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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 瑜伽瑜伽瑜伽瑜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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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五章 第五章

第五章 瑜伽 瑜伽 瑜伽 瑜伽

本章有四節,前三節為:一是瑜伽概述,包括簡史與定義;二是瑜伽的方法;

三是《薄伽梵歌》的瑜伽。第四節是小結。

第一節第一節

第一節第一節 瑜伽概述瑜伽概述瑜伽概述瑜伽概述

一一

一一、、、、瑜伽的簡史瑜伽的簡史瑜伽的簡史瑜伽的簡史

瑜伽能成為普世尋求解脫的方法乃因其訴諸於兩大傳統:(1)吠陀傳統的禁 慾苦行與狂迷入神,(2)梵之象徵主義 – 祭祀的內化(Eliade 1973, 101)。瑜伽在 印度的棄世修行(ascetic)與神秘主義(mystic)中存在許久(Eliade 1973, 8)。在《梨 俱吠陀》裡,瑜伽(yoga)一字有多意,包括束縛、對牛的束縛、控制、對馬的控 制、達成不可達成者、關連、相似等(Dasgupta 1996, 42)。婆羅門體系裡對瑜伽 有褒有貶,反對者認為禁慾苦行與魔法修行不能達到解脫,除了瑜伽之外的方法 都可通向解脫之道;其中亦有贊同者,如viñëusmåti(《毗濕奴經》)曰之:[冥想 者]所冥想的都將獲得,此即冥想的魔力(Eliade 1973, 145)。

瑜伽技術被植入印度教中乃因正統婆羅門教面臨了危機,即是後起的教派神 秘運動獲得了正當地位,為了其擴張,婆羅門教被迫接受某些非其體系的宗教成 份,吸收某些源自早期土著或前亞利安(pre –äryan)時代的宗教內容(Eliade 1973, 143)。

瑜伽(yoga)此字最早出現的記錄在 kaöha upaniñad(卡達奧義書),意指長期 控制心思進而終止心靈運作達到最高境界1;在çvetäçvatara upaniñad (白騾奧義 書)曰之瑜伽行者應保持身體直立、控制呼吸、克制心智,進而能看見自己的內

1 Kaöha Upaniñad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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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擁有智慧、不被悲傷束縛、完成目標2(Flood 1996, 95)。

到史詩時代,瑜伽已在印度民間廣為流行。《摩訶婆羅多》記載了許多有關 瑜伽的內容,無論在身體修煉還是在精神控制方面都有生動的敘述。在這個時 期,瑜伽的形式也有新的發展,出現了各種類型的瑜伽。《薄伽梵歌》中提到了

「智瑜伽」和「業瑜伽」,在「薄伽梵歌」之後,又產生了一種「王瑜伽」3(朱 明忠 1994,115-116)。

由前述可見瑜伽是不斷發展之獲得解脫的方法,其未定於一尊。

二二

二二、、、、瑜伽的廣泛定義瑜伽的廣泛定義瑜伽的廣泛定義瑜伽的廣泛定義

在種種出神忘我的技術裡,有一項是最為突出的,亦即:被認為是出於正統

2 Çvetäçvatara Upaniñad 2.8-13.

3 瑜伽內容分述如下,智瑜伽智瑜伽智瑜伽智瑜伽 (jïänayoga),又名「知識瑜伽」,主張通過增長智慧和知識的途 徑,實現個體靈魂與宇宙精神的結合。智瑜伽的倡導者認為,知識的獲得不能光靠學習宗教經典 和賢師的教導,還要靠自己的瑜伽修習來體悟「梵我同一」的真理。因此,此種瑜伽在方法上強 調「自制」和「三昧」,「自制」是對肉體所產生的一切情感和欲望的抑制,「三昧」意味著把 自己的全部精神集中起來,專注一處,證悟梵我化一的最高境界。業瑜伽業瑜伽業瑜伽業瑜伽 (karmayoga)主張通 過無私忘我的行為來實現精神解脫。《薄伽梵歌》就是提倡業瑜伽的典型,它宣揚一種「無慾業」,

即無私無慾的行為……《薄伽梵歌》倡導:一個人必須跟從神的意志,不計較個人得失,無私忘 我地工作,最終通過無私的行動,超脫世俗,達到與神相結合的境界。王瑜伽王瑜伽王瑜伽王瑜伽 (rajayoga)主張 通過對身體和心思的控制,使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得到修煉,從而實現解脫。這種方法被人認為是 最穩妥、最迅速的解脫之道,其功效超過前二者,有「瑜伽之王」之稱,故名「王瑜伽」。王瑜 伽的修習者認為,身體和心思的狂熱活動是對內在靈魂的束縛,這些活動消耗了靈魂的潛能,阻 礙靈魂向外顯現,因此必須竭力抑制身體和心思的活動。他們有一套完整的修煉身心的方法:禁 慾 – 禁絕一切慾望;忍耐 – 在痛苦中不覺困擾,在歡喜中不覺自得;堅定 – 擺脫慾樂引誘,

