心稱觀世音,或當墮落為火所燒。此教觀 音身在此岸、度人彼岸,故令聲聞得二涅槃。二、「次明」下,例 餘位俱機。劑於通教見思為火,別教正以塵沙為火,圓教初後無明 為火。上之二土通名變易。未能伏斷無明惑者名鈍根人,若能伏斷 稱利根人。伏在方便,斷窮實報。二、「凡有」下,總示,二:

初、修觀被燒。唯除求離果報火者,戒善已上皆名修道,故云九 番。並為五住惑火燒者,修因禪定,亦被愛惑三住所燒,況三毒業 見思通攝。二、「稱觀」下,稱名得脫。各依本法而修一心及以稱 號,若成機者無不得脫。

二、「問菩」下,明漸頓慈悲,二:初、問起。如上所明二十五有 三障苦難,十番令脫。未知大士修何方便、證何法門,得如是力?

二、「答菩」下,釋出,二:初、略示。二、「所以」下,廣釋,

二:初、明漸次、二:初、修觀本誓,三:初、果報慈悲。既於元 始發菩提心,凡曰見聞終期濟拔。二、「受持」下,修因慈悲。略 云禁戒,須兼根本十二門禪,以其業火皆能壞故。三、「修無」

下,無漏慈悲,二:初、事定。若據根本,味禪之外有根本淨禪,

謂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禪,此等亦帶無漏,能滅煩惱。今但從觀 骨光等為無漏者,蓋取出世事禪之中有火名者辯其觀相。此乃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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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之火,滅見思之火。然事禪有四,即觀、練、熏、修,觀謂九 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練謂九次第定;熏謂師子奮迅三 昧;修謂超越三昧。今於四中但舉觀禪中三不引八背者,以八背中 無火名故,蓋隨便也。初云白骨流光者,即九想中於第八白骨修八 色流光。言八色者,見地色如黃白淨潔之地,見水色如深淵清澄之 水,見火色如無煙清淨之火,見風色如無塵逈淨之風,見青色如金 精山,見黃色如薝蔔華,見赤色如春期霞,見白色如珂貝雪,見色 分明而無質礙。八勝處者,一內有色相外觀色少、二內有色相外觀 色多、三內無色相內觀色少、四內無色相外觀色多,此四句末皆云 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五地勝處、六水勝處、七火勝處、八風 勝處,此於緣中轉變自在,觀心淳熟勝前八色故也。十一切處者,

一青一切處、二黃一切處、三赤一切處、四白一切處、五地一切 處、六水一切處、七火一切處、八風一切處、九空一切處、十識一 切處。此於所觀普遍,即觀禪成就也。二、「又觀」下,三觀。諸 火者,報、業、煩惱及事定中火,皆是三觀所觀境也,此境緣生 故。先即空、次假、後中,故成別觀。節節慈悲,誓拔報業及三惑 火。二、「今住」下,熏心起應,二:初、乘誓赴難,三:初、真 悲妙力。即是隣極,同體慈悲冥熏眾生,令成機感垂應拔苦。二、

「若事」下,眾機關誓。眾生若起三種火時,與本菩薩所起無殊,

故關分果之悲,以答因中之誓。肇師云:「發僧那於始心,終大悲 以赴難。」三、「若眾」下,一時普救。別教雖則修有次第,證必 圓融,故十種機能一時應。二、「如華」下,引經證成,二:初、

引經。

問:今家判《華嚴》善財未見彌勒文殊已前,皆是別教歷別法門。

今文既云此火山者,名為無盡法門,若入此門能知諸法。此門豈非 圓融義邪?

(14)

答:此唯於火法門中能知諸法,不能於餘法門知諸法故。以彼經云

「我唯知此一法門」,故知仍是教道之說。

若爾,此之三昧住何諦理、破何等惑?

答:既云無盡法門,又云能知諸法,即是中道三昧破無明惑。故

《釋籤》明善財若於知識得實相三昧,則破障中微細無明,多分並 約教道不融破無明惑(上皆釋籤)。二、「舉彼」下,結示。觀音若是 別教救於煩惱火者,即如方便命婆羅門所修之相也。十番利益者,

乃是通結前來三番慈悲。二、「次明」下,明圓頓,二:初、明本 修圓觀慈悲。初心觀火不思議境,即一火門具三千法。雖皆互遍相 相分明,即於此境發菩提心,誓拔眾生三障火難,誓與眾生三種火 樂。二、「若法」下,明入位法界機應,二:初、釋,三:初、無 謀而應。圓修圓證,以圓誓願。熏圓力用,不動一心,救十火難。

二、「雖無」下,不分而分。圓普之悲,徹底而拔實非前後,淺深 應之但就機感。三障分齊對二十五王三昧力;自成多少免果報火,

當於十五王三昧力;修有漏善免惡業火,當二十四王三昧力。關何 一邪?若除惡業不用非想,若成善因不用地獄,以地獄因無成就 故,非想之因無破除故。故修因惡業極上極下互論,不用一三昧 也。二乘已去至圓入中,節節皆用二十五有王三昧力。三雖應下,

入而不入,雖入諸有三障之火,以其體了即空假中故,無相可得,

何有能燒及所燒邪?二、「菩薩」下,結。二、「常途」下,示己 他得失。如幻三昧破閻浮有,具論十番。他師唯知果報一益,故云 少分。

二、水難,二:初、列義門。二、「貼文」下,隨門釋,三:初、

貼文,二:初、科經。二、「問何」下,釋義,三:初、遭水,

二:初、問。二、答,二:初、就水難答。二、「火難」下,對火 難答。二、稱名。三、「水論」下,蒙應。二、引證。三、觀釋,

二:初、列三水。從增勝意,同前火難。二、「如地」下,釋三

(15)

水,三:初、果報,二:初、遭難。二、「是時」下,機應。二、

「次惡」下,惡業,二:初、遭難。放捨浮囊等者,《大經》云

「如人帶持浮囊欲度大海。有一羅剎乞此浮囊,初則全乞,其人不 與。次乞其半,次乞三分之一,次次乞手許,後乞微塵許。其人念 言:『若與塵許,氣當漸出。何由度海?』故悉不與。護持禁戒亦 復如是。常有煩惱羅剎令人破戒,若破根本如全與,破僧殘如半 與,破捨墮如與三分之一,破波夜提如與手許,破突吉羅如與塵 許。所破雖少,若不發露則不能度生死彼岸。菩薩護持重禁及突吉 羅等無差別。」今明惡業,故言放捨。二、「若能」下,機應。