面臨困苦,意志愈堅;自制 – 對感官和意識的活動嚴格控制,保證內心清淨平和等。它們的區 別,主要是各自強調的側重面和修煉的形式有所不同。智瑜伽強調探求「梵我不二」的真理,側 重於從認識的方面實現解脫;業瑜伽強調履行道德義務的重要性,側重於從行為的方面實現解 脫;王瑜伽強調對意識活動的控制,側重於從心理修煉方面達到解脫(朱明忠 1994,1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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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學派的瑜伽術(yoga),意指用功、苦行,代表古老的巫師之忘我實踐的理性 化。原先,瑜伽被認為是一種特殊的俗人苦行術。瑜伽的重點在於呼吸調息及相 關的出神忘我的手段,與此連結的是:將精神意識的功能集中於半有意義、半無 意義,時而感覺模糊、時而凝定如脂、但總能透過自我觀照而統御的經驗之流,

使得意識空無可以理性字眼把握的一切,而得以有意識地支配心與肺的神經流 貫,最後達到自我催眠的狀態(韋伯 1996,256-257)。

yoga 取其字根-yuj 的負面意思,用於強調控制、限制某些結合,故

karma-yoga 一詞亦可指人結合與施行 karma(職責)。其次,yoga 亦指將意識專 注於靈魂(ätman)或神,從此可見,yoga 的重要本質是與某者結合,yoga 亦指 終止對karmaphala(行動之果)的慾望。yoga 之所以有此棄絕果報的面向乃因不 棄絕慾望者無法與更高層結合,凡未能禁絕物慾、未能棄絕karmaphala(行動之 果)者無法專注於瑜伽[練習] (Dasgupta 2000, 444)。

瑜伽不同於印度其他派別(darçana)乃因瑜伽不只提倡哲學、邏輯推理的解 釋系統,其亦強調可真正執行的部份,而且瑜伽「實行」的部份之成果是能有立 即、有效的證明4 (Dasgupta 1996, 7)。從瑜伽的歷史可推斷,其中的哲理部份應 是後來加入的,是為了替瑜伽的身體運作部份提供理性的解釋基礎。瑜伽形上哲 學多得力於奧義書,這些哲學解釋用以闡述實行瑜伽會變如何(Dasgupta 1996, 7)。

Organ 歸納瑜伽的五個特點:

瑜伽有五個特點,第一個特點第一個特點第一個特點是:人是宇宙的縮影,宇宙是人的放大,第一個特點 在人體裡能找到所有一切的力量……經由內省,人將發現這個世界沒有 內外、有無之別,自己就是一切、一切就是自己,故而人不必征服物質 世界,亦不必擁有物質世界。瑜伽的第二個特點第二個特點第二個特點第二個特點是精神可由身體控制,

瑜伽訓練是為了擴展心靈、達到神聖……瑜伽不認為身體無用,反而視

4 亦即實行者能明顯感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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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體的價值極高……瑜伽苦行者不必折磨身體、傷害身體……人的身體 沒有高級與低級功能之別,每一個階段[的身體練習]都是為了往更高的 [精神]目標前去。瑜伽的第三個特點第三個特點第三個特點第三個特點是轉換人的行為,個人的經驗自我 (self)必要保存以融入 puruña(宇宙初靈) ,人必須停止向物質世界索 求,內在與外在生活全只能在「心中」發現,轉變自我之可行在於維持 身體不動、延長呼吸、控制思想、吸精返身,感覺意志必須自物質抽離

5。瑜伽的第四個特點第四個特點第四個特點是強調「心」的作用……瑜伽認為只要能控制身第四個特點 體與精神便能改變心靈與意志……自我內在省思可治療心靈疾病……

欲控制心靈、思想、意識,首先要控制物慾、口慾,因此瑜伽只認同數 項生活習慣。瑜伽的第五個特點第五個特點第五個特點是循序漸進。瑜伽行者的每一步修練都第五個特點 有標準可循,而最終解脫必依此步驟,不可能突然領悟達成。瑜伽的步 驟必是一步步達成,瑜伽是經由訓練達到完美的方法(Organ 1970, 316-318)。

瑜伽是終止心智活動的技術(citta våtti nirodha) (Dasgupta 2000, 443)。

nirodha(終止)指的是終止世俗與經驗的心靈運作(våtti),而不是完全停止之,經 由瑜伽停止våtti(心靈運作)先天的認識力量以終止 kleça(苦惱之事),其之源是人 無法明瞭其靈魂之質與命運終極應處之境為何(Whicher 1998b)。瑜伽並非取消 瑜珈行者的våtti(心靈運作),而是轉變之(Whicher 1998a)。經由抑制[執著於世 俗的]意識,使其不再[於世俗常規中]運作,並返回宇宙最初物質(prakåti),瑜伽 行者達到解脫,如同亡者,其與[現實]人生無有關係(Eliade 1973, 93)。因此瑜伽 便與其他種類的修行方法結合,此乃因每個方法之基本都須控制心靈與慾望,若 無之便不能解脫(Organ 1970, 331),故經由瑜伽之法達成身心控制的基本要求。

綜上所述,瑜伽的特性為:經由身體與呼吸的控制得以駕馭、轉變心靈並擴 大精神能思及的領域,終達解脫;此外,其能控制身心慾望的特性使其成為印度

5 Bhagavad Gétä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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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修行方法多會接納的基本要素。

第二節第二節

第二節第二節 瑜伽的方法瑜伽的方法瑜伽的方法瑜伽的方法

一一

一一、、、、瑜伽方法概述瑜伽方法概述瑜伽方法概述瑜伽方法概述

瑜伽練習是必要的,唯有體驗初階之果才會相信(çraddhä) 其功效,瑜伽要 求長時間、有系統的、相次的練習,無有急性,有耐心(Eliade 1973, 39)。瑜伽 是一種訓練,其非歡欣修行或誠心奉獻(Van Ness 1999)

瑜伽行者首要之務是讓自己不思想,故而瑜伽始於ekägratä (專注),其阻止 心智之流並建立一個堅固、統整的精神聚思(psychic mass),專注於控制兩個主 要的心智流體,一是indriya(感覺),二是 saàskära (下意識),經由 ekägratä (專 注),人可以控制心智(Eliade 1973, 48)。

瑜伽行者須能自由地終止意識,亦即其能在任何情況下專注其心智,且不被 任何外界波動刺激亦不留下記憶,經由ekägrata(專注)將獲得真正的意志 – 瑜 伽行者能自由地控制身體與心智的活動(Eliade 1975, 62)。只有通過瑜伽才能控 制體內[情、慾]之焚(Eliade 1973, 43)。

達到專注的方法之一是yama。yama(抑制)可潔淨某些社會可接受、但道德 上為罪之過,對瑜伽派而言,不予許違背任何道德,因為任何罪過會立即對瑜伽 行者造成危險或負面影響(Eliade 1973, 49)。yama(克制)產生的是淨化之人,這 是前往瑜伽下一階段必備的基礎特質,經由yama(克制)禁絕慾望,其目的在於 保存神經的能量、提升大腦的能力、能集中專注力(Eliade 1975, 63)。

瑜伽派認為除了讓心智不被世俗誘惑喚引之外,身體練習亦重要,因其能使 心智專注於一,使心智轉離自日常經驗與狀態(Dasgupta 1996, 11-12)。瑜伽之所 以強調控制身體乃因健全的心靈需要健全的身體(Sharma 1976, 171)。瑜伽行者 要持喜悅之觀,坐於流水邊的乾淨位置,不被風打擾,其直立其頭、頸、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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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必要減少呼吸,使心思不被任何內外力量牽引,如此一來其便能透澈地理解宇 宙五要素 – 地球、水、火、空氣、空間,並能增進健康使身體完好,最後見抵 神,且解脫自所有束縛(Organ 1970, 303-304)。瑜伽之道是讓身體成為融入神聖 完美工具(Organ 1970, 34)。

二 二 二

二、、、、《《《《薄伽梵歌薄伽梵歌薄伽梵歌薄伽梵歌》》》》所述的瑜伽方法所述的瑜伽方法所述的瑜伽方法所述的瑜伽方法

《薄伽梵歌》規定了瑜伽行者練習時的場地場地場地場地布置。第六章、第十一頌。

zucaE deze àit:QaPy iSwrm! Aasnm! AaTmn> , natyuiCÀ!t< naitnIc< cElaijnkuzaeÄrm! .

於潔淨的場所安置堅固靜坐的椅子,既不太高也不太低,於其上鋪陳庫 薩草、布和鹿皮(《薄伽梵歌》 1999)。

《薄伽梵歌》亦規定瑜伽行者的生活生活生活生活作息。第六章、第十六頌。

naTyZnts! tu yaegae =iSt n cEkaNtm! AnZnt> , n caitSvßzIlSy ja¢tae nEv cajRun .

哦!阿周那!飲食過量或完全不吃不喝,或是睡得太少或是常在睡夢 之,皆非瑜伽修煉之道(《薄伽梵歌》 1999)。

接著是專注專注專注專注的方法。第五章、第二十七頌。

SpzRan! k¯Tva bihr! baýa<z! c]uZcEvaNtre æuvae> , àa[apanaE smaE k¯Tva nasa_yNtrcair[aE .

將心靈集中在兩眉之間,不與外在之物相接觸,以兩鼻調勻吸氣與呼氣 (《薄伽梵歌》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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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十二頌。

tÇEka¢< mn> k¯Tva yticÄeiNÔyi³y> ,

%pivZyasne yuÃad! yaegmaTmivzuÏye .