三、煩惱,二:初、明機,二:初、論惑水,二:初、通。明諸有 水,菩薩香象足雖到底,若未達岸寧免被漂。緣覺觀集而為初門,

故云愛水增長諸有。二、「二乘」下,別示四教機,二:初、示聲 聞;二、「次支」下,例諸位。支佛修行不立分果,深觀緣起久種 三多,福慧既隆預侵二習,雖未發真,四流莫動,名得淺處,頓證 極果安到彼岸。通教菩薩正盡得淺,習盡到岸,變易二土同以別惑 而為中流,上品寂光方為彼岸。二、「復次」下,示四流。常途四 流只是界內之惑,今取別惑方名無明,故知即與五住無異,但合色 愛及無色愛為一有流耳。二、「菩薩」下,明應。前之十番各有修 相,皆所被機求脫之事;今說本觀二種修相,皆是觀音垂應之本。

二、初通示二觀慈悲。兼別觀者,略有二意:一者此教初心立行雖 依漸次,以知中實後心,能證王三昧故;二者欲以歷別之相,顯於 圓融一念具故。摩訶止觀十乘之初,先明次第,顯不次故。今釋此 品,本觀皆兩,有茲二意。二、「所以」下,別明三昧漸頓,二:

初、漸,二,初、漸修。元始發心,上求下化。水光三昧,即觀白 骨八色流光中一色也。水勝處等,例如火難中說。二、「今成」

下,頓應,二:初、乘誓赴難。漸修頓證,常鑑法界。十番機緣三 障水漂,對於因中節節誓願,令彼一切皆得解脫。二、「如華」

下,引經證成,二:初、證。託於事海,觀三障海。十二年者,十 二緣也。漸漸轉深見海十德,十觀成也。生大蓮華,顯妙境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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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莊嚴者,具妙力用也。有佛相好,常見盧舍那也。申右手者,權 智應也。摩我頂者,實智感也。即以感應道交彰,始本分合也。說

《普眼經》者,分得果法也。一日所受至不能得盡者,一念心塵顯 大千經卷也。二、「當知」下,結。既如阿字具一切義,應知亦是 中道法門。但帶教道,唯知此一耳。二、「復次」下,頓,二:初 頓修十界趣水者,水為法界,攝諸法盡,故言趣也。既立能趣及以 所趣,故當俗諦。水尚等者,所趣之水全體是性,無相可得,無所 趣故那有能趣?能所俱空名為真諦。云何等者,水尚叵得,則無有 趣。有趣既絕,不趣自忘,即以雙非顯於中道。此之三諦同一法 性,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不思議諦也。二、「如此」下,頓應,

二:初、明不應而應。《大經》云「慈若有無非有非無名如來 慈」,豈非三諦起慈悲邪?前總難中,十界眾生受苦稱名,菩薩即 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不觀十界即空假中,那得一時離於眾苦?良 以三諦是生本性亦聖果源,無有二體,故同體悲方能圓拔。二、明 不分而分。大意同前火難中說,今以四流對諸位難。四教入空離於 有流,等於見欲二流也。假於有流無染濕者,假雖彼空亦不著有,

以雙流故。應知假顯,空亦彌著,名平等觀,義在於斯。中破無 明,如常所說。

觀音義疏記卷第一

(17)

觀音義疏記卷第二

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三、羅剎難,二;初、列義門。二、隨門釋,三:初、貼文,二:

初、科經。二、「人數」下,隨釋,二:初:明難,五:初、舉 數,二,初、釋人數。若百若千或萬或億,以其泛海必乘大舶,故 云結伴不可獨往。二、「賢愚」下,明入海。二、「次遭」下,難 由,三:初、正釋難由,二:初、證風非證難。以古師足風為八 難,故據結文但成鬼難。二、「難由」下,推。風是難由,若展轉 推之,皆是難由。於諸由中,風由最切,是故經文特言風耳。二、

「七寶」下,追釋寶物,二:初、分真偽;二、示似真。三、「黑 風」下,更釋風相,二:初、他解,三:初、舊師立;二、「有 人」下,他人彈;三、「今還」下,今例難。二、「請觀」下,今 釋,二:初、經明風色;二、「風加」下,風黑怖甚。三、「羅 剎」下,遭苦。羅剎鬼者,本毘沙門天王所管。有其二部:一曰夜 叉,捷疾鬼也;二曰羅剎,食人鬼也。遍在諸處,然其本居海外有 國。或人飄往其國,或鬼來此惱人,皆由惡因相關故也。四、「一 人」下,明機。五、明應。二、「何意」下,結名。二、約事。

三、觀釋,二:初、明風義不局世界中風,果報風也。黑業名風,

至失人道善寶,皆惡業風也。失無漏財,煩惱風也。以下第五又明 鬼難,具明三障惡鬼之義故。今觀行且從難由風義。而示欲於六 種,明別圓觀即是一切觀境之式。二、「從地」下,釋風通三障,

三:初、果報,二:初、遭苦,二:初、上至三禪。二、「如僧」

下,下遍諸趣。僧護比丘明四阿含,為眾知識。五百商人入海採 寶,來就世尊,請此比丘船中說法。佛知有益,許之令去。船還海 岸,登陸而行,夜宿樹下。商人早發,忘喚比丘,因茲失伴,獨行 山林。見僧伽藍比丘住處,若飲食、若房舍、若溫室、若園林、若 田地、若受用,皆是苦具,日夜之間受種種苦,有百餘條。僧護問

(18)

故,皆答云:「當還問佛,自當知之。」既至佛所,具陳所見。佛 皆答之,悉是比丘破諸禁戒,毀壞常住侵用眾物,於彼海山受地獄 苦。學者覽之,足以自誡。二、「當此」下,明機應。二、「次 明」下,惡業,二,初、遭難。三塗約果,愛見約因,皆由宿業,

令起愛見墮於三塗。貪欲之心如羅剎婦,破戒定善如隨食子,失人 天報如食其夫。二、「急須」下,機應。三、「次明」下,煩惱,

二:初、明機,二:初、聲聞。聖財不出七種,一聞、二信、三 戒、四定、五進、六捨、七慚愧,慧行即無常析觀,行行即不淨慈 心等。二行約凡位所修,七財約聖位所得。二、「次明」下,諸 位。八倒風者,支佛六度通別圓入空之觀以常等為倒,假中變易以 無常等為倒。用正觀一心稱觀世音,即出二邊惡鬼境界,即能達到 中道寶渚。鬼義合前後章,前即此章,貼文約事,後即第五鬼難章 也。二、「法界」下,明應,二:初、通示二觀慈悲。別雖漸修,

果能圓應。二、「菩薩」下,別明三昧漸頓,二:初、漸,二:

初、修時逐行起誓。二、「今入」下,明證時隨難相關。二、「若 作」下,頓,二:初、修持三諦圓融。風字門者,如《請觀音疏》

釋六字章句,以六道等為六字門。良由六道體是法界能通實相,故 名為門。今以風字為門,其義亦爾。字者,召法之辭。二、「若 分」下,用時一念差別。

四、刀杖難,二:初、列門。二、解釋,三:初、貼文,二:初、

科經。二、釋義,三:初、遭難。二、稱名。三、「今言」下,蒙 應,二:初、據文消釋。二、「問」下,對前料簡,二:初、問;

二、答。二、約證。三、觀行,二:初、通示三障。二、「從地」

下,別釋三相,三:初、果報,二:初、明遭難。娑伽龍王本宮安 住興雲降雨,六天四域修羅龍鬼感見不同,天見華寶、人得清水、

修見刀劍。二、「若能」下,明機應。二、「次明」下,惡業,

二:初、遭難。惡業所感三毒熾然,近障戒定,遠妨三觀。言思絕 處,即微妙心。二、「起怖」下,機應。三、「次明」下,煩惱,

(19)

二:初、機,二:初、聲聞,二:初、遭苦,二:初、釋相。二、

「故大」下,引證。彼經云「譬如有王,以四毒蛇盛之一篋,令人 養飴瞻視臥起。『若令一蛇生瞋恚者,我當準法戮之都市。』其人 聞已捨篋逃走,王時復遣五旃陀羅拔刀隨之。密遣一人詐為親友,

而語之言:『汝可來還。』其人不信,投一聚落,都不見人、求物 不得,即便坐地。聞空中聲:『今夜當有六大賊來。』其人惶怖,

復捨之去。乃至路值一河,截流而去云云。」合云蛇若害人,不墮 惡道;無三學力,必為五陰旃陀羅害;若不識愛,為詐親誑;觀於 六入猶如空聚,群賊住於六塵六入,欲捨復值;煩惱駛流,應以道 品船栰、運手動足過分段河。十住未免,唯佛究竟。經文本喻三乘 始終,今喻聲聞觀法。十二因緣關禁如城,黑白不動三種之業繫屬 如館,五欲為害如拔刀人,魔境難出如門被守。二、「爾時」下,

得脫。二、「次明」下,諸位。各以本觀一心稱名,即時解脫。

二、「復次」下,應,二:初、漸,二:初、明本誓。隨見隨修皆 起誓願,拔於眾生三障刀杖。二、「今住」下,明赴機,三:初、

赴機相。三昧神力稱本諸誓,一一能拔。二、「刀杖」下,所住 法。以七種難,表內六種對於觀門,此地種門今修成也。三、「如 華」下,引經證。六種遍收一切觀境,刀杖堅礙屬地字門,故引屋 壁。地種能現諸佛及能發明善財定慧一切功德,當知地門能成普 應。二、「復次」下,頓,二:初、圓修。地為法界,生佛依正無 不趣入地字法門。當知一塵無不具足三諦等者,一塵即空、一切皆 空,假中亦爾。二、「圓起」下,頓應,二:初、總示。三諦慈悲 無不遍攝,故能一時遍拔眾苦。二、「若欲」下,分別。圓悲該亘 不可別論,若欲易知對機分別。四洲、四趣、四王、忉利,此之十 有,有事刀杖,能感一十王三昧力。修有漏善遮惡刀杖,感二十四 王三昧力。四教三觀一心稱名,感二十五三昧之力。

第五、鬼難,二:初、列門。二、「貼文」下,隨釋,三:初、貼 文,二:初、科經。二、「三千」下,釋義,四:初、標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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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大千假設;二、對上料揀。二、遭難。三、稱名。四、「鬼 所」下,蒙應。恩威即是折攝二門,以恩攝故害心惡眼二俱休歇,

以威折故惡害亦然。二、約事標而不釋,合注云云,上羅剎難已彰 其事,故不重說。三、觀解,三:初、果報,二:初、明難。諸天 等者。瞋增諸惡助鬼之威,慈為善本消鬼之勢。行者當知,若多瞋 恚,常與惡鬼同其事業;若常慈悲,與佛菩薩同其出處。二、「如 是」下,明感。二、「次明」下,明惡業,二:初、明難,二:

初、鬼動三毒。雖是惡鬼使人婬佚,亦是婬業所召,以其多起婬 思,致令婬鬼得便。瞋恚邪見亦復如是。又是宿業互相招集,故於 今日同造惡因破於善業。二、「三毒」下,諸惡名鬼。如前業火業 水業風,故今諸惡得名為鬼,皆以三毒而名惡業,與煩惱何異?任 運起者名為煩惱,卒起決定能動身口名三毒業。今既能破五戒十 善,必非任運貪瞋癡也。人天散善名為動業,四禪四定名不動業。

二、「若能」下,明感。三、「次明」下,煩惱,二:初、機,

二:初、明難,二:初、所遭難,二:初、明滿大千。男性剛利如 見推劃,女性柔染如愛纏綿。二、「何以」下,遍三界。二、「此 鬼」下,遭難人。小草已上八番行人,俱為煩惱鬼之所害。二、

「若稱」下,明感。見愛塵勞即染而淨,是故淨名取譬,侍者隨意 所轉。二、「次明」下,明應,二:初、漸,二:初、隨修立願。

如訖拏迦等,即《請觀音經》緣起也。毘舍離,此翻廣嚴,彼國人 民遇大惡病,眼赤如血兩耳出膿,乃至六識閉塞猶如醉人,有五夜 叉名訖拏迦羅,吸人精氣。二、「於諸」下,乘誓普救,三。初、

示相。漸修頓證法身自在,法界眾生三障鬼難關於本誓,一一救 之,能令諸鬼皆為佛乘。二、「如華」下,引經。斯是菩薩住鬼法 門,能以鬼身廣作佛事,三障之鬼或破或用得自在故,一切鬼難一 時普救。三、「故知」下,結益。二、「若圓」下,頓,二:初、

明圓觀慈悲。識種乃通,今約鬼修。別從愛見識種為境,一識一切 識、一切識一識,非一非一切、而一而一切。此是鬼門十界,三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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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此妙境真正發心乃能遍應。二、「若分」下,明隨機分別。事鬼 既能惱於帝釋,故地居天四洲四趣感於十種王三昧力,餘義同前。