端坐其上,心靈專精集中於一點,控制心靈和感官,藉由瑜伽的修煉來 淨化他的自我(《薄伽梵歌》 1999)。

第六章、第十三頌。

sm< kayizrae¢Iv< xaryÚ! Acl< iSwr> , s<àeúy naiska¢< Sv< idzZcanvlaekyn! .

身體、頭部和頸部保持端正,坐穩不動,將心靈從外在世界回收而專注 集中在鼻尖上(《薄伽梵歌》 1999)。

第八章、第十二頌。

svRÖarai[ s<yMy mnae ùid inéXy c ,

mUXNRy! AaxayaTmn> àa[m! AaiSwtae yaegxar[am! .

將身上所有的門戶關閉,將心靈置於心中,把生命的能量集中在頂輪6, 專注於瑜伽集中的修煉(《薄伽梵歌》 1999)。

其次是冥想冥想冥想冥想的意義。第六章、第十四頌。

àzaNtaTma ivgtÉIr! äücairìte iSwt> , mn> s<yMy mi½Äae yu´ AasIt mTpr> .

(從事瑜伽靈性的修持應)7心神寧靜而無恐懼,堅守獨身的誓言8,控制 心靈,冥想著「我」,以「我」為至上的目標(《薄伽梵歌》 1999)。

6 指頭部。

7 原中譯未以補述處理此句,然因梵文中未見相關字詞故宜以補述為譯。

8 原中譯為「堅守心不離道的誓言」,其梵文為äücairìt,宜譯為「堅守獨身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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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冥想能夠解脫解脫解脫解脫。第六章、第十五頌。

yuÃÚ! @v< sda =Tman< yaegI inytmans> , zaiNt invRa[prma< mTs<Swam! AixgCDit .

故而持續地制己,心若得制的瑜伽行者將達解脫(nirväëa)此崇高寧靜之 境,並與我融合。

第八章、第十頌。

àya[kale mnsaclen ÉKTva yu´ae yaegblen cEv ,

æuvaer! mXye àa[m! AaveZy sMyk! s t< pr< pué;m! %pEit idVym! .

在他臨命終時,以寧靜的心靈以及虔誠及瑜伽之力,將生命的能量凝注 兩眉中間,他即達到神聖的至上意識9之境10(《薄伽梵歌》 1999)。

第八章、第十三頌。

Aaem! #Ty! @ka]r< äü Vyahrn! mam! AnuSmrn! , y> àyait Tyjn! deh< s yait prma< gitm! .

念誦此一單一音節的「唵」聲 – 至上本體11!記住我、冥想著我的人,

當他離開肉身的時候,即能達到至上的目標(《薄伽梵歌》 1999)。

上述之方法於《薄伽梵歌》第二章、第四十頌曰之凡行之便不會沒有效果。

第二章、第四十頌。

nehaiɳmnazae =iSt àTyvayae n iv*te , SvLpm! APy! ASy xmRSy Çayte mhtae Éyat! .

9 指梵。

10 本譯文之始為「觀想此至上意識的人……」其為補述,此不取用。

11 指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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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瑜伽修行的道上,所有的努力都將功不唐捐,也不可能產生相反的 結果,縱然只有些許修持,這個規則12,都會使人免於大的恐懼(《薄伽 梵歌》 1999)。

從《薄伽梵歌》的瑜伽方法可推估何以《薄伽梵歌》以瑜伽為唯一修行方法,

第一為步驟精簡,只消維持身體姿勢、調整呼吸、頌念「唵」、一心專注13;第 二是只要為之便有所得。

12 原譯為「法性」,其指xmR,此處宜譯為「規則」。

13 類似者見於Çvetäçvatara Upaniñad 2.8-13.

2.8: holding the body steady with the three (upper parts, chest, neck and head) erect, causing the senses and the mind to enter into the heart, the wise man should cross by the boat of brahman all the streams which cause fear(Radhakrishnan 1992).

2.9: repressing his breathings here (in the body), let him who has controlled all

movements, breathe through his nostrils, with diminished breath; let the wise man restrain his mind vigilantly as a chariot yoked with vicious horses(Radhakrishnan 1992).

2.10: in a level clean place, free from pebbles, fire and gravel, favorable to thought by the sound of water and other features, not offensive to the eye, in a hidden retreat protected from the wind, let him perform his exercises, yoga(Radhakrishnan 1992).

2.11: fog, smoke , sun , wind, fire , fireflies, lightning, crystal moon, these are the preliminary forms which produce the manifestation of Brahman in yoga(Radhakrishnan 1992).

2.12: which the fivefold quality of yoga is produced, as earth, water, fire, air and ether arise, then there is no longer sickness, no old age, no death to him who has obtained a body made of the fire of yoga(Radhakrishnan 1992).