六、枷鎖難,二:初、列門。二、隨釋,三:初、貼文,二:初、

節經。二、「上臨」下,釋義,四:初、標罪。二、「在手」下,

遭難。三、「鳥死」下,稱名。曾子云:「鳥之將死,其鳴也哀。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四、蒙應。二、約事。三、觀釋,二:

初、正明枷鎖,三:初、果報,二:初、明難。事繫唯在四趣三 洲。二、「若能」下,明感。二、「次明」下,惡業,三:初、明 難。二、「若欲」下,明感。三、「故經」下,引經。廷尉檢繫可 有散時,妻子錢財繫無脫日。望現在等者,只今妻子及錢財等亦業 亦報。何者?若從現說名之為報,從過去說名之為業。應知障善皆 是宿惡,此之宿惡或已成報,乃附報為障,即今妻子及自身依報等 也。若未成報,今在業道,亦自有力令善不成。又今妻等不定為 障,若於往世同營善因,今則能為修道助緣,如妙莊嚴王因妻子故 見佛悟道,現見有人妻子勸善畜財能施。今從惡因所感,妻等名鎖 名獄,若歸觀音則成報之業及未成者是惡皆息。三、「次明」下,

煩惱,二:初、明機,二:初、約聲聞,二:初、約小釋,二:

初、明難。凡夫見思全在,初二三果思惑未盡,皆名有罪;羅漢思 盡,名為無罪。《大品經》指學無學名為大龍,故云摩訶那伽。學 人殘思名為有罪,無學斷盡名無罪,俱未無餘,名同在獄。既有果 身,寧逃五陰及以三相?乃名檢繫。權實等者,此約有罪示也。礙 於二智提拔名杻,妨於二行進趣名械。小以斷常為中道枷,能障五 分為法身鎖,只是見思對於所障,得杻等名。二、「稱名」下,明 感。二、「此復」下,明通大。若就通惑論杻械等即藏通人,若就 別惑明杻械等即別圓人。二、「次明」下,例諸位。二、「若論」

下,明應。因中漸頓慈悲,果上圓普與拔,皆如上說。二、「若 三」下,兼明空識,二:初、普應,指前。二、「論其」下,本觀 今說,二:初、漸,二:初、本觀慈悲,二:初、隨觀示。一切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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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是識所為,識最是難。空雖非難,能來難故,空亦名難。空為業 者,亦是業由身內有空,故能動作造於業因。外空亦然。空為惑 者,於境迷悟成障成理。一切法邪、一切法正,而於節節起誓與 拔。二、「故淨」下,引經證。〈入不二法門品〉明相菩薩曰:

「四種異、空種異為二。四種性即是空種性,如前際後際空故,中 際亦空。若能如是知諸種性者,是為入不二法門。」既云四種性即 是空種性,就性明空,空是中理。此以中理不於事二,彼約五種即 性故不二。今明六種豈不即性?得經意故,加於識種,彌顯不二。

若其空識不即中道,將何以為王三昧體?二、「成王」下,乘誓應 赴,二:初、示相。二、「華嚴」下,引證。見空實相,能於虛空 立種種事利諸眾生。二、「若作」下,頓,二:初、空識圓修。諸 門觀法多推心識,從近從要初心易故。人根不等,有宜觀外而得益 者。四念處中,下界眾生多著於外,故令攝境觀於內心。上界眾生 多著內心,故令觀色奪於內著。今觀空種亦是色類,唯是一色,空 外無法,故一切十界悉趣空門;空即三諦,故一切法皆即三諦。三 諦慈悲,無生不攝。二、「起無」下,慈悲普應。

第七、怨賊難,二:初、列門。二、「貼文」下,隨釋,三:初、

貼文,二:初、正釋怨賊,二:初、科經。二、「難處」下,釋 義,四:初、標難處,二:初、明處。二、「次明」下,明難,

二。初、釋滿中。二、「怨者」下,釋怨賊。二、「二標」下,遭 難人,二:初、示四義。二、「商者」下,釋四義,四:初、釋商 主。二、「既有」下,釋商人。三、「既涉遠」下,釋重寶。以人 眾路遠,顯所齎寶貴。四、「險路」下,釋險路。以處以人,二事 釋險。三、「機者」下,明有機,二:初、示經四義。二、「所 以」下,通釋四義,二:初、明前三助進,二:初、釋,二:初、

明設三所以。一心稱名為計策者,更無過此,知德可憑,其膽則 定。二、「若不」下,明無三不進。二、「故知」下,結。二、

「三義」下,明後一能感,二:初、明因三故唱。二、「南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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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翻梵就華。四、明蒙應。二、「次結」下,寄結口機,二:

初、舉經。二、「今言」下,釋意,二:初、約威力明。二、「巍 巍」下,約字義顯。二、約事證。三、觀釋,三:初、果報。二、

「修善」下,惡業。修善治惡,若惡多善少惡即怨賊,若善多惡少 惡為僕從。氷炭之勢多能滅少,繫念成機惡銷善立。三、「次明」

下,煩惱,二:初、略明機,二:初、通明四行遭賊。以前六遍,

備明八番破惑感應,故今怨賊但明四行。遭煩惱賊將歷四教,自攝 八番。言四行者,一戒法受持、二聽習教理、三研修正觀、四正助 合行。出世行人要先稟戒隨境護持,持心習教憑教顯理,稱理修觀 以正導助。若非此四,入聖何期?初、「商主」下,戒中三句明 受、一句明持。五塵能殺持護之心,名戒怨賊。次、「或法」下,

聽法中,師徒說聽皆欲依教而顯至理。此二俱得名重寶者,以其詮 旨,得則俱得、失則俱失,其猶識指方乃見月。故知解教誠為不 易,何況理乎。而其徒主兩喜雜魔,二寶俱失。師為利故說,徒為 名故學,斯之兩人皆成魔業。或師瞋弟子、或弟子恨師,亦是二人 值於魔事。「或心」下,修觀中,心王若正,心數亦正,王數同求 正智之寶。三毒覺觀能劫此寶,最為怨賊。「或般」下,正助中,

正觀般若導五助行,共顯理寶。般若如知金藏,五度如用功掘出。

六蔽之賊害此二因,還今藏隱,是名怨賊。二、「將此」下,歷諸 教明感。四教行人一一須四,若遇怨賊一心稱名,四行皆就。二、

例明應。例前六種,故略不說。第二、意業機,二:初、列門。

二、「貼文」下,隨釋,二:初、貼文,二:初、科經。二、釋 義,二:初、正明意機,二:初、總示經文。二、「通稱」下,通 釋經義,三:初、依經論釋三毒,二:初、通釋,二:初、明單 複。云貪、瞋、癡,此三單也。今從複列,故云婬欲、瞋恚、愚 癡。《大本疏》云「自愛為欲、愛他為婬,自忿為恚、忿他為瞋,

自惑為愚、惑他為癡。」二、「有人」下,明多少,二:初、他明 少。二、「意謂」下,今明多,二:初、立少乖經。二、「今明」

下,明多能感。毒之多少,由習重輕;求之進不,由機有無。無機

(24)

者,毒多毒少俱不求離;若其有機,毒之多少俱能求離。古人不 解,執多不求;今明能念,任多亦離。二、「大論」下,別釋,

二:初、正別釋,三:初、貪欲,四:初、《大論》明宿因,意同 此經。謗經之罪歷諸惡道,縱得人身,婬欲熾盛不擇禽獸。若不求 離,復淪苦趣無解脫期。二、「不擇」下,現事明過患。術婆伽 緣,略如《玄記》。褒姒者,褒國之女也。周幽王伐褒,褒人以姒 獻之,王甚惑之。初幽王與諸侯約,有寇即擊鼓舉烽,諸侯來赴。

及惑褒姒,褒姒無笑,王欲其笑乃擊鼓舉烽,諸侯皆至而無寇。姒 乃笑。又好聞裂繒之聲,發繒裂之,以適其意。及申侯與犬戎兵 至,擊鼓舉烽,諸侯以為如前見欺,無復至者,遂敗。三、「淨 住」下,二經明蟲鬼。各是有情,以共業故資人倒惑。又《阿含》

云「婬亦有鬼,鬼入心則使婬佚無度。」四、「如大」下,《大 經》明多少。習果若成,報果在即,故云熟也。如人災至,合當王 憲,即有惡人獎助為惡。蟲鬼如助者,地獄如王憲,此多欲相也。

若反此者,名為少相。二、瞋恚,四:初、約喻明瞋相。二、「故 遺」下,二經明障道。慈是一切善法根本,瞋既乖慈,名劫名障。

百法明門者,即障別圓地住所證之法也。《仁王》云「初地得百法 明門,二地得千法」等。《地論》云「入百法明門增長智慧,思惟 種種法門義故。」百法者,應如《百法論》所明。三、「大集」

下,二經明魔業。佛以慈定能伏天魔,是知瞋心為魔所降,習近瞋 恚是報熟時。四、「若例」下,例上有蟲鬼。若蟲鬼潛伏,是瞋少 相。三、愚癡,二:初、明過患。三句明於邪癡之相。如大經者,

合云習近愚癡是報熟時,此乃邪癡習報二果。癡心習成,地獄報熟 也。二、「例前」下,例蟲鬼,多少隨人。二、「三毒」下,總結 過。二、「欲離」下,約伏斷明得離,三:初、示念得離。二、

「有人」下,斥非顯正,二:初、他解非滅離。以由他師不解常 念,致令三毒不得滅離。二、「今謂」下,二經明盡淨。經直言 離,那專伏釋?若以念故唯能伏者,繫念六字能淨毒根,至成佛道 亦只伏邪。三、「今作」下,正明伏斷果報修因。三藏菩薩此三伏

(25)

惑,聲聞緣覺、通別圓菩薩、方便土人、實報土人此七斷惑。三、

「問離」下,約問答明常念,二:初、約念非離惑難。二、「答 經」下,約念即智慧釋,二:初、略明正念之德,二:初、即念明 慧之功。念想觀智等諸名字,有過有德、有偏有圓,須約六句定其 法體。故圓中念破偏小智,圓中之智破偏小念,偏小之念修圓中 智,偏小之智修圓中念,圓中之念即圓中智,圓中之智即圓中念。

以此六句評法是非,方解一切經論名相。問家昧此,故使非念而是 於智;今此圓文既云常念,顯非二邊有生滅念,雙遮雙照中正之念 也。體煩惱性是觀音身,不破煩惱不立觀音。破立既忘能所斯絕,

是為常念恭敬觀音,不離三毒而離三毒。若有觀音可生緣念,若見 三毒須滅離者,此乃增毒,非離毒也。二、「若如」下,離念說慧 之過。二、「今此」下,委明修觀之相,二:初、忘照各論四句。

此之正念,染體既絕忘照不妨,即照三諦即忘三觀。雖約四句唯忘 三觀,以雙非雙亦只是中,故不以色念忘俗也。以色例於一切諸 法,不以非色念忘真也,合云不以非色非非色念,忘雙遮中也;不 以亦色亦非色念,忘雙照中也。約照三諦,復成四句,亦以色念照 俗也,亦以非色念照真也,亦以非色非非色念照雙遮中也,亦以亦 色亦非色念照雙照中也。應知善忘假者方善照假,善忘空者方善照 空,善忘雙非方照雙非,善忘雙亦方照雙亦。不須以空忘假、以假 忘空,雙非雙亦皆悉爾也。此就圓論念,即法界無德不備,故作四 句說之自在。終日忘四、終日照四,如此方是常念觀音。二、「或 次」下,漸頓有諸四句。次第非念,忘四句也。次第論念,照四句 也。忘照本求離於三毒,故次第離亦有四句。若得別教三觀之意,

諸句可見。何者?如照空時,必須忘空以遣著故;忘照成者,必離 見思。故此空觀有忘有照有離。次觀假、後觀中,皆須論於忘照離 三,若不次第忘照及離,斯是圓觀,如向四句。二、「次就」下,

觀釋,二:初、前七番指上。果報已上至通菩薩,皆不能破無作之 集,別人雖破而在後心,今從初心故同前指。二、「今但」下,後 三番當說,二:初、三毒逆順委示,二:初、約界外雙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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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取」下,依法相廣釋,二:初、逆順各示,二:初、順約煩惱 釋。初明毒害,二:初、二乘三毒,二:初、明毒相,二:初、合 明三毒。二、「開三」下,開成八萬。既有三毒須論等分,四分各 具二萬一千,是故成於八萬四千。界內既爾,界外亦然。何者?以 大乘說諸法不滅。云斷惑者,但轉有漏而成無漏,入假入中。八萬 四千隨觀而轉,至果乃名八萬四千波羅蜜也。二、「淨名」下,引 經證。〈觀眾生品〉天女以天華散諸菩薩大弟子上,華至諸菩薩即 皆墮落,至大弟子便著不墮,一切弟子神力去華不能令去。爾時天 女問舍利弗:「何故去華?」答曰:「此華不如法,是以去之。」