2.13: lightness, healthiness, steadiness, clearness of complexion, pleasantness of voice, sweetness of odour, and slight excretions, these, they say, are the first results of the progress of yoga(Radhakrishnan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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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第三節

第三節第三節 《《《《薄伽梵歌薄伽梵歌薄伽梵歌薄伽梵歌》》》》的瑜伽的瑜伽的瑜伽的瑜伽

一一

一一、、、、《《《《薄伽梵歌薄伽梵歌薄伽梵歌薄伽梵歌》》》》的瑜伽概述的瑜伽概述的瑜伽概述的瑜伽概述

Kåñëa 詳說與介紹的瑜伽並非 Päïtajali 的古典瑜伽,亦非充滿魔法的瑜伽 (Eliade 1973, 153),在《薄伽梵歌》裡,[Kåñëa]淨化了瑜伽,剔除其中的神秘、

魔幻成份(Eliade 1973, 161)。《薄伽梵歌》提倡中庸的飲、食、睡及身體和心的 運作,《薄伽梵歌》裡的瑜伽行者不須完全毀棄身心運作,經由維持身體姿勢、

呼吸調息、冥思使得靈魂平靜,進而不覺自我而能與神融合(Dasgupta 2000, 448)。

《薄伽梵歌》欲定義經由karma 與冥想是否均能達到解脫,或只可藉由其 中一途。Kåñëa 欲解決自後吠陀時期(post-vedic)以來,印度精神領域裡的矛盾,

亦即該經由karma 之途或是知識之途或是神迷冥想之途可達到解脫?Kåñëa 曰 之,只要一個人的karma 予許其所為者,不論那一途,其可自由選擇以達解脫。

但Kåñëa 亦指引一條明徑,即是瑜伽,然此瑜伽已非 patäïjali 的瑜伽,亦非以

《摩訶婆羅多》裡之以魔法為歸的瑜伽,而是在karma 允許下的瑜伽(Eliade 1973, 155)。

對《薄伽梵歌》而言,人的存在目的就是脫離自然(prakåti)陷阱,亦即解脫,

為達此目標,《薄伽梵歌》提出的辦法是karmayoga(Peter Hill 2001, 331)。

二二

二二、、、、《《《《薄伽梵歌薄伽梵歌薄伽梵歌薄伽梵歌》》》》頌偈之敘述頌偈之敘述頌偈之敘述頌偈之敘述

首先將看《薄伽梵歌》十八章的「瑜伽」及其內容概述,經此整理可發現《薄 伽梵歌》每一章的標題之「瑜伽」有另一意思:若統整前後章節,《薄伽梵歌》

的「瑜伽」有三個意思,一是指具體的實踐方法,如呼吸、靜坐、冥想;二是指 哲學性的闡釋,如後續將述者;第三是指「關連」,亦即《薄伽梵歌》標題所指,

(11)

因此每一章的標題不宜直譯為「……瑜伽」,而是「關於……」,此種譯法乃因第 一章不可能是「阿周那悲傷瑜伽」,蓋其只是背景敘述,有何瑜伽方法與哲理可 言,又如第十二章亦不宜譯為「虔敬瑜伽」,蓋其中主述「一顆虔誠的心」,其難 成為一種瑜伽方法或瑜伽哲理。

《薄伽梵歌》各章內容大略如下:

第一章、Arjuna viñäda yoga(關於阿周那的悲傷):敘述 Arjuna 不願上戰場 之由。

第二章、säàkhya yoga(關於數論):säàkhya 是關於生命的知識,特別是 靈魂,由此可知靈魂不生不滅,質屬永恒,知此特性後便要使己專注在行karma,

特別是剎帝利專注於行剎帝利的karma。

第三章、karma yoga(關於行動):明白 karma 是世間運行之則,王且遵行,

故所有人都要遵循karma,且知自己不是做為者。

第四章、jïäna yoga(關於知識):經由智慧去除無明而明白karma實是世間 必為之事;明白jïäna便不會被karma所繫。

第五章、saànyäsa yoga(關於棄絕):saànyäsa yoga 是棄絕之理,但棄絕 而未行yoga 到達不了彼岸,能行 yoga 便能快速與梵合一;棄絕所棄者是 karma (行動之欲),瑜伽就是棄絕,因瑜伽就是要棄絕慾望。

第六章、dhyäna yoga(關於冥想):心難以控制,唯經由瑜伽,經由專注於 一、經由維持姿勢,心便得以控制,如此慾望便消滅而能將萬物一視同仁且不執 著。

第七章、vijïäna yoga(關於明辨):知悉 Kåñëa 的高級與低等形態,知悉 Kåñëa 在世界的顯象,明白Kåñëa 的本質,知悉何者為 Kåñëa 所喜、何者為 Kåñëa 所 惡。

第八章、abhyäsa yoga(關於專意):於死時專意於Kåñëa將與之融合,練習 瑜伽一心向Kåñëa者必將與之融合,如此之專意的瑜伽練習得到的成果比任何棄 世苦行得到的更多。

(12)