天曰:「勿謂此華為不如法。所以者何?是華無所分別,仁者自生 分別想耳。」乃至云:「結習未盡,華著身耳。結習盡者,華不著 也。」彼疏解云「華至菩薩皆墮落者,表菩薩住不思議解脫,生實 報土,已離別惑,彼妙五欲所不能動,故華不著身皆自墮落。至大 弟子便著不墮者,二乘但斷界內五欲故,世間五欲所不能動;別惑 未除故,為界外上妙色聲之所染污,故訶言結習未盡華則著身。」

下文料簡云:結習未盡華則著身。何關別惑?答:《大論》云「於 聲聞經說為習氣,於摩訶衍說為正使」,即是別惑。

二、「未斷」下,菩薩三毒。同有此三毒者,望前二乘名同義異。

前但貪空,今貪俗中;前瞋生死,今瞋涅槃;前不達真,即是中道 為癡;今見中道,未得了了為癡。如大樹折枝之譬者,《大論》三 十云「譬如澤有樹,名奢摩黎。枝觚廣大,眾鳥集宿。一鴿後至,

住一枝上,枝觚即時為之而折。澤神問其故。樹神答云:『此鳥從 我怨家樹來。食彼尼俱類樹子來棲我上,或當放糞,子墮地者惡樹 復生,為害必大。是故懷憂,寧折一枝,所全者大。』」彼喻菩薩 畏於二乘壞滅佛乘心也。二、「欲除」下,明機應,二:初、明正 念機應。二、「永離」下,明上土全分。生身菩薩若未得入別圓地 住、生方便土,故於變易論全未離無明之惑。若在生身入地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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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生實報,故於變易除殘別惑。一變易土分於方便實報,異者只由 生身於無明惑有侵未侵不同故也。二、「次明」下,逆約法門釋。

以煩惱名立觀法稱,不順常塗,故云逆說。然若不知性惡之義,云 何三毒而為三觀?於中二:初、明毒觀欲成,二:初、明凡小毒 少。法略於癡,人略菩薩,癡隨貪恚亦名為少。菩薩偏假,三毒非 多。二、「菩薩」下,示圓人毒多,二:初、就毒名論大。語稍同 前,意則永異。前在二諦,偏論取捨,是可離法;今就三諦說貪瞋 癡,是究竟道,理性之毒莫不遍周,故皆名大。五不受者,謂受亦 不受、不受亦不受、亦受亦不受亦不受、非受非不受亦不受、不受 亦不受。皆言不受者,即無生觀蕩於取著也。前四,即離四句也;

後一,謂觀亦自亡也。故《大品》第三,身子問須菩提何故不受。

答云:「般若波羅蜜空故自性不受。」「無明」下,明癡毒,須論 即性,異前唯修。「又癡」下,明癡等若非即性,豈皆如空不可盡 邪?二、「如此」下,約法門明妙,三:初、標列三門。理性之法 德過一際,或稱毒害、或稱功用;今明三毒是三法門,則佛菩薩無 不修證。二、「大慈」下,解釋。三相圓觀見思三毒之境即三法門 攝一切德,三:初、大貪法門。大慈大悲者,諸佛以無緣慈悲普熏 三業,於十方世界普現色身而作佛事。慈悲之名雖同四無量中,而 體永異。四攝,一布施攝、二愛語攝、三利行攝、四同事攝。眾生 情所愛者即是此之四法,以四接引導以正道而度脫之。十力者,一 是處非處力、二業力、三定力、四根力、五欲力、六性力、七至處 道力、八宿命力、九天眼力、十漏盡力。無畏者,即四無所畏,一 一切智無所畏、二漏盡無所畏、三說障道無所畏、四說盡苦道無所 畏。於八眾中廣說自他智斷既決定無失,則無微致恐懼之相,故稱 無所畏。三昧,即百八三昧,解釋並如《法界次第》也。二、大瞋 門。般若,即三般若。四邊不可取者,觀照般若即寂而照,不可以 有取也。方便般若即照而寂,不可以空取也。實相般若非寂非照,

不可以雙亦取也。而寂而照,不可以雙非取也。迦毘羅城,如《玄 記》。三、大癡法門。前取捨二門雖具中道,而取門終以立法為

(28)

宗,捨門終以蕩相為主。今兩捨門,豈不具於二邊?而終以雙非為 體,不三而三,三門宛然;三而不三,門門絕妙。初約無緣直示,

二舉鑑像難思,三引淨名杜口。三、引人證結。《諸法無行經》云

「諸天子白佛言:『世尊!文殊師利名為無礙尸利、上尸利、無上 尸利。』文殊語諸天子言:『止止。諸天子!汝等勿取相分別,我 不見諸法是上中下。如汝所說文殊義者,我是貪欲尸利、瞋恚尸 利、愚癡尸利,是故我名文殊師利。』乃至云『我是凡夫,從貪欲 起、從瞋恚起、從愚癡起。我是外道、是邪行人。』諸天子言:

『以何事故自言我是凡夫等?』文殊言:『是貪欲瞋恚愚癡性,十 方求不可得。我以不住是性中故,說我是凡夫。』『文殊!汝云何 名外道?』文殊言:『我終不到外道,諸道性不可得故,我於一切 道為外。』諸天子言:『汝云何是邪見行人?』文殊言:『我已知 一切法皆是邪虛妄不實,是故我是邪行人。』說是法時萬天子得無 生法忍。」二、「欲滿」下,常念感應,四:初、明機成德滿。

二、「一切」下,明諸聖所依。三、「故無」下,引無行經證。

四、「一切」下,結成佛法。二、「此三」下,逆順合談,二:

初、被物雙示。就三煩惱常念求離名為順說,約三法門常念求滿名 為逆說。滿離俱時,但約悉檀去取說耳。二、「如華嚴」下,引經 委證,三:初、證貪欲逆順。說離欲際順也、隨類見女逆也。欲是 煩惱是故說離、欲是法門是故說住。即離即住、唯離唯住,離深住 深、離極住極。今觀世音乃是際極住離貪欲,故一切機求離求住,