第九章、räjavidyä räjaguhya yoga(關於榮耀知識與奧秘):萬物生死皆由 Kåñëa掌控,生死運作亦是Kåñëa的一部份,故而只要心向Kåñëa者、行瑜伽者,

即使曾經為惡或出身不潔亦可達到至高境界。

第十章、vibhüti yoga(關於至上神顯象):Kåñëa是偉大的,其顯象一切,瑜 伽行者知之且將心意專注於斯便可消解罪過且得知真正知識。

第十一章、viçvarüpa saàdarçana yoga(關於至上神全形觀看):Kåñëa有千 手千眼千象,眾神居其中;任何修行都看不到Kåñëa,只有Arjuna看得到,只有 經由瑜伽而不執著的人才看得到Kåñëa的形象。

第十二章、bhakti yoga(關於虔敬):永遠心向Kåñëa,不執著、捨棄索求、

不求善惡結果、心意滿足者就為Kåñëa喜愛。

第十三章、kñetra kñetrajïa vighäga yoga(關於感知與感知的知識分述):

ätman與puruña,guëa與prakåti的本質不生不滅,其是宇宙與人類運作的核心,

知此道理便得解脫;能知之的方法就是專心一意、虔誠心向Kåñëa的瑜伽。

第十四章、guëatraya vibhäga yoga(關於三個guëa分述):知宇宙與人間一 切運作都是guëa的變化便得堅毅,然後再堅修瑜伽、一心向Kåñëa便能超越 guëa。

第十五章、puruñottama präpti yoga(關於最高精神抵達):puruñottama(最 高精神)就是 Kåñëa,其存在一切、住於一切,故低等靈魂會滅,而 Kåñëa 所住 的高等靈魂不滅,知此靈魂不滅且靈魂是Kåñëa 的分支的道理後便要盡心執行 karma。

第十六章、däiväsura sampad vibhäga yoga (關於神聖、邪惡盡述):擁有 神聖德性者將可解脫,擁有邪惡德性者將被束縛且投入輪迴。

第十七章、çraddhätraya vibhäga yoga (關於三種信仰分述):以 sattva、

rajas、tamas 分述 dehin(靈魂)、崇敬對象、tapas(禁慾苦行)、祭祀、dhäna(布 施)。

第十八章、mokña saànyäsa yoga(關於解脫與棄絕):其一在述 saànyäsa(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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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是不從事 karma(行動),tyäga 是捨棄 karmaphala(行動結果);其二是知識、

堅毅、喜悅、棄絕 karma(行動)在sattva、rajas、tamas 中呈現為何;其三是四 個種姓的職責;其四是以瑜伽制己獲得至高知識。

從各章內容大要可知《薄伽梵歌》的三大重點,一是karma,二是 guëa,

三是yoga。karma 與 guëa 於前章已述,本節將述 yoga。最代表《薄伽梵歌》

者是karma yoga,其是《薄伽梵歌》對 karma 的看法,知悉的方法是能淨心、

靜思而得冥聽真知的瑜伽。

首先是為何要用瑜伽行karma(作為)。第三章、第三頌。

laeke =iSmn! iÖivxa in:Qa pura àaeKta mya =n" , }anyaegen sa<Oyana< kmRyaegen yaeignam! .

哦!阿周那,於此世上先前我曾教導過兩種瑜伽的修煉,關於säàkhya (數論)的知識瑜伽14,瑜伽行者經由行動瑜伽,來從事其作為 (《薄伽梵 歌》 1999)。

由此頌偈可知karma yoga 就是瑜伽行者行 karma(作為)的方法、準則、態 度。以下將述karmayoga 所指為何。

第四章、第十六頌。

ik< kmR ikm! AkmReit kvyae =Py! AÇ maeihta> , tt! te kmR àvúyaim yj! }aTva maeúyse =zuÉat! .

什麼是行動?什麼是不行動?甚至聖者對此都感迷惑,因此我要告訴你 行動是什麼?瞭解云何行動,你即能從邪惡中得到解脫(《薄伽梵歌》

1999)。

14 原中譯為「知識瑜伽作為分別明辨之用」,其梵文為}anyaegen sa<Oyana,意思應為:「關於 säàkhya (數論)的知識瑜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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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十七頌。

kmR[ae ýip baeÏVy< baeÏVy< c ivkmR[> , AkmR[Zc baeÏVy< ghna kmR[ae git> .

吾人應該了解什麼是行動,也應明白什麼是不該做的行為,同時也應了 解什麼是不行動;而行動之道是很深奧的(《薄伽梵歌》 1999)。

第四章、第十八頌。

kmR{ykmR y> pZyed! AkmRi[ c kmR y> , s buiÏman! mnu:ye;u s yu´> k¯TSnkmRk¯t! .

能在行動中見到不行動以及在不行動中見到行動的人,他是人中的智 者,他是瑜伽行者,他是已成就了一切行為之人(《薄伽梵歌》 1999)。

第四章、第十九頌。

ySy svRe smarMÉa> kams<kLpvijRta> , }anai¶dGxkmaR[< tm! Aahu> pi{ft< buxa> .