皆須常念。二、「又四」下,證瞋恚逆順。以調一切順也,苦楚治 罪逆也。恚害煩惱是故須調,瞋恚法門是故須行。逆順無二,調行 不偏,例前貪欲其義是同。但欲是樂法,故作實事接物令離;恚害 是苦,故以幻事調他令離。若其機緣,宜以實殺而得益者,即如仙 豫殺婆羅門為瞋法門,此乃假實互現例於貪癡。亦可幻設,但得逆 順相即之意,不拘假實也。三、「方便」下,證愚癡假實。如前火 難,具引經文逆順滿離,例前二毒其義不殊。二、「次此」下,明 二觀慈悲。例前大士本修三毒滿離之觀,復見眾生為三毒過之所惱

(29)

害,亦見欲滿三毒法門,故起慈悲,誓令眾生離三毒過滿三毒德。

今成補處,隣極三毒,故能任運遍法界應,普令眾生滿離成就。然 漸頓觀皆觀三毒,頓則滿離不二而觀,漸則初心但觀於離,後乃滿 離相即而照。二、結意機。經文可見。

觀音義疏記卷第二

(30)

觀音義疏記卷第三

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第三、身業機應,二:初、列門。二、「貼文」下,隨釋,三:

初、貼文,二:初、分經料簡,二:初、分經。二、「文云」下,

料簡,二:初、獨女求男問。二、「解者」下,女無子苦答,二:

初、他謬解。二、「今解」下,今正釋。二、「求男」下,依經解 釋,二:初、求願,二:初、大師銷文,二:初、釋求男,二:

初、唱經。二、釋義,二:初、分經三義。二、「願與」下,略二 解一,二:初、略願行。二、「德業」下,釋德業。二、釋求女,

二:初、唱經。二、「求女」下,解釋,二:初、明存略意。二、

「女人」下,明相貌意。二、「有人」下,章安斥謬,二:初、斥 非顯是,二:初、敘他謬立。宿植德本眾人愛敬,此之二句據義猶 是女之德業。他師謬謂雙釋男女伏疑之文,意恐人疑。男之智慧、

女之端正,皆由修種忍智之因,非聖能與,不修而得墮無因過,故 出彼意云,眾人咸謂觀音但能交會父母等也。二、「私難」下,明 今正義,二:初、難破,二:初、立義難。福慧受生皆由緣辦,觀 音既能與其生緣,何不能與福慧緣邪?二、「難觀」下,引文難。

兒不修因,聖不能令有福慧者,眾不稱名,何故得脫?此以現文破 無因執,不用義解同心乞福也。二、「今明」下,正立,二:初、

釋。觀音用遍三千法界,於諸眾生得大自在,無生緣者令植生緣,

無福慧者亦能令種,此等皆於中陰中作,故《中陰經》云「妙覺如 來以神足力,將於無量四眾八部入中陰中,化作七寶講堂七寶座 等。彼中陰眾生七日至一日終者,盡令住壽。如來與化佛說法教 化,令七十八億百千那由他中陰眾生起無上正真道意。」經說甚 廣,尚能令彼中陰眾生發菩提心,豈不能令植福慧邪?二、「今 不」下,結。二、結歎,二:初兩句解釋。四句經文雖是結句,亦 是釋疑,則可兩向。若宿植德本眾人愛敬兩句經文,定屬生女德業

(31)

句也。二、「問禮」下,對前料簡,二:初問、二答。二、引事。

三、觀解,二:初、明果報,二:初、無子苦。阿鼻地獄無求子 念。諸餘輕繫苦樂相間,六欲諸天皆有親愛,故無子者而生苦惱。

二、「禮拜」下,明機應。二、明修因。有漏無漏一切善法不出定 慧,即男女義,皆須修習並名修因;不同諸難,別以有漏之善名為 修因,二:初、列章。二、「法門」下,釋義二:初辯法門,二:

初、以事表法,二:初、正表法,二:初、表世間法,二:初、明 苦集。無始至今常為癡愛及根塵識習熏資熏,生於惑業無量男女,

此之眷屬一切眾生莫能捨離。二、「若外」下,示外書。《易》云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禮》云「天子之與后,猶陰之與陽,

天子修男教、后修女順。」二、「若就」下,表出世法,二:初、

表能生父母。佛於一切而得自在,名為國王,尊嚴如父。經教含理 開發智慧,養育如母。佛法和合,生三乘僧。故經云「從佛口生、

從法化生,得佛法分。」又權智歷緣能成果用,實智冥理能生果 智,故一切佛皆由此生。初則果能生因,次則因能生果,共成一義 也。二、「又慈」下,表所生男女。《淨名》云「慈悲心為女,善 心誠實男。」先據此文立於悲智名為男女,冥中道智即是誠實善心 故也,乃類此法立諸男女。初以禪慧對於男女,次分三乘以對男 女,後約佛性見對不見而分男女。何者?既以見性為丈夫相,即彰 不見為女人相。復約照性自具男女,佛性正觀決破無明為福德智慧 之男;中道慈悲含覆一切,為端正有相之女。二、「今借」下,結 表意。二、「問那」下,釋難明表,二:初、執無妨有難,二、初 立無男女理。二、「大經」下,引無男女文,二:初、正引教文,

二:初、引大乘文。《大經》二十八云「涅槃無相」,謂色相聲相 香味觸相、生住壞相、男相女相,是名十相。無如是相,故名無 相。次《大論》《淨名》及〈安樂行〉皆列男女二名非之,以顯無 相。若〈不二門〉云「無定慧」,乃是男女所表之法也。二、「小 乘」下,引小乘文。理無相故不可言說,無相即非男女相也。空平 等故,離男女等一切相也。二、「男女」下,結無所表。能表男女

(32)

既無,所表定慧安在?二、「答大」下,即遮而照釋,二:初、廣 釋,三:初、說默相即,二:初、據理妙絕。若論絕理,尚不可說 無男女相,豈可被論有男女邪?二、「善巧」下,被機有無。若於 眾生有四益者,或說無男女、或說有男女,故引天女不離文字說解 脫相。性空即脫,何妨文字?真無三世俗即有,二諦既即,說默無 違。二、「非有」下,明一二本融,三:初、法。中道雙非則無定 慧,當體雙照定慧宛然。言未曾相離者,即定慧不離法性也。二、

「譬如」下,喻。豈因左右令一身異?豈可一身而廢左右?三、合 只一覺性,有寂照德名為定慧,豈此二德暫離覺性。三、「言定」

下,明定慧互具,二:初、約義明具,三:初、法。一覺靜明名為 定慧,是故此二終不孤立。二、譬。上以一身左右,譬於二德不離 一性,猶恐謂其二德相離,故以二人左右譬之。此如修性不二門云

「二與一性如水為波,二亦無二亦如波水。」當以彼喻而尋此喻。

三、「定慧」下,合。二、「何但」下,據文證釋,二:初、慧具 定。男本表慧而兼福德,即慧具定也。二、「文云」下,定具慧。

慈心種相者,經云「清淨慈門剎塵數,共生如來一妙相。」即無緣 慈定而修其相也。互具可知。二、「故知」下,總結,二:初、以 一二相即結。此文男女各具二德,即表定慧二法互具。若非體一何 能互具?故以互具顯乎體一,故二不二舒卷自在。二、「理實」

下,以說默相即結。理非一二,赴緣兩說,如此說者何異不說。經 示男女其德互具,表於定慧一二無異、說默不殊。能此解者,方得 經文表法之義。二、「次明」下,與願,二:初、示義門,二:

初、明十番感應,四:初、果報。二、「修因」下,世善,三:

初、五戒,二:初、表行法。二、「若不」下,求願滿。行人若為 五種惑業牽破持心,當念未來感報苦樂,歸命觀音,障退戒完,二 求即滿。二十善,若例五戒,妄攝口四、酒即意三,並慧屬男。若 自細作,不綺是真實屬男,不兩舌是和愛、不惡口是柔善屬女,不 貪癡是無染智慧屬男,不瞋是慈屬女,餘同五戒。三、「修禪」

下,八定定即四禪、四空,各有修證。且論初禪,五法為修、五支

(33)

為證。修以樂欲、精進、巧慧,此三方便分別屬男;憶念、一心此 二方便靜細屬女。若證支林,三支慧多屬男,二支定多屬女。若論 二禪四支,一內淨、二喜屬男,三樂、四一心屬女。三禪五支,一 捨、二念、三慧屬男,四樂、五一心屬女。四禪四支,一不苦不樂 與第四一心屬女,二捨、三念清淨屬男。若論四空,一空處定、二 識處定、三無所有處定、四非有想非無想定,此四雖無支林男女,

而有微細四陰,通以四處受想為女、行識為男。若論四無量心,慈 悲屬女,喜捨屬男。今且麁辯,備在《禪門》,須者應檢。三、四 教,四:初、三藏,三:初、聲聞,二:初、表行法。略舉停心以 為所表,念處乃至正道節節應明男女之義,以諸道品不出定慧二法 故也。直緣諦理者,即四諦十六行觀也。出觀等者,歷事之時,愍 物執常為說四諦,名法緣慈。二,「若不」下,求願滿。出觀男女 者,法緣即正智之男,慈悲即柔和之女。既帶空入假則歷事不染,

故不畏諸有也。二、支佛,二:初、表行法。緣方便等者,即凡地 修福種相之時,名起慈觀。慧觀者,即觀十二因緣無常無我發真約 頓證之位,出觀能用生法二緣之慈。譬鹿迴顧者,《大論》譬三獸 在獵圍,求出不同。聲聞如麞,驚怖跳出,都不顧群;緣覺如鹿,

雖顧盻群,怖不停待;菩薩如大香象,雖遭刀箭,擁群共出。二、

「若不」下,求願滿。三、「次明」下,菩薩,二:初、表行法。

方便智慧,或第六度分地世智、或辯六度邪正之智、或是事中伏惑 之智,此皆方便也。此等猶是能生男女,所被之機必修六度,乃以 五一而為所生之男女也。二、「若定」下,求願滿。二、通教,

二:初、表法。小同三藏,唯論菩薩。凡亦同前,唯於真位以智為 男、以慈為女。二、「求願」下,願滿。三、別教,二:初、明男 女生相。此教外凡為破見思,所修正助作意趣空,望中猶名有為有 漏,五度福嚴故稱為女。而知地上無作智嚴在今心性,乃緣此性通 伏無明,名之為男。雖緣無作,為偏修空,尚違中理,故男女相 遙。若入內凡見思破處,心趣假中順於本性,名男女交。至回向 位,正修中觀,名懷聖胎。證初地時,即遮而照慈智合發,名為雙

(34)

生。得念不退無兩邊過,副本期故,地名歡喜。二、「慈悲」下,

明男女有能所生。初地慈智男女既是真因,任運能生上地男女,上 地復生極果男女,是故諸佛皆以初地為祖父母,仍辯慈智得名。所 以慈悲稱大者,以拔苦與樂物荷深恩故稱為大。十力無畏既唯自 證,物莫能知,故不稱大。四、圓教,二:初、表法。此教頓修,

始心即用性德慈智以為男女,方稱經文雙具德業。慈無偏緣故名端 正,慈即佛相故名有相,女德備矣。智離邊邪故名質直,智含萬善 故名福德,男德備矣。似位無明不覆而覆,名曰處胎。初住慈智不 顯而顯,名曰雙生。真慈出假愛見莫拘,真智趣果無似愛滯。亦不 畏者,同體權實,二皆無縛。二、「方便」下,願滿。四、變易。

言兩番者,方便、實報同名變易,乃以二土名為兩番。若實報人,

斷證雖分四十一品,皆是破於障果無明,唯求究竟慈智男女,故於 此土論一番益。其方便人,根雖利鈍、法分漸頓,而皆大乘、俱求 佛智,此土唯望實報為益,唯求分真慈智男女,是故論益亦只一 番。二、「復次」下,作三差料簡,三:初、明人天定散,二:

初、明有善禪之德。空居四天因亦修定,以散心強故但名男。例此 四空,以定強故,合云唯女。四禪諸支既對定慧即名男女,俱時而 得故曰一心。二、「從三」下,斥無動出之功。三界功德雖名定 慧,而皆愛味或雜邪見,都屬有漏,是故男女無動出用。二、「從 二」下,明藏通智斷,二:初、明有無漏之德。二、「從二」下,

明無中道之失。《大經》既以見佛性者名為丈夫,故不見性皆名女 人。無漏諸定不能發生中道之智,故如石女,二乘偏空名為定多,

菩薩偏假名為慧多。此之定慧,俱不能見寂照平等三德之性。迦葉 菩薩涅槃之前豈是外道名邪見者?蓋未出二邊,望中名邪。三、

「唯有」下,明別圓地住。修因雖異、證道是同,斯乃性德緣了,

顯為果中定慧。二、「故知」下,斥他局。

第三、勸持,二:初、科經。二、「勸持」下,釋義,三:初、勸 持。二、格量,二:初、科。二、「格量」下,釋,四:初、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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