在從事所有的行動中沒有欲求和期盼之心,並以智慧之見將 karma(行 動之欲)15燃燒殆盡的人,智者們則稱其為聖哲(《薄伽梵歌》 1999)。

綜上所述,《薄伽梵歌》所欲教導的karmayoga 就是知道行動、不行動為 何,且達到 karma(做為)時沒有慾望與期盼之心,欲達無慾與無期盼必練習瑜 伽、擁有jïäna(知識)。

15 原中譯為「業力」,然《薄伽梵歌》通篇未談論 karma 之業力的部份,故此處不宜譯之如此,

而取《薄伽梵歌》較常談論的行動之欲為譯,亦即經由智慧之見燃燒促使個人去做為的欲望,例 如去除以獲得良善結果為行動之始因的欲念。

(15)

jïäna(知識)所指如下,第十三章、第十一頌。

AXyaTm}aninTyTv< tÅv}anawRdzRnm! ,

@tj! }anm! #it àae´m! A}an< yd! Atae =Nywa .

永遠沉淨於靈性的知識中,而了知其內在的真諦,此即為真正的知識,

反之則為無明(《薄伽梵歌》 1999)。

第四章、第四十二頌。

tSmad! A}ans<ÉUt< ùTSw< }anaisna =Tmn> , iDÅvEn< s<zy< yaegm! Aait:QaeiÄ:Q Éart .

因此,你要用智慧之劍斷除心中由無明所生的懷疑。哦!婆羅多(阿周 那),起來專心一致從事瑜伽的修持吧(《薄伽梵歌》 1999)!

第四章、第四十一頌。

yaegs<NyStkmRa[< }ans<iDÚs<zym! , AaTmvNt< n kmRai[ inbXniNt xn<jy .

哦!達南佳亞(阿周那),一個已經由瑜伽的修持而捨棄其行為結果的 人、一個已經以16知識斷其疑惑的人、一個已經控制了自我的人,他就 不再受行為17的束縛(《薄伽梵歌》 1999)。

由上可知,經由瑜伽方法使心沉靜而能思索jïäna(知識),唯有 jïäna(知識) 才能知道 karma(行動)的本質,進而能全心練習瑜伽而明白宇宙一切終不受 karma(行動)束縛。

最後是做了karmayoga 將如何,或曰之《薄伽梵歌》的瑜伽行者是如何從 事karma(行動)。

16 原中譯有「靈性的」,其為溢譯,此處未取用之。

17 此指 karma。原中譯為「行為業力」,然《薄伽梵歌》未論 karma 業力的一面,故此處不撰「業 力」。

(16)

第三章、第七頌。

ys! iTviNÔyai[ mnsa inyMyarÉte =jRun , kmReiNÔyE> kmRyaegm! As´> s iviz:yte .

哦 ! 阿 周 那 , 能 以心 靈 控 製 感 官, 並 且 以行 動 器 官 從 事 行 動瑜 伽 (karmayoga) 18而無執著的人,他是卓越的 (《薄伽梵歌》 1999)。

第五章、第八頌。

nEv ikiÂt! kraemIit yu´ae mNyte tÅvivt! ,

pZyÁz¯{vn! Sp¯ziúÚ! AZnn! gCDn! SvpÁZvsn! .

了知真理的瑜伽行者,不論他是在看、在聽、觸摸、嗅、品嚐、行走、

睡或呼吸,他都認為自己是「我什麼都沒有做」(《薄伽梵歌》 1999)。

第六章、第四頌。

yda ih neiNÔyawRe;u n kmRSv! Anus¾te , svRs<kLps<NyasI yaegaêFs! tdaeCyte .

當其不執著於事物之意,亦不執著於karma(行動之欲),且捨棄所有目 的,此便是瑜伽的境界。

《薄伽梵歌》所指的「瑜伽行者」不是棄世修行的瑜伽行者,而是練習瑜伽 的人,且其沒有異於一般大眾的特殊裝扮與外表,蓋《薄伽梵歌》的瑜伽是每個 人都能練習者,若以相似的概念即如穆斯林的宗教要求,其亦是每個穆斯林必為 之事,沒有明顯分別予尋常穆斯林或神職穆斯林。《薄伽梵歌》的瑜伽本質可相 較於佛教,蓋對原始佛教之後的佛教而言,其有所分別,俗人與僧侶所為不同。

由此可見,《薄伽梵歌》提出的宗教修行方法 – 瑜伽正如前部份於敘述剎帝利 種姓職責時相同,是在正面回應威脅婆羅門教正統的其他宗教團體的出世修行方

18 原中譯為「從事行為」,其梵文為kmRyaegm!,意思應為「行動瑜伽(karmayoga)」。

(17)

法。不過《薄伽梵歌》的瑜伽亦是在改造婆羅門教,蓋婆羅門教一直以來將種姓 社會分成三部份,一是再生族,二是一生族,三是非種姓制度者,包括奴隸與外 邦人,而婆羅門教正統的修行祭神方法,不論如何變動始終只讓再生族為之,非 純種再生族者是不受婆羅門祭司之福。不過《薄伽梵歌》改變這種分別,其讓「種 姓制度內所有人」都能行瑜伽,只要在種姓制度內,每個人都是Kåñëa 所愛者。

見第九章、第三十二頌。

ma< ih pawR VypaiïTy ye =ip Syu> papyaeny> , iSÇyae vEZyas! twa zUÔas! te =ip yaiNt pra< gitm! .

哦!阿周那!即使生於罪惡之腹者亦可以我為庇護,女人、吠舍、首陀 羅也可到達最高境界。

不能行瑜伽者、不能親近Kåñëa 者是依 guëa 分別、是以道德分別,而不再 以種姓位階分別。

第七章、第十五頌。

n ma< du:k&itnae mUFa> àp*Nte nraxma> , mayyapùt}ana Aasur< Éavm! Aaiïta> .

這些被迷惑的邪惡者不要求近我,他們的智慧被迷幻所遮,他們是最低 下的人,他們是喜好魔道者。

綜上所述,《薄伽梵歌》提倡的瑜伽是使種姓制度內的人民都能得到解脫的 方法,其內容主要在於知悉如何karma(行動)。

karma 之所以重要乃因 dharma(種姓職責)就是 karma 之一,《薄伽梵歌》

欲維持種姓制度,其必要維持dharma,然 Arjuna 對 dharma 有所質疑,故消 解之的方法便是明白什麼是karma,此已述於前;其次是用什麼方法執行 karma,此即是本章所論的瑜伽。從《薄伽梵歌》的瑜伽內容可知,其是主智派 的,能夠解脫的至要不只是簡單地練習瑜伽,而是擁有jïäna(知識)。

(18)

《薄伽梵歌》呈現主智派的理由可推為其是《薄伽梵歌》必為知識份子所為,

而印度古代的知識份子主要是婆羅門,因此《薄伽梵歌》的知識傾向於宗教知識,

而非如儒家、近代西方哲學之以人及存在為唯一領域者。

第四節第四節

第四節第四節 小結小結小結小結

首先是瑜伽 首先是瑜伽 首先是瑜伽 首先是瑜伽。。。

《薄伽梵歌》的「瑜伽」有三個意思,一是指具體的實踐方法,如呼吸、靜 坐、冥想;二是指哲學性的闡釋;第三是指「關連」。從《薄伽梵歌》的瑜伽方 法可推估何以《薄伽梵歌》以瑜伽為唯一修行方法,第一為步驟精簡,只消維持 身體姿勢、調整呼吸、頌念「唵」、一心專注;第二是只要為之便有所得;第三 是其為印度哲學六大派裡唯一擁有完整方法者,且不再完全著重嚴苛的吠陀傳 統,亦是較承認神的地位與存在者。

《薄伽梵歌》指的「瑜伽行者」不是棄世修行的瑜伽行者,而是練習瑜伽的 人,且其沒有異於一般大眾的特殊裝扮與外表,蓋《薄伽梵歌》的瑜伽是每個人 都能練習者。

《薄伽梵歌》提出的宗教修行方法 – 瑜伽是在正面回應威脅婆羅門教正統 的其他宗教團體的出世修行方法。不過《薄伽梵歌》的瑜伽亦是在改造婆羅門教,

蓋婆羅門教一直以來只將解脫之法允許予再生族,非純種再生族者是不受婆羅門 祭司之福。不過《薄伽梵歌》改變這種分別,其讓「種姓制度內所有人」都能行 瑜伽,只要在種姓制度內,每個人都是Kåñëa 所愛者。因此不能行瑜伽者、不 能親近Kåñëa 者是依 guëa 分別、是以道德分別,而不再以種姓位階分別。

其次是 其次是

其次是其次是 karmayoga。。。 。

karma 之所以重要乃因 dharma(種姓職責)就是 karma 之一,《薄伽梵歌》

欲維持種姓制度,其必要維持dharma。不過從《薄伽梵歌》的瑜伽內容可知,

其是主智派的,能夠解脫的至要不只是簡單地練習瑜伽,而是擁有jïäna(知識)。

(19)

karma yoga 就是瑜伽行者 karma(做為)的方法、準則、態度。《薄伽梵歌》

欲教導的karmayoga 就是知道行動、不行動為何,且達到 karma(做為)時沒有 慾望與期盼之心,欲達無慾與無期盼必練習瑜伽、擁有jïäna(知識)。經由瑜伽 方法使心沉靜而能思索jïäna(知識),唯有 jïäna(知識)才能知道 karma(行動)的 本質,進而能全心練習瑜伽而明白宇宙一切終不受karma(行動)束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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